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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区委办…2009?171号

印发《余杭区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

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余杭区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30日

余杭区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实施人力资源密集型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特制定余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自2009年开始,用5年时间,引进50名左右能够引领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高层次创业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等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领军人才,争取其中有3-5名海外引进的领军人才进入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百人计划。同时引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急需的其他高级专业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解决关键技术的高级实用型人才等1000名左右。

二、引进对象及标准

1.落户或愿意到我区创办科技型企业,且企业产品符合我区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企业领军人才。

2.我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领域,纺织、机电等传统支柱产业以及文化创意、金融保险、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所急需的高

级经营管理人才、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发人才和高级实用型人才。

3.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管理、法律服务等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省内外一流的人才。

4.引进人才一般要具有硕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技术等级或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业绩突出的紧缺特需人才,经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引进形式包括调入和柔性引进,柔性引进人才要求引进后在区内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主要举措

1.汇总人才信息资源,奠定引才工作基础。一是分类现有人才信息,建立基础性人才库。基础性人才库主要是目前可以直接掌握的人才状况,分本地人才库和余杭籍外地高层次人才库,重点做好博士后工作站、企业研发机构等人才的信息。二是掌握潜在引才资源,建立开放式人才库。根据余杭区产业发展趋势,对未来人才需求作出判断,提前收集相关人才信息,如与余杭产业关系密切的高校学科领头人、科研团队等,为产业升级储备人才做好准备。三是升级现有人才交流信息应用系统,统筹全区人才需求信息。对我区现有的人才交流信息应用系统改版升级,使人才资源信息与企业需求信息有效对接,为企业、人才提供最佳匹配方案;能对人才供求情况分类汇总,动态掌控我区人才供求状况,及时对外分类发包;根据实际需求,增强搜索、推荐等辅助

功能,为企业、人才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2.联合利用各方力量,共同创造引才条件。一是建立市域人力资源合作机制。一方面鼓励并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大中城市的现场招聘会,以及各种宣传、论坛、交易等方面的会议,扩大余杭影响,吸引人才。另一方面,人才工作机构主动加强与杭州、上海、苏州、宁波、嘉兴等城市联系、合作,推动合作双方在人力资源上的优势共享。二是试行高校人才预约培养机制。⑴设立“余杭奖学金”。针对性与部分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开设“余杭奖学金”,定向预约培养余杭所需人才,同时扩大余杭的影响力。⑵开设“余杭大学生创业基金”。与合作高校沟通联系,共同开展创业项目评比活动,每年评选出十大或百大创业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和创业扶持,鼓励来余杭实施创业。三是引才与招商引资实行同步宣传。利用招商引资活动、“良渚论坛”等宣传平台,同步开展引才宣传,推介余杭人才政策,吸引人才到余杭创业、投资或工作。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引才工作方式。按照市场运作规则,以服务引导为主,创新引才工作方式,扩大市场引才效应。一是开展人事外包服务。根据企业需求,特别是新引进企业、小型企业团队,由组织人事部门主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外包服务,负责承担人才引进具体工作,并做好“一站式”人才引进服务及后续配套工作。二是建立人才猎头激励机制。凡创办人才猎头公司,引进国内外知名人才猎头公司,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优

先享受新办企业各种优惠政策,并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扶持。积极开展与猎头公司合作,对于特殊人才或高层次人才引进,由“引才办”根据实际需求统一向市场发包,猎头公司接受发包。三是建立驻外人才联络点制度。有针对性与全国各大城市猎头公司建立联系、合作关系,并将其作为我区驻外引才联络点。

4.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打造引才平台。进一步创造高层次人才服务余杭的重要载体。一是加大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力度。落实好建设研发中心的资助政策,力争有条件企业尽快建成使用。二是加紧扩大博士后工作站建站。力争有条件的企业都申报建站,五年内超过10家。三是进一步拓展留学生创业园建设。做好现有园区软硬件配套工作,并在余杭创新基地建立留创园分园。四是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灵活聘用岗位。推出以完成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任务、专项工作任务为目标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岗位,面向高层次引进人才开展聘用工作,不占编制,以工作量计酬。对特别优秀的聘用制人才,试用期满后经区编委会批准可纳入编制管理。今后事业单位特殊岗位也可面向重点人才定向开展招聘。五是建立区委、区政府咨询服务团。吸纳在余杭暂无具体服务岗位的高层次人才,以委托形式,使柔性引进人才或在区内高层次人才兼职承担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规划、项目评估、对外联络等专项任务。

四、保障激励机制

1.成立引才服务机构。从加强人才引进工作要求出发,整合

部分人才工作力量,专门成立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服务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主要做好引才、储才方面的工作及引进人才后续服务工作:建立重点人才库;协调全区人才引进相关事宜;加强与全国省市相关人才服务机构的合作;负责引导人才猎头公司服务余杭人才工作,培育人才中介服务市场;负责开展与高等院校的人才合作;负责发布紧缺人才的需求信息;牵头做好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的引进及服务;宣传我区的人才政策,营造重才爱才惜才的社会氛围。

2.实行安家费补助制度。凡引进(柔性引进的,以办理《人才居住证》时间为准)到我区企事业单位实际工作2年及以上,从事科研、经营管理活动,为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与档次、提高科技含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和余杭经济建设作出较为明显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请安家补助费。安家补助费由区财政和用人单位各半承担。具体补助标准为:

(1)两院院士给予安家费补助100万元;

(2)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培养人员,浙江省特级教师,给予安家费补助50万元;

(3)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和55周岁以下各类省部级“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选以及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外籍专家(相当于国内教授级高工)给予安家费补助30万元;

(4)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给予安家费补助10万元。

3.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实行“一事一策”的灵活机制。对海内外高端人才团队(包括留学人员)以自有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来余杭进行转化、创办企业的项目,按“一事一策”原则给予重点扶持。经区政府组织专家对其项目进行评估后,重点项目资助额最高可达100万元,优秀项目资助额最高可达50万元,启动项目资助额最高可达20万元。特别突出的项目资助额上不封顶。根据余政办…2008?137号文件,余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高端人才团队(包括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重点项目最高可达200万元人民币。

4.保障居住用房。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才专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和《余杭区有突出贡献人才房申购办法(试行)》的相关条款,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享受人才专用房政策和申购突出贡献人才房。

5.实行工作津贴制度。每2年组织一次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审核认定工作,对经批准认定的可列入50名左右领军人才的人选,自认定后每年发给工作津贴和荣誉证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6.建立人才联系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按条块职能划分,各区域、各系统领导分别联系本地、本系统的

高层次人才,经常性开展联系走访,及时掌握人才需求,解决人才工作、生活困难。

7.建立人才终身医疗保健制度。凡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由区医疗卫生部门制定医疗保健服务措施,为其提供区内终身保健服务。

8.鼓励科研成果转化。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余杭从事研究开发所取得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授权后给予一定数额资助和奖励。发明专利可视同科技成果,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属职务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持有单位在专利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后,在所得净收益中提取不低于40%的比例,奖励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区委人才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区人事局具体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区科技、劳动保障、经发、财政局等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做好引进人才服务保障的具体工作。区委人才办要将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乡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并将完成情况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做好阶段性考核评估工作。

2.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各

自职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引才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

3.加大宣传,注重服务。通过省以上报刊、电视及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广大公众宣传我区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扩大计划的知晓面,为国内外人才所知、所用,吸引更多的人才来余杭工作创业。不断优化引才服务,完善生活保障措施,努力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同时,注重收集企事业单位及其人才对我区人才政策及人才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相关文件、政策,改进人才服务的方式方法,促进引才计划顺利实施。

主题词:人才工作通知

抄送: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2009年12月31日印发

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和待遇

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和待遇 (一)经核准确认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和待遇 1、对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5年)期限服务合同的人员,可享受以下生活待遇。 (1)住房或住房补贴:来我市定居的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由市政府提供一套住房;博士研究生及相当层次的高级人才,原则上由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妥善安排住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5年)期限服务合同的,可优先购买我市的经济适用房。 (2)安家补贴:对来我市定居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按下列标准给予搬迁安置补助费: 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50万元; ②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15万元; ③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8万元; ④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5万元; ⑤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3万元。 安家补贴分5年按年度逐年等额发放,用人单位与市财政按1:1的比例负担,其中到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市财政负担。 (3)生活补贴:符合引进的重点行业范围,并经市组织、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高层次人才或高技能人才,5年内享受以下生活补贴。 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第一层次者每月8000元; ②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及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第二层次者每月4000元; ③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月2000元。 本市产生的上述高层次人才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的津贴待遇。 ④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含硕士研究生

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满足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开辟引进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短缺专业人才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25号)及其实施细则,围绕广州市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要求,全面落实广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包括公办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相关的教研、电教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领域具有丰富教学、教研或管理经验的广州市外高级教育人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坚持以德才兼备、能力突出、业绩出色、业内认可为标准。 第二章引进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备高级职称、良好的思想品德、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拟纳入编制管理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第五条如果引进的人才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或者人才本人选择不入编,可以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高层次人才培养办法

高层次人才培养办法 (草案)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使我校高层次人才梯队的培养与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以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工作相衔接,优先做好人才储备,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培养计划。 一、总体目标 高层次人才培养共分四个梯队:第一梯队为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和省高校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第二梯队为院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第三梯队为院级骨干教师;第四梯队为系部级骨干教师。通过选拔和培养,到2018年,力争使学校拥有1-3名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5-10名院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10-20名院级骨干教师和20-30名系部级骨干教师。 二、培养周期 培养期为四年。动态管理,二年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四年进行一次期满考核。 三、选拔条件 (一)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和省高校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选拔条件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 (二)院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以上职务,年龄55周岁以下(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下同)。 3.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善于团结协作,具有组织带领学科梯队建设的能力。 4.已系统熟练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课程,教学工作、教学改革或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5.具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深的学术造诣,能在本学科主流和前沿领域指导和开展研究工作。有较高的外语水平,掌握计算机等现代教学科研手段。

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根据我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过程中对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学科建设、技术开发等的人才需求,始终把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路,营造环境,搭建平台,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引进各类人才。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企业发展,人才先行,通过铝业园区、重大项目等载体和平台建设,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力度,有效整合区域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实施“人才特区”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和聚集一大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和工作。 一、我区人才资源现状: 目前我区高层次人才总量偏少,素质偏低。人才市场建设滞后,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人才观念淡薄,许多企业对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有误区。满足现状,认为高层次人才不如低级工好用、好管理,认为资金比人才还重要。在这样一种人才认识误区的情况下,看不到人才的重要性、人才的效应、人才的贡献,是影响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

人才工资待遇低,人才培训机制不健全。近年来除了教育、卫生和建筑业高层次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比较正常外,其他一些行业、企业对高层次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很少;人才优惠政策滞后,尤其是吸纳人才优惠政策和人才激励措施尚未健全。即使一些人才政策出台,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强,效益不明显;创新能力不强。主要体现在企业的自主创新、自主研发能力差,企业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产品少,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在工业发展中主导作用不够明显。 二、抓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具体措施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我区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趋势,着力解决经济开发区和入驻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招商引资人才和复合型管理高层次人才总量匮乏,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结合我区主导产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坚持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采取重点培养、重点保障的措施,大力引进和加快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队伍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 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开发区需要重点引进和培养懂市场、精业务,会招商引资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入驻骨干企业需要引进具有带头示范作用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人才。采取招录、调入、聘用等方式,把具有较高学历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管理经验的人才引进和重点培养。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同时,加大对企业现有人才的培养力度,将引进人

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与使用策略

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与使用策略 由于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一方面造成传统产业的劳动力过剩,另一方面又使高新科技人才严重短缺,这已成为全球性的普遍问题。本文力求围绕典型国家在发展高新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上的新策略、新举措,从培养、吸引和使用三大层面,做一概括性的研究分析。?人类社会已步入21世纪,21世纪既是新百年的开始,也是新千年的序幕,同时又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知识经济大放异彩的时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高新技术人才短缺都已成为制约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围绕高新技术人才的争夺战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而且愈演愈烈。未来国与国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和人才的竞争,特别是高新技术人才的竞争。正因如此,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都在竞相制定本国的人才战略上,采取培养与引进并举、精心培养和高效使用并重的政策,努力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以提升本国经济和科技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而各国科技人才发展战略中,高层次人才无一例外成为重中之重的焦点。? 高新技术人才培养: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充分发挥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在培养人才上的作用??保住人才的前提是要有人才,获取人才的根本途径在于教育和培养。近年来,为应对由于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而产生的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都在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着手调整本国的教育培训体制,充分发挥大学以及科研机构和企业在培养、培训高新技术人才上的作用,不仅立足国内资源,而且面向世界广招留学生,大幅度扩大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规模,以期满足蓬勃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增长的人才需求。? 美国作为高新技术的发源地,向来高度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历届总统都以担当“教育总统”为荣,大力发展教育和科技事业。美国一直认为,要保持在世界经济科技竞争中的领先地位,必须要比其他国家更快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多年来,美国在培养高新技术人才方面下足了功夫,在大力推动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的同时,政府、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行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速培养所急需的高新技术人才,从而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面对美国咄咄逼人的发展态势,欧盟深感自身人才匿乏以及因科研投入不足而带来的人才外流美国的问题,在2002年制定的欧盟第六个框架计划(2003—2006)中,除提出增加科研投入的10年规划外,还同时实施智力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拨巨额专款支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力争迎头赶上其竞争对手,开创欧洲科技进步的新局面。? 在亚洲,日本、韩国、新加坡近年来由于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把高新技术人才培养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国家战略高度。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科技政策的目标由追赶世界领先水平转向力争领导世界潮流,提出以科技创新立国。为此,日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视科技人才培养。2002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和文部科学省共同推出并实施“240万科技人才开发综合推进计划”,2003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又单独推出了“科学技术人才培养综合计划”,确立了未来5年系统、全面的科技人才培养目标。韩国政府1999年制定了“脑力韩国(BrainKorea)21”计划,投资11.7亿美元,从1999年到2005年,增加理科博士的培养,每年派遣2000名博士后出国研修,以因应信息通信等产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新加坡自建国之日起,一直奉行“人才立国”的战略,近年来尤为关注高新技术产业人才问题,不仅以与发达国家不相上下的高薪争夺国外人才,而且高度重视本国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将支持信息技术和生命科学前沿领域的经费的20%用于人才开发。 ?综合主要国家近年来在高新技术人才培养上的实践不难发现,各国在人才培养上大都采取了需求主导、科研牵引、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为“抓防控、促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进一步巩固发展最优人才生态,聚天下英才共建杭州。现提出加强人才招引服务的八项举措。 1、出台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补充意见。研究制定发放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加大人才专项租赁房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专项奖励、加强抗疫人才招引服务等高含金量的人才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杭州的人才生态优势。 2、举办高层次人才云聘会。整合提升年度高校春招会等招才活动,在全国知名人才招聘平台上开展“杭向未来”高层次人才云聘会。组织阿里、网易、海康、浙大、西湖大学、之江实验室、国科大杭高院等1000余家单位网上设展招聘,推出岗位不少于2万个,其中面向高管、高级职称和高学历等高层次人才岗位不少于5000个。 3、发布全球引才宣传片。制作杭州全球引才宣传片,向全球发布,向世界展示杭州人才生态环境和创新创业氛围,吸引海内外人才来杭发展。 4、开展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云评审。围绕杭州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发动,优化完善评审办法,组织开展在线评审,提升评审的智慧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5、启动云上“创客天下·2020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在全球网络平台发布大赛公告,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开展海选和

复赛,创新比赛内容,探索与“自主选题”与“揭榜挂帅”相结合,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携高新技术项目来杭创新创业。 6、推出杭州“人才e卡(码)通”。统筹整合有关人才的服务项目,开发金融支持、子女教育、医疗健康、文体休闲、交通出行、云上交流(课堂)、咨询服务等功能,推出“人才e卡(码)通”,为人才提供集成式、智慧化、全流程的优质服务。 7、推进人才成果转化合作。举办“战疫情、促发展——杭州人才成果云享会”,集中展示在杭人才平台及专家人才在防疫抗疫、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创业创新等方面的最新成果,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投资机构的交流合作。 8、加快人才平台落地建设。系统梳理近期我市各地各单位重点引育、在谈的大人才、大平台、大项目。通过举办“重点人才项目云促会”等方式,指导督促推进工作,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推动更多人才项目尽快落地,平台发挥更大作用。 杭州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和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落户政策:(一)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

关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

关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

关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占领了主导地位。在知识经济时代,高层次人才将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未来的一切竞争最终归结为人才的竞争。当前,我州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与竞争,也面临着发展的机遇,欲在竞争中求得发展,迫切需要造就和培养一大批高层次跨世纪人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州战略,造就人才智力优势,促进我州的建设和发展,现就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着眼发展,明确高层次人才开发的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州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有效地推动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但高层次人才数量少、结构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截止到2005年底,全州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8,118人,仅占全州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9.1%,占全州人口总数的0.37%,与发达地区相比明显偏低。而且这些高层次人才主要分布在医疗卫生、教育等战线,高新技术人才、外向型人才和懂经营、会

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极为紧缺,这一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州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高层次人才开发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来抓,尽快抓出成效。按照中央关于“三支队伍一起抓”的要求,我州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要坚持培养、引进、使用并举的方针,努力增加数量,全面提高质量,合理调整结构;力争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5名左右在国内科技界具有一定影响的高级专家。5O名左右学科带头人,5OO 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骨干。新增享受国务院津贴人员1O名,省、州拔尖人才3O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5OO名左右。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点培养和引进能够担任大型企业正职的人才1O名,能够担任中型企业正职的人才1OO名,擅长市场营销和财务管理的高级企业管人才300名。 (三)党政领导干部。县市、州直单位党政班子要形成以35一45岁干部为主体,5O岁、4O岁、3O岁左右干部构成的梯次年龄结构。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达到1O%以上,第一学历为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所占比例要有较大提高。各县市党政班子、州直综合部门和涉外部门领导干部要

南浔区高层次人才政策概览

附件3 南浔区高层次人才政策概览 项目类型资金政策(万元)国家、浙江省相关人才专项计划一事一议 湖州市 南太湖精英计划 领军型创业团队 领军型创新团队 A+类600 入选湖州市“南 太湖精英计划”创业 团队,根据项目生产 性设备投资追加配 套,所获资助合计最 高1200万元 A类300 B类200 C类100 创新长期领军人才 A类100 B类80 C类60 创新短期领军人才 A类30 B类20 C类10 引进产业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 落户南浔区并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团队1000 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最高1亿元 人才评价激励住房保障人才服务保障 引导支持重点企业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推动人才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强化政治吸纳,注重从基层一线专家的先进模范人物中推荐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每年选树一批“人才工作先进企业”。 来南浔区创业或企业引进来南浔 区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本科生和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按规 定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半年以上 的,在南浔区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50 万元、25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 贴,分3年发放到位;未购房且未享受 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3年内分别给予 1500元/月(博士)、1000元/月(硕士)、 500元/月(本科)的租房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湖 州服务绿卡”。协调解决人才落户问题, 在就医、子女入学、免费停车等方面享 受绿色通道优先服务。建立优秀人才疗 休养和健康体检制度,每年组织一批有 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参加疗休养或健 康体检活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绿卡”服务机制, 打造一站式、智能化的人才综合服务平 台,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 项目申报、业务办理等便捷服务。 制定标准企业专利上市挂牌 为主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主导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全面推广发明专利服务券,企业发 明专利申请进实审后给予2500元/件的 资助、授权后给予6000元/件的奖励, 实用新型专利给予1100元/件的授权奖 励、外观设计专利给予600元/件的授权 奖励(均包括市级补助)。对于申请国 外专利的企业,根据类型和申报进度给 予补助。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南浔 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代理服务,对年度 工作优秀的给予一定奖励。 对企业在区域股交中心(成长板)、 国际人才板完成挂牌的,分别给予企业 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企业在全国 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企业 奖励200万元;对企业在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上市的,奖励资金总额最高1300 万元。奖励资金根据上市进程分段到 位。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 二、提交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1.单位申办的,由在深工作单位和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办的,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须如实填写,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入户深圳时,公安部门会核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 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4.材料要求: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首页及相关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我市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建设人才高地,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广州市杰出专家(以下简称“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以下简称“优秀专家”)和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以下简称“青年后备人才”)。 二、保障内容 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分为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创新创业服务等五类。 (一)住房保障。 持有A证、在本市未享受过购买政策性住房待遇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本方案享受住房补贴或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等待遇。持有B证、属于我市急需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参照以下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1.住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

发放。具体标准为: (1)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1000万元,其他杰出专家500万元; (2)优秀专家200万元; (3)青年后备人才100万元。 2.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不选择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免租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认定后在穗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我市户籍的杰出专家,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认定后在穗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我市户籍的优秀专家和青年后备人才,可继续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10年。具体标准如下: (1)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约200平方米,其他杰出专家约150平方米; (2)优秀专家约100平方米; (3)青年后备人才约85平方米。 3.其他事项。 (1)夫妻双方都属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层次较高一方应享受的标准解决住房问题;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页码: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的范围、职责、原则、管理程序、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职责 2.1 人事是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制定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组织招聘、办理引进的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开展业绩考核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具体管理工作。 2.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是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提出需求计划,制定岗位职责,报公司人事处;负责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日常管理。 3 管理工作流程图 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流程

4 管理内容 4.1 引进原则 4.1.1 按需引进。围绕全面建设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特色地区能源公司的需要,重点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4.1.2 柔性引进。实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 4.1.3 择优引进。严格执行引进条件,突出专业对口和专业经验要求,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4.1.4 统筹引进。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由公司人事部门超前谋划、统一部署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4.2 引进范围与条件 4.2.1 引进范围 4.2.1.1 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及本行业、本系统的知名专家、学者,能够负责公司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 4.2.1.2 具有较高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管理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2.1.3 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理论研究方面的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瓶颈的技术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10年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4.2.1.4 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及解决关键技能难题、培养后备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操作技能专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4.2.1.5 所学专业与公司常规煤层气勘探开发、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储气库群建设项目等领域的重大科研课题有关,能够承担课题攻关任务,具有很

青海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

青海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调入我省工作的,可直接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其配偶、未婚子女随调随迁人数不受限制。 二、为我省提供技术、智力服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工作协议,省人事厅颁发聘书。在青服务期间,其子女户籍迁入我省者,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三、引进的人才在外省工作两年可折算为在青工作一年,按规定享受在青工资福利待遇。 四、引进的人才来青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对引进的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在青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高原工作补贴。其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导师每年5万元;硕士研究生导师每年3万元;博士每年2万元。 六、引进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才,在青工作期间取得突出业绩,所在单位可为其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摘自《青海省引进人才智力实施办法》

青海大学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为全面实施教师队伍建设的“十百千”工程,提高我校教学和科研机构人才层次,加快学科创新团队的建设,提升学校的综合办学能力,根据国家和青海省的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从校外引进的博士、本校培养毕业留校工作的博士、本校考取其他院校取得学位后回校工作的博士。 第二条引进、毕业留校或回校工作的博士,可享受以下待遇: 1、配备价值1万元的办公设备。 2、给予生活补贴费6万元(每年按2万元的标准发放,三年内付清)。 3、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该经费的使用按《青海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办法》执行。 4、符合入住条件的博士按《青海大学博士公寓入住条件与管理办法》提供80㎡博士公寓一套(已装修,配有家具,免收房租、水电暖费),符合入住条件但不需要入住的博士发放住房补贴6万元(5年内按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 5、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选拔为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 第三条引进、毕业留校或回校工作的博士,根据青海省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优先考虑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第四条引进的博士夫妻两地分居(西宁市辖区以外)要求调入者视其学历专业等本人条件酌情安排。 第五条引进的博士,原则上需签订在我校工作5年的服务协议。本办法规定的所有待遇在签订《服务协议》后方可享受。服务期限内调离者,其享受的住房补贴、年收入差额补助、科研启动经费等按工作每满一年递减20%的比例偿还剩余金额。 第六条各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负责本单位博士待遇的落实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在本单位财力物力等条件许可的条件下,允许各单位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可以增加相应的待遇。 第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07年前引进或回校工作的博士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青海师范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为了加快学校的发展,不断促进学科建设,根据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青海省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指导思想: 依据我校学科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稳妥地引进高层次人才,逐步优化和合理配置师资队伍,保证重点发展学科和新增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从而使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科研水平不断增强,真正体现教学立校、科研强校的办学宗旨。 二、引进人才的种类: 引进人才应是我校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专业对口的高层次人才。 (一)、两院院士; (二)、博士生导师(申报博士授权点的学术带头人),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

新形势下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问题剖析

新形势下国内高层次人才 引进问题剖析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新形势下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问题剖析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国际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这样的新形势下,高层次人才对每个领域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而现今我国国内存在对高层次人才的认识不足、高层次人才总量相对较少、没有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优势等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新形势;国内人才引进;问题;对策 引言 高层次人才关系到每个领域的前途,一般而言,各个领域的重大决策也都是离不开高层次人才的素质。在新形势下,他们对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剖析新形势下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存才的问题以及相关的应对对策。 一、新形势下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存在的问题 (一)对高层次人才的认识不足 首先,我们对高层次人才的作用认识不足,对人才资源整体效能关注不够;其次,现今,我们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中标准和定义不明。其实,高层次人物就是某特定领域的精英人物,可以将理论转化为实际的研究成果,让这些实践的成果成为管理创新的法宝,以此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再次,在我国高层次人才主要是集中在政府、法院等事业单位,而在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则相对较少,所以在人才资源的配置方面存在不足,很多岗位与行业缺乏真正的高层次人才。 (二)高层次人才总量相对较少 从我国现今的人才结构来看,高层次人才的总量是比较少的,并且各个地区、各个行业之间差距比较大。此现象出现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人才的流动造成了潜在的国

嘉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嘉善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深化和拓展“创新嘉善·精英引领计划”,对新入选的A类、B类、C类创业人才项目,分别给予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资助。对经评审认定的嘉兴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不低于2000万元的资助,其中财政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团队所在企业按照不低于各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对团队进行配套资助。在企业、科研院所、文化创意、金融等领域推进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对经遴选的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给予60-200万元的创新资助。 实施企事业单位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综合补贴制度,符合鼓励条件的,硕士及副高补贴1.5万元/年,博士及正高补贴3万元/年,最多补3年。 加大引进名校人才力度,联合县内企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行”人才招聘计划,吸引名校应届毕业生来嘉善工作,给予一次性入职补贴,本科(原籍嘉善)0.5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博士2万元/人。 对顶尖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在我县购买商品房的,最高给予不超30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端人才、高级人才在我县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35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按实际租房情况,分别给予为期10年每年不超10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租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按人才公寓入住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安排。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在嘉善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在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给予放宽购房(租房)提取额度、缩短申贷缴存时限、提高贷款最高限额等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对引进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县域范围内工作地的限制,若在嘉善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自愿原则,可在嘉善县人力社保部门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落户,并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迁入;对引进的高级人才,若在嘉善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自愿原则,可在县人力社保部门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落户,并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

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在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并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在职硕士毕业研究生; (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国外具有以上(一)—(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

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 国家 万人计划’”)是国家层面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旨在重点遴选一批自然科学二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二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给予特殊支持三为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组织实施机制,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制定本办法三 第二条 实施国家 万人计划”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人才,统筹实施;(二)高端引领,重点支持;(三)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四)协同推进,权责统一三 第三条 国家 万人计划”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三第一层次为杰出人才;第二层次为领军人才,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二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二教学名师;第三层次为青年拔尖人才三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可调整计划项目设置三 第四条 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中央组织部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门组成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 1

持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三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立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 专项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三在有关部门设立平台,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三 科技部设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平台三中央宣传部设立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平台三教育部设立教学名师平台三中央宣传部二教育部二科技部二国防科工局共同设立青年拔尖人才平台三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五条杰出人才三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当处于世界科技 前沿,科研上取得重大成果,具有成长为世界级科学家的潜力三第六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三申报人应当为主持重大科研任务二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二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方向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三 第七条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三申报人应当为企业主要创 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者法人代表),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者具有突出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三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三企业创办时间一般不超过5 2

探索高层次人才引进并发挥人才作用的设想及举措

探索高层次人才引进并发挥人才作用的设想及 举措

探索高层次人才引进并发挥人才作用的设想及举措探索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设想及举措,是推进人才工作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立足当前形势,推动康复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探索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设想 1、探索建立引进人才并发挥人才的作用,是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人才工作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要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人才工作不断推进自身的科学发展;必然要求加强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胡锦涛同志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观念,把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人才作用充分发挥放在首要位置”。这充分说明发挥引进人才作用是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设想,进一步把握人才作用发挥内在规律,找准影响制约的关键因素,研究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举措,形成协调高效的发挥人才作用的举措,对于促进整个人才工作意义重大。 2、探索建立引进人才并发挥人才的作用,是发挥以用促引,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的现实之需。人才引进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地提供的用才空间和引才力度。探索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设想,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作用,将有利于巩固人才引进成果,促进人才引进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探索建立引进人才并发挥人才的作用,是发挥人才保障和支撑作用的有力之举。要推进我院康复事业的建设,必须以人才支撑和引领发展,切实为康复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我院推出的“人才特区”政策明确了在推进康复事业发挥人才保障和支撑作用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其中专门强调了要根据我院需要,实施康复事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引进康复事业紧缺急需的

河北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docx

附件 1 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 任务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签订合同年度:年 项目起止年月: 承担单位(乙方):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隶属部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年月日

填报说明 一、本项目任务合同是省人社厅对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全程管理的基 本文件之一。要求项目单位认真填写审核后,打印书面合同一式三份,报省人 社厅专技处审查确认。本项目任务合同的电子数据文件要求盖章后以 PDF格式报送。 二、本合同的甲方是指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任务下达单位,即省人社厅;乙方是指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项目起止年限”的填写与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下达的内容一致。 四、开户名称与项目单位一致(采用集中支付方式的单位除外)。 五、本合同要求打印。涉及到外文名称,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字母,第一次出现时要注明中文。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存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项目负责人一份。本项目合同打印书面文件要求盖章,其中乙方盖所在单位公章。 七、项目类别: A:“百千万人才工程”、“三三三人才工程”人才培养资助 B: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 C: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D: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资助 E: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资助

一、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技术路线及创新点等)

二、项目预期达到的目标(科学命题、科学结论、技术指标、经济指标、技术创新能力及社会效益)(其中:对预期经济效益要作出科学预测,验收时要有典型案例)

三、分年度工作安排、年度目标及结题时间

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 .doc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要点 一、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抽查重点 1.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是: 1.1.1《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 1.1.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1.1.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1.1.4三类人员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1.1.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 1.1.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1.1.8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况。 1.1.9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 1.1.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1.1.11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1.12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情况。 1.1.13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1.1.14其它有关事项。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主要是: 1.2.1日常监管 1.2.1.1听取工作汇报或情况介绍。 1.2.1.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资质资格证明。 1.2.1.3考察、问询有关人员。

1.2.1.4抽查施工现场或勘察现场,检查履行职责情况。 1.2.1.5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1.2.2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 1.2.2.1对于承建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1.2.2.2发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从事施工活动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行处罚。 1.2.2.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2.4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企业,立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跨省施工的,由事故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发生事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 1.2.2.5对向不具备法定条件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及向承建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的违法发证责任。 1.2.2.6对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审核专家论证方案及方案审批情况。 2、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2.1.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 2.1.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2.1.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2.1.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2.1.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2.1.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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