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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大亮点

XX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大亮点
XX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大亮点

XX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大亮点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明年1月1日起,中国正式从“只生一个好”转向鼓励生育两个孩子。

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终结,从此成为历史。

法律规定,生育一孩、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三孩的夫妻,都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此外,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继续施行,删除了一审草案中“禁止代孕”的表述。

赞成157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计生法修改。

修改后的人口和计生法规定,法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法律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生育一孩、二孩,以及合法生育三孩的夫妻都可以延长产假。

2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计生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同时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

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对计生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对上述规定分歧较大。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此次修改计生法应当集中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策进行,而这一规定与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没有直接关系,且有些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论证,建议删去该条修改规定。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并相应删去与之相关联的修正案草案第六条,即违反规定实施代孕等将受到相应处罚的规定。

分组审议中,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后,对原来的独生子女奖励和扶助措施应当继续执行,建议恢复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同时,建议应当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力度。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删去计生法修正案草案第八条规定,将现行计生法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草案的这一修改,进一步明确了“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相关政策的,法律修改后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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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 依法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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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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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生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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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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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罚款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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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 规定的( )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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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节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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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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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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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基本项目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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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选题)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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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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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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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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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保障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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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 )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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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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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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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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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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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选题)( )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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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家宣传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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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社会有关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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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众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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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企业组织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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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选题)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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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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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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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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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两个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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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选题)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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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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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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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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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捐助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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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单选题)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 ),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 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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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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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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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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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责任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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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解读 一、修正背景 在我国人口发展均衡压力与日俱增的背景下,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决策,指明了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方向。而在单独二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的基础上,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重大决策,兑现了 1980年党中央提出30年后采取不同人口政策的承诺。 作为我国人口计生领域惟一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1年审议通过后至今未修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一孩政策与群众的要求已经发生了矛盾,国家也通过单独二孩政策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具备放开二孩政策的条件,而放开二孩,就必须从法律层面上进行,修法就成为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前必经的过程。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本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修正主要内容 (一)将第十八条第一款分为两款,作为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将第二十条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三)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四)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五)删去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中的“实施假节育手术”。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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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 依法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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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社会抚养费 B.生育费 C.扶养费 D.罚款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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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A
2、(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 规定的( )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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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节育手术 B.有关项目 C.终止妊娠 D.基本项目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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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D
3、(单选题)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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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福利 B.休假 C.补助 D.保障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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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B
4、(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 )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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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避孕 B.自觉 C.节育措施 D.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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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A

5、(单选题)( )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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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家宣传部门 B.社会有关团体 C.大众传媒 D.企业组织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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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C
6、(单选题)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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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无限制 B.三个 C.一个 D.两个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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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D
7、(单选题)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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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扶助 B.资助 C.帮助 D.捐助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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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D
8、(单选题)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 ),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 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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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权利 B.义务 C.权力 D.责任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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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单选题)我国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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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性别 B.缺陷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 :04-02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最近大家的关注点,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对于最受关注的抢生界定问题,广东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30日下午向媒体表示,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东省率先完成计生条例修订,根据新的条例,2020年1月1日前抢生二孩属于违法行为。 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完成条例修订的省份。该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与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条例》同时确定了婚育假期的具体调整。 独生子女父母不再发光荣证

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如果我还是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能否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答:按照国家确立的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对新条例实施之后,即2020年1月1日后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可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取消二孩审批改为登记制 问:有的夫妇在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了二孩,是否还要给予处理? 答:对于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孩子还要不要审批? 答:新条例规定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通过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目前,具体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内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内容(XX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XX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

育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200题

白银市妇幼健康技能比赛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知识竞答题 一、单选题、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A ) A.2001年10月1日 B.2001年6月13日 C.2001年10月13日 D.2001年6月1日 2、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时,应当征得谁的同意?( B ) A.施术者本人 B.受术者本人 C.施术者家属 D.受术者家属 3、哪些医疗机构不能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C )。 A.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 B.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保健机构 C.个体医疗机构 D、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4、《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什么时间起正式施行的? ( D )。 A.2002年1月1日 B.2001年12月29日 C.2002年5月1日 D.2002年9月1日 5、公民除了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什么的义务? ( D )。 A.避孕节育 B.生育保险 C. 生殖保健 D.计划生育 6、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不得进行什么检查? ( A ) A.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流产 B.产前诊断 C.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报告 D.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 7、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启动是什么时间?(C)

A、2007年12月 B、2008年12月 C、2010年4月 D、2011年4月 8、某乡镇服务机构实施假节育手术,违法所得3万元,应该由县计 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处罚多少罚款?( C ) A.1万元~3万元 B.3万元~6万元 C.6万元-~18万元D、6万元-~10万元 9、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中优生五项检测主要哪些项目?( A ) A、风疹病毒、弓形体、巨细胞病毒 B、风疹病毒、弓形体、流感病毒 C、巨细胞病毒、流感病毒、梅毒 D、流感病毒、梅毒、衣原体 10、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生育条件的夫妻,必须按《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申请领取什么证后方可生育? 《生育保健服务证》 11、经腹输卵管绝育手术正确的是什么时间?(A) A、经后3~7天 B、经前3~5天 C、月经的3~7天 D、经后8~14天 12、人工流产综合征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D ) A. 受术者高度精神紧张 B.受术者有心脏病 C. 刺激交感神经兴奋所致 D.人工流产术中对子宫颈局部剌激引起迷走神经反应 13、剖宫产术后放置宫内节育器是什么时间?(D ) A、术后2个月后 B、术后3个月后 C、术后4个月后 D、术后6个月后 14、宫内节育器的避孕机理主要是什么?(D )

最新解读《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与法同行》2012年第8期播出日期2012年3月1日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与法同行》。最近一段时期,一些新闻媒体关注“放开二胎”话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议论。有些人认为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要放松了,也有些人疑惑:既然我国已经进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为什么还要实行计划生育,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呢?我国现行生育政策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有所区别,即农村宽于城市,西部宽于东部和中部,少数民族宽于汉族。多数省份的生育政策在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作了适度微调。2011年11月2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4次会议修订了《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那么新修订的条例与以前相比,有哪些突出的变化呢?让我们来看相关报道: 出片头:这是一部刚修订的地方性行政法规; 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计生惠民政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敬请关注本期话题:最新解读《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解说:2011年11月25日下午,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郑州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要求全省严格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其中关于允许“双独生子女夫妻生二胎,加大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会议新 闻视频+法规特写)

李国平同期声:(固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这次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国家政策,体现了河南特色,此前,我省是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实行“双独生子女”夫妻生二胎政策的省份,为体现全国范围内基本生育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缓解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和人口老龄化,《条例》增加了“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 解说:河南允许“双独生子女夫妻生二胎”政策刚一出台,就有人质疑,我省是人口大省,实行“双独生子女”夫妻生二胎政策后会不会造成人口猛增?据省科研单位研究分析和有关省份长期监测的结果,即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夫妻都生二胎,也只会使人口自然增长率上升0.17个百分点,不会对我省稳定低生育水平产生显著影响。与此同时,修订后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继续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持政策。《条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到孩子满18周岁为止,每月可以获得20元以上的奖励,而以前只奖励到孩子满14周岁。独生子女夫妻还可享受多项优待政策:包括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集体经济收入、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扶贫、救灾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城市人流+幼儿玩耍+独生子女证+小区特写) 李国平同期声:(固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修订后《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增加“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批准可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41号 发布日期: 2015.12.27 实施日期: 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法律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 【本法变迁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15)[2015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2015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完整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完整版(2)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6年版) (1998年7月24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8年7月27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2002年9月29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5月17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第三次修正根据2015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三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第五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实行计划生育,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经济措施;坚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着重抓好与新阶段扶贫开发相结合。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主要领导人政绩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增加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并予以保障。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给予重点扶持。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学习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教案 教学目标及基本要求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技术服务及法律责任。 教学内容提要 1、生育调节 2、奖励与社会保障 3、技术服务及法律责任 教学重点 生育调节及法律责任。 教学方法:集中授课、自学 教学设计: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发颁布及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二、立法宗旨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 三、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生育调节 人口计生法在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1、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主要有哪些(8个方面的权益): (1)依法生育的权利 (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 (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 (5)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权利 (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保障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 (7)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 (8)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2、如何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关于“公民有生育的权利”的含义? (1)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生育的自由; (2)人人享有法律上的平等生育权利; (3)公民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即依法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数量和选择生育时间、并获得这样做的信息和方法的权利; (4)公民有依法收养和送养的权利等。 人口计生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人口计生法第十九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表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人口计生法第二十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五、奖励与社会保障 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应给予优先优惠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最新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最新版本)

最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6最新版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法人。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六条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村民会议、居民会议可以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公民可以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文档2篇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文档2篇 Interpretation document of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 ing regulations of Guangdong Province in 2020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 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文 档 2、篇章2: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解 读文档 篇章1: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文档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最近大家的关注点,下面 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对于最受关注的抢生界定问题,广东省卫计委有关负责 人30日下午向媒体表示,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 律法规属违法行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 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东省率先完成计生条例修订,根据新的条例,20xx年 1月1日前抢生二孩属于违法行为。 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 全体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完成条例修订的省份。该条例将于20xx年1月1日起与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 生育法》同步施行。《条例》同时确定了婚育假期的具体调整。独生子女父母不再发“光荣证” 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如果我还是终身只生育 一个孩子,能否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答:按照国家确立的“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对新条例实施之后,即20xx年1月1日后生育一个子女且自 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

2016法宣在线无纸化学习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解读》

2016法宣在线无纸化学习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解读》 1.(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 A.社会抚养费 B.生育费 C.扶养费 D.罚款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2.(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A.节育手术 B.有关项目 C.终止妊娠 D.基本项目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3.(单选题)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A.福利 B.休假 C.补助 D.保障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4.(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为主。 A.避孕 B.自觉 C.节育措施 D.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5.(单选题)()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A.国家宣传部门 B.社会有关团体 C.大众传媒 D.企业组织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6.(单选题)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子女。 A.无限制 B.三个 C.一个 D.两个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7.(单选题)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 A.扶助 B.资助 C.帮助 D.捐助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8.(单选题)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A.权利 B.义务 C.权力 D.责任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9.(单选题)我国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 A.性别 B.缺陷 C.健康 D.生长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10.(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 A.生育 B.人口增长 C.妊娠 D.非意愿妊娠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11.(多选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

最新解读《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最新解读《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与法同行》2012年第8期播出日期2012年3月1日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与法同行》。最近一段时期,一些新闻媒体关注“放开二胎”话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议论。有些人认为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要放松了,也有些人疑惑:既然我国已经进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为什么还要实行计划生育,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呢?我国现行生育政策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有所区别,即农村宽于城市,西部宽于东部和中部,少数民族宽于汉族。多数省份的生育政策在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作了适度微调。2011年11月2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4次会议修订了《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那么新修订的条例与以前相比,有哪些突出的变化呢?让我们来看相关报道: 出片头:这是一部刚修订的地方性行政法规; 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计生惠民政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敬请关注本期话题:最新解读《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解说:2011年11月25日下午,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郑州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要求全省严格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其中关于允许“双独生子女夫妻生二胎,加大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会议新 闻视频+法规特写)

党委委员、副主任)这次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国家政策,体现了河南特色,此前,我省是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实行“双独生子女”夫妻生二胎政策的省份,为体现全国范围内基本生育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缓解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和人口老龄化,《条例》增加了“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 解说:河南允许“双独生子女夫妻生二胎”政策刚一出台,就有人质疑,我省是人口大省,实行“双独生子女”夫妻生二胎政策后会不会造成人口猛增?据省科研单位研究分析和有关省份长期监测的结果,即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夫妻都生二胎,也只会使人口自然增长率上升0.17个百分点,不会对我省稳定低生育水平产生显著影响。与此同时,修订后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继续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持政策。《条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到孩子满18周岁为止,每月可以获得20元以上的奖励,而以前只奖励到孩子满14周岁。独生子女夫妻还可享受多项优待政策:包括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集体经济收入、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扶贫、救灾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城市人流+幼儿玩耍+独生子女证+小区特写)

2020-2020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2020-2020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1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全面二孩政策何时实施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我国的相关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此外, 每个省级行政地区还有相应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需要全面落实二孩政策,需要将以上的法律修订方可。 所以,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人大将对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对二孩的政策的执行进行细 化规定。 全面放开二孩后,也要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后出生的“二孩”才是合法的。 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想要二孩,可要算好时间。 2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二孩政策不等于二胎政策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 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 就不能再次生育。 3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以北京为例: 1、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24日举行,当天审议《北京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2、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4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二孩准生证1、未孕前去申请一些妈妈怀孕后或者产后才去办理二孩准生证,这其实是违法的,被称为抢生,不仅需要交一些社会抚养费,而且家人也受到行政惩罚。 此外,孩子将来户籍的办理很费劲,所以一定不要怀孕后再去办理。 2、把握好时间二孩的生育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是25到28岁之间,当一个孩子年满四岁时,就要着手去进行申请了,28岁以上只要间隔2岁,也可去申请二孩指标。 3、户口转移到一起因为申请准生证时候,要提供户口簿,此外还得去女方所在的户籍所在地获取相关材料,如果工作变动,无法得到工作的单位的申请审核证明,会遇到开具户籍证明的麻烦事,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可提前将家人的户口都转到一起。 4、准生证的换取二孩准生证不是立即下发的,它是先拥有一个生育指标,这意味着可以怀孕了,到了怀孕后几个月后,(有些地方规定6个月以后)可以拿着指标和围产保健手册和及相关要求的材料去获取二孩准生证。 5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社会抚养费近年来,社会抚养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 2014年11月,国务院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再度引发社会抚养费的存废之争,有人认为社会抚

2020新计划生育条例

2020新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户籍或者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 同的责任。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夫妻有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本省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 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坚持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 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依靠宣传教育、科技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从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贫困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第七条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章生育调节 第八条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服务卡》,凭《生育服务卡》享受免费 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 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凭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生育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 管部门批准后,领取《生育证》。 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 (二)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 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试题及答案

????????? 、(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1 依法缴纳()。 社会抚养费 A.? B.生育费? C.扶养费? D.罚款?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 ? 2、(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A.节育手术? B.有关项目? C.终止妊娠? D.基本项目?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 3、(单选题)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A.福利? B.休假?补助 C.?. 保障D.?B正确答案:用户选择:B ? 4、(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为主。 A.避孕? B.自觉? C.节育措施? D.强制措施?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 ? 5、(单选题)()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A.国家宣传部门? B.社会有关团体? C.大众传媒? D.企业组织?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 ? 6、(单选题)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子女。 A.无限制? B.三个? C.一个? D.两个?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 7、(单选题)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 A.扶助? B.资助? C.帮助? D.捐助?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 ),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单选题)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8 共同的责任。权利A.? B.义务? C.权力? D.责任?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 9、(单选题)我国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A.性别? B.缺陷? C.健康? D.生长?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 ? 10、(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 A.生育? B.人口增长? C.妊娠? D.非意愿妊娠?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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