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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专利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区别

专利-专利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区别
专利-专利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区别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专利权,尤其是涉及一些新的科技或技术等地的时候,人们常常会想到申请专利权。形成很大对比的是,很少人听过“所有权”,更加不知道其具体含义,更加不晓得专利权与所有权之间有什么区别。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含义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二)专利权的性质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时间性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二、所有权

(一)所有权的含义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二)所有权的特征

所有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第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与之相比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仅仅是就占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对于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只是享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第四,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虽然占有、适用、收益甚至处分权都能与所有人发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

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如转让、所有物灭失),所有人仍然保持着对于其财产的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的时候,所有权仍然恢复其圆满的状态,即分离出去的权能仍然复归于所有权人,这称为所有权的弹力性。

第五,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这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例如,当事人不能约定所有权只有5年期限,过此期限则所有权消灭。当事人对所有权存续期间的约定是无效的。[1] 第六,所有权具有观念性。观念性,是指近代以来,所有权的存在已具观念化,即所有人不以对所有物的现实支配为必要,发生了重要的从所有到占有“所有人支配观念”的转化——把所有权行使带来的利益看得比所有物的控制更为重要的观念,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属于“所有人实现利益观念”的范畴。第七,所有权具有平等性。所有权作为私权,其法律地位应当无差别给予保护的物权属性。在我国《物权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所有权平等原则。

三、专利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所有权是指财产。

小编提醒,专利权与所有权虽一定程度上有些相似之处,但并不意味着完全相同,希望上述相关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理清楚专利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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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著作权与专利的区别

著作权与专利的区别 著作权优点: 1.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产生的,也可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以起到类似公证的效力(权利证明,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2.著作权可以使你在别人对你的软件盗版时,采取保护措施,制止别人的盗版。也就是说,别人不能用跟你一样的代码作出相同或类似的软件系统。至于系统内的图像、人物肖像等等,你也可以拥有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雷同的图像、人物肖像等的权利。 著作权缺点: 1.著作权只保护计算机软件的表现形式而不保护其思想构成。 2.因此软件开发人员,他们可以研究了你的软件,理解了你的思路,按照你的思路重新编写软件,就完全可以不侵犯你的著作权。无疑,他们偷窃了软件中最宝贵的东西,就是软件的构思技巧和技术方案。总之,软件著作权无力保护软件中最核心的东西。 发明专利的优点: 1.软件发明专利相对著作权保护,专利法弥补了这一缺点,极大的保护了软件的技术方案形式。(保护主要是你的软件流程图的内容。采用何种语言以什么具体的语句实现,专利并不说明。授权以后,他人采用该构思,就可能构成侵权) 发明专利的缺点: 1.申请专利,专利的技术材料就必须公开。 2.获得专利后每年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维持费用。 3.申请专利保护需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软件并不太多。 4.专利的申请及审查可能需要两三年的时间,如果软件的市场周期较短就不适于专利保护。 观点 因此,我个人建议申请著作权的理解观点:如果是为了防止商业合作中被盗版申请著作权即可,而且虽然构思公布了,但同类软件要抄袭模拟也需要凭自己的智慧和设计编写研发出与我们软件功能类似货相同的功能,不难就抄袭侵权。 第二,在中国腾讯抄袭了多少家APP,也很少被别人起诉赢过,所以真的要防止很难,而且别人也不会完全按照我们的构思。 第三,专利申请不考虑它的符合要求性,仅考虑申请周期,我觉得暂时也耗不起,如果真需要,那就两个一起申请。

专利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专利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 (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独特的外观设计等。 (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权不会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例如,甲发明了电视机,并申请了专利,乙就不能再申请这一专利。 (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专利权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4)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而专利权仅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内容,不包括人身权内容。 (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如前所述,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 代理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复审,外观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代理,专利申请,著作版权申请认证,驰名商标协助办理。 二、著作权权利纠纷 处理方式 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协议 两种类型: 其一是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是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合同时,就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愿意把将来在履行合同时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项内容。 其二是以其他方式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它是当事人在争议发 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专门签订的愿意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无论是仲裁条款还是以其他方式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也无论是涉及未来的争议还是既存争议的仲裁协议,其作用

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一、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其一:主体不同。 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 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其二,客体不同。 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第三,形成机制不同。 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第四,内容不同。 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第五,期限不同。 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二、著作权特殊规定 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2、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3、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5、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

著作权与商标权,专利权的主要区别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 (1)原始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 1,著作权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 2,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1,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这些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2,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 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⑶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是一体两权,人身权与财产权。商标权只是财产权。 ⑷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原创性。 商标权要求商标具有显著性。 ⑸保护的目的不同 1,著作权保护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2,商标权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

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6)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法律不同 我国《著作权法》是管理著作权的基本法律。国家版权局是主管全国著作权的管理工作。 我国《商标法》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是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同属知识产权,它们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 ①它们的客体都是无形的财产;②这些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利都是法律所赋予的;③它们都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特征。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不同 (1)取得权利的方式不同 专利权只有当专利申请人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经该机关审批核准后,方能产生。 著作权采取自动产生的原则,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 (2)客体不同 专利权的客体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解决某一实际问题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设计,实用新型。 而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著述创作的客观表达形式。(3)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同

商标与版权d的区别

商标注册证、商标公告对于著作权归属的证明效力 2014年10月15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14条就商标注册证、商标公告对于著作权归属的证明效力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商标公告、商标注册证等可以作为确定著作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初步证据,诉争商标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提供相反证据予以证明。”第二种意见,“仅依据单独的商标注册证、商标公告”“不能用来证明商标标志著作权的权属,但可以结合其他相关证据,作为证明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明。”事实上,仅依据商标注册证、商标公告是否可以作为证明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据,行政、司法实践有着反复不同的做法,争论也十分激烈。笔者赞同第一种意见,并总结出值得关注的十大问题,供同行参考。 一、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是否会对商标法制度产生不利影响? 在“CAMEL” 案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亦可以构成受商标法保护的注册商标,而商标法中均有保护在先权利(包括在先著作权)的规定。不同于商标权,著作权享受全类保护,且著作权不受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约束。上述情形显然对商标法相关基本制度构成了冲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则认为: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与商标权法对商标的保护各自独立,如果商标标志构成作品,著作权法依法予以保护,并不会对商标法的制度产生不利影响。[1]此外,在工商银行行徽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如果某一客体同时符合两个法律的保护要件,当然可以同时受到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保护。[2] 从学术角度来看,部分法官也认为,著作权法的保护有时反而可以弥补因商品类似的认定标准比较模糊而不能有效制止恶意注册的不足。对商标标志依法进行著作权保护,反而能够维持正常的商标秩序。[3]商标版权化不必然导致与著作权的冲突。[4]笔者赞同,同一知识产权客体受到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双重保护,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不会对商标法制度产生不利影响。 二、商标权人可否推定为著作权人或至少是利害关系人? 一种观点认为:商标注册证、商标公告等载明的商标权人与著作权人主体并不必然一致。在“ettusais艾杜纱”案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因为商标注册证的本质功能在于确定特定主体的商标权人身份,而非著作权人的身份,因此,只有针对同一商标的商标权人和著作权人通常亦为同一主体的情况下,商标注册证才可能同时亦具有证明著作权权利归属的作用。但实践中,上述权利主体常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商标权人所注册的商标既可能有合法的著作权来源,但亦可能不具有合法的著作权来源(即商标权人并未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而擅自将作品注册为商标)。而即便具有合法来源的情形,亦可能包括两种情形:一为商标权人同时亦是著作权人,其将自己的作品注册为商标;一为商标权人虽非著作权人,但其经著作权人许可将该作品注册为商标并使用。因上述三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联系和区别

论述题:专利权与著作权的联系和区别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技术发明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下面将在权利的主体客体、权项、取得、期限、归属、行使和限制等方面阐述。 专利权与著作权的主体是著作权人和专利权人,但是客体存在一定差异,即两种权利保护的对象不同。专利权保护的是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产品技术方案的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的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作品内容本身。专利权与著作权的客体第二个不同点在于,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但专利权要求作品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不会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 专利权与著作权的权项有差异。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的财产权利只要有:实施权(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处分权(许可、转让、质押、放弃);标记权。人身权利主要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荣誉的权利。著作权里的著作人身权内容更多,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的权限范围更广。但是在权项的义务方面,专利权明显多过著作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要按规定激纳专利年费和其他费用,给予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和报酬的义务,并要接受国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的义务。 专利权与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差别很大。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注册登记手续,专利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专利权与著作权保护期限不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集体作品另外考虑);专利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与著作权的归属比较一致,一般来说专利权归属于专利权人,著作权归属于作者(职务作品、合作作品、委托作品等另外考虑)。 专利权与著作权行使都包括转让、许可使用等,大致相同。著作权有合理使用的范围和法定许可使用范围。专利权在义务权项中规定要接受国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著作权还包括著作邻接权,是作品传播者权、与著作权有关利益。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和广播者权。而专利权没有有关的邻接权。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很多人可能户认为著作权应该是涉及书本等方面,而专利权应该是科学设计之类,到底是不是这样的呢?著作权与专利权之间到底有哪些不同的地方呢?它们之间又有哪些相同的地方呢?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相同点 一、无形性: (1)表现为对某项权利的占有。 (2)标的是某种权利,是无形的。 (3)利用和转移一般并不引起相关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 (4)标的具有可分别利用性(有人称之为“使用价值无限性”),即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可由多人分别按各自的方式加以利用。 (5)侵害行为不一定都很直观、明显,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情况多种多样,比较复杂,给侵权的判定增加了难度。 二、独占性:专利权、版权为权利人所专有,非经权利人许可或经过一定的法律手续,其他人不得擅自行使这些权利,否则就构成侵权; 三、地域性:一国或一地区所确认和保护的权利,只在该地域有产权,超出该地域就不发生效力。 四、时间性:保护有期限。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不同点 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 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 2、权利客体范畴不同: 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客体较专利权广泛的多。 3、权利的内容不同: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等。相比之下,专利权的内容简单,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复杂。 4、权利的排他性不同: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只要是独创的作品,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相比之下,专利权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如果发明人就一项技术成果获得专利,其他人未经他的许可,不能随便在生产、经营中使用这项技术。 5、权利受保护的期限不同: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较长,公民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

论产品设计的专利权和著作权双重保护

论产品设计的专利权和著作权双重保护 产品设计是关于产品外表的艺术性创作设计,既有专利权的特性,又有着作权的特性,在满足条件时,可以获得专利法和着作权法的双重保护。对于同一知识产品受不同知识产权法保护,学界使用不同的术语,我国有人将该现象称之为“权利的双(多)重保护”、“权利的交叉保护”或“权利冲突”、“权利竞合”等1。产品设计受专利法和着作权法的双重保护将引发权利重叠,权利冲突及如何寻求救济等问题,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均试图在着作权法和专利法中划出一条清晰的界限。 我国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同一客体是否给予着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双重保护以及如何解决双重保护中的具体问题均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本文拟以失效的外观设计专利是否仍受着作权的保护为视角,分析双重保护的必要性,考察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双重保护的态度,在借鉴域外司法和立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和着作权双重保护的建议。本文分四章进行研究:第一章是外观设计专利权和着作权双重保护的提出。通过司法实践中已失效的外观设计专利能否受着作权保护的案例和对案例判决的评述以及对知识产权选择理论的评判来提出外观设计专利权和着作权双重保护的问题。第二章是外观设计专利权和着作权双重保护问题的必要性分析。 从立法制度上的原因,知识产权自身特性以及利益平衡的考虑等因素进行分析,来说明对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外观设计专利权和着作权双重保护的必要性。第三章是考察中外司法实践中对外观设计专利权和着作权双重保护的领域——实用艺术品的保护。首先对我国实用艺术品受着作权法保护的案例进行梳理,通过案例对实用性、艺术性和功能性等要素进行辨析以及着作权法保护对实用艺术品艺术性高度的要求。其次,对美国司法判例中实用艺术品保护的“分离原则”进行探讨,并与我国司法保护现状进行对比。最后,阐明了中美两国专利法和着作权法都对实用功能保护的排除,着作权法保护和专利法保护的差别和意义。第四章是对完善我国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与着作权双重保护提出的建议。本章是基于前述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在对域外立法和司法判例归纳总结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和司法层面上提出完善外观设计专利权和着作权双重保护的建议。

著作权、版权的重要性

1、什么是著作权(版权)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2、版权登记的意义: 1、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 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申请版权保护后标志的所有权皆归您本人所有; 3、保护范围广泛。此标志虽已作为商标注册,但只能在所注册的 产品或服务范围内进行使用,没有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不能使用。而版权不仅可以在已经注册产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对于没有注册商标的产品和服务起到补充保护的目的,也就是说在任何行业、任何产品中别人一旦使用和贵公司相同的标识,同样可以以版权来维护贵司的合法权益; 4、享有任何产品和服务范围内商标注册的优先权,可以防止其他 人侵权。主要是防止他人恶意抢注册; 5、有利于作品的许可、转让,来实现作品的经济价值; 6、若是软件著作权,是企业申请双软认证的必备条件,是企业申 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3、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有多长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

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知识产权与软件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与软件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即版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保护对象包括计算机软件、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等在内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即,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版权)。 知识产权与软件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二、知识产权的作用 (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三、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有什么区别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专利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了解了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的定义之后,那么,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有什么区别?下面来看看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1)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软件的专利保护依据《专利法》,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若干问题”。 2.申请方式不同 (1)软件版权代码写完就自然受到保护,不需要经过审核,提交材料符合规范就可以获得;

(2)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才能够受到保护。 3.简易程度不同 (1)软件著作权获权简单,维权简单,保护力度弱,产生的效益通常是收取授权费用; (2)软件专利获权困难,维权复杂,保护力度强,产生的效益不仅可以打击竞争对手,还隐性地促进企业内技术的研发。 著作权权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专利制度的宗旨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使用专利,都必须通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才能获得使用权。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专利的使用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专利无效、专利撤销、过期专利等一一被列入专利法律范畴。只有充分的认识诸如此类的法律制度,才能充分的利用专利资源,为企业实现更多的经济价值。 如果您有版权登记需求,可以上汇桔网,汇聚全国各地的版权登记服务商,一对一服务,选您喜欢的版权登记服务代理商。告别代理机构鱼龙混杂,严选优质商机,交易托管,实时监控服务流程,对每一步服务进度负责,汇桔网平台权威有保障,值得信任。

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有什么区别

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时间宝贵,小编翻阅了大量材料并进行归纳,目的只有一个,让你1分钟快速了解两者的区别~ 无论是计算机软件专利还是软件著作权,都属于核心知识产权所保护的范畴。申请成功后都能拿到政府相应的补贴。但著作权和专利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形式,所以采用两种不同的保护形式获得的效果也会有所不同。 (一)二者法律依据不同 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软件的专利保护依据《专利法》,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若干问题”。 (二)二者保护原则不同 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也是自愿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的目的是体现公证的效力,主要用于声明著作权权属,后续维权时的证据力度更大,是APP上架的必备品,如果申请高企还可享受最高30%税收减免和最高200万的政府补贴。 软件专利则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保护,因此必须要积极申请,且专利制度也是以“用公开换保护”为原则。 (三)保护期限和维护费用不同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及其它组织的作品,其法律规定的相关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 费用方面只会缴纳前期的申请费,后续不会有维护的费用。 一般来说软件专利是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20年。 而发明专利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过期不缴纳即视为放弃专利权。

(四)申请通过率不同 软件著作权实行的是登记制,只要形式审查时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并且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可获权,登记通过率很高。 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一般纯软件型的专利不易获权,通过软硬件结合的方式会提高其授权率,但总得来说通过率相对要低。 (五)下证周期不同 软件著作权可以不用公开就受到保护,并且能够让创作者更快地获得著作权保护,采用加急申请软件著作权6-12工作日就可以拿到证书,而且是不成功全额退款的。这样的时效性能够帮助著作权人快速抢占市场,拿到政府相应的资助。 软件专利是以公开换保护,发明专利申请时间是1~2年,一般不能采取加急形式。而软件的进步迭代相对来说是较快的,所以在申请的过程中的有可能就会错过软件市场。 但,两者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关系,相反,其实是相辅相成的。对一个软件系统最好的知识产权其实是搭建起全套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用专利保护想法、软著保护代码、商标保护名字、版权保护LOGO,这样的保护才能全方位的保护你的软件权利,为你带来更长远的经济效益!

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的区别

软件着作权基本概念 个人和企业登记 软件着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着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着作权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着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着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软件着作权登记、软件着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着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着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登记申请 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着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着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着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着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着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着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着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着作权人。 第九条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表;

版权业务说明

版权资料 著作权分类: 包括文字、音乐、美术、摄影、影视、计算机软件、戏剧、杂技艺术、图形、模型等作品。 材料要求: 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作品样本(包括纸质样本和电子介质作品样本)、作品说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注:以上文件均需盖公章或当事人的签名。 办理步骤: 在线填报登记、打印——提交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缴费通知(30天左右)——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并下发受理书(30天左右)——审查(30个工作日)——(补正)【2个月内补正,登记机构30个工作内审查完毕】——制作发放登记证书(2个月左右)——公告 备注:版权是先下交费通知书(申请后1个月收到),后下受理通知书(缴费后1个月左右可以收到)。若不需要补正,版权从申请到拿证的总时长是5-6个月左右。若需要补正,则要加多1-2个月。 查询: 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可以搜索作品是否已经审查完毕,何时登记下证。 常见问题: 1 什么是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为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为: (1)原始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 著作权在我国同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这些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而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3)保护的目的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所创作的作品和与此相关的权益。其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4)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法律不同 我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一次修订版)是管理著作权的基本法律。国家版权局是主管全国著作权的管理工作。 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是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5)时效性不同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合作者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单

版权vs著作权的区别

知识产权界有人将版权和著作权等同看待。我国近代的版权和著作权概念则主要是受日本的影响。在日本,由于“版权”一词被认为是容易引起误解的用语,终于被“著作权”一词取代,如今在中国也多称著作权。“版权”和“著作权”其实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并不宜将二者混同。 著作权与版权有一定的区别: 第一是两者客体不同,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第二是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第三是内容不同,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第四是期限不同,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用一般享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五十年。 可见,随着现代著作权内容的丰富,早期的版权已经不能与著作权等同,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与版权不能再被混同。 版权是作者的无形资产,也是代表自身价值最好的证据。每位版权作者都一样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而汇桔网就是一家立志于保护每个人的合法版权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我们努力让每位作者的版权权益都能得到维护,并能从版权中实现作者的价值!

外观专利和著作权有哪些区别

一、外观专利和著作权有哪些区别 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独特的外观设计等。 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权不会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例如,甲发明了电视机,并申请了专利,乙就不能再申请这一专利。 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专利权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4、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而专利权仅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内容,不包括人身权内容。 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如前所述,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 外观专利和著作权有哪些区别 二、外观专利侵权的案例介绍 2009年1月13日,原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声光报警器”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与2009年12月2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0930113417.9)至今有效。原告与妻子注册了名为“武汉东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司,自行生产销售该专利产品,夫妻二人靠此作为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但是,进入2009年之后,原告发现自己的销售量呈直线下降趋势,而且价格也被逼直线下降。经过调查得知,被告天冠公司和被告亚松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公开生产、销售仿冒原告专利的产品,并分别在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网站“百度’’和“阿里巴巴”上公开发布相关信息,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和混淆。为此,原告对被告天冠公司曾提出过口头警告,对被告亚松公司曾提出书面警告,而被告天冠公司一直置之不理,被告亚松公司则对一款专利产品在网上予以停止宣传。但是事后不久,原告再次发现两被告在全球范围内继续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并生产和销售两款专利产品。原告认为,原告作为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其权利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两被告为生产经营目的大肆制造、销售的产品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相近似,此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该行为已给原告的合法生产和销售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专利号为ZL200930113417.9“声光报警器(S-S型)”外观设计专利在有效期限内,专利权人陈翠钢履行了交纳专利年费的义务,该专利为有效专利,原告陈翠钢作为涉案专利}叉人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经庭审比对,原告购买的被控侵

作者与著作权人的概念与区别

作者与著作权人的概念与区别 目前,很多人存在误解,总是认为作者就是著作权人。在著作权保护过程中,往往因为搞不清谁是作者,谁是著作权人而功亏一篑。所以,有必要对作者和著作权人这两个相似的概念进行区分。 一、作者与著作权人的基本概念 作者,即创作作品的人。著作权人,即享有著作权的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很清楚,该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作者未必享有。规定应该作者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人未必享有。这是在著作权保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的。 一般情况下,作者是创作作品的人,也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作者与著作权人是重合的。 二、相关法规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说明委托作品

的著作权可以依双方的约定由委托人享有。此时,受托人只是事实上的作者,而不是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也就是说,在存在委托协议的情况下,作者不一定是著作权人。 在现实生活中,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经常发生。如委托他人写回忆录,作品反映了委托人的思想、经历与生活,委托人提供的特定素材。委托人认为著作权当然属于自己所有,而受托人则认为自己参加了创作,当然享有著作权;又如某学校委托某录音像部门摄制录音录像教材,或者某名人委托某画家为其画一幅肖像画等等,这些都涉及到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因而,我国著作权法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采取合同约定的方法解决。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当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在意思一致的基础上达成著作权归属的协议。双方可约定将著作权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分别归受托人和委托人所有,如合同约定由受托人享有署名权,委托人享有其他的著作财产权。双方也可以约定著作权归双方共有。委托合同可以采用书画形式,也可通栏用口头合同,但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应当尽量订立书面合同。 三、一般可能存在的情况 1、如果没有订立合同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则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该规定是从“直接创作作品的人是作者“这一原则来的,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造性劳动。 2、如果一开始著作权人与作者是同一人,著作权可以转让,转让之后,一般情况下新的著作权人就不是作者了。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外观专利与著作权的差异

对于包装设计、产品图案等设计作品,都属于外观专利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下面来看看外观专利与著作权的差异。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著作权法中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然而,外观专利与著作权在各方面又有着很大的区别。 首先,关于保护主体的差异。外观专利主要保护的应当是工业产品,其三大要素分别为形状、图案、色彩,如果从外观设计的角度看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要求形状(造型艺术)、图案、色彩必须要使用在产品上。 因此,离开了具体产品,单纯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就不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而应当采用著作权进行保护。 其次,关于保护条件的差异。著作权只要求作品的独创性,独创性指的是独自创作完成,即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独立完成,但是是否独立完成有时候无法分辨清楚,诉讼中需证明“实质性相似+接触”,才能判定侵权。 而外观设计只接受符合“三性”的外观设计申请(“三性”指的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要求“独一无二”,保护条件严格,外观设计专利权具有比著作权更强烈的垄断权,其保护力度大。

最后,关于获取权利方式的差异。外观设计专利权产生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申请周期长。 而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一旦产生,著作权就自动产生,著作权无需像外观设计专利权一样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才能获得,因此著作权一经产生就受到法律保护,权利形成周期短,但没有像外观设计一样的权利证书。 如果您有版权登记需求,可以上汇桔网,汇聚全国各地的版权登记服务商,一对一服务,选您喜欢的版权登记服务代理商。严选优质商机,交易托管,实时监控服务流程,对每一步服务进度负责,汇桔网平台权威有保障,值得信任。若有版权相关疑问,欢迎登录汇桔网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进行了解。

2014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复习

一、判断题(每题2分) 1.普通百姓的生活基本上与版权无关。 正确 错误 2.普通百姓只消费版权,不创造版权。 正确 错误 3.版权在我国也称作著作权,是人们对文学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正确 错误 4.知识产权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科技领域的内容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正确 错误 5.通过登录以后进行下载,不论登录者是否缴费,均可推定其登录的网站对下载对象拥有合法版权,因此登录者可以正常下载。 正确 错误 6.在知晓所购买、使用的商品为盗版物的前提下,仍然购买、使用就构成了侵犯版权。 正确 错误 7.制作盗版物,数量比较大,达到一定数量可能构成犯罪。 正确 错误 8.集成创新是投资最大的创新模式。 正确 错误

9.学习的视频中通过某制药厂的案例提醒我们专利保护对一个产品,一个企业的重要性。 正确 错误 10.被假冒的商标都是相关公众熟悉的品牌。 正确 错误 11.所有商标都可作为商品质量的保证。 正确 错误 12.企业拥有的熟知商标不随市场变化和市场竞争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正确 错误 13.知识产权就是知识的产权化。 正确 错误 14.科技成果受到法律保护。 正确 错误 15.企业专利管理中的核心是资金. 正确 错误 16.知识产权侵权判定难是造成侵犯知识产权的主要原因之一。 正确 错误 17.在政府层面上,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有行政保护一种。 正确

错误 18.知识产权本质特征是激励竞争、保护垄断。 正确 错误 19.知识产权文化发展需也要良好的文化环境。 正确 错误 20.道家、佛家和儒家的思想文化不利于企业树立竞争意识。 正确 错误 二、单项选择(每题2分) 21.据统计,截止2012年9月我国已经有近()亿网民。 A、3 B、4 C、5 D、6 22.不属于创造版权的行为是()。 A、看电视 B、写日记 C、写论文 D、画图画 23.版权的产生原则是()。 A、自动产生原则 B、申请原则 C、注册原则 D、消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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