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3#楼西侧红线内南侧盲管

3#楼西侧红线内南侧盲管

3#楼西侧红线内南侧盲管
3#楼西侧红线内南侧盲管

A3.5工序质量报验单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A3.5工序质量报验单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强夯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TJ4.1.12

A3.5工序质量报验单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和碎砖垫层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TJ4.3.1

A3.5

工序质量报验单

工程名称:苏州软件开发中心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编号:A3.5—S-11-4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土方回填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TJ4.1.2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部、梁场: 为加强我局在云桂铁路施工建设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可控,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现将中铁十局云桂铁路I 标“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附: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铁十局云桂铁路I标“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云桂铁路I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长期稳定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I标工程施工的实际,确定营业线施工、运架梁施工和安全管理作为控制重点,制定红线范围,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各分部必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并在施工生产中各负其责,认真履行。 第四条各分部要细化安全红线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能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于违反安全红线管理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 第五条各分部在每个既有线开工点开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在经过项目部安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二安全红线的范围 第五条“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于施工管理和施工生产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予以整改或必须停工整改的条款。安全管理红线分为A类红线和B类红线。A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B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根据云桂铁路I标工程施工的实际,确定营业线施工、运架梁施工和安全管理安全红线范围如下: (一)营业线施工 1、A类安全红线 (1)未按规定与运输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无铁路局施工计划或超计划施工; (3)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现场履行职责; (4)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防护员; (5)未按规定设置固定或移动防护标志; (6)大型机械邻近既有线施工施工未做到一人一机专职防护,未按规定在来车前停止作业; (7)自轮运转设备上道未做到“三项设备”性能良好;(8)未按规定存放机具、材料造成侵线; (9)达不到列车开通条件,冒险放行列车; (10)其他严重危及行车安全情形的。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正式版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总则 第1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对建设管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2条根据我建设工程实际,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作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定红线范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3条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4条各工程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红线管理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施工安全隐患。 第5条对违反红线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违反建设管理红线的,由路局建设处根据本办法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予以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和监理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关于印发“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通知 矿属各区队、部室: 为进一步促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坚持“铁制度、硬执行”,把“用心做事、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安全工作习惯,以严格责任追究,打造超强执行力,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管理转型,坚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在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十条红线”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各专业系统设立“安全管理红线”,以此警示全体干部员工,全力促进桧树亭煤矿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现将“安全管理红线”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设立“安全管理红线”重要意义 设立“安全管理红线”是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促进安全“零”理念落地生根、实现安全管理转型的重要举措,强化“红线”意识,对提升自主保安能力、实现主动预防、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严格现场管理、坚决消除“人祸”、杜绝冒险蛮干具有现实意义。每条红线都是在借鉴事故教训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必要性、紧迫性和实施制度严肃性,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开展“安全管理红线”宣传教育培训 各区队、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贯彻落实,制定有效措施和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迅速传达贯彻到每一位员工,

真正做到人人对本专业系统和岗位红线“知规定、知危害、知责任”,力促每位员工都成为安全员。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宣教培训活动,使广大员工认识到设立“安全管理红线”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全员自主保安意识,促进按章操作、远离红线,更好的保护每位员工的安全健康。 三、落实责任,严格追究触犯“安全管理红线”行为 各区队、部室主要领导是贯彻执行“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态度坚决,对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切实维护红线规定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效应。按照“抓系统、系统抓”原则,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红线”贯彻和查处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程常抓不懈。各部门负责对“安全管理红线”落实情况监督考核,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组织实施责任追查追究。 凡触犯“安全管理红线”的直接责任者,管理干部、职工一律按《三违认定处罚细则》进行处理。被上级部门检查出在职责范围内“应查未查、应处未处”而发生违反“红线”冒险作业行为的,视同事故实施上溯追究,依据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桧树亭煤矿“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暂行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哈建公司工程建设实际,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作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定红线范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四条各单位、直管项目部应根据本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红线管理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施工安全隐患。 第五条对违反红线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哈建公司对各单位、直管项目部予以责任追究。 第六条施工管理红线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结合哈建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红线范围如下。(一)营业线施工1.A 类红线(1)未与运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2)无路局施工计划或超计划施工。(3)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现场把关。(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5)大型机械邻近既有线施工未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未提前停止作业。(6)自轮运转设备上道未做到“三项设备”性能

良好。(7)靠近既有线的材料、机具未按规定堆放造成侵限。(8)达不到开通条件,冒险放行列车。2.B 类红线(1)有关施工人员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的。(2)施工组织方案没有专项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内容。(3)施工准备不充分或准备过头。(4)防护员未带齐防护备品,靠近既有线施工未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5)作业人员未穿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6)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下道。(7)劳务工没有正式职工带领单独上道作业。(8)自轮运转设备装载料具未按规定装载加固。(9)既有线进行基坑、土方、管道、电缆沟开挖没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无防护措施。(二)隧道施工1.A 类红线(1)未规范编制应急预案和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未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2)没有制定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配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和认真实施超前地质预报。(3)没有制定监控量测实施细则、安排专业测量人员和认真实施监控量测。(4)擅自变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变更审批手续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当。(5)隧道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地质突然变差而不及时提请设计变更继续进行施工。(6)未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控制:仰拱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超过90m,Ⅳ级超过50m,Ⅴ级及以上围岩超过40m;二衬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Ⅰ、Ⅱ围岩超过200m,Ⅲ级围岩超过120m,Ⅳ级及以上围岩超过90m;Ⅳ级、Ⅴ级围岩初期支护未紧跟掌子面。(7)未对进(出)洞施工、不良地质、可能突泥涌水、瓦斯和初支侵限、二衬厚度不足等地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方案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 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 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集团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 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 撤离的;矿井总风量不足或采掘工作面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 足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 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不执行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评价许可 制度的;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 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 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 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 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

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 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 带上井的。 第七条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 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 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 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 鼠洞等)的;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 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 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 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 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 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矿井提升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 人车等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 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 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女全管理,全而落实对分部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特制左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深茂铁路工程实际,确左软基大型机械施工、连续梁、跨等级道路、河流等为现阶段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泄红线范|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要求分部,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四条对触及红线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分部管理机构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第五条本细则所列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应立即予以整改或要求停止施工的条款。对施工管理红线?分A类红线和B类红线,A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 B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想。 第六条施工管理红线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结合深茂公司相关施工管理制度,确左安全红线范用如下。 (一)跨等级公路、河道施工 1.A类施工 (1)未与行政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2)无施工计划或超计划、超范囤施工。 (3)未与行政管理单位联系,未确认光缆径路,或不听从管理单位现场防护人员警示,擅自进行开挖土方作业,造成光缆被挖断.挖伤。 (4)分部项目负责人未按规泄到现场组织施工。 (5)分部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6)大型机械临近既有公路.河道施工未做到一机一人一卡专职防护,来车时未提前停止施工作业。 (7)靠近既有公路、河道的机具、材料未按规左摆放造成侵限。 2.B类红线 (1)有关施工人员未经施工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上岗的。 (2)施工准备不充分或扩大准备范围。 (3)防护员未带齐防护备品.靠近既有公路、河道施工未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 (4)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着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未按规左时间下道。 (6)劳务工没有正式职工带领单独作业。 (7)自轮运转设备装载料具未按规定装载加固。 (8)既有公路、河道进行基坑、上方、管道、电缆沟开挖没有行政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无防护措施。 (二)连续梁挂蓝施工 1.A类红线 (1)岸蓝拼装和拆除不符合设计要求。 (2)挂蓝锚固不牢,移动无限位装置。 (3)未对挂蓝及使用的机具设备进行检查。 (4)挂蓝总重量的变化超过设计重量的10%,梁段混凝上浇筑及行走时的抗倾覆安全系数、自锚固系统的安全系数,小于2?0「 (5)挂蓝底模悬吊系统采用精轧螺纹钢筋作吊杆时不采取防护措施。 (6)挂蓝拼装过程中,随意对螺栓孔进行切割扩孔,在精轧螺纹钢筋作吊杆进行电焊、搭火,所有精轧螺纹钢筋吊杆未使用双螺母锁紧。 (7)挂蓝施工过程中.未对滑道、主桁节点、锚固、吊绳等系统日常检查。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编号:SM-ZD-66615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强化源头安全,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生产中心主任职务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承压水开采未按防治水专项措施进行采掘活动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超防突检测范围进行采掘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通风科科长职务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在防突措施不达标仍存在突出危险的区域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二、严禁在瓦斯超限情况下强行生产,必须做到“瓦斯不超限,超限即停产”,对每一次瓦斯超限事故必须分析原因,强化措施,追究责任。对由于存在隐患造成的瓦斯超限超过1次/月或2次/年的矿井应停产整顿。 三、在排放瓦斯期间严禁有关领导不到现场指挥、出现“一风吹”或在回风区域不执行断电撤人。 四、瓦斯传感器必须定期校验,有标识,灵敏可靠,悬挂位置符合规定,瓦斯员按时检查填写记录,做到三对口。 五、严禁在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有掘必探,不探不掘,不治理不开采,不评价不开采”,严禁弄虚作假。 六、采掘活动中突然发现出水、透水征兆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七、所有机电设备严禁出现失爆现象,必须做到零失爆,保证管理实现“90·5·1”,(即:完好率高于90%、故障率低于5%、损坏率低于1%)。 八、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严禁甩掉机电设备保护和带电作业。 九、电气设备检修必须做到挂牌管理或指派专人看守,防止误送电。 十、严禁“扒、蹬、跳”运行中的车辆、皮带和刮板输送机,运输斜巷必须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运输不超载、不放飞车、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十一、运送人员人车、猴车保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十二、锚杆(索)张拉器具、检测器械必须完好有效。 十三、掘进工作面未使用前探梁、锚网支护工作面锚索未跟进迎头的严禁施工,巷道维修必须先加固消除隐患,未事先加固排除隐患的严禁施工。 十四、未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作业场所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未定期进行检测或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45 g/m3,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10倍以上的,严禁生产。 十五、零星工程、大型设备(2吨以上物料)运输必须制定针对性措施,措施、监督、检查三到位,并有一名副区(队)长以上人员现场跟班。 十六、所有井下从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准确、熟练,严禁无证上岗。严禁强令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十七、应急避灾演练必须按年度计划执行,区队更换作业地点应及时进行新区演练,严禁不演练或减少演练次数。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

2.1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 为切实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深化“强基达标、提质增效”,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切实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依据下列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公司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铁总建设﹝2017﹞286号); (2)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 (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7﹞320号); (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铁总建设﹝2017﹞328号); (5)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调整铁路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通知》(铁总办﹝2017﹞337号); (6)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建〔2018〕94 号); (7)中国铁建《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建﹝2018﹞98号); (8)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认真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7﹞693号); (9)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174号)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276号)的通知。 2.11.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目标 杜绝出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中的质量红线问题,即: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及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对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保证路基填料符合设计要求;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实事求是编制各类工程资料,杜绝试验、监测、检测及隐蔽工程数据造假。 2.11.2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标准 (1)工程实体红线标准

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2017年试行版)

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 (2017年试行版)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局的集团管控水平,加强对项目重大质量与安全风险的管理,守住质量与安全的底线,突出现场管理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极易形成重大质量与安全隐患的行为,经局专业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现场施工管理红线,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每年初,局专业部门负责更新一次红线管理规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第四条本规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执行,在局重点工程检查、局重大工程项目督导及专项治理检查中同步实施,检查结果由局科技设计部在局内网平台上公布并纳入全年各级单位的综合评价。 第五条 2017年6月1日新开工项目及已开工项目的新增工作面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由局科技设计部牵头实施,具体条款由局科技设计部会同安全监督部、基础设施事业部解释,各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编制落实措施与办法。

附件1 房屋建筑类红线规定清单 第一条技术管理 供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按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与评审管理细则》进行论证与审批,确保其可实施性。 第二条模板工程 1.模板方案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立杆平面图与细部节点图。 2.后浇带及预留悬臂式后浇梁板的支撑体系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拆除后回顶。 3.所有边梁支撑系统必须与内架形成整体受力体系,严禁与外架相连。 4.除经专门设计的独立钢支撑外,水平杆步距严禁超过1.5m,立杆底端与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200mm。 5.除经专门设计的定型模板系统外,任何情况下,对拉螺杆间距必须≤500mm。 6.模架体系搭设完成后,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带队进行方案实施复核,并形成真实有效的复核记录。 第三条钢筋工程 1.直螺纹钢筋接头必须切平,丝头加工后打磨平齐端面,安装后外露有效螺纹1~2P,切平、丝头加工、安装完成后均必须检查并标记。 2.雨雪天气不应进行钢筋露天焊接,钢筋直径≥22不得进行电渣压力焊,电渣压力焊接头焊包外凸高度不小于4mm,轴线偏移不大于1mm,电极接触处无烧伤缺陷。 第四条混凝土工程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手册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解读(仅供内部学习使用,不作为标准)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红线规定》 (1) 第二部分红线解读 (5) 第三部分红线图解 (20) 第四部分附件 (35) 1.<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2.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 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

第一部分《红线规定》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7]310号)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和岗位红线

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实现安全管理过程控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超前防范,“安全生产红线”不可触犯、不可逾越。 第二章通用类 (一)机构设置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降职处分。 第三条必须建立健全生产技术、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通防、安监等管理机构。 第四条配齐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采煤、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等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制度建设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考核500元,责任人考核1000元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每月主持召开2次安全办公会。 第六条必须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且下井带班数目不得低于规定要求。 (三)劳动用工管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一律不准上岗,外包施工队一律停工停产。 第七条员工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未掌握“三大规程”、岗位人员未掌握应知应会及安全避险知识的,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的。 第八条外包施工队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未纳入矿统一管理的,出现非法分包、转包的;施工队未到省级煤炭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

第九条入井新员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未签订师徒合同的,从事本岗位工作未超过半年的,一律不得独立作业。 第十条外包队伍组织机构不健全的;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达不到要求的,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第三章设计类 第十四条矿井、采区、工作面、供电、防灭火等设计违反《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中煤集团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技术标准》等规范、标准的,一律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探放水设计违反《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中煤集团防治水管理体系》等规定的,一律不得实施探防水作业。 第十六条采掘工作面无设计或无《作业规程》而私自施工的,一律停工停产整顿。 第四章基建管理类 第十七条非法转包、违规分包工程的,一律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实行以包代管,或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的,一律停工整顿。 第五章采掘类 采掘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正职免职,责任人留用察看。 第十九条无批复的设计、作业规程擅自组织生产的。 第二十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燃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或未采取(未建立)注浆、注氮、三相泡沫等综合防灭火措施(系统)的。 第二十一条未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的情况下生产作业的。 第二十二条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 第二十三条巷道掘进施工地点支护参数无依据或擅自更改巷道支护设计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锚杆(索)支护未做拉拔试验的,预紧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安全红线制度

安全红线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我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水泵房、锅炉房、配电室、换热站岗位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调度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的;锅炉、换热器等压力容器没有进行年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继续使用的。 第三条未按国家电业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对大型电气设备检修、试验,操作者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的;变配电系统及供电设备设施未定期检定和合理规范配置的;高低压开关设备管理不规范,整个系统防雷电设施不齐全、不可靠的。 第四条未将停电线路验电挂地线的;未核对杆塔双重称号 蹬杆塔作业的;未对所蹬杆塔验电采取安全技术措 施的;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 接地线(接地刀闸)的。

第六条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携带违禁物品进入生产车间、库区的;未按规定着装,进入危险物品生产车间、库区进行危险物品操作的;在起爆药制造、干燥以及雷管装填、装配工序、总仓库区二道门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的;未经有关安全技术部门批准,随意更改工艺及安全操作规程和主要原材料的;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停电手续违章带电作业的。 第七条民爆物品储存、运输过程中,司机和押运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的;暴雨、强雷电、冰雹、大风、暴雪恶劣天气,组织民爆器材生产、试验、装卸、运输等活动的;试验或销毁时,违反放炮规定的;操作人员将雷管和炸药同人次背送的;要害场所岗位人员脱岗的。 第十条未按规定佩戴防护保用品进行特种作业的;扒、跳、跨越运行中的皮带输送机的;其他违章运输作业的。 第十八条运行人员巡检时未按规定巡检路线和瓦斯监测表的 内容进行瓦斯监测,严重出现漏检、少检、假检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运行人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的。 第二十二条油脂库、药剂库防火防爆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并无专项安全技术应急预案或执行不到位的。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施工作业地质勘探孔时,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有关部门总工逐级审核批准的。

施工安全“红线”制度

施工安全红线”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控营业线施 工安全风险,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特制定《XXX局施工安全红线”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施工安全红线”内容 (一)施工方案审批及施工准备 1. 违反路局施工八不准”制度。 2. 施工组织方案未经路局审查、批复或未按批复的施工方案、 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3. 无故请点不施工。 4. 配合单位无故不到场,导致施工计划落空。 5. 邻近既有光电缆隐蔽设施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未进行联合调查,影响施工的营业线设备未按规定进行迁改、过渡或采取可靠保护措施后进行施工。 6. 未执行停电、验电、接地等安全措施开展停电施工项目。 7. 线路封闭区段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口或拆除防 护栅栏。 (二)施工安全防护 8. 不按标准设置防护进行施工。

9. 防护人员参与其他作业。 (三)大型施工机械、移动设备施工管理 10. 可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大型机械施工没有实行一人一机”专人防护和车过机停”制度。 11. 大型施工机械在天窗点外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或列车通过径 路凌空面。 12. 架桥机、大型起重设备无检验合格证。 13. 大型施工机械及移动设备操作人员无操作证。 14?移动设备停放时未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15. 机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运行中擅自关闭三项设备 (四)施工现场作业 16. 使用封连线,以及使用其他手段破坏联锁关系。 17. 与既有线并行或高于既有线的施工便道未设置隔离墩。 18. 站台、风雨棚、行包通道、旅客天桥及地道施工不执行施工打围 标准,对机具、材料未设置专人进行管理看护。 19. 在高铁区段防护网内遗留作业机具、材料(施工临时堆放机具、 大宗料按施工方案办理)。 20. 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21. 需旁站监理的施工项目无旁站监理人员。 (五)放行列车条件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编号:SM-ZD-81646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4070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珠三角城际轨道佛肇段GZZH-2标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的实现,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和铁道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的意见(铁建设[2009]235号)特制订本法。 第二条根据佛肇城际GZZH-2标施工实际,确定施工安全控制点的重点,制订红线范围,并确定相关责任追求制度。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安全红线即安全控制线,是安全禁止事项。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教育和引导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严肃安全事前责任追究,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的定义 凡生产作业时间内、生产作业过程中、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盲从性、无知性、习惯性、管理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行为,均为“三违”行为。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工厂全体员工 第四条反“三违”职责 1、各级管理人员均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带头反“三违”,按规定进行反“三违”检查,并对查出的“三违”人员按规定处罚。 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均应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杜绝违章作业。 3、各工作、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有关规程及规定。 4、各部门要组织员工进行“三违”行为识别、自查自纠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不良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要持续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树立“零容忍、零伤害”的观念,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5、安全工作要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在全厂范围内形成全员反“三违”,全员保安全的工作氛围。 第五条“三违”的定性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认定为“三违”现象: 1、酒后上岗或上岗期间饮酒的; 2、上岗期间睡岗、脱岗,精神萎靡的; 3、在厂区非吸烟区吸烟的; 4、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的; 5、有令不行、明令不止,违章指挥的; 6、特种作业无证进行作业的; 7、叉车司机边开车边接打电话的; 8、高出作业(高出作业平台2米的作业)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的; 9、危险作业未进行作业审批,擅自作业的; 10、配电柜(箱、盒)上放置物品的; 11、设备上乱放物品的; 12、电源插盘、开关、闸刀使用胶带缠绕、固定的;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24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 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总则 第1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对建设管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2条根据我建设工程实际,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作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定红线范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3条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

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4条各工程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红线管理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施工安全隐患。 第5条对违反红线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违反建设管理红线的,由路局建设处根据本办法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予以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二、红线范围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依法纠正、处理营业线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铁路正常运输秩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08〕435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办法》(京铁师函〔2010〕249号)、《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京铁建[2011]134号文)及路局开展“三整顿一提高”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邯长四部承担范围内的营业线各类施工项目。 第二章安全红线范围 第四条审批手续及计划管理方面

1.未经主管和相关部门批准,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危及行车安全或进行影响路基及铁路设备设施稳定的施工。 2.未按路局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类别进行的施工。 3.以低类别及等级报批,实施高类别及等级的施工。 4.未与设备管理单位及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 5.无施工计划、无调度命令及超范围施工。 第五条大型机械施工方面 1.安全保护区内使用的施工机械,资质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实行进场报验合无证操作的。 2.降低施工类别及等级申报计划,超越计划组织施工的。 3.未按规定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实施监护的。 4.未按施工类别,配备安全盯控及防护人员的。 5.未按批复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6.对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的。 第六条现场防护方面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1448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