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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法制氧的技术原理

膜法制氧的技术原理
膜法制氧的技术原理

膜法制氧的技术原理

概念

气体膜分离技术是利用渗透的原理,即分子通过膜向化学式降低的方向运动,首先运动至膜的外表面层上,并溶解于膜中,然后在膜的内部扩散至膜的内表面层解吸,其推动力为膜两侧的该气体分压差,由于混合气体中不同组分的气体通过膜时的速度不同,从而达到气体分离及回收提纯气体的目的。

应用领域

目前,国内已成功地将膜法富氧助燃节能技术应用于有色金属冶炼、玻璃池炉节能、化铁炉和铸造炉节能等方面,并取得了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效率。其节能率一般在10%-15%。

由赣州川汇气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膜法制氧系统不仅适用于富氧助燃领域,它可广泛应用于富氧呼吸(如家庭氧吧、富氧空调、富氧养殖、登山运动保障、富氧运动、美容)、燃料电池、车辆增氧、发动机增效等等领域。

技术含量

赣州川汇气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是膜法富氧的先行者。生产制造方面,2003年引进了国内首条板式膜组件生产线,是国内唯一的板式膜制造厂商;工业应用方面,为国内最大的富氧项目提供过板式膜组件,参与了国内三星、小鸭空调富氧的前期开发;对柴油机、汽油机等发动机增效的节能、冷启动、降低氮氧化物排量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该公司在研究将目前先进的ITM 离子传输膜无机透氧膜商品化,该分离膜可直接自空气中获得100%的纯氧。

竞争优势

该公司板式膜制氧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技术先进的膜法富氧系统,它是标准的工业模块化组成装置,接上电源,即可产生氧气。具有竞争的领导地位:

1)富氧提取专利工艺流程技术

2)板式膜组件专利技术

3) 低压气体填料干燥技术

4)膜与膜分离设计软件

5)三维设计

6)人性化设计

7)以保证设备可靠性\稳定性出发的优秀元器件的选择

从材料技术领域论科学技术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从材料技术领域论科学技术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人类社会生活有巨大影响,而且这种影响随着历史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大,每一次科学技术革命都不同程度地引起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人类思维方式的深刻变革,并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发展。而另一方面,社会活动对科学技术的制约作用也不容忽视。在我看来,科学技术与社会生活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即从整体上看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双向作用。 一方面,科学技术能对社会活动产生重大影响。首先,科学技术对生产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它改变了社会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使生产过程自动化程度提高,促进了劳动力结构向智能化趋势发展。它也改变了社会经济结构,促使产业结构发生变革,使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提高。其次,科学技术对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现如今的信息时代要求人们不断更新和充实知识,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所以学习已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人们全面自由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会。最后,科学技术促进了人们思维方式的变革。使人们能用新的知识理论结构和社会组织结构去研究一系列新现象、新领域、新课题。以材料技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为例,材料是人类生存和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是人类文明的物质基础和先导,是直接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材料的发展及应用是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里程碑。没有材料科学的发展,就不会有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繁荣。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上看,某一种新材料的问世及其应用,往往会引起人类社会的重大变革。在群居洞穴的猿人旧石器时代,通过简单加工获得石器帮助人类狩猎护身和生存。而随着对石器加工制作水平的提高,出现了原始手工业如制陶和纺织,于是人们进入了新石器时代。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人类又进入了青铜时代,那时人类能冶炼青铜以及更多的金属,这些金属不仅能用来制造更锋利的刀、箭,并且还能用来制造锄、犁,这些工具的发明和制造又大大推动了种植业和手工业的发展。随后炼铁技术的发明和应用更是以铁矿石的广泛分布性和易于制作性决定性的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之后钢铁、水泥等材料的出现和广泛应用,使人类社会开始从农业和手工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而工业社会的四次科技革命更是无法离开材料的有力支持:18世纪70年代,以蒸汽机的发明为主要标志的科学技术革命推动了西欧国家相继完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它使机器代替手工劳动成为可能,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电力的发明为标志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使电力取代蒸汽机成为新的动力,不仅使原来的重工业部门有了重大的发展,而且还推动了一系列新的工业部门的建立。20世纪中期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兴起了一场新的科学技术革命,它不仅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变革,而且也影响了人类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使社会生活进一步发展。第四次科学技术革命是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它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海洋工程等高科技的出现为标志,推动了人类社会由工业经济形态向信息社会或知识经济形态的过渡。由上可见,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动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从原始的刀耕火种到现在的信息社会,科学技术给了人类社会无比强大的推动力。 在看到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积极性的推动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科学技术就像一把“双刃剑”,它既能够造福人类也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对社会发展带来消极后果。以材料技术为例: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塑料制品被广泛使用,它既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又令人头痛。现在在垃圾堆中的废弃塑料制品越来越多。由于这些塑料制品是合成高分子主链构成的,结合得十分牢固,又非常稳定,耐酸碱性又高,且不蛀不霉,即使把它们埋入地下,上百年也不会腐烂。因此,它们已成为严重的“白色污染”,对我们的身体健康和环境保护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受到了社会活动的制约,科学技术是在由各类社会活动和

浅谈中国法治现代化之路

2011年7月(总第282期) 法制与经济 FAZHIYUJINGJI NO.7,2011 (Cumulatively,NO.282) [摘要]近现代国家市民社会形成以后,要求的是追求自由、平等、公平的市场经济,而当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观念更新的社会急剧变化过程。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和非市场化,阻碍了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就法律制度建设而言,至关重要的乃在于立法、司法、执法等。本文旨在针对法治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观点,以便于使中国的法治现代化路程走的更好。 [关键词]市民社会;法治现代化;普适性 一、中国法治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产生于西方文明,是人类智慧对法治建设的重大贡献。中国法治现代化亦在不断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然而,由于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存在先天性的经验不足以及中国国情的影响和限制,存在了诸多的问题和阻碍,现就其原因进行浅析: 首先,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后和非市场化,阻碍了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公民的政治参与权的全面实现和法治现代化观念的形成,有赖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和公民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因为,在资产阶级革命后,出现了真正的“市民社会”,这个市民社会起源于城市里的自由民,而城市里的自由民就是由商人阶层组成的新兴资产阶级。①原有的贵族和封建主为主导的社会被打散,取而代之的是由平等的人组成的,在商人之间的没有土地依附关系的一个自由民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作为商品交换关系总和的‘市场’,它对法律的最初始、最本能、最基本的要求便是自由、平等和权利保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不足温饱的物质生活水平,不可能产生对现代法治的强烈需求,不可能产生更多的政治参与要求。现代法治的内核是民主政治,而现代民主政治必然是现代商品经济的产物。因为经济上的商品等价交换原则派生平等观念,反映在政治上就是要求实行民主政治,平等地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反映在法律上就是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正如马克思所说:“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产生的现实基础。” 其次,计划经济强烈的行政命令性,扼制了民主、平等、自由等现代法治观念的形成。近现代国家市民社会形成以后,要求的是追求自由、平等、公平的市场经济,而当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观念更新的社会急剧变化过程。以行政指令连接起来的社会生产活动缺乏对现代法治的社会需求,现代法治社会的建构与实现,其基本前提就是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的同步进行,而法治变革则贯穿于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建设过程的始终。②离开了民主政治,所谓的现代法治不仅难以建立,而且即使从形式上建立了现代法治 模式,其在社会生活中也会出现扭曲、变形、走样甚至形同虚设的情形。没有民主政治作前提,法治从产生、运作到实施,整个过程便不可能做到科学化、合理化,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便不可能完全消除,依法办事原则便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同样,没有市场经济作基础,公民的平等、权利、自由等现代法律意识便无法培育,社会主体的个性便无法真正得到解放。中国古代儒学对等性人伦大多只停留于理想人格的局面,而至现代法治社会亦然绝不是也不可能仅靠法治变革就可以建立起来,它事实上是在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法治变革的不断发展和成熟中不断成长起来的,具有强烈的阻碍性。 再次,中国封建专制主义传统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阻碍了法治现代化进程。封建社会的政治理论和法治理论,无论是主张以法治国的法家,还是主张以“礼”治国的儒家,无一例外都主张君权至上,其理论的中心就是论证如何治民,维护封建统治,巩固君主万世一系的家天下。中国封建社会有着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家国一体化的集权体制,“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观念构成了封建社会三位一体的超稳定结构。刑民不分的法律体系, “刑不上大夫,法不下庶民”的刑罚制度,以义务为本位的法律观念,惧讼、厌讼的民众法律心理等等均阻碍了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进程。③虽然近代在西方思想影响下,中国也曾出现过呼唤民主和法治的思潮,但是由于缺乏经济基础和社会变革的支持,在中国始终未建立起现代意义的法律制度。 最后,中国的现代化过程还始终面临着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影响与渗透。西方国家主要是打着“民主”与“人权”的旗号,瓦解中国党和政府的政治权威。如果一开始就将中国法治现代化的目标定位于全面实现包括政治参与权在内的公民权,则会超出现有政治制度的承受能力,使政治权威分崩离析,经济发展的计划也会毁于一旦。美国学者昂格尔认为, “法治产生于西方而非中国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没有形成现代型法的秩序的历史条件—— —集团的多元主义、自然法理论及其超越性宗教的基础”。但是,经济发展的内部冲动和国际竞争的强大压力,使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法治现代化无可选择地将社会政治稳定前提下的经济快速发展确定为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的阶段性目标,是合乎时宜并符合当代中国国情的。 二、浅谈法治现代化建设的解决办法 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实行法治现代化会成为治国安邦的手段,但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理了几千年封建伦理社会洗礼的国家来说,实行法治固然会受到很大的阻碍,以下对于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解决方法提出几点建议:首先, “攘外先安内,师夷长技以自强”。就中国而言,现代化的法治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创制系统,使立法主体能够按照立法的权限和程序,根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一般规律来制订相关法律。这种法律体系从形式上来看必须做到体系严 浅谈中国法治现代化之路 郭春生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6) 158

论科学技术与人的发展的互动性

论科学技术与人的发展的互动性科学技术与人的发展的互动性是推进科学发展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核心问题,也是实践中必须解决的难点问题、关键问题。科学发展的含义,既包括我们对于事物矛盾运动和转化的哲学认识,包含对事物之间普遍联系规律与相互影响的正确判断,也包括提高自身适应环境、变革事物与促进和谐发展的功能,提高自身存在的价值。发展离不开人,人是决定性因素。必须注重人的发展对于科学技术的推动作用,以及发展的人对于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影响。 人的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我们发展一切的目的是为了人,发展的成果最终要由人民共享。在人的发展过程中,科学技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在极大促进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深刻改变人类物质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在深刻改变人类的精神文明和价值观念。与此同时,现代科技发展也出现了一系列环境、伦理和社会问题,迫切需要人文规范,以消除其负面影响,更好地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本文深刻首先分析了科学技术对人的发展的促进作用,即科学技术是人类进化的手段、科学技术是人的能力形成的基础、科学技术是人的生存条件改善的依托。接下来本文深入阐述了科学技术对人类自身以及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及后果。同时,人的发展对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发挥着巨大影响,首先人的发展的需要及其实践活动是推动科技进步的动力,其次人的发展是科技变革的决定性因素,最后人的发展是科技进步的价值尺度。在此基础上,本文指出了实现科学技术与人的发展之间良性互动的途径,也就是首先要全面关注人类发展的向度;其次要使科学技术与人文相融合;最后要建立健全的科学技术评估体系,完善社会制度,使科技进步成为有利于所有社会成员发展的人类成果。 1、科学技术对人的发展的作用 1.1科学技术对人的发展的促进作用 1.1.1科学技术是人类进化的手段 生活在大自然中的人,本是自然界众多生物中极其普通的一员,他的自然能力并没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地方,但人却居于自然万物之上,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一种支配万物的力量,这

法制现代化

的关系是一个不可省略的工作。 一、中国法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发展的历史过程,不能将其中某个阶段呈现出的特征抽象为法制现代化全部历史进程的本质概括。 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清末法制改革:清末修律是清末法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中国传统法律进行了重大而深刻的改革,引进了近代的法律思想、原则,客观上促进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发展,在中国法律近代化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深刻影响。二、南京临时政府:主要从法律上确认资产阶级共和制度,以“去专制之淫威,谋人民之幸福”,“人权神圣”为中心,颁行了一系列反映革命主要精神的单行法律、法令。三、南京国民政府:按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原则,对司法制度进行了改革,完成了司法制度的近代转变。而最终作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基本法典的《六法全书》的出现,其六法体系最终建立,标志着近百年的中国法律的近代化的最终完成。 法制现代化是一个由传统法制向近代法制的转型过程,是在法律领域的一场历史巨变。法制现代化始终会受到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发展的影响,因此法制现代化既是一个复杂、迂回曲折的发展过程,也必然呈现出阶段性的特点。所以研究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制现代化时,必须从其社会和法制发展的总体趋势和本质特点来把握,不能以偏概全,用某个阶段的特点替代整个进程的总体型态。譬如,晚清时期中国法制现代化几乎等同于西方化,但我们不能以此为理由就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整个过程等同为西方化。 二、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外源性特征决定了这一历史进程之始不可避免地呈现出一定程度的西方化形态。 按照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要实现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就必须按照近代法制的基本标准来开展本国的法制改革;而由于本国传统法文化中近代法制文明要素的阙如或发育不够成熟,也就只能从已基本实现法制现代化并有成功经验的西方社会中引入。这是中国法制现代化之始呈现出一定程度的西方化的根本原因。无论是清政府“参酌各国法律”、“务期中外通行” 的变法谕令,还是沈家本“折冲樽俎,模范列强” 的修律主张,所表达的都是同样的西方化的法制现代化路线。 这样的路线必然表现在修律的实际成果当中。1、以民法为例,1911年完成的《大清民律草案》不仅采纳了当时最先进的潘德克顿法典编纂体例,还采用了来自大陆法系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亲权、债权、所有权等民法概念,引进了诚实及信用、契约自由、过失责任等近代民法的基本原则,建立了法人、时效等西方民法的主要制度,真正贯彻了法典制定者所提出的“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求最适合中国民情之法,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的编纂指导思想。2、以刑法为例,1911年制定完成并予以颁布的《大清新刑律》,采用了西方资产阶级刑法的总则与分则两编的体例,引进了近代资产阶级的罪刑法定、死刑唯一等刑法原则,吸收了诸如未遂、共犯、自首、累犯等西方刑法概念,并仿照西方刑事法制建立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缓刑、假释及主刑和从刑相协调的刑种体制等刑法制度。总之,经由沈家本、伍廷芳、俞廉三等人的不懈努力,终于在中国建立起近代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从而开启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征程。 第三、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发展必然会超脱西方化的藩篱,实现中华法制文明的伟大复兴。 一方面,中国的法制改革之所以显现出一定程度的西方化形态,源于其总体上的外源性。但是,承认总体上的外源性并不意味着否定中国社会内部存在着对法制现代化进程起着推进甚至在某些层面的决定性作用的多种因素。自从明清以来,中国社会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经济生活日益活跃,各种经济交往主体地位的平等性日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法治论_刘立志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法治论 刘立志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要表现为法治现代化,表现为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体现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就要把法治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核心,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治理 现代化 法治 一、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1.法治是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特征,法律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工具和手段。在现代治理体系中,法律已经成为一种最重要的、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形式。其他所有的社会控制方式,都从属于法律方式。”国家作为法律体系最高的和最基本的渊源,有能力排除任何其他竞争性的渊源。法治需要具有普适性的抽象规则体系,国家成为公民权利的界定者和保护者,并通过法律的纽带实现社会政治整合,建立国家与公民的直接联系,实现对社会的直接管治。 2.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障。依法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特征,法律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厉行法治,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培育和成长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法治是中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根本保障,是深化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 3.法治是培育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和现代社会的基本手段。中国在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推行法治,是我国新时代制度变迁的必然逻辑。制定的规则要平等适用于任何人,行政部门不得偏袒向任何一方,也没有超越于规则之上的特权。正是同时约束所有行为主体的法治所构建的秩序,可以使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和社会行动主体不必担心其他人任意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可以全神贯注于各自的事业。既限制公民侵权行为,又限制政府滥权行为的现代法治秩序,才是人身权、财产权和社会契约履行的可靠保障,才构成自由社会的前提条件。 二、西方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借鉴和反思 1.西方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借鉴和反思。“法治”作为西方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面像,西方各国进入现代社会的情形不一样。从理论上看,法治要求政治的统治必须以法律为基础,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必须是明确的和正式颁布的,法律的执行必须遵照严格的法律程序,法官的自由裁判权必须受到限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我国法治化的困境与反思。沿着中国法制史的时间线,我们可以发现,在传统的中华大法系,其固有的法律传统并不能够发展成为现代的法治。就社会关系性质而言,中国古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以家族为纽带的,个人的法律主体性并不彰显,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还是以家庭关系为转移,家族与家族之间的利益是对抗的,官僚与官僚之间利益是冲突的,但是,个人利益并不足以与家族利益和官僚利益的力量抗衡,官僚群体是否形成一个“集团”也都值得怀疑;在社会主体方面,中国古代有乡绅却没有市民,有商贾却无商人,换言之,中国乡绅离开不了土地和乡村,没有西方自治城市的概念,商贾也没有按照自由市场规律平等交流、等价交换的商业习惯;中国古代没有中产阶级的概念,也没有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的概念。就法律专业性而言,中国法的特点是世袭君主制权威与家庭或血缘集团利益的结合。因此,要从中国社会内部发生法治的秩序,我们就必须改变我们自己,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通过制度和法律的安排来规范国家治理中所遇到的各种社会关系,旨在建立一种可持续的治理模式,产生最大的治理能力,形成一个有利于保证国家硬实力和软实力共同现代化的制度保障体系。只有以“法治精神”来铸造国家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赋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以丰富的“现代性”,才能有效地提升国家软实力,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最终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 三、构建中国特色法治,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筑法治国家的有效基石。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强化立法调研,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和听证会等形式集中民智。在法律草案起草的过程中更多运用委托专家或社会组织起草法案、立法听证、公开征求各地方、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媒体意见,聘请法律专家直接参与法案起草或担任立法顾问或咨询委员,发挥法学家、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士在立法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在法律草案的起草、讨论和审议表决过程中更多发挥社会公众、法律专家和人大代表的作用,在增强立法过程民主性的过程中稳步推进立法过程的科学化。总之,改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民在立法过程中的有序参与,充分吸纳和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诉求,增强立法过程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改善法律对社会经济问题的回应性和调适性,充分发挥法律在一个多元社会中的利益整合与利益协调的功能,是中国构建法治秩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路径。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是规范政府公权力的基本途径。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法律和法规,规范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法律,遵循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3.加快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职权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是规范司法权力、提升司法能力的关键。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下大力气根除制约司法权依法独立运行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提升司法审判工作的正规化和制度化水平,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以法律人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助推中国法治秩序的成长与发育。 参考文献: [1]莫纪宏: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精神”[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0143期 . [2][英]詹姆士?哈林顿:《大洋国》,何新译,商务印书馆1963版,第20页. [3][英]大卫?休谟:《休谟政治论文选》,张若衡译,商务印书馆,1993版,第59页. [4][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版,第37页. 作者简介:刘立志(1970—),男,辽宁省大石桥市人,吉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一级法官,现任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从事侵权赔偿和婚姻家庭民事审判工作。 2015年?5月?下期经营管理者 学 术 理 论 经营管理者 Manager' Journal 231

论中国法制现代化

论中国法制现代化 中国于二十一世纪初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意味着中国经济真正开始融入经济全球化的世界潮流.“入世”与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的法制建设尤其是经济法制建设带来巨大的冲击,也给中国法制建设提出了实现中国法制现代化这样一个全新的概念、课题和目标.党的十六大在界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时,修订了原来的"小康"和"四化"概念,提出了"新的四个现代化"概念.(注1)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一系列的与时俱进的新的理论观念.经济基础的现代化变革必然引起上层建筑的变革.体现现代市场经济的新的意识形态和法律制度的法制现代化的出现和建立是必然的趋势和要求,也是唯一的选择.从实践上看,一九七八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保障人民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方针已经打开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帷幕.邓小平是中国法制现代化道路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一九九八年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使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建设进入更加"自觉"的阶段;二零零一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又进一步使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建设及全球大多数国家的惯例相比较,中国有了更多的机会借鉴外国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并且进行交流.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及两万多条规则已经成为中国在世界贸易关系中必须遵循的信条,必将极大地影响和决定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和方向.我们已别无选择,而且时间紧迫.探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内涵、外延、实现途径、特征,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本文仅就此进行若干基础性的探讨分析,作为引玉之砖抛出,以求引起争鸣,请求斧正. 一.什么是中国法制现代化 解析中国法制现代化这个概念的内涵,可以从"法制"和"现代化"两个不同的侧面进行.从法制侧面是三层意思:法制化,法制现代化,中国法制现代化;从现代化侧面看也是三层意思:现代化,法制现代化(或现代法制化),中国法制现代化.从法制化侧面解析,基本上(就是说不完全是)从法制发展的历史脉络这个纵的方面来研究的;而从现代化侧面解析,则是社会现代化和现代政治文明的各个方面,从横的方面来进行研究的.从两个方面均可切入正题. (一)从法制化角度解析 用历史角度看,法制化是与市场经济的建立、形成、发展、现代化、国际一体化而出现的国际公认的新概念。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代虽然也有法律和制度,但由于没有形成市场经济,基本上是无序的,没有现

浅谈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及启示

浅谈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及启示 摘要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是关系到人类命运走向的两个重要课题。本文阐述了科学技术和社会的涵义,及其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并针对目前我国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现状,从宏观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发展策略。 关键字科学技术社会启示 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是关系到人类命运走向的两个重要课题。回顾20世纪以来人类历史发展与科学技术的竞争,更加深刻地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科学技术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和“牵引机”,而人类社会发展又是科学技术进步的“实验室”和“加速场”,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可以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 一、科学技术和社会的涵义 (一)科学技术的概念 关于科学与技术的含义很多,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论文采用的是马克思的观点,认为“科学”的涵义包括四个方面:第一,科学和工业是“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即科学和工业是人对自然的能动认识和改造关系;第二,科学是一种社会的、精神生产领域的劳动;第三,科学是生产力;第四,科学既是观念的财富又是实际的财富。认为“技术”是指人类为满足自己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以及其他非生产活动的需要,在实践活动中根据实践经验或科学原理所创造或发明的一切物质手段及方法的总和。[1] (二)社会的概念 马克思认为社会不是别的,它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这包括三个基本方面:第一,从直接的人与人来看,一个人的肉身生存直接来源于作为对象的另一个人的赋予,———或者自然的赋予,这都是一回事,因为自然具有人的本质。他作为人的生命则直接来源于无数人的赋予。而这种赋予同时也赋予了赋予者自身以生命。这种“赋予”绝不是来源于某种“之间”,而是确有所源。第二,从人与物的关系来看,“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从而社会的物具有双重的人格。第三,从人与自身的关系来看,即从内在历史方面来看,“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因为“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 [2] 以上阐述了科学技术和社会的概念,在当今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中,正确理解它们的涵义,以及把握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关系是必要的,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的基本现点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通过对人类科学与技术实践历史的研究,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技术论,并以此作为观察社会、研究问题、建立理论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中心是阐明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揭示科学技术的本质属性、发展规律及社会作用,其中许多深邃的思想和

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714979859.html, 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罗邈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9期 摘要当前,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党和全体人民的共识和努力的目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两方面的关系是相互影响、促进的。依法治国是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根本路径、重要保障、必由之路,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质上就是要坚持和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因此,新形势下,必须要充分发挥其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的作用,也是解决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解决依法治国过程中所存在的多个瓶颈问题。 关键词依法治国国家治理法治 作者简介:罗邈,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7-153-02 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法治决定》),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 求。”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等等。这一切都表明。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同样,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的指引和保障。 一、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关系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对历史经验的深刻反思和总结。一般而言,依法治国就是依法行事,走法治化的道路。具体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对社会事务、经济文化进行管理,以此确保国家各个工作都可步入轨道,一步一步实现法律及民主的制度化。由此可见,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成本、促进的。 笔者认为,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具体逻辑关系主要表现为: 第一,全面深化改革,正如同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法治的方式、思维,只要是属于重大改革的,都要以法律作为根本。”这也说明了法治对于深入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作为国家和社会运行发展的手段和举措,改革和法治肯定会存在某种程度的冲突、矛盾,但是我们始终要坚持不能逾越法

论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律移植_法理学论文完整篇.doc

论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律移植_法理 学论文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社科系 常州 213001 ) 摘要:法律移植是实现我国法制现代化的一条重要途径。文章重点就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法律移植的必要性、可能性及法律移植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法律移植、法律文化、法制现代化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新世纪我国的治国方略和宪政目标。但对于“法治”的理解,古往今来中外历史上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解释。在众多的解释中,古希腊哲人亚里斯多德对法治的诠释突出了法治的精髓并经历了时间的考验,亚氏认为,所谓的法治应当包含两层含义,即“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1)在亚氏的上述定义中,“良法之治”是法治的基础。我国要实现法

治的目标,前提是必须实现“良法之治”,换言之即实现法制的现代化。为实现法制现代化的任务,除了充分利用本土资源主动立法外,大力移植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是另外一条重要的途径。 一、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缺少现代化成分,为实现现代化、必须进行法律移植。根据学者的论证,与西方“私法文化”不同的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出“公法文化”的特征(2)。受“公法文化”的影响,我国是个具有悠久人治传统的国家,历史上没有多少现成的符合现代法治的资源可供继承,本土资源中反法治的成分是主要的。传统法律文化反法治成分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中国古代历代统治者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中国国内从未形成统一的市场,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反映市场经济运行一般规律的法律文化从未产生。另一方面,在封建极权统治下,人们恪守严格的等级观念,法律仅仅成为统治者手中推行礼教和驭民的工具,难以形成和提供市场经济及法治建设所要求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私权神圣、权力制衡等现代法治观念。在大力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今天,在传统法律文化不能提供有效本土资源的情况下,适时地移植西方法律文化比大规模地制定法律更能提高效益,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开支,美国比较法学家埃尔曼认为,“法律制度自一种文化向另一种文化移植是常有的情况,当改革是由物质或观念的需要以及本土文化对新的形势不能提供有效对策或仅能提供不充分之手段的时候,这种移花接木就可以取得完全或部分的成功。”(3) 2.从社会的发展的角度来考察,一个社会要取得发展,必

论科学与技术在社会学上的三个主要区别

论科学与技术在社会学上的三个主要区别 张彦 (原载《南京社会科学》1998.08) 内容提要:科学与技术是两个联系密切而涵义又不尽相同的概念,本文从评价、承认、交流三个侧面就科学与技术在社会学上的差别作了初步的探讨,并指出,管理技术的模式在市场评判、专利制度、非正式交流等诸方面都明显不同于管理科学的模式。管理实践中,只有弄清科技发展 的内在逻辑,,才能为科学和技术社会角色的实现,创造出对每一具体情况都最有利的主客观条件。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对于科学与技术的社会学研究正在得到重视。因为,我们称之为科技、研究与创新的现象,总是带着个人智力活动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特征。自默顿开拓性研究以来,人们已经越来越重视从社会学角度去建立现代科技的概念。毫无疑问,科技作为现代化社会分工的一个特殊部门,今天已发展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职业和一种重要的社会建制。由此,在管理科技活动时,研究其中的社会学,不仅具有启发性,而且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众所周知,作为组织起来的社会活动,科学显示了社会系统或社会群体的特点。这些特点包含着种种社会关系,它们是以科学共同体独有的信息交换原则为导向的。我们是否能够像讲科学那样把技术也说成是一种社会制度或社会建制呢?答案是肯定的。象科学家一样,技术专家也有使技术社会化的机构。同时,技术专家也有内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值得信赖的手段。象科学家一样,技术专家也有团体化的表现形式,如专业学会和杂志等,尽管它们对技术专家的影响比对科学家的影响要小些。 但是,“科学”与“技术”是两个联系密切而涵义又不尽相同的概念。早在100多年前恩格斯就指出,如果说技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状况,那么科学状况却在更大的程度上依赖于技术的状况和需要。社会一旦有了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1] 在恩格斯的论述中,明显地把科学(即自然科学)与技术区别开来。 在科技管理上,把科学与技术区别开来是一个迄今仍未很好研究的课题。现在的情况是,由于科学管理较技术管理有更多被广泛认同的提法和结论,因而在一般人的理解上,对技术活动的管理无异于对科学活动的管理。这就造成了在导向上科学与技术社会角色的错位,我国科技界目前理论成果“相对过剩”,应用成果“匮乏疲软”,以及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科技力量严重不足,皆与此有关。 本文拟从“评价”、“承认”、“交流”三个相互关联方面,就科学与技术在社会学上的差别作一初步探讨。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改进科技管理,首先就同区别科学与技术有关。如果将对技术活动的管理等同于对科学活动的管理,非但不能提高科技活动的效率和实现科技的既定目标,反而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 一 在科技界,如何鉴定和评价一项科技成果是很重要的。这是因为在科技活动中,科技成果是科技工作者的心血结晶,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劳动成果能够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和承认。如果杰出表现得到表彰,不仅被表彰者会一如既往地对群体保持忠诚,而且对其他群体成员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从而增强群体的凝聚。反之,如果评价因制度上的缺陷而不能正确地分配承认,就会产生导致越轨的条件。[2]

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

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行政机关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执行( )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 A.收支两条线 B.罚缴分离 C.执法上审裁分离 D.决策上审裁分离 2、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原则是违法归责,下列对违法的含义不正确的理解是:() A.违法指的是行为违法 B.违法指的是行为结果违法 C.违法指的是违反法律,是一个客观标准 D.行政违法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 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方面内容的是() A..加大政府管理成效的力度 B.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C..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 D.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4、《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A.经济社会 B.政治社会 C.文化社会 D.生态社会 5、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的是()A.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B.必须把维护政府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 C.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D.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6、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 )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A.市.县 B.省.市 C.省.县 D.县.乡 7、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 )。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动社会建设转型发展的重大举措。在社会治理中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意味着在社会治理的诸方面和全过程中,都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强化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的立法和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立法和制度建设是前提和基础。一是研究制定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条例或社会建设促进条例。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住房保障、出租屋管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社会救助,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社会角色作用等,作出进一步规范。二是研究制定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条例。对各类社会组织的性质、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以及它们与政府机构的关系,特别是政府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措施和责任等,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三是研究制定户籍管理条例或居住证管理条例。对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和推进措施,户口迁移政策的调整,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的建立,居住证制度的全面实施,以及有序实现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市民化等,作出引导性、保障性规定。四是研究制定互联网安全保护条例。对商业网站的管理、网上信息传播秩序的规范、网络实名制度的落实、网络安全的行政监管、公众网络自律、个人信息保护等,作出进一步完善。五是研究制定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条例。对社会诚信体

系的构建,政府及各类主体的诚信责任,社会信用监管,特别是对守信者的鼓励措施和对失信者的惩戒办法等,作出约束性规定。 健全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法律机制。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核心是要建立多元主体互动协商、合作共治的法律机制。一是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和网上公开运行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后评价等程序制度。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征地拆迁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公众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公众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及其理由应当向社会公布和说明。二是健全公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及时调整行政权力库,完善行政权力法制监督平台,确保行政权力全程网上阳光、透明运行。坚持把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点,完善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提供的实施保障机制。加强和改进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舆论民意表达机制、反馈机制,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健全公众对政府治理工作的评价机制。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府治理社会的绩效评价制度和考核体系。突出社会评议,通过公开述政、网络问政、民意调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构建开放式的公众评价机制。突出对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评价考核,加快形成以群众满意

废水好氧生物处理工艺生物膜法水处理教案

第四章废水好氧生物处理工艺(2)——生物膜法 第一节生物膜法的基本原理 生物膜法又称固定膜法,是与活性污泥法并列的一类废水好氧生物处理技术;是土壤自净过程的人工化和强化;与活性污泥法一样,生物膜法主要去除废水中溶解性的和胶体状的有机污染物,同时对废水中的氨氮还具有一定的硝化能力; 主要的生物膜法有:①生物滤池:其中又可分为普通生物滤池、高负荷生物滤池、塔式生物滤池等; ②生物转盘;③生物接触氧化法;④好氧生物流化床等。 一、生物膜的结构 1、生物膜的形成 生物膜的形成必须具有以下几个前提条件:①起支撑作用、供微生物附着生长的载体物质:在生物滤池中称为滤料;在接触氧化工艺中成为填料;在好氧生物流化床中成为载体;②供微生物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即废水中的有机物、N、P以及其它营养物质;③作为接种的微生物。 (1) 生物膜的形成: 含有营养物质和接种微生物的污水在填料的表面流动,一定时间后,微生物会附着在填料表面而增殖和生长,形成一层薄的生物膜。 (2) 生物膜的成熟: 在生物膜上由细菌及其它各种微生物组成的生态系统以及生物膜对有机物的降解功能都达到了平衡和稳定。 生物膜从开始形成到成熟,一般需要30天左右(城市污水,20 C) 2、生物膜的结构 生物膜的基本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生物膜结构示意图

(1) 生物膜的性质: ①高度亲水,存在着附着水层; ②微生物高度密集:各种细菌以及微型动物,这些微生物起着主要去除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的作用,形成了有机污染物——细菌——原生动物(后生动物)的食物链。 (2) 生物膜降解有机物的过程: 3、生物膜的更新与脱落 (1) 厌氧膜的出现: ①生物膜厚度不断增加,氧气不能透入的内部深处将转变为厌氧状态;②成熟的生物膜一般都由厌氧膜和好氧膜组成;③好氧膜是有机物降解的主要场所,一般厚度为2mm。 (2) 厌氧膜的加厚: ①厌氧的代谢产物增多,导致厌氧膜与好氧膜之间的平衡被破坏;②气态产物的不断逸出,减弱了生物膜在填料上的附着能力;③成为老化生物膜,其净化功能较差,且易于脱落。 (3) 生物膜的更新: ①老化膜脱落,新生生物膜又会生长起来;②新生生物膜的净化功能较强。 (4) 生物膜法的运行原则: ①减缓生物膜的老化进程;②控制厌氧膜的厚度;③加快好氧膜的更新;④尽量控制使生物膜不集中脱落。 二、生物膜处理工艺的特点 1、微生物方面的特征 (1) 微生物种类多样化: ①相对安静稳定环境;②SRT相对较长;③丝状菌也可以大量生长,无污泥膨胀之虞;④线虫类、轮虫类等微型动物出现的频率较高;⑤藻类、甚至昆虫类也会出现;⑥生物膜上的生物:类型广泛、种属繁多、食物链长且复杂。 (2) 生物膜上微生物的食物链较长: ①动物性营养者所占比例较大,微型动物的存活率较高;②食物链长;③污泥产量少于活性污泥系统(仅为1/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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