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籍系统学生信息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要求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治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为全国中小学
生发放了正式学籍号,标志着学籍系统进入新的应用时期,对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但部分学生学籍信息存在缺项、有误、未更新等咨询题,个别学生因没有提供居民身份证件号未获得正式学
籍号。
为加快处理有关咨询题,进一步提升全国学籍系统学生信息质量,发
挥学籍信息在教育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因此开展此次的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一、人籍一致核查
按照数据核查机制通知要求,学校要按照学生实际情形,核实学生“人籍”是否一致,人籍一致核查要紧核查系统中学籍数据与班级实际就读学
生是否一致,系统中学籍状态和学生实际就读状态是否一致等,如果不一致,则需要补建未注册学籍、处理虚假学籍、更新学生状态等。
●确保不漏一校一生,关于符合就读资格且实际在校就读但没有该校
学籍的学生,要求补建学籍。
●在其他学校建有学籍的必须转接学籍,否则应安排其回学籍所在学
校就读。
●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
(一)整体流程图
(
二)
学生
数据
导
出、
核对
学籍治理员登陆学籍系统,依次点击【学籍治理】【日常治理】【学生花名册治理】,在中间学校年级班级中选择年级、班级,如图所示,点击“导出Excel”,导出班级学生名单,打印后分发至班主任,用于“人籍一致”
核对。
讲明:
1
)班
主
任
按
照
学
生
名单逐一核对学生数。
2)按照学生名单逐一核对学生状态
(三)补建学籍讲明
按照《关于一般中小学在校生注册建籍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66号文要求:“全国学籍系统首次数据采集工作已于2013年年底差不多完成,原则上,除秋季新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外,其他每一位在
校生均已获得学籍”。“全国学籍系统开放的在校生注册建籍功能,仅应为
个别非小学一年级无学籍学生注册建籍使用”。
通知中规定,“确需为个别非小学一年级无学籍学生注册建籍的,以省为单位,每个月月末将名单提交教育部教育治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系统查
重后,再为此类学生建立学籍”。
在中央系统查重后,查重的结果会返回省级系统,学籍主管教育局能够对查重通过的学生进行补录信息,学籍主管教育局学籍治理员登陆学籍
系统,依次点击【学籍治理】【学籍注册】【在校生录入】,在查询条件处理
状态中选择“通过”,点击查询,如图所示:
讲明:
1)未处理:针对上报的无身份证号的学生,需要上报证明材料后手动处理。
2)通过:指中央系统查重后无重复的学生。
3)未通过:指中央系统查重后,和别的省份重复的学生。
4)已录入:指差不多补录完学生信息的学生数据
(四)学生在校状态更新
1.如果学生实际在校,但学籍系统中学籍为休学、退学、失踪、其他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应通过复学、复原入学资格等异动类型,复原该学生的在校状态。
2.如果学生实际在校,但学校误操作把该学生在学籍系统中误操作为死亡的,应把该情形逐级上报,进行处理。
3.如果该学生实际已离校,但在全国系统中学籍状态为正常的,按照实际情形,通过转学、辍学或其他异动类型更换其状态。
4.如果该学生实际已死亡,但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状态为正常的,应及时变更其状态。
(五)误操作删除
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
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的正式学籍,如果学校要删除,则需要学校在误操作删除功能中,选中学生提交删除申请,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才能生效。如果主管部门核办未通过,要求学校删除驳回记录,才能对此条记录进行其他业务操作。
要求: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在核办时,依据学校提供的纸质证明材料进行操作。
二、无在办业务的在校生信息数据核查
按照《中小学生学籍治理方法》第二十四条“地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差不多信息和
学籍变动信息准确”要求,核对学生差不多信息时应集中组织学校通过学籍系统的“数据质量核查”功能。
为提升核查工作的效率,其中学籍系统为区县、学校分配了学生信息核查专用账号,在学生数较多的区县和学校,保证多名核查操作员可使用该核查专用账号同时操作;为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支持力度,全国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已开通学校级学籍治理员、班主任账号和家长(监护人)注册码。
全国学籍系统作为此次核查工作的支撑平台,提供以下支持:
1.学校学籍治理员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可获得登陆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的账号,及平台下载地址。
2.学校学籍治理员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可导出并打印学生核查名单及班主任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登录账号。
3. 学校数据核查操作员可登录系统进行核查数据的爱护,并上传学生身份证明材料操作。
4. 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及获得授权的学籍治理员进行关键数据的审核。
5. 学籍主管部门学籍核查操作员及学籍治理员可对学校的关键数据变更申请进行核办。
教育技术服务平台作为此次核查工作的支撑平台,提供以下支持:
1. 家长通过“电子档案上传”功能将已签字确认的学籍信息表上传存档,作为后期学籍核对依据。
2. 通过平台上传的电子档案数是教育部统计各省核查工作完成情形唯独官方统计途径,直截了当关系到各省市此次工作的完成成果。
3. 搭建家长、老师、学籍治理员之间的沟通平台,用户能够在平台上相互交流、解答咨询题,提升咨询题反馈及解决的效率。
4. 学校治理员能够在平台上搭建组织机构,治理机构部门、人员,在平台上发送通知,形成快速交流网络。
(一)数据核查要紧流程图
(二)省级数据质量核查开关设置
为了保证在数据质量核查中学生数据批量导出时,各省系统能够正常稳固的运行,省级学籍治理员可通过数据质量核查时刻开关,为各地市合理分配数据导出时刻。省级学籍治理员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治理】【数据核查打印开关】【数据核查打印开关】,如图所示,能够为各地市进行开启或关闭。
(三)学校级数据质量核查
3.31日前完成在办业务处理的在校学生(含咨询题学籍学生)。
3.31日后办理完成转学等异动业务的学生,纳入下一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进行核查。
1、学校级数据核查整体流程图
中:
学籍治理员:
1)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班主任平台信息表“的打印与下发。
2)召开班主任会,指导班主任下载使用平台,就如何召开家长会等对班主任进行培训。
3)完成全校家长会组织工作,解答班主任、家长在实际操作中的疑咨询。
4)回收纸质版“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完成学籍信息补录和更正工作。
5)查询学籍确认表上传情形。
班主任:
1)学校组织家长会,班主任下发“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讲明填写要求。
2)指导家长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的核对、修改、签字确认。指导家长安装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并进行注册登录。指导家长将核对完毕并签字确认后的”学籍信息确认表“拍照上传。
3)完成纸质版“学籍信息确认表”的回收与审核。
4)关心不具备上传条件的家长,代为上传电子学籍档案;关心家长重置注册码;关心家长找回密码。
家长:
1)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户口页那一页需提早复印,原件复印件都要带)、智能手机,学生身份证(若学生尚没有身份证,则不用带)参加家长会。
2)家长会上,核查小孩的学籍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在变更栏中填写变更信息,有关键信息变更的,请同时提交证件复印件。核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3)下载安装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并注册登录,拍照上传差不多签字确认的“学籍信息确认表”作为电子版存档。
3.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学籍治理员账号猎取
学籍治理员登录学籍治理系统,依次点击【学籍治理】【数据质量核查】【学籍治理员登陆信息】,如图:
讲明:
1)通过该页面中的信息猎取技术服务平台的账号和密码。
3)按照页面提供的账号进行登录。
4.学籍治理导出并打印学生信息—下载码猎取
为确保学生确认表打印安全,学籍治理员需通过登录平台,猎取本校学生数据下载码,通过该下载码可在学籍系统中激活学籍核查功能,即打印学生确认表和班主任登录信息表。学籍治理员登录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点击左侧中间的五角星图标,即可在左侧下方看到“查看下载码”功能,点击该功能,猎取下载码,如图:
5.数据核查功能激活
学籍治理员登陆学籍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治理】【数据质量核查】【学籍治理员登录信息】,在右侧显示页面中,输入获得的技术服务平台下载码,激活数据核查功能,如图:
讲明:
1)只有输入技术服务平台的下载码并验证成功,才能打开数据核查功能。
6.数据质量核查-----班主任登录信息导出
班主任登录信息显示的是本校每个班主任的技术服务平台账号及密码,由学校学籍治理员导出并分发至每个班主任手中,班主任使用该该账号可登录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关心部分学生家长进行电子档案拍照上传操作、解决解答家长在此次数据核查中显现的咨询题,做好即时沟通及交流工作。学籍治理员登录学籍系统,依次点击【学籍治理】【数据质量核查】【班主任登录信息】,如图:
讲明:
1)班主任可通过教育技术服务平台查看电子档案照片上传统计情形,便与督促。
7.数据质量核查-----班主任登录信息打印、平台安装
平台所有账号差不多上实名制,班主任账号涉及全班学生的信息安全,专门重要。因此班主任初次登陆后,请修改密码为常用密码,防止外泄!
讲明: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安装(教师版)参照家长端安装过程。
8.学生信息核对---学生数据导出
学籍治理员登陆学籍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治理】【数据质量核查】【学生信息核对】,在右侧查询条件中,选择年级、班级信息,点击查询,如图:
讲明:
1)在导出时,如果不进行勾选,可导出全班,如果选择全选,则只能导出当前20条学生数据。
2)建议导出数据储存至专用名目下,并确保数据安全。
9.学生信息核对---学生数据打印
10.学生信息家长核对
家长质量核查流程
讲明:
(1)家长在核查过程中有任何咨询题,请联系班主任或本校学籍治理员处理。
(2)家长需要安装技术服务平台手机端,完成注册后,进行学生信息核查表的电子档案拍照上传操作。
10. 1)认真阅读“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逐一核对学
生基础信息
表中每一项
信息,如有
错误、变更,
请在对应项
变更栏填写,可参照填写标准了解每项信息定义。核查完请签字确认。
10.2)家长注册教育技术服务平台、上传学籍档案
按照“学籍信息确认表”中第二页提供的注册码,按照提示逐步完成注册。
10.3)电子档案拍照上传
11.学校级学生信息爱护
班主任对家长提交的学生信息核查表进行核查,无咨询题后,提交至学校学籍主管领导,数据质量核查操作员登陆学籍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治理】【日常治理】【学生信息爱护】,在中间名目中选择年级、班级,,可查询出该班的学生信息,如学生信息有变化,则选中学生信息,点击“爱护”按钮,如图:
讲明:
1)学籍系统提供了专门的数据质量核查专用账号,可供20人同时使用,该账号只有数据爱护和关键数据变更申请的权限。
1)该爱护页面只能爱护非关键数据。
2)非关键数据爱护更新后,直截了当点击储存按钮,即可完成。
12.学校级学籍关键数据变更
12.1关键数据变更申请:如果学生的关键数据发生了变化,则需要进行关键数据变更操作,在学生信息爱护界面直截了当点击“关键数据变更”,或者依次点击【学籍治理】【日常治理】【关键数据变更申请】,在右侧显示页面,点击申请,查找学生信息,如图:
按照当地规定,能够选择是否要求学生或家长提供证明材料并上传。
12.2关键数据变更学校核办:学生关键数据变更申请后,需要学校
学籍
主管
领导
进行
核办,
依次
点击
【学
籍治理】【日常治理】【关键数据变更学校审核】,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如图:
讲明:
1)按照实际情形判定是否同意关键数据变更的申请。
2)如果不同意该申请,请在审核补充意见中详细讲明
(四)学籍主管教育局学籍关键数据变更核办
关键数据变更学籍主管教育局核办:学籍主管教育局数据质量核查操作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治理】【日常治理】【关键数据变更审核】,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如图:
讲明:
1)按照实际情形判定是否同意关键数据变更的申请。
2)如果不同意该申请,请在审核补充意见中详细讲明。
(五)数据质量核查常见咨询题
咨询题1、此次数据质量核查是否提供操作指南?
按照学籍治理员、班主任、家长不同用户角色查看操作步骤及视频演示
(五)数据质量核查常见咨询题
咨询题2、学生注册码被他人误用,班主任如何关心取消绑定?
登陆班主任账号→"应用"→"重置学生注册码”→验证班主任手机→点击“重置注册码”
(五)数据质量核查常见咨询题
咨询题3、家长不小心使用了其他小孩的注册码,错误绑定了其他小孩账号,如何办?
咨询题4、如果家庭中有多个学生,家长在教育技术服务平台中如何添加?
咨询题5、班主任或学籍治理员如何查看本校学生的电子档案上传情形?
班主任:手机登陆平台,点击“应用”→点击“学生电子档案情形”
咨询题6、班主任如何关心家
长找回平台账号?
登陆班主任账号→“通讯录”→“群组”→打开本班家长群→查看家长平台号
第二步
第一步
咨询题7、班主任如何关心
家长找回平台登
录密码?
登陆班主任账号→“应用”→验证班主任手机→输入家长平台号→输入家长手机号
第一步进入群
咨询题8. 省、市、县学籍治理如何通过平台提咨询?
回答:通过PC端登陆平台→进入业务群→群提咨询/常见咨询题查阅。
常见咨询题查阅与提咨询
咨询题9. 班主任、家长如何通过平台提咨询?
回答:登陆教育技术服务平台(手机端)→通讯录→找到“班主任”或“学籍治理员”发送消息咨询
咨询题10、学校学籍治理员如何关心班主任重置平台登录密码?
点击“用户中心”→“用户”→点击“用户列表”→在右侧显示本机
构内的用户列表中找出要找回密码的用户(可通过搜索查找)→点击“重
置密码”
咨询题11、省市县校如何查看学籍确认表照片上传情形?
(1)省、市、县通过登录教育技术服务平台PC端,点击“用户中心”
进入后台点击“统计”模块,打开“全国学籍质量核查统计”查看辖区学
籍确认表照片上传情形。如果没有平台登录账号,可下载平台后进行注册。
(2)学校学籍治理员可通过登录教育技术服务平台PC端及手机端,
查看
学籍确认表照片上传情形。
(3)班主任可通过教育技术服务平台手机端,查看学籍确认表照片上
传
情形。
PC端:通过平台,点击“用户中心”--------→“统计”
手
机
端
:
登
陆
平
台
,点击“应用”--→“学生电子档案情形”
三、无居民身份证学
生核查
按照通知要求,部分注册学籍时未提供居民身份证件号的学生,如已在公安部门办理了户口登记,取得了居民身份证,应将身份证号及时更新录入系统,在关键数据变更时并上传证明材料。对仍未办理的学生,学校应核实其在校生身份后,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在校证明上传至全国学籍系统。
1.无居民身份证号学生,上传在校就读证明,完成学生学籍确认。
2.外籍学生、港澳台学生上传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完成学生身份确认。
(一)身份证材料上传学校级操作
在首次数据采集过程中,无身份证号的学生在录入系统时,要求家长签字、学校盖章的无身份证在校就读证明材料,现系统提供了材料的上传功能,数据质量核查操作员登陆学籍系统,依次点击【学籍治理】【日常治理】【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右侧显示页面如图:
讲明:
1)在身份证件类型中,可选择“有身份证”“无身份证”。
2)能够在该页面查看各年级、各班级身份证明材料的上传情形。
在身份证件类型中,选择其中一项,点击查询后即可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学生名单,选中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的学生,点击“上传证明材料”,如图:
讲明:
1)注意证明材料的格式要求。
2)能够提交多个证明材料。
(二)身份证材料学校级审核
讲明:
1)在审核时,查看提交的证明材料内容是否符合地点要求。
2)如果审核不通过,请详细填写缘故讲明。
四、咨询题学籍核查
1、咨询题学籍和正式学籍号
通过省内查重、全国查重、国家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身份认证,系统内产生了身份证号重复、身份证号错误(含身份证号不存在、姓名与身份证号不匹配)两类咨询题学籍需要处理。
咨询题学籍已通过学籍系统下发到学校。学校应对咨询题学籍进行核查处理,核实咨询题学籍有关学生的在校生身份和身份证件情形。
针对比对后身份证信息无咨询题,且无在办的跨省转学(就学)业务的学生生成并分发了以G+身份证号的19位全国正式学籍号,咨询题学籍学生、未办结的跨省转学(就学)业务的学生、部分新注册学生等目前依旧全国临时学籍号,但不阻碍异动业务的处理,当业务办结后,会为其分发正式的全国学籍号。
和公安部信息的比对将每年进行一次,时刻暂定为每学期小学一年级学生信息进入系统后。
2、咨询题学籍类型及处理方式
咨询题学籍类型:
身份证号重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身份证件信息错误(身份证号错误、身份证号不存在、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
咨询题学籍处理方式为:佐证、变更、删除,其中:
佐证适用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身份证号重复中确认正确的一方
变更适用于:身份证号错误、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身份证号重复中确认错误的一方
删除适用于:确认虚假的学籍信息 3、咨询题学籍几种情形的处理
1)关于身份证号重复的,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
2)如学生在校且系统内身份证号和姓名正确,学校应执行佐证操作。 3)如学生在校但系统内身份证号或姓名错误,学校应执行变更操作。 4)关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的,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
5)如学生在校但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学校应应执行佐证操作。 6)咨询题学籍中提示身份证号不存在,或者提示身份证号与姓名不一致,但学生在校且能够提供学生户籍证明的,可经学校佐证并经学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7)如涉及到高中时期违规招生的,应先处理完招生咨询题,再处理学籍咨询题。
8)如正常在校生和已毕业学生重复,系统此次将不作为咨询题学籍处理。
讲明:关于身份证号重复的,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
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
4.2、咨询题学籍变更
如学生在校但系统内身份证号或姓名错误,学校应执行变更操作。
4.3、咨询题学籍佐证
讲明:
1)如学生在校且系统内身份证号和姓名正确,学校应执行佐证操作。如果双方核办都通过,则需要其共同上级进行最后的仲裁。
2)咨询题学籍中提示身份证号不存在,或者提示身份证号与姓名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学生户籍证明的,可经学校佐证并经学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此类情形,教育部将适时汇总并向公安部通报。
4.4、学校级咨询题学籍处理
学校学籍治理员可按照咨询题学籍的咨询题类型,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登陆学籍系统,依次点击【学籍治理】【学籍注册】【咨询题学籍处理】,在咨询题类型和错误类型中选择要处理的咨询题学籍类型,然后选中学生信息,或变更、或作证、或删除,如图:
4.5、学籍主管部门咨询题学籍核办
学校学籍治理员提交咨询题学籍处理申请后,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即可
终止
学籍主管部门
学校主管领导
学籍治理员提
学籍主管部门终止
学校主管领导
学籍治理员提
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