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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课题指南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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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

申请书

课题名称

课题主持人

主持人所在单位(公章)

中国法学会

2014年11月印制

申请人的承诺:

本人郑重声明该申请系自愿提出,本人对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接受《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申报公告》、《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接受本表、上述申报公告和课题管理办法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遵守中国法学会的规定,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成果。

本人已经了解项目最终成果需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项。中国法学会有权使用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

课题申请人(亲笔签名):

年月日

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请严格按照本表格式填写,可加行,但勿随意变动字体字号、格式。

二、请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手写无效),如有不实则取消申报资格。

三、本表所有栏目均应如实填写,填写不完整、不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申请。

四、表中有选择项的请直接在该选项前的字母上划“√”。

(一)工作单位:应填写申请人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全称,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二)地址:须填写详细通讯地址(不能仅以单位名称代替)和邮政编码。

(三)课题组成员名单:指除项目主持人外的其他项目参加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四)凡用括号标注的,直接填写括号中的内容即可,如课题组成员一栏中,(姓名),直接填写课题组成员的名字,如李明。

(五)成果形式分为决策咨询报告(包括阶段性报告)、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

五、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证明提供复印件即可,非A4纸大小的需粘贴在A4纸上,并装订在表后。

联系人: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杨青春、曹菲

联系电话: (010)66173342

Email: clskt2014@https://www.wendangku.net/doc/68422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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