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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事故案例汇编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事故案例汇编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事故案例汇编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事故案例汇编

(2000年-2006年)

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

前言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增强集团公司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集团公司安监局编写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事故案例汇编》。其目的就是通过这些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达到防止事故尤其是同类事故发生的目的,同时通过重温身边发生的一起起令人痛心的事故,唤起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对生命的深切关爱,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安全理念。警示高悬,警钟长鸣,这些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是我们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一本难得的活教材。

《汇编》收集了集团公司2000年至2006年所发生的52起死亡事故案例,案例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及处理等部分。《汇编》中的事故经过主要是以当地安全生产监察部门所作的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前车之鉴,后车之戒,案例从生产技术,劳动组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遵守、现场管理、安全措施、设备和设施状况、作业和社会环境、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意识等方面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简要分析,找出引以为戒的教训,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主要是对责任人的教育和惩罚,同时警示教育全体职工,真正做到事故原因水落石出、事故处理有切肤之痛、事故教训刻骨铭心、防范措施举一反三。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安监总统计[2006]26号),《汇编》对事故的统计类别(属别)、性质、类别和严重级别进行了分类,从事故类别看煤矿生产施工的顶板和运输事故起数占事故总起数的58%,进一步加强顶板和运输管理是集团公司控制零星伤亡事故的重点。52起事故的发生基本都与“三违”行为直接相关,同时也暴露出企业在生产、技术、安全、教育培训等基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许多缺陷,应引起企业各级负责人、各业务保安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狠反“三违”的自觉性,努力夯实安全基础管理。

需要说明的是,为尊重历史事实,事故原因分析基本是从当时的事故调查报告中照搬而未做变动,可以看出有些事故追查分析过于简单,类似事故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单位的处理力度也有较大差别,以现在的标准来衡量,2003年以前的事故处理相对较轻,这也反映出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安全监管力度的明显增强、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力度的显著加大,前后对照我们可以真切地体会到时代的进步。

在案例收集和《汇编》编写过程中,得到了集团公司、各二级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

表示感谢。由于部分案例时间发生较久,有的原始资料不完整,加之编写时间仓促,《汇编》难免有诸多不足之处,欢迎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中煤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

二ОО七年五月

目录

(按事故发生时间顺序)

2000年

1、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3.20”运输死亡事故 (1)

2、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6.13”运输死亡事故 (3)

3、大屯

huhuloveyou2010-05-28 08:30 公司孔庄煤矿“8.23”顶板死亡事故 (5)

4、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12.15”运输死亡事故 (7)

2001年

5、太原煤气化公司多经公司“1.13”灼烫死亡事故 (8)

6、大屯公司孔庄煤矿“3.20”重大顶板死亡事故 (10)

7、大屯公司孔庄煤矿“5.29”运输死亡事故 (14)

8、大屯公司龙东煤矿“7.9”死亡事故 (16)

9、太原煤气化公司焦化厂“11.21”车辆伤害死亡事故 (17)

2002年

10、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1.12”死亡事故 (19)

11、大屯公司孔庄煤矿“8.13”运输死亡事故 (21)

12、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9.21”顶板死亡事故 (23)

13、大屯公司孔庄煤矿“10.9”运输死亡事故 (25)

14、大屯公司徐庄煤矿“11.18”运输死亡事故 (27)

2003年

15、一建公司10处五阳项目部“2.18”运输死亡事故 (29)

16、大屯公司徐庄煤矿“2.26”运输死亡事故 (33)

17、大屯公司孔庄煤矿“4.3”运输死亡事故 (35)

18、大屯公司姚桥煤矿“7.26”运输死亡事故 (37)

19、地煤公司京盛煤矿“8.29”重大透水死亡事故 (39)

20、太原煤气化公司嘉乐泉煤矿“11.27”顶板死亡事故 (43)

21、大屯公司姚桥煤矿“l2.19”顶板死亡事故 (45)

huhuloveyou2010-05-28 08:31 2004年

22、五建公司二处东大项目部“1.6”运输死亡事故 (47)

23、太原煤气化公司煤矸石热电厂“1.9”死亡事故 (49)

24、大屯公司电业分公司“1.23”重大坍塌死亡事故 (51)

25、一建公司土耳其卡拉峒煤矿新副井项目部“3.16”重大瓦斯爆炸死亡事故 (53)

26、五建公司二处东大项目部“3.18”重大提升运输死亡事故 (57)

27、平朔公司安家岭选煤厂“3.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 (61)

28、建安公司69处大柳塔项目部“7.17”起重伤害死亡事故 (64)

29、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7.17”运输死亡事故 (66)

30、太原煤气化公司嘉乐泉煤矿“8.27”顶板死亡事故 (69)

31、平朔公司安家岭选煤厂“10.28”滑坡死亡事故 (72)

32、装备公司北京煤机公司通顺配件厂“11.19”机械伤害死亡事故 (75)

33、平朔公司安太堡选煤厂“12.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77)

2005年

34、五建公司四处丁集项目部“2.24”重大跑模死亡事故 (80)

35、平朔公司安家岭井工矿1号井“4.25”运输死亡事故 (84)

36、大屯公司龙东煤矿“5.9”运输死亡事故 (87)

37、大屯公司姚桥煤矿“5.29”顶板死亡事故 (89)

38、五建公司四处卧龙湖项目部“7.8”死亡事故 (91)

39、装备公司邯郸煤矿机械公司“8.20”触电死亡事故 (94)

40、大屯公司孔庄煤矿“10.7”顶板死亡事故 (96)

2006年

41、平朔公司安家岭露天矿“1.6”死亡事故 (98)

42、大屯公司姚桥煤矿“1.9”顶板死亡事故...............................................

huhuloveyou2010-05-28 08:32 (100)

43、五建公司二处刘店项目部“3.14”提升运输死亡事故 (102)

44、一建公司63处周庄项目部“5.6”提升运输死亡事故 (105)

45、平朔公司安家岭井工矿1号井“6.20”顶板死亡事故 (109)

46、五建公司一处屯留项目部“6.28”运输死亡事故 (111)

47、焦化公司九鑫焦化公司“8.14”机械伤害死亡事故 (115)

48、平朔公司安家岭井工矿2号井“8.16”运输死亡事故 (118)

49、一建公司49处刘店项目部“10.6”死亡事故 (121)

50、建安公司72处永城项目部“10.2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125)

51、建安公司92处准格尔项目部“11.3”触电死亡事故 (127)

52、大屯公司孔庄煤矿“11.14”机电死亡事故 (130)

目录

(按行业及事故类别)

一、煤炭生产、矿建行业

顶板

1、大屯公司孔庄煤矿“8.23”顶板死亡事故 (5)

2、大屯公司孔庄煤矿“3.20”重大顶板死亡事故 (10)

3、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1.12”死亡事故 (19)

4、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9.21”顶板死亡事故 (23)

5、太原煤气化公司嘉乐泉煤矿“11.27”顶板死亡事故 (43)

6、大屯公司姚桥煤矿“l2.19”顶板死亡事故 (45)

7、太原煤气化公司嘉乐泉煤矿“8.27”顶板死亡事故 (69)

8、大屯公司姚桥煤矿“5.29”顶板死亡事故 (89)

9、大屯公司孔庄煤矿“10.7”顶板死亡事故 (96)

huhuloveyou2010-05-28 08:33

10、大屯公司姚桥煤矿“1.9”顶板死亡事故 (100)

11、平朔公司安家岭井工矿1号井“6.20”顶板死亡事故 (109)

运输

12、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3.20”运输死亡事故 (1)

13、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6.13”运输死亡事故 (3)

14、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12.15”运输死亡事故 (7)

15、大屯公司孔庄煤矿“5.29”运输死亡事故 (14)

16、大屯公司孔庄煤矿“8.13”运输死亡事故 (21)

17、大屯公司孔庄煤矿“10.9”运输死亡事故 (25)

18、大屯公司徐庄煤矿“11.18”运输死亡事故 (27)

19、一建公司10处五阳项目部“2.18”运输死亡事故 (29)

20、大屯公司徐庄煤矿“2.26”运输死亡事故 (33)

21、大屯公司孔庄煤矿“4.3”运输死亡事故 (35)

22、大屯公司姚桥煤矿“7.26”运输死亡事故 (37)

23、五建公司二处东大项目部“1.6”运输死亡事故 (47)

24、五建公司二处东大项目部“3.18”重大提升运输死亡事故 (57)

25、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7.17”运输死亡事故 (66)

26、平朔公司安家岭井工矿1号井“4.25”运输死亡事故 (84)

27、大屯公司龙东煤矿“5.9”运输死亡事故 (87)

28、五建公司二处刘店项目部“3.14”提升运输死亡事故 (102)

29、一建公司63处周庄项目部“5.6”提升运输死亡事故.....................................

huhuloveyou2010-05-28 08:33 (105)

30、五建公司一处屯留项目部“6.28”运输死亡事故 (111)

31、平朔公司安家岭井工矿2号井“8.16”运输死亡事故 (118)

瓦斯

32、一建公司土耳其卡拉峒煤矿新副井项目部“3.16”重大瓦斯爆炸死亡事故 (53)

机电

33、大屯公司孔庄煤矿“11.14”机电死亡事故 (130)

水害

34、地煤公司京盛煤矿“8.29”重大透水死亡事故 (39)

其他

35、大屯公司龙东煤矿“7.9”死亡事故 (16)

37、平朔公司安家岭选煤厂“3.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 (61)

38、平朔公司安家岭选煤厂“10.28”滑坡死亡事故 (72)

39、平朔公司安太堡选煤厂“12.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77)

40、五建公司四处丁集项目部“2.24”重大跑模死亡事故 (80)

41、五建公司四处卧龙湖项目部“7.8”死亡事故 (91)

42、平朔公司安家岭露天矿“1.6”死亡事故 (98)

43、一建公司49处刘店项目部“10.6”死亡事故 (121)

二、其他行业

触电

44、太原煤气化公司煤矸石热电厂“1.9”触电死亡事故 (49)

45、装备公司邯郸煤矿机械公司“8.20”触电死亡事故 (94)

46、建安公司92处准格尔项目部“11.3”触电死亡事故 (127)

起重伤害

47、建安公司69处大柳塔项目部“7.17”起重伤害死亡事故 (64)

车辆伤害

48、太原煤气化公司焦化厂“11.21”车辆伤害死亡事故 (17)

机械伤害

49、装备公司北京煤机公司通顺配件厂“11.19”机械伤害死亡事故 (75)

50、焦化公司九鑫焦化公司“8.14”机械伤害死亡事故 (11)

huhuloveyou2010-05-28 08:33 5

灼烫

36、太原煤气化公司多经公司“1.13”灼烫死亡事故 (8)

高处坠落

51、建安公司72处永城项目部“10.2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125)

坍塌

52、大屯公司电业分公司“1.23”重大坍塌死亡事故 (51)

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3.20”运输死亡事故

2000年3月20日4点10分,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二采区2218掘进工作面,在2218皮带巷进行调度绞车串车运输中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死亡1人。事故经济损失5.3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2万元。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发生地点:炉峪口煤矿2采区2218皮带巷

事故类别:运输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经济损失:经济损失5.3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2万元

死者简介:曹某,男,27岁,掘进,高中,农轮工,2年本工种工龄,煤企8档,矿、队(科)、组三级安全教育

一、事故经过简况

二采区2218掘进工作面于1999年10月开始施工,事故发生时掘进2218皮带巷。运输采用轨道和1吨U型矿车,11.4KW调度绞车串车牵引,皮带巷共有7部小绞车。

2000年3月19日晚23时20分,掘一队队长安修库主持召开了班前会。在班前会上,队长安修库讲了本班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跟班副队长兼带班长王廷亮作了具体分工,约23时50分班前会结束,工人更衣入井。本班共出勤6人。

3月20日约零点40分,6名职工到达工作地点后,按班前会的具体分工安排:徐明智、梁吉华负责2218皮带巷1至4部小绞车,曹某负责第6部小绞车,安天才、安修戬、王廷亮三人负责工作面掘进,同时安修戬兼顾工作面的第7部小绞车。

约3时58分,徐明智用第二部绞车将第三趟空车放入梁吉华挂钩地点之后,粱吉华将空车挂在第六部绞车钩头上,并把原第二部绞车钩头摘去,开始向第6部绞车发出拉车信号,先后共打3次拉车信号,车均未被拉,于是,粱吉华前往曹某作业的第6部绞车处了解情况,当行至第6部绞车处时,看到曹某被夹在绞车中。喊曹,曹无反应。梁急忙赶到工作面叫人,工作面王廷亮等三人得到消息后迅速赶到第6部绞车处,发现曹被卷折在绞车中。王察看曹的情况,脉膊、呼吸均已停止。看到曹已死亡,王便往电话处向调度室汇报。

4时20分矿调度室接到王廷亮的电话汇报,立即通知矿领导和救护队人员,救护队人员到达现场后从绞车上,将曹取出运出坑外,送往职工二院。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在处理绞车纲丝绳乱绳过程中,违章站在绞车一侧,启动绞车,缠绕钢丝绳,同时用脚蹬绳,左脚被绞,拖入滚筒,将左腿根部撕裂致死,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作业人员下放串车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乱绳,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一个原因。

2、工人安全意识差,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

3、补充措施不及时,操作规程贯彻落实不好,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一个原因。

三、事故防范措施:

(一)各级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做到每个职工、每个岗位、每个生产环节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严格履行“三不生产”的原则和“三不伤害”,确保安全生产。

(二)针对本次事故,矿应进一步加强机械运输专业管理,对全矿JD--11.4KW调度绞车司机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操作规程》再学习、再贯彻、再提高,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岗位安全作业标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

(三)针对本次事故矿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太煤化生字(1999)第129号文件,即《关于开展矿井运输专项整顿工作的安排意见》的具体规定,强化各类绞车司机的安全操作培训,认真做到持证上岗。

(四)严格掘进过程中的小巷运输管理。建立健全各部调度小绞车的操作运行各项管理制度,杜绝岗位司机的“三违”现象重复发生。

huhuloveyou2010-05-28 08:34 (五)矿要尽快补充完善好《掘进作业规程》,“对拉绞车”的巷道、“车场”、运行方式的改变要制定出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人在掘进运输中安全操作。

四、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

(一)绞车司机曹某,在下放串车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绞车乱绳,又违章站在绞车一侧冒险处理乱绳故障,被卷入绞车,导致事故。对此起事故应负直接责任,因已死亡,不予追究。

(二)掘一队队长,对本队职工安全教育不够,规程措施落实的不好,对此起事故应负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200元罚款。

(三)掘进队支部书记,对本队职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够,职工安全意识差,对此起事故应负一定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掘一队技术员,补充措施不及时,对工人安全培训不力,对此起事故应负一定责任。给予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五)根据《山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事故单位炉峪口煤矿罚款3000元。

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6.13”运输死亡事故

2000年6月13日3时45分,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龙班由于7069号卡车刹车油管断裂着火,发生前车溜车撞后车,造成一起运输死亡事故,死亡1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发生地点:1300至1360运输坡道

事故类别:运输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死者简况:狄某,40岁,卡车司机,入矿前安全培训

一、事故经过简况

2000年6月13日夜班,采矿部龙班工人景志刚驾7069号卡车在采场1739号电铲装车往1360土场排土作业,工作至凌晨3点45分,该车在1300至1360运输坡道处,由于刹车油管断裂,造成发动机突然起火。景志刚见状立即按下驾驶室内卡车发动机自动灭火器装置并熄火,同时急忙下车提一具手提式灭火器进一步灭火(当时火几乎扑灭)。在提取第二具灭火器时,车开始向后溜滑。此时景志刚一边追车,一边喊叫,并用手电筒光亮示意后车避开危险。跟在其后运行的7027号卡车司机狄某见前车溜行过来,便采取躲开措施倒车。当景志刚追上溜车见后车被撞,急忙爬上7027号卡车驾驶室抢救司机,受伤司机狄某终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7069号卡车发动机左侧一根刹车油管接头处断裂,导致前后刹车压力释放,造成前车溜车撞后车(运输大卡车向后车溜72米),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7027号卡车司机载货运行至1300坡道中,由于驾驶经验不足,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发现前车溜过来,判断失误,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1300至1360运输坡道路面局部不平整,路面有岩石块,7069号卡车溜车中左轮辗压而改变方向,是造成事故的环境原因。

2、7069号卡车发动机左侧一根刹车油管接头处断裂,液压油雾喷至发动机机体上而起火,7069号卡车司机在坡道上未按规程停放灭火,从而溜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行为原因。

3、7069号卡车刹车油管接头处断裂,前后刹车压力释放并溜车,该卡车带“病”运转,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的设备缺陷原因。

三、事故责任和处理

(一)狄某驾车见前车着火向后溜车,判断失误,采取躲避措施不当,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因其死亡不予追究。

(二)当班1739铲组工长,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对道路障碍物清理不及时,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予以撤销工长职务,并扣罚其四个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3000元。

(三)龙班值班经理、总工长,平时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对本次事故有一定责任。分别扣罚其两个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同时免去龙班值班经理的职务,免去龙班总工长的职务。

(四)部门副经理、工会副主席,对本次事故负有安全教育不够的责任。扣罚各自当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800元。

(五)部门副经理、主任工程师、经理,对安全工作抓得不严不细,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扣罚其各自两个月(6、7)安全奖及浮动工资。

(六)7069号卡车司机虽在本次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但在此次事故中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予以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及浮动工资,并退回劳务公司。

(七)根据平煤安字[96]第176号《平朔煤炭工业公

huhuloveyou2010-05-28 08:34 司安全奖惩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扣罚采矿部当月浮动工资总额4万元。

(八)给予分管采矿部工作副总经理扣罚其两个月安全奖和当月浮动工资1000元。

(九)给予其他10名矿领导成员分别扣罚600元或500元的处理。

四、防范措施

(一)对所有卡车的刹车油管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发现问题或超期服役,立即更换。

(二)对所有的卡车司机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对所有的运输干道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程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8.23”顶板死亡事故

2000年8月23日10时30分,大屯公司孔庄煤矿掘进三队在8254工作面零号上山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一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事故类别:顶板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死者简介:李某,男,34岁,初中,掘进队副队长,掘进工种,17年本工种工龄,公司区队长安全培训

一、基本概况

8254水采工作面回风巷顺山棚支护,净高2.1米,下净宽3.0米,棚距0.8米。根据透窝措施要求,该队于8月21日早班在8254回风巷预计透窝处中心偏右方,用1400×200×200毫米方木打了一个木垛加固透窝点,并用一根长4米钢轨作托梁搭在木垛的上方,另一端用卡子卡在工字钢棚上加固棚子。该头预计8月23日夜班与8254回风巷相透,因进尺快,8月22日中班23时许与8254回风巷相透一小断面,约2平方米,零晨l时许,全断面透窝,因下班时间已过不再处理。8月23日夜班,出勤人员少,并考虑小班人员在夜班处理有困难,两头合并施工另一掘进头,透窝口未及时处理,准备早班再处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

8月23日早6时,队长单存年到队部,值班技术员李常玉向其汇报零号上山已透窝,并与随后到队部的副队长李某等人商量处理、加固透窝点,决定再架2架U型钢棚至老巷中间,并用道木接实,由李某现场负责安全。班长王厚恩到达现场,发现加固位置不合适,便与张树民等运板皮做准备工作。9时20分,李某到达现场,查看透窝口巷道高度不够,即与王厚恩商量处理办法,约9时45分,队长单存年到达现场,查看后便与李某等3人一起对搭在木垛上的托梁进行重新固定。王厚恩在左侧,张树民在右侧将u 型卡子卡到顺山棚梁上,李某见东侧卡梁已固定,西侧贴不到卡子上,便跨上一步用肩往上扛托梁。单存年发现后,喊了声“这样不管。”此时,托棚梁上方三架棚已高出棚腿牙口,造成棚子失稳,破坏了该处顶板支架原始平衡,加之顺山棚倾角大,将托梁上方棚拖倒,李某躲闪不及,被托棚梁等物压住脖颈。现场人员立即抢救,并向调度室汇报;10时50分许将李扒出,经现场及医务人员及时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经事故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分析认为,这起事故是因支架失稳垮落砸人窒息死亡的物体打击造成的事故,是一起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检查不到位的责任事故。

(一)直接原因

8254回风巷顺山棚倾角21度,透窝处为高冒区,接顶不实,棚子没劲,李某处理时用肩扛托棚梁,操作不妥当,造成支架失稳,棚梁垮落。

(二)间接原因

1、掘进三队队长在透窝前安排加固透窝口时,与措施规定要求不符,没有用u型卡子将托梁与棚梁逐架卡牢,给透窝施工留下隐患。

2、、掘进三队技术员没有对措施落实兑现情况进行检查,技术管理不到位。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广大干部职工技术业务素质培训和针对性安全专业知识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提高本身的技术安全业务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隐患意识,认真抓好安全工作。

(二)加强技术管理,施工措施编制之前,必须先熟悉现场顶板支护及水、气体等情况,措施要严密、详细、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并严把审批关,使其具有安全的可操作性。

(三)加强现场管理,施工措施必须落实兑现,强化监督检查。巷道贯通前后,各主要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检查措施的落实兑现情况,措施不到位禁止开口或贯通。

(四)加强交岔点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1996]33号文件,规范临时岔口支护作业,严格按作业规程组织施工。

五、责任人处理

(一)、掘进三队队长没有按照措施规定组织施工,违章指挥,对此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给予队长行政撤职处分。

(二)、掘进三队技术员对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对此

huhuloveyou2010-05-28 08:35 事故应负一定责任,给予技术员行政记过处分。

(三)给予分管掘进工作的副总工程师行政警告处分。

(四)给予分管掘进工作的副矿长行政警告处分。

(五)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略)。

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12.15”运输死亡事故

2000年12月15日15时23分,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在联络道至露天矿工业广场路段处发生运输大卡车挂住吉普车,造成一起运输死亡事故,死亡2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发生地点:联络道至露天矿工业广场路段

事故类别:运输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死者简况:蔚某,男,37岁,工长,卡车司机,合同工

寇某,男,43岁,卡车司机,合同工

事故经过简况

2000年12月15日B班下午15时许,采矿部鹰班工长蔚某驾2902号丰田吉普车先后从坑下接本组工人寇某、王文金下班(二人均坐在前排的副座上),行至联络道至工业广场路段时,遇7092号卡车(空车)从储煤堆驶出往停车线交班。此时,吉普车沿联络道中线行驶,卡车在左侧行走。行驶中,吉普车驶入卡车盲区与卡车同向前进。当吉普车快要进入广场时,见局部路面凹凸,便左转超车驶入左侧路段,不慎被前行的7092号卡车前保险杠右侧挂住驾驶室左侧门。由于两车相挂加之路面光滑,吉普车又处于卡车盲区,卡车司机无任何知觉情况下便继续行走。坐在吉普车内的三名工人惊慌失措,当小车被推出54米处时,最右侧位坐的王文金率先开门跳下,急速在地面翻滚避开两车,死里逃生。卡车挂着吉普车继续前行至离王文金跳车距70米处,车内坐的寇某跳车且倒在地上,被吉普车车轮及卡车右轮胎轧身而过;卡车又前行14米时,驾驶吉普车的蔚某采用相同的跳车方式也未脱险,被卡车右后轮胎轧过头部致死。卡车仍在均速前行,时间为15时23分。

这时,驾驶2246号工具车的康金山等人从坑下返回至联络道时,见7092号卡车右前部挂住吉普车行驶,便快速超过卡车举手告知,7092号卡车司机见车下有人举手示意停车,才将车停下,时间为15:30分。现场有关人员及时将事故向矿调度报告。两分钟内急救站大夫、救护车赶到事故现场抢救,经确认寇和蔚已经死亡。

太原煤气化公司多经公司“1.13”灼烫死亡事故

2001年1月13日13时30分,太原煤气化公司多经公司焦油加工工段由于蒸馏釜出口阀门爆裂,发生一起高温沥青灼烫死亡事故,死亡1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

统计类别:化工

发生地点:焦油加工工段蒸馏釜出口阀门处

事故类别:灼烫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

死者简况:刘某,男,汉,初中,1973年12月出生,二十八岁,1988年11月参加工作,大集体,化工操作工,安全教育合格

一、事故经过简况

2001年1月13日,秦毓敏、赵福有、刘刚、刘某全班4人八点接班。上班交班时交待准备冲油,要在八点三十分做好准备。八点四十五分开始冲油,冲油过程正常。在冲油过程中采了三个样:九点四十五分一个样,十点三十分一个样,十一点压火并采了最后一个样,十一点二十分做完样后停火。十二点五十分刘某、赵福有上平台开启阀门放油。大约十三点三十分,又由刘某去调节阀门加大放油。在开门之前没有任何不正常的迹像。约半分钟,操作室的秦毓敏首先发现操作平台上及周围浓烟滚滚,急忙跑出来看,并大声喊刘某,没有应声,秦毓敏急忙从北面绕过去看,见人已经掉在平台下的地面上。由于油烟太大,不能靠近刘某,急忙中赵福有用消防水枪冷却刘某周围地面上的沥青,刘刚给消防队及有关领导打电话。约十三点五十分调度、消防队、医务所人员以及有关领导先后赶到现场,约十四点十分两台消防车全力将油烟扑灭。与此同时,现场医务人员迅速将刘某抬离危险区实施现场救护,经检查,刘某呼吸及心跳已停止,经过约半小时的现场抢救后,十四点四十分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根据《化工设计手册》,本阀门工作温度适用于≤200℃,不符合现场沥青出釜350℃的要求(焦油加工八七年五月投产,八九年十月焦化厂转交实业一公司,从投产到事故前,一至在使用这种型号的阀门,从未发生故障。太钢焦化厂、煤气化焦化厂等现仍用该厂生产的阀门)。

(二)间接原因

huhuloveyou2010-05-28 08:35 1、阀门法兰处是应力集中的薄弱部位,事故发生前元月十二日、十三日的低温为-18℃和-19℃,温差较大,对阀门的强度有很大的影响。

2、管道在热涨冷缩应力变化中,对阀门也会产生很大的剪切作用。

3、日常管理、巡回检查不到位是这次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一)阀门重新选型,管道重新布置保温,以适应环境的变化。

(二)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设备巡检制度。

(三)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四、事故责任分析及对责任者处理

(一)实业公司经理,作为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管理不到位,应负领导责任,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行政处罚500元。

(二)焦油加工工段长,安全生产巡回检查不到位,负有一定的责任,行政处罚300元。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3.20”重大顶板死亡事故

2001年3月20日7时50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煤矿I4采区8175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96万元。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事故类别:顶板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重大事故

死者简况:张某1,男,37岁,中专,安全科副科长,15年工龄,专业技术教育及公司区队长岗位培训赵某,男,38岁,小学,采煤工,5年本工种工龄,转矿安全技术培训

潘某,男,33岁,初中,采煤工,3年本工种工龄,转矿安全技术培训

吴某,男,42岁,小学,采煤工,6年本工种工龄,转矿安全技术培训

张某2,男,26岁,初中,采煤工,1月本工种工龄,转矿安全技术培训

一、工作面基本情况

发生事故的8175工作面位于I4采区,上部境界为F6-6断层和8173工作面溜子道,下部境界为F8断层,煤层倾角21度,煤厚2.2—4米,工作面走向长910米,工作面面长81~150米,切眼长度106米;工作面直接顶为灰黑色砂质泥岩,层理、节理发育,易离层冒落;直接顶厚度6.1米,7、8号煤煤层间距9.9米;工作面切眼附近揭露一条与切眼斜交的正断层,断层落差1.2米,断层面距下巷溜子道23米。该工作面初始设计为网格式高档放顶煤开采工艺,材料道、溜子道和切眼均沿煤层底板布置,工作面两道采用11号矿用工字钢梯形棚支护,切眼采用锚网梁支护,切眼断层段采用11号矿用工字钢梯形棚支护。工作面两道净高均为2.2米;切眼锚网支护段为矩形断面,净宽3.5米、净高2.1米;切眼工字钢支护段为梯形断面,上净宽3.0米、下净宽3.8米、净高2.1米。由于放顶煤设备原因,工作面改用高档普采生产工艺;工作面支护采用DZ-22单体液压支柱配合HDJA-1000金属铰接顶梁,主要生产设备为MG-150采煤机和SGZ-630/220刮板运输机。事故发生时,工作面推进2.8米。

二、事故及抢救经过

3月20日夜班(事故发生的当班)8175工作面出勤30人,当班工长马培虎、班长胡成建、副班长张应全。班前会由机电副队长孙念耕主持。当班任务割本循环的煤、架棚、回柱。副班长张应全将本班作业人员分成七个现场组,第二现场组作业人员赵某、潘某,第三现场组作业人员吴某、张某。工作面割煤、支柱工序完成后,约7时开始沿工作面倾斜方向自下而上回撤放顶线排支柱。矿初次放顶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科副科长张某盯在第二现场作业组;7时50分,在第二、第三现场组作业区域,工作面突然发生老塘至煤壁的全断面推垮型冒顶,冒顶长度20.4米、冒顶宽度6.3米、冒顶高度约1.7米,将第二现场组作业人员赵某、潘某,第三现场组作业人员吴某、张某四名外包队工人和在此安全检查的安全科副科长张某共5名同志埋住。

7时52分,矿调度室接到旱采一队电话报告,立即通知矿、公司各级领导、救护队和有关部门,并迅速调集正在井下作业的旱采二队、掘进一队、掘进三队、巷修队职工参加抢险。大屯煤电(集团)公司领导、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也紧急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工作。接大屯煤电(集团)公司的事故报告,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范宝山副总经理等一行4人于3月21日赶到事故现场,就事故的抢救和善后处理作了具体安排,并责令孔庄煤矿立即全矿停产整顿。经过三十个小时的紧急抢救,于3月21日14时将5名同志全部扒出,经现场医生检查,确认5名同志均已死亡。

huhuloveyou2010-05-28 08:35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第三现场组作业人员吴某、张某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关于“回柱放顶邻茬间距不得小于15米”的规定,在回柱间隔距离只有4.4米的情况下违章回柱,致使第二、第三现场组作业区域顶板活动加剧,造成支架失稳,发生推垮型冒顶,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重要原因

工作面规章制度、作业规程落实不到位,支护质量差。作业规程、初次放顶专项措施虽对顶板管理、支柱的支设质量、采高、特殊支护的戗柱与木垛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面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现场抽查两处均不合格;老塘侧约35%的支柱缺少柱鞋;老塘侧约60%的支柱超高使用;木垛架设未按规程和措施的规定接实打紧;抗棚数量只有规定数量的48%,架设质量达不到规程规定;支柱迎山角约26%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存在迎山角过大或退山。致使工作面支护强度达不到规程规定,是造成这起大面积冒顶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其它原因

1、工作面顶板为复合顶板,并有一落差1.2米的断层;切眼形成距工作面回采间隔时间达5个月,间隔时间长;该工作面原设计为网格式高档放顶煤生产工艺,由于设备不到位,改用高档普采生产工艺,形成留顶煤回采,为事故留下了隐患;工作面生产过程中,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冒顶措施,是造成这起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原因之一。

2、对外包工队职工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检查、监督不力,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够,也是造成这起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违章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技术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一起责任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狠抓重点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开展矿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坚持“三不生产、四不放过”的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违章作业,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抓安全生产的格局。

(三)加强对外包队的管理。外包队工人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程度低、技术素质差、队伍临时拼凑、人员流动频繁,虽经过入矿安全培训,但对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知之甚少,自保互保能力差,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应严格对外包队的监管、检查、考核,对安全意识差、管理混乱的外包队要坚决清退。

(四)提高工作面支护质量,加强工作面顶板支护与动态监测,从人员配备、监测仪器仪表、监测结果反馈、现场落实等方面抓好支护质量监测工作,切实提高工作面支护质量。

(五)加强现场管理。狠抓规程、专项措施的现场落实兑现,切实将规程、专项措施在生产现场管理中落到实处。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以事故案例教育广大职工,要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开展学规程、学措施、反“三违”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七)克服技术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当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找出存在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八)提高安监人员素质。部分安监人员现场经验欠缺,监管不力,应全面提高安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有效地监督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按规程、措施的要求作业,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九)提高工作面支护装备水平,增强防灾抗灾能力。

(十)对8175工作面的下阶段回采必须进行专题研究,方案不可靠不得恢复生产。

五、事故责任人处理

(一)采煤队队长分管该队全面工作,对这起事故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二)采煤队副队长分管当班生产、安全工作,对这起事故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三)采煤队主管技术员负责该队技术管理工作,对这起事故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四)当班工长是当班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这起事故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五)班长对这起事故负重要责任,给予降一级技能工资处分。

(六)副班长对这起事故负重要责任,给予降一级技能工资处分。

(七)旱采工区区长,负责旱采工区全面工作,对这起事故负分管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八)旱采工区书记,负责旱采工区全面工作,对这起事故负分管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九)矿

huhuloveyou2010-05-28 08:36 采煤副总兼生产技术科科长对这起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矿总工程师对这起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十一)安全监察站长对这起事故负安全监察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十二)生产副矿长对这起事故负分管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三)矿长对这起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十四)党委书记对这起事故负安全教育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十五)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略)。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5.29”运输死亡事故

2001年5月29日3时45分,孔庄煤矿运输科管理的Ⅰ5轨道上车场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掘进七队一名职工死亡。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事故类别:运输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死者简况:夏某,男,43岁,初中,24年本工种工龄,副班长,掘进工,矿级安全技术培训

一、事故经过

5月29日夜班,Ⅰ5轨道当班4人,即下口信号把钩工李厚仁,上口信号把钩工林茂强,刘学文,绞车司机朱新宁。2时左右,轨道开始提升物料。3时30分,准备向轨道下口松第4钩矸子车时,掘进七队工人张心建、王汝贺、常德军3人到信号硐室内等车皮。车松到下口后,信号把钩工李厚仁挂了4个料车,前后各为装满半圆木的花车(木料长3米),中间两辆为装满方木的矿车,因该钩有两车长木料,保险绳挂不上后花车尾端联接孔,便改挂在该车前端,余绳盘圈放在第三辆矿车上,并用一块板皮将保险绳压住,即打点走钩。这时,掘进七队副班长夏某从总回迎头出来查看车皮情况,来到轨道上口信号硐室门口,问信号把钩工:“这一钩拉的啥?”林茂强回答说:“就这—钩,下边就是你队的料和车皮。”夏某见信号硐室内已坐满人,就在信号硐室门口左外侧靠帮坐下休息。信号把钩工刘学文看到后喊夏:“你坐在那里不行,不安全,向后边躲躲。”夏说“没事,没事,车上来就走。”约3时45分,当车到达变坡点时,保险绳从第三辆矿车上滑落,挂住挡车器横杆尾部。林茂强见状,立即打停点,刘学文则急忙伸手拉夏某,此时前辆花车突然翻车,压住夏左侧胸部。现场人员立即将花车掀起,将夏拉出,发现夏已停止呼吸,瞳孔放大,经医生现场检查诊断为左肋骨骨折,刺伤肺部,内出血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放置在车顶上的保险绳与矿车固定不牢,矿车行至上口变坡点处从车上滑落,挂在挡车器横杆尾部,造成花车翻车。

(二)间接原因

1、该轨道上口变坡点处挡车器立柱距离轨道0.39米,当横杆竖起时尾部距轨道只有0.25米,安全距离

不够。

2、夏某自主保安意识差,违章坐在信号硐室外侧,距轨道过近。

3、上口信号把钩工没有认真执行行车区域不得有闲杂人员的规定,对车场内停留闲杂人员制止不力,违章行车。

四、防范措施

(一)对全矿所有上下山轨道行车安全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立即整改不安全隐患,保证运输设施安全可靠。

(二)绞车保险绳连挂和放置必须明确规定,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三)严格运输管理,加强运输安全检查,抓好信号把钩工安全及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安全责任心;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行车作业区。

(四)开展全矿安全教育,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杜绝“三违”。

五、责任人处理(略)。

大屯公司龙东煤矿“7.9”死亡事故

2001年7月9日8点32分,大屯公司龙东煤矿机电科在副井下口南罐笼内发生一起副井罐笼滚轮罐耳掉落砸人事故,死亡一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事故类别:其它

事故性质:意外事故

死者简况:张某,男,38岁,高中,20年工龄,地质工,一般安全教育

一、事故经过

7月9日早班,副井绞车从7:00开始提升人员,至事故发生时已升降16钩。8时32分北罐空罐上提,南罐载人下放,当北罐罐顶升到上井口位置时,突然北罐西头与井口锁口梁相撞,出现卡阻现象,待北罐上行到上井口正常停车位置,南罐下行到下井口正常停车位置停车时,突然一声巨响,一只滚轮罐耳(后查明该罐耳来自北罐笼西侧北边的一只滚轮罐耳)砸穿南罐东头上层4mm厚的钢板,进入上层罐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huhuloveyou2010-05-28 08:36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矿及公司有关领导及时赶赴现场,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的追查分析。经察看现场,询问有关人员,查明当班七时副井开始升降人员,已运行十六勾均未发现异常现象,当运行第十七勾时,南罐下人北罐空罐上提,此时罐道突然变形,成不规则曲线,运行时,罐笼产生较大幅度的摆动,当罐笼接近上井口锁口梁时,北罐西头北侧滚轮罐耳撞到锁口梁上,将滚轮罐耳撞掉,坠入井下,砸穿南罐罐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调查组就罐道突然变形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查阅了有关资料,认为去年上半年至今沛县地区天气持续干旱,造成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地下水位的大幅下降,导致地表下沉速度加快,今年4月至5月两个月的下沉量就为4mm,比以往一个季度平均下沉量还要大。另外,副井井塔楼也发生开裂变形,而且近期裂缝显著增大。地表下沉造成副井井筒弹性变形,引发组合钢罐道突然变形,最大变形量为70mm。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因地质灾害引起罐道突然变形造成的意外事故。

三、防范措施

(一)对罐笼上的滚轮罐耳用细钢丝绳栓住,这样即使滚轮罐耳掉落也不会发生下坠。

(二)在不影响绞车运行性能的前提下,对罐顶强度薄弱区域进行加厚加固处理。

(三)对变形、开裂的罐道,及时进行更换处理。

(四)每班由班长负责组织检修人员对罐道、罐笼及其附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五)加强对自然灾害预防预报工作,增设警示信号,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突发事故。

太原煤气化公司焦化厂“11.21”车辆伤害死亡事故

2001年11月21日7时50分,太原煤气化公司焦化厂发生一起车辆伤害(熄焦车)死亡事故,死亡1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统计类别:其他

发生地点:炼焦车间2号焦炉熄焦道

事故类别:车辆伤害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死者简况:王某,男,27岁,初中,临时合同工,熄焦车副司机,4年本工种工龄

一、事故经过简况

2001年11月21日,炼焦车间丙班1号熄焦车司机秦四强、副司机王某7时40分出完当班最后一炉(105号炉),熄焦控水时,副司机王某于熄焦塔南侧下车,待熄焦车向放焦台行走后,王某进入熄焦道进行清道。秦四强放完焦后,于7时45分,将车开到1号、2号炉中风叉向来接班的丁班熄焦车司机赵晓龙、副司机梁成二人交班,只讲本班无事,并未交代副司机王某还在熄焦道清道。丁班熄焦车司机赵晓龙、副司机梁成二人从中风叉上车接班,在未看到上班副司机王某的情况下也未提出疑问就上岗试车。7时46分,司机赵晓龙鸣笛开车并赴3号焦炉值班室取计划,约7时50分,驾熄焦车返回至2号焦炉炉门修理站时发现道轨上有障碍物,立即停车查看,发现有人被轧。马上通知当班工长及厂有关部门。随后经厂区医务人员对被轧人进行鉴定确定已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在交接班过程中,接班司机在没有确认轨道是否有人或障碍物的情况下进行试车,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熄焦车岗位交接班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没有做到安全确认,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2、交接班制度不严、不细,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用。

3、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又—原因。

4、受害人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个原因。

三、事故责任分析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一)丁班熄焦车司机、副司机在没有确认熄焦轨道是否有人或障碍物的情况下进行试车,并未按规定开启声光警示信号,对这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熄焦车司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熄焦车副司机行政警告处分。

(二)丙班熄焦车司机在副司机清扫工作尚未完成的情况下进行交班,并且没有通报接班司机,对这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三)丙班工长、副工长在日常的交接班中管理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对新上岗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对这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丁班工长、副工长在日常的交接班中管理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对这次事故负有

huhuloveyou2010-05-28 08:36 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五)炼焦车间安全员在日常安全工作中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现象。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对这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六)车间生产副主任对日常生产、操作、交接班管理不严不细,对这次事故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七)车间主任、书记对车间日常管理不严,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对这次事故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厂做出深刻检查。

(八)生产科作为全厂生产操作、管理的主管科室,对日常的生产操作和交接班管理不到位,对这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给予生产科科长全厂通报批评,扣除3个月奖金:给予生产科副科长全厂通报批评,扣除2个月奖金。

(九)安监处副处长、安监员对日常安全管理、“三违”检查、考核、处罚不到位,对这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给予安监处副处长厂通报批评,扣除3个月奖金:给予安监员全厂通报批评,扣除2个月奖金。(十)人事科在执行招工、用工制度上把关不严,工作不到位,对这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给予人事科副科长全厂通报批评,扣除2个月奖金。

(十一)厂技术科对现行操作技术规程的编制和审核把关不严,对这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给予全厂通报批评。

(十二)焦化厂厂长、党委书记、生产副厂长、安全副厂长,对这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全厂通报批评,扣除2个月奖金。

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1.12”死亡事故

2002年元月12日上午11时45分,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1210作业平盘由于在超高边帮作业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死亡1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发生地点:1210作业平盘

事故类别:顶板(边帮)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死者简况:周某,男,48岁,电铲司机,合同工

一、事故经过

2002年元月12日上午11时45分,采矿部马班1739号电铲组在采场1210平盘作业,司机周某操作1739号电铲给7095号卡车装货。按照安排,电铲的工作方向是由西向东掘进,在上午11时30分左右,工长康金山见工作面不太平整,下令让电铲司机停止作业且向后退30米,然后去通知在排土场作业的推土机来平整工作面。当工长康金山离开工作面来到排土场时,周某自作主张,鸣笛动铲,向北帮掘进(北帮超高,严禁作业)。康金山听到电铲鸣笛就急忙往回赶(报话机无电,不能使用),在驾驶室,发现司机周某被一块490毫米×160毫米×180毫米的不规则异形岩石砸在头部左侧上方,当时已昏迷。工长康金山迅速通知有关人员将伤者抬下电铲,用救护车(救急大夫随从)送到平朔医院,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技术分析,不规则异形岩石是电铲向北掘进第二勺时从帮上滚下,顺勺杆砸进操作室。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739电铲司机周某违章作业,擅自挖掘北帮超高工作面,致使岩石砸进操作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马班工长,没有及时对所使用报话机充电,造成报话机无电不能与周某联系,而未及时制止周的违章行为,必要的准备工作不足,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力。

2、采矿部马班对此平盘北部工作面的超高现象不能及时降段,对此安全隐患安监站下过两次隐患通知书,并且口头通知过三次,虽然采矿部也采取了一些必要的措施,但存在的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整改,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3、采矿部主要领导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管理不严,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

(一)1739电铲司机周某违章作业,自作主张,擅自挖掘北部超高工作面,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因己死亡,不予追究。

(二)马班工长,必要的准备工作不足,报话机不能及时充电而不能使用,不能及时制止周某的违章行为,且作为本组工长,对职工管理不严,导致职工违章作业,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扣罚其四个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含平朔公司扣款1000元现金),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撤消工长职务。(三)马班总工长对本班职工安全教育不够,管理不严,对工作面的超高现象不能及时消除,对本次事故负有重要责任。扣罚其两个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含平朔公司罚款1000元现金),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撤消总工长职务。

(四)马班值班经理,对现场安全监督

huhuloveyou2010-05-28 08:37 检查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扣罚其两个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含平朔公司罚款1000元现金),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撤消值班经理职务。

(三)当班安监员,对1739电铲作业平盘推进方向北侧超高的安全隐患监督不力,未能认真履行自己职责,对本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给予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部门经理、工会主席,对本次事故负有安全教育不够的责任。根据安太堡矿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扣罚其各自当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800元。

(三)其他部门经理、副经理等3人,对安全工作抓的不严不细负有部门领导责任。扣罚其各自两个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600-800元。

(三)分管采矿部副总经理,对事故负有矿直接领导责任。根据安太堡矿安全管理处罚细则之四第5条规定,扣罚其两个月安全奖和当月浮动工资1000元。

(三)矿其他领导成员7人,对事故负有一定领导责任。根据《内部经营承包合同书》有关条款,扣罚各自500元。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8.13”运输死亡事故

2002年8月13日8时36分,大屯公司孔庄煤矿运输科清理斜巷班在-375主井清理斜巷下车场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事故类别:运输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死者简况:张某,男,53岁,小学,一般工龄26年,本工种工龄18年,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资格和信号把钩专业培训

一、事故经过:

-375主井清理斜巷全长约130米,巷道坡度为29度,巷高2.3米,宽2.1米,净断面4.6平方米,单轨,JD 一40KW绞车提升运输。斜巷下口车场与内、外环水仓相连,其底部设有主井底落煤装载点;事故地点巷道高2.4米,宽2米,局部采取工字钢棚加固。

8月13日早班,孔庄煤矿运输科清理斜巷班出勤8人。7时,班长贾怀荣在清理斜巷上口分工:赵秀昌开绞车,谭永祥在上口负责信号把钩,其余人到下口清装内环水仓淤积物和主井底落煤。司机赵秀昌准备向下松车时,发现绞车按钮不吸合,因送不上电,班长贾怀荣电话汇报科里要求派人修理。这时,按钮经赵秀昌敲打后,绞车送上了电,便向下口松了一个空车。车到下口后,他们将轨道内杂物清理装车后把车拉上。贾怀荣、王开军两人则到装载点处,江德元、张尊胜、宋子钦、张某在下口作清挖水仓准备。当第一钩重车拉到上口后,电机维修工赶到,修理开关按钮,约l小时后修好;因修理按钮耽误了时间,班长贾怀荣让本科夜班抽水工唐新章给上口信号把钩工谭永祥带话,让两边一块干,多挂一个车,并安排宋子钦到上边推车。第二钩谭永祥、宋子钦按班长安排松了3个车(规定2车,超挂1车)至内环水仓三岔口,下口四人摘下一个车装内环水仓的淤煤,然后打点将另两个车拉到装载点同时进行装车。装满车后,把3个车连接一钩拉上。第三钩谭永祥、宋子钦又挂了3个车,松车时,司机赵秀昌带电松了一段后,为了将矿车一次放到内环水仓处,将工作闸松开,以致绞车超速运行,造成带绳超速过放。当时,张某坐在右帮腿子下边,江德元与张尊胜均喊让其躲开,张没动;当听到松车声音异常,感到情况不好时又喊其躲开,但3个车飞快地冲了下来,第一个矿车脱轨后逼近张某,张向水仓方向跑,被紧跟其后的矿车挤住拖带倒下。王开军、江德元随之大喊:出事了,并立即施救,与贾怀荣一起将张某从车与巷帮之间救出。机电科在泵房开水泵的工人徐元强听到喊声出来一看车撞倒人了,于8时36分向矿调度室汇报,之后又根据贾怀荣安排跑到上口叫人。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按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矿主要领导立即组织现场救护,终因张某胸部内伤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绞车司机赵秀昌违反绞车操作规程,松车时中途松开工作闸以致绞车超速运行失控,加之死者张某在明知上口已松车的情况下,坐在行车道里,没有进入躲避硐,是造成这起超速过放矿车撞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班长贾怀荣身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意识淡薄,为赶任务、赶时间违章安排他人超挂车,以致下放矿车时绞车刹车失控,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2、上口信号把钩工谭永祥、宋子钦没有拒绝违章指挥,违章超挂车;下口信号工江德元在张某坐在危险地点的情况下发信号松车,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3、该作业点巷道空间小,作业环境不好,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4、运输科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有漏洞,现场措施没兑现,也是造成这起事故

huhuloveyou2010-05-28 08:37 的原因之一。

根据以上原因分析,认定这是一起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超速过放矿车撞人的责任事故。

三、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对区队长、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人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十项权利,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反“三违”、反事故活动,加强对薄弱环节、管理死角等岗位、场所的监督检查,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三违”,严防事故。

(三)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矿各系统开展全方位的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坚持科学、规范地组织生产,切实把“四不生产”原则落实到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四)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抓好现场安全管理。

(五)对清理斜巷系统进行完善,增设安全设施。

四、责任人处理

(一)绞车司机对这起事故负直接责任,给予留矿察看两年处分。

(二)班长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给予留矿察看一年处分;

(三)上口信号把钩工,下口信号把钩工对这起事故均负有一定责任,分别给予降一级工资处分。(四)运输科科长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五)运输科支部书记对这起事故负有安全教育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六)运输科分管副科长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七)分管运输副总工程师对这起事故负有技术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八)分管副矿长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九)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略)。

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9.21”顶板死亡事故

2002年9月21日18时20分,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单翼小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冒顶死亡事故,死亡1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发生地点:炉峪口煤矿单翼小采工作面

事故类别:顶板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伤者情况:郝某,男,36岁,初中,采煤工,临时工, 本工种工龄1个月, 矿级安全培训

一、事故经过简况

2002年9月21日15时,采三队由副队长高长有主持召开了二班班前会,班长为董海军,当班出勤共8人。因董海军喝过酒,高长有安排由安全员马冬生带班,进行单翼小采工作面的移耙斗机及清理皮带巷浮煤作业。约15时50分,马冬生带领6名工人下井,约16时10分到达工作面。马东生带领丁天才、薛继国、郝某三人移耙斗机,其他三人清理皮带巷浮煤。

马东生等4人将耙斗机从第一部刮板输送机机尾,用导链拉移至当日早班预设的耙斗机硐室处,与此同时将硐室口圆木抬棚下的原工字钢棚腿摘除,将导链挂在耙斗机峒室口抬棚上已摘除棚腿的工字钢梁头上,由郝某操作导链,往峒室内拉移耙斗机,约16时15分,刚刚拉了几下导链,耙斗机峒室内顶帮发生部分漏煤,于是马冬生令其他3人停止拉移,先进行峒室的支护,派丁天才、薛继国去取支护材料、马冬生去拿锯子。他们3人刚向外行走约5米,就听到导链和落煤的响声,他们回头看时,发现耙斗机峒室内已发生冒顶,郝某不见了,赶忙召集人员挖救郝,之后向调度室进行了汇报,将埋在煤下的郝救出,发现郝已停止呼吸,立即送往山西焦煤集团公司镇城底矿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在支护不完好的峒室内拉移耙斗机发生冒顶,作业人员被埋压致死,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

1、耙斗机峒室支护不完好;用导链拉移设备,未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生冒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好,现场安全管理薄弱,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职工安全意识不强,也是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对责任者的处理

(一)死者,安全意识不强,在支护不完好的峒室内,用导链拉移设备,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且硐室内发

生掉渣的冒顶预兆后,未能及时撤至安全地点,被冒落的顶煤埋压致死,造成事故

huhuloveyou2010-05-28 08:37 ,对事故应负直接责任。因已死亡,不予追究。

(二)当班班长、安全员,峒室支护不完好,用导链拉移设备违章操作,且硐室内发生掉渣的冒顶预兆后,未能将工人及时撤至安全地点,现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发生事故,对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给予行政罚款800元处罚。

(三)该队副队长,未认真履行职责,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好,现场安全管理薄弱,对事故应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罚款800元处罚,

(四)矿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兼该队队长,是该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本队安全管理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对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五)矿劳动服务公司经理,队组安全管理机制不完善,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对事故应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六)矿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现场技术指导监督不到位,对事故应负一定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七),矿生产副矿长兼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应负矿领导责任。向煤气化公司做出书面检查。

(八)根据《山西省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暂行)》(晋煤监办字(2000)第37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太原煤炭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处以3000元罚款。

四、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一)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立即对全矿井下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排除各类不安全隐患,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严格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理顺安全管理机制。

(三)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大屯公司孔庄煤矿“10.9”运输死亡事故

2002年10月9日22时,大屯公司孔庄煤矿运输科生产二班在-375米大巷二站II号交岔点,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事故类别:运输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死者简况:张某,男,51岁,文盲,电车司机,本工种工龄30年,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资格和信号把钩专业培训

一、事故经过

-375米大巷为双轨(24kg/m正在更换为30kg/m过程中)、架线电机车(ZK7-6/550、7吨、计12台)、矿车(U-1)运输方式,巷道总长度6000米。主要担负着I4采区、I5采区旱采煤运输。

2002年10月9日22时左右,运输科生产二班电机车司机张某从副井井底车场拉16个车(4个空车、2个水泥车、1个黄砂车、9个木料背板车)向I5轨道车场进车,在-375米大巷二站II号交岔点轻、重车道上,与司机陈福章所开外出的20个矸子车发生侧撞。撞车后张某所开机车滑行64米后停车,陈福章听到一声响声没注意对方车继续前行。几分钟后,电车司机张华安拉2节人行车(从I5车场出来的)到达此处,张华安及乘车的综安队职工林根宝等人下车,发现停在轻车道上的电机车车棚己变形,司机张某已不省人事,随即到调度站汇报。调度站方志伟接汇报后,立即向调度汇报,并与陈福章各开一机车赶到现场,发现张某头部受伤严重,没敢动;其所开的机车可逆鼓和主动鼓分别打在前进和五挡位置上,自

某电厂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某电厂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目录 案例1:2013年11月4日1#炉非计划停运事故 案例2:2013年11月18日1#机高压油泵故障事故 案例3:2013年12月20日输煤系统回转筛故障事故 案例4:2014年1月6日1#机运行异常停运事故 案例5:2014年1月18日2#炉一次风机溜瓦的事故 案例6:2014年1月19日1#炉2#引风机冷却水箱壳裂的事故案例7:2014年1月23日1#机自动主汽门垫破损的事故 案例8:2014年1月27日1#炉发生爆管的事故 案例9:2014年2月16-17日1#机真空防爆膜破损的事故案例10:2014年3月7日1#机停运的事故 案例11:2014年3月21日1#机停机的事故 案例12:2014年3月23日1#机停运的事故 案例13:2014年3月23日综合泵房积水的事故 案例14:2014年3月29日2#炉停运的事故 案例15:2014年4月4日2#炉渣仓满库 案例16:2014年4月7日2#炉因断煤停运 案例17:2014年5月8日2#炉结焦停运 案例18:2014年6月11日1#机炉停运 案例19:2014年7月5日2#炉启运后停运 案例20:2014年7月6日2#炉启运失败结焦 案例21:2014年7月21日2#机解列 案例22:2014年7月26日2#机解列

案例23:2014年7月29日2#机解列 案例24:2014年8月6日2#机解列 案例25:2014年10月5日2#炉3#给煤机故障停运 案例26:2014年10月15日2#炉、1#机停运 案例27:2014年11月8日甲侧碎煤机故障停运 案例28:2014年11月12日输煤系统2#皮带断裂 案例29:2014年11月16日1#炉排渣皮带停运 案例30:2014年12月15日2#机启机失败 案例31:2014年12月17日制粉车间水淹2#磨粉机 案例32:2014年12月21日1#炉炉内泄漏停运 案例33:2015年1月14日3#皮带停用 案例34:2014年2月3日-6日2#炉烧正压导致压火 案例35:2015年2月4日脱硫系统真空泵故障停运 案例1:2013年11月4日1#炉非计划停运事故 一、事故经过 11月4日新电厂1#机炉运行,经新旧电厂联络线117开关-115开关经后庄站至灵北站与系统并网,发电负荷为23000KWH。14时20分该炉出渣提斗机故障导致1-3#冷渣器停运,紧急安排老厂出渣工利用三轮车排渣;20时30分以后,该炉2#、3#、4#输煤皮带接连出现断煤现象,同时各运行主要参数(汽温535℃、压力7.53MPa、左右床床温738℃、742℃)开始持续下降,床压、含氧量则持续上升,实行降负荷运行;断煤现象未能得到有效缓解,21时18分该炉床压达15KPa、含氧量为20%,汽温358℃、压力2.86MPa、左右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终稿)

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汇编 安监一局

二0—四年三月十七日 、八、亠 前言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根据潞安集团2014 年安全工作会安排,集团公司安监一局于年初启动了《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一书的编撰工作,本书由安监一局牵头编撰,生产处、辅助运输处、通风处、地质处、机电处等业务部门参与,本书共分八章,各章节由对口业务部门编撰,最后由安监一局总体汇总、编撰、校对、印刷。 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二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三章由地质处负责;第四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五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六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七章由机电处负责;第八章由生产处负责。 各矿要认真学习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和发生原因,牢记事故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安监一局 2014年3月17日

目录 第一章瓦斯事故 (1) 第一节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1) 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 (1)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 (2)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4) 案例1:常村煤矿2004428瓦斯燃烧事故 (4) 案例2:夏店煤矿2012.9.25瓦斯燃爆事故 (5) 第三节采空区瓦斯燃爆事故 (6) 案例1:山西阳泉寺家庄煤业201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6) 案例2:隰东煤业2014.1.17瓦斯异常涌出事故 (6) 第四节地面瓦斯燃爆事故 (8) 案例1:余吾煤业公司2006.8.15选煤厂瓦斯燃爆事故 (8) 案例2:余吾热电厂2008.2.5瓦斯燃烧事故 (9) 案例3:五阳煤矿洗煤厂中煤筒仓2012.7.1瓦斯事故 (9) 第五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1) 案例1:河南中平能化平禹四矿2010.10.1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 案例2:云南曲靖师宗私庄煤矿2011.11.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 第二章火灾事故 (14) 第一节外因火灾事故 (14) 案例1:王庄煤矿1988.11.5火灾事故 (14) 案例2:潞宁煤业公司2013.9.27火灾事故 (15) 第二节内因火灾事故 (18) 案例1: 一缘煤业2010.03.22煤层自燃事故 (18) 案例2:李阳煤业2012.6.28CO超限事故 (19) 第三节其他类型火灾事故 (20) 案例:郭庄煤业 2012.3.21 乙炔气燃爆事故 . (2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违章清理设备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11月16日7时30分,某公司副厂长韩某安排黄某、胡某、吕某三人一组搅拌混凝土,黄某操作搅拌机,胡某配料、吕某清理水泥管道,上午工作基本完毕。下午上班后,吕某与胡某两人在搅拌机下方挖土盖水泥管 [事故经过] 11月16日7时30分,某公司副厂长韩某安排黄某、胡某、吕某三人一组搅拌混凝土,黄某操作搅拌机,胡某配料、吕某清理水泥管道,上午工作基本完毕。下午上班后,吕某与胡某两人在搅拌机下方挖土盖水泥管道,黄某清理粘在搅拌罐内的混凝土,清理完搅拌罐的一侧后,准备清理另一侧,黄某未离开搅拌罐。14时左右,吕某发现搅拌机在转动,黄某被搅拌轴及搅拌叶片卷入搅拌罐中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黄某违章作业,按开关按钮转动搅拌轴时未离开危险区域,不慎被卷入搅拌罐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 [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一是对搅拌机等机械要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专门操作,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二是要完善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是要加强安全教育,有效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违章带电排障被拉丝机绞进身亡 2004年2月2日9时45分左右,江都市神力冷拉型钢有限公司冷拉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事故经过2004年2月2日7时30分工人开始上班。上班后,车间主任朱志平对在岗员工进行 2004年2月2日9时45分左右,江都市神力冷拉型钢有限公司冷拉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

事故经过 6mm的圆钢。他操作拉丝机将第三盘圆钢快要拉完时(每盘约150公斤),发现拉丝机运转不正常,判断机械有故障。他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和断电停机措施,就伸手排除拉丝机故障,不小心其左手、右手和上半截身子被卷进拉丝机。9时45分左右,冷拉车间工人蒋某到拉丝机旁拿工具箱时,发现邵某被绞死在拉丝机上。他立即切断电源,并随即喊来几个人,用大铁剪把钢丝一道道剪断后,救出邵某。邵已经死亡。 6.5mm圆钢拉成2004年2月2日7时30分工人开始上班。上班后,车间主任朱志平对在岗员工进行分工,冷拉车间共有9人在岗,其中盘圆拉丝工1人,其他人员都在冷拉大车间工作。拉丝工邵某操作型号为JZQ650的卧式拉丝机,工作程序是把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拉丝机操作工邵某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神力公司2003年1月制定《卧式拉丝机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规定:正常工作是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开关部位启动开关,碰到特殊情况立即停机;设备正常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接近滚筒,更不允许用手摸拉制的钢材。拉丝工邵某于2003年3月是经公司招聘熟练工种被录用的,招工时据邵某本人介绍曾在浙江干拉丝工已有10多年。事先没有断电关机,在处理拉丝机故障时,他不该伸手排除故障,不小心将身体被拉丝机绞进致死。 间接原因 1.拉丝机定位不合理。正常生产时,车间里的噪声比较大,把拉丝机定位在最南边2间厂房里,中间又有一道隔墙,拉丝机又是一个人独自生产和操作,一旦有异常情况,其他人不易及时发现。 2.执行操作规程不到位。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深入人心,工人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针对生产中出现的事故隐患组织工人经常学习和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3.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在安全防护措施上没有采取隔绝的措施,如果装设防护栏并用锁加以控制,使操作人员无法擅自进入拉丝机和电机卷筒部位。 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网络,明确专人抓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好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201X年)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学习(2016年) 4(三)班

摘要:船舶工业是综合工业之冠,以下列举近年来船舶建造中各类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造船修造既有高空作业、闷舱室作业、起重作业、电焊气割作业、交叉作业等方式,同时又使用油漆、乙炔、液化气等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属于高风险的行业。由于其特殊性,概括起来存在着“低、快、多、少、乱”五大特点。一是科技含量低。造船企业不仅建造周期长,而且工种多、工艺复杂,生产手段主要以手工为主,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希望能从中吸取教训。 事故案例一: 高处坠落事故 1.xx车间电工xx伟,40岁,在技改施工现场爬上角钢支撑架安装电灯泡,装完下架时将支架踩落掉下地面,造成腰椎1#骨折,左跟尾骨折。 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xx 伟作业时没搭设好梯子,也没有系挂安全带,没有落实任何防范措施,属于违章操作; 事故的次要原因是角钢支撑架本身就焊接不牢(虚焊)。 2.土建队工人xx林,在工作时抄近路从xx车间回收费料石棉瓦屋面上通过,不慎踩烂石棉瓦从房顶上摔下,造成双手腕骨折,左膀滑裂。 事故发生的原因是xx林安全意识太差,为了贪图方便,严重违章,负事故全部责任。生产部安装队焊工xx勤,33岁,在综合分厂白肥厂房上安装氟洗涤塔时,踩烂石棉瓦后连带折断的锈蚀屋架,坠落地面,臀部着地,造成髋部左耻骨、坐骨骨折。 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xx勤作业时没搭设梯子,没有系挂安全带,更没有落实任何防范措施即上房顶作业,属于违章作业,承担事故直接责任。

事故案例二: 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xx船舶工程部,指派电焊工xx华(男,27岁)配合铜工李××到船上分油机间进行管子移位工作。xx华将焊接电缆拉到分油机间,在将焊钳端的接头拧入焊接电缆螺纹接口时,发现拧入不到一个螺距便卡住,任凭怎么使劲也拧不进去,他用焊钳在分油机甲板试了试,发现有电,并不影响焊接,再加上改样工作比较急,因而也没再去想螺纹接头不牢的事了。李XX负责拆装管子并重新给马脚定位,而xx华则负责焊新马脚。靠门口的几个马脚焊好后,两人已经大汗淋漓,身上的工作服也已湿透。xx华准备将焊接电缆拖到靠舷侧的位置,以便继续焊余下的马脚。此时,铜工李××到机舱借葫芦。在xx华往里拉电焊电缆时,焊钳与焊接电缆的接头突然脱落,带电一端掉在分油器上的紫铜管上。与此同时,xx华人因失去平衡扑倒在已带电的铜管上,胸口汗湿的衣服触及带电紫铜管造成触电。当铜工李××返回分油机间发现xx华触电后,急忙进行抢救,但终因脑缺氧时间过长,xx华于两个星期后在医院死亡。 二、主要原因

近几年典型起吊事故案例汇编

近几年典型起吊事故案例汇编 目录 1、大强煤矿“2017.9.18”伤人事故 (1) 2、小青矿“2017.5.17”伤人事故 (3) 3、大平矿“2016.11.3”亡人事故 (4) 4、小青矿“2016.4.20”伤人事故 (6) 5、小康矿“2016.1.13”伤人事故 (8) 6、小康矿、机械公司“2015.10.27”伤人事故 (9) 7、大明矿“2014.9.26”伤人事故 (10) 8、机械公司“2014.8.30”伤人事故 (12) 9、晓南矿“2014.5.30”伤人事故 (13) 10、大平矿、矿建公司“2013.10.3”伤人事故 (14) 11、晓南矿“2012.10.24”伤人事故 (15) 12、机械公司“2010.9.4”亡人事故 (17)

1、大强煤矿“2017.9.18”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7年9月18日白班,大强煤矿皮带队队长张红军在班前会上安排刘冬鸣班组共6人,在0906回顺无极绳绞车机头处分解无极绳绞车。绞车分解后未将滚筒轴承压盖拆卸下,而是悬挂在滚筒轴上。现场用两台5t起重机将绞车滚筒吊起一定高度后,另一台5t起重机挂在无极绳绞车底座(3200×1400×800mm)前沿将底座抽出1.5m,此时底座倾斜15度,已达到起重机牵引位置,准备前移起吊点,前后各用一台5t起重机牵引,因为绞车底座后沿起吊链条长度不够,刘冬鸣准备接加长链,11时20分,刘冬鸣站在绞车底座西侧(外侧)俯身将头探进底座内,用40t链条作为加长链,与另一根40t链条链接,此时,轴承压盖(重180kg)掉落,刮扫到其右脸侧,导致右侧面部受伤,随后伤者被送至集团公司总医院,经总医院诊断为开放性右颧骨、右颧弓、右眶壁、双侧上颌骨、鼻骨、腭骨粉碎性骨折,重型面部挫裂伤、颅脑损伤。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施工简化作业程序,拆卸后的一侧轴承压盖没有落地,悬挂在轴承上,刘冬鸣没有确认好作业环境存在的隐患,作业时轴承压盖掉落,刮扫到其右脸侧,造成伤害,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措施编制、审批、贯彻、落实不严肃、不认真。措施编制不细,对拆除无极绳绞车作业,无拆除工序,施工时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未及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一、支架运输车侧反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3月2日下午5点30分左右,为了准确掌握**矿4800支架的重量,销售处安排配货站一大货车从三分厂拉着一个支架去*村镑房过称,在过完称回来时由于速度过快,在向!!公司大门拐弯时,支架向左侧翻下,幸好当时附近没有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二)、事故的原因 1、车速过快,转弯急。驾驶员明知道车上所装货物没有固定仍快速行驶,当时**矿来验收支架的张科长和我公司销售处的***副处长也在车上,曾提示驾驶员要慢点开,但驾驶员不听,到转弯时也不减速是造成这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2、驾驶员王某酒后驾车是造成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 3、运输合同中明确规定支架装车时三分厂负责提供防滑板并把支架吊到车上,由运输方负责装车位置、方向及支架的固定。装车人员曾提示垫上防滑板,由于驾驶员不让,装车人员也没有坚持。驾驶员没有固定支架就把支架拉走了这也是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 4、配货站老板安排车时没有见到驾驶员,不了解驾驶员当时的情况就安排来拉支架,驾驶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车辆协调人员也不在现场,只有销售处人员让装支架过称,都与驾驶员不熟悉,也不了解驾驶员的情况,没有把住关这是这一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今后措施 1、每次运输支架时车辆协调人员要与承运方签订好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2、承运方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教育,每次安排运输时要明确告知驾驶人员装车运输的安全注意事项,进厂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规定 3、装车时承运方要有带车人负责联系,公司车辆协调员要在现场,有问题及时协商。装车时**分厂负责提供防滑物料并按承运人员的指挥把支架吊到车上去,承运方负责装车

煤矿重特大事故案例汇总

云南瓦斯事故 救援人员在现场准备进行救援。当天下午14时15分左右,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上厂煤矿一号井110212采煤工作面放炮作业时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经全力组织、科学施救,49人安全升井,16人现场遇难、1人在送往医院救治途中死亡,遇难矿工遗体全部升井并妥善安置。升井人员中有6人受伤,被及时送到医院救治,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据新华社贵阳3月13日电(记者王新明)记者13日凌晨从贵州省政府应急办获悉,12日20时许,贵州水矿集团格目底公司马场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已致21人死亡,还有4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人员83人,其中58人安全升井。 吉林八宝煤矿事故 2013年3月29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2013年4月1日,因通化矿业公司擅自违规派人员到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处理火区,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发生瓦斯爆炸。两起瓦斯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6人受伤,11人失踪。 吉林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 新华网长春4月1日电(记者马扬)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13年4月1日10时06分,地处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确定6人死亡,另有11人下落不明。 防治措施 首先通过勘察研究划定突出区段,然后针对瓦斯突出所在煤层的特点,采取防治措施。具体措施有:①开采解放层。在多煤层矿井中,选择一个无突出煤层或突出危险性较小的煤层作为解放层,首先开采,使上下邻近煤层卸压,从而消除突出危险。这是比较有效的区域性措施。②抽放瓦斯,降低瓦斯压力,削弱瓦斯在煤层中的作用。③水力冲孔,煤层注水,安设专门支架等措施也有一定效果。④震动性放炮诱发突出。控制振动强度,采用挡栏措施可获一定效果。 突出条件 主要有3个:岩层的重力和构造应力;瓦斯的含量和压力;煤层本身的松软结构。瓦斯在煤层中的赋存状态分吸附和游离两种。煤层吸附量的多少,取决于煤的变质程度、结构和成分,同时与矿压和围岩的封闭性有关。 突出的强度与类型:煤(岩)和瓦斯突出的强度,常用一次突出的煤量或岩石量表示。100吨以下的为一般突出,100~500吨的为严重突出,500~1000吨的为大突出,1000吨以上的为特大突出。如1975年8月8日发生在中国四川重庆三汇坝矿区,喷出甲烷1200000立方米,煤和矸石12780吨。1975年6月13日发生在吉林营城煤矿五井,喷出二氧化碳14000立方米及砂岩1005吨。两次都是少见的特大突出。 瓦斯突出分3种:①突出,在地压和瓦斯联合作用下产生,瓦斯参与了煤岩的破碎和运搬过程。抛出的煤有明显的气流运搬特征:煤的堆积角度小于煤堆的安息角,粒度分布呈分选现象。②压出,主要由地压造成,涌出瓦斯和粉煤都较少。③倾出,煤岩倾出后,形成孔洞的轴线与水平交角大于45°,煤的堆积角度与煤堆的安息角相接近。突出最为常见,占总数的50%以上。 4.5贵州瓮安煤矿透水事故 事故概述

宝钢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目录 一、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2) 二、八一钢铁1.23伤亡事故 (4) 三、宝钢工程2.26协力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7) 四、宝钢不锈福建德盛1.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9) 五、宝钢股份炼钢厂3#RH 2月15日事故通报 (11) 六、“1.10”宁钢一死一伤事故 (13) 七、中冶宝钢技术第二检修分公司死亡事故通报 (16) 八、中冶宝钢技术第四检修分公司液压设备检修作业事故案例 (17) 九、宝检公司液压设备检修作业事故 (19) 十、“2.23”梅钢公司事故通报 (21) 十一、“3.22”宁钢公司热轧厂事故通报 (24) 十二、“5.7”八钢炼铁厂触电事故通报 (26) 十三、八钢南疆钢铁公司“3.15”触电事故情况通报 (28)

一、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事故经过: 2014年1月25日5#转炉炉修设备调试结束,约5:30分准备进行烘炉作业。6:05分协力叉车工陈良超,将移动作业平台叉至5#炉炉口,操作工计划分四次向炉内投入木料。约6:20分操作工孙辉和诸国华站在作业平台上第三次向炉内人工投掷烘炉用的木料,投掷作业结束后,孙辉先行离开作业平台,突然作业平台向转炉炉内方向倾斜,在平台上的诸国华不慎滑入高度落差10.8米的转炉炉下渣坑内,即送上海三人员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示意图

事故原因: 1.移动作业平台发生倾倒是造成诸国华高处坠落的直接原因。 2.移动作业平台未完全放置到位,处于不稳定状态,使用前又未检查确认,最终在作业过程中移动作业平台发生倾倒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操作工诸国华在移动作业平台作业时未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防范措施: 1.立即开展高空、临边、孔洞专项排查工作,审视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相应的岗位规程。 2.加强员工作业过程的监管,进一步推进现场标准化作业的落实和执行。 3.立即开展自制设备、工器具的梳理工作,辨识出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及安全隐患,并落实改进措施。 集团公司安监部 1、宝钢股份要开展有效行动,把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员工的行动上,各级管理者要和员工一起识别岗位安全风险,重温安全要领,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规范。对烘炉作业制定科学、安全作业方式和管理措施。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第一篇: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的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的心得体会 观看了地宗公司10年来事故案例漫画的展览,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地宗公司三塘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

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 第二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12·10”瓦斯爆炸事故 (一)基本情况 1997年12月10日10时5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发生特别重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 (二)事故经过 1997年12月10日8点班,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其中采、掘工作面68人,机修30人,巷修19人,区直人员3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4人,分别在1、2号回采工作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10时50分,大井区主井井口工袁某发现井口冒黑烟,便马上向承包人高某报告,高某立即向井底车场打电话询问情况,井下打点工说:“过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掉报告”。高某随即让井长回采工作面打电话,但没人接。这时井下脱险的工人开始升井,并报告说:“井下瓦斯爆炸了”。10时15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刘某、安全科长张某、大井区井长杨某、副井长段某、公司辅助救护队队长樊某、安全员尚某等11人立即赶到

人身伤亡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人身伤亡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第一部分) (收集版) 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管理部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一、起吊孔无护栏不慎坠落死亡 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厂检修人员为更换输煤皮带打开吊砣间的起吊孔(标高25m),仅用一条尼龙绳作为简易围栏。1月17日上午,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盲目组织开工。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打开起吊孔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工作人员发现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应停止作业,通知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安全设施,方可开工。 【制度规定】 1.《安规》(热机)第13条规定:“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2.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规定:“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二、吊孔打开无围栏人员掉入险丧命 某厂一工作人员不慎踏入未设围栏的起吊孔(12.6米),集中生智,双手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梁,捡回一条命。 【简要经过】 某年12月26日上午,某厂进行吊装作业,检修人员将发电机平台附近的起吊孔(12.6米)打开后未设置临时围栏,设一人看护。距起吊孔约0.5米处临时放置一临时铁棚工作间,从铁棚内出来一位工作人员,踏入起吊孔,手臂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钢梁上,悬在空中,捡回一条命。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打开起吊孔,未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临时铁棚工作间放置位置不当,距起吊孔过近; 3.现场看护人未起到看护作用; 4.铁棚内出来的工作人员未注意脚下情况。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txt年轻的时候拍下许多照片,摆在客厅给别人看;等到老了,才明白照片事拍给自己看的。当大部分的人都在关注你飞得高不高时,只有少部分人关心你飞得累不累,这就是友情!本文由张磊fat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总裁室运营管理组编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编写此案例抚慰受难者遭受的伤痛,警示公司员工珍爱生命、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督促各级单位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了远离伤害,请让我们共同行动——珍爱生命从我做起 前言 公司对安全生产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采取安全专业化管理体系推进,检修安全工作程序(SJP)、标准操作程序(SOP)基础管理试点导入等一系列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效果,近年来集团钢铁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但是,目前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工亡事故时有发生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只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监管,吸取事故教训,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才能持续好转。 古人讲:“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前事昭昭,足为明戒”。为吸取事故教训,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研究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供有效资料,同时为公司员工提供用鲜血和生命书写的警示教材,集团公司总裁室运营管理组组织编写了这本《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收录了集团钢铁子公司近年来所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对于这些事故公司相关部门都按照法定程序,查明了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这些典型事故案例,具有较高的参考借鉴价值。希望各子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认真组织员工对事故案例进行学习,让员工真切地看到由于个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上的漏洞,给安全生产造成的严重后果, 同时能够通过这些血的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确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为建设安全和谐的企业而不断努力。 目录 一、焦化工序事故…… 9 …… 1、焦化厂 2009.1.29 熄焦车刮伤工亡事故…… 9 2、焦化厂 2009.5.27 硫铵离心机爆炸事故…… 12 3、焦化厂 2006.12.29 风机工头部受伤事故…… 14 4、焦化厂 2009.8.9 张某右腿骨折事故…… 15 5、焦耐厂 2007 年“8.30”东电捕爆炸事故…… 17 6、焦耐厂 2005 年“7.9”事故…… 20 二、烧结工序事故…… 21 ...... 1、烧结厂 2005.8.21 皮带刮伤工亡事故...... 22 2、烧结厂 2009.7.15 沈某左臂绞断事故...... 23 3、烧结厂 2006.5.27 除尘工右臂绞伤事故...... 26 4、烧结厂 2006.8.16 回转窑 3#大倾角火灾事故...... 27 5、烧结厂 2007.1.22 10T 电动葫芦减速机解体险肇事故...... 29 6、烧结厂 2008.8.23 掉入烧结矿漏斗工亡事故...... 31 7、烧结厂单位 2007 年“1.12”布料车前轮碾伤事故...... 34 8、烧结厂 2006 年“11.5”煤气中毒事故 (36) 9、烧结厂 2008 年“1.27”皮带滚筒绞伤事故...... 38 三、炼铁工序事故...... 40 ...... 1、炼铁厂 2008 年“10.31”员工落入细粉仓工亡事故...... 40 2、炼铁厂 2005.7.28 煤气中毒事故 (43) 3、炼铁厂 2005 年“12.10”煤气中毒事故…… 46 4、炼铁厂 2005.7.31 铸铁机翻渣爆炸事故…… 47 5、炼铁厂 2006.2.4 炉前工煤气中毒事故…… 48 6、炼铁厂 2006.5.20 48 米煤气放散塔熄火险肇事故…… 50 7、炼铁厂 2008.1.18 氮气窒息事故…… 51 8、炼铁厂 2006.11.25 煤气中毒事故…… 53 9、炼铁厂 2008 年“11.9”右手被机头滚筒绞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 1、重庆“4 ? 24’火灾事故原因查明违章焊割5人被追刑责 2010年4月24日零时左右,石桥铺赛博数码广场大楼突发大火,烧毁大量电脑、手机、照相机等数码产品,过火面积约1.5 万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00 余万元,所幸无人员伤亡 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作业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重庆方舟广告有限公司在拆除石桥铺赛博数码广场大楼五楼西面北端外墙广告牌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章焊割作业,致使掉落的高温焊渣引燃赛博裙楼二楼露天平台的可燃物引发火灾事故。同时,施工企业重庆方舟广告有限公司现场管理混乱,事故大楼消防设施未正常启动等,成为引发事故的间接原因。 重庆方舟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梅,焊割操作人员陈道刚、胡作军,现场临时负责人游勇,项目临时负责人汪代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 给予北部新区市政管理局时任党支部书记、局长周春雷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高新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南区大队时任大队长黄冲友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高新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时任政委兼工会主席向可庄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由市监察局对北部新区管委会委员、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高志明进行诫勉谈话。 2、北京地铁五号线“ 10 ?事故

事故经过 2003年10月8日,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在北京地铁五号线崇文门车站施工中,地梁钢筋支架连同支架上已架设的钢筋倾覆倒塌,造成现场作业人员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9.7万丿元。 10月6日上午,二处有限公司05标项目部总工程师陈某主持召开项目部技术人员、工区主任、钢筋班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地梁钢筋技术交底会议,对准确测定地梁轴线、各种预埋件标高、里程、钢筋绑扎等做了布置。技术交底会后,10月6日当班班长黄某、副班长梅某带领该班人员搭设地梁钢筋支架、钢管支架共13排,间距2m,设 了3根斜撑,当日24时安装完毕。7日,开始在支架上铺设主筋。8 日,当班16名作业人员分成4组,同时进行绑扎箍筋作业。由于主筋设计间距只有10cm,支架杆件纵向间距为2m,支架横杆挡住箍筋不好绑扎,现场作业人员杨某、霍某等向当班副班长梅某请示把支架扫地横杆拆掉,梅某布置隔一根拆一根。于是,4个作业组各拆除了 一根支架底层横杆后,继续进行箍筋绑扎。19时50分,作业人员在向上提拉箍筋过程中,支架连同已架设的钢筋向小导洞进口方向倾覆,将4名在中、下层作业人员压在钢筋下。经现场人员奋力抢救, 将被压人员救出,分别送往同仁医院、北京医院和市急救中心。除梁某受轻伤当晚出院外,杨某、胡某当晚死亡,贺某于9 日死亡。事故原因分析 一、地梁支架没有按照承重架子的标准进行搭设,在使用过程中部分受力杆件被拆除后,致使支架受力状态发生变化,削弱了结构抗倾覆能力,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按照《脚手架支搭规程》规定,承重架子的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大

典型事故案例汇编文档教材

生产现场因没有办理“两票”或工作中安全措施不落实导致的主要生产性人身伤亡事 故典型案例 交叉作业无票检修 发生火灾人员死亡 2007年10月28日下午15:20,碳素厂焙烧一车间烟气净化系统进行大修过程中,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石旺指派熊建坡,在没有经过大修现场安全监护人赵耀辉同意,也没有告知宋村施工队监护人宋五川的情况下,擅自安排焊工武新力和帮工李文帅用乙炔气体在电除尘器东侧大弯头阀门部位处切割人孔,焊工武新力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始切割,当切割约20公分长度时,发现烟道着火,将正在距着火处约20米的预除尘内部清理结焦物的4名宋村施工队民工困在其中,有3名民工从预除尘内逃离出来,1名民工被困在预除尘内部,伊川县消防队进入预除尘内部后将被困民工救出,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1、碳素厂外聘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熊建坡违章指挥、切割人员武新力违章作业,在没有办理动火工作票的情况下,也没有告知现场相关安全监护人,擅自用乙炔气体切割电除尘器东侧烟道,致使烟道内附着物发生着火而致死亡。 2、碳素厂外聘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经理没有认真履行

安全检查和管理职责,现场也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不清楚现场实际的情况下,擅自指派员工用乙炔气体切割电除尘器东侧烟道。 违规操作引发大火 消防不备造成重伤 2009年4月27日八点班,碳素厂生阳极车间煅烧运行四班当班1#罐式炉调温工宁利彬,因1#罐式炉温度第一组较低,调温工宁利彬违反厂规向罐式炉火道加注柴油,柴油滴在1#罐式炉上部观火孔上而燃烧,燃烧的火焰顺着炉壁烧向宁利彬的面部,宁利彬本能用手躲避时,小油桶内的柴油又抛洒到他本人的工作服上,从而造成宁利彬严重烧伤,为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也为本人及家庭带来了无可挽回的惨痛悲剧。事故发生后,碳素厂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原因分析: 1、生阳极车间领导明知公司严禁向罐式炉加油提温,然而,车间领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指挥员工向罐式炉加油升温,属于严重违章指挥。 2、调温工宁利彬安全意识极为淡薄,在温度较高罐式炉顶部倒油,当油顺着炉壁滴下时,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导致着火发生。 3、生阳极车间使用后的灭火器不能及时上报碳素厂保卫部进行更换,从而导致在罐式炉附近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不备用(全部都是空罐)。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化 工 典 型 安 全 事 故 案 例 汇总

目录 目录 (1) 第一章火灾事故案例 (4) 一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9.12"爆燃事故 (4) 二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6.16"火灾事故 (5) 三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火灾事故 (6) 四菏泽海润化工有限公司小井乡黄庄储备库11.23 爆燃事故 (7) 五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罐爆炸燃烧事故 (9) 六制度不全操作不当引发爆燃事故?2005.9.28?燃爆事故 (11) 七济南市某化工厂氮氢气压缩机放空管雷击着火事故 (12) 八锅炉长期高负荷运行引发火灾事故 (13) 九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15) 十一起氧气管道燃爆事故 (16) 十一某化工厂动火措施不完善气柜方箱着火事故 (19) 十二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 (20) 第二章爆炸事故案例 (22) 一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 (22) 二大庆石油化工总厂2004.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 (23) 三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25) 四河北省某银矿空气压缩机油气分离储气箱爆炸 (27) 五某石化总厂化工一厂换热器爆炸 (28) 六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案例 (29) 七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氮氢气体泄漏爆炸事故 (31) 八动火前检查欠详作业中爆炸伤人 (32) 九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7.27?爆炸事故 (33) 十山西某化工厂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案例 (34) 十一南京化工厂爆炸事故 (34) 十二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36) 第三章中毒事故案例 (38)

一河南濮阳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38) 二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 (39) 三淄博市周村区?5.21?危化品槽罐车中毒死亡事故 (43) 四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8.6?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44) 五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 (45) 六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4.21?事故 (46) 七苯中毒事故案例 (48) 八制度不执行,入罐作业酿事故 (49) 九某化工厂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分析 (50) 十二氧化硫中毒事故案例 (52) 第四章国外化工安全事故案例 (55) 一美国乔治亚州奥古斯塔BP-阿莫科聚合物工厂爆炸事故 (55) 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Sonat Exploration公司油气分离厂火灾爆炸事故 (57) 三美国托斯科埃文炼油厂爆炸事故 (61) 四日本甲醇精馏塔爆炸事故 (65) 五美国环氧乙烷再蒸馏塔爆炸事故 (66) 六韩国幸福公司的ABS树脂厂火灾爆炸事故 (68) 七日本一合成氨装置爆炸事故 (69) 八印度马弗罗炼油厂储罐区爆炸事故 (70) 九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站火灾爆炸事故 (70) 十西班牙液化丙烯罐车爆炸事故 (73) 十一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氮气窒息事故 (76) 十二印度博帕尔甲基异氰酸酯泄漏事故 (79) 十三日本一化工厂生产农药时焦油状废物分解泄漏事故 (83) 十四塞内加尔液氨储罐发生爆炸事故 (84)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总完整版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1、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15年5月25日19时3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二)直接原因: 1.老年公寓不能自理区西北角房间西墙及其对应吊顶内,给电视机供电的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发热,高温引燃周围的电线绝缘层、聚苯乙烯泡沫、吊顶木龙骨等易燃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2.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物大量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材料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且吊顶空间整体贯通,加剧火势迅速蔓延并猛烈燃烧,导致整体建筑短时间内垮塌损毁;不能自理区老人无自主活动能力,无法及时自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简介: ?2015年5月15日下午3时27分,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一辆载有46人的大巴车,在陕西淳化境内发生坠崖。当晚,陕西省淳化县特大交通事故现场透露,目前,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其中15男20女,含1名司机,另有11人受伤,直接损失2300余万。 直接原因:

陕B23938号大客车制动系统技术状况严重不良,行经下陡、连续急弯路段时,因制动力不足造成车速过快,在离心力作用下出现侧滑,失控冲出路面翻坠至崖下。

3.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着火爆炸事故 事故简介: 2015年7月16日7时30分左右,山东省日照市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科技公司)液化石油气球罐区在倒罐作业过程中发生着火爆炸事故,造成2名消防员轻伤、7辆消防车毁坏、部分球罐以及周边设施和建构筑物不同程度损坏,罐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居民房屋门窗被震坏。 直接原因: 石大科技公司在进行倒罐作业过程中,违规采取注水倒罐置换的方法,且在切水过程中无人现场值守,致使液化石油气在水排完后从排水口泄出,泄漏过程中产生的静电放电或消防水带剧烈舞动金属接口及捆绑铁丝与设备或管道撞击产生火花引起爆燃。

2013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2

山西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3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汇编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编制单位:XXXXXXXX 编制时间:2013-6-16

1.3甘肃肃南煤矿透水事故 透水事故 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日前发生一起煤矿透水瞒报事故,造成4亡5伤。1月12日,涉嫌瞒报的该煤矿项目部经理、矿长、副矿长、当日井下作业班长4人予以刑事拘留;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目前,金源煤矿透水瞒报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初步核查 经初步核查,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肃南县金源煤矿9名工人分别在主井进行维修作业时,矿井突发透水事故,4人未及时逃生,经抢救无效丧生。5名伤者被送往永昌县医院救治,经治疗后返回原籍,目前无生命危险。 处理决定 肃南县委宣传部称,1月11日,肃南县对金源煤矿透水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瞒报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企业法人、矿长李某,副矿长、安全生产负责人武某,安全员、当日井下作业班长刘某4人予以刑事拘留,对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根据相关调查结果,甘肃煤监局兰州分局作出对张掖市大河煤矿行政经济处罚250万元、矿井负责人处罚2万元的决定,并建议追究煤矿投资人、煤矿负责人、煤矿井下负责人、煤矿事故当班班长的刑事责任。 近年事故 近年来,甘肃张掖连续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并多次瞒报。 2011年7月2日,张掖市山丹县金湾煤矿发生事故,致5人死亡,事故单位隐瞒事故情况,私自与死亡人员家属进行协议赔偿。 2012年8月8日,张掖市大河煤矿发生瓦斯中毒事故,死亡3人,伤1人。 事故问责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对肃南县金源煤矿“1·3”较大水害瞒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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