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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与裁判文书的区别

判决书与裁判文书的区别
判决书与裁判文书的区别

判决书与裁判文书的区别

一、判决书

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规: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从2014年1月1日起在互联网全面公布,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晒”的4类判决书外,公众均可随时查阅。

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

(一)规范性。为了提高诉讼文书的质量,最高法院制订了规范、标准且实用的各类司法判决的文书样式。因此,各类判决书的写作程式,应当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制作判决书的规范要求。简言之,司法判决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印制规范。

在技术规范上,一是要求文书字体规范,即法院名称应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用1号宋体字,案号及正文应用3号仿宋体字。

二是要求标点符号规范,即遵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三是要求数字规范,即按照《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的规定和司法文书的特点,正确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

在印制规范上,一是要求文书用纸规范,即司法判决应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

二是要求文书版式规范,即文书每页一般应为23-24行,每行28-30字,页边距天头大于地角,左空大于右空,在页脚居中或靠右位置标注页码。

三是要求装订规范,即司法判决正文为两页以上的,应使用在左空处粘贴的方法,不能用订书机装订。规范严谨的司法判决必须符合上述标准。

(二)创新性。各类案件之间、相同种类的具体案件之间千差万别,因此判决书不能拘泥习惯格式,不能千案一面,而应在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所谓创新,指的是适应案件变化的特点,为强化司法判决的理性含量而在文书制作方法上所做的变革。创新并不是对技术规范或印制规范的改变,也无现成的公式可以遵循。当前司法判决的常见病是囿于官式的呆板格式,由于欠缺对具体案件特点的考量,对千差万别的案件套用固定的制作模式,固守传统的写作方法,使得本应无可非议的“查明”、“依据”、“裁决”的司法判决三段论模式,给当事人或公众留下了法院判决不讲理的印象。产生这种不良印象的根源,在于千篇一律的司法判决制作方法割裂了具体案件的裁决文书中各构成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具体表现为引述证据的缺失、认定事实的突兀、说理的贫乏、前后表述的矛盾、作出结论的武断、援用法律的随意等。这种缺乏创新性的司法判决严重损害了法院裁决的权威性,也对法官公正司法的形象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行政和民商案件常见的创新体例是:

1、在当事人诉辩称之前,简要叙述争议事项;

2、在阐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之后,列明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及拟证明的事实;

3、详细记载法院质证及认证的经过;

4、在充分质证认证的基础上,以居中的语言陈述查明的案件事实;

5、通过分段递进式的论理,得出裁决结果。此种文书格式一改判决书的惯常模式,改革创新的韵味浓厚,使司法判决的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相辅相成、有机联系形成了统一整体,使司法判决真正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文明、公正司法形象的载体。

(三)公开性。公开审判是宪法原则,作为审判活动的最终载体,司法判决当然应当体现公开审判的原则。司法判决是对诉讼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结论即裁判结果的证明,是对结论产生的合法性、正确性的证明,也是对审判程序正确性、公正性的证明。为此,司法判决必须具备公开性的特点。除法定不能公开的情形之外,判决书应当公开表述案件的审判过程;公开表述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法院认证情况;公开表述法院对争议事项的认定意见;公开表述法院对所审理事项适用法律的意见。缺乏公开性的司法判决必然会导致公众对审判活动“暗箱操作”的合理怀疑。符合公开审判原则的司法判决,应当摒弃以往抽象地机械适用“查明”、“依据”、“裁决”的司法判决三段论模式,通过创新的体例,将争议的起因、当事人的攻防武器、法律规则的应用过程等内容展示于公众之前,使公众可明确知悉受诉法院审判活动的程序性工作及工作效能,增强司法审

判的透明度,达到公示案件审判过程的目的。

(四)法律性。司法判决是法官书写的具有很强法律性的专业性文书,是法院依照法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法律文书。因此,判决书的语言必须是规范性的法律用语,即通常所说的“法言法语”。司法审判不同于道德评价或一般的社会评论,法官要用专业知识在司法判决中进行法律概念和规则的阐述。司法审判是各种纷争的最终解决方式,这就要求法官运用法律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要求法官对于各种纷争,不论其为宏观或微观,亦不论其为抽象或具体,都要运用法言法语将其转化为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如此,才能将社会性、经济性甚至是政治性纷争在司法判决中转化为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使之成为法律问题最终通过司法来裁断。法律职业者通常认为,法官会应用法律术语进行思考,会将法律问题、社会问题、经济问题乃至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术语或概念进行表达,是法官从事其职业工作的基本要求,不懂得运用法律术语者则不配为法官。当然,司法判决中法言法语的应用以社会普通公众的理解认知为限度,超越此限则是司法判决领域法律性极端化的表现,反而会对司法判决的公信度产生消极的影响。司法实践中,素养较高的法官擅于在判决书中将各项争议转化为具体的法律问题,并运用法言法语对涉案的法律概念和术语进行精确的阐述,最终以能为公众所理解的法律语言构建一篇内涵丰富的司法判决,这是值得肯定和借鉴的。

(五)准确性。准确性是针对司法判决用语而言。

司法判决的准确性含义有四:一是遣词用句严谨,不生歧义;

二是用词客观持中,不使用形容词,不能淡化或夸张涉案情节;

三是语言简练精确,无赘语病句;四是语句规范,无俚语方言或攻击性词语。

中国古代的司法判决通常以骈骊行文,左旋右抽,文采飞扬,辞章华丽,对仗工稳,琅琅上口,铿锵之至,似乎是准确妙判之典范。但从现代法学角度出发,如此注重句式、对仗、音韵的司法判决,法官如何得以进行法律概念和规则的阐释?公众何以通过司法去了解法律?白话文运动解除了司法判决上的语言禁锢,但摆脱了文言文束缚的司法判决也出现了失去对个性与文采追求的倾向。以细密严格的语言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关系加以阐述的司法判决并不多见。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适用于不同类型案件的不同判决的套语的漫延,司法判决愈发变得整齐划一和单调枯燥。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倡导司法判决的准确性,以准确而不失个性的司法判决扩大司法和法律在公众中的影响。严谨地法官所制作的范例性的司法判决,应当通篇无赘语病句;判决书在陈述和分析过程中应使用中性、客观的文句和语气,无倾向性和带感情色彩的语言,也不追求词藻华丽和修饰效果;在叙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时,应完整反映当事人的意见,无断章取义之嫌;在质证认证、查明事实及分析法律适用时,应言简意赅,用词精当;遣词用句应清晰准确,叙述全面客观,以给阅读者留下严肃持中、清新悦目的深刻印象。

二、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结果,它是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也是人民法院确定和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惟一凭证。一份结构完整、要素齐全、逻辑严谨的裁判文书,既是当事人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凭证,也是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2013年7月3日,一批裁判文书首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集中公布。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判决书与裁判文书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文书,一则用于庭审后的裁定,一则适用于诉讼活动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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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判文书课件内容

民事裁判文书课件内容 现行格式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1992年6月制订(现正在修改中). 和刑事裁判文书相同,民事裁判文书的改革重点也是事实,证据和理由这几个部分. 重点文书 一、概述 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改革重点、热点、制作) 三、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与一审民判及二审刑判的区别) 四、再审民事判决书 五、民事裁定书(与民判和刑裁的区别) 六、民事调解书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格式要点 首部 1.标题: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 2.案号; 3.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4.案由﹑案件来源和审理经过等. 正文 1.事实(含证据):包括诉辩事实等和法院认定事实等内容 (1)诉辩事实等要点 A.原告起诉事实,诉讼请求和证据,这部分引导词为“原告诉称”; B.被告答辩意见等,这部分引导词为“被告辩称”; C.第三人有关意见,这部分引导词为“第三人述称”. (2)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等要点 A.法院认定事实; B.法院认定证据; C.法院认证意见. 上述三项内容可在同一段落表述,也可以分段表述,其引导词为“经审理查明,”. 注意: 法院认定的事实是事实部分的重点,未经开庭质证的证据、事实以及与案件无关的事实均不能写入判决书. 2.理由 (1)判决的理由:主要阐明人民法院对案件性质的认定并分清诉辩双方的是非责任等; (2)分析原告方适用法律的意见,表明是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态度和理由; (3)分析被告方适用法律的意见,表明是否采纳的态度和理由; (4)援引法律依据.

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

最高法发布:最新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权威解读+ 规范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 全国法院目前适用的主要诉讼文书样式颁布于24 年前。1992 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包括刑事、 民事、行政诉讼文书在内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实现了诉讼文书规范化、统一化。此后,又相继出台民事诉讼证据、简易程序、申请再审、执行以及破产、涉外海事诉讼等其他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92 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颁布,对人民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引导当事人制作民事诉讼文书,规范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维护当事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次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具有重要意义。诉讼文书包括法院制作和当事人参考使用两大类。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诉讼活动,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反映诉讼结果的最重要载体; 是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体现; 是展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司法产品。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作裁判文书样式,为全国四级法院和广大法官提供一体遵行的标准化文本,既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规范化、公开化的最好体现。当事人参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或处分民事实体权利、程序权利以及认可、负担或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凭证。法院提供给当事人参考诉讼文书样式,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制作诉讼文书困难,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而且通过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并适用诉讼过程中所需文书,客观上起到释明作用,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为民事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二民事裁判文书样式的主要特点和内容 就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和定位而言,它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回应,对诉讼争议作出判断并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分配,为当事人实现其实体利益提供依据,是法官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最终结论。法官通过在裁判文书中分析说理,向当事人和社会展示裁判结论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终局性。裁判文书不是对诉讼全部活动的完整展现,而是司法过程的提炼和总结,是审判成果的结晶,是司法公正重要的载体和最终体现。基于以上定位,民事裁判文书样式主要突出以下特点和内容: 第一,体现以审判为中心,突出不同审级特点。诉讼文书样式修订,遵循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体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明确要求判决书应当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说明法庭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理由。强调裁判文书制作要从完善审级制度出发,明确一审判决书应当把重点放在认定案件事实和确定法律适用上,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审判决书应当 把重点放在解决事实争议和法律争议的说理上,实现二审终审; 再审判决书应当把重点放在依法纠错、维护司法裁判权威上。

2018政治高考真题(3)

2018年高考政治试题海南卷及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本题共22小题,每小题2分,共44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现阶段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企业里工人的工资收入属于按劳分配所得 ②公有制经济中职工的收入属于按劳分配所得 ③工程师提供新技术获得的收入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所得 ④农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的收入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所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甲是市场上的一种畅销品。随着技术发展,作为甲的替代品且性价比更高的乙商品面世。若其他条件不变,下列图示中正确反映甲的价格变动的的: 3.我国某制鞋企业在意大利设立设计中心,负责设计鞋型;在西班牙设立采购中心,负责采购皮革:在柬埔寨设立生产基地,负责制作鞋底;在广州总部加工后,经香港配送世界各地。该经营方式反映的理念是: A.整合全球资源,充分利用各地的比较优势 B.通过产业转移,带动其他国家的技术升级 C.以国内市场换取海外经销渠道和先进技术 D.与国外企业联手经营,快速扩大市场份额 4.2007~2017年,金砖国家经济总量占全球的比重从12%上升到23%,贸易总额比重从1 1%上升到16%,对外投资比重从7%上升到12%,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这表明: ①金砖国家是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②金砖国家与世界各国经济联系日益紧密 ③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流形式 ④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正逐步转向由金砖国家主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定制生产被广泛应用于服装、制药、家电和工程等领域,越来越多的传统制造企业重视定制生产。据此完成5~6题。 5.下图反映某服装生产企业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定制生产模式。与传统“设计—生产一门店销售”的模式相比,该生产模式的优势在于: ①减少从生产到消费的环节,加速商品流通 ②以线上替代门店,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③既有批量生产的规模效应,又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④促进企业生产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个性化定制生产蕴含的哲学道理是: ①只要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能把握矛盾的普遍性 ②只有具体地解决特殊的矛盾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 ③矛盾的普遍性是稳定不变的,而矛盾的特殊性是不断变化的 ④认识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把握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欧佩克(OPEC)是石油输出国组织的简称,其原油产量约占世界原油产量的1/3.2016 年末,欧佩克与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其他一些产油国达成限产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末。不考虑其它因素,由此可能带来的影响是: A.国际原油价格下跌 B.国际原油消费增加 C.原油替代品的消费减少 D.主要原油进口国的工业品价格上涨 8.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在财力紧张情况下,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下列可直接改善民生的财政举措是: ①全面实施企业“营业业税改增值税”的结构性减税政策 ②设立国家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2019年司法考试文书写作指导:民事裁判文书

2019年司法考试文书写作指导:民事裁判文书 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作用及其种类? 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 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文书。 2.作用:民事裁判文书既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适用民事法律、法规,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解决民事案件、 经济纠纷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有效工具,又 是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生动教材,还是客观 地衡量审判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它对于提升全社会的法制观点 和法律意识,增强人民内部的安定团结,促动经济建设的发展,促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3.种类: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 可分为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 裁决定书;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又可分为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二审 民事裁定书和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再审民事判决书、再审民事裁定书 和再审民事调解书。此外,还有为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 促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制作的民事裁判文书。 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等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 面决定。 2.作用: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民事判决书的一类。民事判决的作 用是一致的,基本根本作用在于准确地处理各类民事权益纠纷,保证

我国民事法律、法规的准确贯彻执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 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结果制作要求是什么? 书写判决结果,要求做到明确、具体、完整。 明确,就是主文要明确地指出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结论。 具体,就是主文决定的事项必须是具体的,应具体到如何履行、 何时履行。 完整,就是主文决定的事项要全部交代清楚,不要有遗漏。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理应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理 应写明:(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4)上诉期间 和上诉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理应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 事实部分理应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 的事实和证据。 民事裁定书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2.种类:民事裁定书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裁定书。依照 法律不同的规定,还可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 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人民法院再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人民法院再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审理终结后所制作的文书。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作出了专门规定,该判决书产生的原因和依据,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和调解协议确有错误,经原审法院决定,或上级法院指令或提审,或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检察院抗诉而再审。再审的目的在于纠正已经审判生效但确有错误的案件,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再审民事判决书是再审目的的要求和反映,体现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再审民事判决书在结构上,与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相同。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不同种类的再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区别是提起再审的由来不同,而其他内容基本一致。 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标题不需写审级。2.编号

编号的书写位置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再字第×号。” 3.称谓 当事人的称谓应使用“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和“原审第三人”,具体应根据审级确定写明。如果是因抗诉而再审,则应在当事人之前写明“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诉讼代理人的写法同一审民事判决书。 4.案由、再审来源、再审的提起及审判方法 本院决定再审的,应这样表述:“……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上级法院提审的,应表述为:“……一案,……人民法院于……作出……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提审。”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其写法是:“……××××年×月×日,××××人民法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指定本案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判决书中应表述为“……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原审×告××××向本院申请再审,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本院提起再审后,……”

法律人必须知道的23个资源检索平台

法律人必须要知道的23个资源检索平台 法条检索 【PC端】: 北大法宝: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147421.html,/(收费或者学校内网,优点是够全,而且每条法条后赋予司法解释、案例、文章链接) 中国法律法规检索系统: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147421.html,/home/begin1.cbs(比较权威,会显示效力状态,全且新,政府推出,比较靠谱,缺点是联想性太差) 威科先行: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147421.html,/(免费的,收录也够全,有最新的解读网文,但界面体验有待提高) 法律释义与问答: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147421.html,/npc/flsyywd/node_1793.htm 【手机端】: 法律之星:微信加公众号

法条随身查APP(法条更新问题) 案例检索 裁判文书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147421.html,/zgcpwsw/ OpenLaw: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147421.html,/(可以分类检索,即按法院、律所等分类检索,文中的法条可以直接链接,首页上有热门的网文分享) 无讼案例: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147421.html,/#/(可进行二次检索,非常推荐,建议增加法规库) 万律: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147421.html,/index_cn.html(大名顶顶的westlaw中文版,收费的) 法律文件检索 百度文库:不解释 汇法网:有很多法律文书模板

网盘资源: 例如,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147421.html,/,通过检索可以搜索出网盘内的文件,但因国内网盘管理比较混乱,所以资料比较混乱。 网盘资源+检索语言: 例如:在搜索引擎里(以Google:http://www.gusou.co/) 输入:site: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147421.html,证据法(本文所出现的检索语言标点符号和空格必须为英文输入法输入) 这个检索方式以前是可以在百度进行检索的,但现在百度已经和谐了,所以要在google里进行,这里提供一个地址: http://www.gusou.co/ 网络资源定位检索: 以下方法任何检索网站都可以使用,但谷歌效果好很多 在检索栏里输入: filetype:pdf+XX(注意标点和空格必须以英文输入法输入) filetype:doc+XX filetype:xls +XX

最高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全文)发布!快来学学怎么写判决书~

最高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全文)发布!快来学学怎么写判决书~ 活着的法律 2016年7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本次发布的一共568个,其中包括法院用的文书样式463个,当事人所用的文书样式105个,其中亮点众多。据悉,这两份文件将2016年8月1 日正式施行。本期推文为大家呈现《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的部分。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 ▎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 ▎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 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 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名称前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除外。 涉外裁判文书,法院名称前一般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案件当事人中如果没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地方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标题中的法院名称无需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案号 案号由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组成。 案号=“(”+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案号的编制、使用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等执行。 三正文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诉讼地位和基本信息。 2.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姓名、性别等身份事项以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为准。 当事人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不明确的,可以不表述。 当事人住所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准;离开户籍所在地有经常居住地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连续两个当事人的住所相同的,应当分别表述,不用“住所同上”的表述。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doc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8)一中民终字第683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 区高新技术工业村W2A栋3楼西侧。 法定代表人张文星,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石磊,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侯仰坤,男,北京劳尔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住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175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 法定代表人黄小池,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晖春,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建序,男,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24楼1206号。 原审被告北京中微恒业商贸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2号2层222室。 法定代表人杨荣香。 上诉人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凯立德公司)因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 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2007)海民初字第88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 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7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凯立德公司之委托代理人石磊、侯仰坤; 被上诉人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地万方公司)之委托代理人陈晖春、杨建序到庭参加诉 讼,北京中微恒业商贸中心(简称中微恒业中心)书面表示不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长地万方公司对自己制作完成的《“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简称《道图》)享有著作权,在他人侵害其权利时有权请求给予著作权保护。现其主张凯立德公司的《凯立德全国导航电 子地图(335城市)》(简称《335图》)抄袭其《道图》,凯立德公司予以否认,法院将根据查明的事 实作出判断,经将《道图》与《335图》比对可见,《335图》中至少99处错误与不规范之处与《道图》 相同,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允许作品的雷同,但前提是需经作者各自创作完成,而不是基于未经许可对他 人作品的使用。就涉案导航电子地图而言,虽然相关的道路、结点、行政区划、地物要素、道路名称等 信息要素是客观的,属于公共资源,但对同一地理信息的筛选、取舍以及如何表达等具有创作的属性, 受著作权法保护。有关导航电子地图的信息采集和注记国家没有明确规范,企业据自己作业情况制作完 成,即会体现出企业自己的制作风格、特色。外业采集中因不同人对相关信息感受不同,决定了对同一 区域采集、选取信息和注记的不同,不同的企业不可能存在大量基本信息之外的雷同,如在信息筛选取 舍数量、内容、表达方面,特别是在错误及不规范方面的雷同。由于当事人双方属于国内为数不多几家 从事电子导航的企业,企业间相关的产品信息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均有公示,凯立德公司有能力接触并了 解到长地万方公司的《道图》作品,对于上述雷同事实是否源于创作,其有责任提供证据给予证明。凯

法院判决书样本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定中民三初字第01号 原告张爱祥,男,汉族,甘肃省通渭县人,个体户,住通渭县平襄镇北街56号。 委托代理人李小娥,甘肃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礼,男,汉族,定西市安定区人,个体户,住定西市汽车站立交桥对面交通宾馆左侧“弘古斋”古玩店。 委托代理人倾兆滨,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爱祥与被告张礼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8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父亲张守忠系通渭县人,2007年1月16日(农历2006年11月28日)去世,系甘肃省及定西市的著名国画家,擅长禽鸟画。原告父亲去世后,被告在其经营的“弘古斋”古玩店明目张胆制作出售仿冒原告父亲张守忠名字的禽鸟画牟利,给原告造成巨大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如果按被告每年最低出售25幅画,每幅画为1200元计算,年侵权

金额为3万元,原告父亲去世三年半则侵权金额为10万元。因被告及其他人非法制作、出售仿冒原告父亲名字的书画作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父亲张守忠著作权的侵害;二、判令被告消除影响,向原告公开在《甘肃日报》、《定西日报》上赔礼道歉;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精神损失44500元,实际支出5500元(律师费5000元,租车500元),共计150000元;四、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辩称:被告不存在侵害原告著作权的事实。被告没有制作过原告父亲的国画牟利。在被告处的国画,是被告从书画爱好者丁珍瑞处交流来的。并且被告不是从事书画交流的,对于收到藏品的真伪没有能力鉴定,往往是凭借双方的经验判断。至于说在被告处的国画,是否属于仿制品,被告也不清楚。故被告没有制作过原告父亲的国画牟利。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明显的证据证实,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提供以下证据,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1、张守忠常住人口登记卡1张,证明张忠守系通渭县人。 2、张守忠高级职务资格证书1份,证明张守忠生前系中学高级教师。 3、张守忠甘肃美术家协会会员证1份,证明张守忠系甘肃美术家协会会员。

民事裁判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 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名称前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除外。涉外裁判文书,法院名称前一般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案件当事人中如果没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地方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标题中的法院名称无需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案号 案号由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组成。案号=“(”+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案号的编制、使用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等执行。 三正文(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诉讼地位和基本信息。2.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姓名、性别等身份事项以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为准。当事人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不明确的,可以不表述。当事人住所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准;离开户籍所在地有经常居住地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连续两个当事人的住所相同的,应当分别表述,不用“住所同上”的表述。3.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当在当事人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用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代理人为单位的,写明其名称及其参加诉讼人员的基本信息。4.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经营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起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并写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当事人是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写明字号)合伙人”。5.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应写全称,以其注册登记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

人民法院再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doc

一、概念及作用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审理终结后所制作的文书。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作出了专门规定,该判决书产生的原因和依据,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和调解协议确有错误,经原审法院决定,或上级法院指令或提审,或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检察院抗诉而再审。再审的目的在于纠正已经审判生效但确有错误的案件,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再审民事判决书是再审目的的要求和反映,体现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再审民事判决书在结构上,与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相同。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不同种类的再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区别是提起再审的由来不同,而其他内容基本一致。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标题不需写审级。

2.编号 编号的书写位置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再字第号。 3.称谓 当事人的称谓应使用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 和原审第三人,具体应根据审级确定写明。如果是因抗诉而再审,则应在当事人之前写明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诉讼代理人的写法同一审民事判决书。 4.案由、再审来源、再审的提起及审判方法 本院决定再审的,应这样表述:(内容同上)本院以( ) 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上级法院提审的,应表述为:一案,人民法院于作出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以( ) 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提审。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其写法是:(内容同提审) 年月日,人民法院以( ) 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指定本案再审。 1 2 3 4

浅析当前民事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当前民事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民事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诉讼文书。民事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它不仅应当在结论上体现人民法院裁判的公正,而且应当通过透彻的说理使当事人知道、理解该裁判为什么是公正的”。民事裁判文书质量的好坏关系到诉讼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院的形象,关系到当事人服判息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从一定意义上讲,民事裁判文书代表着法院的司法水平和公正程度,决定着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当前,瑕疵裁判文书、甚至问题裁判文书决绝不断,客观上与案件的数量、专业性、复杂度、立法的滞后及审判力量不足有一定的关系,主观上与审判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责任心欠缺攸关。裁判文书问题也是造成涉法信访困局的原因之一,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效应。 笔者认为,究当前民事裁判文书普遍存在的问题,于形式而言主要是不符合文书体例结构和基本要素规范,于内容而言主要是诉辩焦点归纳不准、认定证据无分析论证、认定事实无有效证据支持、判词简单划一、未充分释法析理、引用法条不规范、程序性事项叙述不周、错、漏现象突出、超请求或遗漏请求裁判等。因此,厘清民事裁判文书问题的症结所在,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形式上的文书体例结构不足,审判人员只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所作:“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款所作:“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之规定;基本要素规范不符合要求,只要遵守《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裁判文书制作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指导意见》的规定,均有望根本解决。 内容上的错讹才是民事裁判文书问题的根本所在。责任心问题如错、漏现象突出、程序性事项叙述不周、缺失应裁判事项和应援引法条等在严格管理机制和加强责任心后,亦可能短时得以纠正。解决法律素养原因产生的问题则非一日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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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海民初字第21789号原告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新区支行,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IV区4号永丰商业中心2号楼B座。负责人吕国清,行长。委托代理人陈建彬,男,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新区支行职员。委托代理人王育新,男,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新区支行职员。被告徐倩,女,1985 年1月6日出生,职业不详。被告石铁成,男,1977年5月10日出生,职业不详。被告石英男(系北京市友四方浴池业主),女,1974年9月29日出生。原告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海淀新区支行)与被告徐倩、石铁成、石英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被告石铁成于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于2013年8月19日作出有管辖权的民事裁定。经公告送达,该裁定已于2014年1月8日生效。本院于2014年1月29日依法组成由法官柏梅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闫少梅、祖砚铭参加的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原告农商行海淀新区支行的委托代理人陈建彬、王育新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徐倩、石铁成、石英男经本院公告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完毕。原告农

商行海淀新区支行起诉称,2008年3月17日,徐倩与农商行海淀新区支行签订2008海淀新区个借00070《借款合同》,向农商行海淀新区支行借款102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08年3月19日至2011年3月18日;月利率为6.93‰,按季付息,到期还本;借款逾期后从逾期之日起在合同实际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逾期罚息;未按合同约定清偿的借款利息按逾期罚息率计收复利。同日,石铁成与农商行海淀新区支行签订2008海淀新区个抵00070《抵押合同》,以其个人所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三区15号楼1318、1011房产(京房权证丰私字第68070号)作为抵押物,为徐倩的上述借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同日,石英男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北京市友四方浴池(以下简称友四方浴池)与农商行海淀新区支行签订2008海淀新区个保00070《保证合同》,为徐倩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合同签订后,农商行海淀新区支行依约向徐倩发放借款102万元。2011年3月18日借款到期后,徐倩未依约偿还借款,石铁成、石英男亦未履行担保责任,农商行海淀新区支行会计核算系统扣收1元,徐倩尚欠借款本金1019999元以及相应利息至今未还。现农商行海淀新区支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徐倩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019999元及暂计算至2013年7月11日的利息247410.40元,以及计算至债务实际清偿日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2、石铁成以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

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要素式裁判文书样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素式判决书)

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要素式裁判文书样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素式判决书)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初……号 原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因涉及……(写明不公开开庭的理由)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被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被告辩称:…。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 一、是否签订书面借款合同__。

二、合同约定的借款的数额:______,支付方式____,被告实际收到的借款数额:______。 三、款项出借方式:______。 四、是否有借款凭证:______。 五、还款情况(利息)______。 六、还款情况(本金)______。 七、逾期还款情况______。 八、抵押和保证情况______。 九、原告是否主张配偶承担责任______,配偶一方是否在合同上签字______ 十、尚欠本息数额______。 十一、双方对利息如何约定:_____。 十二、其他情况:如原告在起诉前是否催促被告还款等______。 以上事项中,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为第×项、第×项,其他事项双方无争议。 综上所述,……(写明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主张是否支持进行评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没有给付金钱义务的,不写)。 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

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作出处理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审结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就解决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争议而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最重要的民事裁判文书之一,它是按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制作的民事判决书。 制作好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民事判决书制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准确运用法律,合理地解决好当事人的诉讼纠纷,关系到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因此必须依照法律,按照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样本的规定,认真负责地制作。力求叙事清楚,说理透彻,结论明确,格式规范,文字简洁,通俗易懂。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要求,此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基层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如系经济纠纷案件,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 3.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 ①原告:如系公民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如系法人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然后另起一行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起反诉的,在判决书中还应表明各自当事人在反诉中的称谓,如“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告)”。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写明是何种诉讼代理人,应具体写明其称谓: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托代理人,然后写明其姓名等基本情况。②被告:除称谓为被告以外,其他基本情况写法同原告相同。③第三人:写明其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填写这个项目在写作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原告起诉后被告反诉的,应在本诉称谓后用括号注明其反诉称谓。如“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告)”。 第二,对当事人的认定要准确。有的判决书中将未成年的人不列为诉讼当事人,而将其法定代理人列为当事人,这是不对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有诉讼权力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未成年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但它是具有民事诉讼权力能力的,当他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是他给别人造成损失时,受侵害或者损害了他人的未成年人就是当然的权力义务主体,因而他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当然,由于其缺乏行为能力,他们的民事活动应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但这并不是说代理人就成了当事人,他的责任仅仅是代替未成年人的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而已。 第三,书写项目要完整。 填写该项内容必须按照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第三人、第三人代理人的顺序逐一写述,不要遗漏。有的民事案件,有第三人参与诉讼,但判决书中却未将其写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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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杭下商初字第1329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负责人:张长弓。委托代理人:张震宇。被告:杭州珍琪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江亮。被告:台州东方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喜。被告:浙江中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江亮。被告:浙江珍琪电器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江亮。被告:童江亮。被告:龚凤梅。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下称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为与被告杭州珍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珍琪公司)、台州东方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浙江中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誉公司)、浙江珍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珍琪公司)、童江亮、龚凤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3年7月23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3年10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的委托代理人张震宇,孙晓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杭州珍琪公司、东方公司、中誉公司、浙江珍琪公司、童江亮、龚凤梅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起诉称:2010年6月23日,原告兴业银行杭州分

行与被告东方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以东方公司所有的台州市太阳谷小区·曼哈顿广场1-5幢裙楼105号、106号、107号至109号、8幢1层、9幢1层房产作抵押,为抵押权人原告与债务人被告杭州珍琪公司的债务的清偿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10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22日止,担保范围:最高本金限额587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双方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并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他项权证号:台房他证台字第 T0017447-T0017451号)。2011年6月22日,原告兴业银行与被告东方公司另外签订《在建工程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以东方公司所有的台州市太阳谷小区·太阳谷花园48幢的在建工程作抵押,为原告给予债务人被告杭州珍琪公司在2011年6月22日至2014年6月21日的抵押债权确定期间内发生的、在抵押最高债权额12265300元内的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担保。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并领取台房建台字第J0000039号在建工程抵押权证书。同日,原告兴业银行分别与被告中誉公司、被告浙江珍琪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各一份,约定上述被告为原告与债务人被告杭州珍琪公司的债务的清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11年6月22日至2012年6月21日止,担保范围:最高本金限额35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

裁判文书中最易出现错误的40种情形

裁判文书中最易出现错误的种情形

裁判文书制作过程中最易出现错误的 40种情形 一、首部易出错情形 1. 法律文书的名称与裁判内容不一致,因工作疏忽把“民事判决书”打印为“民 事裁定书”或其他文书名称。 2. 法律文书编号中的年度、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级程序及案件编号与立案审批表上的文书编号不一致。同一案件有多个文书的,未能采用数字编号区分。 3.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未能按照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所的顺序列明情况。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为住所地而不写经常居住地;自然人有曾用名或其他名字的,也未在姓名后注明其曾用名、其他名字。 4. 当事人是法人的,所列法人名称同工商核准注册的名称不一致。首部所列当事人名称与判决主文中的当事人名称不一致,导致裁判文书生效后因当事人名称错误使权利或义务主体指向对象不明。 5. 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将不具备法人资格组织的诉讼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成法定代表人。 6. 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未将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列为当事人。 7.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没有列明法定代理人,或错误 列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

&被告提出反诉的案件,未在本诉称谓后括注其反诉称谓。被告提出反诉同时申请追加被告或第三人的案件,对追加的当事人未注明"反诉被告'仁"反诉第三人"。二审裁判文书漏列“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当事人。 9?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不能准确反映当事人争议内容的实质。审理后确定的结案案由不加甄别直接引用立案案由。 10?裁判文书的审理情况部分,不能全面写明案件的受理日、开庭日期、审判组织.开庭方式、当事人出庭等情况;出现审判组织的变动.申请回避、诉讼中止、终结.审限延长、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等情况,不能在裁判文书中作出说明;当事人是否提起反诉.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追加当事人时不作说明。 11 ?发回重审的案件,没有写明原审判决、当事人上诉、二审发回重审,及原审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基本情况。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未作表述。 二、事实构成部分易出错情形 12.裁判文书归纳当事人诉辩的事实和理由过于冗长、用语用词不准确,有土语、俚语或污辱性语言,不加以整理和删节,照抄原文, 13?对当事人的诉辩事实和理由随意增减或流露法官主观意向,不能结合庭审陈述.书面答辩意见,客观、完整、简洁的反映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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