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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工厂建设维修等工作所涉及到高处作业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建设维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高处作业

凡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坠落高度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4.1 高处作业的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4.1.1 作业高度在2m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1.2 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1.3 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1.4 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 高处作业的分类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4.2.1 特殊高处作业

a.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c.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4.2.2 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5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

各企业应严格控制以下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5.1 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及以上;

5.2 在温度25℃以上作业时间长达4小时;

5.3 气温低于10℃的室外环境;

5.4 施工现场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5.5 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5.6 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

5.7 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5.8 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5.9 人员单次搬运物件超过15KG。

6 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6.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高处作业的资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6.2 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恐高症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精神不振、心绪慌恐不安、心情过分激动等人员,暂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

6.3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进行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和设备。

6.4 高处作业应设安全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安全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6.5 高处作业前,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6.6 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内容,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遵守操作规程。

7 高处作业管理要求

7.1 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企业技术部门负责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验收。

7.2 对生产组织人员的安全要求

7.2.1 做好高处作业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遇恶劣性天气(强风、暴雨、大雪)或作业场所及附近有危险因素(高压电线;有毒有害气体泄放;有高温蒸、烟气喷发的;施工现场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时,禁止安排施工。

7.2.2 明确施工内容和作业顺序,落实施工所需的安全设施(脚手架、照明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7.2.3 凡施工中有上、下混合作业时,应事先协调联系,在作业期间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加强相互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7.2.4 作业过程中应监督高处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7.2.5 作业结束后应督促作业人员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工作,并对施工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安全栏杆、盖板、安全网及脚手架。

8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及要求

8.1 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定中“三个必有”、“六个不准”、“十不登高”的基本安全管理规定。

8.1.1 “三个必有”:①有洞必有盖;②有边必有栏;③洞边无盖无栏必有网。

8.1.2 “六个不准”:①不准往下乱抛物件;②不准背向下扶梯;③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④不准嬉闹、睡觉;⑤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⑥不准在安全带未挂牢时作业。

8.1.3 “十不登高”:①患有禁忌症不登高;②未经认可或审批的不登高;

③没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的不登高;④脚手板、跳板、梯子不符合安全要求不登高;⑤攀爬脚手架或设备不登高;⑥穿易滑鞋、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⑦石棉瓦上无垫脚板不登高;⑧高压线旁无隔离措施不登高;⑨酒后不登高;⑩照明不足不登高。

8.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工具、设备不得使用。

8.3 当接到管理、监督人员发出暂停作业指令时,作业人员应绝对服从。

8.4 无照明设施或光线阴暗的情况下,禁止高处作业。露天六级以上强风、大雨等恶劣天气,禁止露天悬空登高作业。

8.5 凡进入高处作业场所,一律要戴好安全帽。在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在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水面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或救生衣,必要时应架设安全网。

8.6 禁止上下垂直立体交叉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人员上下行走必须按规定的路线上下。

8.6.1 使用梯子时,梯子上端应突出600mm以上,并缚扎牢固,下端须采取防滑措施。

8.6.2 上下梯子时,应扣好安全带、面向爬梯,做到“三点着力”(即两手两脚要保证有三肢受力) ,不准一手拿物,一手抓扶梯,肩上不要负重,也不要在口袋里装手电或工具,如戴手套应戴五指手套。

8.6.3 禁止两人同时在同一梯上下,或两人同时站在同一梯上作业,梯上有人不得移位。

8.6.4 在脚手板上走动时,至少应用单手扶着扶手。

8.6.5 脚手板等高处作业面,遇有水、油、泥、沙及其他易滑物应及时清除。

8.6.6 作业场所不得攀上爬下、将扶手当梯子上下、奔跑、跳越、剧烈碰撞以及在管子等易滚动物件上行走。

8.6.7 禁止在扶手和栏杆上站立或将扶手和栏杆当垫脚物,禁止将物件搁在扶手上或将电焊皮带、氧气天然气皮带及其他管线挂放在扶手上等。

8.6.8 发现扶手有缺损或不牢固时,应通知有关人员尽快整修。

8.6.9 高空作业、随身携带的工具、材料和其他物件必须放置稳妥,禁止上抛下掷。

8.6.10 高空传接物件时,应做到从手交到手。上下传递物件时,必须使用强度足够的绳索,以免掉落。

8.7 擦洗玻璃窗或挂横幅标语等非生产性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挂牢。

8.8 凡是承载机械设备超过十五米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搭设部门设计,并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主管审批方可搭设。

8.9 不得直接站在舱口围上拉氧、天然气胶管,焊线等。

8.10 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要求

8.10.1 搭设、拆除脚手架时,施工单位应设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护。

8.10.2 在搭设、拆除脚手架时超过2米(含2米)的必须系好安全带。

8.10.3 两层以上的多层脚手架(包括固定式脚手架),每层必须设固定的上下行人斜梯或直梯并设有扶手栏杆,梯级必须坚固,不得缺层,梯级间距不得大于40cm。

8.10.4 各种脚手架、板的搭设,必须平稳牢固,不得松动摇晃,脚手板的临空一面,必须按规定设置1.05-1.3米高的防护栏杆(悬空高度大于15米时,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3米),如因施工需要,局部不设防护栏杆的,必须通知搭架队在无防护樯杆处应用安全防护绳加以保护。脚手架、板的附近,不准架设高于36V输电线和电气装置。如有无法拆除的原有电气设备,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

8.10.5 悬挂式脚手不能用麻绳等可燃物质作为吊挂物。

8.10.6 单根角铁支撑的脚手应有斜撑。

8.10.7 舷外、舱内以及离地面(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任何部位的高处作业,脚手板的搭设宽度不得小于60厘米,用于打砂、喷漆的悬挂脚手板总宽度不得小于100厘米,其搭头处伸出横档的长度不得小于30厘米。板与板之间及搭头处必须紧固牢靠,防止滑动和翘起,板面不允许有易滑和有碍操作的杂物。

8.10.8 悬空单行跳板或引板的宽度不得小于60厘米;双行跳板或引板的宽度不得小于120厘米,活动搁置端头不得短于1米,坡度不能大于30度,跳板两侧必须架设不低于1.2米的护栏,同时下方要设安全网。木质跳板或引板必须使用坚硬木质板,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板面要设防滑板条。

8.10.9 依附工程本体(舷侧、舱室等)搭设临时固定式脚手架时,其水平横档必须加设承重防摇的斜撑,支点最大距离不得超过2米,焊接应由正式电焊工承担,焊后要除渣检查。禁止使用腐朽、扭曲、严重损伤以及有横透节的木质脚手架、板和锈蚀严重的钢质脚手架、板。

8.10.10 使用的木质脚手板的长度在4米以上的,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并应三点受力支撑,两端搭头30厘米,并绑扎牢固。

8.10.11 搭设的脚手架在5米以上应设φ8-10mm钢丝绳或加设钢性栏杆,供移动作业人员系安全带。

8.10.12 脚手架、板搭好后,应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8.11 脚手架使用的要求

8.11.1 只有经过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才能使用。

8.11.2 对已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板,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改设。

8.11.3 脚手架严禁超负荷使用,常规脚手架每平方米的承载重量不能超过200公斤。

8.11.4 在使用过程中,搭设脚手架的单位应经常巡查脚手架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8.12 其他

8.12.1 各层甲板或平台开工艺孔时,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及时设围栏和在明显部位挂警告标志。

8.12.2 对一切形成或即将形成高坠或踩空态势的开口、工艺孔(特别是双层底)、道门口、舱盖开口以及边界,应及时采取盖板、护罩、围栏、安全网或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防护装置。

8.12.3 集装箱船舱盖吊开以后,在横向的步桥和纵向的过道上要搭设钢性护栏,防止人员在作业、行走时发生高处坠落事件。

8.12.4 在打开或关闭的舱盖面(或二层舱舱盖面)周围必须设置刚性安全护栏,防止人员在作业、行走、摆放设备等时发生高处坠落事件。

8.12.5 对一些船体结构形成隐蔽垂直通道的应采取相应的防高坠措施,如船舶槽型壁搭架后凹槽从上至下形成直坠通道,应至少保证每隔一层脚手架平台延伸至槽形壁凹槽内。

8.12.6 内底板到双层底内的通道应设置专用梯子。

8.12.7 工艺孔、打开的舱盖板等容易产生人员及小型材料、废钢、散落件等坠落的部位,必须按规定设置护栏,护栏必须用安全网进行围护,底部边沿必须加装防护挡板。所有小型材料、废钢、散落件等容易坠落的物件以及垃圾斗应放在离工艺孔边沿800mm以外。

8.12.8 使用高空车进行施工作业时,要注意高架车的安全工作负荷,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高架车上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使用高空车在水面作业应穿好救生衣,系好挂安全带,具体执行《高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9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编号:AQ-JS-00254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Safety protection measures for high altitude operation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

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9)必须认真执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制度

中铁十四局五公司牡绥铁路轨道项目部 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12: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高空作业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在建工程中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如湿接缝、预应力张拉等)、架梁、等高空危险作业地点施工,特制定本制度,保证高空作业的安全 第二条高空作业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病症者,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2、在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辅助绳;必须穿平底鞋,严禁穿硬底、带钉和易滑的鞋。 3、攀登杆、梯和其它物体前,应先检查被攀登物体是否牢固。选好攀登方向和条件,攀登时手把牢靠,脚踏稳准。杆未立稳或梯子未放实不得攀登。 4、登杆作业前,应对登杆工具进行自检。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钩环,安全带系扎在不会滑出的主体结构上。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5、攀登支柱时要尽量避开设备,且与带电设备要保持安全距离。

6、同一支柱上、下部不应同时有两个人作业,如由于操作需要两人在同一支柱上、下同时工作时,应有安全措施。 7、当列车通过时,在支柱上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工作,并到安全地点避车。 8、高处作业点下方,严禁闲人逗留。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工具和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料具严禁放在杆顶或其他不易放稳的物体上。 9、在-10℃以下寒冷天气施工时,在电线杆、塔上工作时间不宜过久。 10、不得手持工具或零部件等上下杆;不得携带笨重器材或肩扛电缆、拖带架空线条登高。 11、在高空施工作业时不得用一只脚支持全身进行作业 12、气候恶劣(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雷电、大雪、浓雾等)及夜间无足够照明时,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13、桥梁托架作业、增设吊围栏、梁间横隔板整修、梁体裂损整治、疏通泄水孔、安装滴水条、梁间横向挡碴板整修等高空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禁止不搭脚手架简化作业程序。 14、在既有桥梁作业过程中,工地防护员应及时通知列车运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标准向工地发出信号,作业人员在接到防护员的信号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桥面以上人员应及时到避车台进行避车。桥面下的托架维修人员可蹲在架板上避车,同时保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通用版)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73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通用版)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防止挂钩滑脱,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位,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2.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禁区围栏(墙)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一般为:Ⅰ级高处作业Z-4米、Ⅱ级高处作业3-6米、Ⅲ级高处作业4-8米、Ⅳ级高处5-10米,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3.作业前作业负责人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各

种工具,防护用具、机电设备和其它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到确认安全可靠,才能开始作业。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4.靠近低压电源线路时,应距离低压电线至少2米,在2米以内时,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距离10千伏线路至少应在5米以外,否则应采取绝缘屏护及防止误触电事故的措施。禁止在高压线附近作业。 5.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材料要摆放平稳牢固。 6.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 7.脚手架不准超负荷使用(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千克),禁止多人集中在一块脚手板上作业。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上面不得有泥沙、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公司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高空作业定义 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或对于虽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子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视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处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后,方可批证,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高处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 4.高处作业人应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5.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三、登高前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栓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钩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替,栓挂必须符合要求。 2.安全帽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颌带。 3.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一70度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塔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监护。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子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梯子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爆裂等不安全因素立即修理或报废。 4.在石棉瓦、瓦棱板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因工作需要移开盖板时,必须加设其他防护措施。 5.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6.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室外雷雨天气禁止登高作业。 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不得将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防止落下伤人。各种不适宜登高的病症人员不准登高作业,酒后人员、年老体弱、加班疲劳、视力不佳人员也不准登高作业。 8.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和工鞋(劳保鞋)。安全带和安全绳应保持干燥整洁。使用完毕后,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接触明火、酸碱等腐蚀品。防止与锋利物品接触,严禁曝晒。 9.使用高空作业个人防护用品时,应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方可使用。且要求使用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9)必须认真执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0)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无措施严禁同时进行施工。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指导书实用版

YF-ED-J206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指导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指导 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当 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m及2m以上时,该项 作业即称为高空作业。 本工程主要高空作业内容为:钢梁安装、 檩条及拉杆安装、屋面板及采光板安装、接触 网线及照明线安装、照明灯具及风帽安装、检 修平台设备安装等。 由于高空作业牵涉到人身安全,所以必须 做好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

1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 1.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考试,持证上岗。 1.2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贫血病、癫痫病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具和用品,特别注意安全带要结实可靠,使用方法正确;衣着要注意轻便灵活,脚穿软底防滑鞋。 1.4 高空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统一指挥,遵守联络指挥信号。 1.5 在高空作业前,工程项目负责人要逐级向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要掌握高处作业内容、操作方法,严格遵守各项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编号:SM-ZD-10211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a) 要求所有安全设施的搭设实行申报制度,所有设施搭设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总包商审批,搭设完毕后通知总包商,经总包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安全设施同样要向总包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拆除。同时对多单位共同使用或交替使用的安全设施实行验收、检修、交接制度,对安全设施搭设的时间、位置、用途等情况,总包商都一一记录在案,根据使用的要求和工程进度,做好动态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完好、坚固、稳定,使安全设施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b) 要求分包商在高空或临边作业时,对手持小型工具必须全部生根,以防在高空操作时坠落。对进入现场及楼层的信道搭设安全人行信道,对接近吊装的危险区域,用护栏进行隔离,悬挂警示牌,有效地防止可能发生的高空物体坠落事故。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88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防止挂钩滑脱,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位,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2. 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禁区围栏(墙)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一般为:Ⅰ级高处作业Z-4米、Ⅱ级高处作业3-6米、Ⅲ级高处作业4-8米、Ⅳ级高处5-10米,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3.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各种工具,防护用具、机电设备和其它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到确认安全可靠,才能开始作业。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4. 靠近低压电源线路时,应距离低压电线至少2米,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1572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

焊工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焊工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679-48 焊工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防护用品的穿戴 1. 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2. 作业时应该穿戴好必备防护用品,包括:防尘毒器具、绝缘鞋、脚盖、口罩、焊工用工作服、眼镜或带有特制滤光镜片的面罩。 3. 严禁穿化纤服、短袖、短裤、凉鞋,女工辫发必须扎在工作帽内。 4.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焊接设备、用具及作业环境的检查 1. 电焊工开始焊接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如:开关、电源线、电缆线、电焊机外壳的接地保护线、电焊钳等进行检查、测试。不得有松动或虚连。

2. 使用焊机前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3. 检查电焊钳柄绝缘是否完好。电焊钳不用时,应放到绝缘体上。 4. 电焊机的配电系统开关、漏电保护装置等必须灵敏有效,开关箱内必须装设二次宽载降压保护器,导线绝缘必须良好。检查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稳压电源指示正确。 5.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脚手架、钢丝绳、铁板等裸露导体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电焊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机床设备上,焊钳线和回线必须良好。 6.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四周工作环境是否允许烧焊,确认为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7. 电焊机的输入输出线头要接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焊钳绝缘装置要齐全良好,电焊机工作温度

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方案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方案(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6391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方案 Special aerial safety solution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1工程简介 林长高速第六合同段起点桩号ZK32+400,终点桩号ZK35+310,全长2.91公里,标段全线位于太行山区。主要工程有露水河特大桥、尖庄2#大桥、白家庄大桥;主要隧道有尖庄隧道、摩寺迪隧道、白家庄隧道;涵洞9座;路基0.976公里。其中露水河特大桥、尖庄2#大桥、白家庄大桥高空作业较多,为保证施工及安全,特制定本安全专项方案。 2工程特点 2.1标段内桥梁均为高桩高墩基础,桥面至地面高差较大,尤其露水河大桥跨越峡谷,下部结构以及箱梁施工难度极大。 2.2施工工艺复杂,多采用支架、爬模、挂篮等辅助施工,均属高处作业环境。

2.3工程分散,点多线长,大部分工点处于高山峡谷中,临边作业较多。 3安全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高空安全施工组织和指挥,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参加施工的各协力队伍亦成立相应的机构,以利于统一协调,为高空作业安全提供组织上的保证。 安全领导小组设置: 组长:申长国项目经理,负责本管段内安全指挥协调。 副组长:徐丙义项目总工,负责本标段安全方案的审核。 副组长:郭晓冬、李爱民副经理,负责安全监察,施工计划制订,进度落实,与有关运营单位联系协调和有关安全教育。 组员:魏学文、张建宾、都恩伯、武立冬、李玉奎、韩晓柯、杨金龙、张龙伟、谭胥 4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在建筑施工

高空作业标准

高空作业 一、空高作业概述 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 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2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3、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二、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控制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 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 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

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0)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11)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①高墩、架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 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设 计检算,严格按设计进行安装,并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 定。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者必须系安全带,必要时设置 防护网等防落设施。 ②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 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大桥墩身施工模板、 脚手架及支架均采用缆风绳加固;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 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 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 ③高空作业所用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 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应设置围栏。高空作

业与地面联系,应由专人负责,并配有专用通讯设备。 ④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六级以上大风,为确保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应停止高空作业。 ⑤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最新版)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工程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张呼铁路工程项目一分部起止里程DK27+000-DK 47+388.47,共有4座特大桥,2座中桥。三合屯特大桥全长930.14 m,最高墩为24#墩,高10m。第九屯特大桥全长1422.35m,最高墩1 6#墩,高11m。柴沟堡南洋河特大桥全长3971.06m,最高墩66#67#墩,高13m。怀安站特大桥全长5049.64m,最高墩70-77#墩,高25 m。郭家房跨京新立交框架中桥长36.72m,沙家屯框架中桥45.51m。 二、分部高空作业主要控制 1、本分部内有关高处作业的施工项目有:砼浇筑、塔机吊装、拌和楼吊装、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模板安装、钢筋绑扎、垫石施工、连续梁施工,挂篮施工,桥梁上部施工等。 2、与主要道路交叉施工如下表: 主要道路立交一览表

三、高处作业安全概念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所有高处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四、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注意要点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

合格。 4、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6、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袋应装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7、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9、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10、必须认真执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1、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

高空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高空作业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高空作业危险源的分析 1、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坠落 导致高空作业人员坠落有二种方式:一种是导致伤者高空坠落原因不是由于物质不稳定而引起,而是伤者本人身体失稳造成坠落称为直接高空坠落,另一种是由于物质变形、移位、打击使身体失稳而导致坠落。 A、直接高空坠落形式 (1)行走中被障碍物所绊而失足。 (2)在脚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坠落。 (3)在管道、小梁行走时脚步不稳(如打滑、踩空)身体失控坠落。 B、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思想不集中或开玩笑、追逐、嬉闹。 (2)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3)因睡眠、休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现场孔洞及高处边缘缺乏栏杆或盖板。 (5)高空作业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坠落。 (6)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C、间接高空坠落表现方式 (1)踩中易滚动或不稳定物件而坠落。 (2)操作中用力过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3)脚手架上的脚手板、架子管因变形、断裂而失稳导致人员坠落。 (4)工作中梯子折断或在倾倒下导致人员坠落。

(5)触电、物件打击或其他方式导致人员坠落。 D、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地点无栏杆。 (2)通道上摆放过多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不当。 (4)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梯子摆放不稳。 2、高空落物伤人事故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造成机械损坏、倾倒、吊件坠落。 (2)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卸卡等)因承载力不够而被拉断或折断导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台承载力不够而使物件坠落。 (4)起吊过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没有绑扎或清理而坠落。 (5)高空作业时拉电源线或皮管时将零星物件拖带坠落或行走时将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传递物品时失手将物件跌落。 (7)在高处切割物件材料时无防坠落措施。 (8)向下抛掷物件。 二、高空作业施工的安全要求 (1)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高空作业实用标准

高空安全作业制度 1、高大、技术复杂的高空作业,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高处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支挂安全网等用具,安全带系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禁止抛掷,防止坠落伤人。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4、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在 构架或电线杆上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 5、严禁人员跟随起重物上下。 6、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7、高处作业应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等与地面联系。 8、高空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要设置围栏。 9、高处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夜间不宜进行高处作业,必要时必须订有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11、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 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维修工、清洁工、门窗安装、广告安装、空调安装、装饰、装修等作业) (1)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o,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3)登高、悬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高跟鞋和托鞋。要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固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6)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并围挡,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7)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人员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在高处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 制度正式版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

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儋州蓝色雅典项目1#-17#楼工程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措施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单位: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7月15日 儋州蓝色雅典项目1#-17#楼工程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基本措施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 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 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3、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雨水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部位,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高处作业应建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 织设计,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施工安全交底。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遇雨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刚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应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经济适用。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范和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三宝”防护,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和习 惯性违章行为,保障高处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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