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1、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条件

区域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条件应包括历史背景、区域基础和经济基础等方面。

(1)历史背景

分析的主要内容:分析该区域各个城镇的分布格局和演变规律,解释区域城镇发展的历史阶段及导致每个阶段城镇兴衰的主要因素,特别要重视历史上区域中心城市的变迁

目的:研究城镇体系发展的主要因素演变的历史规律的目的是解释当前城镇体系的形成特点,从而为预测未来影响城镇体系发展的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其作用提供启示。

(2)区域基础

分析目的:研究区域经济和城镇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限制因素,涉及到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劳动力、经济技术基础、区域交通条件、地理位置等广阔的领域。

(3)经济基础

分析内容:①要深入分析各产业部门的现状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②明确各城镇中主要部门的发展方向。

通常需要回答的问题:①区域的工业发展方向,工业结构的调整及时序安排,主要城镇的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

②区域的农业发展方向,农业结构的转变以及对城镇发展的影响;

③综合运输网的改善与城镇发展的关系;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城镇发

展的关系;

④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等。

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人口和城市化水平的预测所涉及的方面和影响因素较多,其中总人口的预测因资料丰富、方法成熟相对简单,城市化水平的预测则比较复杂,尤其是我国城镇人口统计口径不一致,前后年份的城镇人口资料缺乏可比性,给城市化水平的预测带来较大的难度。

确定城镇人口的实际含义和收集每个城镇最接近实际的城镇人口资料是准确预测城市化水平的关键。

应该从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可能性和城镇对农业人口可能的吸引能力两个侧面进行预测与互校。

3、确定本区域的城镇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

城镇在区域中承担的职能是影星城镇规模和增长的重要因素。城镇职能结构的规划首先要建立在现状城镇职能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比各城镇之间职能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确定城镇的职能分类。

对重点城镇还应该具体确定他们的城镇性质,力求把他们的主要职能特征准确表达出来,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有所依循。

有必要指出的是城镇体系的职能类型也应考虑未来一定年限内的新设城镇,确定其职能类型,使其与城镇体系原有城镇协同发展。

4、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的确立应建立在分析现状城镇规模及分布

的基础上,通过城镇人口规模趋势和相对地位的变化分析,以及确定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新城镇,对新老城镇做出规模预测,制定出合理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城镇体系的规模等级结构规划应当建立在地域城市化水平的预测以及城镇合理发展规模的预测的基础之上。

5、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是指体系内各个城镇在地域空间中的分布和组合形式。是地域范围内经济和社会物质实体的空间组合形式,是地域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自然环境条件在空间的形象体现。

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是对区域城镇空间网络组织的规划研究把不同职能和不同规模的城镇落实到空间,综合审度城镇与城镇之间、城镇与交通网络之间、城镇与区域之间的合理结合。主要内容:

①分析区域城镇现状空间网络的主要特点和城市分布的控制因素

②区域城镇发展条件的综合评价,以揭示地域结构的地理基础

③设计区域不同等级的城镇发展轴线(或称发展走廊),主要轴线穿越区域城镇发展条件最好的部分,连接尽可能多的城镇,特别是高层次的城市,体现交互作用阻力最小火开发潜力最大的方向

④综合各城镇在职能和规模的网络结构中的分工和地位,对它们今后的发展对策实行归类,为未来生产力布局提供参考

⑤根据城镇间和城乡间交互作用的特点,划分区域内的城市经济区,为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的结合,带动全区经济的发展。

6、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区域基础设施是城镇体系中城镇之间各项洁净剂、社会、文化活动所产生的人流、物流、交通流、信息流的载体,是区域和城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

区域基础设施包括区域交通运输、供排水、电力供应、邮电通信以及区域防灾等。

区域社会设施包括区域性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设施及市场体系等。

7、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

8、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建立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好区域自任何人文景观以及历史文化遗产,是保证城镇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9、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尽其中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城镇体系是以各级中心城市为核心的,重点城镇的发展对整个城镇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应根据区域城镇体系的总体思路,提出基于区域合理发展的重点城镇规划对策。

10、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要使城镇体系规划得以实施,必须要以可操作性的政策和措施的配合,关键是政府的引导和控制。包括:

①建立有效的行政管理和区域城镇建设与发展的协调机制

②通过权力与资源的分配,改变交通系统与其他基础设施系统

③通过政府对工业与公共项目的直接投资,影响城镇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城市规划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雅典宪章: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第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城市规划理论和方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城市功能分区和以人为本的思想。 2.城市性质:各城市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是各城市在城市网络以至更大范围内分工的主要职能。 3.城市规划:人类为了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作的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 4.城市人口:与城市活动有密切联系关系的人口,他们常年居住在城市的范围内,构成该城市的社会主体。 5.城市绿地:用以栽植树木花草和布置配套设施,基本上由绿色植物所覆盖,并赋以一定功能与用途的场地。 6.城市用地区划:城市地域因为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使用方式,而需将用地划分成不同的范围或区块,以表达一定的用途、权属、性质或量值等。 7.城市用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以一定功能与用途的土地的统称,是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所需要的土地。 8.热岛效应:在大中城市由于建筑密集,绿地和水面偏少,生产与生活活动过程中散发出大量热量,出现市区气温比郊外高的现象。 9.城市空间系统:城市范围内社会生态、及基础设施各大系统的空间投影及空间关系的总和它是决定城市集聚效益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决定城市各构成要素关系的合理性和运营的有效性。 10.三类用地:不适于修建的用地和用地条件极差,必须付以特殊工程技术措施后才能用作建设的用地。

11.城市景观规划:根据城市的性质规模、现状条件、总体布局,形成城市建设景观布局的基本构思。 12.居住用地:由几项相关的单一功能用地组合而成的用途地域,一般包括住宅用地、与居住生活相关联的各项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用地。 13.对外交通用地:指铁路、公路、管理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及其附属设施等的用地。 14.城市公共中心:居民集中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活动的地方,是公共设施相对集中而组合有序的地区或地段。 15.城市总体布局: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工程技术与建筑空间组合的综合反映,通过城市用地组成的不同形态体现出来。 16.城市开敞空间:是在城市的建筑实体以外存在的开敞空间体,是人与社会、自然进行信息、物质和能量交换的重要场所。 17.分质给水系统:取水构筑物从同一水源功不同水源取水,经过不同程度的交公过程,用不同的管理分别将不同水质的水供给不同的用户的系统。 18.居住小区: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划分的具有一定规模并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内设有一整套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和机构。19.住宅群体空间组合:运用建筑空间构图的规律以及建筑空间构图的手段,将住宅、公共建筑、绿化种植、道路和建筑小品等有机地组成完整统一的建筑群体。 20.干道网密度:城市道路系统中交通干道在城市用地面积中所占的比例,通常用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面积内平均所具有的干道长度表示。 21.城市用地选择:根据城市各项设施对用地环境的要求、城市规划布局与用地组织的需要,对用地进行鉴别与选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城乡规划是政府对一定时期内城市、镇、乡、村庄的建设布局、土地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事项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措施,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城乡规划不是指一部规划,而是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的有关城镇和乡村建设和发展的规划体系。 在城乡规划法出台以前,我国有关城市和乡村规划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5月7日国务院令第116号公布、1993年11月1日起实施),简称“一法一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十多年来,对于加强城市、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遏制城市和乡村的无序建设、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促进城乡健康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原有的以“一法一条例”为基础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1.城乡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对其周边乡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乡村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日益交融。但“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规划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基础上的,城市规划法不涉及乡村规划和管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不涉及建制镇以上的城市规划和管理。这种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度与实施模式使得城市和乡村规划之间缺乏统筹考虑和协调,影响城乡协调发展,已经不适应城乡统筹的需要。 2.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不顾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条件,擅自变更规划,批准开发建设,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剧了用地矛盾,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缺乏充分的专家论证和广泛的社会参与程序,使得行政权力失去了必要的制约,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虽然对乡、村庄规划作了一定的规范,但乡和村庄规划管理仍然薄弱。有的乡、村庄没有规划,无序建设;有的乡规划、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未能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 5.原有的城市规划仅从城市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难免导致区域性的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也会产生城镇体系布局不当的问题。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地区飞速发展的密集城市群建设迫切需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6.土地使用制度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需要对原有“一法一条例”规定的规划实施制度作相应调整。比如,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由主要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向主要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投资体制以项目建设一律须经审批转变为审批、核准、备案相结合,以备案为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批准、发放程序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7.“一法一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过于原则,迫切需要针对城乡建设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原有的法律责任规定予以修改和完善,如增加对有关主管部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总之,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时期,为城镇化发展服务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有必要根据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新情况,对原有的“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按照本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第四篇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根据土地、水资源、大气环流特征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地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使之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城市群和节点城市为依托、其他城镇化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第九章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 东部地区城市群主要分布在优化开发区域,面临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压力加大、要素成本快速上升、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等制约,必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空间结构优化、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质量提升。 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地区,要以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继续在制度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发挥其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科学定位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群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经济集聚能力,引导人口和产业由特大城市主城区向周边和其他城镇疏散转移。依托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地理格局建设区域生态网络。 东部地区其他城市群,要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全面提高开放水平,集聚创新要素,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统筹区域、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和信息网络建设,深化城市间分工协作和功能互补,加快一体化发展。 第十章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

城乡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

第二节城乡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 (本章第四节的基础,一般与第四节结合考查) 大纲要求:城乡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熟悉) 重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城市和镇详细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乡域规划和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 难点:城市总规和详规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 知识点1:全国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重要程度*)1.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目的 (1)从区域整体出发,统筹城乡发展,明确城镇职能分工,引导各类城镇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2)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的区域共享和有效利用; (3)限制不符合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开发活动,保护资源,保护环境。 2.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重点:确定国家城市发展方针政策,组织全国城镇空间结构以分类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3.省域城镇体系规划重点:明确适合当地特点的城市化发展模式,确定发展重点,安排和协调省域基础设施建设,对重点城市职能、方向和规模提出指导性规划。 知识点2: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常考点)(重要程度***)1.涵义:城市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是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保护和管理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文件,是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实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法定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应该包括纲要和成果两个阶段,分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个层次。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2.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9个方面) (1)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资源情况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 (2)综合确定土地、水、能源等各类资源的使用标准和控制指标,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

城市规划课题研究范文

城市规划课题研究 1.城市规划失效分析与研究【查看全文】【打包下载】 分类号:TU984 关键词:城市规划规划失效平衡论规划措施 摘要:世界的城市规划史,也是优秀的规划理念的发展史。在城市的演进和历史的洗涤中,规划的理念也得到了不断地完善,优秀的规划为城市的发展、城市问题的解决、城市美的形成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正是优秀规划理念的贯穿,使得城市面貌日益完美。论文从规划效用和规划的理念的概念入手,首先分析了现代城市规划理论,提出了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存在的问题和我国城市规划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在提出城市规划的效用的基础上,确定了城市规划法应选择平衡论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最后提出了规划失效的改进之道一基于不确定性的城市规划改进方向,包括1、认识论层面—确立不确定性城市规划思想。 2、方法论层面一探索不确定性的规划方法。 3、行动措施层面一基于不确定性的规划行动措施。 2. 转型时期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建构【查看全文】【打包下载】 分类号:TU984.2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管理市场经济体制管理职能城市规划法规摘要:伴随199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政策的实施,关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研究方日益重视,但有关研究多侧重城市规划管理的某一方面,关于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系统化研究在城市规划界少有涉及。本文试图在已有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建构问题进行探讨。论文首先从理论上探讨了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以及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的内涵、作用与意义;指出城市规划管理目标主要有:(1)强化城市规划管理职能,(2)在确保城市发展效率的同时达到社会公平,(3)改进城市规划管理效能;分析了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内涵及构成,即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管理组织系统、城市规划管理运作系统等四个子系统;最后提出适应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与目标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建构的目标。其次,对自建国以来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城市规划管理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并分别就城市规划管理实践中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城市规划管理的运作机制、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体系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如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行政地位不高;(2)规划编制、决策、执行“一家言”;(3)规划行政管理中条块分割;(4)政府的规划管理职能在不少城市受到削弱。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建构的初步设想,并对构成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管理组织系统、城市规划运作机制、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等子系统提出具体构建要求,如城市规划管理体系运行机制的建构主要包括城市规划编制机制的建构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建构,其中城市规划编制机制的建构主要有:(1)规划编制机构的市场化与规划研究建构的建立(2)建立严格的规划法定审批决策程序(3)规划编制的检讨和动态更新(4)公众参与规划。 3.生态城市规划中环境艺术设计的研究【查看全文】【打包下载】 分类号:X321 TU984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5-2020年度)

摘: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5-2020)(2012-01-03 16:29:05)转载▼标签:全国城镇体系分类:转:城乡规划与规划管理 导言 (1)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目标 (2) 1.1 指导思想 (2) 1.2 规划目标 (2) 1.3 城镇发展的阶段目标 (3) 1.4 技术路线 (3) 第二章城镇发展的背景与条件 (4) 2.1 城镇发展的国家战略背景 (4) 2.2 城镇发展的资源环境条件 (10) 2.3 城镇化与城镇发展特征 (15) 第三章城镇化与城镇规模预测19 3.1 城镇化的现状与趋势 (19) 3.2 城镇化总体策略 (20) 3.3 城镇化政策分区与发展指引 (20) 3.4 城镇化水平预测 (24) 3.5 城镇规模结构 (29) 第四章城镇空间规划 (35) 4.1 城镇空间发展策略 (35) 4.2 城镇空间布局 (36) 4.3 城镇空间发展指引 (41) 4.4 省域城镇发展指引要点 (44) 第五章城镇发展支撑体系 (47) 5.1 综合交通设施 (47) 5.2 市政基础设施 (57) 5.3 社会基础设施 (60) 5.4 公共安全体系 (62) 第六章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63) 6.1 生态保护 (63) 6.2 环境治理 (64) 第七章规划实施 (65) 名词解释 (66) 大都市连绵区 (66) 城镇群 (66) 全球职能城市 (66) 区域中心城市 (67) 门户城市 (67) 老工业基地城市 (67) 矿业(资源型)城市 (67) 历史文化名城 (67)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目标

1.1 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全面小康为目标,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合理把握城镇化进度,实现健康城镇化; (2)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发挥城乡规划对空间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实现协调发展,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3)进一步发挥城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发挥城乡规划的社会服务功能,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4)继承与发扬历史文化传统特色,弘扬民族精神,保护好珍贵的自然与人文资源,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融传统与现代于一体的多样化的社会主义城市新文化。 1.2 规划目标 具体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落实“五个统筹”,实现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的科学决策;实现国家发展战略在地域空间上的落实,协调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相互关系,形成工业化促进城镇化、城镇化促进工业化的良性互动与循环;调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从全国层面出发,提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进一步完善的意见,促进跨区域的协调发展;导和规范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为城市规模的合理确定提供依据和指导。 1.3 城镇发展的阶段目标 (1)近期(2005-2010):与国家“十一五”规划相协调,提出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的重点,确保健康城镇化战略的实施; (2)远期(2011-2020):与国家中长期规划相协调,确保城镇化的有序和健康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 1.4 技术路线 重视前提条件分析。以人口、资源、环境分析为基础,以产业发展政策为指导,分全国城镇发展的条件,全面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目标。 突出公共政策属性。以党和国家的政策为依据,体现城乡规划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和实现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根据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原则,针对中央政府对空间发展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现决策的科学化。 高度重视调查研究,与国家批准的各级各类规划相协调,多种收集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建议和意见,利用航空遥感、卫星照片分析等手段,提高空间资源分析的科学水平,实现决策的科学化。 第二章城镇发展的背景与条件 2.1 城镇发展的国家战略背景 (1)经济全球化 (2)农业发展与农村政策 2003 年,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选择了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水产品等11 种优势农产品,规划了35 个优产区作为近期发展重点。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内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在农产品加工服务方面的专业将会较大水平提高。 (3)国家产业发展前景 (4)国家区域政策的要求 (5)小康社会的目标

《城市规划原理》名词解释(考研).

1. 详细规划 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地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2. 修建性详细规划 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3. 城市规模 衡量城市大小的数量概念,包括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地域规模两种指标,通常人口规模是衡量城市规模的决定性指标。 4. 城市人口规模 在城市地理学研究及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中所指的一个城镇人口数量的多少(或大小)。一般指一个城镇现状或在一定期限内人口发展的数量,后者与城市(镇)发展的区域经济基础、地理位置和建设条件、现状特点等密切相关。 5. 历史地段 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较完整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和地段。 6. 历史街区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看城市的历史,及其保存的文物古迹,还要看其现状格局和风貌是否保留着历史特色,并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7. 文物保护单位 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具有重要价值的地面、地下不可移动文物的总称。 8. 七通一平 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平整土地 是指土地(生地)在通过一级开发后,使其达到具备上水、雨污水、电力、暖气、电信和道路通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使二级开发商可以进场后迅速开发建设。 9. 中央商务区 指一个国家或大城市里主要商业活动进行的地区。 10. 城市绿地 广义的城市绿地,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种绿地。 狭义的城市绿地,指面积较小、设施较少或没有设施的绿化地段,区别于面积较大、设施较为完善的“公园”。 11. 城市景观规划 满足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审美的需要,对城市各项景观要素采取保护、利用、改善、发展等措施,为城市发展提供从全局到个案,从近期到远期的总体性政策要求。 12. 绿地指标(三项)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中居民平均每人占有公共绿地的数量。 绿地率:城市中各类绿地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百分比 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化种植中的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百分比。 13. 城市用地 指按城市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各类用地的总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市用地一般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水域、特殊用地和其他用地等。 14. 城市规划区

城乡规划法全文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城乡规划是政府对一定时期内城市、镇、乡、村庄的建设布局、土地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事项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措施,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城乡规划不是指一部规划,而是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的有关城镇和乡村建设和发展的规划体系。 在城乡规划法出台以前,我国有关城市和乡村规划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5月7日国务院令第116号公布、1993年11月1日起实施),简称“一法一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十多年来,对于加强城市、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遏制城市和乡村的无序建设、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促进城乡健康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原有的以“一法一条例”为基础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1.城乡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对其周边乡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乡村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日益交融。但“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规划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基础上的,城市规划法不涉及乡村规划和管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不涉及建制镇以上的城市规划和管理。这种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度与实施模式使得城市和乡村规划之间缺乏统筹考虑和协调,影响城乡协调发展,已经不适应城乡统筹的需要。 2.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不顾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条件,擅自变更规划,批准开发建设,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剧了用地矛盾,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缺乏充分的专家论证和广泛的社会参与程序,使得行政权力失去了必要的制约,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虽然对乡、村庄规划作了一定的规范,但乡和村庄规划管理仍然薄弱。有的乡、村庄没有规划,无序建设;有的乡规划、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未能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 5.原有的城市规划仅从城市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难免导致区域性的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也会产生城镇体系布局不当的问题。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地区飞速发展的密集城市群建设迫切需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6.土地使用制度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需要对原有“一法一条例”规定的规划实施制度作相应调整。比如,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由主要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向主要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投资体制以项目建设一律须经审批转变为审批、核准、备案相结合,以备案为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批准、发放程序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7.“一法一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过于原则,迫切需要针对城乡建设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原有的法律责任规定予以修改和完善,如增加对有关主管部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总之,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时期,为城镇化发展服务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有必要根据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新情况,对原有的“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按照本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思考

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规划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合理的城乡规划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资金,而且可以长期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我国也逐渐形成了相应的管理体制。然而,相对而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历史比较短,还缺乏相应的经验。这样的历史问题导致了当前我国城乡规划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如缺乏专业人才、缺乏完善的监督体制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在分析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对于当前的城乡规划能有所助益。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1、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概述 城市系统的长远发展需要有良好的城乡规划作为基础。而为了更好地进行城乡规划,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所谓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是指由相应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管理机制、管理分工的确定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形成的体系。该体系的顺利落实能够有效地保障城乡规划质量,能够建设良好的、宜人的城市生态系统。合理完善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地确保在城市建设中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 紊地进行。如对于不同层面的建设规划的活动的审批的规定

能够使得不同部门之间权责分明,工作井井有条。然而,在我国当前城市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因为我国的相应的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本文为了更好地促进城乡规划的进行,从分析城乡规划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本文的研究对于提高当前我国的城市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中的主要问题 2.1缺乏专业的城乡规划管理人才 城乡规划管理需要社会相关的各个部门相互合作。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各个方面的管理与审批工作都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而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建设起步非常晚,受到传统管理方式的影响,我国的很多部门严重缺乏专业的人才。很多单位不重视管理体制建设,认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其实就是简单的流程式的审批工作。这种意识的存在使得部门领导不重视专业人才的引进。同时,我国的高校当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城乡规划专业的人才培养机制。城乡规划专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综合学科。很多高校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学科,但是在学科教育与课程设置方面,严重缺乏经验。很多单位原来的与之相关的岗位管理人员大多缺乏城乡规 划专业知识,不适应当前的工作要求。 2.2城乡规划管理的社会监督体制不完善 城市建设项目一般属于大型的项目,其有效运作依赖于

(完整版)城市规划资料集电子版

城市规划资料集电子版 篇一:城市规划资料集内容详述 (第1分册总论概论)目录 第一部分城市规划概述第二部分城市规划体系 第三部分城市规划重要文件、法规资料索引附件《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43号发布)各章引据的文件、法规和技术标准目录后记(第2分册城镇体系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目录 第一部分城镇体系规划 1 概述 2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3 跨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4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例简介 5 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二部分城市总体规划 1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2 城市发展条件分析 3 城市性质、城市规模 4 城市总体布局 5 城市用地规划 第三部分城市分区规划 1 概述 2 常用表格 3 实例 第四部分城市总体规划实例共计60个实例 附录城市空间发展战备规划研究(或称“概念规划”) 1 概述 2 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实例后记 (第3分册小城镇规划)目录 1 小城镇界定、类型和发展 1.1 小城镇界定 1. 2 小城镇的类型

1.3 小城镇的作用、发展理论和现状 1.4 国外小城镇建设 2 小城镇规划特点、依据和原则 2.1 小城镇规划特点2.2 小城镇规划依据 2. 3 小城镇规划原则 2. 4 小城镇建设指导思想 3 小城镇规划的内容、程序与审批 3.1 小城镇规划的一般任务 3.2 小城镇规划编制程序 3.4 小城镇镇域规划的任务、内容、深度和成果 3.5 镇区总体规划任务、内容、深度和成果 3.6 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内容、深度和成果 3.7 小城镇修建性详细规划任务、内容、深度和成果 3.8 小城镇规划的编制管理与审批主体 4 小城镇规范的基础资料 4.1 基本要求 4.2 小城镇总体规划阶段基础资料 4.3 其他相关资料 4.4 详细规划基础资料 5 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 5.1 镇域村镇体系 5.2 镇域村镇发展条件的评价 5.3 镇城镇化发展水平预测 5.4 镇域职能结构 5.5 镇域村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5.6 镇域村镇空间分布结构 5.7 镇域村镇体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8 镇域基础设施及社会设施 6 小城镇的性质与规模

城市规划原理名词解释

1.城市的定义: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形成的较大居民点。人口较稠密的地区 称为城市,一般包括了住宅区、工业区和商业区并且具备行政管辖功能。 2.城市性质:各城市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是各城市在城 市网络以至更大范围内分工的主要职能。 3.城镇化:农业人口和农用土地向非农业人口和城市用地转化的现象及过程。 4.城市化水平:又叫城市化率,是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 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表示 5.城市设计:对城市形体及三维空间环境的设计包括使用功能、工程技术及空间环境的 艺术处理。 6.卫星城:指在大城市外围建立的既有就业岗位,又有较完善的住宅和公共设施的城 镇,是在大城市郊区或其以外附近地区,为分散中心城市(母城)的人口和工业而新建或扩建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城镇。因其围绕中心城市像卫星一样,故名。 7.城市建成区:简称“建成区”,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 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8.城市对外交通:指城市与其他城市之间的交通、以及城市地域范围内的城区与周围城 镇、乡村的交通,以城市为基点,与外部进行联系的各类交通的总称。 9.城市绿地系统:指城市中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各类绿化及其用地,相互联系并具有 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整体。 10.城市更新:对城市中某一衰落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投资和建设,使之重新发展和 繁荣。 11.OD调查:即交通起止点调查又称OD交通量调查,OD交通量就是指起终点间的交通出 行量。“O”来源于英文ORIGIN,指出行的出发地点,“D”来源于英文DESTINATION,指出行的目的地。 12.风玫瑰:在极坐标底图上点绘出的某一地区在某一时段内各风向出现的频率或各风向 的平均风速的统计图。前者为“风向玫瑰图”,后者为“风速玫瑰图”。因图形似玫瑰花朵,故名。 13.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14.建筑密度: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是指建 筑物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15.停车率: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16.日照间距系数: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17.居住区公共绿地: 18.一书两证:根据《城市规划法》,城镇规划管理实行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 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制度,简称"一书两证"。 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称为一书两证。 19.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 意义的城市。 20.城市规模:衡量城市大小的数量概念,包括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地域规模两种指标, 通常人口规模是衡量城市规模的决定性指标。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介绍(doc 8页)(正式版)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简介

一、城市概况 1、地理位置 老河口市地处鄂西北,汉江中游东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0′—120°00′,北纬32°10′—32°38′,东西最大距离45公里,南北最大距离51公里,市域国土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 老河口位于鄂豫两省交界处,东北依豫西南与邓州市和淅川县接壤,中心城区距河南省邓州市和南阳市分别为60公里和120公里。省内南接襄樊市、西北连十堰市,分别与襄阳区、丹江口市和谷城县毗邻,中心城区距省会武汉市418公里,距襄樊市71公里,距丹江口市24公里,距谷城县和十堰市分别为24公里和133公里。境内汉丹铁路贯穿南北,襄渝铁路和汉十高速公路从市域南部穿境而过;316国道、302省道从市境经过;全国六大军用机场之一的老河口机场属大(一)型机场,民航开通有至北京、佛山等5条航线。 2、自然条件 老河口市地处秦岭支脉伏牛山南支尾端,南阳盆地边缘,地貌形态多姿。地势北高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形成丘陵、岗地、平原三种地形。其中东部、中部为平岗地,高程(黄海高程,下同)在100米至150米之间,面积590平方公里;西北部为低丘,高程在150米至462米(为境内最高点)之间,面积225平方公里;南部为平原,高程在100米上下,面积217平方公里,分别占市域总面积的57.2%、21.8%、21%。 老河口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丰富、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全市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41.0℃(1977年),最低气温-17.2℃(1961年),最大冻土深度120毫米;年平均降雨量831.0毫米,最大日降雨量178.7毫米;日照时数1828.7小时,日照百分率41%;盛行风向东北风,平均风速1.4米/秒,最大风速17.7米/秒。 老河口市境内水资源丰富,水域面积164.09平方公里。汉江是流经境内的最大河流,过境长58公里,最大洪流量57200立方米/秒,年平均径流量为384亿立方米(南水北调后年平均过水量259亿立方米);境内尚有10条发源于朱连山的小河流,源短流小,枯水期流量不到0.5米/秒;引丹灌渠所形成的人工水利系统使市域21座水库获得了丰富的水源,引水能力3.2亿立方米,可直接灌溉全境大部分地域;境内以排子河水库、孟桥川

中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比较

中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比较 班级:建筑与土木工程学号:11125931 姓名:李晓贝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日本城市规划简史、以及规划法规、行政、运作体系,总结日本综合规划的优点与中国规划工作的不足,从而得到日本规划对于中国规划的启示,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规划法规行政运作优点不足启示 Abstract: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brief history of Japanese urban planning, and planning regulations,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al systems, summarizes the advantages of integrated planning in Japan and China's lack of planning, planning for the Chinese to the Japanese plan of revelation, has a certain significance. Keyword:Planning regulations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 advantage Inadequate revelation 一.日本城市规划体系概述 1. 规划立法简史 在日本近现代城市规划立法的历史上,曾经有3次重要的立法活动。 1.1 1888年《东京市区改正条例》 背景:在历史上,日本曾经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7~10世纪的日本京城依照了中国都城的方格网和里坊制。明治维新(1868年)以后,日本越来越多地受到其他西方国家的影响,引入了资本主义制度。与西方国家一样,工业化进程导致城市人口激增,产生了一系列城市问题(如住房紧缺、交通拥挤、疾病蔓延和火灾频繁)。 内容:重点是保障作为城市骨架的道路桥梁、公园、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意义:它的颁布是日本城市规划立法的一个里程碑,代表着日本的城市规划与建设从此走上法制化道路。 1.2 1919年《城市规划法》 背景:《东京市区改正条例》颁布后的30年中,日本的城市有了较大的发展,城市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和对城市规划立法的需求日趋表面化。而《东京市区改正条例》已不能满足这种需求。 内容:在城市规划编制审定程序、机构、城市规划实施项目的实施体系等方面继承了《东

城乡规划学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一) 城市规划类 城市规划( urban planning ) 指预测城市的发展并管理各项资源以适应其发展的具体方法或过程,以指导已建环境的设计与开发。传统的城市规划多注意城市地区的实体特征。现代城市规划则试图研究各种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对土地使用模式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并制订能反映这种连续相互作用的规划。城市规划通常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在一些大中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之间增加城市分区规划。 总体规划( comprehensive planning ) 指综合性的城市规划。是确定一个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以及制订城市中各类建设的总体布局的全面环境安排的城市规划。总体规划还包括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订该市远、近期目标及其实施步骤和措施等工作。 详细规划( detailed planning ) 在中国,按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对城市局部地区近期需要建设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作出具体布置的规划,为建筑设计提供依据。内容包括:选定技术经济指标,提出建筑空间处理要求,确定各项用地的控制性座标、建筑物位置与标高等。 城市分区规划( city district planning ) 在中国,指根据已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所做的市内各局部地区的规划。各区按不同的功能和性质,有各自的规划。 功能规划( functional planning ) 对某些领域[如运输、住房和水质]的需要或活动定出目标,政策和工作程序的规划,通常由政府制订。 住房建设规划( housing program ) 指制订出若干年内分年度建造住房的规划,包括居住区和住房建造的数量以及居住水平等多项指标。 实体规划( physical planning ) 为开发或改造一个地区而预先做出的设计,把现有一切自然和人为的物质条件纳入规划,加以全面考虑,包括基础设施、房屋建筑、最佳开发战略等。 城市性质 在中国城市的总体规划中,根据城市的形成与发展的主导因素确定它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竖向规划 对建设场地,按其自然状况,工程特点和使用要求所作的规划。包括:场地与道路标高的设计,建筑物室内、外地坪的高差等,以便在尽少改变原有地形及自然景色的情况下满足日后居住者的要求,并为良好的排水条件和坚固耐久的建筑物提供基础。 日照标准 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OD调查 对居民出行交通量的起迄点调查,是交通规划的一部分。 城市更新 是一种将城市中已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 热岛效应 在大中城市,由于建筑密集,绿地、水面偏少,生产与生活活动过程散发大量的热量,出现

安徽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 () 第一章总则 第条编制目的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于年底已实施到期。为适应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打造“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的目标要求,确立安徽省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构筑具有安徽特色的城镇体系,引导全省城乡空间高效、集约、和谐发展,安徽省人民政府编制《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条编制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号)》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条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核心,创新发展模式,走出中部地区科学承接、跨越崛起的新路子。 ()坚持“双轮驱动”。加快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着力增强中心城市带动能力,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共进、互动发展,走出资源性产业大省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新路子。 ()全面深化对外开放,加强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增强与东部地区的产业联系,全面参与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走出农业大省城乡一体、区域联动的新路子。 ()立足安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特点,全省空间统筹规划,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全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走出后发地区低碳环保、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走出发展中省份普惠民生、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第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安徽省行政辖区,包括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安庆市、池州市、宣城市、六安市、黄山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阜阳市、淮北市、宿州市和亳州市,共个地市。总面积万平方公里。

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思考的若干建议

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思考的若干建议 周建军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高级规划师) 提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城市规划现行管理体制问题和关系的分析,指出了现行规划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和依法行政的需要,提出了必须加快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管理体制、体制制约、体制改革 1、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概述 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是一种由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权限的划分、管理方式的确定和管理机制的运用等综合起来的一种比较稳定的体系。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是否合理,是城市规划功能是否充分发挥的首要条件,是实现城市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之一。城市规划法赋予了各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相应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并赋予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城市规划编制权、审批权和总体规划的调整权、行政处罚权、复议裁决权等十种权,这就从法律上对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提出了要求,即从国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建制市、县人民政府都要层层建立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为了使我国城市的各种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使它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起到更大的作用,有必要对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这种改革,要在充分调查我国城市规

划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进行。改革的目标就是使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能符合城市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它在城市建设中的引导与控制作用。 2、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城市规划事业突飞猛进,无论其地位还是作用,都有了较大的提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和城市化进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市规划工作又将进入一个崭新时期。面对经济体制的转轨、面对跨世纪城市发展,城市规划管理必将面临新的挑战。为此很有必要从宏观层面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体制现状进行较客观地估价,才有可能为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奠定基础,也只有摸清现状,并将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放在我国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框架之下,方可能建构一套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模式。 城市规划管理实质上是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没有科学的健全的城市管理措施,城市规划的目标是难以实现的。要把城市建设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起来,发挥各种建设的作用,必须建立和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央政府多次提出城市政府要把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好,充分发挥城市的综合效益,而管理工作占有更重要的地位。“三分规划、七分管理”、“规划是龙头”等,都说明了城市规划管理的地位与作用。然而,在现实的社会中,长期以来,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上仍存在许多问题。 2.1、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不顺,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发展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