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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识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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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发票识别知识

一、分清税种

发票种类繁多,主要是按行业特点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分类,每种发票都有特定的使用范围。要分清各种发票,关键要分清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定义。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发票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工业、商业企业销货发票,加工修理发票等。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劳务税。营业税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如服务业、建筑安装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等。

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如:生产单位销售货物时,随同售价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奖励费、包装费等)。如果一个企业以增值税为主并兼有营业税的经营项目,就应该分别到国税和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如:公司生产货物,同时又有租赁、转让无形资产的业务,应分别核算交纳增值税及营业税)。

二、发票共同点

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异同: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的共同点:

1、均有税务监制章:在发票联上方中央印有椭圆型大红色“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均压印在“发票

联”三字上。

2、自2004年8月1日起,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统一为12位阿拉伯数字,普通发票号码统一为8位阿拉

伯数字,原旧版发票一律作废。

政策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

发票号码的通知》(部分摘录)

1、新的统一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启用时间为2004

年8月1日,旧分类代码、发票号码截止使用时间

为2004年12月31日(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2005年1月1日尚未使用的旧发票一律作废。

3、新版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到

右排列:

第1位为税务机关代码,1代表国家税务局;

第2、3、4、5位为行政区域代码,以全国行政

区域代码为准确定,例如济南市为3701;

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4年以04表示,

其他以此类推;

第8位为行业代码,其中:1工业、2商业、3

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

第9、10位为扩充码,属统一发票的,自01-99

按发票小类编制代码;属企业衔头发票的,自01-99

按企业名称编制;

第11位为金额版位代码,其中:0无金额限制

版、1百元版、2千元版、3万元版、4十万元版、5

百万元版、8税控收款机专用、9定额发票。

第12位为企业衔头代码和联次码,0表示企业

冠名发票;1-9表示统一发票联次,1表示一联发票,

其他以此类推。

4、普通发票号码的编制规则

普通发票号码为8位阿拉伯数字,为保证每份

发票的唯一性,在印制同一代码的普通发票时,发

票号码应连续编制。

(二)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的不同点:

1、税务监制章不同:增值税发票监制章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字样;营业税发票监制章有“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

2、部分地区营业税新版有奖发票(包括定额、机打)的兑奖联加印了银浆覆盖的发票密码区;"发票联""存根联""兑奖联"多处印有"SDDS"和"山东地税"隐形纹络。

由于营业税发票由地方税务局统一管理且税目较多,发票格式不统一,在实务操作中要特别注意。三、增值税、营业税及其他票据的具体内容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从行业划分,它是工业、商业企业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发票。

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只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经营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含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再开具专用发票,只开具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真伪鉴别方法:

对照光线审查发票联和抵扣联,看是否为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的带有水印图案的防伪专用纸印刷;用紫外线灯和发票鉴别仪鉴别无色和有色荧光防伪标志。

(二)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可以说是在行业发票划分的基础上再细分,其结算内容在票面设计上也有特殊要求,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出售地下水专用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还有部分行业及全国性的大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监控下印制本企业专用发票,如:石油石化,识别此种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监制章”,发票号码及代码,发票含公司名称。企业专用发票原则上只批准跨市地经营、省公司统一核算管理、且用票量较大的企业,以及无法使用表格式发票的企业印制。

①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

具体范围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一般也由税控机开具。

政策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

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摘录)

一、在2007年6月30日前,各地税务机关要尽

快对一机多票企业普通发票的领购、开具和库存情况

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企业存有非一机多票系统使用的

普通发票,必须进行收缴。

部分发票名称如下:

山东省工业统一发票

山东省XX市地方建筑材料销售统一发票

山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

山东省商业批发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山东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

山东省XX市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山东省XX市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

山东省修理修配统一发票)

山东省XX市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山东省XX市籽(皮)棉收购统一发票

山东省XX市粮食收购统一发票

山东省XX市废旧物资收购统一发票)

山东省XX市供水专用发票)

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专用发票

山东省XX市供电专用发票

山东省XX市燃气专用发票

山东省定额专用发票

山东省XX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普通发票专用)

②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

1、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安装企业统一发票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供从事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根据国税发〔2006〕173号《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7年2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不动产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建筑业发票》)。

一、新版《不动产发票》联次、规格和内容

(一)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不动产发票》。《不动产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销售不动产发票(自开)》和《销售不动产发票(代开)》两种。不动产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不动产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得代开《不动产发票》。

(二)《不动产发票》为电脑四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付款方付款凭证),第二联办证联(房管部门留存),第三联记账联(收款方记账凭证),第四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不动产代开发票存根联由代开税务机关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蓝色,第三联印色为红色,第四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不动产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具体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装修

装饰业。征税范围: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

建筑业专用发票: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其他工程作业,是指下列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缮、疏浚、钻(打)井、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下架、爆破、送电线路等工程作业(含有线电视初装费)。

新版《建筑业发票》联次、规格和内容

(一)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建筑业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以下简称建筑业自开发票)和《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以下简称建筑业代开发票)两种。建筑业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建筑业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得代开《建筑业发票》。

(二)《建筑业发票》为电脑三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付款方付款凭证,印色为棕色),第二联记账联(收款方记账凭证,印色为红色),第三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规格为241mm×177mm(票样附后)。建筑业代开发票存根联由代开税务机关留存。

《不动产发票》和《建筑业发票》的开具要求

1.《不动产发票》和《建筑业发票》应使用计算机开具。

2.凡按规定确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和建筑业劳务发生地开具《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凡按规定确定为代开票纳税人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和建筑业劳务发生地,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

四、《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统一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背涂颜色为蓝色。

五、《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开票软件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开发。对不具备计算机开具条件的地区,需使用手工开票的,由省税务机关按照《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票样的规格和内容统一印制手工版发票,“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号码、“税控码”可暂不填写。

六、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应在销售金额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在开具红字发票前,收回已开出《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的发票联,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

七、各地新版《建筑业发票》和《不动产发票》启用后,旧版《建筑业发票》和《不动产发票》停止使用。

2、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通用发票

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包括:代理业、旅店业、

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专用发票:是指除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以外的服务行业。如沐浴、理发、染发、照相、美术、裱画、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咨询、过桥(路)费、管理费等(包括网吧)。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科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所、网吧,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游艺是指举办各种游艺、游乐(如射击、狩猎、跑马、玩游戏机、蹦极跳、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飞镖等)活动的场所。

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游览场所、体育活动。表演,是指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播映,是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及在电影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其他文化业,是指经营各种展览、培训活动,兴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杂志、报纸及其他资料的借阅业务等;经营游览场所得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体育业,是指兴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得业务。

山东省地税局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在全省对2003年版数码防伪发票实施全面换版(不含青岛),相应旧版发票全部作废,停止使用。列入此次换版的地税发票有以下五种:《山东省××市通用定额发票》分1、2、5、10、20元等面值,通用于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山东省××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通用发票》(卷式税控机打有奖发票)、《山东省××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通用发票》(平推式税控机打有奖发票)、《山东省××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通用发票》(卷式税控机打无奖发票)、《山东省××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通用发票》(平推式税控机打无奖发票)。新、旧版发票的明显识别标志是新版发票取消了古铜钱形绿变黄温变油墨标识。同时,新版定额发票采用了变幻底纹、浮雕、多色多层纽索团花、防扫描等最先进的防伪技术;"发票联""存根联""兑奖联"多处印有"SDDS"和"山东地税"隐形纹络;新版有奖发票(包括定额、机打)的兑奖联加印了银浆覆盖的发票密码区等,消费者可根据这些特点鉴别发票的真伪。

3、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根据国税发[2006]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6年8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货运发票》)。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结算运输劳务费用、收取运费时,必须开具《货运发票》。

《货运发票》按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自开发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以下简称代开发票)两种。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代开发票由代开单位领购和开具。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或者由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代开。纳税人需要代开发票时,应当到税务机关及其指定的单位办理代开发票事宜。

二、《货运发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指定1个定点印制企业统一印制。《货运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抵扣联52克,发票联、记帐联45克),背涂为蓝色。

三、《货运发票》为一式四联的计算机发票(见附件),第一联为发票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为抵扣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为记账联,印色为红色;第四联为存根联,印色为黑色。发票规格为241mm ×177mm。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按全国统一的编码规则印制;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发票联)印色为黑色。

各地的票样(一式三份)报总局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开具《货运发票》的要求

(1)《货运发票》必须采用计算机和税控器具开具,手写无效。开票软件由总局统一开发,免费供纳税人使用。税控器具及开票软件使用的具体规定由总局另行通知。

(2)填开《货运发票》时,需要录入的信息除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一次录入)外,其他内容包括:开票日期、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运输项目及金额、其他项目及金额、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扣缴税额、税率、完税凭证(或缴款书)号码、开票人。在录入上述信息后,税控器具按规定程序自动生成并打印的信息包括: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运费小计、其他费用小计、合计(大写、小写)。录入和打印时应保证机打代码、机打号码与印刷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相一致。

(5)《货运发票》应如实一次性填开,运费和其他费用要分别注明。“运输项目及金额”栏填开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重量)、单位运价、计费里程及金额等;“其他项目及金额”栏内容包括:装卸费(搬运费)、仓储费、保险费及其他项目和费用。备注栏可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6)开具《货运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左下角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或代开发票专用章;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

八、旧版《货运发票》和《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自2006年8月1日起停止使用。

(三)专业发票:专业发票是指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已纳入发票管理);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市、自治区税务机关批准,专业发票可由政府主

管部门自行管理,不套印税务机关的统一发票监制章,也可根据税收征管的需要纳入统一发票管理。《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以及《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票样的发票。电信、邮政、银行、保险等专用发票的行业性管理的企业由各省地方税务局统一票样。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对社会进行特定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的收费。事业性收费,是指事业单位和其他非经营性单位为社会提供特定服务,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的收费。

收费票据必须由省财政厅指定的印制企业印制,具体票样参考会计师报名等在银行缴款的单据.

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或上下级往来款项结算时,收款单位向对方出具的一种收款凭证,在会计处理上只能作为往来科目的原始记帐凭证,不得作为收支科目的原始记帐凭证,不得用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的使用范围规定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收取职工的水电费、电话费、借还款、差旅费。

2、单位内部资金往来。仅限于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往来结算,不得用于对外单位结算。

3、单位上下级往来资金结算。

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按照全国统一防伪措施集中印制,并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五)注意发票的合法性

1、发票填列合法有效性

2、发票使用区域有效性

3、发票使用时间有效性(过期废票)

(六)发票使用中常见问题

1、采用“大头小尾”手法填开发票;

2、跨地区使用发票;

3、使用非经营性结算发票入经营结算;

纳税人获得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企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和由财政机关监制的收款收据(税法规定的免税行政收费收据除外)不能作为纳税人的经营发票进入经营结算的最终结果。

4、随意改变发票内容;

5、代开发票;

6、使用过期发票。

(七)鉴别真假发票及票据的方法

鉴别发票及票据真假是广大财务人员和经济监督人员必备的业务技能。审查判断发票及票据真假要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对各种发票及票据的形式、内容、现象和本质,都要认真分析,真正做到辩伪析疑、见微知著。

1、查看发票版式:我国发票有不定期换版的规定,发票上印有发票版本号,如果2005年了,商家可能还为你开具2003版的发票,应查清原因,看是否存在问题,辩明真伪。

2、查看发票笔迹:看发票台照、日期、品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的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一致。有无用药剂退色、用橡皮擦、小刀刮等涂改痕迹。

3、查看发票复写:看复写的字迹颜色是否相同。发票的正面和反面都应仔细看一看,本应一式多份复写的是否符合复写的实际情况;背面有无局部复写的痕迹;发票的第二联如果不是复写的而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的,就说明有问题。

4、查看发票填写位移: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如果发票各联次填写的字迹有不正常的位移,就可能存在问题。

5、查看发票填写内容:看发票报销联次的时间、台照、单价、数量、金额是否填写整齐;填写不合格票据:项目填写不全、涂改、印章为公章或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印章)、无套写等,看发票物品名称是否具体、正确、清楚,如写的类别名称——生产用品、办公用品、交电、百货、日杂、土产,且数额较大,对这种情况不论付款是现金还是转帐支票,都可能存在问题。

6、查看发票经销范围:如家电维修部、加工门市的发票,物品名称却是煤炭,显然存在问题。

7、查看发票单位同发货单位、收款单位的名称是否相符。

8、查看发票台照写的购货单位同实际收货单位、付款单位名称是否相符。

9、查看同一供货单位,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是否使用了不同单位的发票。

10、查看发票号码,看同一单位的发票,是否依次在某单位报销,而其发票号码却顺序相联,时间颠倒。

11、错用票据:房租用商业、工业等非房屋租赁业专用发票;律师服务费用行政事业收费收据而非服务业发票;诉讼费以预交票据代替结算票据、戏剧团腰鼓队用商业发票、通讯费用商业发票、工程维修处用商业发票等。

12、收据类:报刊杂志订阅单、培训费收据、政府部门收费收据、财务收款收据、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白条等。

13、借用发票:开具内容、发票类型和用章单位三不符,如购煤用商业发票,用章单位为文化用品商店。

14、发票附件不全:水电费无总票复印件及费用分割单、分摊费用无总票复印件及费用分割单、会议费无相关证明、差旅费无相关证明、办公用品(大额)无明细单、修理费(大额)无明细单、缴费卡

无分配单等。

15、伪造的发票在其内容、标志、式样、规格、纸质、字体、条纹、图案、印色以及油墨成份上,均不同于真发票,在其印制的组数、联次、字轨号码或装订顺序上,容易出现混乱、错位现象。

可以从两方面入手。发票上面要有发票监制章,发票监制章,其形状为椭圆形,长轴3厘米,短轴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国家税务局监制”或“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有所在地省(市、区)、市(县)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楷体。发票专用章套印的位置,必须在发票联的票头正中央,印色为大红色,其他联次不得套印。发票监制章在紫外线灯照射下,呈橘红色莹光反映。我们用一般的验钞机就可以验出来。还有发票用纸是国家总局统一供应的用纸,这种用纸的水印图形能看出外框为63MM*29MM的菱形图案,中框为税徽轮廓,内有税务二字的拼音字头SW组成的字体,图案间隔分布均匀。另外现在发票背面或者下面还印有电话号码和网址。打电话即可知道发票的基本情况,包括购买发票的单位名称、购买日期、组数、购票单位的税务登记情况都可了如执掌。发票上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上网查询只要输入发票的种类号以及发票号就可以查出发票的真伪了。

以上这些方式都可以鉴别发票的真伪,希望在实际操作中多多留意,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注意:代开发票需有:“开票单位签章”(指代开票税务机关盖章)和“收款方签章”指代开票纳税人(收款方)盖章。

发票相关知识培训资料

发票相关知识培训资料 一、发票简介 (一)发票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可见,发票与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取得收入密切相关,凡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和取得的收付款凭证均属于发票;反之,与商品交换和提供服务取得收入没有直接联系的,都不是发票。 并非所有的业务都必须开具发票,某些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业务,不属于发票的开具范围。比如:政府部门向企业发放奖励金或拨付款项(包括财政补贴的拨付款项)以及企业之间不属于经营收入的资金往来,不属于发票的开具范围;又如:纳税人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不是经营活动,没有发生经营业务收付款行为,不开具发票。 (二)发票的种类 1. 按开具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手写票、定额票、计算机打印发票。 2. 按开具的形式不同。可分为企业自开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票。 3. 按行业划分不同,可分为服务票、运输票、建筑票、销售不

动产票、金融保险发票等票种。 二、领购发票 (一)首次申请领购发票 1.首次领购发票业户需提交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或留查):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执业证件(社团登记证、事业单位登记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演出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学许可证、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等副本); (2)领购发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填报《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FP017)一式两份,并加盖地税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原件; (5)业户从事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需要领购相应发票的,须提供劳务合同、有效协议等相关资料及书面申请; (6)首次领购大额发票(广告万元位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除外)的,须提供相关合同或有效资料; 大额发票通常是指:手写发票千元位以上、定额发票五千元位以上、不设限额的计算机打印发票。 (7)首次领购《支付个人收入发票》的,需提供有效的委托代征证书; (8)业户首次领购特殊行业发票,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农产品收购发票相关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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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收购发票相关知识问答 【标 签】增值税,农产品收购发票 【业务主题】增值税 【来 源】 问:什么叫农产品收购发票? 答: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问:农业产品具体指哪些? 答: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农业产品征税范围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 问:纳税人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时,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 1、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或设备;并具备收购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资金; 2、拟收购的农产品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3、收购单位对外销售的产品耗用的原材料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4、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有加工生产车间及与其加工农产品相匹配的机器设备。 5、收购后委托其它生产单位加工的业务,应与受托加工单位签订合法的书面委托加工协议,并报税源管理部门备案; 受托加工单位的生产能力必须与加工协议条款相匹配,协议应明确加工费通过银行存款支

付,对加工后的下脚料要注明用途; 受托加工单位原则上应是本县范围内的生产单位,若确需外县单位加工,应在委托加工协议后附受托单位税务登记复印件。 6、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并能通过网络准确开具收购发票且及时上传开票信息。 问:纳税人如何申领农产品收购发票? 答:纳税人应向税源管理部门办理申请领购农业产品收购发票认定,同时填写《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认定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纳税人,税源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领购认定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并严格按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纳税情况发售不同数量的收购发票,并对用票情况实行过程控制,对因扩大生产规模,提出增加用票数量的,由税收管理员实地调查重新认定后确定。 问:纳税人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应注意如下事项: 1、农产品收购发票仅限于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免税农产品时使用。 2、收购单位开具收购发票时,应按规定时限、号码顺序逐笔通过网络开票平台进行开具,准确记录出售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同时在备注栏注明出售人的身份证号码(收购金额 在100元以下的,可以免填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不得按多个出售人汇总开具。 3、收购发票开具价款为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农产品实际收购价。不包括运费、收购人员工资、行政性收费、罚款、其它收购费用等价外支出。 4、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收款人应在收购发票上签名;以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付款的,收款方必须与出售方名称一致。 5、收购发票仅限在我县范围内开具,不得携带空白收购发票跨地区使用。需出县收购农产品的,须向我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再向收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购收购发票进行开具。

公司税务(发票)知识培训(支鸿)

税务基础知识培训(发票) 本文主要是业务人员或采购人员对发票有个基本认识 增值税发票税率有几种? 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6%-一般纳税人-现代服务业 11%-一般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 13%-低税率 17%-正常税率 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介绍 1、二者区别: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认证抵扣,但普通发票就不可以。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 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

纳税人要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同时也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制实行凭票抵扣税款制度,发票已不仅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2.发票使用的主体: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3.发票的内容: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让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需向对方提供我方开票资料,可向本公司财务人员要。如不提供开票资料是开不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发票的有关知识

作为财会人员,与我们每天打交道的最多的就是各种凭证、各种票据,其中发票又是其中重中之重。今天,苏州会计培训就各种发票的相关问题整理如下,希望苏州会计培训班的学能好好学习。 1、纳税人如何确定其经营业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答:纳税人应依据《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确定其经营业务是否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的征税范围。如果纳税人经营业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的增值税征税范围,应进一步明确属于哪一应税项目,适用何种税率。纳税人对经营业务是否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判断不清的,可咨询当地国税机关。 2、专用发票有几种?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专用发票有两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的概念?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是实际受票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4、专用发票价格是多少?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价格相同:三联票为0.55元、六联票为0.9元(均含税)。 5、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及用途是什么?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记账联,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第三联发票联,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第一联:记账联,承运人记账凭证;第二联:抵扣联,受票方扣税凭证;第三联:发票联,受票方记账凭证;第四联至第六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 6、专用发票各联次是什么颜色的? 答: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黑、绿、棕、红、灰和紫色。

发票及增值税相关知识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3.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4.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5.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上述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除上述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 6.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7.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由于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而这里的销售款等于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计算公式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而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因此,税款=含税价格*税率=(不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

发票基本知识

发票基本知识 一、发票的概念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一)发票的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 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 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 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二)发票式样的确定:发票的式样包括发票所属的种类、各联 用途、具体内容、版面排列、规格、使用范围等。在全国范 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三)发票的基本联次及用途 1.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帐联,开票方作为记帐原始凭证。 2.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规定用途使用。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购

货方作付款的记帐凭证。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帐联,销货方作销货的记帐凭证。 (四)发票的基本内容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及税务登记号。 (五)发票的印制 普通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专用章。 (六)发票的领购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发票的基本知识

一、发票(Invoice)的基本知识 发票是出口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的简称,由受益人用英文制作,是出口单据的核心,是出口货物的总说明,是缮制其它单据的依据,是原始业务会计凭证,一般无正副本之分,几乎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使用发票。 自2006年4月11日起商务部发布的《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将付诸实施,该办法为防止企业低开出口发票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将出口发票分为监制出口发票(由各地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和监管)和自制出口发票(对外贸易经营者自行打印)两种,实际业务中我们还经常遇到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厂商发票(Manufacturer’s Invoice)、样品发票(Sample Invoice)和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等特殊发票,不同发票内容相近,作用迥异。 二、发票的内容和缮制要点 发票的内容通常包括发票名称、日期、号码,买卖双方名称,运输方式,装卸港,商品名称、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价格、总值、唛头、佣金和折扣,信用证要求需在发票中列明的内容和受益人签章等。凡对外出具的发票应清楚、干净、页面合理、美观,内容直观简要且完全符合信用证、合同和货物的实际情况,数字计算要准确。 1.出票人名、址。通常事先印就,有关描述须醒目、正确、主次分明。 2.发票的名称。用英文粗体标出“Commercial Invoice”字样,如信用证要求提供“Rceipted Invoice”或“ Detailed Invoice”应从其规定;根据ISBP规定,如信用证只要求“Invoice”,提交任何形式的发票均可;如要求“Commercial Invoice”,提交“Invoice”字样的发票银行也应接受。 3.发票日期和号码。日期一般不早于合同签订日,不迟于提单日,通常在信用证开证日之后;ISBP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发票无需标注日期。发票号码一般由受益人自定义。 4.抬头人。发票一般须以申请人为抬头人,通常填写在发票上印有“To”、“Sold to Messrs”、“Messrs”、“For account of”和“Consigned to”等词语之后;注意:如信用证规定:“Applicant: The Bank of Tokyo Ltd., Tokyo A/C ABC Co., L td.Tokyo”, 则应将后者作为发票抬头人;如规定“Applicant: ABC Co. for account of XYZ Co. Ltd”,则两个人应同时出现在发票抬头人中;如信用证规定“Applicant: ABC Co. Ltd.… Invoice to be made in the name of XYZ Co., Ltd.”,应以后者为抬头人;可转让信用证条件下会出现第二受益人提交的以第一受益人为抬头的发票;如要求中性发票的话应以“To whom it may concern”为抬头。 5.唛头及号码。应与信用证规定一致;如无,由受益人自行设计,格式以ISO的规定为准;如是散装货可注明“N/M”或”No Marks”或“In bulk”字样;裸装货则可标明“Naked” 或在货物端部涂刷某种颜色(例如红色)时在唛头栏中填写“Red Stripe”等;注意:信用证中如规定“Mark is restricted to...”或“Mark should include...”时,应严格按所示字母、顺序、位置等填制。 6.装卸港/地、路线及运输工具。填写货物实际装卸港/地的具体名称,如货物需转运,应在目的港之后将转运港名称通过W/T(With Transshipment)加以体现;制作发票时如尚未安排运输,运输工具通常可根据实际运输方式填写为“By Sea/Vessel/Ship/Steamer”或“By Air”、“By Rail”、“By Truck/Road”等。 7.商品描述。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相符,但并不是说应该完全一样,或是与信用证同样的格式或结构。品名若有误或有变化应在既不违反原则又考虑灵活性的情况下处理,品名不可遗漏或随意简写;对非英文品名要求应妥善、适当满足;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真实反映实际货物;如果贸易术语是货物描述的一部分,则发票必须加以显示;发票显示的货物数量、重量和尺码不得与其它单据上的同种数值相矛盾。

【推荐】常用发票知识汇总

常用发票知识汇总 1、在我国,现在直接能够列作单位支出的单据一个是税务部门的发票(包括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印制的加企业头衔的发票,如:中国人寿****、中国石化***中国电信****等),一是是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国有资产收益等票据),包括经过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业性协会、学会的会费收据;再一个就是部队企业出具的套总后勤部、财政部章的发票。 2、发票分地税发票、国税发票。凡国税业务应该使用国税发票,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维修业的应该使用国税发票;凡交通运输、通信、服务、建筑、装修、装饰、金融、租赁、仓储、保管等使用地税发票(因为纳税人不了解税收知识,购买假发票时不知道本行业的区别而发生用错发票即国税业务用了地税发票或地税业务用了国税发票,如我们发现过装饰装修业务开具了13714***这种情况是假发票无疑,因为装修装饰是地税业务;还发现出租车行业用过国税发票,同理也是假发票,因为交通行业也是地税业务)。 3、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经常发生应税业务的企业、单位,可以申请使用发票。填写发票购买申请,税务部门将根据单位的经营范围决定该单位使用国税发票或地税发票,税务部门核定单位使用发票的版额(千元板、万元版、十万元版,税务核定使用发票的版额非常严肃,有一套审批手续)、月发票供应量(增量也非常严肃,经过批准,如税务批准月供量50份,每月只能购50份)。购买时须持经办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发票领钩簿,填写发票领购单,经验旧购新程序批准,再购买。 4、发票最少联次为3联,一般双面复写;手工版发票一般25份一本。如果一个单位用的假发票号码为00715为2月17号开具,而00720是9月20日开具就可疑,因为这是一本

关于增值税发票的五个常识问题

发票稽查力度加大,别让税务找上门,这5个发票常识,会计要记牢。 1、纳税人现在可以开17%和11%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吗? 相关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30日之前的,5月1号以后补开发票应按原17%或11%的适用税率,在申报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将适用17%和16%税率的销售额均和销项税额均填入16%税率的对应栏次。纳税人5月1号后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的蓝字发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等情况,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对应蓝字发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即对应蓝字发票的税率是17%的开负数17%,11%的开负数11%。 2、对方企业注销,没有及时取得发票,款项已经支出确实无法取得发票,可以凭借合同在税前扣除吗? 根据《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企业在补开发票过程中,因对方注销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五、货物

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3、发票作废时,在开票系统找不到要作废的发票,该如何操作? 如果开票的人员有好几个,先在发票查询里检查是否有该张发票,如果没有,点击“发票修复”,修复成功后在“发票作废”中进行作废;已作废发票不能再次作废:核实发票的作废标志写的"是"还是"否",可通过“发票查询”中的“作废标志”进行查看。 4、运输发票备注栏信息不齐全,有货物信息及起止地,但没有车种车号,这样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能抵扣吗? 根据《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取得的发票一定是征税发票吗? 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发票基本知识

发票基本知识 1、什么是发票?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 2、发票有何作用? 发票是记录单位和个人经营活动的商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证明,是税务检查的重要依据。加强发票管理,正确使用发票对于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3、《税收征收管理法》在发票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发票管理方面的主要规定是: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何时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由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5、《发票管理办法》修改体现了发票管理哪些新要求? 主要有:一是简化了发票领购流程,积极引导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抵制假发票,要求税务机关提供查询发票真伪便捷渠道。二是禁止非法代开发票,对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作了进一步细化,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如税控装置、非税控电子器具、网络发票等防范虚开发票。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由5万元提高为50万元。增加了部分发票违法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内容。 6、发票的基本联次是什么? 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7、哪些行业应当使用地税部门管理的普通发票? 主要有: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邮政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行业。 8、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有何规定? 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现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格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地方(国家)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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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10大常用发票知识 发票是会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下面就来看看财务人员不可不知的常用发票知识吧。 发票是会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下面一起来看看常用发票的相关知识吧。 1、在我国,现在直接能够列作单位支出的单据一个是税务部门的发票(包括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印制的加企业头衔的发票,如:中国人寿****、中国石化***中国电信****等),一是是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国有资产收益等票据),包括经过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业性协会、学会的会费收据;再一个就是部队企业出具的套总后勤部、财政部章的发票。 2、发票分地税发票、国税发票。凡国税业务应该使用国税发票,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维修业的应该使用国税发票;凡交通运输、通信、服务、建筑、装修、装饰、金融、租赁、仓储、保管等使用地税发票(因为纳税人不了解税收知识,购买假发票时不知道本行业的区别而发生用错发票即国税业务用了地税发票或地税业务用了国税发票,如我们发现过装饰装修业务开具了13714***这种情况是假发票无疑,因为装修装饰是地税业务;还发现出租车行业用过国税发票,同理也是假发票,因为交通行业也是地税业务)。 3、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经常发生应税业务的企业、单位,可以申请使用发票。填写发票购买申请,税务部门将根据单位的经营范围决定该单位使用国税发票或地税发票,税务部门核定单位使用发票的版额(千元板、万元版、十万元版,税务核定使用发票的版额非常

关于发票的八大常识

关于发票的八大必备常识 发票是会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下面一起来看看常用发票的相关知识吧。 1、在我国,现在直接能够列作单位支出的单据一个是税务部门的发票(包括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印制的加企业头衔的发票,如:中国人寿****、中国石化***中国电信****等),一是是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国有资产收益等票据),包括经过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业性协会、学会的会费收据;再一个就是部队企业出具的套总后勤部、财政部章的发票。 2、发票分地税发票、国税发票。凡国税业务应该使用国税发票,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维修业的应该使用国税发票;凡交通运输、通信、服务、建筑、装修、装饰、金融、租赁、仓储、保管等使用地税发票(因为纳税人不了解税收知识,购买假发票时不知道本行业的区别而发生用错发票即国税业务用了地税发票或地税业务用了国税发票,如我们发现过装饰装修业务开具了13714***这种情况是假发票无疑,因为装修装饰是地税业务;还发现出租车行业用过国税发票,同理也是假发票,因为交通行业也是地税业务)。 3、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经常发生应税业务的企业、单位,可以申请使用发票。填写发票购买申请,税务部门将根据单位的经营范围决定该单位使用国税发票或地税发票,税务部门核定单位使用发票的版额(千元板、万元版、十万元版,税务核定使用发票的版额非常严肃,有一套审批手续)、月发票供应量(增量也非常严肃,经过批准,如税务批准月供量50份,每月只能购50份)。购买时须持经办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发票领钩簿,填写发票领购单,经验旧购新程序批准,再购买。 4、发票最少联次为3联,一般双面复写;手工版发票一般25份一本。如果一个单位用的假发票号码为00715为2月17号开具,而00720是9月20日开具就可疑,因为这是一本上的发票,这几个月只用了5个号的可能性不大、值得怀疑;而不在25个号码之内的发票不大受年月日顺序的影响。 5、从发票代码(字规)看。发票上面一般有两行数字,分别注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代码也称字轨。字轨里面隐藏了行政区域、国地税等信息。如1代表国税、2代表地税,37代表山东、17代表菏泽、14代表德州(01是济南、02是青岛、03是淄博等),再后面就是年度和流水号等。如果你在济南得到的发票是13710**等就是假的;再就是,服务业、建筑业是地税发票,工商、加工、维修是国税业务;国税字轨1打头,地税发票字轨2打头;大家注意,发票是属地管理,即你在哪里纳税,就使用哪里的发票。所以,发票的这种规律也包括驻当地的中央、及省属企业(只要在当地国地税纳税就用该地发票);另外,假发票套用真发票代码,但是查询时可以同时提供代码与号码,因为即使代码相同,号码不一定相同或号码相同代码不一定相同。特别是金额较大的发票一定要核实;如果你去修车给你一个宾馆等服务业的发票加盖修理业的公章就是他出去随意要的或者自己在税务之外买的假发票。如果你使用假发票,根据票据使用规定,得接受处罚;性质严重涉嫌利用假发票犯罪的触犯刑律了。 发票知识:发票代码第1位为区分国地税的代码,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11年以11表示)。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其中,国税行业划分: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 地税行业划分: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0表示其他。 第12位为发票版额与类型代码,其中1代表百元版,2代表千元版,3代表万元版,4

关于发票的十大必备常识

关于发票的十大必备常识 发票是会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下面一起来看看常用发票的相关知识吧。 1、在我国,现在直接能够列作单位支出的单据一个是税务部门的发票(包括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印制的加企业头衔的发票,如:中国人寿****、中国石化***中国电信****等),一是是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国有资产收益等票据),包括经过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业性协会、学会的会费收据;再一个就是部队企业出具的套总后勤部、财政部章的发票。 2、发票分地税发票、国税发票。凡国税业务应该使用国税发票,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维修业的应该使用国税发票;凡交通运输、通信、服务、建筑、装修、装饰、金融、租赁、仓储、保管等使用地税发票(因为纳税人不了解税收知识,购买假发票时不知道本行业的区别而发生用错发票即国税业务用了地税发票或地税业务用了国税发票,如我们发现过装饰装修业务开具了13714***这种情况是假发票无疑,因为装修装饰是地税业务;还发现出租车行业用过国税发票,同理也是假发票,因为交通行业也是地税业务)。 3、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经常发生应税业务的企业、单位,可以申请使用发票。填写发票购买申请,税务部门将根据单位的经营范围决定该单位使用国税发票或地税发票,税务部门核定单位使用发票的版额(千元板、万元版、十万元版,税务核定使用发票的版额非常严肃,有一套审批手续)、月发票供应量(增量也非常严肃,经过批准,如税务批准月供量50份,每月只能购50份)。购买时须持经办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发票领钩簿,填写发票领购单,经验旧购新程序批准,再购买。 4、发票最少联次为3联,一般双面复写;手工版发票一般25份一本。如果一个单位用的假发票

发票知识解读

发票知识解读 2011年8月30日星期二 南京税务 生活中,人们和发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今年2月1日起,新的《发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发票的开具、使用、保管等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了对虚开、伪造、变造、转让发票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让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这些发票知识。 南京地税 江苏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 热点问题 发票真伪如何辨识 学校收取择校费、赞助费、军训费 要缴纳营业税吗? 生活中,很多市民不知如何鉴别发票的真假,其实可以根据发票防伪措施进行鉴别。 一是纸张防伪。单联、多联发票均使用带有“JSDS”水印的专用防伪纸印制,同时使用温变线等防伪措施。有奖定额发票使用“水印双色防伪干式复写纸”印制。面额10元以下的无奖定额发票使用带有“JSDS”水印的专用防伪纸。 二是发票监制章防伪。带有抵扣联的普通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皆套印发票监制章,不带抵扣联的普通电脑发票发票联套印发票监制章。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格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地税机关所在省、市的全称或简称,内环使用“JSDS”制作的缩微文字组成(以20倍以上放大镜可辨认)。发票监制章套印普通大红色油墨。 三是一维条码防伪。除门票、面额10元以下的定额发票、出租车专用发票等外,发票的右上角均印制一维条形码。 目前南京地税所有种类发票都提供了网上查询真伪的功能,如果纳税人想查询发票真伪,可以登录南京地税局网站的“发票查询”模块,只要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等相关信息,即可显示发票的真实开具信息,比对后可辨别真伪。纳税人还可以通过拨打南京地税纳税服务电话12366,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发票号码和密码查询真伪,或者编辑手机短信,输入“fpcx+12位发票代码+8位发票号码+8位密码”,移动、联通、小灵通发送到106360012366查询真伪。若按照以上方法仍不能准确判断发票真伪的,可以就近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鉴别。 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 在新《发票管理办法》办法及细则中,明显加大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对虚开、伪造、变造、转让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由5万元提高为50万元,对违法所得一律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确了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同时,新办法对发票违法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了补充规定,包括:对非法代开发票的,与虚开发票行为负同样的法律责任;对知道或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的,以及介绍假发票转让信息的,由税务机关根据不同情节,分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所得一律没收。另外,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税务人员为纳税人讲解真伪发票甄别小技巧。孙菲菲洪盛摄 某中学会计问:学校收取择校费、赞助费、军训费等教育劳务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财务人员必须知道的常用发票知识十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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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基本知识

2010年版2010年10月1日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收付款凭证。发票又称发货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人员凭以记账进行会计核算,计算应纳税款的原始凭证。 一、新版发票的内容 新版发票包括通用网络发票、通用税控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和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五大类。 (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网络发票。网络发票是指以互联网为依托,以发票综合管理平台为基础,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由收(付)款方在线通过计算机开具的收(付)款凭证。网络发票包括: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网络发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网络代开发票、建筑业统一网络发票、建筑业统一网络代开发票和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代开发票六个票种。 网络发票规格为:241mm×177.8mm。 网络发票联次: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网络发票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网络代开发票一式两联,第一联发票联,第二联记账联;建筑业统一网络发票和建筑业统一网络代开发票,一式三联,第一联发票联,第二联记账联,第三联存根联;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和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代开发票一式四联,第一联发票联,第二联办证联,第三联记账联,第四联存根联。 (二)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用税控发票。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用

税控发票是指由收(付)款方通过具有远程抄报、清零解锁功能的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打印,并带有税控码等要素内容的收(付)款凭证。 税控发票的规格:177.8mm×76mm。 税控发票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发票联,第二联记账联。 (三)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是指除网络发票、税控发票外,利用打印设备开具的收(付)款凭证。 通用机打发票的规格为:210mm×297mm;241mm×177.8mm;210mm ×139.7mm;190mm×101.6mm;82mm×101.6mm(过路过桥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银行代收业务发票采用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规格为210mm×139.7mm;保险业发票(包括中介服务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国际海运船舶代理业、国际海运业发票、报关代理业发票采用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规格为241mm×177.8mm;人寿保险冠名发票采用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规格为210mm×297mm或241mm×177.8mm。其他用票单位或个人可根据自身需要,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后,使用相应规格的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基本联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四)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是指在票面印有金额不通过器具开具的收(付)款凭证。通用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为单位细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七种面额。 通用定额发票规格为:175mm×7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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