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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安执法存在的问题

当前公安执法存在的问题
当前公安执法存在的问题

当前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

内容摘要:当前,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如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程序办案,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主要原因是:执法指导思想不正确,警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公安体制的弊端及公安法规的不统一,不规范。解决的方法有:树立“人性化,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加强并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公安体制改革,建设规范的公安法规体系等。 [ 关键词 ] 警察警察执法法治体制改革

随着法治社会构建的一步步深入,对执法环节的关注也日渐增多,执法过程的好坏是法制建设的体现,执法水平的高低,质量的好坏,凸现了我国法治的建设程度及文明程度。警察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又是执法的主体之一,警察执法是现阶段我国执法的重要内容。现阶段的警察执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距离法治的目标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较多问题,如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等,这些问题是制约我国法制建设的瓶颈,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我国法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理念,指导思想错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然而在部分警察身上,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在执法过程中,还有

很多问题存在,具体表现在:1 、不重视理论学习及“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理念的培养,表现在现实中,理论修养不深,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接待群众缺乏耐心等。2、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十四项法定职责,在现实中一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没有很好的履行这些职责,这在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首先是不及时处理群众的报警,不及时立案及调查,其次是对群众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或拒绝履行,再就是对公民依法申领证件,执照,故意刁难,无故拖延等。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案

1 、执法主体不合法:在基层派出所,协警,保安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有的派出所,甚至让见习生参与办案,我暑期在派出所见习时,就“有幸”单独进行讯问并制作笔录。

2 、违反地域管辖,部门管辖规定执法办案,如派出所跨辖区查赌,抓嫖,派出所上路查处交通违章行为等

3 、违反程序办案,在基层派出所,先调查后立案,先处罚后裁决等执法现象大量存在,当场处罚不出示证件,处罚决定书不及时送达等问题也时有发生4、超越职权审批,如派出所所长审批刑事案件。

(三)滥用职权

1、滥用罚没权:表现最明显的就是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同类案件违法情节相似,罚款数额却相差悬殊,原因在于当事人态度的好坏或有无重要“关系”。其次是乱罚款现象大量存在,在办理赌博、卖

淫嫖娼等案件中,以罚代刑、以罚代教的现象还很多。2、滥用强制性措施:首先适用强制性措施的随意性大。比如对嫌疑对象的强制传唤,超过24小时还进行非法关押。其次随意扣押处置涉案财物,如不按规定审批登记后就扣押,久不处置等。

(四)粗暴执法的存在

办案中的变相体罚,刑询逼供仍然存在;对待来访群众不耐烦,不愿意接待。如派出所民警对某个屡次上访的群众“讨厌”之至,以致于该人每次来派出所都没有民警接待。处理治安纠纷案件,多采用强制手段,不重视引导及思想教育。这种现象是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我粗略统计,大部分公民对警察粗暴的形象不满,希望有所改善。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不完备,不适应,法规不统一等客观原因,又有部分民警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观念保守、落后等主观原因,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正确的执法理念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经济、政治不断发展,但一部分警察并没有树立相应的执法理念,指导思想,最根本的表现是指导思想偏差,执法观念不适应,1.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意识,没有很好确立、表现为执法手段的简单、粗暴,以及违背法治精神,前期吵的沸沸扬扬的“杜宝良违法现象”中执法部门就违背了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使执法本应有的教育、警示及制裁三种功能,只剩下了制裁的功

能。达不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显然违背了法治精神,也造成了公安机关相当尴尬的局面。2、缺乏法制理念与执法为民的理念,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唯长官意志和权力执法,这是目前执法中最大的问题,也是产生一系列执法问题的根源。

(二)警察整体素质不高,队伍不规范

有一调查统计表明,目前我国警察队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数的52.3%,这较之上世纪90年代的3.9%,已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调查结果又表明,57.3%的高学历警察,多在办公室,在基层的很少,目前我国警察的整体素质状况令人担忧。1、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导致业务不精,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的要求不了解,导致粗暴执法,违法办案,比如这几年,从地方和部队转业军人中录用的新民警,只进行了短期的培训,没有系统地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能适应岗位执法的要求,2、一些民警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一方面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比如对没有经济利益的案件能推则推,而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的案件则争着办理,借办案之机,吃拿卡要,有的甚至索贿受贿、贪赃枉法,我在基层实习时就发现,对打架纠纷等治安案件,民警互相推诿,不愿办理,而很多民警却忙于办理抓嫖、抓赌案件,个中缘由,我们大家都很清楚。抓嫖抓赌案件油水“多”,而打架、吵架等纠纷案件则既“浪费”时间,又无油水可捞。

(三)公安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弊端日益显现,

人事管理体制、财政保障体制,执法监督体制都不能适应当前的执法活动,表现在:1、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目前,公安机关列入地有政府机构编制序列,实行公务员人事管理;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制约,内部人事管理,缺乏自主权,2、财政保障机制不适应,现行公安办案经费重要靠财政拨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及有关领导的重视程度,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公安经费,难以达到基本保障,资料显示,发展中国家维护治安的经费占财政收入的9.9%,我国仅占2.8%,是少数低经费国家之一。因而产生某些“创收”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如警察与妓女联手罚款创收,以罚代刑,以钱代罚等,并且经费过低,严重影响了警察执法能力和质量的提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某些徇私枉法、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渎职违法等直接、间接侵犯人权的行为,与之有密切关系,3、执法监督体制不力,监督与被监督意识薄弱,表现在:一方面将权力与监督对立起来,另一方面主要是对执法监督畏难,部分民警认为监督就是干扰办案,监督就是故意找茬,对监督持抵触心理。有关监督的制度不健全。《人民警察法》第六章专门对执法监督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但太过原则,《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太过原则化,没有考虑到变化的现实。监督的视野不够宽敞,只强调了内部监督,而外部监督往往疏于形式,群众监督渠道不畅。

(四)公安法规的不统一,不完善

这主要表现为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不完备,

尤其是相关行政处罚方面没有统一的程序法,多而是分散于各实体法律法规中,如公安机关常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刚颁布的《治安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不配套,常发生矛盾,互相抵触,如对卖淫嫖娼的处罚规定中就出现罚则相同,量罚尺度不同,这些给民警执法带来了困难。其次法律还存在“空白地带”,比如对取得证据的法律程序方面,我国刑诉法没有禁止以非法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在法律上为警察以刑讯逼供取证留下了漏洞,虽然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判决案件时,不得采取非法取得的证据为证据,但这对于警察的行为并没有直接的强制性约束力,因为警察属于行政机关而非司法机关,此外,我国对刑讯逼供的法律规定又太过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了在现阶段警察执法办案时,存在大量的刑讯逼供现象。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树立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执法理念

1.确立良好的法治意识,人权保障意识,在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要使民警执法的思想和理念跟得上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就必须确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首先是在处理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上,摒弃以往根深蒂固的权力至上思想,改变部分民警习惯按领导意志办事的陋习,重视法律的要求,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从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出发来执法,杜绝取权合法,以权代法的现象,其次是对执法的认识程度上,要认识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才是执法的最终目的,那些漠视公民权利,认为只要是打击犯

罪,就可以不顾违法嫌疑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稳定大局,侵犯一些人的权利也在所难免的想法和行为都是错误的,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最高标准。2、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牢记执法为民,人民群众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而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公安工作的开展具重要意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和谐的警工关系,要求人民警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群众,警民间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性的互动,有利于执法工作的改善。

(二)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警察素质

1、应通过修改国家公务员条例和有关警察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内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警察的考试、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使我国警察的包括文化水平道德素养,法律知识,人权知识等在内的整体素质及以明显提高。

2、突出警察法律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这是确保公安执法质量的核心问题,也是目前影响执法质量的主要问题,提高警察的法律,业务素质,关键是加强民警对执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及对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中央政法委刚出台了规范警察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及开展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对重点岗位的执法警察要定期考核,以作为评定警察执法资格的重要依据,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是警察工

作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我认为此举甚好,一方面提高了执法民警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从心理上使执法民警重视法律业务素质的提高。从而有行于民警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建立规范统一的警察法规体系

要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国纳入法制化轨道,公安立法就要从实际出发,遵循立法之规定,并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统一规范,这样对执法工作的开展进行亦有现实意义。

1、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从刑诉法到警察办案具体规定的各项程序,严格规范警察及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切实防止警察滥用职权,侵犯人权。

2、对不同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间有冲突,不协调的条款进行修改,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

3、统一公安机关处罚方面的法律,新出台的《治安处罚法》还存在很多问题,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还存在矛盾,多头执法等规定,应进一步统一相关规定,以明确其职责,节约警力,并“减负”于民。

(四)推进警察体制改革

1、首先是建立: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特殊情况下公安内部垂直领导的领导管理体制,撤消重复建设的公安派出机构,整合统一,将组织人事业务统一领导,最大限度的发挥公安机关整体作战效能,

减少其他地方部门的干扰,减少非警务活动,比如依据地方(辖区)治安状况设立公安派出所,而不是“一刀切”,原则性的凡地方都要设立派出所,确立能够合并的就要整合,依据实际情况建立警署,既有利于节约警力,又有利于改善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其次建立符合公安职业特点的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在国家公务员序列中单列出来,同时优化重新整合警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列到一线,实行小机关,大基层,切实解决头重脚轻、机关化严重的问题及职能交叉,人浮于事问题,警力的配置,从实际出发。

2、改变由地方政府提供维护治安经费的机制

逐步提高维护治安经费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改由中央统一从国家财政中拨款,充分保证警察维护治安所需的经费和设备。

3、深化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过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要做到个延伸,遵循“广泛监督、深入现场、内外联支、超前控制”的原则:实现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深层性。(1)由事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一方面加强监督部门的信息保障,加强信息交流、协作,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另一方面随警察执法的过程,同步监督,随程控制。(2)监督工作由监督执法查纠向服务保障延伸,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督机关要反馈信息,辅助决策,二是保护执法,加强执法者的心理疏导,这样做,一方面加强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另一方面又使监督工作由被动到主动,既改变了监督工作的被动局面,又有利于执法决策的完善。

警察执法的改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公安体制的改革也

需不断推进、完善和巩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们建设法治和谐社会的宏大目标。

[参考文献]

[1]李林“中国警察的组织与权力”,《人权与司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三月第一版。

[2]黄维维、范季海“浅论公安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5年第三期。

[3]杜晋丰《公安机关监督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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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惠文.《警察人力资源管理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第一版。

[6]邹少陶.《公安实践与思考》,甘肃文化出版社2002年2月第一版

2019民警自我剖析材料

民警自我剖析材料 民警自我剖析材料 自我剖析材料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从加入公安队伍第一天起,我就立下铮铮誓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自我们分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三个代表”、“八荣八耻”、“五条禁令”等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读内容,我围绕纪律教育具体内容的学习,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查摆了自己工作以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为人民服务宗旨、实事求是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认真剖析,找准原因,明确今后工作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2、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我有时对待人民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尤其当工作稍多,稍忙时,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至自己为人民服务意识淡化,没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为群众所急。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人民警察也干不了什么大事,没有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至于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而我却忽略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一切为了群众”是要求我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群众,树立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 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筋,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会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一方面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得过且过,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具体的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反而招来非议。自己没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所以在工作、学习中比较盲目。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工作时间久了,没有新鲜事物出现,会有一种厌倦的情绪产生,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做事情只安于表面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还会把工作作为负担,却没有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二、改进措施:

公安基础练习题及答案(七):公安执法监督

公安基础练习题及答案(七):公安执法监督 (一)判断题 1.内部监督的主体是公安机关自身,主要有督察监督、法制部门监督以及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制度等。( ) 2.按实施监督的时间不同,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 3.事前监督的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实施执法行为之前依法进行监督。 ( ) 4.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是事中监督。( ) X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是事前监督。 5.事中监督的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进行监督。( ) 6.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是事前监督。( ) X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是事中监督。 7.事后监督的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终结之后进行监督。 ( ) 8.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是事中监督。( ) X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是事后监督。 9.按监督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监督可分为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 ) 10.直接监督的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 11.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

X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12.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勤务行为的监督就是公安执法监督。( ) X 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行为的监督就是公安执法监督。 1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活动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是公安执法监督的内容。( ) X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活动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是否严格遵守和执行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是公安执法监督的内容。 14.上级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检查、审查、调查等监督形式对公安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 ) 15.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执行刑罚等活动进行监督。( ) 16.社会监督主体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等监督形式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 17.按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隶属关系可分为权力机关监督、检察机关监督、审判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等。( ) X 按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隶属关系可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 18.外部监督的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不具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 ) 19.外部监督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主要有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检察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社会监督等。( ) 20.内部监督的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有着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 ) 21.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公安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就是直接监督。( )

协警自我剖析材料

协警自我剖析材料 第一篇:协警教育整顿自我剖析材料 “自我剖析、集中整改”阶段,公安分局着力在抓深化、求实效上下功夫,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突出“活、实、严”,有力地推动了大讨论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查漏补缺,突出一个“活”字 针对部分民警对“创新服务、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认识不高,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善于学用结合,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风气等现象,分局采取“两补”措施,通过民警自我剖析和整改,使民警达到四知、四有、四有和三提高。“集中补”,辅警因公办案,未能参加集中学习,分局组织缺学人员集中补课,达到教育学习目的。“结对补”对组织纪律散漫以及素质较低的重点辅警,分局采取“一对一”结合辅导方式,由所在队领导监督补课,力求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对照检查,突出一个“实”字 分局采取多种措施,出实招,认真查找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互动查。分局采取自己查、组织评、群众提、相互帮等形式,对照“六查六看”,深刻剖析和深挖问题根源。每名辅警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了剖析材料。二是

开会查。分局先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全体人员会议,在逐人剖析根源的基础上,局领导进行点评,深刻分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三、边查边改,突出一个“严”字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分局采取三条措施,及时、严格、迅速地进行了整改。一是改进管理模式。分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对部门领导进行捆绑考核。二是改进管理机制。分局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了辅警学习档案和执法档案,明确了辅警各项工作任务、考评标准和范围,把辅警的绩效考核作为评优受奖和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分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的控警、投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篇: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剖析材料 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剖析材料 虽然,我曾经也无数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我为什么要当警察,如何当好警察?可是,通过这次的专题讨论活动,使我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对自己作了一次更加深刻的剖析。 经过认真思考和归纳,我把一个个我为什么要当警察的理由在心里进行了一次次筛选和过滤,最后那些总是挥之不去的深深留在了脑海里的东西,我想就是“我为什么要当警

公安民警个人剖析材料

公安民警个人剖析材料 ff0000;"> 公安民警个人剖析材料 篇一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二)宗旨观念不够牢固。从思想上来看,自己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总以为自己是在中队任职,不存在执法方面的问题,只要搞好部队管理和灭火救援就行了,有时对待群众来队求助如取钥匙等小事,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就嫌麻烦,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好,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三)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只要还过得去就可以了。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

作的重复性,涂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对消防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好放松了要求,没有自我加压和扩展自身价值的前瞻性。 (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在应付检查时还有弄虚作假现象。 (五)从纪律上来看,对自身要求还不够严格,有时不能按照支队政治处的请销假手续办事。 (六)从管理上来看,事业心责任感较以往有较大减退,有时存在不愿管,怕麻烦的心理。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政治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教育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因此,在看问题、想办法上政治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未来。在大是大非面前还尚能正确把握,但在小节方面就得过且过,不能从严要求自己。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

公安机关存在的问题

关于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情况及对策 摘要:依法行政是加强法制建设、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遵循的原则,是行政管理为人民服务切实保障。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当依法行政,积极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自我监督与自我学习,努力改变现状。只有严格遵守依法行政原则,公安机关才能完成其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任务。 关键词:依法行政公安机关监督机制思想教育 依法行政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而为,受法之约束。具体来讲,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依法行政不仅仅要求政府对行政相对人依法管理,还要求政府自身守法,要求政府依法提供服务和依法接受监督。法治要求政府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办事,因此,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体现,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运用行政权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依法行政取得了瞩目的成果,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落实,但是还存在很多不尽人意和需要该进的地方。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机关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法律的实施执行机构,更应当严格依法行政,自觉学法、正确用法、规范执法。 当前公安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在执法过程中公安人员受利益驱使的现象较为严重,致使滥收罚款,颠倒是非等现象的发生。在一些制作或贩卖盗版书籍、光盘的案件中,作案者利用极具诱惑力的金钱贿赂公安人员,以减轻处罚。公安队伍则利用作案者不愿被查封的心理,常常以罚款代替拘役。这样不仅滋长了作案者的犯罪心理,更将金钱置于法律之上,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再者,姑息养奸的行为实际上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忽视了社会效益,破坏了社会风气。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公安队伍的法制观念将会越来越淡薄,随意执法、趋利执法将使公安机关失去其权威性,最终失去执法权力。 二、部分执法人员办案态度敷衍,是非不分,工作消极。在一些两人或多人的案件中,部分办案人员不考虑综合测评也不考虑犯案人员之间的罪过孰轻孰重,直接以偏概全统一而论,在处罚的力度上严重失去了公平公正,甚至在涉及到外地人的案件中,随意扣押别人财务、扣押当事人、随意开具罚单、私吞罚款…这些做法严重影响了公安队伍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于是群众开始投诉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众的投诉。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这种循环的结果,就是全社会都认为警察承诺不到位,全社会都对警察不满意。 三、公安机关内部存在着贪污腐败、腐化堕落等丑恶现象,机关内部上行下效,致使依法行政难以得到真正的实行。近几年,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同时也使公安队伍诸多高层领导沦为阶下囚,在公安机关队伍中造成了巨大的震撼。领导的腐败造成了普通公安人

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

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 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 内容提要: 当今我国正处在大变革时期,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变化剧烈,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与矛盾逐步显现。与此同时,群众的民主意识,平等观念,自我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越来越强。在这种大背景下,实行人性化执法是必须的且具有深远意义的。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现代法治理念对行政执法的要求; 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执法工作的重要原则; 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执法活动的新期待。对缓解、遏制和消除社会冲突与矛盾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现阶段,我们公安民警对人性化执法的把握和使用不尽如人意,人性化执法的理念还没有普遍深入到公安民警的执法思想中。在实际执法活动中具有人性化不突显的问题。而在对人性化执法的运用上,不少公安民警走入了一定的误区:一是把人性化当成人性化执法,二是错解人性化执法,导致软弱执法。这些误区严重地损害了法律尊严,侵害公民利益。要解决这些人性化执法的运用问题,很好地继承人性化执法的优越性,必须通过强化人性化执法观念,改变落后的执法方式,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完备的机构设置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人性化执法公安民警 现阶段的中国,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持续发生很大变化。群众的思想日益被不断变迁向前发展的社会解放出来。然而,伴随着先进的思想被解放的还有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新问题。为适应

时代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首次在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面对这一系列的变化,我们公安民警应发出积极响应,“人性化执法的”的提出并运用是必然的。在执法中加以人文关怀彰显出执法为民的宗旨,对缓和社会矛盾,改善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实际意义和深远影响。公安民警在日常执法中要加以重视。现结合当前形势公安实践,谈一下关于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浅知拙见。

民警个人自我剖析材料2

个人自我剖析材料 XX分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来,经过一月来的学习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公安部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工作纪律方面都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理想信念有所淡化。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是党教育了我,培养了我。我从内心上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但是,社会现实的强烈反差,人民生活质量的对比,使我的思想产生了模糊认识,使我的理想信念发生一丝动摇。因此讲,我的理想信念比自己过去要落后得多了。 二是宗旨观念不很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和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是否坚持这个根本的工作路线,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但是我在宗旨观念方面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工作热情消退。从经历的几个工作岗位来看,基本上都是坐在办公室应付应付工作,很少到人民群众身边去,在工作中也有很多事情没有认真地去落实好,遇到困难就放弃了,不了了之。这样以来,形式主义也就有所抬头,工作上不求真务实,虚的东西多了起来。平时工作上怕吃苦,怕受累;求省力,图方便。 三是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

作中做得也相当不错,但在很多事情上却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以致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很大的起色。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一,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由于本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主席“八荣八耻”精神及公安部“五条禁令”没有深刻地领会,对党和公安部的方针、政策、路线不熟悉,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对警务改革和未来警务发展中的问题缺乏系统的分析和判断,往往就事论事,看不到事物的本质,不善于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第二,主观世界改造不自觉,个人主义抬头。近几年来,在主观上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自我感觉良好,自欺欺人。 第三,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这几年来,比较注意自己岗位的变化和职务的提升,也渐渐地对自己的物质待遇问题讲究起来。最后,对工作缺乏信心,心想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混混日子,能过去就算了,因此,还没有真正地静下心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公安机关督察制度的分析

公安机关督察制度的分析 摘要:公安机关是我国政府的暴力机关,它总是出现矛盾最激化的地方,当然它也是重要的权利机关。正是这样它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方面是被一些不法分子的恶意中伤,另一方面是我们队伍中一些同志自己的思想出现了腐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一支队伍,那就是是督察,公安督察制度的产生,标志着中国公安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这是对公安警务督察机构职责的基本界定。但当前督察制度尚存在不足,进一步解决这类问题有利于保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关键词:督察、工作现状、完善、改进

目录 一.安公督察制度的综述 (一)公安督察制度的概念 (二)公安督察制度的特点 二.建立公安督察制度的原因、意义以及必要性(一)建立公安督察制度的原因 (二)建立公安督察制度的意义 (三)建立公安督察制度的必要性 三.当前公安督察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督查工作的成绩 (二)当前督查工作出现的问题 四.改进和完善督察制度 (一)对督查工作的改进 (二)对督查制度的完善

一.督察制度的综述 (一)公安督察制度的概念 公安机关督察制度是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我国在199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正式确立了中国公安督察制度,这一规定对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提出了要求并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我国对保障人权和保障公安机关依法执法建立的第一道防线。该法第47条规定:“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其授权, 1997年国务院以第220号令颁布了《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明确了督察的机构组建和职能权限。此后,公安部陆续出台了《公安机督察条例实施办法》、《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工作定》、《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定》、《公安机关督察人员暗访工作规则(试行)》等系列直接规范督察工作开展或者与之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从督察相应监督机制建立的历史必然性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精神出发,公安督察就是公安机关内部建制的相应机构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公安督察制度是有关公安督察法律法规、性质定位、机构工作等规章或准则。 (二)公安督察制度的特点 公安督察制度的特点,不少人把督察行使职责和督察活动特征与

关于人性化执法的心得体会

关于人性化执法的心得体会和谐社会是以法制为后盾的,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个人都是社会的小小细胞,因此每个人都要遵守社会的法制和准则,这样整个社会才能有机地运转下去。国家每年都制定大量的法规和行为准则,这些法规制定出来就需要人为地去实施。而公安民警在实施这些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手段是迥然不同的。 当今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提出人性化执法,所谓人性化执法是指公安人民警执法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强制暴力等手段办理案件,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合理和公正。 人性化执法以人为主体为目的,以人权和人道为基本原则,将法律的教育功能和惩罚功能结合起来,追求执法公正与执法效果的统一。人性化执法的全面实施,既依赖于完善的人性化立法,又依赖于执法之“刚柔相济”,还依赖于文明的执法理念。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而艰苦的努力。 人性化执法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与司法各个领域,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以人权为核心,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以仁慈、人道、温情的方式进行非歧视的、理性化的执法活动,最终实现执法公正。人性化执法渊源流长,要实现人性化执法,必须完善人性化立法,树立三种执法理念,提高执法主体自身的素质;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水平。坚持人性化执法,

是和谐社会执法工作的重要原则,是人性化执法与严格执法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 人性化执法是执法者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在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不违背人的正常感情和理性的执法行为,具有合法性、保护性和普遍性。以人性化执法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为做好各项公安工作奠定坚实广泛的群众基础,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作为普通老百姓理应爱戴、拥护、尊敬社会治安的守护神——公安民警,不应该以暴力执法。他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不清楚在“依法审查”是否真正做到了依法审查。最近国内发生的几起暴力袭警事件,起因并非是不可调和的大矛盾,仅是非常容易解决的小事情,但却酿成惨案。事出必定有因的,当这些问题出现了,执法人员们是不是把这些袭警的人抓起来或拘留或罚款就行了呢?这显然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我们的公安民警也应该从自身找原因。爱护百姓的执法者才能得到百姓的拥戴,古人就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曾不止一次看到和听到各种类型的暴力事件,比较容易引起我们关注的往往就是“执法暴力”。和民间暴力显著不同的是,“执法暴力”虽然是极个别人的行为,但是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往往负面影响很大……

林业行政处罚中的林业业务知识及其主要内容

林业行政处罚中的林业业务知识及其主要内容 一、林业行政执法的意义所在 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林业利益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对于维护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尊严、严惩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实现依法治林意义重大。当下,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建工厂、盖学校等建设项目比肩接踵,导致国家森林资源锐减,加上一些只顾眼前利益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的经常出现,国家、集体林地大量流失,木材违法运输、非法加工等活动十分猖獗,甚至非法狩猎和采挖珍稀野生植物行为也屡禁不止。使我国森林资源守卫任务日益繁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严峻的考验、挑战。目前,国家森林资源正值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品质渐优的成长节点。森林资源属性十分脆弱,急需休养生息、养精蓄锐。然而极少数地方政府、企业集团、部分个体企业人员片面追逐短期利益,部分人员利欲熏心冒天下之大不韪,违法、违规鲸吞、蚕食破坏林业资源,戕害林业生态环境,盗伐树木、毁林开荒、诱捕野生保护动物,恶意践踏已经取得的生态建设成果。对此,广大林业行政执法者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抱着对党、国家、人民、对林业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向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亮剑。甘当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守护神。依法践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责,树立“执法卫林”“执法为国”、“执罚震恶”的思想,严格林业执法程序。加大对国家林

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林业执法综合素质,为维护国家森林利益,呵护生态平衡作奉献。 二、林业业务知识、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所谓林业业务知识是指关于林业营造、管理、生产、林业生态维护、动植物资源呵护和管理、林业加工经营和森林动植物资源情况调查等诸多方面的最基本的常识。所涉及的知识面较广且有交叉包括林木种苗、树木、森林管理、培育、森林经营、测树、森林生态、林木病虫鼠害防治与检疫学等众多学科。涵盖森林与林木的基本常识,林木育种、育苗、植树造林的技术、方法,以及森林测量、土壤理化性质分析、林木生理生化分析的有关常识,森林培育、涵养、与轮种采伐的知识理论。技术、技巧、方法;还有森林植物植被资源的长远规划、建设、设计、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诸多方面的基本常识。 而所谓的林业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手段是指国家林业行政主管机关、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各级行政机关委托的单位,依法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居民、法人以及其它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处罚种类包括盗伐林木、毁林开荒等多种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给予罚款、责令补种盗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等多种处罚措施。目的在于保护林业资源、维护国家森林利益保护生态平衡。 三、林业行政处罚中涉及到林业业务知识 1996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如果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按照此法律条款的规

[2020公安民警剖析材料]公安民警个人剖析材料

通过本次的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我们主要为确保剖析检查阶段达到预期目的,从而取得实际效果,根据学习提高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剖析检查阶段的任务要求,我自觉剖析紧密联系个人实际,认真查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主客观原因,认真撰写个人自查剖析材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自己不断进步。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总体要求,自己进行了回头看一看本部门确定的发展思路、规划和举措,看发展思路、规划和举措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看为人民办实事的落实情况,看是否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要求;三看部门的发展情况,看是否符合协调发展的要求;四看本部门民警队伍建设情况,看是否符合和谐社会建设要求;五看政绩和作风建设,看干部能不能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心系群众的服务思想、惠及子孙的科学政绩为发展服务、为人民造福。 结合本人的思想状况、工作实际、具体职责进行深刻反思,深刻剖析、自省自警。汇报如下 一、思想认识 按照学区"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的安排,通过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系统全

面地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共写心得体会3篇,读书笔记5000多字。深刻的认识到这次在全党开展的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大规模、广泛性、深层次的党内思想解放运动,是一次党的肌体自我修复、自我完善的创新过程。自己经过学习、反思,进一步武装了头脑,更新了观念,振奋了精神,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同时对照党政机关事业先进性标准和党组织的希望和要求,对照党的先模人物,看到了不足,找到了差距,确有脸红心热的感觉,增强了发展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问题剖析 通过剖析,我本人已经认识到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政治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有时只注重与本身业务有关的内容,跟业务无关的涉猎较少,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掌握的不够好,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有差距。 2、全局意识不够强。有时做事情、干工作只从自身业务或主抓业务出发,尽管也按领导要求完成了要做的工作,心理上还是有一些其他的想法。比如我主抓办公室工作,我就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只看着自己这一块,忽视了对"整体的"这一全局的认识,没有从全盘观念出发考虑问题。

警察招聘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公安执法监督1)

警察招聘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公安执法 监督1) (一) 判断题 1.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 2.公安执法监督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勤务行为的监督。( ) 3.公安执法监督的内容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活动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 4.权力机关、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检查、审查、调查等监督形式对公安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 5.检察机关可以对公安机关侦查、执行刑罚等活动进行监督。( ) 6.社会监督主体可以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等监督形式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 7.外部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问不具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这种监督主体是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主要有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检察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社会监督等。( ) 8.内部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问有着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这种监督主体是公安机关自身,主要有督察监督、法制部门

监督以及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制度等。( ) 9.事前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实施执法行为之前依法进行的监督,如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方案事前的审核、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等。( ) lO.事中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进行的监督,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察机构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现场督察等。( ) 11.事后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终结之后进行的监督,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督察监督等。事后监督是对执法行为的后果进行的监督。 ( ) 12.直接监督,是指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能直接产生作用的监督,如检察机关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公安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公安机关必须执行。( ) 13.间接监督,是指不直接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社会组织、公民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都属于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 ) 14.公安执法监督的核心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活动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 ) 1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均设立督察机构。( ) 16.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

以人为本论文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论文: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

以人为本论文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论文:论公安民警人性化 执法 摘要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针对我国目前公安执法过 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提出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迫切需要民警人性化执法协调和改进警民关系。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指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的程序,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以人为本,实现执法公正的一项专门活动。民警在人性化执法过程中要防止走入“放弃严格执法”、“软弱执法”和“人情化执法”的误区。本文拟从完善公安法律制度、提高公安民警综合素质、树立三种新执法观念、强化执法监督、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水平五个方面入手,对实现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做出构想。 关键词民警人性化执法以人为本 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一个时期以来公安机关高频率 使用和讨论的话题。目前,理论学者对于人性化执法的理解可谓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有学者对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提出严厉的批评,认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对警察强制力的弱化,是背离法律的软弱执法。也有学者发出赞同的声音,认为这是公安执法方式、观念的转变,体现法律的温情,走亲民路线,有利于构建警民关系。在法制观念昭显、人权张扬的今天,实现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已经成为各级公安机关

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内涵 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定义为: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的程序,改变执法观念和方式,以人为本,实现执法公正的一项专门活动。其含义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前提是依法执法;第二,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核心内容是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文关怀是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方式;第四,实现执法公正是终极目标。 二、公安民警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公权力的滥用 警察的权力是由法律授予的,以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以服务群众为己任,理应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滥用公权,与群众之间发生尖锐冲突的事情屡见不鲜,大大破坏警民关系。这不仅违背了现代文明的要求,而且也不符合现代法治的观念。 (二)缺乏人权保护意识 部分民警始终错误理解法律的本质,忽视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力的保护。因而在执法过程中野蛮执法、刑讯逼供、重打击、轻保护等问题层出不穷,其根源就在于对人权的漠视。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0号] 【修改依据】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1999.06.11 【实施日期】1999.06.1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40号)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已于1999年6月2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

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本级公安机关对所属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其人民警察的各项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业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制定、完善执法程序,加强对各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第四条执法监督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公安机关在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必须依法接受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的监督,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 第二章执法监督的范围和方式 第六条执法监督的范围: (一)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是否合法; (二)刑事立案、销案,实施侦查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和执行刑罚等刑事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和适当; (三)有关治安管理、户籍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四)适用和执行行政拘留、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许可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合法和适当; (五)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留置室等限制人

关于对人性化执法的心得体会

关于对人性化执法的心得体会 和谐社会是以法制为后盾的,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个人都是社会的小小细胞,因此每个人都要遵守社会的法制和准则,这样整个社会才能有机地运转下去。国家每年都制定大量的法规和行为准则,这些法规制定出来就需要人为地去实施。而公安民警在实施这些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手段是迥然不同的。 当今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提出人性化执法,所谓人性化执法是指公安人民警执法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强制暴力等手段办理案件,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合理和公正。 人性化执法以人为主体和目的 ,以人权和人道为基本原则 ,将法律的教育功能和惩罚功能结合起来 ,追求执法公正与执法效果的统一。人性化执法的全面实施 ,既依赖于完善的人性化立法 ,又依赖于执法之“刚柔相济”,还依赖于文明的执法理念。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长期而艰苦的努力。 人性化执法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与司法各个领域,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以人权为核心,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以仁慈、人道、温情的方式进行非歧视的、理性化的执法活动,最终实现执法公正。人性化执法渊源流长,要实现人性化执

法,必须完善人性化立法,树立三种执法理念,提高执法主体自身的素质;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水平。坚持人性化执法,是和谐社会执法工作的重要原则,是人性化执法与严格执法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 人性化执法是执法者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 ,在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 ,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不违背人的正常感情和理性的执法行为 ,具有合法性、保护性和普遍性。以人性化执法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为做好各项公安工作奠定坚实广泛的群众基础 ,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作为普通老百姓理应爱戴、拥护、尊敬社会治安的守护神——公安民警,不应该以暴力执法。他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不清楚在“依法审查”是否真正做到了依法审查。最近国内发生的几起暴力袭警事件,起因并非是不可调和的大矛盾,仅是非常容易解决的小事情,但却酿成惨案。事出必定有因的,当这些问题出现了,执法人员们是不是把这些袭警的人抓起来或拘留或罚款就行了呢?这显然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我们的公安民警也应该从自身找原因。爱护百姓的执法者才能得到百姓的拥戴,古人就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曾不止一次看到和听到各种类型的暴力事件,比较容易引起我们关注的往往就是“执法暴力”。和民间暴力显

林业行政执法

平罗县林业局2010年林业专业知识试卷 (林业行政执法部分)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计25分) 1依法行政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推行()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法律事实的活动。 2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获得()或者委托的组织,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事实法律法规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4、苗木生产经营单位需办理()、()才能进行生产与经营。 5、林业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和()。 6、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7、国家依法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8、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和()。 9、林业行政复议实行对具体行政行为()性和()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10、凡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共有多少( )章( )条。 12、立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3、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询问()或者(),并制作《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被询问人拒绝回答的,不影响根据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14、林业行政案件勘验时,执行检查任务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人。 15、《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可以进行勘验、检查。 16、暂扣木材通知单,应当在( )日内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视为自动解除,被登记保存人可以自由处分被登记保存的物品。 17、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告知后()日内提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日内提出。 18、森林资源,包括( )以及( )。 19、凡采伐林木都必须申请()。但采伐竹子和不是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以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房前屋后自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20、负责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在接到采伐林木申请后,除特殊情况外,应在()之内办理完毕。 21、在森林防火期违反规定用火的,处以( )的罚款;违反规定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以( )的罚款。 22、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木材超过()立方米、幼树超过()株的,非林区木材超过()立方米、幼树超过()株的,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以外,并处以违法所得()的罚款。 23、国家依法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4、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和()以及其他()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25、凡()、()和(),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计10分) 1、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属于林业行政执法的范围。() 2、林业行政处罚是一种惩戒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3、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责由各级人民政府规定。() 4、林业行政处罚的种类必须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其他法规、规章的设定无效。() 5、违反法定程序的林业行政处罚是无效的。()

民警个人剖析材料

民警个人剖析材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警察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警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警察队伍。上级党委决定开展“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中。自开展保持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场党委的作风教育整顿动员会会议精神,对照自我,重点从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了有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教育材料,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xxxx”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比较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够遵守党组织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能力等方面,认真对照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认真检查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参加工作以来,本人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人们警察的要求。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比如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很肤浅,一些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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