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自来水水表安装合同.doc

自来水水表安装合同.doc

自来水水表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用水方(甲方):

供水方(乙方):

实施方(丙方):

年月日

自来水水表安装合同

用水方(甲方):

供水方(乙方):

实施方(丙方):

鉴于甲方为符合用水条件的用水方,乙方是政府特许的自来水供水方,丙方是水表安装的实施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xxx城市供水管理条例》《xxx省城市供水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质量等级

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检验评定,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第三条安装总工期

3.1开工日期以办理完毕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并经甲丙双方书面确定的日期为准。

3.2安装总工期按照《xx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报装用水指南》施工周期表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负责办理用水规划手续和其他相关施工手续(如施工许可、占道施工及绿化移植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4.2负责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4.3配合解决工程中突发问题,办理工程现场签证。

4.4按合同要求支付款项。

4.5甲方应按丙方约定时间到场与丙方共同确认水表起始读数和通水状态;在通水前,甲方应确保水表处于未通水状态,不得私自通水。

4.6甲方建筑总平发生更改,导致安装的管道和水表等供水设施的埋设深度等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规范要求的,甲方应负责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规范要求。

4.7甲方采用二次供水的,甲方所使用的相关供水设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政府部门相关规定。

4.8甲方按丙方约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规范,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5.2负责竣工验收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道和供水设备的管理、维护。第六条丙方责任

6.1协助甲方办理用水施工规划红线和其他相关施工手续(如施工许可、占道施工及绿化移植等)。

6.2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按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规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6.3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规范,对主要材料设备质量、工程安装质量进行管理;

6.4 接受社会监理单位的监理(若有监理)。

6.5 负责甲、乙方提供竣工图1套。

6.6 负责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水表及表前部分移交乙方维护管理,表后部分移交甲方维护管理。

6.7 负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两年)内因施工、材料等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保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6.8 负责按乙方要求及时将竣工资料和工程测量等资料交乙方或录入乙方相关信息系统,将设计、竣工相关资料组卷交乙方归档管理。

6.9负责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第七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7.1合同价款:根据设计施工图、2015年《x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工程预算书,经甲丙双方友好协商以施工图预算包干方式确定的总价作为合同总价款,含本附件中的设计费用及其它费用,由丙方包干使用。合同总金额:¥元,(大写:),其中:工程预算金额:¥元,(大写:);工程设计费(明细见附件):¥元,(大写:);其他费用(停水费):¥元(大写:)。

7.2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丙方进场施工前向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丙方出具相关票据,丙方在甲方办理完开工相关手续后进场组织施工。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及价格

8.1 甲丙双方约定本工程所涉及破路、恢复等清除障碍工作由甲方自行协调、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若甲方委托丙方办理,该清除障碍工作的费用按市场价格以实际发生金额收取。

8.2 本工程材料、设备(包括管材、管件、阀门等)均由丙方按国家公共

供水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采购。

8.3 本工程材料、设备(阀门类包括管材、管件、阀门等)按合同签订当

期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对应的价格执行。

《xxx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其价格由甲丙双方根据市场

价协商确定。

第九条立户、通水

甲丙双方约定,在甲方与乙方签订《城市供用自来水合同》,且甲丙双方对水表起始读数确认后,由丙方将该工程移交乙方予以立户、通水。

第十条设计变更

10.1在施工中,若遇突发性问题,需变更设计,丙方向甲方提出,经甲方

同意后,按设计变更执行。

10.2设计变更后,丙方按设计变更向甲方提出签证,甲方审核签证,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变更内容包括:(1)增减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作性质、质量、规格;(3)更改有关技术指标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如由于甲丙某方的原因导致本工程工期推迟,每推迟一天,合同金额少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本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合同金额高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本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

11.2因甲方私自通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缴按实际用水量和用水性质确定的水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恢复为未通水状态,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未按本条款约定缴纳水费,乙方不予以立户通水。

第十二条争议及其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三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13.2甲、乙、丙三方均未遗留按本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本合同即终止。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副本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两份。第十五条其他特别条款(如此条款与以上条款冲突时,以此条款为准)15.1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出现一次性连续停工超过3个月,乙方、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5.2 开工后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期推迟,当超过约定工期后,甲方还

应支付丙方材料、设备的额外保管费用,费用执行最新《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公式为:保管费用=计日工人工单价×3×延迟工期天数。

15.3 本工程若自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未开工,则本合同自行失效。

15.4 本合同附件:《设计费用及其他费用明细表》、《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附件

设计费用及其它费用明细表

廉政协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防止在工程建设、大型设备及货物采购、设备技术改造、房屋出租、计划外创收等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方遵守以下条款:

一、三方必须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党纪、政纪和法律规定。

二、甲乙方人员不得向丙方人员暗示或索取、收受钱物,不得在丙方报销各种费用,一经发现,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和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丙方不得向甲乙方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物、礼金、礼券),一经发现,甲乙方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给予严肃处理。甲乙方要向司法机关报告,一旦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甲乙方有权拒绝丙方参与甲乙方的任何建设项目。

安全生产协议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各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各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第二条甲方安全生产责任

2.1 甲方应当向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2 甲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2.3 甲方不得对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2.4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2.5 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委派工地代表,为甲方指定的负责监管该

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的专职人员,配合丙方解决因甲方因素而影响安全施工的问题。

2.6 甲方不得要求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乙方安全生产责任

3.1 乙方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丙方整改。

第四条丙方安全生产责任

4.1 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2 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3 丙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4 丙方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