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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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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9〕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确定的“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政策,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经研究,现就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

对《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5〕20号)中确定的国家“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地要坚决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车辆通行费。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建立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

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附后)。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三、落实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手段

(一)整车装载的含义。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二)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通行效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或者综合利用配货单以及农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检验检疫证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辅助查验手段,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

(三)规范路面执法管理,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安全。路面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违法的,应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努力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严厉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有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的车辆,应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五)对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各地交通运输、价格等部门要对“绿色通道”政策调整对收费公路带来的影响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估。对于影响较大的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视情给予补偿。新批收费公路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影响,合理确定其交通流量。

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一)加强养护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时修复路面病害,做到路况良好、路容整齐、标志明显、绿化美化、安全畅通。要着力提高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公路畅通,减少交通延误,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

(二)规范标志设置,方便驾驶人员识认。为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能够方便快捷地通过收费站,各收费站点应尽可能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

并按照《关于规范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标识设置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4号)的有关要求,在专用道口上方设置统一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指路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迅速通过专用收费道口;同时,在收费站公示牌旁以及通道沿线的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公示牌,向驾驶人员公布“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规定及监督电话。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以及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公告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使“绿色通道”政策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深入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货运集散地,加强对货主单位、承运单位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依法装载、合法运营的意识,为“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上,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2: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关于印发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

“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公安厅、农业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委(经贸委)、财政厅、纠风办: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制定了《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章)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章)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

“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

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

建立顺畅、便捷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对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从1995年起,全国先后建成了山东寿光至北京、海南至北京、海南至上海、山东寿光至哈尔滨等四条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穿越全国18个省(市、区),总里程达到1.1万公里。除此之外,一些省(市)也相继建立了具有区域特点的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这些“绿色通道”的开通,对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在全国建立高效率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支持鲜活农产品运销,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支持鲜活农产品合法运输,以快捷、顺畅、低成本的流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至2005年底,基本建成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

“五纵二横”的“绿色通道”网络,提高鲜活农产品的运输效率。

(二)工作原则

1、合理布局,完善网络。以现有国道网为基础,对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进行合理布局,构建连接全国主要产销区的“绿色通道”网络,实现鲜活农产品全程顺畅流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2、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根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提高鲜活农产品跨区域流通效率为重点,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工作,切实改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环境。

二、建立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的主要内容(一)构建全国鲜活农产品主要产销区之间“绿色通道”网络

以现有国道网为基础,结合主要鲜活农产品的流量和流向,在全国建立布局为“五纵二横”的“绿色通道”网络。具体走向和控制点如下:

“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布局表

五纵:

二横:

(注: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布局图附后。)

在“绿色通道”线路上逐步设置样式统一的标识标志(样式见下图),方便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选择出行。

(注:标识牌为绿底白字,形状为长方形,尺寸参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中关于指路标志的规定执行。)

(二)统一界定鲜活农产品的范围

“绿色通道”网络内运输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全国“绿色通道”运输政策的产品包括: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及花、草、苗木、粮食等。

(三)制定切实措施,确保“绿色通道”通畅

1、加强公路养护,确保网络畅通。对于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好公路养护工作,保证路面质量,提高通行效率。

2、规范路面执法行为,保证鲜活农产品的及时运销。绿色通道上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必须自觉遵守《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地公安、交通部门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没有违反道路通行规则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得随意拦车检查;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对有超速行驶等其他严重危及交通安全行为的,公安部门要按照简易程序规定当场处罚,及时放行。

3、继续加大“绿色通道”网络内公路收费站点的清理整顿力度。各级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的要求,加大对公路收费站的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坚决撤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站卡,接受社会监督。

4、为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提供便利。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对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予以降低或免收通行费,并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不得实行省内外差别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有条件的收费站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以确保畅通。非整车或违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通过专用道口,一经发现,要予以严肃查处。

5、加快农村公路网建设,为鲜活农产品运销提供基础性支持。通过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增加农村公路的通达性和通畅性,为鲜活农产品的运销提供基础性条件,实现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的快速连接,加快鲜活农产品的流通。

6、加强源头管理,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业户守法经营。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深入主要农产品的主产区、集散地,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对主要农产品种类、销往地区、运输路线和长期从事鲜活农产品运输的业户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信誉档案。要加强对农户、车主和装载配货单位以及

承运驾驶人员的教育,增强农户和承运驾驶人员的守法意识,杜绝超载、超限和其它违规运输行为,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合理装载和运输业户守法经营。

7、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鲜活农产品顺畅流通。培育和发展规模化、大型化的鲜活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逐步建成覆盖全国、具有保障食品卫生质量、符合环保要求的鲜活农产品销售网络体系。以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为依托,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通过网络、媒体、公告牌等形式及时为农民提供鲜活农产品的市场供需信息,以市场为导向对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品种和规模进行合理指导,保证产品适销对路。

8、引导和培育规模化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利用中介组织积极开拓市场,促进营销,并为农户提供技术、品种、供需信息服务。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产地批发市场的鲜活农产品源头卫生检疫和有害物残留检测,杜绝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鲜活农产品进入绿色通道。加强对鲜活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的监管,构建合理的流通市场机制和结构,对鲜活农产品营销企业和营销户进行合理引导和管理,为鲜活农产品流通创造健康的流通环境。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建立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工作从2005年开始,具体分为两个工作阶段。

1、准备阶段(2005年3月31日前)

对“绿色通道”建设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各省(区、市)交通、公安、农业、商务、发展改革(经贸)、价格、财政、纠风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地区“绿色通道”建设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4月至12月)

广泛宣传,积极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具体落实。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七部门联合成立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工作小组,负责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省(区、市)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负责本省(区、市)所辖“绿色通道”的组织实施工作。至2005年底,基本建成“五纵二横”的“绿色通道”网络,并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二)职责分工

1、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务院纠风办根据政策实施要求,以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通道的便捷、高效、通畅为主要目的,结

合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加强对路面执法的有效监督,保证“绿色通道”网络的通畅。

2、交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继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为鲜活农产品的运销提供基础性条件,实现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的快速连接,加快鲜活农产品的流通。

3、各省(区、市)的交通、公安、农业、商务、发展改革(经贸)、价格、财政、纠风等相关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各自的职能抓好各项政策的具体落实。

(三)监督检查

1、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保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2、各省(区、市)交通、公安、农业、商务、发展改革(经贸)、价格、财政、纠风等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各自的职能负责监督本地区建设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各项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制止和查处各种影响“绿色通道”畅通的行为。

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收费站: 《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经过两年的试行,极大的提高了我公司“绿色通道”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按照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高管收费发[2017]308号)文件有关“绿色通道”新的管理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原《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绿色通道”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保障鲜活农产品流通,切实将“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实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指示精神,遵循“积极落实、规范程序、打击假冒、加强监管”的原则,实现“绿色通道”顺畅通行,提高“绿色通道”车辆通行效率,为过往司乘服好务、站好岗,树立我公司收费站的良好形象。 二、政策依据及解读 (一)政策依据 本办法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交综运发[2010]77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标识设置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晋交运发[2013]358号)、《关于印发<山西省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高管收费发

急救绿色通道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程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系统的规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诊、分诊、检查、诊断、抢救全程医疗服务行为,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少于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二)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三)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二、急救抢救绿色通道 (一)院外急救 按“急诊院前抢救制定”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或就近转送至具备抢救条件的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院内,接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 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 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口头下达,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3、专科医生到达进行会诊时,接诊医生负责和专科医生就病人情况进行口头沟通,专 科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向主治医生说明专科处理意见,填写会诊单,确定转送专科诊治的病人,由原科室医生负责将病人转送到专科医生制定的场所,如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或病区。 4、经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病人,在快速做好术前准备的同 时,立即通知专科医生直接往手术室,并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急救手术准备。将病人送到手术室,在专科医生到达手术室之前由接诊科医生、麻醉师共同抢救病人,专科医生到达后,交接病人,由专科医生完成治疗和手术。术前必须有书面的手术通知单,写明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及病人基本信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病人,由科主任或医务科主持会诊,会诊召集相关专业 科室人员参加,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会诊记录由首诊医师完成, 6、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 三、急救绿色通道的要求 1、进入急危重抢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须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况。 2、在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 生紧急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在院外的二线医生30分钟内要到达现场。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的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危重患者的急诊抢救; 2.110、120、122及其他部门转送的“三无”患者(无钱、无家属、无身份证明)的急诊抢救;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中患者的急诊抢救; 4.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三)绿色通道的措施 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范围的病员来院接诊后,应采取下述措施: 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

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入出院处、服务队等)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4.“绿色通道”安排服务队实行24小时服务,负责迎、送伤病员和入院后有关检查、交费、取药、手续办理的帮助服务。遇危重病人需送检查或入住院的,接诊科室必须安排医务人员亲自护送。 5.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6.绿色通道范围内患者,除属ICU收治范围者外,要确保实现专科收治,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相应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协商解决。需立即手术的患者,应立即通知手术室,由手术室按急救手术绿色通道予以特殊保障。 7.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8.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

收费站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收费站“绿色通道”实施计划为切实加强我站“绿色通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绿色通道“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保障鲜活农产品流通,切实将“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实施计划,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指示精神,遵循“积极落实、规范程序、打击假冒、加强监管“的原则,实现“绿色通道“顺畅通行,提高“绿色通道“车辆通行效率,为过往司乘服好务、站好岗,树立我站良好形象。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保障“绿色通道“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统一领导、责任到人“的原则,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三、稽查管理为切实加强管理“绿色通道“车辆,打击假冒“绿色通道“车辆,成立专项的稽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四、政策依据及解读(一)国家相关政策依据11月19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40号)。(二)交通主管部门相关政策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784号)。11月26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715号)。(三)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下发的相关政策10月18日,《关于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规范“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豫交高管〔〕109号)。(四)收费政策重点解读所有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享有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1、货物种类必须在国家公布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2、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必须整车合法装载,超载幅度在国家公布的合理计量误差5%范围内。3、所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质量或车箱容积的80%以上,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4、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必须在指定验货点接受查验,并由“绿色通道“专用通道通过。5、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应正常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6、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收费站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的优惠政策。五、组织实施原则(一)各班组应成立验货小组,明确带班领导,同时配备两名以上成员进行验货。(二)验货人员工作期间,由值班班长随机安排,不得长期指定专人从事验货工作。(三)固定验货点应有完善的设施,推广使用现代化检测设备,其监控设施要满足联网运行的技术要求。(四)固定验货点正式员工要定期轮换,连续从事验货工作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固定验货点负责人工作时限视具体情况,由中心另行规定。(五)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进行验货时,必须有2名正式员工以上同时进行,验货和发放证件应设立不同岗位,建立有完善的相互监督制度。(六)查验人员查验时,应着制式反光背心,注意人身安全,查验工作应当依法依规。验货工作要求及纪律(一)收费站区验货工作要求1、验货人员要求验货过程必须由当班值班班长带领1~2名机动收费员进行,不得长期安排专人从事验货工作。验货工作人员接班前,应上缴所有私人物品,工作期间严禁携带手机和现金。2、验货的所需物品“绿色通道“验货工具应包括照相机、活动梯子、验货工具、应急灯等,工作期间要随身携带“现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二)、固定验货点验货工作要求1、验货人员要求(1)固定验货点人员应按“四班两运转“实施24小时不间断验货。每班应由1名班长,正式人员2名(其中1名为登记发放“绿色通道检验证“),临时人员2名组成。(2)固定验货点正式员工要定期轮换,连续从事验货工作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固定验货点雇用的临时工连续从事验货辅助性工作时限不得超过半年。(3)固定验货点雇用的临时工,只能从事篷布绑扎、货物搬动等辅助性工作,不得从事货物认证、签发“绿色通道检验证“的工作。(4)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进行验货时,必须有2名正式员工以上同时进行,验货和发放证件应设立不同岗位,建立有完善的相互监督制度。

创伤中心建设方案文件

德二院医字〔2018〕43号 关于印发《×××人民医院创伤中心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人民医院创伤中心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人民医院 2018年9月3日

×××人民医院创伤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诊疗,提高创伤患者救治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六大中心”建设完善重点疾病防治康复体系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德卫医字〔2018〕20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创伤中心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为创伤患者提供快速诊疗通道,提高我院创伤综合救治水平和救治能力,降低创伤患者死亡率及致残率,改善患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和就诊满意度,进一步推动建立创伤救治体系,建立长久可行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创伤中心建设及相关要求 (一)创伤中心标识与指引设置要求(宣传科牵头) 1.在医院周边地区的主要交通要道、医院门诊、大厅、急诊入口和医院内流动人群集中的地方设置醒目指引标志,引导患者快速到达创伤中心。 2.医院分诊、挂号、诊室、收费、影像、抽血、检验、药房等各窗口处设置急诊、创伤患者优先标识。 3.在急诊科设置创伤患者进入救治绿色通道的明显标识。 4.设立健康教育板报,以宣传栏、知识角、电子屏等方式宣传创伤救治相关知识,提升群众对各种创伤防治的认识和健康素养。 (二)创伤中心人员和相关技术开展要求(医务科牵头)

1.急诊科:具有开展创伤基本和高级生命支持资质的人员,能常规开展急诊创伤生命支持(心肺复苏、抗休克和紧急气道管理等),并能高效联动院前急救和创伤专科救治团队。 2.外科团队:具有24小时实施神经外科、胸外科、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口腔外科、耳鼻喉科和烧伤整形外科手术等并有资质的专业人员,人员相对固定。严格落实多学科会诊制度,院内会诊时间在1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3.其他科室:影像介入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超声影像科、心电图室、输血科和康复治疗室。 4.创伤中心人员应具备开展紧急气管插管、胸腔闭式引流、心包穿刺术、开腹探查、颅脑外伤急诊手术、脾切除术、多发性肋骨骨折及连枷胸内固定、上肢截肢术等三级以上手术能力。 (三)创伤相关设备要求(设备科牵头) 1.具备专用于创伤中心的设备。包括呼吸机、除颤仪、监护仪、便携式多普勒血流探测仪、输液加温、颅脑损伤亚低温设备、支气管镜、CRRT血液滤过、颅内压检测仪、膀胱压检测设备、胃酸监测设备、中心静脉压CVP监测的监护仪等设备,能进行床旁X线,超声检查。 2.除能开展常规血液检测外,还具备凝血功能检测、血栓弹力图TEG、心肌酶系列、高敏肌钙蛋、心衰系列监测的能力。 3.医院24小时提供医学影像检查诊断,包括X光、CT、MRI、CTA、超声、血管造影等。 (四)院前和院内创伤急救体系建设要求(急诊科牵头、输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 能在 短时间内(v 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七)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前急救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 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立即给予及时处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按照医嘱制度,

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理意见,病人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病人,必要时请示医务科、总值班、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6、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需要抢救病人,由首诊医生和护士负责现场抢救,同时应立即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二)首诊医生在交接病人时要及时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一)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流程,收住院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1、医院内科、外科、药学、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等科室均应提供24 小时急诊服务,按医院规定会诊和急诊。 2、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①病人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w 30分钟。 ②超声30 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③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w 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w 2 小时出报告 ④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3、医疗器械部门及保障部门应提供24 小时连贯不间断的抢救设备、后勤保障支持服务。

绿色通道政策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9〕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确定的“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政策,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经研究,现就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 对《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5〕20号)中确定的国家“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地要坚决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车辆通行费。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建立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 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

种目录》(附后)。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三、落实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手段 (一)整车装载的含义。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二)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通行效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或者综合利用配货单以及农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检验检疫证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辅助查验手段,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 (三)规范路面执法管理,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安全。路面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违法的,应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努力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严厉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有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的车辆,应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6.绿色通道建设管理办法

六、绿色通道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绿色通道建设要求,根据《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72号),《铁路路基边坡绿色防护技术暂行规定》(建技[2003]7号),《铁路绿色通道设计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绿色通道建设重点包括:路堤、路堑边坡绿化;路堤坡脚至用地界以内;路堑堑顶至用地界内;隧道边仰坡绿化;桥梁锥体边坡绿化;站区绿色防护和取、弃土(碴)场绿色防护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达州建指铁路绿色通道的设计、施工与验收。绿色通道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四条绿色通道建设应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依法用地、合理规划、科学设计的用地原则。 第五条绿色通道建设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建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二)总体要求 第六条绿色通道设计应根据当地地形地貌及生态特点,遵循“因地制宜,景观协调,易于养护”的原则,优先选择当地适生植物品种。严格控制名贵物种的采用。 第七条毗邻森林公园等风景区的绿色通道建设应与当地的自然及人文环境相协调。 第八条绿色通道设计应采用内灌外乔的绿化形式。靠近线路地带应栽种草、灌植物,远离线路地带宜栽种灌木、乔木,形成立体复

层的绿化带。栽植乔木时,其成年树高,不宜高于旅客列车车窗下。 第九条土质、软质岩及强风化的硬质岩路堑的边坡坡面(含边坡平台、侧沟平台)防护和加固,应优先选用绿色植物防护与工程防护相结合的措施,不应采用全坡面圬工防护。 第十条桥梁地段绿色通道设计范围主要包括锥体边坡,桥下需要设置绿色通道时应与邻接路基绿化和周边环境相协调;栽种乔木时应考虑倾覆不得侵入桥梁的建筑限界。 第十一条位于风景区和保护区的隧道洞口绿化应以美化和环境保护相结合。 第十二条铁路各站区绿化不得影响旅客乘降和货物装卸,不得影响各类架空线路。 第十三条加强取、弃土(碴)场土石方调配工作,弃土弃碴要严格贯彻“先挡后弃”原则,做好拦挡工程和边坡防护措施,取弃结束后及时进行覆土整治、复耕或复植被措施,并完善排水系统。 第十四条栽种的植物不得遮蔽铁路可视信号和影响列车了望条件,不得影响铁路运输安全。乔、灌木与接触网、建筑物和各种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树种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抗逆性强,可抵抗公害、病虫害,易养护; 2.不产生其他环境污染,不应成为对附近作物传播病害的中间媒介。 (三)验收与交接 第十六条绿色通道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主体工程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植物种类、数量和种植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度及流程复习课程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度 及流程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度及流程 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在抢救急危重症伤员时,为挽救其生命而实施的简捷通畅的诊疗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一、绿色通道救治范围 (一)各种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 (ニ)“三无”人员(无姓名、无家属、无经费) (三)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急性脑卒中、高压性气胸、眼外伤、高血压脑病、气道异物、急性中毒、溺水、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2.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体克、 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3.高危妊娠、宫外孕大出血、产料大出血等。 急诊绿色通道的程序 (一)由急诊科首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实施绿色通道的服务并直接上报医务科(非上班时间直接报医院总值班)病人到达急诊科后,由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教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受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又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体征的主要因

素、下达抢救医嘱、会诊医医嘱、检查医嘱,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确认后执行。 (=)进入绿色通道的病入,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予以护送;有关料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清求后应于5分种内到达会诊地点。 三)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尽可能取病人的有效证件作抵押。(四)检查科室、住院收费、药房等部门必须优先安排处置,并做好各相关信息的登记,保证在最短时问内完成检查治疗项目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血库负责及时联系急救用血,麻醉科负责提供手术平台。 (五)急诊护士送病人到病房时,认真和病房值班的护士做好交接班,病房护士除按急诊危重病人记录抢救治疗指施外,还应评细记录各种检查项目、使用的药品和村料等,医生所开的检查单,处方和所用材料的收费单原单都应保管好,作为催交费用的依据。 (六)“绿色通道”收治的病人如病情严重,仍按照先救治后交费的原则给子治:确认“三无”的病人,所有我用由急诊科接医生(未住院的病人)或主管医生(住院病人)填写申请表,经科主任审核后后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批,由医院负责支出。 (も)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工非、不得推诿病人,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协商解决。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绿色通道”标准化操作细则

肇庆市广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绿色通道”标准化操作细则(试行)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职责 (3) 4、绿色通道相关政策规定 (4) 4.1鲜活农产品界定的范围 (4) 4.1.1鲜活农产品的分类要求 (4) 4.1.2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4) 4.2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放行条件 (6) 4.2.1 免费路线范围 (6) 4.2.2 “整车合法装载”的定义 (6) 4.2.3 行驶“绿色通道”专用车道要求 (7) 4.2.4 车辆配合接受查验要求 (7) 4.3对超限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收取通行费..............................8 4.3.1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8) 4.3.2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释 (8) 5、“绿色通道”管理工作要求 (9) 5.1按文件规定执行 (9) 5.2以实际查验货物情况为依据 (9) 5.3加强打击假冒、违法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9) 5.4站级监控加强对“绿色通道”现场管理的监督与记录 (10) 5.5管理站加强对“绿色通道”管理工作的监管 (10) 5.6监控中心监督各收费站“绿色通道”的现场操作 (10) 5.7稽查队加强“绿色通道”数据核查 (10) 6、“绿色通道”现场操作流程 (10) 6.1收费操作流程 (10) 6.2现场查验 (11) 6.3三方验证把关 (11) 6.4做好现场记录 (11) 6.5假冒绿通车辆处理 (11) 6.6现场操作注意事项 (12) 6.7“绿色通道”现场处理流程图 (13) 7、“绿色通道”现场管理注意事项 (14)

7.1做好文明服务工作 (14) 7.2积极打击假冒逃费和贪污作弊行为 (14) 7.3特殊车辆要及时请示上级部门或单位 (14) 7.4联合相关单位处理扰乱收费秩序的司乘人员 (14) 7.5对超限车辆收费时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15) 8、收费站绿色通道资料管理要求 (15) 8.1绿色通道表单现场记录表单 (15) 8.1.1《“鲜活农产品”免费车辆现场登记表》填写要求 (15) 8.1.2 《“鲜活农产品”免费车辆现场登记表》的归档 (15) 8.2绿色通道相关监控记录表格 (16) 8.2.1《鲜活农产品免费放行车辆登记表》 (16) 8.2.2《运载鲜活农产品超重10%以上的车辆记录表》 (16) 8.2.3《打击假冒绿色通道车辆记录表》 (16) 8.3假冒绿色通道车辆相关表单记录 (16) 8.3.1《假冒绿色通道车辆处理证明书》填写要求 (16) 8.3.2《打击假冒绿色通道车辆记录表》填写要求 (16) 8.3.3相关表格的整理要求 (16) 8.4绿色通道车辆相片资料的管理 (17) 8.4.1 绿色通道车辆相片的拍照要求 (17) 8.4.2相片的储存要求 (17) 8.4.3相片的上传要求 (20) 8.4.4其它事项 (20) 9、奖惩规定 (21) 9.1奖励 (21) 9.2违规违纪的处理 (21) 10、“绿色通道”相关法律法规摘要 (22) 11、附则 (25) 12、相关记录表单 (26) 12.1“鲜活农产品”免费车辆现场登记表 (26) 12.2假冒绿色通道车辆处理证明书 (27) 12.3“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放行登记表 (28) 12.4打击假冒绿色通道车辆记录 (29) 12.5“鲜活农产品”超重10%以上的车辆记录表 (30)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

井陉县中医院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七)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前急救 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立即给予及时处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按照医嘱制度,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理意见,病人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病人,必要时请示医务科、总值班、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6、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需要抢救病人,由首诊医生和护士负责现场抢救,同时应立即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二)首诊医生在交接病人时要及时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流程,收住院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1、医院内科、外科、药学、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等科室均应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按医院规定会诊和急诊。 2、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①病人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30分钟。 ②超声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③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

基层版创伤中心建设指南(试行)

基层版创伤中心建设指南(试行) 创伤中心是指医院将院内与创伤相关的主要外科专业科室、辅助检查科室集中前移到急诊功能区域,为加强和规范创伤患者而建立的多学科诊疗模式,负责为创伤急救患者提供及时、全面、系统的监护、评估、诊断和医疗服务。为规范创伤患者救治,推进全区创伤中心建设,构建创伤患者分级救治体系,结合实际,现制定创伤中心建设指南(试行)。 一、功能定位 具备收治本区域内严重创伤患者的条件和水平;具备运送严重创伤患者至上级医院救治的能力;具备对上元的快速评估、复苏、稳定生命体征的能力;参与本县域内创伤急救知识宣传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二、建设条件 有创伤综合救治团队,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治团队依托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急诊外壳诊室,急诊抢救室具备一定数量、满足需求的抢救床位和复苏床位。有固定的急诊外科医生,具有临床各学科和医技辅助相关科室快速联动机制,具备创伤急救病人快速救治能力。 各级创伤中心应设置急诊医学科、骨科、神经外科、普外科、心胸外科、五官科、介入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输血科等与创伤救治相关的诊疗科目。设置有创伤复苏单元,一定数量的创伤重症监护室(ICU)病床,及创伤普通病床。具备创伤基础和高级生命支持设备、

床旁检测和诊断设备。能够快速完成创伤重点超声评估(FAST)、胸片、骨盆X线、全身快速CT、血管造影等检查,力争做到介入时间及手术时间提前,特殊患者能够在1小时内实施急诊手术。具备开展紧急气管插管、环甲膜切开、胸腔闭式引流、心包穿刺术、开腹探查、开胸探查、颅脑外伤急诊手术、肠切除术、胃肠穿孔修补术、胃肠造口术、吻合术、胃部及十二指肠手术、胃肠吻合术、肝脾损伤的处理、直肠切除术、回盲部切除术、多发性肋骨骨折、连枷胸内固定、胸廓成形术、膈肌修补术、胸壁外伤扩创术、心包开窗引流术、肺大泡切除修补术、肺楔形切除术、四肢及骨盆外架外固定术、四肢骨盆及脊柱脊髓损伤急诊手术、肢体残端修整术、大腿截肢术、小腿截肢术、足踝部截肢术、截指术等相关能力和条件。建立院前登记系统与院内登记系统,建立统一的患者确认码,做到创伤患者的全病程追踪。具备严重创伤患者的综合抢救能力。 此外,相关中医院(专科医院)达到条件的,参照标准执行。 (二)人员、设备和技术要求 急诊外科应在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医院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 1.基层版创伤中心 (1)功能区域设置应当包括:急诊分诊区、急诊外科诊断区、急诊抢救室、急诊留观室、急诊病房、急诊清创室、急诊监护病房; (2)急诊检验、急诊超声、急诊X线、急诊CT提供“24小时x7天”服务;

铁路绿色通道建设方案

铁路绿色通道建设方案 贯彻绿色通道理念,严格执行“关于发布《铁路工程绿色通道建设指南》的通知”(铁总建设〔2013〕94号文),做到绿色通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合理安排绿色通道的验收时机。推广并使用绿色防护新技术、新材料,力争将太焦铁路建成高标准的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施工严格推行样板先行、首段评估、全线推广的原则。绿色通道先导试验段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实行首段评估制。评估完成后,形成作业指导书,在全线推广。 (1)临时工程 取弃土场、大临工程施工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植被或复耕,加强铁路沿线及生产、生活区的种草、种树等绿化工作。本着多绿化少硬化的原则进行设计,充分利用站、段、工区的房前空地种植灌木、花草及树木,在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绿化;区间在不影响路基稳定和行车安全条件下,在铁路边坡及路基两侧种植乔木及灌木。 (2)路基工程 施工中贯彻环保、绿化理念,路基地段绿化范围应包括铁路用地界内路基边坡及路堤坡脚或路堑堑顶外线路绿化林。 路基施工应做到随挖随填、随夯实的施工方法,不留松土面,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做到土方合理调配。路堤边坡采用绿色防护,路基边坡尽量采用拱型骨架护坡、六边形空心块护坡与植草、种植灌木相结合的防护型式,改善和美化沿线环境。植物防护宜采用灌草结合,灌木优先的方式。环保敏感区采用三维排水柔性生态边坡防护工程系统。 路基边坡采用植物防护时,天然土层厚度不宜小于30cm,边坡土(岩)质不适宜植物生长时,应采取土质改良、客土、喷混植生等措施,客土厚度不应小于20cm,喷混植生厚度不宜小于10cm。填充于骨(框)架、土工格室内的种植土应含有植物生长必需的平衡养分和矿物元素,粒径不应大于30mm。 路堑侧沟平台和边坡平台、路堑挡土墙墙顶处,应设置绿化槽栽植灌木,挡土墙墙趾处应设置绿化槽栽植滕本植物。绿化槽宽度不应小于40cm、深度不应小于30cm。膨胀土、黄土等地区及挡土墙墙顶平台绿化槽底部应采取封闭止水措施。 (3)桥梁工程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 一、急诊绿色通道定义 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在为畅通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流程、挽救患者生命而设臵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急诊绿色通道救治范围 各种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三无”人员(患者无姓名、无家属、无经费)。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患者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6小时)内危及病人生命。分类如下:(一)创伤急救绿色通道: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重度休克、急性颅脑损伤。 (二)心脑血管绿色通道: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各种昏迷。 (三)妇产科绿色通道: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 (四)其他危及患者生命的绿色通道: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三、急诊绿色通道工作程序

(一)院前急救 急诊科工作人员接到院前急救电话后,询问病员数量及病情,如为成批病人,立刻报告急诊科主任协调全科力量做好抢救准备,急诊科力量不足时汇报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启动成批病员抢救预案。 急诊科接电话后立即(3分钟内)派出医护人员和救护车,医务人员初步判断病情,予现场急救,必要时转总医院院内处理。转运前应先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做好绿色通道启动准备工作。 (二)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衔接 1.急诊科与“120”患者转接流程: 急诊科接市120急救中心电话后做好接诊准备→双方交接(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受伤经过、诊断、处臵情况、目前病情)并签字→交接完毕。 2.如为患者自行入急诊科,接诊医师判断患者病情需启动急诊绿色通道时,上报所在专业二线班及急诊科主任,如为工伤需同时上报医务部(非上班时间报总值班)。 3.接诊科室遇成批患者时,应立即汇报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主管院长,动员全院力量抢救,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医院指挥和安排。 4.急诊科处理患者 (1)接诊护士负责5分钟内完成患者体位摆放、吸氧、心电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

急救绿色通道-严重创伤

#论著# 急救绿色通道对提高严重创伤救治水平的研究 姚元章,孙士锦,沈康强,彭博,张连阳 (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野战外科研究所全军战创伤中心,重庆400042) 摘要:目的探讨急救绿色通道对提高严重创伤救治水平的影响。方法回顾分析了急救绿色通道建立近1年来45例创伤患者急救情况,以过去1年急救的26例严重创伤患者作为对照组。结果两组基线资料具有可比性,绿色通道组45例患者死亡2例,死亡率为4.4%,对照组26例患者死亡2例,死亡率为7.7%(P<0.05)。绿色通道组在急诊室处理时间、特殊检查时间、入院至手术室时间较对照组明显缩短(P<0.05)。结论急救绿色通道的建立和完善,缩短了患者的救治空间和时间,显著降低伤死率,提高了救治成功率;保证了创伤急救的/时效性和整体性0;促进了创伤学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创伤;急救绿色通道;救治;创伤学人才 中图分类号:R605.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348(2007)22-2272-02 Effects of Firs-t aid fast track on improving the level of trauma care YA O Yuan-z hang,S UN Shi-j in,S H EN K ang-q iang,et al. (D ep ar tment of T r auma and I nj ur ies,I nstitute of Sur ger y Resear ch,Dap ing H osp ital, T hir d M edical Mil itar y Univer sity,Chongq ing400042,China) Abstract:Objective T o ex plo re effects o f F irst-aid fast tr ack on impr ov ing the lev el of sever e tr auma care.Methods F or ty-five trauma pat ient s fr om tr auma center fr om M ar ch2006to F ebr uar y2007after establishment of First-aid fast track,w ere retr ospec-t ively analy zed and26t rauma patients in the last3-y ear as contro l gr oup.Results T he baseline of two g ro ups had comparability(P >0.05);o f45pat ient s in fast tr ack g roup,2died(4.4%),2died in26co nt rol g ro up,w ith death r ate o f7.7%(P<0.05).T here was less time in emerg ency ro om care,special inspect and hospital admissio n to operating ro om in fast track gr oup than in co nt ro l gr oup(P<0.05).Conclusion T he est ablishment and co nsummation of F ir st-aid fast t rack w ould shor ten the space and time of trauma care,decrease the death rate sig nificantly,incr ease the achievement r atio,g uarantee chr onerg y and integ rit y o f tr auma e-mer gency care and pr omote the cultiv atio n o f talented man in tr aumato log y. Key words:wound and injuries;fast t rack;therapy;talented man in tr aumato lo gy 创伤已成为青壮年人群的/第一杀手0[1]。仅交通事故伤,在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面对严重创伤高死亡率、高伤残率的挑战,创伤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如何缩短严重创伤患者得到确定性治疗的时间和空间,保证严重创伤患者一体化、系统化的救治,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提高救治成功率,是创伤急救医务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近1年来,本中心通过建立和完善严重创伤救治绿色通道,提高了创伤急救人员的素质和相关科室的急诊意识,使严重创伤患者的救治成功率大为提高。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2006年3月~2007年2月进入本中心创伤急救绿色通道的患者共计45例。其中男38例,女7例,平均年龄35.7岁;刀刺伤20例,交通事故伤18例,工程事故及坠落伤17例;伤后至入院时间为10min~24h;多发伤21例,平均损伤严重程度评分(ISS)为27.6分,单个部位伤24例,平均简明损伤定级(A IS)3.5分;院前指数评分(PH I)3~5分。45例患者均为开放性损伤,估计失血量800~2500ml,平均1766 ml。入院时均伴有不同程度的休克。 以2005年1月~2006年3月间急诊救治的严重创伤(ISS)\16分或简明损伤定级(A IS)\3分患者26例作为对照组。其中男20例,女6例,平均年龄34.8岁;刀刺伤11例,交通事故伤10例,工程事故及坠落伤5例;伤后至入院时间5min~36h;多发伤12例,ISS为24.5分,单个部位伤14例, AIS3.8分;P HI3~5分。26例患者均为开放性损伤,估计失血量600~2400ml,平均1456m l。 1.2方法详细记录两组患者到达急救部的时间,所进行的处理措施,检查方法;记录到达CT室及检查所需时间,离开急救部、到手术室的时间、手术开始及完成时间等。根据在急救部逗留时间、检查时间、路途消耗时间、手术室准备时间等,计算出患者入院至手术室的时间和入院到确定性治疗时间。记录两组患者的住院时间及预后,比较两组患者死亡率。 1.3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结果采用t检验和V2检验。 2结果 2.1两组患者基线资料及比较两组患者性别构成比见表1;年龄、ISS及失血量等指标分布情况见表2;致伤机制比较见表3。可见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致伤机制及失血量等指标分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两组具有可比性。 表1两组患者性别构成比1n(%)2 组别男女合计P 绿色通道组38(84.4)7(15.6)45 对照组20(76.9)6(23.1)26 0.2157 2.2死亡率及救治反应时间比较绿色通道组45例患者死亡2例,死亡率为4.4%;对照组26例患者死亡2例,死亡率为7.7%;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救治反应时间见表4,可见绿色通道组在急诊室处理时间、特殊检查时间、入院至手术室时间较对照组明显缩短,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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