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一、疏忽大意与渎职
1、院前急救疏忽大意:①呼救电话接听不详或出诊不及时;②途中观察病情不仔细。
2、院内疏忽大意:指病人在医院内就医过程中,由于护士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执行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违反操作规程,擅离职守,给病人健康带来伤害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①不执行查对制度:给病人打错针,发错药;输血时血型错误,引起溶血反应;接错手术病人,手术器械遗留在病人体腔;②护士违反操作规程;③护士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认真巡视病房,病人病情恶化未及时发现;④值班人员擅自离岗,造成急危重病人抢救不及时死亡等。
以上种种疏忽大意的行为,如出现严重后果,则为渎职,而渎职者须负刑事责任。
二、侵权行为
1、对病人生命健康权利的侵犯。
2、侵犯病人的知情权。
3、侵犯病人的自由权。
4、侵犯病人的隐私权。
三、护士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
1、未经注册,从事护理工作的;
2、遇重大伤亡事故,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
4、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未及时收回、销毁,及各项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
四、护理记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字迹不清,陈述不清,随意涂改,回顾性记录,记录内容与医嘱不符,与医疗记录不符,护理措施和过程不全面,虚填观测结果,重抄护理记录,随意签名,代签名等。
五、药品使用不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
如使用假劣药品,无批准文号,无进口药品证书药品,滥用毒麻药、精神药品和非
处方药品等。
六、特殊法律问题
1、病人遗嘱;
2、安乐死:未得到法律承认;
3、收礼与受贿。
【防范对策】
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法律观念。
二、护理管理者应顺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安全管理。
三、提高抗风险能力:1、履行告知的义务;2、更新知识、主动接受继续教育;3、合理使用人力资源、分层授权工作;4、加强证据意识的培养和证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