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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

(初稿)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建设方面提出的总体思路和战略部署,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统一,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统一。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就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方向指引、政治保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就当前党的现状来看,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党仍然面临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四大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党内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将从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和切实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这三个方面来和大家开展交流讨论。

一、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12月在江苏考察时第一次提出来的,但这个重要思想贯穿于他的系列重要讲话的始终。仔细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难发现,凡涉及党的建设问题时他都会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这些讲话中,总书记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深刻阐述了从严治党问题。可见,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的主题和主线,他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都是围绕全面从严

治党展开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

(一)厚植执政基础,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是建立在我们党长期奋斗基础上的,由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接力探索取得的。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的旗帜、奋进的旗帜、胜利的旗帜。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经过几十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探索,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把握,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这一点不容置疑。同时要看到,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还面临很多没有弄清楚的问题和待解的难题,对许多重大问题的认识和处理都还处在不断深化的过程之中,这一点也不容置疑。

今天的中国,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所未有地具有实现这个目标的能力和信心。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事业越前进、越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就会越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就会越多,面对不可预料的事情就会越多。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深化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尤其需要我们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着眼问题解决,党的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的事情要办好首先中国共产党的事情要办好。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

全面从严治党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弘扬。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的自身建设,一直以“从严”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方针。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提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下,邓小平同志强调:“在目前的历史转变时期,问题堆积成山,工作百端待举,加强党的领导,端正党的作风,具有决定的意义”。可以说,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从严治党史。

全面从严治党是着眼于解决自身存在突出问题的需要。作为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和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大党,我们党自身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与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相比,与党所承担的历史任务相比,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都还有着不小差距。新形势下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如果我们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任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

全面从严治党也是对世界政党建设规律的借鉴。20世纪

90年代以来,通览世界执政党兴衰史,苏联共产党、印度国大党、墨西哥革命制度党等世界老牌执政党,都曾因党内贪污腐败、争权夺利、组织分裂、缺乏民主、治国不力失去执政地位。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政党兴衰起伏总是与其是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息息相关。没有哪一个政党的发展壮大不是由加强自身建设而实现的,也没有哪一个缺乏自我管理的政党能够逃脱走向衰败的历史命运。

历史启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能切实化解危机,赢得政党的健康发展。

(三)把握国内国际大局,取得新的伟大斗争胜利。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

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这是党中央全面审视和判断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得出的重要判断。

当前我国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

国际国内形势,同以往相比有很大的不同。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国际力量对比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积极变化,但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秩序的形成依然任重道远。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同时一些国家对我国防范和戒备加深。

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攻坚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风险挑战也前所未有。一方面,我国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潜力大、韧

性强、回旋余地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不断显现,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支撑。另一方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结构性矛盾突出,这些都是制约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新的阶段新的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需要我们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要夺取这场伟大斗争的胜利,必须全面从严治党。

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

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对我们全面认识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正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判断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呢?

(一)管党治党越来越严。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科学的形势判断,“经过全党4年多的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二)反腐之剑越磨越利。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打虎灭蝇猎狐”的高压态势,不管是谁、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十八大以来,中纪委累计查处中管干部200多名,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5万多人,比十七大期间五年总数还多129%。习总书记强调:“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止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伤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这都表明,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没有盲区,更没有“铁帽子王”,反腐败绝不封顶设限,严厉惩治腐败的利剑时刻高悬,长期高悬,力度只会加大不会减弱。

(三)作风之弦越绷越紧。中央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严肃整治“四风”,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盯、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抓,循序渐进,环环相扣,坚持不懈。习总书记要求:“抓了中秋抓国庆,抓了国庆抓新年,抓了新年抓春节、抓了春节抓清明、端午,就这么抓下去,总会见效的,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风气”。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

有多少就处理多少。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进一步指出,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越往后执纪越严。我市2016年共组织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XX轮次,查处问题XX件XX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X人,其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XX件XX 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X人。从查处的案件看,“四风”问题依然突出。

(四)制度之笼越扎越牢。习总书记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要把笼子扎紧一点,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空隙太大,猫可以进去自如”。尤其是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架起制度笼子的“钢筋铁柱”,使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

(五)监督之网越织越密。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扎实推进、持续深化;实践“四种形态”,创新监督理论,紧扣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三个环节、执行“六大纪律”推动执纪方式不断完善;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巡视监督、执纪问责等不断发力,让监督之网越织越密。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形成,为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现实中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依然存在,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没有完全铲除。干部队伍思想状态的独立性、选择性、多

元性和差异性愈加显现。

三、切实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一)切实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就是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的建设意义深远、牵动全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领导核心,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一方面,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政治立场、政治信仰、政治纪律和政治方向,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谋发展、做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

另一方面,要把“四种意识”贯穿到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具体工作和党员干部的实际行为上,坚持政治清醒与行动自觉的内在结合,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要求的全力去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以说,这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坚定的政治意识,能否真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的重要

衡量尺度。

(二)切实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就是要强化制度约束、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之后,在领导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任务,我们党在改革初始的1980年,就出台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拨乱反正、实现工作重心转移和推进改革开放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同时也昭示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党的建设具有的极端重要性。现在,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党的建设实践,世情、国情、党情都发生巨大变化,如何围绕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等新形势下关系党的建设全局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做出制度性规范,就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回答的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眼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针对系统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甚至拿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交易的问题,以及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各自为政、自行其是、搞团团伙伙、“小圈子”、帮帮派派等现象,对新形势下我们党应当有什么样的政治形象、坚持什么政治原则、开展什么样的政治生活和营造什么样的政治生态进行了系统回答,为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严肃

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党员干部行为的标尺杆和纯洁党风的“净化器”。

(三)切实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就是要加强权力约束、全面加强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有效约束权力的基本环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对于执政党说来,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

落实有效约束权力,全面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一是强化约束意识、监督意识。要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地意识到权力过分集中、权力随意滥用,就容易产生特权和腐败,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必须将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培养和形成对纪律的尊重和敬畏,对监督的习惯与自觉,使严格监督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奠定防止和纠正执行党的纪律宽松软问题的认识前提。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有效约束权力、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通过重点监督,以“关键少数”带头接受党内监督的行为,加上带头执行之前公布的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带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和

规矩的政治责任。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四是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

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同时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在这样的实践中,特别要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过程中,逐步提炼有效管用的监督途径、方式与方法,推进党内监督的不断强化。

(四)切实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就是要严明党规党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同时,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条件下,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管党治党要靠党规党纪,党纪严于法律,必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各级党组织要以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

严明党规党纪,必须保持正风肃纪力度始终不减。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数据,2013年至2016年9月,全国有101万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不仅表明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在转变作风、反腐倡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表明了党中央坚持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的坚定决心。同时,它更清楚地告诉全党,正风肃纪的力度永远不能减,尤其是在转变作风、严肃党规党纪取得成效的大背景下,必须警惕把严格党

规党纪视为“一阵风”的错误倾向,保持严明党规党纪的足够“定力”和“持续力”,不减力度不变节奏,让纪律的利剑时刻高悬,逐步形成有规必行、有纪必执的长效机制。

严明党规党纪,必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决不允许腐败分子藏身于党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势与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

严明党规党纪,必须完善与健全问责机制。要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通过敢于较真碰硬的严格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实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当前,完善与健全问责机制的突出要求,是在有针对性地开展问责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过程中,整合问责制度,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保证责任追究不能流于形式。

(五)切实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就是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最根本的要求,是坚持民主集中

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实际工作中,无论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上,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还是少数领导干部大权独揽、民主意识不强,一支笔、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出现严重的权力滥用、贪腐滋生的问题,结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质上都是党内民主遭到破坏的结果。

要把加强沟通协调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途径,增强主动沟通的意识,健全定期交流沟通的制度机制,做到重大事项要充分酝酿沟通,日常沟通要积极主动,坚持实事求是,无论对内对外,对上对下,都必须从实际出发,求大同、存小异,在沟通协调中决策,在沟通协调中执行;要把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核心内容,坚决反对民主与集中问题上的极端化倾向,既要防止只强调民主、否定集中的认识,又必须避免只强调集中、否定民主的偏颇,在充分保障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保护少数人不同意见和服从多数人意愿、遵守党的纪律之间实现有机统一,促使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内在结合,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有效运行。

(六)切实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就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带下。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领导干部作为执掌公权力的特殊群体,是执政兴国的骨

干力量,其人数不多,但作用关键。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牵住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从这样的意义上说,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落到实处,就要把六中全会关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做出示范的要求转变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要求的实际行动。

抓住“关键少数”,首先要牢固树立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守纪律、讲规矩是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尺”,领导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也会造成严重损害。所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内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更多的人自觉遵守、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地树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一岗双责”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意识,真正促进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抓住“关键少数”,必须抓准突出问题。“关键少数”是不是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能不能以良好的从政行为以上率下,从其在重大关系的处理、突出问题的解决和关键时刻的表现中完全可以得到答案。比如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选人用人,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的组织保证。一个领导干部能不能自觉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既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也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为干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营造良好的容错纠错氛围环境、制度保障等,都构成了其是否讲纪律、守规矩、做表率的验证尺度。因此,抓准领导干部在突出问题上的作为,是抓住“关键少数”的有效抓手。

抓住“关键少数”,根本上要靠理想信念教育干部,靠完善的制度管理干部。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精神上的“缺钙”必然表现为政治上、行为上的“软骨病”。对领导干部说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理想信念的坚守和涵养,只有坚持修身养德、砥砺信念,在思想防线时时拂拭、处处坚守,才能保证自己经得起任何形式的考验,才能以自己的示范行为告诉广大党员干部什么是共产党员的精神操守,什么是领导干部的价值追求,什么是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同时,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靠严格的制度规范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督促领导干部讲纪律、守规矩。从制度上严格管束领导干部,当前特别要强调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努力让制度规定落实到位,让纪律规矩产生效用,积极探索保证制度规定“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的具体途径与方式,防止由于制度失灵形成的“破窗效应”。二是强化“治未病”的思维,坚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从细微之处扎好制度的“笼子”和“篱笆”,让领导干部既能自己始终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也

能以身作则,带动广大党员自觉地按照党规党纪办事,为全面从严治党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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