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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省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四川省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四川省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四川省2016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常见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常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检验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生化类 (一)肝功能(71元) 血清总胆红素测定,血清直接胆红素测定,血清总蛋白测定,血清白蛋白测定,球蛋白,腺苷脱氨酶测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血清碱性磷酸酶测定,乳酸脱氢酶测定 (二)肾功能(30元) 血糖,尿素测定,肌酐测定,β2微球蛋白测定,血清尿酸测定 (三)脂类测定(70元)

葡萄糖测定,血清总胆固醇测定,血清甘油三酯测定,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血清载脂蛋白AⅠ测定,血清血管紧张转化酶测定 (四)电解质(24元) 钾测定,钠测定,氯测定,钙测定,血清总二氧化碳(TCO2)测定,无机磷测定 (五)电解质(32元) 钾测定,钠测定,氯测定,钙测定,血清总二氧化碳(TCO2)测定,无机磷测定,镁测定,铁测定 (六)心肌酶谱 (40元) 血清肌酸激酶测定,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活性测定,血清α羟基丁酸脱氢酶测定,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乳酸脱氢酶测定(七)生化单项测定 1、血糖测定(4元), 2、血或尿淀粉测定(6元), 3、胆碱酯酶测定(5元), 4、体液蛋白测定(4元), 5、体液乳酸脱氢酶测定(5元), 6、脑脊液三物定量(12元), 7、急诊干式生化(每项12元), 8、其它项目 二、甲状腺功能测定类 (一)甲功3项(120元)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FT4) (二)甲功5项(200元)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测定(TMAb) 三、传染病类 (一)二对半(32元)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 (二)二对半+乙型肝炎表面前S抗原(62元)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乙型肝炎表面前S抗原测定

新增医疗收费项目流程审批稿

新增医疗收费项耳流程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申报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流程 ? 依照国家相关管理条例,关于申报新增临床检验收费项U流程如下: ?(各所属医院向本单位财务部物价办公室领取统一表格填写)各省、市三级以上医院检验科提出申报,填写并提交《《新增医疗服务项U申请表》以及其他产品相关技术资料(依照主管部门要求),III三名副主任以上级别医师签字。 医院财务部物价办公室填报《新增项LI成本测算表》并填写相关医疗服务价格说明。以上文件按照卫生厅,物价部门要求份数加盖医院公章,上报至省级卫生厅计财处和物价局医政处进行行政审核。 ?卫生厅组织主管专家对新增临床检验项U进行审批。卫生厅审批通过后对报送单位颁发批准文件并加盖卫生厅审批章。 ?审批通过后本项U将增补到该医院的临床检验项L1LI录中,并在卫生厅通过相关备案。 ?医院物价办公室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填写上报物价局关于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申请。 ?物价局医疗管理部门就医院和卫生厅上报项LI进行行政审批。6.省级批准物价有效期为1年,到期之日提前3个月提出再注册。

物价局:初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程序转报省或国家审 批的事项)一、办理对象 具有法人资格、执业资格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办理条件 1、医疗机构因临床需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指《医疗服务价格》中未列入的设备、技术)开展的检查、治疗、手术等医疗服务项目; 2、医疗服务项□经国内外临床研究取得成果并已推广和应用: 3、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允许开展。 三、所需材料 1 ?调定价书面申请(原件) 2?《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H申报表》(原件) 3.新增医疗项目的诊疗规范(原件) 4?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U的价格成本测算数据及价格建议。(原件,原件和复印件)四、窗口办理流程 1?政务窗口人员核对申请资料,受理有关事项。 2?业务处室主管人员根据政策规定,审查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查申请人所申请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必要时到申请人机构现场查看;提出初审意见,草拟收费收费批复文件。 3?分管局领导核批,对主办部门意见及收费批复文件提岀核批意见。 4?局领导批准、签发收费批复文件。 五、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请,上传资料。 2.政务窗口人员核对申请资料,受理有关事项。 3?业务处室主管人员根据政策规定,审查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查申请人所申请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必要时到申请人机构现场查看;提出初审意见,草拟收费收费批复文件。 4?分管局领导核批,对主办部门意见及收费批复文件提岀核批意见。 5?局领导批准、签发收费批复文件。 六.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180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642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5时),周五(上午9时-12

常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常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单位收费标准 (元) 项目 名称 单位收费标准 (元) 挂号费次/天0.80万级层流病床天150.00急诊挂号费次/天 1.20重症监护小时 3.90门诊病历份 1.00特级护理小时 2.00诊查费次/天 2.50Ⅰ级护理天 6.50专家(主任医 师)挂号费 次9.00Ⅱ级护理天 3.90 专家(副主任医 师)挂号费 次 6.00Ⅲ级护理天 1.95 空调费天 5.00(3人 及以下) 特殊护理天19.30 空调费天 4.00(4人 及以上) 大抢救天100.00其他空调费次 3.00中抢救天50.00一等病床天40.00小抢救天30.00二等病床天25.00特大换药/次/部 位 30.00三等病床天15.00大换药/次/部20.00

位 10.00四等病床天10.00中换药/次/部 位 5.00重症监护病床天80.00小换药/次/部 位 特需病床天200.00(自 费) 常见手术收费标准一览表 手术名称类别收费标准 胸腔闭合引流术次¥224.00 食道狭窄扩张术次¥360.00 临时起搏器安置术次¥400.00 永久起搏器安置术次¥500.00 心包开窗引流术次¥978.00 开胸探查术次¥748.00 胸导管结扎术次¥339.00 开胸止血术次¥679.00 食道憩室切除术次¥748.00 食道平滑肌瘤切除术次¥748.00 肺修补术次¥978.00 肺大泡缝扎术次¥978.00 肺大泡切除术次¥978.00 食道破裂修补术次¥748.00 胸腺切除术次¥1,130.00 肺切除术次¥1,116.00 食道癌切除术次¥1,495.00 次¥1,116.00 食道胃吻合口狭窄切开成 形术 食管裂孔疝修补术次¥1,495.00 贲门癌切除次¥1,495.00 缩窄性心包炎部分剥脱术次¥1,118.00 动脉导管切断缝合术次¥1,116.00 肺动脉瓣狭窄松解术次¥1,748.00

医院关于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XXXXXXX医院关于制定《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工作制度与流程》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文件精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据自身特点,提供特色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并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制定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工作制度与流程。 一、医院开展的具有自身特点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 二、各科室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医疗服务项目,应根据该医疗服务项目所需设备、器材、人力、技术等要素综合评价,提出拟定价格参数,并填写《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表》报医务部按照医疗技术基本规范并遵循循证医学原理进行论证,符合规范与原理的向医院物价科申报。 三、物价科应根据申报医疗服务项目内涵与构成要素与相关科室和部门进行比对与核算,对科室拟定的价格进行评估与勘误,提出合理的项目价格。报院长初审,最后由总经理审核并核定项目价格。 四、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明码标价,通过医院电子滚动屏

等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为患者提供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医院自觉接受患者、社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五、医院每年定期对自定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一次审视和清理,对疗效可靠,患者和社会满意度高的予以保留,对于存在明显缺陷的医疗技术项目予以放弃。对于修定或新立医疗服务项目,均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论证、核算、初审、审批和公示。 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表 XXXXXXXXX医院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制度与流程通知XXXXXXXX医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印发

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而制定的办法,于2010年8月10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338号 《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10年6月21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0日起施行。 省长李鸿忠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和体检活动的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我省境内设置的编制外医疗机构)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医疗机构的类别,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分类。 第四条医疗机构实行全行业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对所辖区域内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进行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设置审批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依据国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医疗机构。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医疗资源,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医院关于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XXXXXXX医院关于制定《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工作 制度与流程》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文件精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据自身特点,提供特色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并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制定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工作制度与流程。 一、医院开展的具有自身特点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 二、各科室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医疗服务项目,应根据该医疗服务项目所需设备、器材、人力、技术等要素综合评价,提出拟定价格参数,并填写《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表》报医务部按照医疗技术基本规范并遵循循证医学原理进行论证,符合规范与原理的向医院物价科申报。 三、物价科应根据申报医疗服务项目内涵与构成要素与相关科室和部门进行比对与核算,对科室拟定的价格进行评估与勘误,提出合理的项目价格。报院长初审,最后由总经理审核并核定项目价格。 四、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明码标价,通过医院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为患者提供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医院自觉接受患者、社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五、医院每年定期对自定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一次审视和清理,对疗效可靠,患者和社会满意度高的予以保留,对于存在明显缺陷的医疗技术项目予以放弃。对于修定或新立医疗服务项目,均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论证、核算、初审、审批和公示。 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表

XXXXXXXXX医院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制度与流程通知 XXXXXXXX医院办公室2016年3月22日印发 XXXXXXXXX医院自定医疗服务项目 价格审核表 填报科室:年月日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皖价医函〔2010〕57号)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皖价医 函〔2010〕57号)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价医函[2010]57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0.04.09 【实施日期】2010.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 (皖价医函〔2010〕57号) 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立友谊医院: 报来《关于申报“血酮体快速测定”等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院计财发〔2010〕14号)和《关于将“洁悠神长效抗菌材料”作为〈医疗服务价格〉的请示》(省友医〔2009〕64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核定血酮体快速测定(250303019)等价格,具体见附件。定量检测抗dsDNA抗体、EGFR基因测序、Kras基因测序等项目不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不予核定其价格。对超声刀等“手术治疗说明”的相关内容,目前正在研定之中,随后下发。

二、为杀灭和隔离细菌、真菌及病毒,同意在创面治疗中收取长效抗菌材料费,价格每人次不超过4.2元。医疗机构应将使用另外计费的“长效抗菌材料”的单价、疗效等情况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由患者或其家属自愿自主选择,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收取费用;未经签字确认的,不得收费。 本文自2010年4月20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报告,以便进一步完善。本文制定的价格为最高价格,你们可结合实际,在此最高价格内制定实际执行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卫生厅 二○ 一○ 年四月九日 附件: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表

湖北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模板

湖北省医院院务公 开制度

湖北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要求和《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 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 依法执业, 诚信行医, 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 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行医院院务公开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 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经过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工作, 加强社会公众和医院职工对医院的民主监督, 促进医院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底, 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二、医院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 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 医院院务工作原则上应予全部公开。 ( 一) 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信息主要内容 1、医院基本信息 ( 1) 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及有效期限、医院名称、等级、执业地点、法定代表人姓名、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联系电话、网址。 ( 2) 职能科室设置、业务项目、内容、负责人、技术人员资质及组成。 ( 3) 门诊、急诊就医流程图, 挂号、就诊、取药、交费等事项的流程与服务地点。 ( 4) 节假日、法定假日普通门诊、急诊、专家门诊的开诊时间、出诊专家及各项检查治疗项目。 ( 5) 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 或提供查询服务。工作人员在岗时佩戴的注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 6) 医院布局图、指示标牌、路标等, 应急避难流程图。 ( 7) 服务监督部门( 人) 的投诉电话和信箱。 2、医疗服务信息 ( 1) 综合指标: 包括工作量信息、医疗质量信息和费用信息、医疗安全等。 工作量信息: 门诊人次、急诊人次、出院人数、手术台次、医保出院人数、新农合出院人数等。 医疗质量信息: 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门急诊危重病人抢救人数、门急诊死亡人数、病房危重病人抢救人数、病房死亡人数、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等。 费用信息: 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公立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价农医[2015]169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03 【实施日期】2015.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 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价农医〔2015〕16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规范床位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和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 遵照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3日 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和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卫生主管部门审定,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具备病房设施条件以及符合医疗服务质量规范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包括普通病房床位、特需病房床位和其他床位。 普通病房床位是指医疗机构为保障大多数患者基本医疗需求设置的,具备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条件的病房(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四人及以上间)床位。 特需病房床位是指医疗机构为满足少数患者特殊医疗需求设置的,在设施、面积、功能、环境及服务等方面明显优于普通病房的高档病房的床位。 其他床位包括层流洁净病房床位、重症监护病房床位、特殊防护病房床位、新生儿床位和门/急诊留观床位等。

2018年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2018年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3元。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医疗保险、医院寡头与医疗服务价格扭曲

【专题名称】社会保障制度 【专题号】C41 【复印期号】2011年03期 【原文出处】《财贸经济》(京)2010年10期第100~105页 【英文标题】Medical Insurance, Hospital Oligopoly and Distortion of Medical Service Price 【作者简介】张二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浙江万里学院讲师;李春琦,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上海200433;吴跃进,浙江万里学院副教授,宁波315100。 【内容提要】由于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管制的自身特点,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管制并没有影响到医院的市场主体地位,这在我国目前医院结构体系下形成了医疗服务市场的寡头竞争结构。医疗保险所引致的医疗服务消费成本的外部性 是影响医院寡头竞争均衡条件下患者需求结构的重要因素,现有医疗保险制度增加了患者对高级别医院的需求,导致较高 的均衡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并恶化了未参与医疗保险患者的就医环境。因此,引入竞争机制改变现有医疗服务市场结构, 中图分类号:F2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0)10-0100-06 一、引言 随着医疗服务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医疗服务价格出现了过快上涨,“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我国医疗服务市场一个 较为突出的问题。①一方面,三级医院就诊患者比重不断上升,导致就诊时的排队候诊时间过长,“看病难”问题十分突出,对 这类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同时也导致了医疗服务价格的快速上涨,“看病贵”日益凸现;另一方面,同一地域空间 上的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等基层医院门庭冷落,医疗设备陈旧,人才流失,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质量与三级医院的差距日益拉 大,这又进一步促使患者对三级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从而使“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为严重。所以,“看病难、 看病贵”同患者对不同级别医院供给的医疗服务需求结构的变化不无关系,明确影响患者需求结构变动的原因是解决“看病难、 看病贵”问题的关键所在。 医疗服务费用的增长是一个全球性的普遍现象(Murrary等,1994)。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结构对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具 有重要影响,医疗服务市场集中度与其价格水平正相关(Connor等,1997;Dranove和Ludwick,1999;Krishnan,2001)。新 的进入者会导致医院间的竞争性增加,进而降低医院利润,但其效应的大小随进入者的数量递减(Abraham等,2003)。虽然我 国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存在较为严格的管制,但由于我国医疗价格管制的自身特点和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医院在医疗服务价 格决策方面依然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医院仍然是市场的主体。本文将从市场需求结构的视角,分析我国医院间竞争行为及其对医 疗服务价格的影响,国内对此方面的研究文献较为罕见,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过高的研究大多只停留在国家对医疗服务市场调控、 医院管理以及医务人员的道德素质等层面(郝模,2006;沈国方,2006;朱恒鹏,2007)。此外,医疗保险制度对医院及患者行 为有着明显的影响,进而还会对医疗费用水平的高低产生重要影响(Michael,2003;Pollack和Zeckhauser,1996)。医疗保 险的支付机制是导致住院患者日均费用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Sloan,1988)。我国学者也对医疗保险同患者的医疗费用的关系作 了实证分析,并认为其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患者的医疗费用水平(罗仁夏和吴彬,2006;冯启明等,2001)。我们认为,在 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条件下,患者在不同级别医院就医的赔付率上无明显差异,这样由医疗保险所产生的医疗服务消费成本 的外部性,必然导致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的均衡结果是对高级别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和较高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所以 这种医疗保险制度导致的特殊市场需求结构是产生所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医疗服务市场寡头竞争结构的成因 我国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一直存在着严格管制,以确保医院作为非盈利性机构为医疗服务这种特殊商品提供普遍服务。 但是由于我国医疗服务价格管制的特点和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政府部门的管制并没有真正改变医院的市场主体地位,这主要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患者和医院间的严重信息不对称。医疗服务行业的专业性强,医院和患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就给予 了医院在疾病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很大的主动权。医院可以利用价格上限相对较高、利润空间较大的医疗服务同具有同等治疗效果 但价格管制较严格、利润空间相对较小的医疗服务项目之间进行替代,通过药物治疗和服务性治疗之间的替代,不同药品之间的 替代以及医疗服务项目的分割等提高向患者的收费。这也解释了医院为何乐于新的医疗项目和新特药品,因为价格管制部门对于 这类新的医疗项目和新特药品缺乏准确的成本信息,管制部门制定的价格上限较高,利润空间大。 其次,医疗服务产品需求的特殊性。和普通商品的需求不同,医疗服务的需求是由医院决定的,因为医院首先为患者提 供疾病诊断服务,然后再根据诊断结果提供相应的治疗方案,正是这些治疗方案决定了患者对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的需求。所 以,在医疗市场上,医院既是产品的供给者,同时又是产品需求的决定者(Arrow,1963)。这样医院就可以在遵守价格管制部门 有关单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制条件下,通过增加或减少辅助性治疗项目或者对主要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分割来控制患者有关某一 疾病的总的医疗费用水平,对单个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管制未能改变医院有关疾病诊治服务的总费用决定权,医院仍是医疗服务 总体费用的决定主体。 最后,医疗服务产品的捆绑销售。患者就某一疾病到医院就诊,事实上是接受了医院一系列医疗服务产品,这一系列产 品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患者由于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不能对其进行分割并分别选择不同的医院作为其供给者;此外,不同医院对 同一患者就同一疾病所做出的具体诊治方案是不兼容的,所以患者通常不能就某一医院具体诊治方案的一部分到另一医院去完 成,除非其重新接受后者所有具体诊治方案,因此,医院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产品具有捆绑销售的特性。②在这种捆绑销售条件

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附件: 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一、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不含进 项税)] 其中1.定额人工费 2.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 二措施项目清单费(一)+(二)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不含进项税)] 其中3.定额人工费 4.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不 含进项税) ∑(1+2+3+4)×费率 三其他项目清单费(不含进项税)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四规费(1+3)×规定的相应费率 五价差(一)+(二)(一)材料价差(不含进项税)∑(材料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二)机械价差(不含进项税)∑(机械台班用量×机械台班单价价差)六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 七税金六×11% 八工程总造价六+七

1.建筑工程取费费率 (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 A1 施工组织措施费 A1-1 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39~0.99 A1-2 文明施工费 A1-2.l 其 中非市区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3.15~3.94 A1-2.2 市区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3.94~5.91 A1-3 安全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 3.00~5.00 A1-4 临时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费 4.59~8.79 A1-5 夜间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20 A1-6 缩短工期措施费 A1-6.1 其 中缩短工期1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0.00~2.50 A1-6.2 缩短工期2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2.50~3.50 A1-6.3 缩短工期3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3.50~4.50 A1-7 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0.91~1.32 A1-8 巳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10 A1-9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30~3.00 A1-10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 场地清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2.00~4.50 A1-11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机械费 1.80~3.50 A1-12 扬尘防治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96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2015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5 2015医改亮点在价格,价格是制约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瓶颈,要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就必须用医疗服务价格作为补偿,单纯靠政府补贴是不够的。此外对医务人员的收入改革,也非常重要。下一步药品和医疗服务都要建立一个定价机制,在这个定价机制中,医保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人均120元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同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1.放开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今年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和康复、种植、生殖、中医、眼科、精神卫生等130 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2.实行更加灵活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上限管理规定,允许医疗机构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上下浮动,其中手术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上下浮动10%,其他医疗服务项目的浮动幅度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后实行。 3.放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改进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减化审核程序,鼓励研发创新,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审核立项后,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满后,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指导价格;未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办法,由省卫生、物价、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4.扩大县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权限下放一级,由省、市两级管理改为省、市、县三级,扩大县级定价权限,激发县级公立医院活力。各市要加强对县(市)价格的协调指导工作,防止相邻县(市)价格悬殊过大。 5.开展扩大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权试点。东营、潍坊、威海三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在中央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积极探索扩大医疗机构价格自主权的有效途径,调动医疗机构改革发展主动性,为整体推进改革积累经验。具体改革方案由各试点市制定。 构建多种收费方式并存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按项目、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多种方式相互补充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模式,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数量,扩大按病种定价范围。实行按病种收费的,要制定临床路径,规范操作方式,根据前三年病种实际费用和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兼顾费用增长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行按人头和床日收费的,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加强出入院管理。

广州地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发管理组织办法

附件1 广州地区新增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增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管理,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使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地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受理审核。广州地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为“医疗机构”)包括中央、省、军队、武警在穗公立医院以及广州市属、区属城市公立医院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穗举办的公立医院,以及其他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指符合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且尚未列入广州地区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广州地区公布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的,经临床验证及科学论证(鉴定)能显著提高诊疗效果,或符

合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的、确需立项的医疗服务项目。 本办法所称“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指公立医疗机构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为了满足患者需求,在服务设施、服务时间、生活照料、疾病诊断防治、新技术开展应用等方面提供优质、便利、自愿选择的个性化医疗服务。 二、新增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申报 第四条申报新增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需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医疗服务成本核算体系的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随时申报,集中受理审核制度。拟开展或变更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第五条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临床应用等相关意见(包括临床开展数量、收费或免费例数,患者反馈意见),立项的必要性、迫切性、经济性说明,以及与现有同类项目比较等情况。 (二)涉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的,须提供医用设备配置有关批复文件。 (三)涉及仪器、器械、试剂和一次性医用材料的,须提供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注册、生产、经营有关批复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医院关于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医院关于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XXXXXXX医院关于制定《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工作 制度与流程》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文件精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据自身特点,提供特色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并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制定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工作制度与流程。 一、医院开展的具有自身特点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 二、各科室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医疗服务项目,应根据该医疗服务项目所需设备、器材、人力、技术等要素综合评价,提出拟定价格参数,并填写《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表》报医务部按照医疗技术基本规范并遵循循证医学原理进行论证,符合规范与原理的向医院物价科申报。 三、物价科应根据申报医疗服务项目内涵与构成要素与相关科室和部门进行比对与核算,对科室拟定的价格进行评估与勘误,提出合理的项目价格。报院长初审,最后由总经理审核并核定项目价格。 四、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明码标价,通过医院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为患者提供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医院自觉接受患者、社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五、医院每年定期对自定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一次审视和清理,对疗效可靠,患者和社会满意度高的予以保留,对于存在明显缺陷的医疗技术项目予以放弃。对于修定或新立医疗服务项目,均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论证、核算、初审、审批和公示。

关于规范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2011年2377号 ok

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卫生厅 关于规范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豫发改收费 [2011]237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9】 2844号)精神,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我们在认真调研、严格测算和组织评审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对我省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和调整,并制定了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以总体不增加群众就医费用负担为出发点,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手术和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继续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改善医疗机构收入结构。要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鼓励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限制盲目引进大型医用设备,科学配置与使用医疗卫生资源,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临床路径管理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大处方”、滥用贵重

药品和不合理检查等不良现象,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严格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凡《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说明或“除外内容”中未明确规定的医用材料,均不得向患者收取费用。严禁医疗机构将已包含在项目价格中的医用材料另外计费或套用“除外内容”医用材料名称等擅自扩大范围收取医用材料费用的行为。明确可以收费的医用材料,医疗机构应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医疗机构医用材料集中招标采购,按进价顺加 5%作价,并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四、加强医疗机构价格管理 1.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将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和允许收费的医用材料价格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在医院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病人和社会监督。 2.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对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材料)逐笔登记,做到一日一清。医疗服务项目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规定载明医疗服务项目编码,没有编码的,一律按乱收费行为查处;药品要说明每种药品的规格、数量和单价。该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患者保管,一份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后记帐。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提出咨询时,医院必须给出明确解释。患者出院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付费,与清单不符的费用患者有权拒付,并可向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举报。 五、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降低政策,不严格执行

安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

安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 理规定试行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皖卫医〔2016〕31号(附件4)《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诊疗规范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护、药、技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四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应当分别记分,分类管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的记分管理工作由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医务人员计分管理工作部门同其所在医疗机构。 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定期向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部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记分情况。 第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受到行政处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记分,记分与行政处罚不能相互替代。 第七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管理工作,并对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记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统一纳入医疗机构管理档案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引导群众安全就医。同时应建立健全举报投诉通道,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_101231_101749(1).

所属地区项目编码项目分类次分类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 备 注 价格(元) 财务分 类 说明 安徽省23020003…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胃食管返流显象次120 安徽省23020003…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十二指肠胃返流显象次140 安徽省23020003…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胃排空试验次140 固体胃排空加收40元 安徽省23020003…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异位胃粘膜显象次140 安徽省23020003…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消化道出血显象小时120 一小时后延迟显象加收20元 安徽省23020003…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肝胶体显象三个体位140 每增减一个体位时,增收或减收30元 安徽省23020003…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肝血流显象次120 安徽省23020003…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肝血池显象两个时相120 每增减一个体位时相时,增收或减收30 元 安徽省23020003…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肝胆动态显象小时140 一小时后延迟显象加收20元 安徽省23020003…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脾显象次140 做动态显象时加收80元 安徽省23020004…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胰腺显象次140

安徽省23020004…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肠道蛋白丢失显象次140 安徽省23020004…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肾上腺皮质显象含局部后位显象72小时140 延迟显象加收30元 安徽省23020004…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 地塞米松抑制试验肾 上… 含局部后位显象72小时180 延迟显象加收30元 安徽省23020004…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肾动态显象含肾血流显象次140 不做肾血流显象减收10元;延迟显象加 收2… 安徽省23020004…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 肾动态显象+肾小球 滤… 次200 安徽省23020004…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 肾动态显象+肾有效 血… 次220 安徽省23020004…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介入肾动态显象次250 安徽省23020004…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肾静态显象二个体位140 每增加一个体位加收30元 安徽省23020005…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膀胱输尿管返流显象包括直接法、间接法次120 安徽省23020005…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阴囊显象次120 安徽省23020005…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局部骨显象二个体位120 每增加一个体位加收30元 安徽省23020005…医技诊疗 类 核医学骨三相显象含血流、血质、静态显象次140 安徽省23020005…医技诊疗 核医学骨密度测定次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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