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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2011-04-07 08:31:54| 分类:默认分类 | 标签:气体特种管道气瓶阀门 |字号订阅

1总则

1.0.1 为了在电子工厂特种气体系统工程设计和施工中正确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可靠,保护环境,满足电子产品生产要求,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电子工厂的特种气体输送系统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本规范不适用特种气体的制取、提纯、灌装系统的设计和施工。

1.0.4 特种气体系统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特种气体specialily gas

用于各种电子产品生产的薄膜气体、掺杂气体、外延气体、离子注入气体、刻蚀气体及工艺设备所使用的气体。通常包括可燃性气体、氧化性气体、腐蚀性气体、毒性气体、惰性气体等。

2.0.2 特种气体系统speciality gas system

特种气体系统是指在用户现场的特种气体的储存、输送与分配全过程的设备、管道和部件的总称。2.0.3 特种气体间 speciality gas room

是指在电子生产厂房放置特种气瓶柜、气瓶架、尾气处理装置、气瓶集装格等气体设备,并通过管道向用气设备输送特种气体的房间。

2.0.4 硅烷站 silane station

是指放置硅烷储存设备(气瓶、气瓶集装格、Y钢瓶、长管拖车或ISO标准储罐)、硅烷气化装置及尾气处理装置、电气装置等,并通过管道向用气生产厂房供应硅烷气体的独立建构筑物或区域。

2.0.5 明火地点 open flame site

室内外有外露的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

2.0.6 散发火花地点 sparking site

散发火花的烟囱或室外电焊、砂轮、气焊等固定地点。

2.0.7 空瓶 empty cylinder

留有残余压力的气体钢瓶。

2.0.8 实瓶 full cylinder

存有气体的气瓶中保存有气体压力的气瓶,特种气体气瓶一般水容积为40L、47、48L等各种容积。

2.0.9 气瓶集装格 the bundle of gas cylinders

用专用金属框架固定,采用集气管将多只气体钢瓶接口并联组合的气体钢瓶组单元。气瓶的个数分别为9个、12个、16个不等,单个气瓶的水容积通常为40~50L。

2.0.10 气瓶柜 gas cabinet (GC)

特种气体使用的封闭式气瓶放置与管理设备,一般应配置减压装置、真空发生器、、紧急切断阀、过流开关、风压事故报警、、压力监测及报警等安全使用所必须的设施。排风管配置泄漏探头。气瓶柜有手动、半自动、全自动三类。

2.0.11 气瓶架 gas rack (GR)

特种气体使用的开放式气瓶放置与管理设备,一般应配置减压装置、吹扫装置、气体终端过滤器、紧急切断阀、压力监测及报警等安全设施。气瓶架有手动、半自动、全自动三类。

2.0.12 阀门箱 valve manifold box (VMB)

特种气体在输送过程中使用的封闭式管道分配部件,VMB在气体入口配置气动阀、手动阀,各支管可

配置手动阀、压力表、过滤器等组件,除SiH2Cl2、WF6等低蒸汽压力气体外,VMB各支管可根据需要设置调压阀。VMB需设置泄漏气体排气管接口和风压事故报警。

2.0.13 阀门盘 valve manifold panel (VMP)

特种气体在输送过程中使用的开放式管道分配部件,VMP在气体入口配置气动阀、手动阀,各支管应配置手动阀、压力表、过滤器等组件,VMP各支管可根据需要设置调压阀。

2.0.14 低蒸汽压力气体 low vapor pressure gas

在室温下的饱和蒸气压小于0.2MPa的气体。

2.0.15 尾气处理装置 local scrubber

用于处理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气体的排气与吹扫气体的装置,处理后的尾气达到规定排放浓度,并排入用气车间的排气管道。

2.0.16 气体探测系统 gas detector system(GDS)

设置在特种气瓶柜、气瓶架、阀门箱、阀门盘、及其它特种气体输送设备与管道所覆盖区域,通过检测本质气体或关联气体在空气中的含量来判断本质气体的泄漏,从而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供应急处理数据的系统。

2.0.17 气体管理系统 gas management system(GMS)

包含特种气体探测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工作管理系统、监视系统、数据输送与处理系统的气体管理与控制系统的统称。

2.0.18 最高允许浓度值 threshold limit value(TLV)

工作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值。

2.0.19 爆炸浓度下限值 low explosion limit(LEL)

可燃气体在空气或氧化气体中发生爆炸的浓度下限值。

2.0.20 卧式气瓶 y-cylinder/t-cylinder

用于储存较多特种气体的气瓶。一般水容积为500L,1000L。

2.0.21 自燃气体 pyrophoric gas

在空气中会发生自动燃烧的气体。

2.0.22 可燃气体 flammable gas

指与空气(或氧气)能够形成一定浓度的混合气态,并遇到火源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的气体。

2.0.23 毒性气体 toxic gas

LC50超过200ppm但不超过2000ppm的气体。

2.0.24 腐蚀性气体 corrosive gas

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对材料或人体组织接触产生化学反应引起可见破坏或不可逆反应的气体。

2.0.25 氧化性气体oxygenize gas

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与材料接触会产生较为剧烈的失去电子的化学反应的气体。

2.0.26 惰性气体 inert gas

在一般情况下与其它物质不会产生化学反应的气体。

2.0.27 限流孔板 restrict flow orifice(RFO)

限定系统最大流量的一种装置。

2.0.28 过流开关excess flow switch(EFS)

流量超出设定值时,给出开关信号。

2.0.29 AP管 annealed and pickled pipe

经过酸洗或钝化、去除表面残存颗粒的钝化无缝不锈钢管。

2.0.30 BA管 bright annealing pipe

经加氢或真空状态高温热处理,消除内部应力并在管道表面形成一层钝化膜的光亮无缝不锈钢管。

2.0.31 EP管 electro-polished pipe

经电化学抛光,使表层实际面积得到最大程度的减少,表面产生一层较厚的封闭的氧化铬膜的电化学抛光无缝不锈钢管。

2.0.32 吹扫purge

用氮气和氩气对特种气体系统内的其它气体进行置换的过程。

2.0.33 排气vent

特种气体设备与系统中排出的本质气体。

2.0.34 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SCADA)

是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生产过程控制与调度自动化系统。它可以对现场的运行设备进行监视和控制,以实现数据采集、设备控制、测量、参数调节以及各类信号报警等各项功能。

2.0.35 工厂设备管理控制系统facility management control system(FMCS)

用于管理工厂动力设备的管理控制系统,一般只具有监视功能,不具有控制功能。

2.0.36 大宗硅烷系统bulk silane system

是指容器水容积超过250L的硅烷系统,包括钢瓶集装格、Y钢瓶、长管拖车(T/T)、ISO标准储罐,以及数量超过7个的独立小钢瓶系统。

2.0.37 气体面板gas panel

集成切断阀门、调压阀、过滤器、压力计等零部件并安装在气瓶柜内的专用设施。

2.0.38 开敞式建筑open area

立柱和墙面遮挡部分小于周长的25%的建筑。

2.0.39 内向检漏inboard he leak test

又称喷氦法测试. 采用内部抽真空,外部喷氦气的方法,测试管路系统的泄漏率。

2.0.40 阀座检漏cross seat he leak test

采用阀门上游充氦气,下游抽真空,检测泄漏率的方法。

2.0.41 外向检漏outboard he leak test

又称吸枪法测试,采用管路内部充氦气或氦氮混合气,外部用吸枪检查漏点泄漏率的方法。

2.0.42 不相容性 incompatible

不同气体混合后即发生化学反应,释放出能量并对环境产生危害作用的特性。

2.0.43 ISO标准储罐 ISO module

按国际标准组织(ISO)要求,允许安装在架子上的多个水容积不超过1218L的储罐或长管气瓶的总称。

2.0.44 大宗特气输送系统

应用:1)集束钢瓶(容积小于50L钢瓶数量超过12个以上);2)Y型钢瓶;3)T型钢瓶;4)长管拖车;5)ISO槽罐等进行特种气体储存和送气作业的系统。

3特种气体站房

3.1一般规定

3.1.1 特种气体站房包括布置在单独建构筑物或区域内的特种气体站和布置在生产厂房内的特种气体间。

3.1.2 布置在生产厂房内的特种气体间,可采用气瓶柜、气瓶架、卧式气瓶、气瓶集装格向生产线供应特种气体。

3.1.3 在生产厂房内的特种气体间内的最大允许储存量见表3.1.5,当生产厂房内的气体储量超过规定数量时,应设计独立的特种气体站。

说明: [1] 标准状态下的气体体积量.

3.1.4 集合工艺设备的布置情况,生产厂房内的特种气体间应集中布置在生产厂房一楼靠外墙的区域。

3.1.5 低蒸汽压力特种气体供应设施应尽可能靠近工艺设备。

3.1.6 布置在单独建构筑物或区域内的特种气体站,可采用气瓶集装格、卧式气瓶、槽车、长管拖车向生产线供应特种气体。

3.2气体站房分类

3.2.1 特种气体依其物性及安全特性,将其分为可燃性、毒性、腐蚀性、氧化性、惰性气体。

3.2.2 布置在生产厂房内的特种气体间根据气体性质宜分为可燃性气体间、毒性气体间/腐蚀性气体间、惰性气体间。

3.2.3 独立布置的特种气体站有硅烷站、氨气站等。

3.3特种气体设备的布置

3.3.1 不相容的特种气体的气瓶架应布置在不同房间里,如果布置在同一房间,气瓶柜架之间的距离应大于6米。

3.3.2 同时具有可燃性和毒性气体应放在可燃性气体间

3.3.3 特种气体房间内的气瓶柜、气瓶架、就地尾气处理装置、气瓶集装格宜靠墙布置,具有相同或相近气体性质的设备应布置在一起。

3.3.4 特种气体间的中间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米,特气柜与墙体之间的距离宜大于0.1m,特气柜之间的距离宜大于0.1m,气瓶集装格宜靠墙布置。布置应考虑维修与运转空间。

3.4.5 硅烷站内长钢瓶拖车宜放置在硅烷站的室外空旷地坪。

3.4.6 特种气体系统的电气控制盘、仪表控制盘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布置在与特种气体供应设备室相邻的控制室内,隔墙上可以设置防爆密闭观查窗。

2 控制室应以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隔墙和不低于1.5h的楼板与特种设备间隔开,穿越隔墙的管道应以防火材料填堵。

4特种气体工艺系统

4.1一般规定

4.1.1 电子工厂的特种气体工艺系统应设置下列装置:

1. 储存与送气的气瓶柜、气瓶架、集装格;

2. 气体输送与分配用阀门箱或阀门盘;

3. 辅助氮气吹扫系统;

4. 尾气排放处置系统。

4.1.2 特种气体工艺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电子产品生产工艺对特种气体使用的安全操作、工艺参数、污染

控制的要求。

4.1.3 不相容的特种气体的排气管道不应接入同一排气系统。

4.1.4 不相容的特种气体的排风管道不应接入同一排风系统。

4.2特种气体输送系统

4.2.1 特种气体系统的气瓶柜与气瓶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燃、可燃、毒性、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柜用气瓶容积不得大于50L;

2 氧化性和惰性气体的气瓶架用气瓶容积不得大于50L;

3 气瓶柜与气瓶架可采用单工艺气瓶外置吹扫氮气(源)瓶(单瓶式)、双工艺气瓶外置吹扫氮气(源)瓶(双瓶式)、双工艺气瓶内置吹扫氮气(源)瓶(三瓶式)等多种结构配置;

4 不相容气体瓶严禁放置于同一气瓶柜或气瓶架中;

5 气瓶柜与气瓶架应设有分配、作业用气体面板,气体面板的要求详见4.2.2条;

6 系统的供应能力必须经过相应的热力学和流体力学计算核实;

7 气瓶柜闭门时应保持不低于100Pa负压,其排风换气次数不得低于300次/小时;

8 自燃、可燃、毒性、腐蚀性气瓶柜应在排风出口设置气体泄漏探测器;

9 气瓶柜柜体外壳钢板厚度不应小于2.5mm,并有防腐蚀涂层。

10 气瓶柜门应具备自动关闭功能,并配备防爆玻璃观察窗;

11 气瓶柜、气瓶架应设置清晰明确的安全标示牌;

12 气瓶柜地脚螺栓的设计要满足当地地震烈度的要求。

13 当气瓶柜放置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

4.2.2 特种气体气瓶柜与气瓶架的气体面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燃、可燃、毒性、腐蚀性气体面板应设有紧急关断阀门,并应为常闭气动阀门,位置尽量靠近气瓶端;

2 气瓶压力大于0.1MPa的自燃、可燃、毒性、腐蚀性气体面板应设有过流开关;

3 自燃、可燃、毒性、腐蚀性气体面板应设有惰性气体吹扫系统;

4 自燃、可燃、毒性、腐蚀性气体面板应设有辅助抽真空装置,该管路必须设置止回阀;

5 各种特种气体面板均应设置工艺气体排气口;

4.2.3 可燃特种气体气瓶柜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硅烷气瓶柜的排风换气次数不得低于1200次/小时。气瓶柜的负压应持续监控;

2. 自燃性气瓶柜应设置紫外红外火焰探测器;

3. 可燃与自燃性气瓶柜应设置水喷淋系统,但是ClF3气瓶柜不应设置水喷淋系统;

4. 自燃性气体气瓶柜应在气瓶之间设置隔离钢板。

4.2.4 大宗特种气体输送系统应设置下列装置

1 独立设置的气(液)瓶、储罐或长管拖车及其压力指示或钢瓶称重装置、连接回型管、气流控制的气体面板、吹扫氮气单元、电气控制柜;

2 大宗特种气体输送系统的其它功能配备应符合第4.2.1条的规定;

3 大宗特种气体输送系统的供应能力必须经过相应的热力学和流体力学计算核实;

4 大宗特种气体输送系统宜单独建站,或置于单独的气体房,并考虑消防间距和物流通道等;

5 液化气体瓶的大宗特种气体系统应设计合适的钢瓶加热与保温装置。

6 大宗特种气体应考虑在减压前对气体进行预热。

4.2.5 液态特种气体输送系统

1 液态特种气体系统包括独立放置的液体槽罐、液体输送柜、连接回型管、推动气体单元、载气单元、

吹扫氮气单元、电气控制柜与温度控制装置。

2 液态特种气体输送系统利用推动气体的静压力或者采用泵,将液体化学品从大包装槽罐里输送至液体输送柜里的小包装液罐,或者将小包装液罐里的液体直接推动输送至用液点。用液点设置鼓泡器或蒸发器,将液体化学品鼓泡或直接蒸发,以汽化形式输送至工艺反应设备。

3 液态特种气体输送柜必需的其他功能配备应符合第4.2.1条的规定。

4.2.6 特种气体系统的阀门箱和阀门盘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燃、可燃、毒性、腐蚀性气体系统的阀门箱应设有:

1)进气管路隔离阀门及压力指示单元;

2)各分支路独立的压力控制调节、过滤器、过流开关单元;

3)各分支路独立的进出口隔离阀门;

4)各分支路独立的吹扫氮气或惰性气体单元;

5)各分支路独立的辅助抽真空单元等

2 惰性及氧化性气体系统的阀门盘应设有:

1)进气管路隔离阀及压力指示单元;

2)各分支路独立的压力控制调节阀、过滤器;

3)各分支路独立进出口隔离阀门。

4.3吹扫和排气系统

4.3.1 特种气体系统吹扫氮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自燃、可燃、毒性、腐蚀性特种气体系统的吹扫氮气应与独立的氮气源连接,不得与公用氮气或工艺氮气系统相连;

2 不相容性特种气体系统的吹扫氮气不得共用同一氮气源;

3 吹扫氮气管线必须设置止回阀。

4.3.2 吹扫氮气的气体面板设置包括下列部件:

1)压力调节阀;

2)排气管;

3)高低压截止阀;

4)高低压压力指示;

5)安全阀

4.3.3 特种气体系统的辅助抽真空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真空发生器宜采用氮气实现抽真空功能;

2 抽真空用氮气可由公用普通氮气提供;

4.3.4 工艺排气与废气处理

1 特种气体系统的排气管应设置氮气稀释与连续吹扫,防止空气倒流造成污染和腐蚀。

2 不相容性气体的排气不得连接进入同一排气主管。

3 自燃、可燃、毒性、腐蚀性气体的排气浓度超过燃烧下限20%或最大允许浓度10%时,必须经过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厂房排气系统。

4 合适的废气处理装置包括但不限于:1)干式处理;2)水洗式处理;3)加热分解处理;4)燃烧处理;5)等离子分解处理;6)稀释处理;以及以上几种处理方式的结合。

5硅烷站

5.1硅烷工艺系统

5.1.1 硅烷站工艺系统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 硅烷的危险性质

2 硅烷站的规模

3 用户对硅烷纯度及压力要求

4 用户对硅烷负荷变化情况的要求

5.1.2 硅烷站应根据工艺要求、当地气候状况、硅烷设备状况选择采用封闭式、开敞式或露天形式进行布置。

5.1.3 硅烷输送工艺系统应包括硅烷容器、气体面板、阀门箱以及相应的连接管道。

5.1.4 典型的硅烷气体面板应包括减压过滤、吹扫/排气、安全控制等功能。

5.1.5 硅烷应采用独立的惰性气体钢瓶进行吹扫,不得采用公用管道氮气吹扫。

5.1.6 阀门箱应配置惰性气体吹扫系统、泄漏侦测和火焰侦测。

5.1.7 硅烷的放空不得排入局部排风系统,应直接排到大气,或燃烧式尾气处理器。放空管道应使用氮气连续吹扫。放空管道吹扫氮气流速不应低于0.3m/s。

5.1.8 钢瓶出口应设置常闭式紧急切断阀。硅烷站的各安全出口应设置手动紧急切断按钮,至少有一个手动紧急切断按钮与输送系统的距离应大于4.6米。

5.1.9 硅烷输送系统应采用金属膜片的波纹管阀、隔膜阀、调压阀。气源应配置直径小于3.175mm的限流孔板。输送系统应配置过流开关。

5.2硅烷站的布置

5.2.1 硅烷站的布置,应按下列要求综合比较确定:

1 应布置在工厂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远离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

2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地段和主要交通要道邻近处;

3 硅烷站应采用单层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钢框架、排架结构应采用防火保护措施。

4 硅烷站应设置不燃烧体的围墙,其高度不应小于2.5m;

5 大宗硅烷站必须布置为独立的开敞式建筑物或空旷区域,不得有地下室。当采用开敞式建筑结构形式时,硅烷站墙面遮挡部分面积不大于建筑外围面积的25%。如果有障碍物,距离应保证大于障碍物高度的2倍。

6 硅烷站的选址应方便运输和消防车辆的进出。

5.2.2 硅烷站与工厂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2的规定。

表5.2.2硅烷站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防火间距(m)

注:1 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凸出部分外缘、气瓶集装格外缘的最近距离计算。

2 固定容积的硅烷气罐,总容积按其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的乘积计算。

3 与高层厂房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增加3m。

5.2.3 硅烷站的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5.2.4 硅烷站可采用有坡度的屋顶,屋顶最低点宜大于4.5米。硅烷站的面积大于19m2时,必须有两个安全出口。

5.2.5 站内任何地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大于23m。

5.2.6 硅烷站应采用快开式推杆锁,不得采用其它形式的锁具,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朝向为疏散方向。

5.2.7 露天布置的硅烷站内大宗容器之间以及容器与工艺面板之间应距离9米,当距离不到9米时,应采用2小时防火隔断。防火隔断的设置不应影响自然通风。

5.3安全技术措施

5.3.1 硅烷站的电气控制室应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并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爆墙与硅烷气瓶库隔开。供硅烷站专用的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硅烷站厂房内或贴邻建造。

5.3.2 硅烷大宗钢瓶应进行防静电接地。

5.3.3 对于抽风管道的泄漏探测器,设定值不应小于0.34%(V/V)(25% LEL),报警并自动关闭输送系统。环境监测点设定值不应小于5ppm,报警但不需要切断输送系统。

5.3.4 开放式输送系统大宗钢瓶区域必须设置紫外/红外火焰探测器。封闭式输送系统应采用高温探测器。火焰或感温探测器应与报警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联动。

5.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4.1 采用开放式布置的硅烷站,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自然通风,防止硅烷气体积聚。若不能满足开放式的条件时,应设置强制通风系统。

5.4.2 封闭式硅烷站严禁采用循环空气调节系统。

5.4.3 封闭式的硅烷站室内温度、湿度设计参数应满足气柜的要求。当气柜无具体要求时,室内设计参数宜满足25±3℃。

5.4.4 封闭的硅烷站应设置独立的连续排风系统。

5.4.5 气柜排风量应按照硅烷的最大储存压力下限流孔板(RFO)的硅烷连续流量计算气柜内的硅烷浓度,应保证气柜内的硅烷体积浓度小于0.4%,并保证流经气瓶颈部和管道机械连接处的气流速度不小于1m/s来确定。

5.4.6 气瓶组直接安装在封闭的硅烷站内,房间排风量应按照硅烷的最大储存压力下限流孔板(RFO)的硅烷连续流量计算房间内的硅烷浓度,应保证气柜内的硅烷体积浓度小于0.4%来确定。

5.4.7 硅烷阀门箱的排风量应按照硅烷的最大储存压力下限流孔板(RFO)的硅烷连续流量计算气柜内的硅烷浓度,应保证气柜内的硅烷体积浓度小于0.4%来确定。

5.4.8 封闭的硅烷站应设置事故通风,事故通风量根据事故泄漏量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应小于每小时12次。硅烷站外应设置紧急按钮。

5.4.9 硅烷站排风系统应设置备用机组。

5.4.10 硅烷站空调系统应采用适当措施保证在空调机组维护或故障时,硅烷站能取得足够的补风。5.4.11 硅烷站排风系统、空调系统电源应设置应急电源。

5.4.12 空调系统、排风系统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排风风管应采用刚性风管,不得使用柔性风管。空调系统风管保温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

5.4.13 排风管路严禁穿越防火分区防火墙。排风管路上不应设置溶片式防火阀。

5.4.14 排风系统不应与火灾报警系统连动控制,严禁关闭排风系统。

5.5消防系统

5.5.1 硅烷站的消防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发生硅烷火灾时,在没有关闭泄漏钢瓶之前,严禁扑灭硅烷火焰。

2.在发生火灾时,硅烷钢瓶和使用到硅烷的相关的设备,应有冷却措施。

3.硅烷站严禁使用“哈龙”灭火器。

4.硅烷站的消火栓系统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有关规定。

5.5.2 室外硅烷站的消防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室外的硅烷站,应设置雨淋系统来冷却硅烷的输送系统。保护部位包括硅烷钢瓶、大宗硅烷储罐及相关的工艺气柜。

2.雨淋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不小于12L/min.m2,火灾持续时间不小于2小时。

3.消防系统的管道应采用金属管材,接口采用丝扣、焊接管件。在站内15m范围内的管道不应采用以橡胶为密封材料的沟槽式连接方式。

4 雨淋系统启动时,应同时切断硅烷的供应。

5 当室外硅烷站设有屋顶等防雨措施时,在此处可以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喷水强度按照严重危险系II级考虑。设计喷水强度16L/min.m2,保护面积260m2。

6 室外硅烷站的附近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应设置在距大宗钢瓶30m之外且46m之内。

5.5.3 室内硅烷房间的消防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存储和使用硅烷的房间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喷水强度不低于严重危险级I级,设计喷水强度12L/min.m2,保护面积260m2。

2.硅烷气柜应自带冷却用的自动喷水灭火喷头,该喷头为快速反应喷头。

6特种气体管道输送系统

6.1一般规定

6.1.1 特种气体输送系统包括特气管道系统、阀门分配系统、工艺设备和尾气处理系统的管道、管件、阀门、过滤器、减压装置、卸压装置、压力表(传感器)等所有部件。

6.1.2 生产厂房内特种气体管道的干管,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当与水电管线共架时,当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0.75的气体管道宜设在水、电管线下部;相对密度大于0.75的特气管道宜设在水、电管线上部。

6.1.3 生产车间内的可燃和有毒特气体管道应明敷,穿过生产区墙壁与楼板处的管段应设置套管,套管内的管道不得有焊缝,套管与管道之间应采用密封措施。可燃、毒性、腐蚀性气体管道的机械连接处,应置于抽风罩内。

6.1.4 可燃特气体与毒性特气体管道不得穿过不使用此类气体的房间,当必须穿过时应设套管或双层管。特气管道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

6.1.5 特气管道不得出现不易吹除的盲管等死区,避免U型弯。

6.1.6 易燃性特气体与氧化性特气管道,应设置导出静电的接地设施。

6.1.7 室外布置的特种气体管道应架空布置。

6.2材料选型

6.2.1 工艺和吹扫气体的管道和管件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内表面应进行洁净和钝化处理。

6.2.2 腐蚀性气体管道,宜采用二次真空电弧熔炼的奥氏体不锈钢或镍基合金材料的无缝钢管。内表面

应进行洁净和钝化处理。

6.2.3 用于接触工艺气体的阀门的密封座,应尽量减少塑料材质的使用量和表面接触面积,且材质应与气体性质匹配。

6.2.4 双层管的外层管道宜选择经过退火处理和酸洗处理的不锈钢管道。

6.2.5 排气和尾气真空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道,并经过严格的脱脂处理。

6.2.6 氧化性气体应采用专用禁油阀门、附件和管材,所有管件按规定进行脱脂处理。

6.3管道设计

6.3.1 管道的压力等级应根据工艺气体的输送压力确定。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的要求。

6.3.2 管道设计应充分考虑用气设备对流量和压力的要求。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艺系统工程设计技术规定》HG/T20570.7进行计算。

6.3.3 管材的壁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的规定,小尺寸管道管壁厚度应满足下述要求:

表6.3.3小尺寸轨道壁厚要求

6.3.4 液态特气水平管道应有不小于0.3%的坡度,坡向供液设备或收集器。

6.3.5 对于强腐蚀性、自燃性和剧毒性危险性气体,宜采用双套管设计,内管走工艺气体。套管间可采用封闭或开放形式。

6.3.6 对于输送低蒸汽压气体,需要对管道设置伴热和保温措施。加热温度不宜超过50℃。

6.3.7 特气管道应采用全自动轨道焊接。阀件或管件处应采用面密封连接,不应采用螺纹或法兰连接。

6.3.8 特气阀门应采用隔膜阀或波纹管阀,不应采用球阀、旋塞阀等阀门。

6.3.9 特气管道连接用密封垫片宜选用不锈钢垫片,垫片与特气的性质必须相容。

6.3.10 产生颗粒的阀件下游宜安装过滤器。

6.3.11 特气管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根据工艺的要求进行压力测试、密封性测试和不纯物测试。详见特种气体系统验收章节。

6.4管道标签

6.4.1 特种气体管道必须进行管道标示,标示方法应按本节规定或企业内部管道标示执行。

6.4.2 特种气体管路标识应包括气体名称、主要危险特性和流向箭头,并通过各种颜色来表示管道内介质的危险特性。

注:1 红色—危险色,表示内容物易燃易爆、且有强毒性。

2 黄色—警告色,表示内容物有腐蚀性、毒性,或对人体有危害性。

3 蓝色/绿色—安全色,表示内容物危险性很小,或根本没有危险。

6.4.3 标示应有该物质名称描述,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文字描述不仅包括管内物质名称(化学物质包含分子式),还应包括特性(判定顺序:易燃性、腐蚀性、毒性等其他性质,其中特性的描述以最主要的性质为依据)。中、英文及数字式样如下所示:

中文(黑体粗体字形)

英文分子式和数字(Arial粗体字形)

图6.4.2 管道标示

箭头记号表示管内物质的流动方向,颜色和字体颜色相同,尺寸与标示大小相匹配。

6.4.4 标示的尺寸依管径内径变化。如管路名称比较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标签的长度。

表6.6.3标示参数与管径的对照

6.4.5 管路上粘贴标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直管部分:管路直径100mm(4")(含)以下,每隔3m粘贴一张,其中以主要走道上方为基准方位;管路直径100mm(4")(不含)以上,每隔6m粘贴一张,其中以主要走道上方为基准方位。

2 垂直直管部分:管路内径100mm(4")(含)以下,每隔2m粘贴一张,并以地面向上150cm处为基准位置粘贴一张;管路内径100mm(4")(不含)以上,每隔4m粘贴一张,并以地面向上150cm处为基准位置粘贴一张。

3 管路的连接处(如阀件、弯头),机台与管路的接管处,和穿墙两侧部分都必须粘贴一张。标示的粘贴要遵循整齐的原则垂直管路上的标示上边缘对齐。标示粘贴的角度要易于识别,使操作人员在操作或紧急突发情况下能迅速辨识。

-箭头标示如下:

图6.6.4 粘贴标示

2/15L

箭头长度1/5L

标签长度L

1/3H

1/6H

7建筑结构

7.0.1 布置于生产厂房的特种气体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应该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7.0.2 有爆炸危险的特种气体间的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房间应沿建筑外墙布置。

7.0.3 有爆炸危险的特种气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设置泄压设施。

7.0.4 有爆炸危险的特种气体间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宜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其中1个应直通室外,通向疏散走道的门需要满足防火及防爆要求。当爆炸危险房间的面积小于等于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时,可设置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出口。

7.0.5 惰性气体间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宜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其中1个应直通室外,通向疏散走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当惰性气体房间的面积小于等于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时,可设置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出口。

7.0.6 有爆炸危险的特种气体间与无爆炸危险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4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防爆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设置双门斗相通时,门应错位布置,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2h。

7.0.7 有爆炸危险的特种气体间的控制室应与该气体房间及相邻其他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墙体分隔开。

7.0.8 特种气体房间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有爆炸危险房间的门窗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7.0.9 当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0.75时,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性特种气体间,顶棚应平整、避免死角,特种气体间上部应通风良好。

7.0.10 当相对密度大于0.75时,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特种气体间,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并应平整、耐磨、防滑。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顶棚表面应平整,避免死角,特种气体房间不应设计地沟,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防止特种气体的积聚。

7.0.11 特气间的高度应满足工艺设备与管道布置的要求,并结合生产厂房的高度统一考虑,不宜低于4.5米。

7.0.12 特种气体房间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8电气与防雷

8.1配电与照明

8.1.1 特种气体站和特种气体间的电力负荷分级不宜低于二级负荷;可燃、自燃、毒性与腐蚀性气体设备应为一级负荷;气体管理与气体泄漏探测系统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必须配置不间断电源。

8.1.2 有爆炸危险特种气体站和特种气体间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的电力装置应为1区设防,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

8.1.3 特种气体站房的照明灯具宜安装在操作与维修通道处,不宜安装在设备正上方,并应设置备用照

明。

8.2防雷与接地

8.2.1 特种气体间与硅烷站的防雷分类应划分为第二类防雷建筑,应采取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8.2.2 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物体,应按下列方式保护:

1 排放爆炸危险气体的放散管、排风管的管口外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中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对管口保护范围的规定。

2 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或一排放就点火燃烧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放散管、排风管;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的放散管;1区和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自然通风管;装有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的放散管、排风管,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2) 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8.2.3 架空敷设的可燃特种气体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建筑100米内的硅烷气管道,宜每隔25米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

8.2.4 自燃、可燃、氧化性特种气体设备与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8.2.5 自燃、可燃、氧化性气体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不同分区的环境边界、管道分岔处及直管段应每隔50~80米处应设防静电接地。

8.2.6 要求接地的设备与管道应设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接地线之间,可采用螺栓紧固连接;对有震动、位移的设备和管道,其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

8.2.7 特种气体系统的电气设备工作(系统)接地、保护接地、雷电保护接地以及防静电接地等不同用途接地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按其中的最小值确定。

8.2.8 防静电接地为单独接地时每组接地电阻宜小于100Ω。

9生命安全系统

9.1特种气体管理系统

9.1.1 使用特种气体的生产厂房宜设特种气体管理系统。特种气体管理系统应配置特种气体的连续检测、指示、报警、分析的功能、并且对报警进行记录、存储和打印;特种气体管理系统宜为独立的系统,并宜与工厂设备管理控制系统和消防报警控制系统通过数据总线相连。

9.1.2 特种气体管理系统应设在全厂动力控制中心,在消防控制室和应急处理中心宜设报警显示单元和集中应急阀门切断控制盘。

9.2特种气体泄漏探测系统

9.2.1 储存、输送、使用特种气体的下列区域或场所应设置特种气体泄漏探测装置。

1 自燃、可燃、毒性气体的使用场所、技术夹层等可能发生气体泄漏处;

2 自燃、可燃、毒性气体间;

3 自燃、可燃、毒性气体气瓶柜和阀门箱的排风管口处;

4 生产工艺设备的可燃、自燃、毒性气体接入阀门箱及排风管内;

5 生产工艺设备的特种气体的废气处理设备排风口处;

6 惰性气体房间(氧气探测器)。

9.2.2 配有PLC的气瓶柜、气瓶架、阀门箱、阀门盘宜通过通讯接口与气体管理控制系统通信。

9.2.3 特种气体探测系统可燃、自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装置应设置一级报警或二级报警,其中常规的检测报警仅需一级报警,当需要联动控制时,检测装置应具有一级报警和二级报警。在二级报警的同时,输出接点信号至一级报警联动控制系统。

9.2.4 自燃、可燃、毒性气体检测装置报警设定值应按以下要求确定:

1 自燃、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25%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值,二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50%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值。

2 毒性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50%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值,二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100%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值。

9.2.5 自燃、可燃、毒性气体检测装置的检测报警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燃、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扩散式小于20秒,吸入式小于15秒。

2 毒性气体检测报警:扩散式小于40秒,吸入式小于20秒。

9.2.6 当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0.75时,特气探测器应同时设置在释放源上方和厂房最高点易积气处。当相对密度大于0.75时,特气探测器应设置在释放源下方离地面0.5米处。

9.3安全设施

9.3.1 自燃、可燃、毒性气体的储存、分配及使用场所应设置闭路电视监控摄象机、门禁。

9.3.2 自燃、可燃、毒性气体的储存、分配及使用场所入口宜设置发光二级管显示屏(LED)。

9.3.3 自燃、可燃、毒性气体的储存、分配、使用场所内及相关建筑主入口、内通道等处应设置灯光闪烁报警装置,灯光颜色应与其它灯光报警装置相区别。

9.3.4 在自燃、可燃、毒性气体的储存、分配、使用场所入口处应设紧急手动按钮,主要紧急手动按钮设在应急处理中心室。

9.3.5 在地震多发地区,使用特种气体的主要生产车间宜设置地震探测装置,信号接入气体探测系统。

9.3.6 防地震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气体站房地震仪应在气瓶柜的基座上设置一台,以气体室为基准点,等距离三角形延伸厂区内另两点。地震仪不得设置于人员进出频繁的地点,且应避免受外力干扰而造成误动作;

9.3.7 封闭的可燃、自燃气体的特种气体间宜采用防爆红外/紫外火焰探测器。

9.3.8 气体站房应配置防毒面具、自吸式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设施

9.4气体报警的联动控制

9.4.1 气体探测系统确认气体泄漏时,自动启动相应的事故排风装置,并接受反馈信号。

9.4.2 气体探测系统确认气体泄漏时,自动关闭相关部位的气体切断阀,并接受反馈信号。

9.4.3 气体探测系统确认气体泄漏时,启动泄漏现场的声光报警装置,该声光报警应有别于火灾报警装置,自动启动应急广播系统。

9.4.4 气体探测系统确认气体泄漏后,应关闭有关部位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自动释放门禁门,可联动CCTV系統,启动相应区域的摄像机,并自动录像。

9.4.5 气体探测系统确认气体泄漏时,信号传至发光二级管显示屏(LED),并告知现场人员。

9.4.6 地震探测装置探测到里氏5级以上地震,且两台地震探测装置同时报警时,特种气体管理控制系统确认收到的信号后,启动现场的声光报警装置。同时,应关闭气瓶的切断阀,且气瓶柜、气瓶架及阀门箱的阀门必须动作;

10给水排水及消防

10.1 给水排水

10.1.1 管道外表可能结露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0.1.2 特种气站内的用水,除中断供水将造成较大损失外,可以采用单路供水。

10.1.3 特种气体站排出的废水,应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排放。

10.1.4 毒性、腐蚀性气体的特种气体间应设置紧急洗眼器。

10.2 消防

10.2.1 特种气体间室内外消火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10.2.2 特种气体间中应配置手提灭火器,其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GB50140的规定。

10.2.3 特种气体间内存储的特种气体与水不发生反应时,该特种气体间应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喷水强度8L/min.m2,保护面积160m2。

2 当特气柜中自带水喷淋系统时,在厂房内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为该系统预留管道和信号阀。

10.2.4 特种气体间内存储的特种气体如与水可发生剧烈反应,该特种气体间严禁采用水消防系统。

1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1.1通风

11.1.1 特种气体间应设置连续的机械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应满足气柜的排风要求,并应满足房间最小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6次。

11.1.2 特种气体气瓶柜和阀门箱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11.1.3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分别设置排风系统:

1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气体有害物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2 混合后发生反应,形成危害性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3 混合后形成粉尘。

11.1.4 特种气体站房应设置事故通风,事故通风量宜根据事故泄漏量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应小于每小时12次。特种气体房间外应设置紧急按钮。

11.1.5 特种气体排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11.1.6 可燃气体气瓶柜和阀门箱的排风与主排风管道连接的支管应采用刚性风管,不得使用柔性风管或软管。

11.1.7 房间排风口位置应根据特种气体特性确定,当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0.75时,房间排风口应设置在房间上部,当相对密度大于0.75时,房间排风口应设置在房间的下部。

11.1.8 特种气体间排风,应根据排风的危害性设置相应的处理装置。

11.1.9 特种气体间通风系统应设置备用机组。特种气体间通风系统电源应设置应急电源。

11.1.10 可燃气体和氧化性气体的排风管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

11.1.11 特种气体站房排风系统不应与火灾报警系统连动控制,严禁关闭排风系统。

11.2空调

11.2.1 特种气体间宜设置空调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温度、湿度设计参数应满足气柜的要求。当气柜无具体要求时,室内设计参数宜满足23±3℃,30~70%。

2. 不应采用循环空气。

11.2.2 空调风管不应穿越特种气体房间之间的分隔墙,当必须穿越时,应安装防火阀。

11.2.3 空调系统宜设置备用空调机组,或采用适当措施保证在空调机组维护或故障时,特种气体房间能取得足够的补风。

11.2.4 空调系统宜设置应急电源。

11.2.5 特种气体间空调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保温采用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11.2.6 空调风管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

12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施工

12.1一般规定

12.1.1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焊接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规定。

12.1.2 从事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和检测设备。

12.1.3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中不锈钢管必须采用全自动轨道氩弧焊机高纯氩气保护焊接,焊工应经过自动焊机操作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12.1.4 安装和试验检测用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12.1.5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业主审批后实施。

12.1.6 主要设备与材料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性能测试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应齐全,规格、型号、数量、设备附件及专用工具应满足合同要求,检验结论应有记录。

12.1.7 进口设备、材料进场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测试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12.1.8 进场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2.1.9 设备与材料进场验收、焊接试件鉴定事项,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在场。

12.1.10 特种气体间电气工程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和《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防爆和接地的规定。

12.1.11 风管系统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

12.2主要设备、材料进场验收

12.2.1 气瓶柜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气瓶柜外包装上防止倾倒、轻放、防雨标识、防震标示完整无损;

2 气瓶柜体应由厚度不小于2.5mm的钢板构成密闭箱体,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一致、无毛刺、无划痕、无锈蚀、不起鼓;柜体顶部应有抽风口和消防喷淋口,柜门下方应有可调节的带空气过滤网的进风口,柜门应有可开启的带防爆玻璃的小门。

3 气瓶柜都必须标示气体的名称、化学式、浓度、化学性质和危险标示,气瓶柜内管线、阀体及附件的连接图;

4 柜内引出的管路和阀件接口应用专用管帽和堵头封堵;

5 气瓶柜柜门必须安装能自动关门的闭门器;

6 气瓶柜的功能配置必须满足设计及合同要求,不得有缺项。

12.2.2 阀门箱、阀门盘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箱应符合本规范的安全要求;

2 阀门箱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一致、无毛刺、无划痕、无锈蚀、不起鼓,顶部要有抽风口;

3 阀门箱内阀门的规格数量与功能配置应满足设计与合同要求;

4 阀门、仪表与阀门盘盘面之间应有专用阀门支撑件。支撑件材质应采用不锈钢。不得将阀门、仪表等直接用螺栓固定在盘面上;

5 阀门盘上特气管路阀门接头应采用径向面密封连接,不应采用线密封(卡套)连接。

6 阀门箱和阀门盘的阀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自动轨道氩弧焊接或面密封(VCR)连接。

7 阀门箱和阀门盘的结构应牢固可靠,有专门的固定点,盘面应有控制气体的标识和铭牌,盘内气体管道的种类、流向,控制阀门应有明显标识。

8 阀门箱必须标示气体的名称、化学式、浓度、化学性质和危险标示;

12.2.3 尾气处理装置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烧设备进场应对外观、外形尺寸、构成、接口、铭牌、气密试验、阀门动作、信号传输等性能进行检查和核对;

2 燃烧设备的主要组成件、附件应符合设计与合同的要求,随机资料和专用工具应齐全;

3 酸碱中和装置的洗涤塔、风机、控制盘、酸(碱)储罐以及连接管路等应进行外观检查,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随机资料应齐全;

4 尾气处理装置、风机、泵的出厂合格证、性能测试报告,铭牌、标识应齐全。

5 系统流程图、控制原理图,设备使用说明书资料齐全。

12.2.4 管道、管件和阀门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非洁净室全数目测检查管道外包装,不得有破损、变形;

2 经检查合格的管道、管件及阀门的端口应立即将防尘管帽装好或用聚乙烯薄膜包好,并按种类、规格分别存放在洁净间的货架上,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房间的洁净度不应低于7级(0.5μm);

3 所有进场的阀门必须提供产品规格、型号、合格证、材质证明、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并有编号;

4 电气设备应有防腐蚀和防爆标识,符合相关国家规范。

12.2.5 管道、管件和阀门应在洁净区域内进行内包装开封检查,检查项目及要求如下:

1 管道、管件、阀门应有独立的内包装,包装符合洁净要求,端口均应装有防尘帽;

2 管道、管件、阀门检验后必须恢复内包装及防尘帽;

3 管道外观检查应按全数的5%抽查,规格尺寸、壁厚, 真圆度、端面平整度等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且内外表面均无刮痕及斑点;

4 材质检查宜采用便携式金属光谱分析仪检查,每批每种规格应随机抽查5%,且不得少于1件,其化学成分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5 管道、管件内表面粗糙度应采用样品比较法在管道两端检查,每批每种规格应随机抽查5%,且不得少于1件;

6 管道内壁平均表面粗糙度Ra及最大表面糙度Rmax应满足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12.3气瓶柜的安装

12.3.1 气瓶柜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定位,同时应具有人员操作空间、门的开启空间、气体钢瓶的运输空间和人员逃生通道及管道安装空间。

12.3.2 气瓶柜就位找平找正后,应固定牢固。

12.3.3 气瓶柜的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5‰,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12.3.4 气瓶柜的安装必须保证柜门开关自如,不得扭曲变形,关闭不严。

12.4阀门箱与阀门盘的安装

12.4.1 阀门箱和阀门盘宜固定在专用支座上或用固定支架固定在梁、柱与墙上,不宜将阀门箱直接固定在地面上。阀门箱应采用独立的支吊架,不得利用管道做支撑。

12.4.2 阀门箱和阀门盘的支座宜采用专用镀锌型钢、专用喷塑型钢或专用不锈钢型钢装配式连接,不宜采用焊接。

12.4.3 阀门箱和阀门盘的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5‰,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12.4.4 阀门箱与阀门盘就位找平找正后,应固定牢固。

12.4.5 连接阀门与阀门盘、阀门盘与阀门箱的螺栓应为不锈钢螺栓,严禁阀门和管路系统直接与易产生锈蚀的器件直接接触。

12.4.6 阀门箱与阀门盘就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定位,同时必须考虑人员操作空间、门的开启空间和管道接口的距离。

12.5特种气体管道安装

12.5.1 特种气体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种气体管道、管件、阀门的材质、型号规格、等级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2 特种气体管道系统的阀门必须安装在气瓶柜或阀门箱内;

3 特种气体系统的阀门、过滤器、调压阀、仪表等附件的连接应采用自动轨道氩弧焊接或面密封(VCR)接头,严禁采用螺纹或卡套方式连接;

4 面密封接头的密封垫片必须使用不锈钢垫片或镍垫片,严禁将使用过的垫片再次使用,严禁在同一密封面上使用两个或以上的垫片,严禁将垫片及面密封部件端面划伤。

5 管外径大于12.7mm的管道弯头应采用成品弯头;管外径小于等于12.7mm的弯头可在现场使用专用弯管器弯制,BA级管道弯头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3倍,EP级管道弯头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5倍,弯制弯头的变形率应小于5%。

6 特种气体管道的专用弯管器规格必须与管道规格相匹配,严禁公制弯管器与英制弯管器混用;

7 当安装结束时,所有系统内应充高纯氩气或氮气进行正压保护。

8 特种气体管道与生产工艺设备之间连接应采用不锈钢面密封接头或自动轨道氩弧焊,不得采用非金属软管连接。

12.5.2 特种气体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连接应使用自动轨道氩弧焊,所用氩气纯度不得小于99.999%,焊接用气体应加装可调节流量计显示气体流量,内保护气应装压力计监测管内压力;

2 在作业过程中应戴上洁净无尘手套,在洁净环境内下料、焊接、预制等各项操作,严禁裸手接触管道内壁;

3 小口径不锈钢管道切割时可使用不锈钢管切管器,切割后应用平口机处理管口,并使用专用倒角器将管口处理圆滑,切口管端应垂直、无毛刺、不变形,满足不加丝自动焊要求。

4 平口机加工余量为壁厚的1/10~1/5,加工时将该处理端管口向下,加工完成后应在管口附近轻轻敲打几下或用高纯氮气吹扫,以保证处理后的管道里面没有铁屑。严禁将刚切割完毕的管道口向上;

5 管外径大于12.7mm的管道切割宜使用不锈钢管洁净施工专用切割机,切割时严禁使用润滑油;切口端面应垂直、无毛刺、不变形,满足不加丝自动焊要求;严禁使用手工锯、砂轮切割机切割;

6 进行切管作业时,应将高纯氮气通入管内吹扫;

7 切管作业不得将管道外壁损伤,倒角作业时不得将管道内壁损伤,不得采用什锦锉对管道进行倒角;

8 管道吹扫完毕,应使用不产尘的洁净布沾上异丙醇或酒精将切口部清洗干净,清洗干净后迅速用洁净防尘帽或洁净纸胶带将管道口封堵;

9 配管切割结束后剩余管道应加洁净防尘帽后装回包装袋中;

10 对接焊口必须保证接口处两侧的管道中心在同一直线上;

11 不得在焊口的位置进行弯管操作;

12 焊接过程中必须保持管道、管件处于静止状态,焊接电源必须采用稳定的专用电源并加装稳压器;

13 管道预制焊接总长度不宜超过12m,预制时应放置在专用支座上,支点数量不得少于4个;

14 超过3米长的管道应采用2人以上进行搬运,预制时每3m长度应增加一个支点;

15 大口径特气管道焊接前应先采用手工氩弧焊机进行不加丝点焊预连接,点焊时管内须通高纯氩气进行保护,点焊后应对焊点进行洁净处理;(采用自动焊接对准装置除外)。

12.5.3 特种气体管道系统材料的清洗、下料、焊接、预制应在洁净室进行。洁净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内洁净度不低于7级,湿度不高于60%;

2 焊接作业间洁净度不低于6级,且应安装排风设施;

3 应安装压差计随时监测室内外压差,并始终保持室内10Pa以上的正压;

12.5.4 特种气体管道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对该工程所参加的焊工在现场进行认证,对各种规格的管道焊接样品、焊

接合格确认单提交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能进行焊接施工,施工单位需保留合格的样品和记录;

2 施工过程中应在每天正式焊接前、每次更换焊头后、更换钨棒后、改变焊接口径后都应进行焊接测试,焊接测试样品经质量检验员检查合格并填写焊接合格确认单后方可正式施焊;每天在结束焊接前也应进行焊接测试,以检查之前所焊焊口是否合格;

3 焊机应使用专用配电箱,若电源电压不稳定应使用自动稳压装置供电。焊机本体应可靠接地;

4 特种气体管道焊接前应绘制特种气体系统的单线图,在单线图上应对焊口进行编号,单线图的焊口编号应与焊接记录的焊口编号一致;

5 焊接前应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焊接过程中应做焊接记录,焊口应统一编号,标明作业时间、焊接作业人、焊接主要参数等;

6 施工过程中不应中断管道内保护气体,焊接时的流量当管外径在6㎜~114mm之间分别为5L~15L/min,施工中断时流量应分别为2L~5L/min;

7 焊缝合格标准为管内、管外焊缝突起高为不大于管道壁厚的10%,焊缝外焊道应为管璧厚2.5-4倍,内焊道应不小于外焊道的2/3宽,焊缝不得有下陷、未焊透、不同轴、咬边等缺陷, 焊道内表面无氧化。焊缝错口量不超过管壁厚度的10%;

12.5.5 特种气体室外配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施工时,应将带包装的管道、管件搬至临时洁净加工场加工;

2 室外焊接作业前应将包装袋内的定尺管段放在管架上进行预连接,管内应保持2L~5L/min氩气流量;

3 在洁净室加工完成的组件应使用塑料薄膜包装,搬至安装场所组焊安装;

4 预制的每个单元管线均应采用高纯氮气或高纯氩气吹扫;

5 管道支架宜使用碳钢喷塑、不锈钢、合金铝制的槽式桥架组合而成,桥架弯头应与管道曲率半径相适应;

6 在现有综合支架上安装特种气体管时,应复核安装空间和载重量,确定是否对综合支架进行加固;

7 室外支架应进行强度计算,并应考虑地震、强台风的影响;

8 有震动的场合管道应设置减震支架;

9 特种气体管采用有盖槽式不锈钢桥架或铝制桥架时,应采用树脂薄板将不锈钢槽式桥架与钢制的综合支架隔离;

10 特种气体管道的管卡应采用镀镍或不锈钢专用管卡;

11 管道穿墙部位应加套管,套管内应使用难燃材料填充套管与管道间的间隙,在墙两侧用0.6㎜~1.0mm厚不锈钢板封堵,并用密封胶收缝;

12 室外管道须做好防雷及接地保护;

12.5.6 特种气体室内管道配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洁净房内施工作业时,应在前室除去外包装,在临时洁净加工场加工完成的组件应用塑料薄膜包装,用夹具定位后进行预连接;

2 室内配管应采用专用支架,不得利用工艺设备、排风管及其他系统管道的支架,支架可用不锈钢、喷塑型钢或铝制品专用支架,且与管卡相匹配;管卡宜使用不锈钢卡,采用碳钢管卡时,管卡应镀镍;

3 管道穿过墙壁时,管道与壁孔之间应留有间隙,在墙壁两侧用0.6㎜~1mm mm厚不锈钢板封堵,并用密封胶收缝;

4 管道贯穿过沉降缝或伸缩缝时,配管应做成能吸收来自三个方向外力的铰接式补偿器;

5 对防微振要求较高的工艺设备,特种气体管道与用气设备之间应采用不锈钢金属软管连接;

6 管道支架、吊架必须在刚性结构上设置固定支架。有微振的场合管道固定应紧固,必要时增加固定

点;

7 支架不得采用气割,应采用机械切割,切割后的端头应倒角并用环氧漆处理后加盖塑料封头;

8 阀门箱内预留的阀门必须安装堵头;

9 管道平行敷设中心间距,当管外径在6㎜~12mm或1/4"~1/2"之间时应不小于20mm。

10 管道支架间距为管外径小于等于10mm时应不大于1.2m,管外径大于等于12mm时应不大于1.5m;

11 1/2”及以下管道宜使用π型不锈钢管卡,3/4”及以上宜使用P型不锈钢管束。

12 管道与支架、管道与管卡之间的应垫上绝缘垫片,管道不得直接接触任何未经处理的碳钢件;

13 吹扫氮气、气动氮气、仪表氮气的管道可从干管接出,分支宜向上且不得从干管的弯管处接出;从多根成排管道上分别引出支管时,应交错有序布置;

14 配管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施工,不得改变管径,严禁在管道系统中出现盲管;

15 多条管道共同铺设时应成排成行,阀门应集中放置;

12.5.7 低蒸汽压特气管道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2.5.4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路应安装伴热带并用保温棉包覆管路;

2 当管道穿越温差较大区域或管线较长时必须分段加热。

3,伴热保温系统应装有温控和报警装置;

4,低蒸汽压气体设备摆放时应考虑尽量缩短管道的长度;

12.5.8 双套管特种气体管道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2.5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套管焊接施工时,先实施内管的焊接,在焊口处必须安装滑套;

2 双套管施工内管和外管都必须采用全自动轨道氩弧焊接,内管和外管焊接时都必须充高纯氩气保护;

3 内管焊接完成后应先做压力试验和氦检漏,确认内管无泄露后,才可以焊接外管上的滑套。

4 双套管的内管和外管之间应安装弹簧进行隔离,内管和外管不得直接接触;

5 双套管的施工应采用封闭式套管施工,并安装压力监测装置;如采用开放式套管施工,则须加泄露探测仪器并与安全报警系统连锁。

12.6特种气体管道改扩建工程施工

12.6.1 改建、扩建、拆除特种气体管道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2.5和12.9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内容应包含重点部位、作业过程注意事项,危险作业过程的监控,应急预案,紧急联系电话和专门负责人,对潜在的危险向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技术交底;

2 作业中一旦发生火灾、危险物质泄漏等事故,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按逃生路线依次撤离;

3 施工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动火许可证及动用消防设施许可证;

4 生产区与施工区之间应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及设置危险警示标志;

5 施工人员严禁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区域;

6 施工现场必须有业主和施工方的技术人员在场,阀门的开关动作、电气开关动作、气体置换操作等都必须由专人在业主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未经许可,严禁操作。对于切割改造工作必须提前在被切割管道全线和切割处明显标示,被标示管道现场需得到业主和施工方的技术人员确认,严防误操作。12.6.2 施工前必须将管道内的气体用高纯氮气充分置换,且应将管道系统抽真空处理,;被置换出的气体必须经过尾气处理器处理,达标排放。

12.6.3 改造管道在切割前应保持常压,施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管内真空状态下进行切割。

12.6.4 施工完毕、测试合格后,应将管道系统的空气用氮气吹扫干净并使管道系统处于正压状态。12.6.5 进入洁净室(区)作业的人数应控制:洁净度为5级和更严的洁净室(区)人员密度不大于0.1人

安防监控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弱电系统(安防监控子系统)施 工 工 艺 232018 2年月日

1.施工工艺描述 1.1 施工技术总则 1.1.1严格按照批准后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 1.1.2接到任务书,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计划和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1.1.3审核施工图后,组织相关的施工人员、讲解本次施工的要点、要求和注意事项, 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的性质、内容和任务。更好的,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1.1.4遵守国家或部委颁发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1.1.5严格执行国家或部委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或工程及验收暂行技术规 定,以及省电信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 1.1.6施工质量要以施工质量第一位宗旨,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监督,严格执行 施工规范。做到施工工艺精良,各种测试项目齐全、记录清楚、文字端正、数据准确。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严格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生产。施工中做好防火、防电、1.1.7 防雷、防化学气体、防事故等预防性的工作,做到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设备材料的安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内蒙古兴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鉴于安全生产责任重大, 全目标责任状的相关规定”。 1.2 安全操作技术一般规定 1.2.1注意施工环境,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可能坠物地带及其它障碍物。作 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1.2.2所有支架安装等外部设备要符合监控设备载重要求,包括安装面是否适合承重 等。 1.2.3所有监控线路安装均符合公司及国家标准,保证强电和弱电线路分开。尽量使用 带屏蔽层的电源线,控制线。网线符合国家标准。 1.2.4机柜摆放位置和接地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干粉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干粉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 要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220-86 干粉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系统组件 储存装置宜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 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3)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16668执行。 (4)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 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0.015%(m/m),其他气体含水率不得大于0.006%(m/m);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 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宜避免阳光直射。其环境温度应为-20~50℃。 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装置间内。专用储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2)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3)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 当采取防湿、防冻、防火等措施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 二、系统设置要求选择阀和喷头 气体管道连接也必须牢固,每安装一段管道就应吹扫一次,保证管内干净。在减压阀前,要经过滤网;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技术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技术 要求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技术要求 一、管道支、吊架安装 1、支、吊架使用材料的规格 2、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支、吊架之间最大间距 3、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 mm。 4、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 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 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5、管道支、吊架应做防腐处理,两遍防锈漆,钻孔应采用台钻。 二、管道的安装 1、套麻/生胶带/或加树脂胶时应注意内口2~3扣位置应空丝,不能加胶带,不能露树脂胶。

2、紧固时应满扣,最低不少于6扣,填充料不能挤入管道内。 3、将预制加工好的管道按草图顺序在地面组装一部分,长度以便于吊装为宜。起吊后轻落在支吊架上,再依次进行连接,最后采用U型卡将管道固定。安装完毕后还应拨正调直,从管端上看过去,整根管道应在一条水平线上,局部管段不应有“下垂”或“拱起”现象。 4、安装顺序:在综合吊架下,尤其是通道位置安装时,应先装靠墙一侧的管道,一组管道安装完应打压,合格后,再依次进行内侧管道安装,打压合格后,再次进行内侧管道安装。 5、集流管安装 1)把集流管设置在支架上面,将固定螺栓临时拧紧,连接口垂直向下,将高压软管安装后使其扭曲度不产生附加应力,把所定的方向调整到符合要求后,固定拧紧即可。 2)集流管安装前应清洗内腔并封闭进出口。 3)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4)集流管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5)集流管工作压力不小于12 MPa。 6、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1)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80mm时采用螺纹连接。管材宜采用机械切割;螺纹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象;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安装后的螺纹根部应有2~3条外露螺纹;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2) 公称直径大于80mm时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保有不少于2条外露螺纹。 3)已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气体灭火系统规范及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B 25972 -201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及构成部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参数和型号编制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灭火剂充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三氟甲烷(HFC23)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包括: IG-01(氩气)灭火系统、IG-100(氮气)灭火系统、IG-55(氩气、氮气)灭火系统、IG-541(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手动操作要求 容器阀应具有机械应急启动功能,按6.16 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急启动手动操作试验,应符合下列要 求: a) 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 N; b) 指拉操作力不应大于50 N; c) 指推操作力不应大于10 N; 1

b 指充装密度为950 kg/m3 时。 系统喷射时间 灭火系统的最大喷射时间为: a)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10 s; b) 三氟甲烷灭火系统:10 s; c)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60 s。 5.1.2 系统构成 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三氟甲烷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单向 阀、选择阀(适用于组合分配系统)、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回馈装置、安全泄放装 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于具有驱动气体瓶组的系统)、管路管件等部件构成。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不适用于直接驱动灭火剂瓶组的系 统)、单向阀、选择阀(适用于组合分配系统)、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反 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于具有驱动气体瓶组的系统)、管路管 件等部件构成。 同一系统各部件应固定牢固、连接可靠,部件安装位置正确,整体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检 查和维修。 系统中相同功能部件的规格应一致(选择阀、喷嘴除外),各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容积、充装密 度或充装压力应一致。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工业防爆摄像机监控系统施工技术规范

工业防爆摄像机监控系统施工技术规范 。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因此工业防爆摄像机监控系统也越来越被许多有着特殊行业背景和特殊安全需求的企业和单位广泛应用。在我国诸如石油、化工、煤炭和国防等许多工业部门,在生产、加工、运输和贮存的各个过程中,经常可能会有泄露或溢散出各种各样的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和各种粉尘及纤维情况的出现。这类物质与空气混合后,可能成为具有爆炸危险的混合物,当混合物的浓度达到爆炸浓度范围时,一旦出现火源即会引起爆炸和发生火灾等严重事故。因此在这类危险环境中使用的各种设备都必须是经过专业机构认证的具有防爆性能的防爆产品,所有设备的使用都要经过具有丰富经营的工程公司严格按照防爆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安装调试后才能投入实际生产使用中。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性要求。在爆炸性危险环境中工业电视系统的安装施工除了要遵守通用工业电视系统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外,还要遵照有关的爆炸性危险环境电气设备的安装标准与规范,在二者出现矛盾之处应以爆炸性危险环境电气设备安装标准执行。下面就工业防爆摄像机监控系统在实际施工工程中的一些技术标准和施工经验加以汇总说明:防爆摄像机线缆的敷设根据规范要求和实际施工经验,在易燃易爆环境车间内的配电线路设计一般都以桥架为主,钢管与电缆沟的敷设为辅,所有使用的电缆应

使用阻燃电缆。线缆敷设的路由应尽量远离爆炸源和爆炸性物质输送的管道。对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考察易燃易爆气体的比重,如果危险气体的比重比空气轻,线缆应尽量敷设在下面(沿墙或地埋);而对于危险气体比空气轻的环境,线缆应尽量敷设在上面(沿墙或架空)。 正常情况下,在±0.01m平面,先由室外桥架引入,进入室内后至设备附近沿墙或柱引下至电缆沟(敷设完毕后封死,以防进水和白蚁侵害),然后穿管沿地面敷设至设备旁,再用防爆挠性管接入到防爆摄像机.防爆云台以及防爆解码器组成的防爆监控系统中去。对于高出±0.00m的平面上,电气线路基本上都是由桥架架空引入,然后由桥架穿管架空敷设至防爆设备旁,再用防爆挠性管接入防爆监控系统中。敷设电气线路的沟、桥架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空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如100#水泥砂浆或防火胶泥)严密堵塞。电缆线路不应有接头,穿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钢管。管道连接处需套丝连接,32以下管径至少需要套接5扣,32以上管径至少需要套接6扣。防爆线路敷设需要全部配用镀锌钢管,钢管与钢管连接需要镀锌管接。每5根镀锌管处需加装防暴接线盒。镀锌管末端与防爆箱、防爆云台和防爆摄像机连接时需用防爆挠型管连接。一般理论上4分镀锌管内可以穿入2到3颗一平方以下的线缆。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镀锌管末端与防爆箱、防爆云台和防爆摄像机连接时由于在连接位置设备管径的限制,每一4分挠型管只能有一颗线穿入。因此在方案设计和现场施工中,应尽量选用6分以上管径的镀

干粉灭火系统维护管理

编号:SM-ZD-90965 干粉灭火系统维护管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干粉灭火系统维护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干粉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系统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维护管理人员经过消防专业培训,熟悉干粉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一、系统巡查 巡查是指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干粉灭火系统的巡查主要是针对系统组件外观、现场运行状态、系统监测装置工作状态、安装部位环境条件等的日常巡查。 (一)巡查内容 1.喷头外观及其周边障碍物等。 2.驱动气体储瓶、灭火剂储存装置、干粉输送管道、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外观。 3.灭火控制器工作状态。 4.紧急启/停按钮、释放指示灯外观。 (二)巡查方法及要求 1.巡查方法:采用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系统及其组件

外观、阀门启闭状态、用电设备及其控制装置工作状态和压力监测装置(压力表)的工作情况。 2.要求 (1)喷头 ①喷头外观无机械损伤,内外表面无污物; ②喷头的安装位置和喷孔方向与设计要求一致。 (2)干粉储存容器 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管道 管道及管道附件的外观平整光滑,不能有碰撞、腐蚀。 (4)阀驱动装置 ①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气连接线沿固定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 ②电磁铁心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5)选择阀 ①选择阀操作手柄安装在操作面一侧且便于操作,高度不超过1.7m。 ②选择阀上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 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gas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标准号:GB 50370- 发布日期:年 03 月 02 日 实施日期:年 05 月 01 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出版单位:中国计划出版社 摘要: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 ]269 5- 文《——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要求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共分六章内容包括 : 总则、术语和符号、设计要求、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 其中,第 3.1.4、3.1.5、3.1.15、3.1.16、3.2.7、3.2.9、3.3.1、3.3.7、3.3.16、3.4.1、 3.4.3、3.5.1、3.5.5、4.1.3、4.1.4、4.1.8、4.1.10、5.0.2、5.0.4、5.0.8 等条为强制性条文。 1 总则 1.0.1 为合理设计气体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七氟丙烷、 IG541 混合气体和热气溶胶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产品及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1.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防护区 protected area 满足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 2.1.2 全淹没灭火系统 total flooding extinguishing system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放设计规定用量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安防监控系统施工工艺标准.doc

弱电系统(安防监控子系统) 施 工 工 艺 2018 年 2 月 23 日

1.施工工艺描述 施工技术总则 严格按照批准后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 接到任务书,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计划和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审核施工图后,组织相关的施工人员、讲解本次施工的要点、要求和注意事项,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的性质、内容和任务。更好的,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遵守国家或部委颁发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严格执行国家或部委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或工程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以及省电信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 施工质量要以施工质量第一位宗旨,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监督,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做到施工工艺精良,各种测试项目齐全、记录清楚、文字端正、数据准确。符合相关技 术要求。 严格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生产。施工中做好防火、防电、防雷、 防化学气体、防事故等预防性的工作,做到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设备材料的安全。 鉴于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内蒙古兴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 全目标责任状的相关规定” 。 安全操作技术一般规定 注意施工环境,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可能坠物地带及其它障碍物。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所有支架安装等外部设备要符合监控设备载重要求,包括安装面是否适合承重等。 所有监控线路安装均符合公司及国家标准,保证强电和弱电线路分开。尽量使用带屏蔽层的电源线,控制线。网线符合国家标准。 机柜摆放位置和接地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2. 材料、设备要求 、前端部分:解码器、长延时录像机或硬盘录像机、画面分割器、监视器、计算机、系 统软件、打印机、不间断电源等。. 、传输部分:光/电转换器、交换机、光缆、电源线、控制线等。 、终端部分:摄像机、镜头、云台、解码器、防护罩、支架、红外灯、避雷接地装置等。 、上述设备、材料应根据合同文件及设计要求选型,设备、材料和软件进场应验收,并 填写验收记录。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安装及使用说明书、“ CCC”认证标识等。如果是进口产品,则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中文文本。设备安装前,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全部检查,合格 后方可安装。 、其他材料:镀锌材料、镀锌钢管、镀锌线槽、金属膨胀螺栓、金属软管、塑料胀管、 机螺钉、平垫圈、弹簧垫圈、接线端子、绝缘胶布、各类接头等。 3.机具设备 安装器具:手电钻、冲击钻、电烙铁、电工组合工具、对讲机、网线钳、尖嘴钳、剥线 钳、光缆接续设备、脚手架、梯子等。

干粉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干粉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一、系统组件 储存装置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4)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 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0.015%(m/m),其他气体含水率不得大于0.006%(m/m);驱动压力

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 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宜避免阳光直射,其环境温度应为一20~50°C。 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装置间内。专用储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②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③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 当采取防湿、防冻、防火等措施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 二、系统设置要求 驱动气体管道连接也必须牢固,每安装一段管道就应吹扫一次,保证管内干净。在减压阀前,要经过过滤网。 干粉灭火剂须按规定的品种和数量灌装,灌装最好在晴天,避免在阴雨天操作,并应一次装完,立即密封。 BC类干粉中较成熟和经济的是碳酸氢钠干粉,故扑灭BC类火灾推

荐采用碳酸氢钠干粉;ABC类干粉固然也能扑灭BC类火灾,但不经济,故不推荐用ABC类干粉扑灭BC类火灾。扑灭A类火灾只能用ABC类干粉,其中较成熟和经济的是磷酸铵盐干粉,所以扑灭A类火灾推荐采用磷酸铵盐干粉。

气体灭火设计方案详细案例

气体灭火设计方案详细案例 QQ空间发表日期:2013-10-08 14:45:58 浏览次数:2231 “我们经常会遇到做个《气体灭火设计方案》给到客户-业主、甲方、总包审核、沟通、商讨确认方案的可行性等,从而进入施工阶段”本文以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做个详细案例供大家参考!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某商业大厦地下二层气体消防工程,首先明确建筑物本身的建筑特点和功能特点,了解该建筑地下二层的防火工程设计中其它专业的设施及对消防专业的设计要求,然后根据有关规范对建筑物定性,确定系统的总体结构。按照气体灭火设计规范,该楼层配电房、发电机房、油库不能应用水喷淋灭火系统,因此选用气体灭火系统方案,以确保消防灭火的可靠性 第二部分:地下二层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6年版; 2、《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4、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及资料; 5、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相关图纸及资料。 二、设计原则 1、该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按整体建筑同一时间内发生一次火灾考虑。 2、气体灭火系统采用全淹没保护形式,用组合分配系统对各防护区进行保护。 设计灭火浓度:按保护对象定为9%。 系统额定增压压力:4.2Mpa(表压) 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20℃。 三、系统设计: 采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组合分配系统;系统设计技术参数及详细计算过程见《设计计算书》。 四、系统启动方式: 控制系统有以下三种启动方式: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手操电动)、紧急机械控制;在有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控制形式,在手动/自动控制故障时采用机械应急控制方式。 1、自动控制方式

干粉灭火系统维护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32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干粉灭火系统维护管理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干粉灭火系统维护管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干粉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系统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维护管理人员经过消防专业培训,熟悉干粉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一、系统巡查 巡查是指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干粉灭火系统的巡查主要是针对系统组件外观、现场运行状态、系统监测装置工作状态、安装部位环境条件等的日常巡查。 (一)巡查内容 1.喷头外观及其周边障碍物等。 2.驱动气体储瓶、灭火剂储存装置、干粉输送管道、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外观。

3.灭火控制器工作状态。 4.紧急启/停按钮、释放指示灯外观。 (二)巡查方法及要求 1.巡查方法:采用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系统及其组件外观、阀门启闭状态、用电设备及其控制装置工作状态和压力监测装置(压力表)的工作情况。 2.要求 (1)喷头 ①喷头外观无机械损伤,内外表面无污物; ②喷头的安装位置和喷孔方向与设计要求一致。 (2)干粉储存容器 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管道 管道及管道附件的外观平整光滑,不能有碰撞、

安防监控系统施工安装规范

安防监控系统施工安装规范

安防监控系统施工安装规范 安防监控系统施工安装规范 (暂行)

目录 第一章:监控机房安装规范 (4) 1、控制室的选取 (4) 2、控制室及机房走线 (5) 3、控制室其他注意事项 (5) 第二章:前端立杆安装 (6) 1. 基础施工 (6) 1.1 立杆基础 (6) 1.2 窨井制作 (7) 1.3 线缆管敷设 (8) 1.4 接地体安装 (9) 2.1 杆件制作与安装 (10) 第三章:前端设备安装 (13) 1、视频服务器的安装规范 (13) 2、摄像机的安装规范 (14) 第四章:传输线缆的安装规范 (16) 1、线缆布放要求: (16) 2、绑扎总体要求 (16) 3、线缆端接基本要求: (17)

第五章:电源、接地要求 (18) 1、电源要求 (18) 2、防雷要求 (19) 第六章:标签标识规范 (20) 1、总体要求 (20) 2、设备标签规范 (20) 3、线缆标签规范 (20) 第七章:竣工验收文件 (21) 第一章:监控机房安装规范 1、控制室的选取 ?选择噪音小、地面干净、空间宽敞(12~50 m2); ?地板:采用进口防静电活动地板,安装高度为300mm; ?天花板:采用铝合金针孔吸音天花,白色亚光; ?墙面:采用易清洁的阻燃墙纸作墙面装饰处理; ?照度:中心控制室照度在300~400LUX,其他房间在200~300LUX; ?温湿度:机房内必须保持一定的湿度和温度(温度宜为16~30度,相对湿度宜为30%~75%),并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控制室及机房走线 ?线缆种类:包括信号线、电缆线,信号线要求必须采用屏蔽电缆,而且信号线和电缆线尽量保持在一定的安全距离(15cm以上); ?若信号线和电缆线垂直时,建议采用厚度在1.6mm以上的铁板覆盖交叉部分,平行距离小于15cm时,中间建议放置金属隔板; ?布线方式:主要分为上走线、下走线两种布线方式,下走线施工方便省钱省工而且美观,但维护与机房扩容时比较麻烦。而上走线要搭桥架,比下走线 易维护、易扩容,但不易防尘、灰尘比较多; ?线缆走向应尽量顺着线缆的自然状态布线,拐弯处应符合电缆曲率半径要 求,并且在一定的距离进行捆绑,在敷 设的电缆两端应留适度余量,并标示明 显的永久性标记。 3、控制室其他注意事项 ?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M,侧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净距,在主要走道不应小于1.5米,次要走道不应小于0.8米,机架背面和侧面距离 的净距不应小于0.8米; ?控制台应安放竖直,台面水平,台内接插件和设备接触应可靠,安装应牢固,内部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扭曲脱落现象; ?控制室内设备的排列,应便于维护与操作,并应满足安全,消防的规定要求; ?控制室的其它设备和金属外壳必须做好等电位连接,以保证控制室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灭火器配置标准

灭火器配置标准 WHNYLM/ZD-038-2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火灾种类,危险等级,灭火器的选择,灭火器的设置,灭火器的配置及配置设计计算。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消防领导小组是公司消防工作的领导与指挥机构。 第五条安健环部门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并组织本单位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工作。 第六条各厂成立本厂消防领导小组,负责本厂的消防安全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三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第一节火灾种类 第七条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 第八条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第二节危险等级 第九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第十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

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第四章灭火器的选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第十二条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第十三条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悬挂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设计规范

悬挂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设计规范 1、设计依据 1)国家标准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国家标准CB5026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国家现行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规则等。 2、设计条件 1 )保护对象(用于按照有关规范选定灭火设计浓度C1); 2)防护区的尺寸(用于计算防护区的净容积V); 3)防护区的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用于计算七氟丙烷灭火剂的蒸汽比容S); 4)防护区所处的海拔高度(选定海拔高度修正系数K)。 3、设计过程 1 )提出系统对防护区的要求; 2)根据保护对象确定灭火浓度; 3)计算防护区净容积; 4)计算灭火剂设计用量; 5)确定装置灭火喷放时间; 6)选定灭火剂储瓶规格及数量; 7)选定装置的型号及数量; 8)计算灭火剂存储用量及储瓶的充装率;

9)计算防护区泄压口面积。 4、系统对防护区的要求 1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上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 合为 一个防护区 2) 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卅,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用。 3) 防护区应实行完全的防火分隔。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 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当防护区的相邻区域设有水喷淋或其他灭火系统 时,其隔墙或外墙上的门窗的耐火极限可低于0.25h,但不应低于 0.25\h当吊顶上和工作层划为同一防护区时,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做要求。 4)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 5) 防护区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防火门,并安装自动闭门器,以保证在气体喷放时 能够处于关闭状态。但亦应保证用于疏散的门在任何状态下,都可以从防护区内部打 开。 6) 防护区内影响气体灭火效果的各种设备都应能保证在喷放气体前联动停止或关闭,除泄压 口外的开口应自动关闭。 7) 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8) 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和出口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9) 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和气体释放指示灯。 10)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 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风换气的次数按照不少于每小时5次考虑。有可开启外窗的防护区,可采用自然通风换气的方法进行通风换 气。

视频监控施工规范方案

目录 一、工程主要施工程序 (2) 1.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 (2) 2.材料及设备的进场 (2) 3.管线的核实 (2) 4.室外传输线缆、电源、防雷地线的核实 (2) 5.设备的安装准备 (3) 6.设备调试 (3) 7.工程验收 (3) 8.竣工资料 (3) 二.施工组织及职能 (4) 1、施工组织 (4) 2、分工及责任 (4) 三.施工规与标准 (5) 四.施工组织和部署 (5) 1.施工组织和措施 (5) 2.施工管理措施 (6) 3.组织部署及措施 (7) 4.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措施 (7) 五.施工进度计划编排 (8) 六.工程主要施工方法 (9) 七.施工组织计划容 (9)

(一)、工程主要施工程序 根据公司对监控系统工程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前期施工用料不规等引起的,我们认为,该工程主要安装容将包括以下各项: 1.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 施工人员现场准备工作(包括人员食宿、库房、机房); 察看现场并确定大厅装饰、电视墙装饰、室外监控点位置和预埋管的情况; 购进工程前期所需材料(如:管材、线材等)、设备、施工工具; 2.材料及设备的进场 现场具备进场条件时,材料、工具进场,进场后及时填写报表送库房管理人及项目经理进行材料的验收、入库。 如果现场不具备设备进场条件,要等现场具备进场条件后主要材料、设备才能进场;这一期间延误工程所造成的损失及工期由用户方签字认可。 3.管线的核实 按照甲方确定的图纸和工程规,按照已确定的方案进行线路的核查工作,并且一边核实一边进行自检工作; 4.室外传输线缆、电源、防雷地线的核实 与甲方确定传输线缆、电源、防雷地线安装的情况,并且一边核实一边进行测试工作.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1317-2009 超细干粉灭火剂为一种性能良好,应用广泛的新型灭火剂。超细干粉灭火剂目前有以磷酸铵盐为灭火组分的ABC超细干粉灭火剂或以聚合材料为灭火组分的复合型ABC超细干粉灭火剂。该类灭火剂由于90%的粒径≤20μm,比表面积大,在火场反应速度快,因而灭火效率高。普通磷酸铵盐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0.15kg/m3,复合型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0.06kg/m3。灭火剂既可全淹没应用灭火,又可局部应用灭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所扑救A、B、C、E、F类火灾。特种超细干粉灭火剂可用于扑救D类火灾。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采用了近几年成熟的扑救火灾的控制释放技术,采用电控启动、定温启动、电控手动启动等多种启动方式,用于相对封闭的空间全淹没应用灭火,或开放场所局部保护应用灭火,具有安装、维修方便,应用灵活,灭火效能高等一系列优点。 鉴于超细干粉灭火剂及灭火系统近年来应用广泛,为规范产品的生产,公安部颁布了GA578―2005《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2006《干粉灭火装置》产品行业标准。由于目前我国尚未颁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应用的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为规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及施工过程,提供必要的设计、施工、验收依据,山东省颁布了DB37/T1317《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依据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A578《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干粉灭火装置》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参考了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编写而成。在总结已有科研成果和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多年来应用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规范》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参数进行实体灭火实验,确定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适用场所、保护对象、基本设计方法和系统的安装与验收要求。该《规范》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系统设计、管网计算、系统组件、控制与操作、安全要求、系统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附录及条文说明。《规范》规定的主要技术参数均通过实体灭火实验,基本设计方法和系统的安装及验收要求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为国内第一部完整的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规范》内容完整,包含了目前国内在用的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基本类型。 超细干粉灭火剂及灭火系统问世以来,以其优良的性能在国内迅速普及,为适应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应用需要,几年来国内颁布了一些地方标准(规范、规程)。这些地方标准大多只对燃气型非贮压式干粉(或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设计及安装作了规范,没有对贮压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设计、安装作规范。其中地方标准DB42/294―2004《超细干粉无管网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只规范了贮压式超细干粉无管网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未对非贮压式灭火装置的设计、安装作出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技术要求0709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技术要求 一、管道支、吊架安装 1、支、吊架使用材料的规格 2、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支、吊架之间最大间距 3、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 mm。 4、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 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5、管道支、吊架应做防腐处理,两遍防锈漆,钻孔应采用台钻。 二、管道的安装 1、套麻/生胶带/或加树脂胶时应注意内口2~3扣位置应空丝,不能加胶带,不能露树脂胶。

2、紧固时应满扣,最低不少于6扣,填充料不能挤入管道内。 3、将预制加工好的管道按草图顺序在地面组装一部分,长度以便于吊装为宜。起吊后轻落在支吊架上,再依次进行连接,最后采用U型卡将管道固定。安装完毕后还应拨正调直,从管端上看过去,整根管道应在一条水平线上,局部管段不应有“下垂”或“拱起”现象。 4、安装顺序:在综合吊架下,尤其是通道位置安装时,应先装靠墙一侧的管道,一组管道安装完应打压,合格后,再依次进行内侧管道安装,打压合格后,再次进行内侧管道安装。 5、集流管安装 1)把集流管设置在支架上面,将固定螺栓临时拧紧,连接口垂直向下,将高压软管安装后使其扭曲度不产生附加应力,把所定的方向调整到符合要求后,固定拧紧即可。 2)集流管安装前应清洗内腔并封闭进出口。 3)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4)集流管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5)集流管工作压力不小于12 MPa。 6、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1)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80mm时采用螺纹连接。管材宜采用机械切割;螺纹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象;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安装后的螺纹根部应有2~3条外露螺纹;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2) 公称直径大于80mm时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保有不少于2条外露螺纹。 3)已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7、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应大2级,穿墙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 mm。管

监控系统施工方案(最详细)

施工规范 11.1. 编制说明 11.1.1.适用范围 本施工组织设计适用于*****。 11.1.2.编制依据 系统招标文件 工程设计图纸 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验收标准 XXXX区有关规定与指导性文件 XXXX区地区气象与地区条件 本公司丰富得设计、施工经验 11.2. 指导思想与实施目标 11.2.1.指导思想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得指导思想就是: ?以质量为中心,采用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等系列标准; ?编制项目质量计划,选派高素质得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按国际惯例实施项目法施工,认真做好项目计划、项目实施、质量控制与项目监控;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优质高速地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

11.2.2.实施目标 发挥先进技术与机械设备得优势,科学地组织施工,采用娴熟得工艺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以有力得技术手段,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严格履行合约,确保以下实施目标: 质量目标: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一次交验合格,质量优良。 工期目标:服从工程得总体工期,确保按合同工期按时交工。 安全目标:完善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得发生,轻伤事故发生率小于1‰。 文明施工目标:划分职责,严格按总平面管理及进出场安全保卫制度工作,按CI标准化管理工地,确保文明施工目标得实现。 服务目标:信守合约、密切配合、认真协调与各有关方面得关系,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计划得协调与监督,并做好交工交接工作与售后服务工作。 11.3. 施工组织与施工部署 11.3.1.施工组织 11.3.1、1、成立工程项目部 为了顺利、圆满地完成此次工程施工任务。在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将指派经验丰富得项目经理组成工程项目部。配备精干、有力得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组成一个工程项目管理团队,具体操作整个工程得承包管理。并将工程项目部得人员组成与联系方式报业主、监理与设计单位。 11.3.1.2. 工程项目部得职责 工程项目管理部将全面负责工程得设计优化、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与各方得工作协调,现场施工督导、技术质量控制直至项目收尾完工。 11.3.1.3. 工程项目管理部组织结构 对于本工程,我公司计划将选派公司项目经理对工程总负责,总工担任技术总负

谨记!机房气体灭火系统设计的11点要求!

谨记!机房气体灭火系统设计的11点要求! 、火灾探测方式的选择 目前在机房消防设计中一般都采用:吊顶内采用点型定温和点型感烟探测器,因为吊顶内一般都安装有照明设备,这些设备老化后也极易产生不安全因素;吊顶下也采用点型定温和点型感烟探测器;地板内一般布置缆式线性定温探测器,因为点型探测器已经在此种工况内不能发挥它的正常作用。这种设计方法在国内非常普遍,消防审核及验收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从探测速度上来讲,上述方法并不是最理想的。机房内的工况也是非常复杂的,例如,地板内布置缆式线性感温探测器,因为此类探测器在地板内呈s状布置,探温点毕竟很稀疏,而地板内的大量缆线着火一般都有大量的烟雾发出,然后才会有足够温升去触动缆式线性感温探测器,探测速度始终不尽如人意。有人提出在地板内加装点型烟感,此种提法只能在地板内不进行通风的前提下提,而且要考虑烟感的安装位置、数量,要考虑探测器本身的厚度(烟气向上),而且要考虑烟感的误报警。最理想的办法是:探测烟雾采用主动吸气式感烟探测装置,并对通风口做重要监视;探温采用差定温缆式感温探测器,除对通讯电缆做s 状布置外还应对通风口做同样重要的布置。 对吊顶内和吊顶下采用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同样存在与地板内相同的问题。最理想的办法是:吊顶内和吊顶下都采用吸气式感烟探测方式,要探测速度更快还可直接将吸气管深入到机柜内进行探测;吊顶内和吊顶下采用缆式线性探测首先美观问题就不好处理,所以此时在吊顶内和

吊顶下安装点型定温比较切合实际,而机柜内应该布置差定温缆式感温探测器。此方法虽然复杂而且造价高,但探测速度和确认火灾速度是最快的。 从灭火药剂使用情况来看,及早发现火情后灭火器就可以灭掉,反而节省运行费用,也可将设备的损失降到最低;反之,火灾要形成到一定程度才能报警,此时有可能现场人员已经无法控制,灭火药剂最终也肯定会喷完,且火灾对机房设备的损失也会大的多。 2、灭火系统的选择 目前在有人值守机房主要采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在机房消防设计中可以采用有管网全淹没灭火形式和无管网全淹没灭火形式,两种形式可在具体工程中进行投资比较后,决定采用哪一种方式。 3、灭火剂储备装正数量计算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规范中有明确规定,防护区内的灭火浓度应校核设计最高环境温度下的最大灭火浓度,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于经常有人工作的防护区,防护区内最大浓度不应超过正常安全的的NOAEL值。 (2)对于经常无人工作的防护区,或平时虽有人工作但能保证在系统报警后最长30s延时结束前撤离的防护区,防护区内灭火剂最大浓度不宜超过安全值。 虽然有明确规定,但通常好多工程设计中都将此问题忽略不计,原因有两点,设计者不了解此问题;有意避开此间锤,以求增加利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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