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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宜宾学院文件

宜学院学发[2011]37号

关于印发《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经修订、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宜宾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学生奖励条例印发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5月15日印发

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科学评价,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含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和优秀毕业生评定及奖励办法,评定时必须结合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第三条优秀学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必备条件: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学习中能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求实,勇于进取,成绩合格。

(四)积极参加学校的三个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实践,积极支持、配合和完成学校、二级学院、班、团安排的各种工作和任务。

(五)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参加课外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体育成绩合格。

(六)品德量化考核成绩优良。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期(学年)不得参评。

(一)德育测评得分在“良”以下者;

(二)单科补考者;

(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违纪处分者(在表彰或受奖前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

(四)未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者;

(五)拒绝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劳动者;

(六)不具备正式学籍或学籍注册者;

(七)修业年限本科超过四年、专科超过三年者;

(八)入学教育考试、军事训练不及格者。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第五条综合测评就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学生在校表现进行科学合理地评价,得出学生在校表现综合成绩。

第六条综合测评的成绩,作为评定各种奖学金、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以及毕业就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综合测评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综合测评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真正体现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进素质教育的作用。

(二)客观性原则。综合测评要反映学生平时表现的客观情况。各班要注意建立学生平时表现的档案,及时收集数据和资料。

(三)公开性原则。综合测评坚持自我测评、群众测评和组织测评相结合,测评人员、测评过程及测评结果公开。

第八条综合测评成绩计算要求:

(一)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成绩平均分×70%)+(智育成绩附加分×8%)+(体育成绩×10%)+(体育成绩附加分×2%)+(品德成绩×10%)

(二)智育附加分,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分值计算。

(三)体育成绩=体育课程成绩。若该学期没有体育课成绩(不包括考试得零分或作弊),在测评综合成绩时,智育成绩则×80%。

(四)体育附加分按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计算。

(五)品德成绩按《宜宾学院学生品德考核条例》(见附件一)所得分数计算。

第九条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原则上以教学班级为单位。

第十条智育成绩附加分(最高100分)

(一)智育附加分(不分专科本科、文科理科)所有加分在同一参评项目中只加分一次,就高不就低:

1、通过四川省及以上统考统测按以下标准当学期加分:

(1)非外语专业学生:专科、本科二年级时通过CET-4加2分;通过CET-6加4分;

(2)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Ⅱ级考试加2分;通过计算机Ⅲ级考试加4分;

(3)计算机相关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Ⅲ级考试加2分;通过程序设计考试加4分。

2、参加数学、英语等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2、1分;获市、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

(二)科研附加分:参加课余科技活动,其研究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者,经所在二级学院批准,一、二、三等奖分别在智育总分中加3、2、1分;在校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加5—1分;在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者,经所在二级学院批准加3(全国)、2(全省)、1(全校)分。

第十一条体育成绩附加分(最高100分)

获得省级体育比赛前三名者加4分,获四至六名者加2分;获川南片区前三名者加3分,四至六名者加2分;获宜宾市前三名者加2分,四至六名者加1分,破校记录者加2分。

第十二条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办法。

(一)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指导和组织,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负责全面实施。各班成立由班主任主持,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评分工作。

(二)为了搞好测评原始材料的搜集、整理,各二级学院应建立健全学生平时表现的考核、管理制度,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负责搜集记录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

(三)每次测评开始时,要在全体学生中进行一次动员,讲明测评意义、测评方法等,切实让每一位学生端正测评态度,教育学生正确评价自己和评价同学,实事求是,一分为二,使测评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学生实际情况。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第十三条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全日制普招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奖励资助全日制普招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学年评定一次,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二级学院按照本条例组织评定。

第十四条国家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按《宜宾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进行(见附件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按《宜宾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进行(见附件三)。

第四章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第十五条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及其比例(与参评年级学生总人数的比例):

注:特色20%,即增加普通班受奖人数×20%。

第十六条获得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者,原则上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且单科成绩分别对应达到75分、65分、60分及以上。

第十七条凡被授予全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在评定奖学金时,可直接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

第十八条参评一等、二等奖学金,原则上单科成绩低于65分,或单科成绩未入围同班前60%者,奖学金等级降一级处理。

第十九条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二级学院按照本条例组织评定。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不评奖学金。

第二十条脱产成教生的奖学金由各二级学院参照本条例自行评定。

第五章三好学生评定

第二十一条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各科成绩优良,专业课成绩每科不低于75分,公共课不低于65分。

第二十二条三好学生评定名额不超过学生人数10%。优秀班集体评选三好学生名额为该班学生人数的20%,模范班集体评选三好学生名额为该班学生人数的25%。(优秀班集体、模范班集体评选详见附件四——《宜宾学院优秀(模范)班集体评选的暂行办法》)

第二十三条三好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10月份进行。

第六章优秀学生干部评定

第二十四条优秀学生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担任小组长、寝室室长、班委干部、团支委干部、学校或二级学院学生干部等,任职满一年及以上(以上学年度初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上报备案的学生干部名单为准)。

(二)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团结同学,能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居住寝室有违纪行为如实、及时上报;知情不报者取消评选资格。

第二十五条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办法和时间:

优秀学生干部按各二级学院学生干部人数10%名额进行评选。优秀班集体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按该班学生干部人数的30%,模范班集体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按该班学生干部人数的35%。

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10月份进行。

第七章单项奖评定

第二十六条奖励在某些领域、方面发挥特长,积极进取,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全国、省、市奖励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单项奖每学年评定发放一次;每年十月份由本人申请,经各二级学院上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处),由学校最后审批。

第二十八条单项奖奖金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奖项决定奖金数。获奖团体只奖励特别突出个人。

第八章优秀毕业生评定

第二十九条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被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一直表现突出,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获二等或以上奖学金,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

(二)能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

第三十条校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的10%评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1%。

第三十一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按照《宜宾学院关于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的实施办法》(见附件五)进行,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评定程序:

(一)学生班级讨论推荐;

(二)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初评,向二级学院上提出初步推荐名单;

(三)二级学院评审后,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报名单;

(四)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由学校最后审批;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作事迹报告,事迹向全校公示,学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向全校公布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名单;

(六)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三十三条申诉程序:

学生个人对奖励初评有异议者,可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向学生工作部(处)申诉,学生工作部

(处)接申诉后3日内向学生答复,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起,在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执行。原条例与本条例相悖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宜宾学院学生品德考核评定条例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全院的学生品德教育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考评内容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班团活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积极实践,学业有成。

(三)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五)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六)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考评方法

第三条考核要做到认真负责,公正合理,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第四条学生的考评工作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执行。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组成,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

第五条日常大量的和具体的考核工作由辅导员(班主任)执行。各班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及3位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的学生组成的5人考核小组,具体考核记录每位学生的品德成绩。考评小组按第六、七条规定统计附加(减)分,每月在全班公布一次。

第六条品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基础分60分,最后得分不得超过100分。学期末,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考核小组根据第二、六、七条考核内容,确定每位学生的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考核等次,填入学生品德考核登记表。

第七条加分项目及标准

1、校级三好、优干、优团每人加5分;院(系)级优干、优团每人加2分。

2、表现突出的校级学生干部每人最多只能加8分,院(系)、班级学生干部每人最多只能加6分。(校、院(系)、班级干部不重复加分)。

3、参加院(系)级个人竞赛活动并取得一、二、三名(等)的每人分别加2分、1分、0.5分。

4、参加校级个人竞赛活动并取得一、二、三名(等)的每人分别加3分、2分、1分。

5、参加市级比赛并取得一、二、三名(等)的分别加4分、3分、2分。

6、参加省级比赛并取得一、二、三名(等)的分别加6分、5分、4分。

7、参加国家级比赛取得一、二、三名(等)的分别加7分:6分、5分。

8、星级文明寝室成员每期每人加6分,室长加8分。

9、清洁卫生评比每次均合格的寝室每期每人加10分(包括大检查和平时检查)。

10、积极参加义务劳动者每次加1分。

11、受学校通报表扬的每人加5分,受院(系)通报表扬每人加3分。

12、主动向班主任、二级学院领导或学校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制止恶性事件发生者每人加3分。

13、入学教育考试90分以上者加3分。

14、学期全勤(上课、开会等)者加5分。

15、全期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加5分。

16、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加3分。

17、在核心期刊、本科院校学报公开发表论文(作品),每篇分别加10、8分。

第八条扣分项目及标准

l、每旷课一节(含开会等)扣 3分,每迟到一次扣1分,不出早操每次扣 1分。

2、受全校通报批评者每次扣5分,受二级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3分。

3、在宿舍内乱倒、乱扔、乱画,打(踢)球,焚烧杂物等,每次扣2分,如无具体人承认,则该寝室每人扣 1分。

4、在寝室内从事租赁、修理、代销等经营性收费活动,除没收相关物品外,每次扣5分,若无具体人承担,该寝室每人扣3分。

5、在宿舍内私拉乱接,违规用电用水,点蜡烛,违规存放危险物品,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每次扣5分,若无具体人承担,该寝室每人扣3分。

6、损坏公物者或挪公归私,除按有关规定赔偿,每发现一次扣5分,如是集体承担,则每人扣3分。

7、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摩托车,每次扣2分。

8、影响他人休息,每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晚归,每次扣2分。

9、寝室卫生小检查不合格,每次扣1分;大检查不合格扣2分;若无具体责任人,该寝室成员每人每次分别扣0.5、1分。

10、酗酒一次扣2分,打架斗殴情节轻者,一次扣3分至5分。

11、参加不健康活动每次扣 5分。

12、阅读、保存、散布淫秽书刊音像制品每次扣5分。

13、男女交往举止不文明每次扣5分。

14、入学教育考试补考不及格者扣3分,旷考者扣10分。

l5、有下列情况之一,而又未构成处分者,由班、二级学院专门研究扣分:

(一)散布资产阶段自由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二)为首成立非法组织,进行各种“沙龙”活动者;

(三)张贴不受法律保护的大、小字报者;

(四)道德品质上有问题;

(五)有违反校规校纪,本条例未列举者,视其情节轻重扣分。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本条例未列举的,各二级学院可参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条学期品德成绩总分为90分及以上者,品德成绩为优秀;70--89分为良;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凡受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品德成绩为不及格。

第十一条在校期间,凡有2学期以上品德成绩不合格者,则在校品德总评为不及格,所有学期品德总平均分数不足60分者,在校品德总评不合格,由学校根据情况,分别给予结业、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理。

第十二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评成绩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各种先进模范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学生毕业时,学生思想品德考评成绩连同评语,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交学生处存入学生档案。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原条例与本条例相悖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十五条本条例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二:宜宾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普通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普招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章奖励名额和标准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每年由四川省财政厅、教育厅向各高校下达名额,学校根据下达的名额再分配到各二级学院。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按国家划拨的专项经费的标准发放。

第三章基本申请条件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两期都必须获得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结合本院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思想品行、学习情况、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具体指标核算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

第四章管理机构

第七条学校国家奖学金的领导机构为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国家奖学金推荐上报名单。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管理机构为学生工作部(处)。

第五章申请和评审程序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十条每学年度上期开学后,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视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情况,等额分配给各二级学院。

第十一条学生向所在院提出书面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二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还需提供一份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及品行证明。

第十三条经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第十四条各二级学院将《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汇总后,统一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查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五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优秀大学生的鼓励与关怀。各二级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科学性、客观性、公平性原则,深入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认真细致地作好申请学生的综合考评工作。

第六章金额的发放、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评审结果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七条资金到位后,学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八条学校计财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以前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悖之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二○一一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三:宜宾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普招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奖励名额和标准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由四川省财政厅、教育厅向各高校下达名额,学校根据下达的名额再分配到各二级学院。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按国家划拨的专项经费和规定的档次发放。

第三章基本申请条件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两期都必须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二等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结合本学院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思想品行、学习情况、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具体指标核算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

第四章管理机构

第七条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领导机构为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管理机构为学生工作部(处)。

第五章申请和评审程序

第九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十条每学年度上期开学后,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视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情况,等额分配给各二级学院。

第十一条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第十二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还需提供一份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及品行证明。

第十三条经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

学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第十四条各二级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汇总后,统一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查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优秀贫困大学生的鼓励与关怀。各二级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科学性、客观性、公平性原则,深入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认真细致地作好申请学生的综合考评工作。

第六章金额的发放、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将评审结果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七条资金到位后,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八条学校计财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以前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悖之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二○一一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四:宜宾学院优秀(模范)班集体评选暂行办法

为了提高学生创建优秀班集体的积极性,增强师生共建优秀班集体的主动性,根据《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精神要求,现将优秀班集体评选规定如下:

一、优秀(模范)班集体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原则上无违法违纪现象;

2、学风良好,成绩优良,本学年度考试、考查成绩单科及格率不低于70%;

3、本学年度内至少参加过两次集体义务劳动;

4、本学年度内至少参加过两次以上的院系活动;

5、班风良好,班集体气氛团结和睦;

6、班委、班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且工作效果良好,有健全的工作计划、制度,定期召开班委列会(至少每月一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干部培训和有关部门召集的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能带领全班同学完成好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7、各宿舍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在校学生宿舍卫生评比中成绩良好,至少有一间荣获星级文明寝室(混合寝室该班成员须占60%以上);

8、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和比赛,体育合格率在90%以上。

二、评选程序

1、每学年初由各争创班级填写(优秀班集体申报表),由二级学院备案后统一上报学生处;

2、每学年末,申报模范班级要准备好本班学年总结材料(数据、文字。图片、影像等)并进行答辩,由学校两级考评小组结合该班学年综合表现评定。

三、评选细则

模范班集体评选总分为10分,其中班级事迹占6分,现场答辩占4分。事迹分数满分为100分,最后折算为6分,其中学风建设30分,集体活动20分,班委工作15分,班主任工作10分,宿舍管理25分。

(一)班级事迹(100分)

1、学风建设(30分)

包括《思想品德考核表》、班级制度规章、班级学期计划和总结、主题班会记录等资料,基础分为20分。缺少其中一样资料,扣5分。

(1)本学年班级有重修、缺考和补考,扣1分/人次;

(2)本学年班级有通报批评,扣1分/人次;

(3)本学年主题班会未假未开,扣1分/人次;

(4)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或会议有迟到和缺席情况,扣1分/人次;

(5)班级英语四级过级率超过当年度全校平均水平,加2分;

(6)有班级名称、班歌、班徽等设计,加2分;

(7)班级中有担任校级学生协会常委和正(副)部长职务的,加1.5分/人次;担任院系学生会常委和正(副)部长职务的,加1分/人次;

(8)本学年中班级或个人,代表学校获省级以上奖项的,加3分/项;

(9)本学年班级中有在省级或以上刊物中发表学术论文的,加2分/人次。

2、集体活动(20分)

包括班级参加各种活动的方案总结、文字图片资料,每期至少两次,基础分为15分。

(1)本学年班级主动承办各类文化学术讲座,加1分/次;

(2)本学年班级参加校级以上社会活动,加1分/次;

(3)本学年班级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无偿献血等,加1分/人次;

3、班委工作(15分)

包括学期班委工作计划总结、班委会记录、《班级日志》等资料。

(1)《班级日志》记载详实、准确,有班委成员与其他同学的谈话、交流记载,未达要求扣5分,未交扣7分;

(2)召开班委会每期不少于5次,会议记录完整,缺扣3分/次。

4、班主任工作(10分)

以《班主任工作手册》为基本材料,每期与学生谈话并记载不少于10次,缺扣1分/次。

5、宿舍管理(25分)

宿舍管理得分由宿舍管理中心按照《宜宾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计算。

四、奖励

凡被评为优秀(模范)班集体的班级,学院给予一定经费奖励,作为班费使用;优秀班集体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上浮为该班学生干部人数的30%,模范上浮为35%;校级三好学生的名额上浮为该班学生人数的20%,模范上浮25%;学生工作量化考核成绩根据各二级学院班数与优秀班集体的比例计算。

附件五:宜宾学院关于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的实施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并形成制度的通知》(川教[2010]162号)有关文件精神及《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之规定,现将我校评选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办法规定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普招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宜宾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4、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曾获校二等以上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5、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原则上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无补考。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6、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2、大学期间至少获一次校一等以上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

3、至少获一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4、各科考试无补考,无违规违纪情况;

5、艺体类专业和专科,英语必须达到国家三级水平,其他专业必须达到四级,计算机至少通过一级。

三、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首先召开院级“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时间地点提前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备查),结合报告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个人综合素质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公示相关材料,公示时间不低于三天。

(二)各二级学院上报“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和相关表格到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三)学生处组织审核上报材料,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并公示。

(四)学生处组织各二级学院推荐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召开校级“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结合报告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个人综合素质评选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公示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四、省优大评选细则

省优大评选总分为100分,其中事迹材料为60分,现场报告会为40分,最后按总分排序名次上报省教厅审批。

(一)事迹材料(60分)

1、满分为60分,以36分为基础分起评,达到基本评选条件,得36分;

2、在读期间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加2分,依次递加;

3、获得一次省级表彰或奖励,加1.5分,依次递加;

4、多获得一次校一等奖学金,加1分,依次递加;

5、多获得一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依次递加;

6、非英语专业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加1分;艺体类专业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加1分,过六级加2分,不累计加分;外语专业通过专业八级加1分;

7、获得其他荣誉或奖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党校优秀学员等),统一加1分;

说明:专科毕业生事迹材料总分=事迹材料分+2分。

(二)现场报告(40分)

现场报告得分由答辩评委会结合候选人的现场表现打分。

五、评选要求及名额分配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10%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1%评选,各二级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按本院毕业生人数1.2%推荐。

(二)各二级学院在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以及要坚持标准的原则,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把评优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学校汇总评审后各二级学院落选名额一律不递补。

《重庆科技学院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分析与设计

《重庆科技学院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 系统分析与设计 一、系统概述 (1)系统设计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和计算机网络的普遍应用,学校的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原有的学生信息管理的手工管理模式已无法更上时代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培养计划 也在不断地修改。学分制的实行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空间,但也增加了日常教务的管理 工作量。因此,利用现代计算机和数据库开发技术,在网络环境下建立学生信息系统对 于减轻学生信息管理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方便管理人员对信息的查 询、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和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选课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一体化集成系统,进行信息管理是从总体出发,全面考虑,保证各种职能部门共享数据,减少数据的冗余度,保证数据的兼容性和一致性。严 格地说只有信息的集中统一,信息才是资源。数据的一体化并不限制个别功能子系统保 存自己的专用数据,但为保证一体化,首先要有一个全局的系统计划,每一个小系统的实现 均要在这个总体计划的指导下进行;其次是通过标准、大纲和手续达到系统一体化。(2)学校的概况和组织结构 整个组织结构图:

通过全面收集原始资料,进行系统规划,系统分析,进行可行性研究,争取达到以下系统目标: 1、界面友好,方便直观,采用人-机交互方式,通过鼠标点击或输入简要关键字就能获 得用户所需信息,而不需要进行烦琐的编程。 2、实现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修改口令,有利于维护个人信息,便于管理员对于学生数 据的管理。 3、新学年,输入新生个人基本信息,管理员以后可以针对不同需求分类、排序、查询、 统计,并输出报表。学生和其他部门也可根据自己需要网上查询。 4、在各学年的期末或期初,开放选课,教师评估子系统。实行学分制给学生以更大的 选择空间,提供自由度,成为学生自主架构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学生有更 充裕的时间安排新学期的课程。 5、实现网上报名,学生网上申请报名,教务处经过分类汇总审核后生成报名单,送至所 属班级,再由班长代其收费。 6、网上实现查询成绩,以上网查分的形式代替传统的成绩单发送的形式,方便学生对 于成绩的查询、减轻学生信息管理人员的劳动强度以及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总之,通过管理系统减少传统的空间时间限制,提高效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学生、工作人员便捷的交流。 二、系统详细调查 (1)现行系统目标、规模和界限 重庆科技学院学生选课信息管理还处在起步阶段,并不是很完善。通过关于选课问题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同学们对网上选课系统有诸多不满意。其中,问题主要集中在选不上课,选课所需时间过长和网络选课系统容易出错等几方面。由于校园网带宽较窄,网络拥挤、网速慢,所以经常无法登录选课系统。选课批次的安排也不科学。学校按照上学期成绩的平均绩点来安排学生选择课程的顺序,而往往学习成绩差的学生经常会碰到选不到课的情况。选课中心的预警系统仍旧有待改进。教务处通常都在学期初校对上学期末学生所选的课程,从而极易导致学生选不上课,延误了及时纠正错误的时机。预警系统应该在期末及时校对,避免出现上述情况。教务处将专业必修课与选修课改在前一学期末确定,使同学们有更充裕的时间安排新学期的课程。

大学的使命和大学生的责任

大学的使命和大学生的责任 杨福家 什么叫大学?大学是University,词根是universus,意味着普遍性、普适性、世界性、宇宙性。一流大学正是群英汇聚的殿堂。一个大学要达到一流,必须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学子。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和来自世界各地的老师聚在一起,在人类知识的宝库、而不仅仅是中国的知识宝库里,探索奥秘、追求真理、实现梦想。 一、大学的使命 我想先谈谈两所世界一流大学的使命。 首先来看耶鲁大学,无论怎么排,它总是在世界最顶尖之列,连续几年在美国排在第三位,紧跟普林斯顿与哈佛大学之后。它成立于1701年,现有大学生(耶鲁学院)5316人,研究生(文理研究生院)2522人,专业学院学生(医学院、法学院、音乐学院等11个学院;均在大学毕业后进入)3552人,学生总数为11483人。它的使命是什么呢?在创立这个学校的时候,就有一个建校的使命:为国家和世界培养领袖。它是老布什、小布什、克林顿等五六个美国总统的母校,它也培养了530个国会议员,为很多一流大学培养了杰出的校长,为墨西哥和德国培养了总统,为韩国培养了总理,为日本培养了外交部长。后来又提出了它的基本使命:要保护、传授、推进和丰富知识与文化。初看一下,它似乎只是词语的堆砌,但是,如果仔细品味一下,就能了解,假如使命只有“传授知识”这一条,那么这个使命就对美国3688所大学与学院都适用,若加上“推进和丰富”,马上只有3%的大学能够胜任,再加上“文化”两字,恐怕减到了1%,至于能够涉及“保护知识和文化”的,只怕不足千分之一。使命要有差别,有特殊性,如果这个使命什么学

校都能用,那它的表述就不很贴切了。我今天特别着重谈文化,我感到我们很多地方对文化没有足够重视。 尽管我国是出口大国,但是唯独有一个例外,文化出口非常少。有着五千年古老文明的国家,她的电影、图书却很难走出神州的土地,这是让人遗憾和惭愧的事情。我们每出口1本书就有100本书进口。刚才提到“保护知识和文化”,耶鲁大学拥有的世界上最好的稀有图书馆正是承载着这样的使命。世界上有些孤本图书资料几乎只有在这里才能找到。 那么怎么来完成这个使命呢?耶鲁校长说得非常精辟,第一,要有有形资产;第二,要有人力资源;第三,要有文化内涵。我们讲得比较简洁:大楼、大师、大爱。如果理解全面,那么意思是一样的。 清华老校长梅贻琦讲过:“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他把重点放在大师上,而不是像我们现在的情况那样,总是把大部分钱花在造房子上,却并没有足够地注意到大师。可是,耶鲁校长的提法更加完整:有形资产不仅包括大楼,而且还有设备、图书等等。同样,人力资源也不仅仅指大师,还有学生和管理人员。特别应该提到的是学生,他们同样是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关键的是大学的文化内涵。不同类型的学校,侧重点和社会分工不同。加州理工学院就不叫大学,而是叫学院,很小,386位教师和研究员,大学生、研究生加起来2172位(2005年)。董事会一开始就规定:不管什么人做校长,都不能扩大它的规模。加州理工学院的使命是:通过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扩充人类知识并造福社会。在一个单一的学院里,在交叉学科的气氛中, 研究科学技术中最富有挑战性的基本问题,同时教育一批杰出的学生成为在社会中富有创造性的成员。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年第21号令),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种类 第四条国家和学校设立的奖项有: (一)国家奖学金; (二)省政府奖学金; (三)十佳大学生; (四)优秀学生; (五)优秀学生干部; (六)优秀毕业生; (七)学校奖学金; (八)单项奖 1.学习成绩单项奖;

2.科技活动单项奖; 3.文体活动单项奖; 4.其他。 第五条学校设立的集体奖项有:先进班集体。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奖励标准本、专科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依据《山东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1?99号)和《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发放实施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14?7号)组织实施。 第三章表彰方式 第七条学校对获奖者的表彰方式有以下四种: (一)授予荣誉称号; (二)通报表扬; (三)颁发证书或奖章; (四)颁发奖金或奖品。 第八条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评选条件 第九条所有获奖学生必须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

教务管理系统入侵XXX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过 程记录

教务管理系统:入侵XXX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过程记录 疯狂代码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f17348421.html,/ ?: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6f17348421.html,/Security/Article71033.html by:prettysky 以前女朋友告诉我她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报网上选修课帐号密码丢了或许是被别人修改了 入侵开始: 1;扫描学校所在整个C类IP段在线主机 结果出来了共有4个存活主机经过测试得知 211.*.*.3 ->学校网站WebSite首页服务器 211.*.*.5 ->图书馆网站WebSite服务器 211.*.*.12 ->招生部网站WebSite服务器 211.*.*.13 ->财务部网站WebSite服务器 211.*.*.21 ->Mail系统+教务管理系统(也就是报网上选修地方这就是目标了)服务器 用X-Scan大概扫描了下没有什么致命漏洞我想使用系统漏洞入侵时代已经渐渐离我们远去了现在流行是脚本渗透SQL注入等 那么让我看下211.*.*.21有没有可疑地方Mail系统我找不到登陆口暂时放弃教务管理系统大概看了看系统非常大但是我没有可用帐号只能在门口转悠里面世界还都无法看到我转了半天发现有个投票接口存在SQL注入不过可惜是屏蔽了出错信息这让我非常烦恼大家知道投票般都是限制个IP只能投票次来增加结果真实性可是这个系统却很搞笑IP信息竟然是存放在个Form表单中可以随意修改设计者这弱智举动仅让我对成功注入产生了极大信心不过最终我发现注入失败似乎限制了查询语句长度而这个长度根据观察似乎只有4字节看来要放弃这个注入点了 这套教务管理从来没有见过该系统文件命名规则让我很头疼似乎是用拼音缩写我搞不明白想试图猜解他些路径都总是失败我能访问到只有很少部分 我开始设法搞到这套系统完整包看下底部版权信息:青XX软件Software有限公司呵呵直接把网址都给我写上了Thank you SBAdmin(SBAdmin我发明单词SB+Admin)点击链接却迟迟打不开网站WebSite最后返回“该页无法显示”暂时放弃搞到此系统完整包想法

宜宾学院学位授予细则

宜宾学院文件 宜学校发[2012]21号 宜宾学院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和被授予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学员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另行规定。 二、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员若干人。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由具有教授职称的学校领导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第四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院下设分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席1人,委员2—4人。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组成人员由各院提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五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1.拟定学校有关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 2.审查各院分委员会提出的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3.做出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4.做出撤销误授学士学位的决定。 5.研究和处理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各院分委员会职责: 1.接受本院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学士学位申请。 2.审核本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成绩及毕业鉴定等有关材料。 3.根据本细则第七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呈报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 4.提出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并做出必要的说明。 5.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提出学位授予的有关建议。 6.接受本院对学士学位授予有异议的学生的申请。 三、学位授予条件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2.按期获得毕业证。 3.学习期间平均成绩(不含考查科目)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且补考科目(不含考查科目)不超过5科次(含5科次)。 4.毕业论文(设计)经综合考核成绩达70分(含70分)以上;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成绩达到中等(含中等)以上。 5.公共应用能力与专业应用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1)公共应用能力由公共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构成。 公共英语应用能力达标,以学校每年根据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大学生困惑与迷茫现状分析

大学生困惑与迷茫现状的调查分析 这次实践课中我们主要采取的是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解,在我们学校东华理工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 调查发现,当前大学校园里的大学生们大多是90后,对自身当前或者未来产生迷茫想法似乎愈发的显得突出。在我们随机抽样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是不少的。 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 1、大多数同学来到学校后无法准确地给自己定位,很多外省的同学可能会因为部分原因,对学校产生抵触情绪,于是整个大一都生活在这种情绪之中,没办法进行自我调节,对生活,对学习的态度于是就变成了得过且过。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志愿填报时存在较大误区,很多同学都是仅仅根据自己对该专业的感觉填报,并不了解该专业的具体内容,但在学习过程中逐渐感觉与原先设想存在较大偏差,出现种种不适应。这种情况下,只有少数同学会选择转专业,绝大多数同学会选择继续留在这个专业,混到毕业。 2、在许多迷茫于现状的同学中,当对现实产生困惑,找不到出入时,只有将近不到40%的同学选择了向同学,朋友,家长或者老师倾诉,宁愿自己闷在肚子里,这是大学生产生种种心理问题的重要原因,也使得他们变得更加的自我为中心。 3、在问及是否进行了职业生涯规划这个问题时,只有不到20%的同学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而其中只有7%左右的同学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划。那些未进行职业规划同学,他们对准备从事的职业往往缺乏必要的了解,所谓的职业规划仅仅是知道未来准备从事什么工作,要不要考研、出国等,但对于具体细节,例如现在该做哪些准备、锻炼何种能力往往比较茫然,抱着一种“车到山前必有路”的态度。 2、大多数学生对未来感到迷茫,职业方向感缺失。他们不知道自己真正想干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也没有分析清楚自己适合干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所学的专业具体涉及哪些领域。 3、大学生志愿填报存在较大误区,很少有根据自己的理想填报志愿。很多同学都是仅仅根据自己对该专业的感觉填报,并不了解该专业的具体内容、今后可能从事的工作以及所需要具备的素质,以为自己“喜欢”该专业,但在学习过程中逐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 第一章宗旨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适用对象为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院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各项奖励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规定实施。 第二章评奖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学生奖励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定的全院各种奖励项目的组织评定、审查以及对各个系评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六条各系设立学生奖励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学生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系学生奖励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各系主管教学工作的系领导、系秘书、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等。 第三章奖励项目和方式 第七条学生奖励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八条学院设立以下集体奖励: (一) 优良学风班; (二) 优秀红旗团支部; (三) 文明宿舍奖; (四) 优秀社团奖。 第九条学院设立以下个人奖励: (一) 优秀新生奖学金; (二)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 (三) 单项奖学金; (四) 优秀毕业生奖。 第十条学院对获得上述奖励的集体与个人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 (一) 授予荣誉称号; (二) 通报表扬; (三) 寄发喜报; (四) 颁发奖章、奖状、锦旗或证书; (五) 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六) 其他。

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宜宾学院文件 宜学院学发[2011]37号 关于印发《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经修订、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宜宾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学生奖励条例印发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5月15日印发

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科学评价,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含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和优秀毕业生评定及奖励办法,评定时必须结合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第三条优秀学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必备条件: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学习中能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求实,勇于进取,成绩合格。 (四)积极参加学校的三个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实践,积极支持、配合和完成学校、二级学院、班、团安排的各种工作和任务。 (五)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参加课外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体育成绩合格。 (六)品德量化考核成绩优良。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期(学年)不得参评。 (一)德育测评得分在“良”以下者; (二)单科补考者; (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违纪处分者(在表彰或受奖前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 (四)未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者; (五)拒绝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劳动者; (六)不具备正式学籍或学籍注册者; (七)修业年限本科超过四年、专科超过三年者; (八)入学教育考试、军事训练不及格者。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第五条综合测评就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学生在校表现进行科学合理地评价,得出学生在校表现综合成绩。 第六条综合测评的成绩,作为评定各种奖学金、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以及毕业就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综合测评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综合测评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真正体现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进素质教育的作用。 (二)客观性原则。综合测评要反映学生平时表现的客观情况。各班要注意建立学生平时表现的档案,及时收集数据和资料。 (三)公开性原则。综合测评坚持自我测评、群众测评和组织测评相结合,测评人员、测评过程及测评结果公开。 第八条综合测评成绩计算要求: (一)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成绩平均分×70%)+(智育成绩附加分×8%)+(体育成绩×10%)+(体育成绩附加分×2%)+(品德成绩×10%) (二)智育附加分,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分值计算。 (三)体育成绩=体育课程成绩。若该学期没有体育课成绩(不包括考试得零分或作弊),在测评综合成绩时,智育成绩则×80%。 (四)体育附加分按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计算。

大学生感想和对未来的展望

大学生感想和对未来的展望回首匆匆两年,大学生活已走过大半。然而大学生活应该以怎样的一种姿态去生活?我认为这对大学生是至关重要的。生活中往往有许多学生在学习的路途上迷失了方向,学习的快乐不知躲到了哪里。他们忙于所谓的事业,所谓的爱情。有的人更是沉迷于游戏,生活过的毫无生趣。有的人却通过自己踏实的学习,刻苦的努力,赢得了老师和同学的认可,结果往往是他在大学里过的比身边的人更加的自信。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两个极端化的现象呢?其实不难发现,这和生活的目标,生活的激情紧密相关。结合大学生的实际和校园中的种种现状,我认为即使在大学里,首先我们还是一名学生,我们的根本任务还是学习。我感觉大学的学习不像高中那么艰难,但也不是那么轻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深的体会到了个人的自觉性发挥的重要作用,你会发现身边的人大多数都在玩,学习是一件寂寞的事,大学的课堂也多是过场,不懂得自觉的人我想在大学里是没有成绩的。只有摆正学习的态度,不被身边的事物诱惑,树立一个学习的目标,一个目标就像黑夜中的启明星,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就像海上的风帆带领我们远航。有了学习的目标,我们才会有自觉学习的动力,才会坚持去学习。但是另一方面大学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大学里有丰富的社团活动,有精彩的校园晚会,有激烈的辩论赛,有班级联谊活动,野炊活动,有英语

角,有做兼职的,有勤工俭学的,有体验社会生活的等等。我们的青春应该是朝气蓬勃的,精彩飞扬的。除了学习之外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尽情的去参与大学的生活,体验生活的乐趣,缓解我们学习的压力,在生活中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充分的发挥人际交往,获得生活的激情,从而让我们有一个好的精神风貌去学习。如果大学中不去参与的话,那种大学生活是单调的也是失败的。 学习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但学习是我们实现最终目的的有效途径。既然我们选择了大学作为自己人生里程的加油站,那么我们就应该认真对待。回到最终现实,我们都要走向社会。立足当下,展望未来,我们应该以科学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未来。所以我们在大学里就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学好专业课程,增加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努力的培养自己使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在大学里对自己的未来做一个职业规划,并努力的朝着这个方向去实现。 大学毕业后是就业还是创业,我认为都是大学生应该认真考虑的。虽然目前社会大学生就业形式难,就业压力大,究其原因是大学生没有社会实践经验,刚出校门往往眼高手低,大学生应当自己当做一个普通的劳动者对待。我们在新闻上经常看见大学生怎样怎样的事件,这是整个社会意识并没有及时跟上社会的脚步的结果,有意无意的将大学生同其

教师成长的孵化器

工作室寄语 一个人走路走得很快,一群人走路走得更远。一个人的成功不是自己的成功,而是团队的成功,是一个能够通过自己的成功去影响带动其他人的成功。当我们以研究的眼光看待自己所承担的工作,看待学生,看待教学,我们就会发现自己的工作和教学生活是如此的奥秘无穷和妙不可言。让我们一起共同辛苦并快乐地享受班主任美妙的教育生活吧!

工作室的宗旨: 让“孩子王”更幸福 工作室宣言: 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团队的帮助,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 工作室QQ群:459657608

专家组成员简介: 康茂涛:泸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四川省职改专家组成员。 胡运清:泸州市小学数学名师工作室的领衔名师;“视动数学”教育模式的原创者; 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教育部表彰先进个人; 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 全国小数专委会优秀工作者; 世界银行教师培训项目省级专家; 四川省首批骨干教师; 四川省小学数学首批教学名师; 西华师大和成都师院特聘继续教育授课专家。

工作室成员简介: 曾佐倾简介:曾佐倾,男,生于1968年。四川省泸县一心学校语文高级教师,校长,支部书记。县教育学会、作协会员。平时既专注于教书育人,又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既是教学的骨干,又是育人的良师。现已有小说、杂文、散文、教育教学经验文章等八十余篇在《人民教育》、《中国教师优秀论文集》《教师耕耘札记》、《四川工人日报》《四川招生考试报》、《教师教育报》、《作文报》等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或获奖。 龚强简介:男,汉族,1972年9月10日生,党员。1992年毕业于泸县师范学校,分配到泸县天兴镇天兴中学任教;1994年9月调到天兴志城小学任教一年,1995年9月调一心小学工作(其间97年到2004年任一心小学教导主任)。2004年9月一心中小学合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任学校教导主任,2007年9月到至2012年6月任一心学校副校长。2000年6月函授《教育管理》专科毕业;2006年12月自考《教育管理》本科毕业。2006年1月参加了四川省语委举办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确认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参加2005年第五期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级检测,成绩合格;2002年4月在泸县小学数学优质课竞赛中获县三等奖;2010年参加泸县首届小学校长优质课竞赛获三等奖;主研的课题《中心校与村校艺体学科同步教学与管理的研究》在2002年揭题并获泸县第二届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2010年参与主研的科研课题《学校与家庭如何实施“亲和”教育的研究》五月获县政府二等奖。2006年评为市、县骨干教师;多次评为县、镇、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十多篇论文获省、市、县、镇一、二、三等奖。2012年6月调到天兴镇教育管理中心任教育干事,负责全镇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工作、教育科研、教师教育、教育技术、幼儿和成人教育等工作。2013年7月被党委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教师节被党委政府评为管

课程作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章程)

宜宾市携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中心的名称是:宜宾市携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第二条本中心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由王桃、邓艳玲、唐焕丽、凃吉容、李爱阳、李小英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中心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完善与优化社会工作评估机制,逐步健全评估制度,积极培育评估主体,不断完善评估内容,严格设计评估程序,确保有效实现社会工作评估的绩效考察和专业成长双重目标。 第四条本中心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宜宾市民政局;本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宜宾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中心的住所地是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中心的举办者是:王桃、邓艳玲、唐焕丽、凃吉容、李爱阳、李小英。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中心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中心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中心开办资金:6万元;出资者:王桃、邓艳玲、唐焕丽、凃吉容、李爱阳、李小英金额:王桃(一万)、邓艳玲(一万)、唐焕丽(一万)、凃吉容(一万)、李爱阳(一万)、李小英(一万)。第九条本中心的业务范围: (一)方案评估、执行评估、终结评估等社会服务项目评估; (二)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专业度、价值、资产等综合能力评估;(三)开展研究宣传和学术交流,提供专业培训; (四)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购买的各类社工服务项目或其他服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中心设理事会,其成员为5人。理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中心章程; (二)审批业务活动规划; (三)审批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大学生的使命和责任

大学使命与大学生责任 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 同学们,你们好! 为了表示对听讲者的尊重,我不应该坐着讲话,而应该到讲台上站 着讲。 我是1月14号就任复旦大学校长这个职务的,到任不久就接到邀请,希望我给学生做一个演讲。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可以跟同学们一起来聊聊,我经常说,如果大学校长不关注他这个学校里最大的群体——大学生,那他就是一个不合格的校长。复旦大学学生工作部、团委给我出了一个题目——“大学使命与大学生责任”。这个题目很大,但确实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题目。当前,谈这个题目的人不多,想听这方面内容的人也不多,而恰恰复旦的学生提出来叫我谈谈这个题目。这表明我们复旦学生的起点是很高的,因为这个题目既带有很强的理想主义色彩,又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这个题目又是一个非常难的题目,很容易谈得很空泛。所以准备这个演讲我花的时间很多。芝加哥大学的前校长金普顿(Lawrence Alpheus Kimpton)就曾经说过:“我在这个大学里扮演着一个能说会道的博学家的角色。有时候我对于不太了解的事情要装得像权威一样。另一方面,有些事情我不得不学,有些还要学得很透。”这纯粹是为了公众的形象,但实际上大学校长跟大家一样,尤其我到复旦才两个多月,是这个位置上的一年级学生,和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大学的使命以及大学生的责任是非常有意义 的。 一、大学的使命 1、大学的使命在于传承 大学担负着人类文明和民族文化的积淀与传承的任务,这个似乎是大家比较有共识的。大学的这个任务决定了大学是世界上非常特殊的组

织机构,和政府或企业都不一样。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有这样一股思潮,说大学校长要“经营”大学。但是很快就遭到了一大批人的反对。因为强调“经营”就有把大学当做一个大型的公司来进行商业运作之嫌。如果把大学看成是一个大型的公司,那么就忽视了她在知识的积淀与传承方面的重要功能。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即使是世界五百强的企业,也绝对办不出像美国加州理工学院这样一所规模很小的名校,根本原因在于大学文化功能构建的独特性。 同时,我要强调大学是一个民族性极其强的教育和学术型机构。国内曾经有这样一种思潮,认为我们应该把国外一流大学当做我们办大学的一个参照物。这在总体上是正确的,但是我们绝对不能把国外的一流大学简单地当做我们办学的模板。因为这样就忽视了大学的民族性特征。记得大概几年以前,国际上一个大学排行榜把北大排在了第十七位。那是非常高的。但当时一些头脑非常清醒的教育学者包括北大一些教师清楚地认识到,如果你要数一数科研成果、诺贝尔奖获得者等等这些硬指标的话,那么北大根本算不上是一所世界一流的大学。但是如果你要看一个大学在这个民族的文化以及在这个国家的转型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那么全世界没有一所大学能起到像北大和复旦等国内的一 流大学起到的这么重要的作用。 大学的特殊性还在于她有学生,她承担着培养人才的任务。学生,尤其是大学生,是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因此我们的大学所要做的工作就是要把思想、文化系统化,规范化,将其转变为课程,并且把它传授给学生,把包括中国在内的人类所有的文明、精神进行传递,这种传递是学者们先进行研究后才能传递的。在大学里面,老师和学生共享着人类的知识,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吸收着人类最广泛的精神资源,用人类文化和一切知识财富来充实我们大学生的头脑。他们不仅学了专业知识,比如说医学的、化学的、物理的等等,更为学生一生的精神成长打

2019年宜宾学院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9年宜宾学院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本题库收集历年及近期考试真题,全方位的整理归纳备考之用。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试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你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3、特别提醒您注意,所有题目一律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答题。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师生在教育内容的教学上结成了()。 A、朋友关系 B、互助关系 C、授受关系 D、平等关系 【答案】C 2、孔子的“中庸”思想体现了()。A、社会规范对人的行为的要求 B、人的理性对个体行为的规定 C、人的理性对他人行为的规定 D、社会规范对人的思想的要求 【答案】B 3、教师道德品质的构成要素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A、道德认识 B、道德情感 C、道德意志 D、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 【答案】D 4、课外校外教育是对课堂教学的一种()。 A、延展 B、必要补充 C、深化 D、变革 【答案】B 5、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包括()。A、教书育人 B、以科研推动社会科学技术进步

C、以智力和技能优势为社会服务 D、以上都是 【答案】D 6、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科技创新要从往日的“单打独斗”变为“团结协作”B、高校开展区域化服务有其人才智力的优势 C、高校为社会服务,一般是指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而不包括直接为社会提供服务 D、在服务过程中,应该要讲究成本核算,讲投入要素的收益回报率,讲合作“双赢”或“多赢” 【答案】C 7、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 的使命。 A、公民素质 B、公民思想道德素质 C、公民科学文化素质 D、民族素质 【答案】D 8、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 【答案】A 9、根据经典条件作用论,食物引发的狗的唾液分泌反应是()。 A、中性反应 B、条件反应 C、无条件反应 D、操作反应 【答案】C 10、教师需要通过语言进行教育教学,教师在语言上要做到()。A、持重有方,掌握好喜怒哀乐的分寸 B、表现出师长的爱抚关系,对学生亲昵 C、举止落落大方,表现出主见和气派 D、不矫揉造作,具有表演性 【答案】A 11、在原型内化阶段,言语的作用是()。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指在校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校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学业成绩、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以及先进班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主要分为颁发奖学金和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条各类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大连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是各类奖学金的管理机构,学生工作处是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奖励的类别及设置 第五条先进班集体奖学金 为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设立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授予校“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班集体”荣誉称号。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并充分发挥特长,特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分别授予“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校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对于获得校优秀标兵称号的学生,在各类奖学金的基础上额外奖励现金4000元。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 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网上正方教务系统操作指南

一、登录系统 打开IE浏览器,输入WEB服务器地址(192.168.100.178)或从教务处主页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学号及口令(默认为12位学号),选择“学生”角色,按“登录”。(请各位同学不要忘记关闭所有开启的窗口,以防他人进入,造成不良后果!) 二.修改密码 为防止登录信息泄密,请各位同学尽快更改原始密码,点击“信息维护”->“密码修改”菜单,修改自己的原始密码和登陆名。 三.信息查询 信息查询内容包括:学生个人课表、成绩查询、培养计划查询、教室查询、学生选课情况查询。 3.1学生个人课表 点击“信息查询”->“学生个人课表查询”可查询全校每位学生的上课情况。

3.2成绩查询 点击“信息查询”-> “成绩查询”可查询学生学期成绩、学年成绩、在校学习成绩信息,及至今未通过的课程信息、学分获得情况。 (1)选择学年、学期,点击按学期查询,显示相应学年学期的成绩信息

(2)点击按学年查询,显示相应学年的成绩信息 (3)点击在校学习成绩查询,显示该生在校期间已学课程的成绩信息。 3.3培养计划查询 点击“信息查询”-> “培养计划查询”可查询全校各专业的培养计划。 3.4学生选课情况查询 点击“信息查询”-> “学生选课情况查询”可查询学生选课情况信息。 四、网上选课 4.1选体育课

点击“网上选课”-> “选体育课” 选择一项体育项目,系统列出该项目所有上课信息,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课时间及教师,点击相应的上课信息,按“提交”即可,已选的课程信息会在页面下方的窗口里面显示。(是否预订教材请选“否预订教材”)

外联部考核条例

宜宾学院校学生会外联部对各二级学院外联部的审核条例为了加强外联部的管理,提供对二级学院考核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将作为学期末校学生会外联部对二级学院外联部考核成绩的重要依据。总分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审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1.考勤制度 不定期招开例会,接到例会通知,各二级学院需派相应负责人到会,有事需请假,不得无故不到。(20) 2.内部建设 (1)部门内部职责明确,有完备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3分) (2)有明确的职位分工。(2分) (3)有完善的工作章程。(3分) (4)有明确的纪律规定。(其中包括干部的加分减分细则)(2分) (5)有明确的招干人数并平等的对干事进行培养与合理使用。(2分) 2.档案管理与上交 (1)按时向校学生会上交相关文书。(3分) (2)每学期初需拟定一份学期工作计划交于校外联部。(15分) (3)每学期末需拟定一份学期工作总结交于校学生会外联部。(15分)(若未达到计划目标扣1分,若达到预期并超额完成加1分) 3.与校学生会的工作互动 (1)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活动并提出建设性意见。(2分) (2)各二级学院外联部每学年至少承办一次本学院特色活动。(15分) 4.附加分

(1)各二级学院向校外联部提出建设意见并被采纳加1分。(2)积极承办校外联部活动加1分。 (3)与校外联部进行工作上的交流互动加1分。 4.赞助方面 (1)对干事在外拉赞助有明确的制度及管理要求。(5) (2)有明确的提成方案表。(2) (3)对学院内活动的赞助情况。(3) (4)关于赞助的各形式宣传明确的收费情况说明(5)。 二、审核时间、办法及奖励 1.审核时间:每学期末对本学期进行审核。 2.审核办法:期末上交相关材料由校外联部负责人进行考核。

长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长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第一条奖励项目 (一)学生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的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学校给予奖励。 (二)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对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标准按《长春大学奖学金、少数民族补助、学生活动经费实施标准》执行。 (三)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而设立单项奖励。单项奖励包括“优秀学生干部奖”、“科研成果奖”、“精神文明奖”、“文体活动奖”、“学习进步奖”、“创新活动奖”或其它奖励。 (四)对在思想、学习、作风、活动和遵守纪律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授予“优秀班级”、“优秀学风班”或其它荣誉称号。 第二条奖励条件 (一)优秀学生 1.德育方面: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年、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并表现出良好的文明修养,学期思想道德素质定量考评成绩70分及以上(按《长春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定量考核评定办法》)。校级优秀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定量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院级优秀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定量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年级优秀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定量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 2.智育方面:学期各门考试(含体育课)、考查课程[必修(含体育课)、选修课程]学习成绩的分数均在及格以上,各门考试、考查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分数(必修、选修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50%行列,大学外语、公共计算机课程通过学校规定的相应级别考试。校级优秀学生各门考试、考查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分数(必修、选修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1O%行列;院级优秀学生各门考试、考查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分数(必修、选修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30%行列;年级优秀学生各门考试、考查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分数(必修、选修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50%行列。 (1)学时制情况下 ①计算出平均成绩 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时数) 该学期修课程的学时总数 ②平均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记载到小数点后一位, ③平均成绩的计算包括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 (2)学分制情况下

宜宾学院学生考研工作管理办法

宜宾学院学生考研工作管理办法 考研工作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优良学风、培育良好学术氛围和营造健康向上、刻苦钻研、争创一流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同时,考研录取率作为衡量高校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水平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指标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声誉进而影响学校的整体竞争力。 为调动广大学生学习自觉性与积极性,活跃学校学习氛围,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抓实帮扶学生考研的各项工作,在积极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的同时输送一批继续深造的研究型人才,结合学校近年来学生考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学生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提升学校的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目标,充分调动各单位的能动性,积极利用校内外资源,落实倡导、鼓励和帮助学生考研的各项工作,为学生提供全面、周到的考研服务。在我校营造起浓郁的学习氛围、考研氛围,逐步提高考研录取率,使考研成为毕业生就业的重要补充渠道。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的考研工作,学校成立考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学生考研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考研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考研工作的党政领导任组长,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落实计划,组织本学院学生的考研工作。 (二)加强动员宣传,激发学生考研热情 1.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向学生宣传学校扶持考研的各项政策。帮助学生分析考研对个人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影响,因势利导启发更多的学生产生对考研价值的认同。同时通过对学生进行专业前景教育、个人成才教育、以及就业形势教育引导学生做正确的学习生涯规划,鼓励学生从入学开始就养成刻苦钻研的好习惯。

什么是真正的大学生

什么是真正的大学生-黄怀宁 大学二字最早出现在《礼记》里:“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大学》和《中庸》是《礼记》中的两篇文章,到朱熹时代他把这两篇抽出单列成书,与《论语》《孟子》合为“四书”,并将《大学》列为四书之首,撰《四书章句集注》,此后元明清六百多年,“四书”成为科举考试的经典教科书。朱熹说:“民之俊秀,皆入大学。” 何谓“大学”?他解释为“大人之学”。所以今天的大学校园只是形式,大人之学才是真正的内容,这个解释也许是万世通行的。 《大学》一书在“四书五经”中字数最少,只有1750余字,分为“经”“传”两部,“经”分明德、亲民、至善三纲;“传”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目,简称作“三纲八目” ,它作为官方钦定的必考内容被学习了六百多年必有他的道理,今天,每年有几百万的人没有学习它也成了大学生,那么是否有什么新的标准呢?这可是见仁见致的事了。 感谢李开复先生让我有机会与更多大学生交流,也促使我更深入地思索什么是真正的大学生,下面四点可以参考。 第一、大专: “术业有专攻”,所有的大学无不以此为根本,当然所有的学生也就必须以此为根本,没有专业不成大学,没有专业也就不成为大学生。大学生要在…专?字上用功是毫无疑问的,但更要在“大”上用功,也就是说懂得一点专业还不行,还必须在你的专业里要“精”要“深”,正所谓学而不精等于不学,可以这么说不精通等于没有专业,没有专业也就不是大学生。 我们的教材“专”也许有了,但不一定“大”,不管编的教材是否具备大和专的要求,自己都要深入系统地钻研,有人考研考博,那是向大大“专”迈进,没必要每个人都走这条路,但不考不等于不学,,因为你的标签低人一等,你更要学,十来本的专业教材是远远不够的,你走到哪里都要让人知道是货真价实的“大专”,你才有希望。而许多人即使在专业里也显得太有限,甚至有人到40岁还没有入门,这样的人能称作大学生么,能称作民之俊秀者么? 除了系统的专业知识,你还必须“博”,只有这种“⊥”型的知识结构才能让你的“博大精深”有所成就,让你立于不倒不地,让你不陷入死胡同,也让你的专业有更大程度的发挥,因为大家知道任何事件都不是仅靠专业知识就能解决的。 大学四年不过四十本书,如果你学了八十本书、一百二十本书……“先专后大”,就是清华、北大你都不用怕他,我哪怕是“最贱的三本”,我都无愧于大学生。 第二、大德: 专业只解决了你做事的问题,品质才能解决你做人的问题,不解决做人的问题,你可能很难有做事的机会或者做不长。 所动物都有一套基本的行为法则:趋利避害。但人是社会化的个体,他的行为准则要复杂得多。个体的价值观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形成与发展,并不断受到碰撞、检验和修正,在社会、审美、经济、政治、宗教、理论等各方面都形成了一些表现不同却非常坚固的东西,揉合情感并表现在行为上,这就是品质。品质是从个性心理特征中磨练出来的更为坚固的心理特征,他是一个人的质地,气质是先天性的质地,品质是后天性的质地。透视一下人的品质不外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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