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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师德师风管理标准(修订版)

教育系统师德师风管理标准(修订版)

一、适用范围

教育系统(包括民办学校)全体干部职工,各单位聘用的食堂工勤人员、宿舍管理员、门卫等所有临聘人员。二、总体要求

师德师风工作要坚持长期抓,抓长期。局师德师风工作专班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统筹协调局有关股室(中心)、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学校(园)有关人员,遵照“五步工作法”,坚持不懈在全县师生中开展师德师风工作。

三、责任部门及职责

局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师德师风工作专班,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组织机构:

成立局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教育局主要领导

副组长:教育局班子成员

成员:教育局股室(中心)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县直学校校(园)长,教育集团总校长(理事长)

组长、副组长负责督促指挥调度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局义务教育质量中心,由义务教育质量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师德师风日常事务工作安排、工作调度、资料

收集上报等工作。

(二)职责划分

教育局领导班子包保3-4所县直学校(园)、教育集团,各股室(中心)包保乡镇、街道,各教育管理中心、教育集团负责本乡镇(街道)、本集团辖区内所有学校(园),学校校(园)长包保本校。

1.局师德师风工作专班在局党委直接领导下,主动作为,抓好抓实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工作,教育局班子成员、

各股室(中心)抓好督查指导包保学校、乡镇(街道)、教育集团的工作。

2.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学校(园)、教育集团总校(只有校区,无总校的,由所属乡镇街道教管中心抓校区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包括汇总上报周报和整改台账)落实守土有效之责。要以对党和人民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主动作为、担当作为、有效作为、有所作为。

3.学校校(园)长、党支部书记要恪守师德安全之责,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好队伍、管好队伍。

4.全体教职工。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严守师德师风底线、红线,按照各单位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尽职尽责,牢牢抓好师德师风工作。

四、考核内容

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附件5及相关文件规

定。

五、学习培训

教育局各股室(中心)、教育集团、各级各类学校(园)加强学习,将各种学习落到实处,做到时时学、处处学,做好案例分析,处处警醒,杜绝师德师风不良行为的发生。

(一)局师德师风工作专班每学期制定《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培训规划》,并指导全系统的师德培训工作。

(二)教育局层面。

1.每月对师德师风工作进行调度,由师德师风工作专班统筹安排。

2.持续做好千名教师到省团校培训师德师风工作,今年再遴选1000名教师参加培训,以后每年继续遴选教师参加培训。

3.依托乡村名师工作室、党员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开展小规模、小范围微型师德师风培训。

4.依托教育局党委业余党校开展基层师德师风管理员培训班培训。

5.依托北大、清大、北师大、人大等高校对教育管理者和优秀教师进行培训。

6.每年年初与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县直学校(园)长、教育集团总校长(理事长)签订师德师风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向上级报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三)教育管理中心、教育集团层面

1.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开展师德教育周活动,对本乡镇(街道)、本集团、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学习培训。

2.组织辖区内学校(园)每期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或师德师风典型个人报告会。

3.每年年初与学校(园)签订师德师风目标责任书,每月向教育局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报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四)学校(园)层面

1.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开展好师德教育周活动,对全校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学习培训。

2.通过每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加强师德师风的学习培训。

3.校(园)长或党支部书记对有轻微师德师风问题倾向的教师进行个别谈话谈心教育,使其及时转化,改变自己。

4.每学期期初与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责任书和承诺书。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各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学校(园)、教育集团总校要参照局师德师风工作专班组模式,成立本单位师德师风工作专班,下设相应办公室,明确人员,落实职责,做到师德师风工作人人抓,人人管,抓落实,抓有效。

2.制度保障。教育管理中心、教育集团、学校(园)要将师德师风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纳入绩效考核。

3.人员保障。各教育管理中心、教育集团、学校(园)

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为本单位师德师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思政处(德育处)负责人为师德师风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位教师是师德师风工作的具体落实人。

4.办公保障。各学校(园)均要为开展师德师风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保障(含阵地建设、办公设备配置、活动经费等),所需经费要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在阵地建设和办公室设置方面,具备一定办学规模、有条件的学校(园)单独设立,其他学校(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

七、督查指导

(一)阶段调度。

1.日监测。学校(园)每天要开展好师德师风监测工作,必须建立日工作台账(附件10)、根据日工作台账每周上报教育管理中心、教育集团,县直学校(园)直接上报局师德师风工作专班办公室。

2.周研判。学校(园)班子成员除对照师德师风负面清单42条内容进行研判外,突出以下任务并根据每日工作情况填写《师德师风自查督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2和《师德师风建设周调度整改台账》附件13上报:

1)每个班级的女性生活指导教师每周必须对女学生开展防性侵个别或集体辅导5人次以上,并有相关资料记录。

2)班主任必须每周访谈女性学生(幼儿)是否有防范性侵等伤害的意识和方法5人次以上。

3)分管副校长必须对门卫、食堂工人、宿管人员等工勤人员的个人信息全面了解,督促完成其政治审查,并每学

期对所有人员进行一次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周必须开展课堂巡查5次以上,审核各班级班主任及女性生活指导教师辅导、访谈学生的记录材料,及时发现和记录处理教师言行不规范的问题,并每周主持开展学校自查研判工作。

4)校长必须全面掌握全校师德师风工作情况,对重点对象做到心中有数,彻底解决男教师单独包班和无教师资格证人员从教的问题。每周必须访谈师生5人次以上,对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视频监控进行回放并作好记录,实行清单销号管理,形成闭合机制。每周自查一次师德师风工作,并利用每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强化师德师风工作,审核签字上报自查研判报表到教育管理中心、教育集团总校(县直学校直接上报局师德师风工作专班办公室)。

5)每周四下午6:00前各教育集团、教管中心、县直学校(园)将各单位自查督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2)和整改台账(附件13)填写签字、盖章传教育局师德师风工作专班办公室。

3.月调度。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学校(园),教育集团开展好各单位师德师风工作,每月25日前把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向教育局师德师风工作专班和属地政府报告,为教育局和属地政府召开研判会提供依据,同时每周对所辖学校进行1 次以上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督查。

4.季通报。每季度月底,师德师风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教育局各股室(中心)、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学校(园)、教育集团开展工作的情况,拟写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报告呈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同时局师德师风工作专班联合大安全

巡查组对全县师德师风工作每周深入学校(园)开展至少1次暗查暗访,实行日监测登记、周自查研判、月调度提示、季通报约谈、阶段总结考核。

(二)教育局、教育管理中心、教育集团、各级各类学校(园)必须建立工作台账,逐一销号,逐一解决,形成闭合机制开展师德师风工作。

(三)师德师风工作专班时时回头看,对执行不到位、效果不好、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师德师风检查采取暗访暗查的方式开展工作。(五)教育局领导班子、机关股室(中心)每月1次对包保联系乡镇(街道)、教育集团、学校(园)进行督促落实师德师风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教育集团总校、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每周对辖区内学校(园)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检查的情况拟写好报告于每月25日前上交师德师风工作专班工作办公室。

七、认真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

按《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附件5)逐条对照检查,人人自我汇报发言,相互点评,领导点评,真正点缺点、点不足,红红脸、出出汗,点评内容不作为评先选优依据,作为督促教师反思反省的抓手,让大家保持长期的自我评价意识。

八、认真开展师德师风监测工作

(一)建立监督员队伍。

1.聘请关心学校发展、关心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的家长代表、退休老教师、老干部、镇村干部代表或其他影响大、正派正直的人员和高年级学生代表作为学校师德师风监督员(信息模板见附9),师德师风监督员信息表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备案。

2.师德师风监督员职责为:每周个别访谈学生及家长一次以上,常与亲戚、朋友、邻居交流了解社会舆论对相应学校教师的评价意见和态度,每月向学校师反馈一次情况,包括群众赞誉的教师和有意见的教师言行情况。发现负面信息和问题随时反馈到学校。

(二)强化动态跟踪,规范师德行为

1. 抓好“四定”“四评”,明确问题检测标准。采取定考核对象、定负面清单、定分值比例、定考核等次等“四定”方式和走访调查评价、学校评价、学生测评、教师评价等“四评”措施,进一步落实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和审查评定报告制度,把公民办教师、学校临聘人员纳入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定标准,实现标准在先、要求在先。

2.抓好“四查”“四报”,畅通问题发现渠道。“四查”主要是从教育系统内部展开查摆。一是教师自查。组织教师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二是学校检查。由学校把师德师风问题纳入值周值日、常规管理重要内容,如发现酒后上课、校内吸烟、文明礼仪等方面问题,进行登记并上学校行政会研究处理。三是上级督查。把师德师风纳入县乡开学工作检查、常规管理督查、日常工作检查的重要内

容,加大师德师风问题明查暗访力度。对省市县乡督查、暗访中发现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登记处理。四是抓集中排查。每年9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问题排查整治,由县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调度,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组建乡镇纪委书记、政法书记、分管教育领导等任组长的排查组,重点抓好教师队伍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四报”主要是从社会渠道展开问题查摆。一是信件举报。各中小学校(园)统一设置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引导家长、学生和群众等通过信件形式举报师德师风问题。二是电话举报。各中小学校(园)统一公布市、县、乡、校四级师德师风举报电话,随时受理家长、学生和群众举报。三是网络举报。县教育局统一公布举报邮箱,同时关注网络举报、曝光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及时处置。四是座谈举报。各中小学定期召开各班班委会、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委员会,及时了解学校教师工作情况和师德师风问题。

3.抓好“三谈”“三处”,落实问题处理措施。针对发现的师德师风问题,由县教育局、乡镇(街道)教管中心、教育集团和学校根据问题轻重和层级管理原则,实行周研判制度,及时进行干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采取“三谈”措施:一是对长期寡居、大龄独居、失偶独居、性情孤僻、经历坎河、违纪受处等教师,定期进行交心谈心,适时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防范师德风险。二是对问题较为明显,未

造成事实影响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让其明白自身问题将会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进行自我转变。三是对问题较为突出,有明显不良影响的,及时进行诚勉谈话,明确警告当事老师,主动终止不良言行。针对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主要采取“三处”措施:一是落实绩效扣分。对一般性问题,由乡镇(街道)教管中心、教育集团、县直校(园)统一进行核查核实,纳入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处理,对照扣分标准进行扣分。二是落实底线要求。把师德师风表现情况作为教师评职晋级、评先选优、考试调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三是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较为严重的,由县教育局调查核实,并进行召回管理和集中教育培训;影响恶劣的,由县教育局立案调查,给予纪律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明确监测目的

1.学校(园)—收集师德师风表现信息,及时发现师德师风不良倾向和端倪,预见和防范师德风险和恶性案件。

2.教育管理部门(教育局、教育管理中心和教育集团)—收集社会、家长和学生对各学校(园)师德师风的评价意见、舆论状况,定期评价所辖学校师德水平,预见问题风险,定期提醒学校加强和改进方法,形成对学校考核的过程依据。

(四)开展监测的方式和程序

成立监测机构(领导小组、监测小组等)—明确具体工

作负责人。

1.学校(园)对本校(园)教师以及临聘人员的监测

学校(园)负责监测人员记录好平时监测情况,填写监测台账(附件10)

(1)常规监测(定期进行):

①每月在对教师平时常规工作检查(查计划、备课、作业、课堂教学言行、防性侵辅导女学生、巡查课堂等)时,从检查中评估教师敬业状况和履职情况。

②每学期开学时必须对门卫、食堂工勤人员、宿舍管理员等临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全面了解,督促完成其政治审查,并每学期对所有人员进行一次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对于门卫、食堂工勤人员由公司聘用的,学校参与监管,用人公司必须严格聘用符合条件人员并监管(学校和用人公司签订管理合同,要求公司全面监管,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现象由公司负责);由学校(园)聘用的门卫、食堂工勤人员、宿舍管理员等临聘人员,学校(园)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聘用。

③写入学校(园)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随机抽取每班优生、中等生和后进生代表参加),了解学生对各个教师的映像和评价意见。

(2)随机监测:

①聘请各学校(园)周边关心学校(园)发展、关心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的家长代表、退休老教师、老干部、镇

村干部代表、寨老或其他影响大、正派正直的社会人员和高年级学生代表任师德师风监督员,随时走访学生及家长,关注社会舆论对相应学校教师的评价意见和态度,每月向监测小组反馈情况,发现负面信息随时反馈到学校师德师风监测小组。

②出现学生对教师、学校(园)的举报,一律及时核实,作为监测评价学校(园)教师师德表现的依据之一。

2.教育部门对学(园)校监测:

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监测台账(对学校)》(附件11),各种渠道收集的问题信息均记入台账,责令整改,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1)常规监测(定期进行):

①通过对学校(园)开学工作检查、平时督查、校园视导等工作,评估学校(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态度、方法及实效,查看教师精神面貌、教风学风等。

②对学校(园)上报的师德师风监测情况进行审核研判,及时发现问题。

③对教学质量差的学校重点监测和督促整改。

(2)随机监测:

出现学生对教师、学校(园)的举报,一律及时核实,作为监测评价学校(园)教师师德表现的依据。

3.党支部、校务会

(1)提升素质(培育激励)。为教师提供学习、培训机

会平台,激励教师爱惜职业、珍惜光荣、培养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归宿感。

(2)发现问题(监督)。问题来源:①党支部,走访村头寨老、举报箱、电话举报、学生家长举报。②校务会,值周组排查、校务会成员日常检查、周一例会问题汇总、电访举报、走访周边百姓、家长委员会问题汇总、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及建设、学生家长举报、网络举报。

(3)研讨问题。形成党支部、校务会、周研判内容。

(4)定性问题。对照负面清单四十二条,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对照处理办法。

(5)解决问题(考核、惩处、跟踪回访)

苗头问题→党支部交心谈心→(有所好转→回归正常)→没有效果或效果轻微甚至变本加厉→按情节轻微处理。

情节轻微→党支部交心谈心或提醒谈话→(有所好转→继续跟踪回访→回归正常)→没有效果或效果轻微甚至变本加厉→按情节严重处理。

情节严重→学校作诫勉谈话并上报负面清单→上级通报、调换岗位或召回学习。

5.监测结果使用:

(1)作为对学校(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考核的量分依据。

(2)作为制定对不良师德行为或苗头性问题纠偏措施的依据。

(3)作为学校、区域内倾向性师德师风危机的预警依据。

(4)作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的依据。

(5)作为发现师德师风正反典型的依据。

(6)师德考核分每年低于60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召回集中培训;低于90分的,当年不能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和考调进城;评职晋级同等条件下师德优秀者优先。

(7)每年开展一次以师德师风表现为主要内容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最美园丁、最美教师、身边的好教师等)和先进集体。

(8)每两年开展一次师德师风示范校的评估认定活动,对达到市级师德师风示范校标准的学校(园)推荐到市评估认定。

十、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一)制定制度,建立考核责任机构(领导小组、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等),明确具体工作人员。

(二)明确平时考核具体项目及记分标准及年度师德师风测评考核记分标准,开展工作具体时间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内容。(平时考核记分标准见相关资料、表册)。

(三)建立师德师风平时考核记录档案[师德师风考核记台账(附件7)、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8)]。

(四)明确平时记录方式(值日教师记录、班主任和女

性生活教师记录、月工作检查记录、校领导查堂记录、监测结果记录等)。

(五)认真做好学期测评考核,按教师集中测评、各班学生及家长代表测评构成。

师德考核实行平时考核记录与学期测评相结合,考核按100分进行,按平时考核和学期测评各占50%进行,教师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得分=上半年(春季学期)考核分×50%+下半年(秋季学期)考核分×50%折算(附件8)。

平时考核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附件5)进行,由师德师风考核负责人员做好平时监测记录,可通过值日教师记录、月工作检查记录、校领导查堂记录、师德师风监测结果记录等进行。出现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即按标准扣减相应分值,记入《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平时考核记录台账》(附件7),并对照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督促教师立即整改。教师师德师风平时考核得分=(100-该教师平时监测记录扣分)×50%。

学期测评在每年6月20和12月20日左右进行,由考核小组随机抽取教师任教班组的5至10名学生代表、4至6名家长代表及校领导代表、同级、同学科教师5至10名教师参与测评。按《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测评表》(附件6)进行。教师师德师风学期测评得分=(参测学生平均分×30%+参测家长代表平均分×30%+参测校领导和教师平均分×40%)×50%。

教师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得分按上半年(春季学期)考核

分×50%+下半年(秋季学期)考核分×50%得分进行汇总,填写《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8),并进行等级认定。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十一、师德师风大安全机制

教育局大安全组定时不定时的对师德师风工作进行联合检查(使用表册附件1、附件2、附件3),依托大安全组在全系统内开展督查工作,对师德师风工作不重视、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十二、奖励与追责问责

(一)奖励。对师德师风工作比较重视、开展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大力在全系统弘扬宣传,每年教师节对师德标兵和师德师风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在每年精神奖励奖中设立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奖励。

(二)追责问责。

1.对师德师风工作不重视、开展不好,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黔县教党发【2017】65号文件进行处理.

2.对出现师德师风恶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修改程序

本标准(修订版)解释权归师德师风工作专班办公室,

审定权在师德师风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在实施过程中,因上级政府文件精神有新的指示由师德师风工作专班办公室修订后执行。

十四、其他

本标准自正式印发之日起执行。

十五、具体附件(14个)

附件一师德师风暗查暗访督查记录表

附件二师德师风暗访督查学生问卷

附件三师德师风暗访督查教师问卷

附件四防性侵致家长的一封信

附件五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附件六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测评表

附件七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平时考核记录台账

附件八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九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监督员信息表

附件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监测台账(对教师)

附件十一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监测台账(对学校)

附件十二师德师风自查督查情况统计周报表

附件十三师德师风建设周调度整改台账

附件十四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工作开展督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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