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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运公司煤场管理办法(煤场)

燃运公司煤场管理办法(煤场)
燃运公司煤场管理办法(煤场)

燃运部煤场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为了规范煤场作业,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防止煤场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所有参与煤场作业的人员,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煤场作业安全。

1.2本办法主要内容包括:煤场安全管理、煤场专责、煤管员、调车员、卸煤工等职责,煤场倒烧、掺烧、拉煤车司机管理等。

1.3本办法适用于燃运部煤场管理工作。

二、职责

2.1煤场管理专工职责:

2.1.1代表燃运部经理对煤场作业进行统一管理。

2.1.2负责煤场的安全管理及监督,协调、解决煤场作业中出现的问题。

2.1.3负责煤管班,监督检查煤管员、推煤机司机、调车员、卸煤工、拉煤司机在作业中是否执行规章制度。

2.1.4有权对参与煤场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现象进行考核和处罚。

2.1.5做好燃运部其他单位用煤的记录工作。

2.2煤检员职责:

2.2.1对煤场卸煤工、拉煤汽车司机、调车员在工作中是否有违章现象进行监督、检查。

2.2.2每天上班后必须不间断地检查巡视煤场,不得擅自离开煤场。

2.2.3对煤场所有人员的人身及车辆安全进行监督。

2.2.4检查卸煤工是否按规定进行卸煤,捡“三大块”清扫车辆等,发现违章应及时制止,并上报公司煤场管理专工,按规定进行考核。

2.2.5加强煤场车辆的管理,拉煤车辆进入厂区时,时速不得超过5km/h 。卸煤时检查车辆倾斜角度不得过大,司机是否离开驾驶室。

2.2.6检查拉煤车的煤质,对于不附合煤质要求的,应及时制止卸车,汇报公司煤场管理专工,通知煤办来人确认。并作好记录。

2.2.7监督检查调车员是否按规定着装佩带袖标,指挥车辆通行。

2.2.8检查煤场是否有自燃点,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班长和公司煤场管理专

工。

2.2.9每天将当天巡视的情况,详细记录,对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班长及公司煤场管理专工。

2.3调车员职责:

2.3.1对卸煤工、拉煤汽车司机在工作中是否有违章、不听指挥现象进行监督、检查。

2.3.2每天按时在现场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开煤场。当煤场有车辆卸煤时,不得离开煤场,每天只有煤场车辆全部卸完离去后,才能离开煤场。

2.3.3在指挥车辆开动之前,应先检查车道是否畅通,车辆前后有无人员,边道是否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车道安全距离不够,调车员有权不安排车辆上边道。

2.3.4指挥车辆上煤场时,应逐条道上,上满一条道再上另一条道。

2.3.5所有车辆在上煤场时都由调车员统一指挥,如遇不听指挥的车辆,调车员有权通知地磅房扣押运单,并汇报公司煤场管理专工进行协调处理。

2.3.6当遇到下列情况时,调车员应立即制止并汇报班长:

2.3.6.1民工卸煤时司机没有离开驾驶室;

2.3.6.2民工卸煤时汽车发动机未熄火;

2.3.6.3车辆在煤场随意改道;

2.3.6.4发现民工和汽车司机在现场吸烟;

2.3.6.5发现民工酒后进入煤场;

2.3.6.6司机不在指定地点卸煤。

2.3.7将每天违章情况及不安全现象汇报班长,班长作好记录并及时汇报公司煤场管理专工。

2.3.8对煤场所有人员的人身和车辆安全进行监督,发现违章现象应立即制止,2.3.9应服从班长和各组组长的管理,相互配合,搞好团结。

2.4卸煤工职责:

2.4.1负责煤场拉煤车辆的卸煤工作。

2.4.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4.3杜绝发生个人责任的人身伤害事故。

2.4.4完成公司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2.4.5及时处理斗轮机上完煤后留在煤堆的大块及杂物,

2.4.6协助煤管班清理煤场的大块及杂物。

三、安全管理

3.1严格执行有关煤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2储煤场要保持良好的照明、排水沟畅通。

3.3储煤场内的煤不能影响斗轮机滑触线或掉在斗轮机挡煤墙内。

3.4从煤堆取煤时应随时注意要保持煤堆有一定边坡,上煤期间形成的陡坡、煤管班要安排推煤机及时推平,以防崩塌伤人。

3.5 煤场上卸煤车道应保持平整畅通,应距离煤堆边缘2米的距离,以防煤堆滑坡造成车翻伤人事故。

3.6推煤机和卸煤汽车同时作业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发生车辆碰撞和人身伤害事故。

3.7煤场煤堆要保持平整压实,定期测温,煤堆内温度不能过高、超温自燃的煤要及时扑灭浇水降温。

3.8煤场应有计划堆、取煤,有计划倒烧。

3.9堆煤必须按回转分层堆料法进行,以利于煤场整形减少推煤机工作量。斗轮机堆煤结束后,煤管班应及时安排推煤机推平压实。

3.10煤管班应根据储煤情况指定堆、取卸位置。

3.11煤场在夏秋季节必须定期投入水喷洒,防止煤灰飞扬污染。

3.12冬季来临前组织清车皮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规》学习及安全教育。

3.13每月根据燃煤供应部盘煤要求,将煤场整形成规则形状,以便盘煤时丈量煤堆尺寸。

3.14推煤机司机拖车时要与汽车司机取得联系,并挂好钢丝绳确认无误后方可拖车,且慢速行驶。

3.15推煤机司机经调车员联系后,必须及时推平卸煤通道,否则每次考核50元。

3.16在煤场推煤机严禁超过2档以上行驶,推煤机司机要集中精力前视后望,注意煤场车辆及人员动态。

3.17调车员严禁私自违规罚款、无票罚款。

3.18聘用卸煤临时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用工合同。

3.19严禁卸煤工酒后上班、带病工作。

3.20卸煤工不得协助司机挂车。

3.21卸煤工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手持指挥旗或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

3.22煤场车辆的行走路线,停放位置,卸煤工的行动都应由指挥人员发令,指挥人员要对煤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具体负责,指挥人员暂离开岗位时应有人代替。

3.23汽车在煤场行使,不论空重车,车箱上不允许乘人。

3.24对拉煤汽车及煤场卸煤工要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遵守安全作业守则,严防伤人事故发生。

3.25拉煤车进入煤场后要服从煤场管理人员的调配,行车速度5公里/小时以下,车行使或启动时要鸣笛示警,卸煤时要配合卸煤工保证安全,煤车清理完毕关好车箱门后主可驶离煤场。

3.26 卸煤工应有组织的进行卸煤工作,要服从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允许在煤堆上闲聊、睡觉,卸车时要待车停好位置后再进行卸煤。以防止被汽车碰压。

3.27 推煤机司机在煤场进行平煤场、上煤时应按要求推煤,不允许推槽、沟,推煤作业时要注意煤场上汽车的卸煤作业,以防发生撞车、碰人等事故。

3.28煤场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有权制止违反安全规定的车辆、人员的行动。

3.29推煤机司机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进出机库。

3.30机库及机车照明必须保持完好。

3.31机车进出时,机库大门必须全部打开,并固定好。

3.32推煤机进出机库严禁用高档速大油门行驶。

3.33推煤机进出机库应用一档小油门缓慢进出机库,机车铲刀和大门边缘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机车必须摆正方可进出机库。

3.3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卸煤时,不许一哄而上,乱卸乱堆,不准在现场打闹。

3.35司机与卸煤工不得在煤场打架。

3.36不得开、关拉煤车车门。

3.37禁止在汽车行驶中靠近车辆。

3.38严禁站在驾驶室两侧的踏板或坐在车厢上及乘车上下煤场。

3.39在卸煤时如发现土煤、少石煤等不符合煤质要求时,应按规定汇报煤场管理员。

3.40严禁在煤场或工作场所吸烟。

3.41卸煤时,汽车司机应离开驾驶室,否则拒绝卸车。

3.42车辆移动时,卸煤工应离开车辆。

3.43煤车停在斜坡上或在斜坡上禁止卸煤。

3.44严禁钻越、跨越、登上8号带(甲乙)或斗轮机上,在8号带拉紧装置房逗留。

3.45有事应按规定向卸煤班班长或煤场管理专工请假。

3.46不得罢工、聚众闹事、消极怠工。

3.47严禁向汽车投扔铁铣等工具,或乱扔石头、煤块。

3.48不得在煤场乘车。

3.49在煤场边道卸煤时,必须先卸外侧。

四、煤场倒烧、掺烧管理

4.1煤场倒烧:

4.1.1每年年终由煤管班制定出第二年煤场倒烧月度计划,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每月按计划执行倒烧。

4.1.2特殊情况下公司将当月倒烧计划可做适当的调整。

4.1.3倒烧月度计划从每年元月开始执行。

4.1.4煤场倒烧时,为避免两台斗轮机作业,使用1号斗轮机时堆、取1、2号煤场。使用2号斗轮机时堆、取3、4号煤场。

4.1.5煤场堆煤、取煤,按倒烧计划执行,特殊情况下的堆、取煤可经公司同意后执行或由公司安排上煤方式。

4.1.6各运行班组本着消除自燃点的原则,分片、分段取尽,斗轮机司机不得随意乱取,在取到底层时煤管班司机提前将斗轮机四周取不上的煤赶在斗轮机取煤的位置。

4.1.7煤管班每月根据燃煤办要求将煤场彻底整形,边沿压实,堆煤斜面要平齐,煤场上下车道要收齐。挡煤墙外不得有积煤,现场整齐。

4.1.8各煤场倒烧按取旧存新原则,减少热值损失。

4.2煤场掺烧:

4.2.1煤场存煤要合理安排,先存放小窖煤,后堆放统配煤,推煤机要及时进行压实收整。

4.2.2运行班长取煤、堆煤煤场应按取旧存新的原则,不得出现堆、取错煤场的情况。

4.2.3煤管班必须明确统配煤和小窑煤的堆放位置,遇有上煤设备消缺时,运行班长及时更换取煤地点。

4.2.4煤管班要根据公司安排,及时进行统配煤和地方煤,地方煤和地方煤的掺配工作。

4.2.5运行班按规定开启取样机,做好取样工作的配合,及时掌握入炉煤的煤质情况。

4.2.6燃煤的掺烧根据生技部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确保煤质应用基水分Ⅰ、Ⅱ期在7.0%—10.5%之间。Ⅲ期在7.0%—13.1%之间。

4.2.7运行班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计划安排好当班斗轮机和推煤上煤工作,重点监督煤场上煤时的配煤工作。

4.2.8 集控值班员应明确当班上煤方式,认真做好本班上煤和斗轮、推煤机联系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4.2.9 斗轮机值班员、翻车机值班员、推煤机司机应严格按照上煤方式联系配合好,不得出现上错煤种的情况,否则应承担责任。

4.2.10按规定上煤方式上煤,接班后应首先上煤,然后再做其它工作,早、中班遇检修消缺,上煤时间顺延。

4.2.11 运行司机必须明确统配煤、小窑煤堆放位置,工作中随时与运行班长联系,接到转换煤种通知应立即转换,严禁上错煤种。

4.2.12推煤机必须每天保证全面完成平整、煤场整形和赶斗轮机取不到的煤位,消除陡坡,收尽煤场,平整汽车道等工作。

4.2.13Ⅰ、Ⅱ期上煤时注意锅炉燃烧情况,如发生结焦应及时调整上煤方式和汇报公司。

4.2.14Ⅲ期滚轴筛容易被煤矸石卡,不能接卸煤矸石多的煤。

4.2.15Ⅲ期脱硫设备对煤中硫量有一定要求,全硫高于0.6%时必须与0.6%以下的煤进行掺配,掺配比例由公司确定。

五、拉煤车接卸管理

5.1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煤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5.2运输车辆过地磅后限速5公里/小时。

5.3进入煤场后根据煤场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煤位卸车。

5.4煤场卸车人员根据日进煤量分组轮流接卸车。

5.5车辆到达卸车点方可打开车箱门进行卸车。

5.6车卸净后必须在煤场关好车门,自卸车车体复位后方可驶出煤场。

5.7车辆在行进或卸车时倾斜度不得过大,防止车辆倾翻。

六、煤场推(拖)车收费管理规定

6.1收费的范围及条件

6.1.1向我公司运送燃煤的车辆在进入煤场区域后,因车辆故障或陷入煤场致使车辆无法移动,根据车辆驾驶人员的请求,可进行推(拖)车操作,并按标准收取费用。

6.1.2向我公司运送燃煤的车辆在进入煤场区域后,因车辆故障或陷入煤场致使车辆无法移动,对煤场燃煤接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时,可由煤场管理人员决定,进行推(拖)车操作,并按标准收取费用。

6.2收费标准

6.2.1单车收费标准

推车每车次10元;拖车每车次20元。

6.1.2全挂及半挂车收费标准

推车每车次20元;拖车每车次50元。

6.3票证管理

6.3.1公司财资部向燃运部发放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推(拖)车费收据,并根据票号办理登记、签字等相关领用手续,财资部应建立收据发放台帐。燃运部指定1-2人负责向财资部领取收据。

6.3.2燃运部领取收据后,由成本员负责保管,根据经理的安排向指定的班组或人员发放收据。并根据票号办理登记、签字等相关发放手续,燃运部应建立收据发放台帐。

6.3.3指定的班组或人员在领取收据后,应建立领取和使用台帐,并根据票号顺序使用收据。不得丢失、毁损收据。

6.3.4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交款人一联;燃运部一联;公司财资部一联。

6.4收费管理

6.4.1煤场调车员负责收款及开具收据的具体事宜。调车员收款后,一式三联填写时间、车号、收款人及交款人姓名等信息后,将交款人一联交车辆驾驶人员。车辆驾驶人员将收据交当班推煤机驾驶员,推煤机驾驶员验明收据后,记录票号、车号将收据返还驾驶人员,并进行推、拖车操作。

6.4.2每天下午六点,调车员、推煤机驾驶员与指定班组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共同核对当天款项及票据,确认后在台帐上对款项及票据使用进行记录并签字。款项及已使用收据的燃运部联与公司财资部联由指定班组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保管。每天下午六点以后的推、拖车收费计入次日。

6.4.3每天下午七点前,指定班组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将当天款项及已使用收据的燃运部联与公司财资部联交燃运部成本员处。核对无误后由成本员在台帐上对款项及票据使用进行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

6.5收费上交

6.5.1每天上午11点前,由燃运部成本员将前一天所收款项由银行交入公司开户行帐户。

6.5.2燃运部成本员凭银行进帐单及收据的公司财资部联到财资部办理相关交款事宜。并在台帐上对款项及票据使用进行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

6.5.3收据的燃运部联,由燃运部存查。

6.6考核

6.6.1调车员、推煤机司机不得擅自不收、少收推、拖车款或收款不出具票据等,一经发现,按应收款项的10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纪检部门处理。

6.6.2款项与已使用收据未按规定及时移交、上交,考核责任人50元/次。

6.6.3款项与收据不符,除按收据金额全额补齐外,考核责任人50元/次。

七、承运车辆处罚管理规定

7.1处罚的范围及条件

7.1.1向我公司运送燃煤的车辆在进入煤场区域后,有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煤场管理办法、不服从指挥调度等行为,对公司安全生产及煤场接卸造成影响,经相关人员认定,可依照处罚标准对车辆所属承运单位进行处罚。

7.1.2向我公司运送燃煤的车辆在进入煤场区域后,地磅前车辆的由燃煤供应部负责管理,过磅后车辆由燃运部负责管理。

7.2处罚标准

7.2.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承运单位200元/次的罚款。

7.2.1.1承运车辆不服从指挥、调度对接卸秩序造成影响的;

7.2.1.2进入生产区域,车速超过标志限定速度,上磅车速超过5公里/小时的;

7.2.1.3卸煤工卸车、扫车时,车辆未熄火、驾驶人员未离开驾驶室进行监护的;

7.2.1.4因接卸需要,驾驶人员在移动车辆时,与煤场接卸人员、其他车辆及设备、煤场外侧边缘未保持足够安全间距,车辆移动时未鸣号警示的;

7.2.1.5驾驶人员在煤场移动车辆时,打开驾驶室车门将头伸出车外了望的;7.2.1.6未经煤场管理人员许可,车辆擅自在煤场改道行驶或从上车道倒出煤场的;

7.2.1.7空车驶离煤场时,车厢内未打扫干净,未关闭车厢车门的;

7.2.1.8车辆进入煤场后,驾驶室内除驾驶人员(不超过两人)外,有其他与接卸无关人员的;

7.2.1.9驾驶人员以任何形式让卸煤工掏车轮和开、关车门的;

7.2.1.10驾驶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吸烟的;

7.2.1.11装载劣质煤的承运车辆,不服从指挥驶离煤场的;

7.2.1.12承运车辆因故障等原因不能移动时,未及时通知煤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直接造成其它车辆接卸延误1小时以上不足2小时的;

7.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承运单位300元/次的罚款。

7.3.1承运车辆不服从指挥、调度,有加队、另起一队、不按指令进入煤场及相应车道等行为,致使车辆进出通路受限,对接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7.3.2装载劣质煤车辆,不服从指挥,擅自将劣质煤卸入煤场的;

7.3.3车辆在煤场移动时,接卸人员未离开车辆的;

7.3.4承运车辆因故障等原因不能移动时,未及时通知煤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直接造成其它车辆接卸延误2小时以上的;

7.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承运单位500元/次的罚款。

7.4.1承运车辆不服从指挥、调度,有聚众加队、另起一队、不按指令进入煤场及相应车道、围攻煤场车辆指挥、调度人员等行为,致使车辆进出通路堵塞,对公司生产秩序及接卸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7.4.2车辆在行进或卸车时发生未造成人员伤害的车辆倾翻;

7.4.3驾驶人员酒后驾驶车辆进入煤场的;

7.4.4驾驶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及煤场滋事、打架斗殴的由武保部负责调查处理。

7.4.5造成公司所属设备损坏及人员伤害等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监部介入调查处理。

7.5处罚凭证管理

7.5.1承运车辆的处罚凭证为我公司向承运单位出具的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处罚通知书。

7.5.2燃运部、燃煤供应部指定专人负责向财资部领取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处罚通知书。财资部建立处罚通知书领用、缴销台帐。

7.5.3燃运部、燃煤供应部领取处罚通知书后,由成本员或相关人员负责保管,根据单位负责人的安排向指定的专人发放处罚通知书。并根据处罚通知书序号办理登记、签字等相关领用、缴回手续,并建立发放、使用台帐。

7.5.4指定的专人在领取处罚通知书后,应根据序号顺序使用处罚通知书,并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毁损。

7.5.5处罚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处罚单位存根,使用完毕后交财务部存档;第二联:对方单位留存,由被处罚单位或驾驶员留存;第三联:收账联,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7.6处罚程序

7.6.1由煤场调车员等现场管理人员报煤场专工进行处罚。

7.6.2煤场专工核实被处罚车辆所属承运单位及驾驶员身份。

7.6.3进行处罚通知书的填制及出具等具体事宜。一式三联套写,依次填写处罚时间、被处罚单位全称、车号、驾驶员姓名、处罚事宜及标准等。填制完成后,由煤场专工在填制人处签字,驾驶员在被处罚单位处签字,并将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驾驶员。

7.6.4每天下午六点半前,煤场专工将已使用的处罚通知书第一联、第三联和未使用的处罚通知书交成本员处,并办理登记、签字等缴回手续。下午六点半之后

的处罚计入次日。

7.6.5每月8日前,由成本员汇总处罚通知书,并编制汇总表。经被处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与处罚通知书的第一联、第三联一并交财务部。并办理处罚通知书的缴销手续。

7.6.6财务部在结算时,根据承运单位确认的处罚金额,在应结运费中予以扣除。

7.6.7燃煤供应部对磅前车辆的处罚,依照前款程序执行。

7.7考核

7.7.1煤场专工及燃煤供应部相关人员不得擅自对违规行为不处罚或降低处罚标准,严禁现场收缴罚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纪检部门处理。

7.7.2燃运部、燃煤供应部相关专业人员未按规定及时汇总、移交、缴销处罚通知书,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

八、非生产用煤的规定

8.1无论任何单位或个人到煤场拉煤,必须持有公司领导、煤办、燃运部共同签署意见的申请。

8.2拉煤时由煤场专工对申请审核后复印一份交煤管班保留,煤管班负责对每次拉煤进行监督并记录拉煤数量。

8.3拉煤单位每次拉煤必须通知煤管班,由煤管班监督过磅后方可拉出。

8.4拉煤数量必须与批准数量相同。

8.5拉煤时不得影响煤场正常工作。

8.6每年年末对用煤数量进行汇总上报公司。

九、冬季清理火车车皮工作管理规定

9.1清车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签订劳务合同、安全协议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清车工作。

9.2必须有一名安全意识较强的民工担任清车组长,负责清车民工的安全、临护和指挥工作。

9.3清车工集中住宿,无车时不准乱蹿,不经允许不得到与清车无关的工作场所。

9.4在工作现场不准动与清车无关的电气开关、按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9.5不准在送车时上下车皮。

9.6清车工具应采取传递的方法进出,不准乱扔,以防伤人及损坏工具。

9.7清车人员在清车前应充分休息,严禁酒后或疲劳清车,清车时应互相照应,遇有不安全现象时及时提醒。

9.8爱护车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群体防护意识,在使用工具前认真对工具进行检查,防止意外发生。使用时注意周围同伴,以免伤人。不准干与清车无关的其它工作,如清理篦子或打扫运行卫生等。清车时不准与运行专业人员吵架或打架。

9.9清车时应将车皮四周清理干净。若发现在未清理干净的车皮,按清车费用的五倍进行罚款。

9.10因清车工自身原因所导致车辆延期,其费用由清车工负担。

9.11在进行清车工作时,不准钻车皮或横穿轨道。不准在非指定场所休息(包括晚间睡觉),休息室进出要关好门,做好防冻措施。

9.12每组清车时,必须用铁挂钩将打开的车门板挂起来才能清煤。

9.13车门必须两人挂。

9.14以上规定清车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

10、清车人员管理制度

10.1在清车时发现没清干净或没清完放走车者,按公司规定每节每人罚款100元。

10.2在清车当中因车皮冻的多、厚,半途不干或睡觉者开除并每人罚款100元。

10.3清车人员按值日表排打扫房间和厕所卫生,如公司检查出不干净罚款由当天值日人负责。

10.4开水器内每天保持有水喝,如值日者不提水,班长可另找别人提水,每提一桶水罚值日人5元,开水器如烧坏由当天值日人负责,开水器开关不要乱拨动。

10.5卫生区路面分组清扫,每组10天轮流打扫,卫生区必须保持干净,没有积雪、煤灰,每天清扫一次,违者罚款50元。

10.6清理轨道每组一周,轮流清理,推煤机刮完轨道要及时清理,违者罚款50元。

10.7清车人员之间不准吵架、斗殴、拉帮结派,否则开除并罚款。严禁在住处

存放钱和贵重物品,丢失本班不负责任。

10.8不准在翻车机房周围大小便,违者开除并罚款100元。

10.9不准酒后上班,不准在住处喝酒、抽烟,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10.10在清车当中,每组人员要清理完来的所有车皮才能休息回家,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后果自负。

10.11每组清车时,必须用铁挂钩将打开的车门板挂起来才能清煤。

10.12凡违反以上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伤害后果自负

十一、自卸车翻卸规定

11.1上车时煤场车道必须保证水平。

11.2自卸车翻卸时,必须有推煤机司机监护,指挥车辆上煤堆。上第一辆车时要找载重小或单车上煤场将车道压实。不得随意翻卸。

11.3监护人发现车辆在行进中或翻卸时有侧翻的倾向时,及时通知司机停车。11.4运煤车辆翻卸前,必须停在平面上,当出现车辆两侧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两面高低不平,禁止翻卸。

11.5侧翻的自卸车在煤场不得并排翻卸,防止发生侧翻祸及相临车辆。

11.6向后翻卸的车辆,同时翻卸时两车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米。

11.7自卸车停到位后,指挥人员检查车辆是否平稳。

11.8翻卸时指挥人员必须注意整个车辆有无翻倒的迹象,如有应立即停止翻卸。

11.9如自卸车有缺陷,如液压缸不起作用等,需要人工卸时,必须做好防止突然翻卸的措施,指挥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11.10翻卸后,车辆轮胎被煤埋走不动,如需挖轮胎下的煤,必须由司机自己挖,且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防止车辆突然启动。

11.11如需推煤机推或拖车,必须由自卸车司机亲自告诉推煤机司机,推煤机司机说明可能损坏或损伤自卸车,由自卸车司机决定是否推或拖车,以免发生纠纷。

11.12拖车时所有人员必须防止钢丝绳突然断裂伤人。站在离钢丝绳1.5倍距离以外。

11.13煤堆两侧边道外侧必须留有不低于1米高的护坡。

11.14所有自卸车翻卸后清理余煤时,必须将车厢放平。

11.15在翻卸过程中,如果煤不能及时落下,需要人工处理时要将车厢放平,防

止车辆发生倾翻伤人。

11.16凡是在煤场或地下卸煤沟发生倾翻的车辆,严禁再次进入煤场。

11.17煤场或地下卸煤沟无人监护,清理余煤或其他工作,没有将车厢放平的违章考核。

十二、拉煤车司机注意事项

12.1凡是进入生产现场的拉煤车,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违反者罚款50元。

12.2卸煤工卸车、扫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而且车要熄火。违反者罚款50元。

12.3上、下煤场驾驶室内除司机外不得有其他人。违反者扣款50元。

12.4严禁酒后驾车进入煤场。违反者通知车队并扣款500元。

12.5凡是进入煤场的拉煤车,必须听从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否则停止卸车并罚款100元。

12.6司机在动车时应先鸣笛,注意周围情况。不得有危及人员安全或车辆滑下煤场的危险。违反者罚款50元。

12.7车辆在行进或卸车时倾斜度不得过大,防止车辆倾翻。倾翻罚款300元。

12.8禁止将劣质煤卸在煤场。否则罚款50元。

12.9不得让卸煤工掏车轮和开、关车门。违反者司机、卸煤工各罚款50元。

12.10生产现场严禁吸烟,打架斗殴。吸烟罚款100元。打架通知武保部并罚款200元。

12.11未经煤场管理人员许可,任何车辆不得在煤场改道行驶或从上车道倒出煤场。否则罚款50元。

12.12卸完煤空车出煤场必须关好车门,车厢内应打扫干净,不得留有余煤及大块。否则罚款50元。

12.13车辆出现故障不能行驶时,应通知煤场管理人员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其它车辆卸煤。每延误1小时罚款100元。

12.14司机在煤场动车时不得打开驾驶室车门将头伸出车外了望,违反者罚款20元。

十三、煤场储煤测温管理规定

13.1储煤场要保持良好的照明,排水沟畅通,煤堆底部与8号甲、乙带挡煤墙保持2米的距离。

13.2在堆煤过程中,煤堆要分层压实,以减少或消除煤的过度氧化。

13.3储煤时间不易太长,应有计划的堆取煤,储存新煤烧旧煤,防止煤场自燃。

13.4夏季高温季节必须对煤场定期进行水喷洒,对煤场进行降温降尘措施。13.5煤场储煤煤堆不能太高,堆积过高发现有自燃点难以消除。

13.6煤场储满煤后要有一定的形状,防止燃煤损失。

13.7每月对煤场进行测温工作发现煤堆以下半米处温度达到60度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煤堆自燃。

13.8对于长期存放的燃煤应每周测温一次,同时加强巡回检查。

十四、推煤机冬季清理空车线冻煤的管理规定

14.1在空车皮没有送走的情况下,严禁推煤机刮轨道。

14.2严禁推煤机铲刀碰撞轨道、枕木,包括枕木螺杆、螺母等铁路设施。

14.3严禁推煤机进入轨道与枕木之间进行清理工作。

14.4在清理轨道时,推煤机铲刀应离轨道边缘保持30厘米安全距离。

14.5清车人员通知司机进行清煤时,应主动配合完成清理轨道工作

14.6严禁用二档进行刮轨道边积煤工作。

14.7清理轨道时应有清车人员指挥。

十五、推煤机在煤场推(送)汽车管理规定

15.1推煤机司机在煤场进行推车工作,起步时必须使用一档小油门缓慢结合离合器接触车辆。

15.2推车时必须与汽车司机协调好,如有可能发生不安全现象。则停止推车工作。

15.3汽车挂车倾斜时不许推车,并要求进行拖车工作。

15.4汽车进入煤场车道,若摆放不在一条线上,严禁推车,防止将挂车损坏。

15.5严禁推煤机推主车上煤场。

15.6煤场每卸完一条车道,应及时推平,保证车道平整及有一定的宽度。

15.7发现汽车在煤场卸车线上倾斜或在煤堆边缘,推煤机司机应及时配合汽车

司机排除险情。

十六、推煤机司机交接班及设备保养规定

16.1推煤机司机应自觉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时正点接班。如不能按时接班应及时向班长报告。

16.2如接班司机不能按时到位,交班司机应报告班长并继续工作,不得在无人接班的情况下强行交班。

16.3交班司机若发现接班司机酗酒,有病或精神不佳应拒绝交班并向班长反映。

16.4在事故处理或有重大工作时不进行交接班,待事故处理完或操作告一段落并经班长许可后方可进行交接班工作。

16.5交接班时间应准时,做到接班记录清楚,无差错,然后进行交接班签名。

16.6交班前司机应把推煤机开回车库,并进行规定的检查保养。

16.7交班前现场环境卫生应保持清洁,各物品摆放整齐。

16.8接班司机应提前20分钟到达工作地点进行接班准备工作。

16.9接班司机应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设备运行情况保养情况,煤场情况及有关指示命令。

16.10接班司机应仔细检查机车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有无缺油、水,电源是否充足,仪表、照明、开关以及启动、刹车、停机是否正常。

16.11检查所管辖的设备、使用工具,门窗玻璃、暖气等公用设施是否完好,现场和环境卫生是否合格。

16.12查阅运行记录本,将接班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并汇报班长。

16.13推煤机执行谁用谁保养的制度,运行司机每天早晨对使用机车进行一个班次保养检查维护工作。

16.14中班、前夜、后夜班司机使用机车时负责启动前一切检查补充工作。发现缺油、水一次扣奖50元。

16.15接班司机如遇机车运行,则按保养要求现场与交班司机检查交接,如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向交班司机提出,让其按保养要求执行,否则不接班。

16.16对保养不认真或不进行保养,不巡回检查。

16.17空气滤芯每周一早晨进行更换。

16.18一、二级保养检查维护工作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要认真仔细。

16.19对保养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汇报班长及检修人员。

十七、推煤机定期保养制度

17.1推煤机各级保养时间:日常保养根据当班推煤机运行情况进行;推煤机运行250小时进行一级保养;推煤机运行500小时进行二级保养;推煤机运行1000小时进行三级保养;推煤机运行2000小时进行四级保养;推煤机运行4000小时进行五级保养。

17.2检查保养给油的方法必须严格按照《TY220推土机》使用保养说明书中的具体要求和方法进行。

17.3班组在使用推煤机时,详细填写运行日志,为各级保养提供基础依据。17.4推煤机的各级保养,应根据推煤机的实际运行情况,只准提前,禁止推后。严格按标准和项目进行,不得降低标准和漏项保养。在保养中详细记录:保养给油耗油量、行程调整数据、检查更换油脂情况等和验收记录。

17.5煤管班(拖检班)保养的项目必须通知拖检班(煤管班)人员到场监督检查和协作。

17.6凡解体检查保养的设备,在保养时专业专工必须到现场检查、监督保养情况。

17.7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由班组(检修、运行)班长负责组织验收;三级保养由运行专业组织验收;四级保养、五级保养由检修、运行专业组织验收。

17.8检查保养给油技术资料,三级保养以下资料每一次为二份,均由班组(检修、运行)装订好自行保管一份。三级以上保养技术资料一式三份,检修、运行班组各一份,专业一份。

17.9保养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或专业汇报。

十八、推煤机用油管理及防火规定

18.1推煤机所用油一律由拖拉机检修班派专人负责管理(进油、发油、盘油等),并每月进行一次对油罐存油盘点,将每月燃油和机油存、耗分析结果以书面形式,在次月3日前报公司节能专工处。

18.2推煤机加油时间,根据以往经验每台车每箱油需要两天耗完,原则上每天下午加油(煤管班周五下午必须对运行的各台推煤机进行加油,以保证周六、日用油)。节假日期间,需加油时由拖拉机值班人员负责加油,并做好记录。加油

必须办理加油登记和双方签字手续。

18.3油库进油由拖拉机班负责控制,一般在油罐剩余1/3油量时,报公司同意后进符合牌号的油,严禁私自联系进油。柴机油在每年的2月15日上报夏季(CD40)用油量(10捅)和每年9月25日上报冬季(CD30)用油量(10桶)。

18.4拖拉机检修班必须对柴机油按类存放和保管。

18.5煤管班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加油时间,准确记录每台车的运行时间,每天认真记录推煤机日常的机油消耗量,机油的补充按正常消耗加油,并做好记录和加油量。

18.6公司材料员每周统计一次每台推煤机油耗指标,并核算分析各车用油指标。

18.7对于漏油和机车油耗大不明原因消耗大时,煤管班必须及时通知检修检查处理。

18.8推煤机每年的两次换季机油,必须通知专业专工到现场监督更换,并将废机油收集放好(留做冬季皮带防止煤打滑用)。

18.9煤管班必须严格按照保养期限进行保养和换油,对于推煤机保养期限以外因油质问题或其他问题造成变质而必须更换油(发动机油、后桥箱油、最终减速箱油、工作油箱油)时,必须事先通知检修班查明原因和报公司专业同意后,方可更换。

18.10因推煤机检修必须排出油箱油时,若油不到更换期或无变质的,检修班必须将放出的油妥善保管好,修后经过过滤加入油箱。对于检修后的机车加油(补充或更换),检修班组必须做好记录,禁止随意将油放掉和更换。

18.11油库加油机拖拉机检修班,每年上报公司专业联系校验一次,以确保加油机计量准确。

18.12非推煤机用油,必须通过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加油手续并记录。18.13私自更换油料的每次考核500元,并根据换油量再处2倍处罚。

18.14未履行加油手续或违反加油手续的,每人次考核100元。

18.15凡将油料倒卖的或从推煤机油箱放油给他人的,一经查处考核当事人1000元。

18.16推煤机司机在加油时不准过满造成浪费,加油时油箱顶部和油口之间必须留15—30厘米距离。

18.17推煤机司机必须将每次加油数量登记在交接班记录中,机油用量也要登记

清楚。

18.18机油用量根据机车使用及保养规定进行补充,用多少领多少,不许浪费,严禁送人。

18.19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油区,油区内严禁烟火,并备有消防器材。

18.20定期对储油罐内外表面清理干净,保持油罐清洁。

18.21严禁用石块、铁器敲打油罐,防止发生火灾。

18.22推煤机进入油区时严禁大油门行驶,加油时必须停车熄火。

18.23推煤机司机进入油区后严禁吸烟,带火种,防止发生火灾。

18.24节假日、休息日值班运行司机每个班次要对油区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记录,进行交接班。

十九、推煤机运行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9.1非正式驾驶员不得驾驶推煤机。

19.2驾驶推煤机前,要熟悉机车的结构,了解各操纵装置、手柄及仪表的作用。充分理解指示牌的含义,对机油、柴油、冷却水和液压油等的检查要点要记熟,经运转后才允许正式投入运行。

19.3每班开始工作前必须作启动前的检查。

19.4要充分清除蹋板,扶手、地板及操纵杆所附着的任何润滑脂及泥土等,防止操作时滑倒或出现意外。

19.5超过障碍物时,只允许用一档缓慢通过,避免产生大的冲击,并且不允许松开转向离合器。

19.6推煤机始终应在正确的速度下运转,避免超速行驶或突然启动、突然制动、突然转弯等。

19.7作业过程中,如需在推煤机底下排除故障,一定要将发动机熄火,铲刀放在地面上。

19.8推煤机把煤推下陡坡或推煤机通过斜坡的瞬间,由于负荷突然减小,车速猛增,容易出现危险,所以要踩住减速蹋板,并将变速杆搬入空档位置。

19.9在斜坡上行驶,即使绕道也要垂直上下坡,不允许横行或斜行,避免出现翻车危险。

19.10当推煤机陷入泥泞中,履带打滑,发动机冒黑烟,应加大发动机转速,提

升推煤板,减少负荷缓慢驶出。

19.11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铲刀撞击铁轨,枕木,煤斗等。

19.12严禁在机车行走时传递物品和上下机车。

19.13严禁主离合器在半结合状态下工作,严禁机车长时间超负荷和低负荷状态下工作。

19.14推煤机和斗轮机配合作业时,应与斗轮悬臂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防止互相碰撞。

19.15在煤场以外区域工作时,需经上级领导关人员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工作,以免损坏厂区地下管道和设施。

19.16推煤机带负荷后严禁原地长时间打滑,最长不得超过30秒,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最多3—5分钟。

19.17严禁推煤机带负荷急转弯。

19.18一般情况下推煤机用一档工作,在特殊情况下熟练驾驶员可允许用二档,严禁超二档工作。

19.19推煤机在煤堆上作业时,履带与煤堆边缘不得少于1米的安全距离。19.20推煤机在煤场顶部作业时应保持1—2米的距离,防止机车倾斜。

19.21推煤机配合运行上煤时,煤斗表面堆积煤层面不超过1米的高度,上煤时严禁机车上煤斗和用铲刀碰撞煤斗。

19.22在煤场作业发生脱轨事故,必须停车仔细检查,如无法处理,应请有经验的师傅或检修人员前来处理,以防事故扩大。

19.23在煤场作业,如果有汽车、卸煤工等,必须有专人指挥,防止撞车、伤人。

19.24学员驾驶必须有正式驾驶员指导。

19.25必须严格遵守《推煤机运行规程》进行起动前的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汇报班长联系处理,不得带缺陷使用推陈煤机。

19.26推煤机司机不得酒后开车。

19.27推煤机工作时,驾驶员必须精力集中,监视油温,水温及油压各数据及机械运行中有无异常情况变化。

19.28推煤机与斗轮机联合作业时,须保证3米以上安全距离。

19.29推煤机禁止在煤堆陡坡边缘行驶停留,以免煤堆崩塌造成翻车,煤堆形成陡坡应及时消除。

储煤场管理规定

储煤场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储煤场管理制度一、管理目标 确保煤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燃损失,合理利用煤场做好堆储煤工作,做到各煤种界面清晰、分类堆放,保证堆(取)煤及时和准确。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公司内储(备)煤场的管理。包括煤场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及煤台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煤场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流程及管理监督网络。 三、职责要求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煤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煤场区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及时掌握关于煤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督促相关岗位执行。

2.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煤场及煤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煤场及煤场设备各级管理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动态检查的执行情况以及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标准;负责煤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驾驶员、装卸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3.煤场管理员在煤场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来煤多少及优劣合理安排卸煤地点,科学划分,分区存放,对各区域煤的堆放、卸车、装车、倒运、调度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掌握各区域煤储存时间和状态,合理安排用煤,以防夏季长时间存放后自燃,负责组织煤场灭火工作;严格控制大风扬尘天装卸煤,做好煤场防尘工作;两名以上煤场管理员定时对煤场进行巡检,掌握各煤区存煤和安全作业情况,建立煤场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缺陷和运行记录等)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台账;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4.煤场卸车指挥员在煤场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控制进入煤场的车辆数量、车速、车距,车辆距煤台边沿的间距;负责煤场标识牌的设置,保证煤场道路畅通,车辆行驶有序;卸煤时煤场内不得有人员逗留或随意走动,严禁储煤场内的装载车、铲车、运煤车等车辆在同一区域内同时进行交叉作业和车辆并排装卸,合理、有序安排转煤、清底等工作,保证卸煤过程中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负责组织来煤堆储工作,确保不同煤

储煤场管理制度

储煤场安全管理规范 一、管理目标 确保煤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燃损失,合理利用煤场做好堆储煤工作,做到各煤种界面清晰、分类堆放,保证堆(取)煤及时和准确。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公司内储(备)煤场的管理。包括煤场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及煤台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煤场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流程及管理监督网络。 三、职责要求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煤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煤场区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及时掌握关于煤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督促相关岗位执行。 2.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煤场及煤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煤场及煤场设备各级管理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动态检查的执行情况以及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标准;负责煤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驾驶员、装卸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3.煤场管理员在煤场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来煤多少及优劣合理安排卸煤地点,科学划分,分区存放,对各区域煤的堆放、卸车、装车、倒运、调度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掌握各区域煤储存时间和状态,合理安排用煤,以防夏季长时间存放后自燃,负责组织煤场灭火工作;严格控制大风扬尘天装卸煤,做好煤场防尘工作;两名以上煤场管理员定时对煤场进行巡检,掌握各煤区存煤和安全作业情况,建立煤场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缺陷和运行记录等)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台账;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4.煤场卸车指挥员在煤场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控制进入煤场的车辆数量、车速、车距,车辆距煤台边沿的间距;负责煤场标识牌的设置,保证煤场道路畅通,车辆行驶有序;卸煤时煤场内不得有人员逗留或随意走动,严禁储煤场内的装载车、铲车、运煤车等车辆在同一区域内同时进行交叉作业和车辆并排装卸,合理、有序安排转煤、清底等工作,保证卸煤过程中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负责组织来煤堆储工作,确保不同煤种堆放在指定区域内;负责指挥煤场整理员对重车道、空车道、卸煤道、运煤汽车转弯场地以及卸煤后煤台的整理;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5.煤场整理员在煤场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对重车道、空车道、卸煤道、运煤汽车转弯场地以及卸煤后煤台的整理和卫生清扫;负责煤场平整工作,确保各煤种分类堆放,界面清晰,不

煤管科主井煤场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5199 煤管科主井煤场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管科主井煤场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加强煤场的安全管理,维护矿区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为用户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进入煤场拉煤和作业的车辆一律限速5公里/小时,注意前后车辆和行人,以防发生不测。 2、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1)闲杂人员及非拉煤车辆在煤场内发生意外事故的; (2)在非拉煤时间,购煤车辆和非工作人员在

场内滞留发生安全事故的; (3)进入煤场的车辆没有注意前后左右的车辆与行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相撞事故的; (4)铲车在指定地点装煤时,非工作人员由于靠近铲车而造成人身伤害的; (5)拉煤车辆在煤场装煤时没有找准位置,在装煤期间擅自移动车辆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6)进门拉煤的车辆在过磅时没有按秩序排队造成各种安全事故的; 3、凡是进入煤场拉煤车辆和营运人员要自觉遵守煤场内的安全管理规定,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否则煤场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发放煤炭。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燃运储煤场管理制度

燃运储煤场管理制度 上河发电厂运行部 2008年8月10日

目录 1、入厂运煤车辆管理条例(暂行) 2、汽车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3、汽车运煤采制样管理制度 4、煤场推煤、装载机管理制度 5、煤场监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6、生产车辆加油管理规定(暂行)

入厂运煤车辆管理条例(暂行) 为了规范运煤车辆在厂区的运煤秩序,保证运煤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的工作场所,从而保障我厂的安全生产,特此作规定如下: 1、进入厂区的运煤车辆必须执证运输,一旦发现无证人员驾驶车 辆,立即扣押车辆,并移交交通部门严肃处理。 2、进入厂区的运煤车辆的灯光、喇叭、倒车鸣号装置、制动刹车系 统必须完好,否则不得进入厂区,如果以上设施不完善而进入厂区,立即没收运煤证,停止运煤。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行: (1)厂区道路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5公里/小时; (2)煤场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0公里/小时; (3)车辆进入汽车衡道路时的不得大于10公里/小时; (4)禁止在汽车衡上紧急刹车;车辆必须停稳后,司机方可离开进行称重。如果由于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辆司机自负,并追加处罚。 (5)厂区禁止鸣笛。 (6)厂区禁止吸烟。 4、运煤车辆进入厂区的行驶路线必须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路线安 全行驶,进入煤场或卸煤站必须服从车辆指挥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指定的位置进行卸煤。 5、汽车衡称重时,运煤司乘人员禁止进入汽车衡工作间内,如有交

涉事宜,需在窗口交涉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6、运煤车辆必须加盖蓬布,如果煤渣撒落,司乘人员必须自己清扫。 7、运煤车辆在卸完煤后必须落下车厢,关好车厢门后方可开出煤场 或汽车卸煤站,严禁没有落下车厢在运煤道路上行驶。 8、运煤车辆进入厂区后,损坏任何设施必须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 轻重处以罚款。 10、入厂煤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 拒绝收煤。新到来煤车辆,必须先停靠在厂门外联系有关管理人员,并上缴该矿煤质化验报告,随后由采样人员采样,等化验结果符合标准后才能入厂称重。 11、每天送煤的车辆如果当天的化验结果没有出来,可以先称重,但 第二天结果出来后与标准不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停止运煤。 12、所运煤质的水分严重超标,管理人员有权拒收。煤中的杂物太多, 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扣杂质重量。 13、运煤单位提出的化验要求,每次加收采样、化验费用800元。 14、运煤人员进入厂区后必须服从厂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如不服从管 理,甚至对工作人员进行语言或人身攻击,立即停止该车辆运煤,并重罚后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15、如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者,工作人员有权扣押运煤票,并处50元以上的罚款,待事情处理后在交还运煤票。 2005 年5月25日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78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燃运分场煤场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理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燃运分场煤场安全生产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不安全情况调查、统计报告制度》。 3 职责 分场安全办公室是煤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以及不安

全事件调查、统计和以分场名义向上报告的归口管理办公室。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概述 4.1.1本制度中各相关内容分别适用于燃运分场30万千瓦机组和5万千瓦机组的煤场安全管理工作。 4.1.2 300MW机组煤场作业机械有斗轮堆取料机、推煤机、装载机;50MW机组煤场作业机械有推煤机、龙门抓煤机。 4.1.3 30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主要为清理煤场燃煤自燃,并有少部分汽车进煤人工卸车作业;5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主要为煤场捅煤篦子作业及清扫火车余煤作业。 4.1.4本制度中煤场人工作业中不包含卸煤作业

储煤场管理规范

编号:SM-ZD-31884 储煤场管理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储煤场管理规范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管理目标 确保煤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燃损失,合理利用煤场做好堆储煤工作,做到各煤种界面清晰、分类堆放,保证堆(取)煤及时和准。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各企业储(备)煤场的管理。包括煤场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及煤台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煤场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流程及管理监督网络。 三、职责要求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煤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煤场区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及时掌握关于煤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督促相关岗位执行。

2.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煤场及煤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煤场及煤场设备各级管理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动态检查的执行情况以及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标准;负责煤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驾驶员、装卸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3.煤场管理员在煤场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来煤多少及优劣合理安排卸煤地点,科学划分,分区存放,对各区域煤的堆放、卸车、装车、倒运、调度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掌握各区域煤储存时间和状态,合理安排用煤,以防夏季长时间存放后自燃,负责组织煤场灭火工作;严格控制大风扬尘天装卸煤,做好煤场防尘工作;两名以上煤场管理员定时对煤场进行巡检,掌握各煤区存煤和安全作业情况,建立煤场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缺陷和运行记录等)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台账;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4.煤场卸车指挥员在煤场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控制进入煤场的车辆数量、车速、车距,车辆距煤台边沿的间距;

煤场管理制度

四期煤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四期煤场管理,规范煤场运行过程中的各项流 程,实现四期煤场现场管理、煤炭管理、以及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保证四期煤场安全有序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现场管理一)存煤管理 1、煤场进煤由煤管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指定地点卸车,不同种类的煤炭分区域存煤。 2、运煤车辆在煤堆上卸车时,必须在距离煤堆上部边缘2 米以外。 3 、卸车作业必须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得在煤堆上面和煤堆下部地面同时卸煤。 4、车辆在煤堆上卸煤及装载机在煤堆上进行清理作业 时,煤堆下部地面区域必须停止一切作业,人员、设备必须撤离。 5 、磨煤过程中必须分类加工,磨好的混煤分类堆放,转煤过程中根据要求配装。 6 、各批次煤炭必须有序存放,磨煤过程中遵循先进先磨的原则,防止煤炭因存放时间长而起火。 二)用电管理

煤场磨煤采用电动磨煤机磨煤,磨煤机功率较大,使用 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程: 1、启动前,检查粉煤机周围是否有妨碍运行的杂物和 易燃品等,检查线路连接是否正常。 2、启动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必须做到监督 粉煤机,有人送电。 3、启动及粉煤过程中在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4、定期检查电源电缆接头或接线柱接触是否良好,接头和接线是否有烧伤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立即检查和更换。 5 、停运超过7 天,再次启动时须由气化厂电气车间 人 三)车辆管理 1、四期煤场车辆出入登记。进出煤场的车辆必须在值 班表上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车号,进出时间,事由。 2、运煤车辆进入煤场内必须减速行驶,最高速度不许 超过5km/h 。 3、运煤车辆进入煤场后听从煤场管理员指挥,按现场 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停车、卸车。严禁乱卸、乱挤或不服从管理,否则计入黑名单以后不得进入煤场。 4、非运煤车辆进入煤场必须停靠在指定地点,不得乱 停乱放、乱行或超速行驶。

储煤场安全管理规范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36 储煤场安全管理规范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储煤场安全管理规范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管理目标 确保煤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燃损失,合理利用煤场做好堆储煤工作,做到各煤种界面清晰、分类堆放,保证堆(取)煤及时和准确。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公司内储(备)煤场的管理。包括煤场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及煤台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煤场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流程及管理监督网络。 三、职责要求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煤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煤场区域及设备的目常管理,组织落实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及时掌握关于煤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督促相关岗位执行。 2.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煤场及煤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煤场及煤场设备各级管理责任人职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燃运分场煤场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理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燃运分场煤场安全生产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不安全情况调查、统计报告制度》。 3 职责 分场安全办公室是煤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以及不安全事件调查、统计和以分场名义向上报告的归口管理办公室。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概述

本制度中各相关内容分别适用于燃运分场30万千瓦机组和5万千瓦机组的煤场安全管理工作。 300MW机组煤场作业机械有斗轮堆取料机、推煤机、装载机;50MW机组煤场作业机械有推煤机、龙门抓煤机。 30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主要为清理煤场燃煤自燃,并有少部分汽车进煤人工卸车作业;5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主要为煤场捅煤篦子作业及清扫火车余煤作业。 本制度中煤场人工作业中不包含卸煤作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此部分内容在《卸煤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详细规定。 储煤场 煤场存,取煤应本着烧旧存新的原则,及时清理边缘地区和底层存煤,防止燃煤长期堆放造成热量损失和自燃现象发生。 对进厂煤应及时接卸,并按规定分区堆放。300MW机组启动锅炉燃煤及燃烧后的炉灰必 须堆放到指定地点,单独存放。 300MW机组煤场存煤时,应分层堆放,堆垛成型,煤堆四周要留出宽3米以上的通道,便于煤场机械作业及发生自燃时及时处理;50MW机组煤场存煤时,应存入空位,推煤机应及 时推堆运出。严禁在#1、#2篦子上存煤。 储煤场应有良好的照明,排水沟和消防设备,消防车辆的通道应畅通。

从煤堆里取煤时,应随时注意保持煤堆有一定边坡,避免形成陡坡,以防坍塌伤人。在工作中如发现有形成陡坡的可能。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对已形成的陡坡,在未消除前,禁止从 上部或下部走近陡坡。 煤场应进行测温和降温工作。 针对300MW机组设计煤种长焰煤易自燃的特点,煤场专管人员应根据煤场具体状况,在 煤堆底部米以上合理布置测温点,使用煤场测温仪测温,插入深度为距煤堆表面米以上。当温 度超过60度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降温防止煤堆发生自燃。 50MW机组燃用煤为贫瘦煤,煤场专管人员应根据配烧长焰煤等实际生产情况,对煤场 存煤进行测温和降温工作。 每日设专人对煤场进行检查,发现煤堆自燃,应采取掏出撒开,压实隔绝煤堆或洒水灭火降温,取用等措施予以处理。 做好煤场防汛工作。雨季到来之前,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备足防汛用品,设置挡煤墙,且煤场防洪排水系统必须畅通无阻。加强煤场巡查,如果煤堆发生煤流等现象,应及时处理以 防造成燃煤损失。 煤场喷洒水系统及消防水系统必须完善,经常检查,能随时投入使用。 严禁临时工在煤场区域内点火以及在煤堆上挖坑取暖。 堆取料机 堆取料机司机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其它人员严禁操作。

煤场管理制度

煤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煤场(包括经营加工生产单位)管理必须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落实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华主席提出“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组织广大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批判修正主义,批判资本主义,不断提高无产阶段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觉悟,坚持社会主义办企业方向,把巩固无产阶段与专政的任务落实到基层。 第二条煤场必须建立健全坚强的领导班子和革命化的职工队伍,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做好煤炭商品收购、验收、装卸、保管的供应工作,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第三条煤场必须深入开展学大庆、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坚持鞍钢宪法,以革命统帅生产。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大干社会主义。组织职工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做到又红又专;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节约费用,降低成本,为国家增加积累。 第四条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勤俭办企业的革命精神,大搞技术革新,逐步用新技术,新工艺代替手工操作,减轻劳动强度,不断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第五条加强全局观点,切实搞好同煤炭生产、运输、装卸、搬运等部门的协作关系,互相支援,共同研究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第二章进货验收 第六条煤炭验收,要做到及时、准确,手续完备。积极配合煤矿和有关单位提高产品质量和运输效率。 第七条铁路运输要执行国务院一九六五年十二月批转的《煤炭送货办法》。到站的煤车、标记状态发生变化的,应要求车站实行复查。标记状态没有变化的,可进行抽查。对于货物运单上有“衡”字章的煤车,用轨道衡衡量,没有轨道衡的,可用月测、检尺办法验收,有疑义的,过磅验收;没有“衡”秤章的煤车,用量线办法计算,或者用轨道衡衡量,也可以用过磅斤。 质量验收,对含矸率、块煤限下率,实行目测、抽查和整车筛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对水分、灰分实行仪器化验和土法测定的方式进行验收。不论采用那种验收方式都要做出记录,有煤炭数量不足,煤质不合规定的,及时向煤矿和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对没有执行送货办法的煤矿,双方协商或参照《煤炭送货办法》制订验收协议,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数量、质量验收。 第八条轮航运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容积,以到站比重进行计量验收。木船运输,发站过磅装船,到站过磅验收。或测定船只重载、空载吃水线,到站按比重测量验收。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

燃运分场煤场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燃运分场煤场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理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燃运分场煤场安全生产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不安全情况调查、统计报告制度》。 3 职责 分场安全办公室是煤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以及不安全事件调查、统计和以分场名义向上报告的归口管理办公室。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概述 4.1.1本制度中各相关内容分别适用于燃运分场30万千瓦机组和5万千瓦机组的煤场安全管理工作。 4.1.2 300MW机组煤场作业机械有斗轮堆取料机、推煤机、装载机;50MW机组煤场作业机械有推煤机、龙门抓煤机。 4.1.3 30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主要为清理煤场燃煤自燃,并有少部分汽车进煤人工卸车作业;5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主要为煤场捅煤篦子作业及清扫火车余煤作业。 4.1.4本制度中煤场人工作业中不包含卸煤作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此部分内容在《卸煤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详细规定。 4.2储煤场 4.2.1煤场存,取煤应本着烧旧存新的原则,及时清理边缘地区和底层存煤,防止燃煤长期堆放造成热量损失和自燃现象发生。 4.2.2对进厂煤应及时接卸,并按规定分区堆放。300MW机组启动锅炉燃煤及燃烧后的炉灰必须堆放到指定地点,单独存放。

4.2.3 300MW机组煤场存煤时,应分层堆放,堆垛成型,煤堆四周要留出宽3米以上的通道,便于煤场机械作业及发生自燃时及时处理;50MW机组煤场存煤时,应存入空位,推煤机应及时推堆运出。严禁在#1、#2篦子上存煤。 4.2.4储煤场应有良好的照明,排水沟和消防设备,消防车辆的通道应畅通。 4.2.5从煤堆里取煤时,应随时注意保持煤堆有一定边坡,避免形成陡坡,以防坍塌伤人。在工作中如发现有形成陡坡的可能。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对已形成的陡坡,在未消除前,禁止从上部或下部走近陡坡。 4.2.6煤场应进行测温和降温工作。 4.2.6.1针对300MW机组设计煤种长焰煤易自燃的特点,煤场专管人员应根据煤场具体状况,在煤堆底部0.5米以上合理布置测温点,使用煤场测温仪测温,插入深度为距煤堆表面0.4米以上。当温度超过60度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降温防止煤堆发生自燃。 4.2.6.2 50MW机组燃用煤为贫瘦煤,煤场专管人员应根据配烧长焰煤等实际生产情况,对煤场存煤进行测温和降温工作。 4.2.7每日设专人对煤场进行检查,发现煤堆自燃,应采取掏出撒开,压实隔绝煤堆或洒水灭火降温,取用等措施予以处理。 4.2.8做好煤场防汛工作。雨季到来之前,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备足防汛用品,设置挡煤墙,且煤场防洪排水系统必须畅通无阻。加强煤场巡查,如果煤堆发生煤流等现象,应及时处理以防造成燃煤损失。 4.2.9煤场喷洒水系统及消防水系统必须完善,经常检查,能随时投入使用。 4.2.10严禁临时工在煤场区域内点火以及在煤堆上挖坑取暖。 4.3堆取料机 4.3.1堆取料机司机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其它人员严禁操作。 4.3.2堆取料机司机离开司机室时,必须将机内各设备停用,并将控制电源断开。较长时间离开时,应将司机室门上锁。 4.3.3堆取料机司机启动设备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确定附近无人或无妨碍启动的障碍物时方可启动。 4.3.4堆取料机取煤作业时,应注意煤层断面不得过陡,以防煤堆塌下。 4.3.5堆取料机取煤作业时,其它人员不得在斗轮机回转半径内逗留,也不得

储煤场管理办法

储煤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储煤场的规范管理,减少热值损失,使储煤场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定了不同煤种的分类储存原则以及煤场的规范作业要求。 第二章煤场储煤 第三条根据煤种特点以及煤种混配的灵活性等因素考虑,储煤场煤种应分类存放,各种矿煤要按着固定的煤场标识分类存放。 第四条储煤场主要以存储烟煤为主、褐煤为辅。主要用于储存汽车运输地方煤种和清理车底煤。有雪天时根据天气预报有中到大雪,提前一天用苫布苫盖,保证雪天有干燥煤可用。 第五条为确保完成冬季供热任务,每年10月份,根据煤场优质国矿煤存储情况,可存储部分低位发热值高于4200大卡的地煤,来补充煤场存煤的不足,为安全过冬提供有力保障。 第六条每年的4月中旬,应将上一年度煤场的冬季储煤翻烧完毕,防止夏季煤场自燃,并且为本年度冬季储煤打好基础。 第三章煤场作业 第七条取料作业要严格执行底部取料,分层取料。先堆的陈煤与后堆的新煤之间尽量留有必要的隔离带, 为及时翻烧创造条件。 第八条堆料规定: 煤场长40米,宽35米,高度为2米,先靠锅炉处开始依次向后堆。铲车配合煤场整形

第九条在正常的堆煤过程中,要做到重前向后,煤场要及时正型,主要是铲车把来煤传到预定高度。 第十条堆煤作业时,发现所堆的煤冒汽、发热,应立即调整堆煤位止,将其堆在最前头,及时用掉,以防热量损失。 第十一条煤场管理员由铲车司机负责、班长要掌握煤场煤的结构,在需要时及时调整煤种, 。保证锅炉出力。正常情况下 第十二条煤场的日常清理由班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煤场周边的洒煤要及时清理,班长和铲车司机要经常对煤场进行巡查,发现丢煤及时汇报。 第十三条如煤场发生扬尘,班长应及时组织煤场苫盖,防止扬尘 第四章考核 第十四条公司不定期对煤场进行检查,如未按本办法执行,将给予考核100—500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生产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场管理制度

煤场管理制度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了规范煤场管理,保证煤场存煤安全,煤场管理应做好各方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及要求 2.1 煤场人员职责 2.1.1负责圆煤场、汽车煤场、临时煤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1.2负责汽车煤进厂的质量验收和签收工作。 2.1.3负责煤场长时间存煤的测量工作,并做好记录;负责分析对异常温度及时汇报处理。 2.1.4负责煤场分堆存放和堆堆工作,做好存煤整形和压实工作。 2.1.5负责煤场定期测温工作,并记入台账。 2.1.6负责煤场设施的管理工作。 2.1.7做好掺配煤的配合工作。 2.1.8清楚煤场分堆及煤的热值和数量并建立台账。 2.1.9对推煤机、装载机司机有管理职能。 2.1.10做好车辆与煤的分流工作,达到卸煤有序车辆流动有序。 2.1.11做好每堆煤的名称和标示牌的制作存放工作。 2.1.12做好推煤机、装载机的加油和结算工作并记入台账。

2.1.13合理组织,负责做好煤场管理各项工作。 2.1.14根据实际情况编织煤场管理工作计划和撰写总结。2.1.15及时检查分析不安全因素,采取对策,有效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2.1.2煤场工作要求 2.1.2.1 每天不少于两次深入现场,检查煤场存煤是否有温度升高、自燃、冒烟、扬尘等情况。 2.1.2.2掌握每日煤炭掺配情况及上煤量,组织做好煤场整形工作,确保取煤机取煤量的要求。 2.1.2.3定期检查防汛沟、排水沟通畅情况,减少风损及雨损。 2.1.2.4煤场管理人员对进入煤场的车辆进行指挥协调,防止煤车拥堵,达到安全快速的卸车。 2.1.2.5 煤场管理人员不得接受司机及上煤户的钱物,做好廉洁自律。 2.1.2.6煤场管理人员必须每天维护好煤场挡煤墙,对煤场排水沟、消防通道的杂物及时清理。 2.1.2.7煤场管理人员要掌握每天的收煤、存煤、烧煤情况,并对每天的收煤、存煤、烧煤情况进行汇总,绘出堆放情况简图,报燃料管理部部长,配合燃运人员合理掺烧工作。2.1.2.8.煤场管理人员负责对运输汽车、卸煤人员进行管理,对管理不到位造成煤场运输汽车堵塞现场混乱负责。

储煤场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01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储煤场管理制度正式样 本

储煤场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管理目标 确保煤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安 全、稳定运行,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燃损失,合理利用 煤场做好堆储煤工作,做到各煤种界面清晰、分类堆 放,保证堆(取)煤及时和准确。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公司内储(备)煤场的管理。包括煤 场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及煤台的管理内容、管理目 标,煤场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流程及管理监督网 络。 三、职责要求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煤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煤场区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及时掌握关于煤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督促相关岗位执行。 2.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煤场及煤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煤场及煤场设备各级管理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动态检查的执行情况以及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标准;负责煤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驾驶员、装卸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3.煤场管理员在煤场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来煤多少及优劣合理安排卸煤地点,科学划分,分区

储煤场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储煤场管理制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储煤场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管理目标 确保煤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燃损失,合理利用煤场做好堆储煤工作,做到各煤种界面清晰、分类堆放,保证堆(取)煤及时和准确。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公司内储(备)煤场的管理。包括煤场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及煤台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煤场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流程及管理监督网络。 三、职责要求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煤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煤场区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及时掌握关于煤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并督促相关岗位执行。 2.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煤场及煤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煤场及煤场设备各级管理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动态检查的执行情况以及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标准;负责煤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驾驶员、装卸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3.煤场管理员在煤场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来煤多少及优劣合理安排卸煤地点,科学划分,分区存放,对各区域煤的堆放、卸车、装车、倒运、调度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掌握各区域煤储存时间和状态,合理安排用煤,以防夏季长时间存放后自燃,负责组织煤场灭火工作;严格控制大风扬尘天装卸煤,做好煤场防尘工作;两名以上煤场管理员定时对煤场进行巡检,掌握各煤区存煤和安全作业情况,建立煤场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缺陷和运行记录等)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台账;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燃运储煤管理制度

燃运储煤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7-08-18T14:33:47.677Z 来源:《电力设备管理》2017年第8期作者:李银春 [导读]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已经是人们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能源,现在发电方式有很多种。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青海省 810100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已经是人们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能源,现在发电方式有很多种,但是我国还是以火电为主,提供电力能源的是煤炭,燃煤的运输与储备是火电厂保证燃料供应的重要设施,现在随着国内燃煤机组容量及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燃运储煤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就需要我们切合实际制度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燃运储煤管理。 关键词:燃运储煤管理制度 一、燃运储煤安全管理规范 首先是管理目标需明确:确保煤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安全、稳定;其次是适用范围明确: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燃运储煤管理;最后是管理人员责任明确:煤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煤场设备运行情况管理,煤场管理人员根据来煤的多少进行位置分配等。 1.管理目标 对于燃运储煤的管理应保证煤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的安全,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然损失,合理利用煤场做好堆储煤工作,以做到各煤种界面清晰、分类堆放,保证取煤的及时和准确。 2.适用范围 这一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燃运储煤的管理,其中包括车辆运输,煤场内设备设施及煤台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煤场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流程及管理监督管理网络。 二、燃运储煤管理制度 1.入厂运煤车辆管理制度 (1)运煤车辆在厂区内的秩序很重要,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以保证运煤顺利的进行,以便于营造安全、文明、整洁的工作场所,保证安全生产。 (2)运煤车辆应有相应证件,如果发现有无证人员驾驶车辆,应将车辆扣押,并且移交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3)对于车辆的灯光、喇叭、倒车鸣号装置、制动刹车系统应完好,对于以上装置不完好的,不可以进入厂区。 (4)当车辆进入厂区内部以后,应减速慢行,车辆进行紧急刹车,车辆停稳以后才能进行承重,如果因为违规使得严重后果,由司机负全责。 (5)当运煤车辆进入厂区以后,应按照管理人员指定路线行驶,进入煤场或卸煤站应服从车辆指挥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位置卸煤。 (6)在汽车称重的时候,运煤司机禁止进入汽车内部,如有有事需交涉,在窗口交涉或向上级反映。 (7)对于运煤车辆应该在上面盖篷布,防止有煤渣撒落,如果有撒落的煤渣,司机需要进行处理,运煤车辆在卸完以后应落下车厢,禁止没有落下车厢在运煤道路行驶。 (8)当运煤车辆进行厂区以后,有损坏设施的情况应按照原价赔偿,并且处以相应的罚款。 (9)入厂的煤质应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指标的,拒绝收购,对于新来的煤车辆应与相应的管理人员联系,并且上缴该矿煤质化验报告,然后由专业人员采样,化验结果符合规定标准以后进行称重进厂。 2.汽车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司磅员应遵守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自我要求,司磅员应衣装整洁,举止文明,司磅员在班前检查衡上的各条传输线及传输端口的完整性,开机以后检查电脑传输信号的稳定性。 (2)只有两个司磅员以上在场才可以进行收煤工作,司磅员称重时等到车辆停稳以后看车辆是否全部停在衡上才能称重。 (3)所计量的数据要具有真实性、准确性,煤票和车号要相符。 (4)司磅员应按时上、下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统计、上报当日来煤量,当下班时应保管好印章及票据,并进行及时的交接班。 3.汽车来煤采样工作制度 (1)采样人员应在煤入厂前半小时准备采样工作,汽车来煤以后采样人员核对车号、矿名,做好相关的记录,当没有问题以后,采样人员对煤车进行外检,外检合格以后才能采样,利用入厂煤采样装置对来煤进行机械采样。 (2)机械采样装置出现故障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人工采取,但是人工采取要遵守以下标准:可以在卸车过程中进行采样,应做到车车采样,每车采用对角线三个子样等距分布法进行。 (3)采取时不能避开或故意采取每块和矸石等。采取所使用的采样铲的深度和宽度不能小于被采取煤的最大粒度的三倍。 (4)在采样过程中如果有煤质很差或有分层的情况时,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和物资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并拍照和录像留下证据。 4.汽车来煤制样工作制度 (1)为了加强燃煤的制样管理,应根据国家规定标准,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燃煤制样工作制度,在制样前制样人员应对制样设备进行检查,对制样设备和工具进行清洁,防止污染煤样。 (2)接收煤样以后,应按来样标签进行核对,并将煤种、粒度、矿名、收样和制备的时间等项详细的登记,制样人员认真填写入厂煤分析单,对于当天的煤样应进行及时的制备,并且按照国家标准制备程序制成实验室煤样。

最新煤场管理制度

内调煤车辆出入检查制度 为规范内调煤管理和拉运秩序,杜绝煤炭流失,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内调车辆出入检查制度: 一、内调车辆(包括地销煤车辆)出入厂区必须将车停在验车区(摄像头下)进行查验;停电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监控检查时,必须打起车厢,打开马槽进行检查。 二、车辆入场检查项目为票据、塑封、上岗证、水箱、煤形、留煤装置;出场检查项目为票据、车底清理、留煤装置。 三、检查标准:塑封三孔串联封锁条数齐全完好,编号与票据相符;车厢煤形煤样无可疑卸煤痕迹;水箱标准合格,保持空箱;车身、驾驶室各部位无暗箱、夹层、无恶意留煤装置,无放置重物;票据齐全(包括大票小票),填写规范,无涂改,各环节验章齐全;司机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四、地销煤车辆出入门时必须持有地销指令单和过衡单,经查验无误后,方可登记,签字,盖章放行。 五、实行双人上岗检查制度,一人现场检查车辆,一人通过监控视频检查车厢,查验票据,登记台帐,签字盖章,坚持先验车检查,后登记盖章放行。 六、《车辆检查登记台帐》由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登记。《内调煤台帐》由票据、监控检查人员登记,做到字迹工整、清晰,项目齐全、无涂改。 七、票据和台帐实行分矿别、煤种登记、装订,班班汇总,当班与煤场、磅房票据台帐核对后,集中保管备查。 八、严禁不经查验签字盖章或补盖印章,否则将追究责任。 九、凡发现车辆不符合本制度或有被辞退司机继续拉运的,应立即扣留车辆,及时汇报保卫科查处。

内调车辆重车过衡工作制度 一、重车过衡程序为:车辆停放--证件票据检查--台帐登记--过衡打票--盖章放行。 二、车辆停放:重车上磅前应确保衡器复位归零,车辆停放位置正确应保证监控车号和车厢图像清晰全面;过磅时应保证驾驶室和磅上无人员坐卧和站立。 三、证件票据检查标准:上岗证必须人、车、证相符;大票,准销票,卸煤票齐全,字迹清晰,无涂改,验章签字齐全,无超时和亏吨。 四、台帐登记:台帐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无涂改,其中《内调煤上站计量台帐》要求分矿别,分煤种填写,《准销票回收台帐》要求一车一票。 五、过衡打票:过衡打票应在快灰采样结束后进行(东站在传灰分的情况下,应在灰分结果传到称重系统,且数值合格后进行),过衡时要求一人监督,一人操作,依次录入车号、矿别、煤种、司机姓名等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数据,出现录入错误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通知车辆重新上磅过衡;票据打印时,应先打小票,再打大票,严禁倒置或私自补打票据。 六、盖章放行:大(小)票加盖衡章前应对票据内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留存存根,加盖衡章后放行。 七、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调度汇报,填写《异常台帐》,按调度指令处理:1、灰分超标;2、超亏吨500公斤以上;3、超时;4、有卸煤痕迹,无卸煤票据;5、上岗证、票据查验不合格;6、由于工作失误或称重系统故障等其它原因,需要二次上磅过衡的;7、其它异常情况需要汇报请示处理的。 八、交接班前应将当班报表,票据,台帐进行汇总核对,异常情况必须在报表、台帐上注明;由专人负责上报报表,与门卫,煤场进行三方票据核对。 九、司磅人员因工作失误,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或给不法人员可乘之机的,将按相关制度进行追究处理;参与或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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