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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税收法律制度

案例分析:税收法律制度
案例分析: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

案例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案情简介】A公司经理李某与B公司经理邵某电话联系业务时谈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李某提出其公司有多余发票,如需要可商量。邵某同意开些发票进来。之后,邵某与李某联系开票事宜,2002年1月至2005年 4月间,邵某为B公司从12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44份,价税合计14990796元,其中税额2178149元,B公司均已向国税部门申报抵扣。B公司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律断案】B公司违反税收征管制度,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4份,价税合计14990796元,其中税额2178149元,并已向国税部门申报抵扣,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邵某直接决策并具体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法律评析】利用他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抵扣税额的行为应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国家税收管理制度不允许恶意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更不得利用增值税发票逃税、偷税、骗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联系和反映的必须是真实的、实际成立的交易关系,假的交易关系是不受保护的。

表面上B公司与开票单位有货物买卖关系,实质上是虚假的,B 公司与开票单位无实际货物交易,实际货物交易存在于A公司与开票

单位之间,只不过李某与邵某具体操作了B公司与开票单位存在货物交易的假象而已,所以应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二、营业税

案例一:光看名头能否减免营业税

【案情简介】厦门市鼓浪屿水族博物馆主营水族生物展览、兼营零售工艺美术品等的企业。1996年6月10日,原告以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关于博物馆免税的规定享受免征营业税待遇为由,向厦门市鼓浪屿区地方税务局提出减免税申请。同年8月16日,税务局通知原告:企业名称不能作为界定征免税的标准;对原告应按“文化体育业”征收营业税。原告不服该通知,向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复议,但维持了鼓浪屿区地税局做出的征税通知,原告不服该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断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博物馆免税范围界定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是指经各级文物、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并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博物馆,对其他虽冠以博物馆的名称,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不得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法律评析】这起行政诉讼的起因在于双方当事人对“博物馆”的涵义有不同理解。原告认为其经营的是“水族博物馆”,与《汉语大词典》对“博物馆”的释义相符,故应按“博物馆”的免税规定予以免征营业税。

但从立法精神来看:(1)《暂行条例》规定的部份免税项目,都

是从扶持发展文化事业的角度出发而制定的优惠政策。(2)企业名称不能作为界定征免税的标准。原告虽陈列一些海生物标本,但它实际起双重作用,一是作为经营场所场景的布置物;二是增加观赏物,并作为商品出售。因此应否定原告属“博物馆”,不予免税。(3)营业税作为行为税,是针对发生某种应税业务行为来确定征税的。原告主营范围是“水族生物展览”,其实际行为是饲养观赏鱼类以供游客参观,其业务归口管理属市旅游局。因此,应认定其属“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应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

案例二:签订阴阳两份合同避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案情简介】2005年5月10日,陈先生委托某房产中介公司出售其2004年购买的住宅小区。陈先生听说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出卖要征收5%的营业税,中介公司于是给陈先生承诺了“做低交易价格”的避税法,即中介公司可以和买、卖三方签订两份不同的买卖合同,其中一份合同是以买卖双方的真实交易价格签订,另一份是中介公司按照当地市场价签订。房产中介公司这样避税可以吗?

【法律断案】房产中介公司二手房交易中签订“阴阳”两份买卖合同,并以假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交易登记的行为是违法犯罪。房产中介公司这样避税是不可行的。

【法律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中介公司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赚取了两份合同的差价,并且逃避了差价这部分的税收,肯定是违反了法律的,若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话,就构成偷税罪,要受到刑事处罚。

三、企业所得税

案例一:挂靠单位承包项目未申报,公司是否属于偷税

【案情简介】某建筑公司2002年承包一建筑工程项目,其营业税已由总包方A公司在当地缴纳,但该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未能体现该收入,直到A公司因涉税问题被查帐时,才发现该建筑公司该项目偷逃税款,但建筑公司法人表示该项目是下属一挂靠工程队以该公司名义承揽此工程,其实际经营情况自己对此不知情,偷欠税款情况与公司无关,那建筑公司是否属于偷税?

【法律断案】本案中该建筑公司下属工程队是以该公司名义承揽工程签订合同,公司法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工程队且不是独立核算,因此承建此项目属于公司行为,对此项目涉税问题公司应负全责。该建筑公司对此项目建筑营业收入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是错误的,其经营所得,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企业所得税,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偷逃税款的行为。

【法律评析】本案的主要违法点在于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掌握不清,纳税意识不强,企业会计核算混乱,造成申报时少报收入,偷逃税款。在实际操作中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企

业讲解宣传税收政策,及时做好漏缴税款及滞纳金入库工作。

案例二:纳税人因同一行为受两次行政处罚后又偷税如何处理?【案情简介】2003年1月,李某开了一家餐馆,未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税务机关发现后多次找到李某,要其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李某均以种种理由未予申报。税务机关遂每月向其下发申报纳税通知书、核定税款通知书及催交税款通知书,并因李某拒不申报纳税而对李做出两次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李某仍置之不理。2003年9 月份税务机关以李某涉嫌偷税罪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纳税人因同一行为受两次行政处罚后继续偷税能否按偷税罪处理?

【法律断案】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首先,税务机关对李某的两次行政处罚是针对李的同一行为连续做出的决定,应视为一次行政处罚;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对自己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强制执行的手段,却未行使,不能视为一次完整的行政处罚,因此,李某的行为不符合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又继续偷税的情形,不应按犯罪处理。

【法律评析】本案中认定罪与非罪的关键是,税务机关给李某下发的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算不算两次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除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外,对于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还有两种后续手段即自行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中,李某拒不履行,税务机关完全可以自行强制执行或者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应接着进行第二次行政处罚,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同一个违法行为做出二次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因而不能视为对李某作出了两次行政处罚,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偷税罪。

四、个人所得税

案例一:合伙人转让股份惹纠纷

【案情简介】王某是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股东,2004年12月22日,王某把自己的原始股转让给张某,并约定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张某承担。2005年,市税务局要求王某按“财产转让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23万余元。王某表示应按约定由张某承担,但张某认为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税款由他缴纳。王某只好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那这个人所得税到底该谁交?

【法律断案】财产转让人王某是纳税义务人,张某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王某主张双方在协议中已明确约定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张某承担。但在合同中,双方对费用是否包括个人所得税并未明确约定。税、费是不同的概念,由于双方约定不明,应当根据税法的规定,由财产转让人王某承担缴纳义务。【法律评析】一、双方在合同中关于“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的约定不应包括个人所得税,从字面解释应指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而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交易后针对所得额所征收的税收,只有在交易之后才能确定转让方的交易所得,不属于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二、股权转让由转让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不得转嫁税种,不能转嫁给受让人。

三、约定个人所得税由买受方承担,实质是降低交易额,规避纳税义务行为,因违反实质课税原则而无效。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受让方承担个人所得税,是一种不符合常态的交易形式,变相降低了交易额,使以交易额为纳税依据的流转税降低,构成税收规避,属无效约定。

案例二:经济补偿金是否计征个税?

【案情简介】员工小李与单位因劳动纠纷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仲裁庭调解并裁决,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单位一次性支付小李一笔经济补偿金。

在执行仲裁裁决中,单位认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属于个人收入所得,单位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小李则认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属于具有法定性质的赔偿金,单位应全额支付,不应再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所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究竟该不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法律断案】单位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视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补偿金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评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单位一次性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应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税务

案例一:税务机关申请执行税务行政决定,法院应否受理?【案情简介】2007年1月3日,A税务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甲公司未缴或少缴、漏缴各种税款五万元,于是作出了一份税务处理决定,限甲公司10日内缴清。在规定的期限内甲公司未缴纳税款,A税务局依法作出了罚款3倍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甲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提起行政诉讼,更没有履行,为此A税务局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应受理吗?

【法律断案】A税务机关申请的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应不予受理,A税务机关申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评析】只有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或者法律、法规虽然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同时又规定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而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行政机关自己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

案例二: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的权利

【案情简介】2003年12月,某县国税局为了做好个体税收定额工作,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典型户调查。在调查时,税务人员复制了贾某等三户纳税人近半年的经营原始资料。根据调查,税务部门将所管辖的个体工商户分成三类六档,分别核定其应纳税额。在核定定额征求意见会上,有一部分个体工商业户认为核定的应纳税额过高,要求税务机关拿出依据。于是,税务局用贾某等三户纳税人的经营资料,说服到会的个体工商业户。后来,国税局又将贾某的经营资料提供给了地税局。

贾某得知国税局将其经营情况公开后,认为这种做法侵害了他的合法利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2004年1月,贾某将国税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税务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因泄露其经营秘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0万元;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国税局的做法是否侵害了贾某的权益?

【法律断案】本案税务机关没有对纳税人的商业秘密给予足够的重视,已经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律评析】在保护纳税人商业秘密方面,征管法有如下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保密的范围,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答案)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涉及税务领域的具体行政处罚种类不包括()。 A、停止出口退税权 B、监禁 C、罚款 D、没收非法财产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税务违法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非法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 权。 【该题针对“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2、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进行税务代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经()及省、自治 区、直辖市国税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A、财政部 B、国资委 C、国税总局 D、全国人大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进行税务代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经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该题针对“税务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3、“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 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被称为()。 A、自行申报 B、邮寄申报 C、数据电文申报 D、简易申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邮寄申报的方式。 【该题针对“纳税申报”知识点进行考核】 4、以下情况符合发票的开具要求的情况是()。 A、对预期可能发生的业务开具发票 B、全部使用英文填写发票 C、拆本使用发票 D、按号码顺序填开【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票的开具要求。 【该题针对“发票开具与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 A、由税务机关上门征收 B、由个人自行申报 C、个人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相结合 D、由单位代扣代缴【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的方式。 【该题针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6、某画家8月份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 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劳务报酬所得 B、工资薪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使用费所得 【正确答案】 C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试题及答案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关税的有关规定,原产于未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进口货物,适用( )。 A.暂定税率 B.特惠税率 C.关税配额税率 D.普通税率 2.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30000元,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5000元,保险费3000元,支付卖方佣金2000元,支付从海关运往公司的运输费1000元。则该批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为( )元。 A.41000 B.40000 C.39000 D.38000 3.2011年3月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12年9月完工,2012年1 0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12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2012年9月 B.2012年10月 C.2012年11月 D.2012年12月 4.某国家机关2012年年初拥有A、B两栋房产,A栋房产原值为800万元,B栋房产原值为500万元。A栋房产为该国家机关自用办公楼,B栋房产自2011年6月起一直对外出租,20 12年全年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20%,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房产税税率为12%。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国家机关2012年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A.0 B.12 C.9.6 D.16.8 5.张某共有两套住房,2012年4月将一套市价为85万元的住房与王某交换,并支付给王某15万元差价;2012年6月将另一套市价为50万元的住房用于抵偿所欠李某的50万元的债务。已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上述业务应缴纳契税( )万元。 A.0.45 B.1.95 C.2.25 D.2.85 6.下列税种中,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征收税款的是( )。 A.房产税 B.契税 C.土地增值税 D.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7.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的,予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A.20% B.30% C.50% D.60% 8.某火电厂2012年占地100万平方米,其中厂区围墙内占地70万平方米,厂区围墙外占地30万平方米(包括灰场占地12万平方米、输灰管占地3万平方米、生活区及其他商业配套设施占地15万平方米)。已知该火电厂所在地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每万平方米年税额为1.2万元。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火电厂2012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万元。 A.84 B.102 C.105.6 D.120 9.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种中,不正确的是( )。

论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实质上是一个行政执法过程。因此,税收征纳各方只有按照财税政策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来进行自己的征纳税活动,依法行使征税权力和履行纳税义务,才能形成规范、有序的征纳关系和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当前,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要求,我国正在积极建立统一、公平、法治、开放的税制。 为了保障新税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适应加入WTO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必须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构建统一、公正、效率的税收程序法律体系,为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和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以充分发挥税收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中的职能作用。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现状和问题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依据税收征管的立法情况,可以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无专门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建国至1986年4月21日颁布《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前。为了统一全国财经政策,前政务院于1950年1月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即《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一部综合性的税收法规,不仅对货物税、工商业税等14种税的实体问题进行了规定,而且还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即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等,避免无谓的财税风险。因此,《要则》是一部“实体”与“程序”规范不分的法规。由于我

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税收的宏观调控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被忽视,税收法制不健全,《要则》颁布后的很长时期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实体税收法规之中,税收征管的程序法律制度处于“分散”状态。 第二阶段,统一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1986年4月2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即《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阶段。为了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混合、不规范的状况,适应当时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征管制度的统一化和法制化,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条例》存在不少缺陷:一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适用不统一、不规范;二是税收行政执法权薄弱;三是税收征管法规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四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税务人员执法的制约不够;五是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等。 第三阶段,开始进入法治化阶段。这一阶段自1993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实施至今。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调整税收征纳程序关系的第一部法律,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基本法。为了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颁布与实施,使税收征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练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印花税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定额税率的有()。 A.记载资金的账簿 B.权利、许可证照 C.产权转移数据 D.技术合同 2、某货运公司2011年拥有载货汽车10辆,挂车5辆,自重吨位均为20吨;拥有客车5辆。该公司所在省规定载货汽车单位税额每吨40元,载客汽车单位税额为每辆360元。该公司2011年应缴纳的车船税为()元。 A.9800 B.13800 C.2400 D.12400 3、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按照()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A.隐瞒虚报的成交价格加倍 B.提供的扣除项目金额加倍 C.重置成本价 D.房地产评估价格 4、天天玩具公司2011年11月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专利证各一件;天天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由天天公司支付的加工费为50万元。已知加工承揽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5‰,权利许可证照的定额税率为每件5元,则天天公司应纳印花税额为()。 A.260元 B.265元 C.270元 D.2575元 5、下列属于契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A.土地、房屋抵债的抵债方 B.房屋赠与中的受赠方 C.房屋赠与中的赠与方 D.土地、房屋投资的投资方 6、李某2011年3月转让其2007年1月购买的一处住房,取得转让收入5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5万元,购入时价格30万元。本次转让中李某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A.0 B.3 C.4.5 D.5 7、下列各项中,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A.事业单位转让自用房产 B.甲工业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对乙房地产公司入股进行投资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D.某商场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自行转让原房产 8、某油田2011年3月份生产销售原油5万吨,销售人造石油2万吨,销售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2000万立方米。已知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油田邻近的石油管理局规定天然气的适用税额为5元/千立方米。油田2011年3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为()万元。 A.40 B.49 C.41 D.50 9、下列项目中,属于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的是()。 A.机动车制造厂 B.车辆船舶的所有人 C.车辆船舶的管理人 D.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10、下列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征印花税的是()。 A.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 B.专利申请转让所书立的合同 C.大型机器设备销售合同 D.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 11、某供热企业2011年度拥有生产用房原值3000万元,当年取得供热收入2000万元,其中直接向居民供热的收入500万元。房产所在地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万元。 A.7.2 B.21.6 C.27 D.28.8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doc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一、关税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一)关税的纳税人 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2.物品的纳税人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4)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货物报关等有关手续的代理人,可以代办纳税手续。 (二)关税课税对象 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也应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三)关税税率 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种。 1.进口税率 进口税率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暂定税率。 进口货物适用何种关税税率是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标准的。 (1)普通税率 ①原产于未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者地区,未与我国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和特殊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②原产地不明 (2)最惠国税率 ①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国 ②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③原产于我国。

(3)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协定税率征收关税。 (4)特惠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5)关税配额税率 关税配额是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措施,把征收关税和进口配额相结合以限制进口。对于在配额内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较低的关税配额税率,对于配额之外的则适用较高税率。 (6)暂定税率 暂定税率是指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对于一些国内需要降低进口关税的货物,以及出于国际双边关系的考虑需要个别安排的进口货物,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例题?多选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的关税进口税率的种类主要有()。 A.最惠国税率 B.协定税率 C.特惠税率 D.普通税率

第十三章税收管理体制与分税制习题

第十三章税收管理体制与分税制 本章重点难点 1中国现行税收管理权限有哪些,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如何划分 2如何理解分税制 3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原则和内容 学习目的 1 掌握税收管理体制与税制 2 能分析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原因、内容和具体做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面属于民族自治区的管理权限的是() A、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税收,可以根据全国统一税法规定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制定本地区的税收方法,并报国务院备案 B、个别纳税单位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因生产经营价格等发生较大变化,按照税法规定纳税有困难的,可给予定期的减免税照顾 C、工业企业利用“三废”和废旧物品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按照税法规定纳税有困难的,可给予定期的减免税照顾 D、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县办“五小”企业,在开班初期纳税有困难的,可减半或免征工商税一年 2、下面不属于制定税收管理体制的原则的是() A、节约原则、经济原则 B、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C、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 D、同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财政体制、保持一致的原则 3、下面不属于国务院的管理权限的是() A、制定边境地区小额贸易税收规定 B、税法的颁布和实施 C、税种的开征或停征 D、税收政策的指定或改变 4、下面不属于财政部的管理权限的是() A、制定边境地区小额贸易税收规定 B、指定涉外税收的有关规定 C、规定实施细则和解释说法 D、税种的开征或停征 5、税收立法权全部集中在() A、中央 B、地方 C、财政部 D、中央银行 6行业性的减免税,较大范围内对某种产品的减免税,管理权集中在 () A、中央 B、中央银行 C、国家税务总局 D、地方政府 单项选择题参考答案 1、A 2、A 3、A 4、D 5、A 6、A 二、多项选择题 1、下面属于税收管理权限的是() A、税收立法权 B、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 C、税种的开征活停止权 D、税收的调整权

第6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讲课稿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2014年9月进口一台机器设备,设备价款80万元,支付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2万元,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1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0%,则该企业应纳进口关税为()。 A、80×10%=8万元 B、(80+2)×10%=8.2万元 C、(80+1)×10%=8.1万元 D、(80+2+1)×10%=8.3万元 2、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14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下列周某计算应缴纳契税的方法中,正确的是()。 A、100×3%=3万元 B、(100+60)×3%=4.8万元 C、(100+70)×3%=5.1万元 D、(100+70+60)×3%=6.9万元 3、下列各项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B、国家因建设某省市之间高速公路而征用的土地 C、某合伙企业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 D、居民转让自有的营业房产 4、下列情形中,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A、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5、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B、拥有农村宅基地的农民 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 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6、某火电厂总共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其中围墙内占地40万平方米,围墙外灰场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厂区及办公楼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已知该火电厂所在地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该火电厂2014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A、37×1.5=55.5万元 B、40×1.5=60万元 C、(80-3)×1.5=115.5万元 D、80×1.5=120万元 7、甲企业2014年初实际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2014年5月底甲企业为扩大生产,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新征用非耕地2000平方米。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3元/平方米。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3000+2000)×3=15000元 B、3000×3+2000×3×7÷12=12500元

税收法律制度练习题及答案.doc

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纳税人 B.税率 C.课税对象 D.纳税义务 2.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是() A.课税对象 B.税收优惠 C.税率 D.计税依据 3.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征税人 B.课税对象 C.纳税人 D.纳税义务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作用的是()。 A.实现国家职能 B.稳定经济 C.收入再分配 D.配置资源 5.税收部门规章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 6.《个人所得税法》是由()制定颁布实施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人大授权国务院 C.国务院 D.财政部 7.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能够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期限

8.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种类。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有()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土地增值税 9.我国的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一定标准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该标准的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 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 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 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 10.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全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超额累进税率 11.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是()。 A.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法定式减免 1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按税法规定,可以按扣除1600元后的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该1600元指的是()。 A.起征点 B.免征额 C.税率式减免 D.税额式减免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具有( )特征。 A.无偿性 B.收益性 C.强制性 D.固定性 2.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原则的有()。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效率原则 D.无偿原则

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归纳

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 1、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法律规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2、税收的作用有(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维护国家政权)(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 3、税收的特征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 1、税法是国家制定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税法与税收的联系:

6、税法的构成要素有(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三个是最基本的要素,(纳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 7、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其中实行比例税率的有(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车船税), 8、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超额累进)(超率累进)三种,其中个人所得税税率属于(超额累进),土地增值税税率属于(超率累进) 9、通常在税法上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是(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如销售房地产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财产所在地) 10、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的是指(减税),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的是指(免税) 11、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即未到点不征),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对减除后余额部分征收),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的免征额为(3500) 12、因违反税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13、《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变造、伪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对偷税的税务关机除要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外,还要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1、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三种类型,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型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区别: 4、中国境内销售货物(除销售不动产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个人,为应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为(3%) 6、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7、销项税额=(不含税的销售额)*(税率) 8、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9、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准予按买价的(13% )扣除计算进项税额 10、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杂费)不得扣除 11、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8月份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的销售额为3000000元,外购货物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为25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则8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为(3000000*17%-250000=260000元)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讲义制度格式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讲义 制度格式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2008年的分值为3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属于分值最低的一章。2009年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对本章内容基本未进行调整。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第一节税收与税法概述 一、税收法律关系(P91) 1、主体 (1)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主体 对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即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纳税主体。

2、客体 3、内容 【例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2008年) A、税务部门 B、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 C、海关部门 D、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 【答案】ABCD 【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征税主体(选项AC)和纳税主体(选项BD)。 【例题2】对于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 A、国籍原则 B、属地原则 C、属人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答案】D 二、税法的制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税收法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仅拥有税收立法权,还可以授权国务院公布有关税收条例

3、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4、财政部:负责组织制定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制定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 5、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征收管理制度 【例题3】国家税务总局有权根据税收法律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答案】× 第二节税收制度 一、税种的分类(P93) 1、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房产税、契税 (4)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 【例题4】下列各项中,属于流转税的有()。(2004年)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所得税 【答案】ABC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 近三年每年单选题3-5题,多选题2-3题,判断题1-2题,共计10分左右. ◆本章涉及13个税种的内容,分别是: 其中大纲要求: 1.掌握: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2.熟悉:各税种的税率、税收优惠; 3.了解:各税种的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 ◆本章重要考点 一、关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物品的纳税人是个人。 (二)税率:一般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三)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四)税收优惠:分为法定性减免税、政策性减免税和临时性减免税。了解法定减免。 二、房产税 (一)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1.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3.征税范围: (1)不包括农村。 (2)不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关于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①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②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 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3.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通货膨胀的防治与税收法律制度

通货膨胀的防治与税收法律制度 通货膨胀虽然从表面上看不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但其潜在的可能性仍然十分巨大。税收行为是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正确、适当的税收调控能够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完备的税收制度将税收行为纳入良性秩序,它鼓励与客观经济相切合的税收行为。因此,税收法律制度是防治通货膨胀的一个有力武器。 一、通货膨胀、税收调控和税法(一)通货膨胀问题不可轻视经济是否稳定增长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总供求在总量和结构上是否平衡。当总供求平衡,就会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稳定增长;当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就会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当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有可能引起经济萧条,失业增加。通货膨胀表现为物价的持续上涨,价格过高地偏离价值。从1990年至1996年,我国经济所面临的是通货膨胀问题,1994年物价在连续较高涨幅的基础上,居民消费品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分别比1993年上涨了24.1%和21.7%。1996年我国经济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将通货膨胀率控制在6.6%。1997 年我国物价上涨率又进一步控制在3%以内,与此同时,gdp(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却达到8.8%。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方式已经由“高增长、高通胀”转入“高增长、低通胀”的轨道,商品市场整体上已经告别了短缺经济,走向买方市场。但是我们能不能说通货膨胀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了呢?不能。1997年以来的东南亚危机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1997年以前,东南亚经济就是处于“高增长、低通胀”阶段,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但在东南亚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各国的经济

结构已经严重不合理,过分依赖国际市场,银行有大量的坏帐、呆帐,经济泡沫比较严重。但这些问题当时处于隐蔽状态,并未引起政府的重视,其积累到一定程度,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地产生,货币大幅贬值,国内通货膨胀加剧。从经济周期角度看,我国处于经济萎缩期,产品相对过剩,失业较为严重。政府要保持经济较快的增长速度,增加就业,就必须增加投资,刺激消费,但如果投资规模过大,必然引发货币数量急剧膨胀,货币扩张量加剧,而生产出的有效产品跟不上这个速度,通货膨胀就不可避免,上我们有过这方面深刻的教训。社会总供求的平衡不仅包括总量均衡,而且包括结构均衡。结构失衡,供求关系仍不平衡。在我国常常是有些产品过剩,而有些产品(如能源、、高)严重不足,这主要是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和投资结构不合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形成因结构不合理造成的供给短缺性的通货膨胀。从世界范围来看,国际清算银行(bis)在1998年6月8日的年度报告中指出,亚洲金融危机可能对整个亚洲地区的经济带来较大的不利,报告还说,在美国和英国,劳动力市场趋紧,贸易收支平衡恶化以及金融资产价格上涨等情况同时出现,表明通胀的危险正在加大,并建议美国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注:参见《证券报》1998年6月10日第7版。)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对我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我国决不能轻视通货膨胀问题,这是我国在相当长时期内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金融政策的主要原因。《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二)通货膨胀与税收调控及其税收法律

经济法 第十三章 税法 笔记

第十三章税法 第一节税收和税法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对社会组织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所发生的一种特殊分配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维护国家政权运转和行使职能的物质基础。税收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和社会收入分配的职能。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税收的作用突出表现在: ⑴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筹集资金; ⑵实现国民经济运行宏观调控; ⑶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兼顾公平; ⑷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促进对外经济发展。 2、税收的特征 税收有着固有的特征,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⑴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强制征税,以政府行政力量依法对税收征管。 ⑵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国家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给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即税收是一种无偿征收。 ⑶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 二、税法的概念和税收法律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总称,它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及其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税法征纳关系是指国家各级税务机关与负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在征收税款中形成经济分配关系。税收管理关系是指在征税工作中有关税务管理体制、程序与规则。简言之,用法律的形式对税收征纳关系及其税收管理关系做出的一系列规定,便构成了税法。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收与税法的关系十分密切,有税必有税法。 ⑴从历史上看,无论哪种社会形态,国家统治阶级为了行使管理职能,必然要凭借其政治权力颁布法令,强制地、无偿地从事税收活动,汇集社会财富。 ⑵从理论上讲,任何一种税收都是以一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并借助于法律的约束力来保证实现的,即税收的强制、固定性和无偿性都离不开税法的规定和执行。所以,任

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

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二十三讲讲稿 刘剑文 税收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提出了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蓝图。税收法律制度与税制改革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从法治的背景之下来思考和推进税制改革。基于这一思路,我将讲一下关于税收与税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一)税收的内涵与职能 1.税收的内涵 税收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形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税收作过极其深刻的论断,对税收的抽象本质作出了科学概括。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也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目前,人们一般从公共产品和公共财政的角度来理解税收的内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产品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提供;但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由于其本身性质的特殊,无法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提供,而这些产品对整个社会而言却是必不可少的。由于国家扮演着履行公共职能的社会角色,使得其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具有私人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产品基本上由国家提供,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经济来源是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税收。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产品和公共财政理论为我们理解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2.税收的职能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具有三大职能: 一是组织收入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收入职能是税收的首要职能。从历史上看,税收本来就是为取得财政收入满足国家经费开支的需要而产生的。自产生以来,税收就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稳定的实现,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的基本形式。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税收在政府财政收入中的重要性表现得十分明显,一些国家的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超过90%。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我国的财政收入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税收的组织收入职能在我国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二是调控经济职能。这是指税收作为经济杠杆,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引导个人、企业的经济行为,从而达到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目的。增税和减税是影响社会成员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国家可以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而作出增税、减税措施的选择:开征新税、扩大征税范围、提高税率、减少税收优惠等都能起到增税的效果;而停征税种、提高税前扣除标

税收制度作为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

税收制度作为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制度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保障 征税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方面,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其管辖权范 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征税权力。而征税权力的行使最终都要通过税收制度反映出来,没有相应的税收制度,国家征税就缺乏必要的依据,税收收入的取得就没有保障。所以,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在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对满足国家财政需要、充分维护国家的经济政治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税收制度不完善或不健全,国家的征税权力就很难充 分发挥出来,税收应有的职能作用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二)税收制度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体现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 标和社会目标,必然会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在总经济政策下,还需制定相关的分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投资政策、税收政策等。各项经济政策的实施均需依赖于相应的经济制度的确定,税收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通过制定税收制度,可以把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政策,如对鼓励发展或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公平税负、合理负担、促进平等竞争等经济政策在各项具体的税收法律规定中体现出来。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和调节的重要经济杠杆,其调节作用的发挥,也必须建立在相应的税收制度的基础 之上。 (三)税收制度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税收分配的过程 中,必然会涉及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如,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关系,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积累与消费之间的关系,等等。再加上国家征税不能是随意性的,这就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制度,并在此制度当中将国家处理各项分配关系的政策加以规范,使其具体化。同时,建立起相应的税收制度,也使税 务机关征税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有了法律依据。 总之,税收制度是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实现的基础,没有税 收制度,征税机关就缺乏行使征税权力的依据,纳税人也无法正常履行纳税义务。同时,没有税收制度,国家的经济政策也很难得以实现,国家的财政收入就很难及时足额地筹集上来,税收调节的功能也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由此可见,税收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 中确实不可缺少,健全和完善税收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完整版)税收法律制度练习题一

税收法律制度练习一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 B.只有经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和法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C.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刷 D.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2、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地(市)级税务机关 B.县(市)级税务机关 C.原税务登记机关 D.原工商登记机关 3、飞腾公司201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32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经税务机关核实的2009年度亏损额为300万元。该公司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A.105.6 B.5 C.5.4 D.3. 4、下列各项,适用3%营业税税率的是()。 A.金融保险业 B.服务业 C.建筑业 D.娱乐业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A.销售小汽车的销售公司 B.提供交通运输业的运输公司 C.提供娱乐服务的俱乐部 D.提供邮政服务的邮电局 6、某建筑企业2010年1月份提供一项建筑工程劳务,取得劳务价款5000万元,支付职工工资等支出1000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 A.120 B.150 C.200 D.250 7、下列各项中,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是()。 A.汽车轮胎 B.化妆品 C.白酒 D.珠宝玉石 8、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3月份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白酒,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含税金额为936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此业务酒厂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为()元。 A.13600 B.13890.60 C.15011.32 D.15301.92 9、按照对外购固定资产价值的处理方式,可以将增值税划分为不同类型。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实行()。 A.消费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生产型增值税 D.实耗型增值税 10、下列税法构成要素中,衡量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 A.计税依据 B.减税免税 C.税率 D.征税对象 11、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A.税率 B.税目 C.纳税人 D.征税对象 12、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以将我国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下列各项中,属于地方税的是()。 A.增值税 B.土地增值税 C.企业所得税 D.资源税

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模拟试卷43及答案与解析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模拟试卷43及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2 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月付清全部价款。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2009年12月 (B)2010年1月 (C)2010年2月 (D)2010年4月 3 2016年10月王某购买一套住房,支付房价97万元、增值税税额10.67万元。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97+10.67)×3%=3.2301(万元) (B)97÷(1—3%)×3%=3(万元) ) 万元5899(.=2%367)×.10—(97)C(. (D)97×3%=2.91(万元)

4 某企业本月签订两份合同:(1)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载明材料金额30万元,加工费10万元;(2)财产保险合同,合同载明被保险财产价值1000万元,保险费1万元。已知加工合同印花税税率0.5‰,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率1‰。则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 (A)30×0.5‰+1000×1‰=1.015(万元) (B)10×0.5‰+1000×1‰=1.005(万元) (C)30×0.5‰+1×1‰=0.016(万元) (D)10×0.5‰+1×1‰=0.006(万元) 5 甲企业拥有一处原值560000元的房产,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甲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560000×1.2%=6720(元) (B)560000÷(1—30%)×1.2%=9600(元) (C)560000×(1—30%)×1.2%=4704(元) (D)560000×30%×1.2%=2016(元) 6 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 (A)出租住房的李某 (B)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某市政府 (C)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甲公司 )购买房屋的王某D(. 7 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政府向企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B)企业将闲置房产出租 (C)企业之间交换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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