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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院处函件

人事发〔2011〕110号

关于申报中国大学教师赴美进修

学习计划及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2年中国大学教师赴美进修学习计划申请受理工作将于

2012年1月开始,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将

于2012年3月开始,为保证我校公派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申报及英语培训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公派留学的主要项目

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简称全额资助)

2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简称西部项目,分“成组配

套”“自行联系”两种方式)

3 .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称西部项目子项目)

4.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5. 互换奖学金项目

6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7 .中国大学教师赴美进修学习计划(简称“ 1+2+1 ”项目)

8 .校际合作项目

第(1)到(6)项具体的资助计划及申请方法请浏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7112991988.html, ,《2012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招生简章见附件1)。“1+2+1 ”项目可咨询我校国际交流处,校际合作项目需自己联系,学校派出。

二、选派条件和程序

教师出国研修的选派条件和程序按《西安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执行,请各学院(部)于2011 年12 月27 日前将申报人员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报人事处博士后管

理办公室(临潼校区行政楼407 )。

三、英语培训及WSK 考试事项及选派程序为保证入选2012 年公派留学项目人员的顺利派出,学校继续资助专任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的英语培训,培训人员选派条件为:

1.来校工作满3 年,任职以来教学工作量饱满,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从未出国研修;

3.年龄不满45 周岁。

请各学院(部)于2011 年12 月27 日前确定推荐人选(1-4 名)并将推荐表(格式见附件2)及个人简介(500 字左右)报人事处师资科(临潼校区行政楼407 室)。同时,英语基础较好的教师可直接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 ),该考试每年举行三次,具体安排请登陆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官方网站: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112991988.html,/wyspks/index.jsp 查询。

四、注意事项和说明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项目在评审时,对已获得外方邀请信及外语合格(2013 年申请公派留学时必须先持有外语合格证)的申请人将予以优先考虑。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请认真浏览国家留学网中的申报指南及项目一览

表,提前做好外方邀请函的联系工作及外培培训或WSK 考试。

2.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请人除可以利用所在学校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外,还可充分利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 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见国家留学网T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

留学申报指南-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012年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有很多项目如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后项目、美国乔治城大学博士后奖学金项目、英国萨塞克斯大学访问学者项目及其他互换奖学金项目等等都是很优秀的项目,每年均存在申报人员不足而导致名额作废现象,建议大家认真查看,选择感兴趣的适合自己的项目。

3.2012 年留学基金委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16000 名,请各位老师积极争取。

4.2012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3 年12 月31 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5.出国留学人员培训“结业证书”有效期仅2 年,即取得“结

业证书”后2 年内必须出国进修,否则“结业证书”作废。

6.申请人的出国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大概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

作安排等等。

7.网报时请认真填写各项信息,如留学国别、留学院校、

留学身份、申报国别调配等,一旦选定被录取,将不能更改。

8.2012 年西部项目增加“成组配套”方式,即由相同或相似专业3-5 人组成“项目组”,形成目标一致、计划统一且分工明确的留学人员组,共同派赴国外进行某项综合性课题研究的一种方式。对于暂不具备以个人身份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年青教师,可作为项目组成员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

利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是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的一个重要渠道,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信息,积极做好动员,并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制定本学院(部)出国培训计划,进一步做好出国人员推荐工作。请各位教师认真规划个人培训进修计划,及时关注国家、学校留学项目的信息发布,积极联系国外大学并及时获得教授邀请函,以保证培训效果和留学派出率。

联系人:孙艳红83858178

公派留学工作:吕勤勇83858189

英语培训工作:刘瑾83858189

附件:

1.2012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 西安科技大学公派留学/ 英语培训推荐表

二o—年十二月八日附件1:2012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培养

国家建设所需的国际化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和高素质专业人才,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规划,现将2012 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选派计划公布如下。

一、选派规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2 年计划选拔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16000 名,具体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200 人;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00 人;

3.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1000 人;

4.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 人;

5.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1300 人;

6. 行业部门合作项目400 人;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500 人;

8.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0 人;

9. 中外合作项目(含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等1400 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 个月;

2.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 个月;

3.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 个月,具

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 个月;

5.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 个月, 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6.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 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符合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2 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③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⑤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⑥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 )、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

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 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学习/实习/交流项目(如印度Infosys 实习项目等)。

六、选拔办法

1.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2. 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须按所申请奖学金项目规定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7112991988.html,/ )进行报名,并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按《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学生类/ 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

3. 受理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各奖学金项目申请受理方式及时间详见《2012 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一览表》。

七、评审、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奖学金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通知将根据项目要求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各奖学金项目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012 年7 月份公布。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于2012 年5 月份公布;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根据第一批选拔情况确定)于2012 年7 月份公布;硕士研究生项目录取结果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公布。

3.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于2012 年5 月份公布;第二批

(根据第一批选拔情况确定)于2012 年11 月份公布。

4.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于2012 年5 月份公布;第二批于2012 年11 月份公布。

5.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等其他奖学金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八、派出及管理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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