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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1.2联锁保护系统也称为紧急停车系统(ESD:Emergency Shutdown)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如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地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1.3联锁保护系统包括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机组联锁保护系统)。

1.4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保持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完好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减少非计划停工,避免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2 机构与职责

2.1公司设备动力部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2.1.1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1.2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

2.1.3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

2.1.2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

2.1.5负责建立A 级联锁保护系统档案。

2.2 生产技术岗位负责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参与事故调查;

2.3生产装置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2.4 仪表运行装置是联锁保护系统的执行单位,依据联锁保护系统作业票进行作业。负责本厂各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档案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3 联锁保护系统的分级

3.1联锁保护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分A级联锁保护系统、B级联锁保护系统。A 级联锁保护系统为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点机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4 联锁保护系统的前期管理

4.1联锁保护系统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4.2设备动力部应参与新、改、扩建等项目中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联锁保护系统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3018-2003)。

4.3联锁保护系统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程序,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设备动力部应参与联锁保护系统的购置,并负责或参与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4.4联锁保护系统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99)进行。在新、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

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4.5设备动力部应负责或参与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99)、《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01)进行。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1、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2、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3、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4、联锁保护系统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5、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8、联锁保护系统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9、联锁保护系统校准和试验记录。

10、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11、联锁保护系统交接清单。

12、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13、联锁保护系统组态记录工作单。

14、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15、联锁保护系统说明书。

其中:1、2、10、15内容除档案部门外还应交给联锁保护系统维护部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

4.6联锁保护系统投用前,使用单位和/或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5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5.1对联锁保护系统中联锁程序的变更、联锁设定值的改变、时间整定值的改变等,必须建立各专业会签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制度,填写《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审批单》。由于工艺、设备原因需变更联锁保护系统的由生产装置负责办理,由于仪表原因需变更联锁保护系统的由仪表运行装置负责办理,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由装置主任负责审核;关键机组等设备的联锁保护系统由设备动力部主管人员负责审核,生产或设备副总经理批准,仪表(电仪)专业负责实施。生产装置、仪表运行装置、设备动力部存档。

5.2在执行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前,必须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临时作业票》。由于工艺过程原因需临时停运联锁保护系统,必须由工艺装置负责办理,经生产装置主任同意签字,仪表运行装置负责实施。由于仪表原因需检修,临时停运联锁保护系统,由仪表运行装置办理,经生产装置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因以上两种原因临时停运的联锁保护系统,必须限期恢复,双方作好备案。

5.3在生产期间,联锁保护系统不允许停用,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停用时,必须经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论证,制定相应措施,专业会签,领导审批。然后办理《联锁保护系统停用审批单》,由于工艺过程原因的由工艺装置负责办理,由于仪表原因的由仪表负责办理,仪表运行装置执票作业。生产技术岗位门、工艺装置、仪表负责存档。

5.4新建装置或装置大修后,联锁保护系统的投用;长期停用联锁保护系统的恢复,必须由生产、机动、安环、仪表、电气等相关专业人员逐回路进行检查确认,

填写《联锁保护回路试验确认单》后方可投入使用。相关部门、仪表负责存档。

5.5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需经公司设备动力部向仪表运行下达任务书和图纸、资料,由仪表负责执行。

5.6在摘除联锁保护前,必须由生产装置工艺人员制定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两名及以上仪表作业人员确认,然后摘除联锁。摘除联锁后要检查确认。

5.7仪表运行装置处理联锁保护系统中的问题时,事先必须确定联锁解除方案,采取可靠措施,对程序进行修改、增删,还必须保证不影响DCS、PLC、ESD 的正常运行。对于处理问题过程中涉及的检测仪表、开关、继电器、联锁程序、执行器及其附件等,必须有两人以上确认核实,并有专人监护,然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问题处理完毕后,在投入联锁保护前,必须由两人以上仪表作业人员核实确认,对有保持记忆功能的回路必须进行复位,经技术人员确认后,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由工艺人员将该回路联锁保护投用,并及时填写《联锁保护系统临时作业票》。

5.8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

5.9联锁保护系统所用检测元件、逻辑单元、执行元件,必须随装置、机组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

5.10联锁保护系统仪表、设备及附件等,必须有明显的红色联锁标记;紧急停车按钮、开关,应设防护罩。

5.11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储备足够的备品配件,联锁保护系统的供电系统元器件、一次检测元件、逻辑单元、执行单元仪表等必须按规定的使用周期定期更新,联锁保护系统仪表使用年限如下:

1、一次检测元件(探头、液位开关、压力开关、温度开关等)为8年;

2、直流电源装置、联锁接点的继电器为8年;

3、电磁阀、前置放大器为8年;

4、逻辑单元、执行单元、二次仪表为10年;

5、系统电源保险丝原则上二个检修周期应更换一次。

6 联锁保护系统日常维护

6.1仪表运行装置负责本单位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档案管理工作。

6.2联锁保护系统的供电、供气按照《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9—2004)第三节、第四节的规定进行日常维护。

6.3联锁保护系统的故障检出器、执行器以及PLC、DCS、ESD《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07007、07008、07009—2004)的规定进行日常维护。

6.4联锁保护系统的防爆故障检出器、防爆执行器按照《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9—2004)第一节的规定进行日常维护。

6.5每天对控制室内联锁保护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点检,用试验及消音(确认)按钮检查信号灯及声响工作状态,并向当班操作人员了解联锁保护系统投用情况,查看继电器状态及逻辑卡件的状态等有无异常;联锁保护系统的器件、开关、端子、电缆线、信号灯、仪表等各处标记是否清晰;检查DCS及PLC、ESD的联锁程序运行状态及事故打印机的工作状态。

6.6每天对现场设备进行检查,故障检出器、执行器以及取样连接、接线盒、穿线管必须完好无缺,符合安装规范;冬季保温伴热良好,雨季检查防雷击、防水

情况。

6.7对联锁保护系统的(主机)机柜或箱的滤尘、排热设施每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清扫。

7 联锁保护系统检修

7.1故障检出器、执行器以及PLC、DCS、ESD按单台仪表、设备自身的检修规程进行检修。检修内容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9-2004)要求进行。

7.2联锁保护保护系统回路校验时,必须确认工程值与信号值的对应关系;确认导线绝缘、回路连接线路电压降、负载阻抗、工作电压在允许范围内;确认回路间互不影响,确认屏蔽线单点接地,信号传递的抗干扰能力满足要求;校准动作值的回差、重复性和对输入信号的响应时间,灵敏度保证在规定限内。

7.3检查联锁保护系统执行器时,必须检查动力中断时,执行器能否最终趋向或保持在确保安全的位置上。检查现场保压汽缸的容量是否满足执行器运行到位,保持器的保持能力、快开(或快关)阀的响应时间、动作速度是否满足要求。7.4按联锁因果图,检查联锁动作是否正确,以及第一事故原因识别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逻辑单元主副切换、自动/手动切换开关、联锁切除开关、复位按钮等动作是否正常;检查事故打印机功能。

7.5对非仪表运行装置的执行器,除了检查输出给执行器的接点状态、信号、电磁阀励磁状态是否正确外,还要协助有关单位对执行器进行联锁功能联校。

7.6全面检查联锁继电器的性能,不合格者及超过使用寿命的必须更新。

7.7联锁保护系统的检修、更换、调校、联动试验结果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存档并妥善保管,为计划检修提供依据。

8 联锁保护系统档案管理

8.1设备动力部必须定期组织仪表、电气、机械等专业人员会同生产装置认真复查、审定各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相关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档案。

8.2必须具备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联锁分布图、联锁原理图、联锁程序图、接线图、联锁设定值一览表、时间整定值一览表、联锁保护系统的有关文字说明,以及与联锁保护系统相关的仪表、电气、机械设备的资料。联锁保护系统用各类仪表的检修校验记录等。

8.3《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审批票》、《联锁保护系统临时作业票》、《联锁保护系统停用审批单》、《联锁保护回路试验确认单》等由各有关单位负责存档。

9 检查与考核

9.1公司在每年组织的设备检查中,联锁保护系统作为检查内容之一,组织检查。检查、考核指标是: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1994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Interlocking system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位仪、可燃气体感应、消防设备、控制室等设备,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术语 3.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3.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 4.1施工方负责设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4.2油库每日巡查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检查,出现问题马上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5联锁管理 5.1二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部门职能人员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副经理批准后由

热控部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

热控部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 一、防止火灾事故 1、加强热工人员消防培训,在消防安全上要达到“三懂、三会”的水平。 2、电缆沟和电缆夹层及有关的控制室安装完善可靠的报警装置,微机班负责集控室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机的维护,火灾报警时应及时到现场确认,如果是误报警应及时消除,火灾报警主机有故障时应及时消除;孔洞、缝隙必须用阻燃材料严密封堵,新增设施或新换电缆施工完后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3、自动班负责#2机电缆夹层、综合设备间定期检查清扫;保护班负责#1机电缆夹层、综合设备间定期检查清扫;流压班负责#1机侧电缆桥架及竖井定期检查清扫;微机班负责#1#2炉电缆桥架及竖井、#1#2电子设备间定期检查清扫。 4、热工管辖的控制设备油管路应定期检查,及时消除渗漏点。 5、对制粉系统、油系统的热控设备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员应

熟知防火要求及消防方法。监护人的职责是:(1)检查防火措施的可靠性,并监督执行。(2)在出现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制止动火。(3)动火工作后检查现场,做到不遗留任何火源。 6、在给粉机或粉仓上部上动用电火焊时,应检查内部积粉确已清除干净,并采取完善的防火措施,防止余粉燃烧或火星溅落到煤粉仓内部等处。 7、储油罐的加热温度必须控制在40℃以下;储煤罐6个温度测点应保持良好,温度表计指示正确。 二、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和压力容器爆漏事故 1、以严格的制度来确保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各类仪表准确、灵敏、可靠,锅炉汽包水位、温度、压力参数定期校验周期不超过六个月,点火排汽和锅炉安全门压力开关定期校验周期不超过三个月,应列为计量强制检验项目,以防止因热工设备问题造成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 2、运行中的锅炉和压力容器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其设备的自动保护装置如果需要退出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并应限期恢复。

安全联锁装置管理规定

安全联锁装置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安全联锁装置管理制度1 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 使用范围 适用于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中间继电器、线路以及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 术语 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他开关动作的过程。 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 职责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专家组参与对大型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新增装置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方案的审批。 生产工艺经理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中的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变更的审定工作。参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 仪表主管负责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5 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 使用和维护 仪表维护班应建立健全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档案。资料包括设计图纸、修改文件、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等。 现场联锁开关应建立明显标志,挂联锁开关牌。 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综合技术部审核,并经生产技术部审批后由仪表维护班执行。变更后的设定值必须在相应资料上进行修改并保存。 原有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改造,由仪表维护班作出技术方案,上报生产技术部审批。 因工艺原因临时解除/恢复联锁开关,由生产经理提出申请,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仪表专业执行。对公司权批的或需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保护开关必须由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执行。 因仪表原因临时解除/恢复联锁开关必须严格办理审批手续,由仪表主管提出申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由仪表专业执行。

化工企业保护联锁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保护联锁管理规定 1目的 生产装置工艺、设备的保护联锁设施,简称“联锁”,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为保证其运行状况保障生产装置、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技术质量部负责联锁的前期管理。 2.2运营维护中心及所在部门负责联锁装置的日常管理。 2.3机动部负责监督执行。 3管理规定 3.1有联锁的生产装置及设备,根据联锁的不同条件和要求,开车时逐步投入,但开车正常后,必须全部投运。 3.2 联锁的前期管理 3.2.1相关部门在参加项目设计审查时,要同时对联锁的设计进行认真的分析审查。 3.2.2新、改、扩建项目中的联锁,必须与项目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确保达到设计要求。在项目施工中,技术质量部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有关联锁的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于联锁的安装、检查、检验、调试等原始记录、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 3.2.3不论技措或基建项目在验收、交工时,须认真对联锁内容进行检查和验收,严格做到三不交工。

3.2.3.1联锁系统不齐全不交工。 3.2.3.2联锁系统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不交工。 3.2.3.3竣工资料不全不交工。 3.2.4基建或技改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向项目单位提交保护联锁装置设备清单、逻辑图、原理图、接线图、布置图等资料。 3.3联锁的使用管理 3.3.1生产装置工艺和设备在运行时,所有设计规定的联锁点必须全部投用,设备管理部门、技术与开发部门、生产运行部门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对联锁进行修改、增减、拆除或停用。 3.3.2联锁的投用和解除须严格按岗位操作法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控制参数指标。 3.3.3生产装置工艺和设备联锁系统的投用由联锁所在部门使用负责, 3.3.4运营维护中心应加强对设备联锁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设备联锁的技术条件及联锁参数由设备管理部门确定,报总工程师批准。 3.3.5技术与开发部门应加强对工艺联锁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艺联锁的技术条件及联锁参数由各企业技术部门确定,报各企业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经理批准。 3.3.6各企业技术部门要将保护联锁装置的使用和操作内容、要求编入岗位操作法。对从事操作、维修和管理的有关人员加以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技术业务水平。如原有岗位操作法对保护联锁装置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系统(修订)

SIS系统管理条例 仪表车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安全水平,确保各种安全联锁保护功能可靠有效,避免因保护功能失效而导致的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司ESD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程序,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管理,使ESD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加强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的管理,确保大型机组(主风机、气压机、空压机等)、联锁装置在受控状态下安全运行,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各装置的ESD/SIS、PLC紧急停车系统和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管理。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本制度依据中石油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 18-9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计技术中心站标准《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06-1999 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CD50A17-84) 第四条联锁级别分类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回路分成A、B两类。 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 (一)一级: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回路;(SIS系统、ESD系统) (二)二级: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一级联锁的联锁回路;(PLC系统) (三)三级: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二级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除A类以外的、只用于报警的联锁、手操器等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DCS联锁管理制度

DCS联锁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 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PLC、中间继电器、线路以及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 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 维护。 3、术语 3.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3.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 4.1总工程师负责各专业组对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新増装置的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方案的审批。 4.2工艺工程师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中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变更的审定工作。参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 4.3DCS工程师负责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 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5、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 5.1使用和维护 5.1.1DCS维护人员应建立健全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档案。资料包括设计图纸、修改文件、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等。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位仪、可燃气体感应、消防设备、控制室等设备,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术语 3.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3.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 4.1施工方负责设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4.2油库每日巡查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检查,出现问题马上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5联锁管理 5.1二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部门职能人员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副经理批准后由油库主任实施。 5.2一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部门人员提出申请,生产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3设备维护人员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档案,联锁的设定值每个检修周期组织校核一次,并将其校核结果报主管生产领导,对于实际联锁值偏离设定值的要校回到设定值。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热控自动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公司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管理,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的管理机构与职责、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分类、技术管理的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管理。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热工技术管理网络组成 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组成热工技术管理网,共分三级管理。 一级:生产技术部主任、生产技术部热工专责工程师 二级:热工专业公司经理、专责工程师 三级:热工专业公司班组技术专责 (二)、热工技术管理网络职责 、公司总工程师职责 ①、从机组生产、维护角度出发,提出热控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的投运要求,检查督促自动、保护投入情况。 ②、批准切除主要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③、审批自动、保护系统的控制逻辑完善和参数优化等。 ④、对自动、保护系统投运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技术攻关。 、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 ①、经常检查热控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投入情况,对违反规定不投入自动、保护的情况进行考核。

②、对自动、保护控制逻辑的完善和参数优化进行初审。 ③、督促、指导热控专责及时解决自动、保护系统投运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生产技术部热控专责职责 ①、及时协调和组织解决自动投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对自动调节系统控制策略和参数的优化。对自动控制系统存在的重要缺陷、隐患或重大变更提出解决方案,由总工审批后下发执行。 ②、对保护的拒动和误动异常情况组织分析,对于需要进行控制逻辑的完善或定值的修改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对保护装置存在的重要缺陷、隐患或重大变更提出解决方案,由总工审批后下发执行。 ③、检查、督促自动、保护及时投入。每月 日前对自动、保护的投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每年年底对自动、保护投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热工专业公司技术专责职责 ①、对自动、保护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设备、系统问题,及时组织热工人员检查处理。 ②、搞好热控系统及设备的调试、维护、改造、消缺工作,提高热控自动、保护投入率,保证自动调节品质优良,防止保护误动和拒动。 ③、督促检修班组正确、及时履行自动、保护投切审批手续。 ④、督促、检查保护退出后应急预案措施是否到位。 ⑤、每月 日前将上月自动、保护投入情况汇总报送生产技术部。 、热工专业公司检修班组职责 ①、负责自动、保护系统的日常维护、检修、监视和优化调整;及时处理自动、保护系统和装置出现的异常情况。 ②、每天检查自动、保护的投入情况,详细记录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分析,出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仪表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仪表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报警联锁系统在工艺生产过程、大型机组及关键设备运行中的监控、保护作用,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装置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联锁管理职责 (一)公司仪表车间是联锁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仪表车间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二)仪表车间要定期研究本单位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落实好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仪表车间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及摘除、恢复的执行。 第二条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 (一) 根据联锁系统的重要性,各级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的制度,加强关键设备和关键工艺参数的联锁系统运行管理; (二) 凡涉及联锁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检修、操作及联锁系统的任何变更(包括接线改变;仪表设备、器件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功能变更和设定值变更等)都必须按照联锁管理制度办理联锁工作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处理联锁系统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仪表人员事先必须研究联锁系统图纸,确定工作方案,采取可靠措施,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执行,操作过程中有监护人员,以防误操作,处理后要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动作实施后及时做好变更记录,要在相应的资料、图纸上标注。 (三) 联锁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四)对新增的联锁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应向仪表部下达正式

任务书和全套图纸资料。 (五)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联锁系统必须投入使用(自动),不得随意解除或改为手动操作。 (六)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联锁系统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准调整联锁系统的动作设定值。 (七)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仪表工处理联锁系统中的问题时,如果涉及到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由操作工进行操作。仪表工处理完毕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工,由操作工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八)现场关键联锁仪表应配有联锁警示标识。 (九)工艺操作工必须接受联锁系统操作的相关培训,不得随意操作联锁按钮、开关等。 (十)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系统,在落实防范措施,办理联锁工作票后,各生产单位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于每年召开确认会议,提出整改计划和责任人,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留挡后,报设备管理部。 第三条联锁系统的维护与检修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一)应加强联锁系统维护、检修工作的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等有关制度中,要落实联锁系统方面的内容、时间、方法和专职维护人员。 (二)对有专业交叉的联锁系统,使用单位应明确划分专业界面,避免在管理和维护检修方面出现死角。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62号)、公司《自动化仪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术语及定义解释: (一)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能够手动)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二)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 (三)机组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特别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 (四)前期管理:是指联锁保护系统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联锁保护系统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 (五)A级联锁保护系统:是指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和重点机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章,监督检查直属单位执行情况; (二)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 (三)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 第四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和检查考核; (二)组织由于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设备停机和装置停工的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条直属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是工艺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工艺联锁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的审批,参与事故调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生产车间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第七条直属单位仪表(电仪)车间职责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普光净化厂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是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运行的重要保护手段,特别是涉及到生产设备安全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对于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装置和人身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杜绝随意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联锁包括各生产装置所有的联锁参数的设置及联锁参数的检测及处理设备(适用于DCS、SIS、PLC系统)。 第三条管理原则:联锁的日常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联锁的分类 第四条根据仪表联锁保护的性质,将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第五条根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性、影响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净化厂的联锁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管理。 (一)Ⅰ级联锁:为净化厂全部联锁; (二)Ⅱ级联锁;为区域或联合装置级联锁; (三)Ⅲ级联锁:为装置单元级联锁; (四)Ⅳ联锁:为单元设备联锁。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六条仪表联锁管理包括联锁参数的修改、联锁仪表、联锁回路的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等的管理。 第七条仪表联锁系统由机动装备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 第八条机动装备办公室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建立健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周检计划。 (三)监督各单位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保养、检修。 (四)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 (五)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第九条技术质量办公室职责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普光净化厂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是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运行的重要保护手段,特别是涉及到生产设备安全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对于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装置和人身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杜绝随意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联锁包括各生产装置所有的联锁参数的设置及联锁参数的检测及处理设备(适用于DCS、SIS、PLC系统)。 第三条管理原则:联锁的日常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联锁的分类 第四条根据仪表联锁保护的性质,将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 第五条根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性、影响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净化厂的联锁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管理。 (一)Ⅰ级联锁:为净化厂全部联锁; (二)Ⅱ级联锁;为区域或联合装置级联锁; (三)Ⅲ级联锁:为装置单元级联锁; (四)Ⅳ联锁:为单元设备联锁。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六条仪表联锁管理包括联锁参数的修改、联锁仪表、联锁回路的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等的管理。 第七条仪表联锁系统由机动装备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 第八条机动装备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制定和修订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建立健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周检计划。

(三)监督各单位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保养、检修。 (四)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 (五)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第九条技术质量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工艺联锁《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二)负责工艺联锁值修改的审核。 第十条生产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二)负责生产车间和维护维修站的工作协调。 第十一条生产车间职责 (一)负责本车间全部联锁的管理,各生产车间要制定本车间的联锁管理实施细则,做到一个联锁回路一个措施,使净化厂的联锁管理落实到每一个联锁回路中去。 (二)当作为申请人时负责办理《报警、联锁变更申请》,严格仪表联锁系统变动的审批程序,并与生产办公室、维护维修站协调联锁系统变动执行工作的对接。 (三)建立本车间联锁管理台帐,每周对本车间的所有联锁进行一次检查,联锁台帐及所有联锁变动审批表保存到《工艺规程》换版为止。 第十二条维护维修站职责 (一)负责汇总上报仪表联锁系统台帐。 (二)负责仪表联锁系统的现场标识管理工作。 (三)负责汇总审核并上报仪表联锁系统的检修计划。 (四)负责仪表联锁系统中备品备件计划上报、管理工作。 (五)负责处理仪表联锁系统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 (六)协同各车间认真做好仪表联锁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当作为申请人时负责办理《报警、联锁变更申请》,严格仪表联锁系统变动的审批程序,负责与各生产车间和维保单位对接,保证仪表联锁系统动作灵敏、准确、可靠。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版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山西兰花科创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3条本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两类 1、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 1)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联锁回路; 2)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3)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2、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4条总工程师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5条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6条生产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7条生产科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电气、仪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安全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科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第8条安全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第9条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10条电气、仪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按时对各岗位安全联锁巡回检

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管理办法a 撰写人: 部门:___■_! 间:__|1|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工作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合于公司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 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基础管理标准(火电) *** 公司管理手册 术语和定义 3.1本标准所称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发电机自动并列(准同期)、励磁自动控制、自动重合闸、厂用电切换等自动调节装置和自动操作装置。 3.2本标准所称保护包括热工保护和继电保护两大类。热工保护包括汽机主保护、锅炉主保护,汽机辅机和锅炉辅机保护,主机间的联锁和辅机间的联锁保护和阀门挡板的联锁保护。继电保护包括发电机、变压器、线路系统以及其他电气设备上的主保护、后备保护和辅助保护。 3.3相关概念 3.3.1热工保护概念 3.3.1.1主保护:指能够在机组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出现异常并达到危险情况时,发出信号令主机跳闸,使主机或系统进入安全状态的装置。 3.3.1.2辅机保护:指能够在辅助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出现异常并达到危险情况时,发出信号令辅机跳闸或作某些切换动作,使辅机或系统进入安全状态的装置。 3.3.2联锁:联锁是联动与闭锁二功能的合称。所谓联动,是指某个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 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位仪、可燃气体感应、消防设备、控制室等 设备,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 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 管理和维护。 3 术语 3.1 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 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 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

实现安全保护。 3.2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 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 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 职责 4.1 施工方负责设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热工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热工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热工保护联锁试验工作管理,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 774- 2004)、《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6-2007)、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Q/CDT 106 0001-2008)、国电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集团公司实施导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热工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一、试验前应满足的条件: 1.对于运行机组,机组运行稳定,负荷在60%以上,各 报警系统无报警信号,保护联锁系统所涉及的单体设 备运行正常。 2.对于检修机组,检修后的单体设备检修、校验回装、 调试完毕,均在投运状态。 3.涉及保护联锁的控制逻辑检查修改工作完成。 4.各报警系统、SOE系统调试完毕在投入状态。 5.热工人员应准备好相应的试验操作卡。 6.试验涉及的相关专业、班组人员到位。 二、试验要求

1.试验方法应尽量采用物理试验方法,即在测量设备输 入端实际加入被测物理量的方法。如:汽轮机润滑油压采用泄油的方法,汽包水位采用锅炉上水、放水的方法。 2.当现场采用物理试验方法有困难时,在测量设备校验 准确的前提下,可在现场测量设备处模拟试验条件进行。 3.机组运行期间的热工保护联锁定期试验,应在确保安 全可靠的原则下进行确保护联锁在线试验。属于发电部负责进行的试验,热工人员应积极配合。 4.锅炉汽包水位、炉膛负压、全炉膛灭火、汽轮机电超 速等保护联锁动态试验按有关规程进行。 5.试验的每一步骤,均应检查仪表或显示画面的显示、 光字牌信号和打印记录,与实际状况相符。 6.试验期间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中止试验并恢复系 统原状,同时必须进行分析,彻底解决后重新进行试验。 7.试验过程中,试验方案或控制逻辑如有变动必须履行 有关手续,并重新进行试验。 8.试验过程中模拟的试验条件,应有详细的记录,试验

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的内容、方法、要求、职责分工以及应该达到的标准和应做好的技术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与热控保护联锁试验有关的运行、维修、检修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ETS 汽机危急遮断系统。 2.2 SCS 机组顺序控制系统。 3 管理职责分工 3.1 生产管理部职责 3.1.1 生产管理部是公司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的职能部门。 3.1.2 负责编制和修订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标准。 3.1.3 掌握设备热控保护联锁设备运行情况,建立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定值台帐(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定值见附录A)。 3.1.4 根据机组联锁保护试验分级表(见附录B)及设备检修情况,制定机组大、小修后的联锁保护试验项目。 3.1.5 组织实施检修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项目,办理检修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单(设备试运行单),并对试验准确负责。 3.1.6 监督及督促各生产管理部门执行本标准。 3.2 生产管理部电仪班职责 3.2.1 建立保护联锁试验、保护定值台帐,及时做好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记录。 3.2.2 参加机组大、小修后的保护联锁试验,确认试验结果。 3.2.3 负责执行保护联锁试信号强制及现场信号模拟发信工作,对执行准确负责,并及时做好记录。 3.2.4 根据设备检修或日常维护消缺情况,提出保护联锁试验需增加的项目。 3.3 运行部职责 3.3.1 建立保护联锁试验、保护定值台帐,做好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记录。 3.3.2 根据运行实际工况,提出保护联锁试验需要增加的项目。 3.3.3 按机组保护联锁试验项目,组织安排机组联锁试验项目运行各项操作。 3.3.4 提供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表,在试验中填写保护联锁试验结果,并经参加签字确认后将原搞由运行部保存,另复一份送生产管理部。 4 试验内容、方法和要求

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系统规定

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规定 1.总则 1.1本篇规定了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部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维护,管理规定。 1.2本篇适用于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部,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减少事故、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而设置报警、联锁保护系统。 1.3编写依据: ①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18-90) 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 06-1999) ③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CD50A17-84) 1.4联锁保护系统供电应符合: HG/T20509-2000《仪表供电设计规定》 HG/T20513-2000《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 SH 3082-1997《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 1.5联锁保护系统供气应符合: SH 3020-2001《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定》 HG/T20510-2000《仪表供气设计规定》 2.报警、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概述 2.1报警、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

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2.1.1报警、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入备用系统。 2.1.2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装置通常由电气、电子设备组成。以下简称联锁保护装置。 2.1.3对于非仪表专业的执行器(机构),联锁保护系统则以改变接点状态提供电信号,或改变电磁阀状态提供气、液信号或改变电磁铁状态提供位移或机械力。 2.2联锁保护装置原则上独立设置,检测元件、执行机构、逻辑运算器原则上也独立设置。 2.3关键工艺参数的检测元件常按“三取二”联锁方案配置。 2.4联锁保护系统设置有手动复位开关,当联锁动作后,必须进行手动复位才能重新投运,有时复位开关还设置在现场或执行器上。 2.4.1重要的执行机构具有安全设施,一旦能源中断,使执行机构趋向并进入的最终(或所处)位置能确保工艺过程和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2.4.2紧急停车的联锁保护系统具有手动停车功能,以确保在出现操作事故、设备事故、联锁失灵的异常状态时实现紧急停车。此手动紧急停车开关(按钮)是配有护罩的。 2.5报警、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时,同时伴有声光报警。 2.5.1重要的工艺参数,在联锁设定值前常设有报警点,以预告工艺引起重视。

装置SIS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SIS)管理制度 1范围 1.1为了加强SIS的管理,保护好生产装置及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制度,本 制度规定了丁辛醇所维护生产装置(系统)联锁保护系统的功能、管理和操 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2CD50A17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2.3HG 20511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2.4SHB-206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联锁设计导则 2.5SHS07001~07008-2004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2.6SHJ18 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 3职责 3.1分公司主管领导职责 3.1.1 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管理制度; 3.1.2 督促和指导办公室管理人员制定和修订本管理制度,并对本制度进行审核 审批; 3.1.3 适时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考核。 3.1.4 负责就装置(系统)提出的联锁变更签署可行性意见。 3.1.5 负责审核正常或非正常联锁的原因分析报告,并递交公司和分公司相关部 门主管领导 3.2分公司特护主管技术员职责 3.2.1 根据分公司领导的要求制定和修订本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 3.2.2 负责所维护生产装置(系统)联锁保护系统的归口管理; 3.2.3 负责监督、指导班组对所维护装置的仪表联锁系统的维护、检修工作。 3.2.4 负责督促、指导班组对所维护装置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资料的编制。 3.2.5 负责监督、指导班组协助生产装置(系统)编制联锁值、报警值及联锁保护

系统操作程序或完成相应的联锁组态。 3.2.6接到上级和主管部门及生产装置会签的联锁变更单后,按要求执行联锁变更。 3.2.7负责监督、指导班组对检修后的生产装置(系统)、新装置、新增回路的联锁 确认等。 3.2.8负责本单位《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3.2.9发生正常或非正常联锁,尽快写出原因分析报告并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 3.3班组职责 3.3.1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组织班员圆满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确保安全生产; 3.3.2负责所维护装置的仪表联锁系统的维护、检修工作。 3.3.3负责所维护装置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资料的编制。 3.3.4协助生产装置(系统)编制联锁值、报警值及联锁保护系统操作程序或完成 相应的联锁组态。 3.3.5接到分公司下发的联锁变更单后,应按分公司要求执行联锁变更。 3.3.6负责检修后的生产装置(系统)、新装置、新增回路的联锁确认等。 3.3.7发生正常或非正常联锁,应于24小时之内写出原因分析报告递交分公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联锁分类,联锁分为设备联锁及工艺联锁。 4.2 联锁变更形式,联锁变更包括修改联锁值、修改联锁逻辑、增加联锁、摘除或 临时停运联锁、投入联锁等。 4.3 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联锁值的管理 4.3.1 新装置的联锁逻辑图及说明由维护单位根据设计资料、软件组态资料编制, 由维护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生产装置(系统)会签后,报机动处、生产处审 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资料由机动处负责出版。 4.3.2 新装置的联锁值由生产装置(系统)根据技术规程、设计资料等负责整理成 册,经生产装置(系统)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机动处、生产处审核,经公司 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资料由机动处负责出版。 4.3.3 联锁值原则上每一个生产周期审核一次。 4.3.4 装置停工检修开工正常一个月内,维护单位应将联锁保护系统修改部分的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讨论稿)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 批准:CHIEF 审定:BOSS 审核:SURPERMAN 编写:PLAYBOY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目录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3) 第三章热控保护解投原则 (7) 第四章热控定值异动原则 (9) 第五章热控逻辑异动原则 (10) 第六章热控信号异动原则 (11)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12) 第八章附则 (12) 热控定值/逻辑异动工作流程 (13)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结合公司开展的“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为规范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灵武公司)热控保护解投、定值给出/变更、逻辑提供/修改优化、信号强制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及专业管理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火力发电厂热控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火力发电厂热控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火电厂热控系统可靠性配置与事故预控》等DL系列电力行业标准和公司有关制度编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灵武公司所有设备及系统的热控保护解投、定值给出/变更、逻辑提供/修改优化、信号强制等相关工作。公司有关生产部门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条热控保护联锁解投、信号强制工作严格按照灵武公司《热控联锁保护解投管理办法》[2013]中的有关规定办理投退申请手续后执行;热控定值给出/变更、逻辑(联锁)提供/优化修改工作需办理书面《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履行审批程序。填写《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必须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有涂改。 《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一式四份,由热工专业、提出申请部门、各分场、热控检修队分别保存,若申请部门与以上规定部门重合,保存资料则递减。热控专业保留原件并负责异动申请、变更前后相关情况记录、统计及归档管理工作,其它相关部门保存复印件,热控检修队负责建立异动前后记录台帐、执行情况、异动竣工报告、联锁保护试验的交待及相关资料送达。以上所有相关资料保存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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