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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管理制度正式版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管理制度正式版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管理制度正式版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管理制度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管理,提高供水质量,保证供水安全,提高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农村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运行供水厂站及以后规划建设的供水厂站,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

水质管理的任务是加强水质管理,提高供水质量,做到取水规范,检测数据准确、真实;积累水质资料;建立质量保证

体系,降低生产成本,确保水质达标,满足用户的需要。

二、组织领导

1、县水利局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管理的主管单位,上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直接负责水质管理,认真做好水质管理工作。

2、检测中心成立水质化验室,具体负责水质的统计、分析、抽查、督导等工作。

3、建立健全检测中心、供水厂站、水质管理网络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水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检测等工作。

三、监测范围

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均设立监测点,各监测点水样定时上报水质监测中心,形成监测网络。

四、监测内容及频次

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T)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对各供水厂站的水源取水口、水厂出水口和居民经常用水点及管网末梢取水进行水质检测。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增加水质指标。按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限值进行分析评价。

供水规模1万吨/日的水厂每月检测两次,其他供水厂、站每月检测一次。

五、质量控制

1.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对实验室所用仪器、器械和标准进行定期校准。

2.除定期的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外,各监测实验室要进行实验室内部的质量控制。

3.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资料审查。

六、有关单位、部门的分工与职责

1、水质检测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并向有关单位传达国家有关水质标准及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水质检测中心定期派遣车辆巡检、取样,并督促各厂站取样、送样。

3、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水厂的水源

水、出厂水、管网水、末稍水的水质进行全分析检测及代检工作;对水质状况做出统计,分析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各水厂,用于指导生产,结果纳入各水厂出厂水质指标考核中。

4、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对水源污染和水质事故的调查分析。调查原因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的方案。

5、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定期主持召开水质分析会,及时分析水质变化情况,把好水质关,并研究分析水质检验中的有关问题,制定有效措施,保证各水厂站的出厂水水质合格。

6、定期对水质检测中心全体员工及各水厂站员工进行有关水质管理教育等方面

的工作,引导员工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全体员工都有权力和义务保护、监督、供水全过程的水质管理工作。

7、各水厂站要服从水质检测中心统一安排,具体落实有关水质管理的措施,严格执行水质检测中心水质管理工作流程,努力做好本部门的水质管理工作。

8、各水厂站要严格按照水质标准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对本厂的源水、出厂水、净水过程中各作业工序控制点的水质进行检测,做到检测及时、数值准确、记录真实。

9、各水厂站必须遵循“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好水源防护和厂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10、各水厂站对本厂出现的水质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如发现问题,应及早采取有效措施,或将事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11、各水厂的加氯和加药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做到定员、定岗,严守岗位职责,确保出厂水浑浊度、余氯量及细菌含量合格,并做好测试记录。班组化验人员要按时真实地做好检测记录。

七、责任与处罚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及员工应明确责任,如因不负责任而违犯以下规定的,职能部门应按检测中心有关规定对违规者酌情给予记过,处分等处罚。

1、化验员在进行化验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真实填报检测数据。如若抽查过程中发现记录与事实不符的;

2、所有化验分析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报表超过规定期限的;

3、各水厂对本厂出现的水质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如发现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

4、新安装、改装及修复后的管道投产前要进行冲洗、消毒,经检验合格后方能通水。若没有进行消毒处理或消毒处理不合要求就通水,或消毒处理后检验不及时的。

八、其它有关事项

1、对化验室的药具管理依据实验室管

理制度办法执行。

2、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查体一次,如发现有传染病或带病菌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建立水质公告制度,及时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4、建立水质事故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确保群众用水安全,如自来水水质突然出现异常、水源水质突然出现被污染的情况,应在30分钟内启动安全饮水应急预案。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静载试验检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静载试验检测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正式版

静载试验检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人员、设备进退场 根据现场试验荷载要求,合理配置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合理安排运输队伍和堆载设备安装人员。注意检查试验环境条件:检查场地道路是否能行走吊车或平板车。设备上下车必须有专人指挥,保证设备上下车及道路运输时的行车安全。检查加载架是否按最大加载量的要求配置,加载架的安全性是否满足试桩要求;检查堆载队伍是否熟练,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场地准备

保证试验场地平整,桩头完好,必要时应开挖操作坑道,坑道要求稳固、不塌方。必须有足够的安全操作空间,检查操作坑道的开挖情况和稳固性。桩帽顶部露出试坑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600mm,试坑地面宜与桩承台底设计标高一致。保证操作人员工作安全。 3、桩头处理 (1)灌注桩应凿除桩顶浮浆,捣制砼桩帽,桩帽顶面应水平、平整、并与原桩身对中。桩帽的砼强度宜大于原桩身强度1-2级,且不宜低于C30,达到强度90%以上才能进行试验。 (2)预应力管桩顶部应填砼芯1—2米,可掺早强剂以缩短龄期。对试验荷载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8〕175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以解决农村居民饮用水为主要目标的乡镇及其以下供水工程。 前款所称供水工程包括供水取水口、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农经〔2008〕1752号文件要求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使用、管理、监督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应当贯彻“政府监管、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用水户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规划,健全管理机制,明确优惠政策,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 (二)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与监督; (三)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和取水许可; (四)提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划定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依法报批; (五)组织编制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建立信息报送和快速反应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卫生、农业、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普及节水知识,

在线监测仪器运行管理规程和制度

在线自动监测仪器运行管理制度 为使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能正常运行,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的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水平,请遵循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1.监测房实行日巡检制度,仪表维护人员需每天检查各仪器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应立 即通知相关负责人,且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保证其完整规范、真实可靠性,留存备查。 2.仪器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的系统培训,未经授权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相关仪器。 3.公司档案室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房内的各种仪器仪表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档案。 4.负责人接到系统异常报警通知,需在24小时内完成远程故障诊断或到现场进行处理。 5.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 修时间不应超过一个工作日。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三天内无法排除,应及时通知相关仪器厂家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6.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 程序,按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 7.若数据采集仪出现故障,当日无法完成维修的,所有未补登的监测数据应从分析仪中 提取并记录。 8.若监测系统产生较大故障,致使监测数据缺少达三天以上,需将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案 及时上报当地环保局。 9.维修记录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必须在现场及时填写签字,并及时交公司档案室 存档。做到随时可从技术档案中查阅和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性能检验等全部历史资料,并对运行的各台仪器设备做出正确评价。 10. 应保持监测房、控制箱的清洁,保持监测设备的清洁。保证监测房内的温度不影响仪 器的正常运行。 11.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不得进入站房。如参观或其他原因确需进入,需经主管人员同意 后由站房管理人员引导并负责监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站房内的所有设施。 在线自动监测仪器维护规程 维护规程 每日维护 ●检查各仪表,如发现显示数值异常或发出异常声音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测量进行问 题排查。 ●每天检查仪器泵管、保险管等部件有无损坏,电源连接、液晶显示是否正常。仪器 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液、管路是否有堵塞现象,电极膜是否损坏,如有异常,及时查阅仪器操作说明书,找出故障原因尽快排除。 每周维护 ●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纯水系统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是否有渗漏。 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 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 ●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检查的管理。 三、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保卫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安全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场地设备部和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实施。 四、安全检查制度的实施和要求 1、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 (1)安全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各种消防器材的检验和维修情况、各种钥匙的管理情况、下班后切断各处电源及关窗锁门情况、有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无火灾隐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各部门、各岗位危险源的管控情况。 2、安全检查采用定期、不定期及日常检查的形式进行。 (1)定期安全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半年度检

查、年度检查和重大节假日前检查。 (2)不定期安全检查是指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公司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随时组织的有针对性的检查。 (3)日常安全检查是指每天下午下班后关闭公司大门前,由公司各部门安全员对其办公区域内的门锁关闭、窗户关闭、电器关闭、电闸关闭、有无易燃物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1)各部门安全员每天下班后要对其部门工作区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告。 (2)重大节假日前夕、每月末及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进行。 (3)场地设备部和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安全大检查。 (4)场地设备部对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予以支持和合作。 (5)每次安全检查情况,安全保卫办公室要认真记录在相应表格上,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6)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安全保卫办公室,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7)公司根据安全检查结果,依据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奖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本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及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中间产品、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检测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相应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可委托同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辖区的建设规模提出检测机构数量的控制规划,作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和登记审查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以下简称区检测

协会)是本自治区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自律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业培训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行业自律规的会员,区检测协会可以按照协会章程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性行业自律措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区检测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第六条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遵循科学、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建立全区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检测信息系统”),对检测机构的检测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并定期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管情况。 第二章检测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围开展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具备使用检测信息系统的设备、软件、网络等条件,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应覆盖全部检测项目的检测业务流程。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容分为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专项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容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和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业务容见附件,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见附件,质量检测主要仪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见附件。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和专项检测项目中未确定的检测项目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工程持久、安全运行,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条件,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XX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XX境内所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供水工程,包括跨乡镇或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跨行政村或自然村的集中供水工程(简称跨村集中供水工程),单个行政村或自然村的集中供水工程(简称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单户或联户供水工程(简称分散供水工程)。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XXXXXX对全XX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负总责,全面落实各乡(镇)XXXX对辖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依法保护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成立XX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全面掌握饮水工程的基本状况、工程效益,抓好水利体制改革,做好报废工程清理、效益核检、设备回收等工作。运行管理机构内设立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监督和跟踪全XX工程运行情况。 第五条建立工程运行管理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供水保障工作。 (一)XX水利部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XX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供水水价的听证、审核、审批。 (三)XX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水价执行情况的监管。 (四)XX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水费使用、管理。 (五)XX财政部门根据XX财力情况适当予以补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六)XX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卫生监督、水质监测监管。 (七)XX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保障、土地划界。 (八)XX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处理、打击盗窃、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水质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 二、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三、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四、操作和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 五、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程进行操作。不得在现场留存大量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不得在子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六、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七、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取保安全,不得大意。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每天巡视监测站点1次,对监测站点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二、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每周一次的周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维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的巡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三、定期更换监测站点所需各种试剂,所需仪器使用的蒸馏水、试剂、标准溶液等。 四、认真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五、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记录。 六、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备件的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七、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超过24小时不能及时解决的向公司本部和业主方报告,同时做好手工留样,进行实验室分析等应急补救措施。 八、服务人员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服务地点,应及时跟客户联系、说明原因,并将具体情况向上级领导进行说明。 九、服务人员在现场遇到问题,未能当场解决或本人无法解决时,必须及时与上级领导联系,共同分析其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然后安排下一步工作。 十、每月对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在下月5日前提交业主方。 十一、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每年对各站的托管运营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包括业主方要求的各个方面内容。在业主方要求时提供运营维护的各方面原始纪录。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 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二、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⑴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为: 1、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2、检查公司各级领导研究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安全工作会议记要等; 3、检查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情况; 4、检查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到要求。⑵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为: 1、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检查公司各部门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3、检查生产、检修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三、安全检查形式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1、综合性安全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2、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安全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特别对关键要害部位要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3、专项安全检查 ㈠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跑冒滴漏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 洪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湿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泄露、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㈡节日前安全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危险物品、备用防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是领导干部值班,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4、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是对机械电气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危险化学品等系统分别进行专项检查。 5、节假日前安全检查时间为五一、十一、元旦及春节。专业性安全检查结合季节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6、开展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安全检查总结,结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质量,实现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中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 公司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对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外的业主委托项目除合同另有 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和《设备管理规则》、《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总则 3.1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 质量水平。 3.2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 计要求。 3.4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 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 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5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 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6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 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7项目处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 取有效纠正措施。 3.8项目处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 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3.9项目处应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 1

(完整word版)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制度

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的满足农村的用水需求,本着节约用水,珍惜爱护饮水工程设施的原则,依据有关法规条例,结合本区自来水供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水厂运行管理 1、水厂在正常情况下,昼夜连续供水,因施工和管道维修需暂时停水,应提前通知用水户;意外事故造成突然停水,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2、供水专用的取水口、储水池、管道、闸门、水表及一切供水附属设备、建筑物等都是农村供水的重要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和侵占,违反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各户户内供水管道(指各户水表以后的管道)由各户自行负责管理。主管道及支管道附近1米范围内严禁取土、建房,以免破坏管道。 3、各用水户不得私自在主、支管网接水、放水,如确需接水的要向供水协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接水,否则属违章用水。 二、人员管理制度 1、本饮水工程由专人担任供水管理员,具体负责本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维修以及水费征收等。供水管理员要按时上水,保

证24小时通水,若撤离职守、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开除并赔偿损失。 2、收费人员每月按规定时间抄表,收费,收取的水费要按时上缴财务、不得截留,挪用。每月28日至30日收缴水费,如无特殊原因逾期不交者,将停止向其供水。 3、建立管理档案,详细记录运行管理及用水情况的基本信息。严格按水表计量收费,保证抄表数字准确.计价无差错。 4、值班人员负责水厂电话的接听与记录工作,搞好厂区环境卫生,保持机房内卫生清洁。

饮水安全工程维护及保障制度 为保证本供水工程安全运行,更好的满足农村的用水需求,结合本区自来水供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设备维护制度 1、对供水管线上的控制设备,如金属阀门,电动力设备等经常养护维修。 2、随时观测水泵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明故障应在20分钟内与有关部门联系,并配合其排除故障,若短期内难以解决,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各户待水时间。 3、搞好配电管理,经常巡查配电室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检修,避免突然停电带来的不良后果。 二、安全保卫制度 1、按时交接班,履行交接手续。保证供水安全,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厂区。 2、加强巡视保卫,提高警惕,严禁无关人员接近水源。 3、经常检查水池井盖密封是否完好,水池周围有无异常情况。 村供水协会 会长: 会员: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一、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每周一次得周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得内容派出有经验得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并在规定得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得巡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二、每天安排专人查瞧在线监测得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天早晚各调一次数据与日志,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维护人员。 三、按照在线监测仪器说明书得要求制定监测仪器校准计划,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仪器校准测试,必要时增加仪器校准测试次数;当校准测试误差较大时,必须对检测仪器进行重新标定。 四、按照仪器说明书得要求配制仪器检测用分析试剂,所用分析试剂等级要求与期限符合规范标准,定期对运行试剂进行采购与补充。按要求定期进行试剂添加、易损件更换,并进行记录。 五、当出现监测仪器或监测房其她部分异常时,仔细观察异常情况,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六、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得连续性,在维修得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七、当出现突发事件时,按照附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1、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在线监测由指定得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与使用。 二、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得运行,获取最多得有效数据与信息。 三、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得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得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她第三方机构提供。

四、操作与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与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与操作记录。 五、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得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得废液,必须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六、各种仪器设备、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得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与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七、定期检查在线监测子站房内配备得各种必要得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八、在在线监测房内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九、不得在在线监测子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十、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十一、妥善保管好消防器材及其她安全防范、处理、急救用品,不得随意挪用。操作人员须掌握相关安全用品得使用与维护技术,防范于未然。 2、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对监测站点得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与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 二、每周巡视监测站点1次,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三、通过专用维护软件每天查瞧各监测站点得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四、定期更换监测站点所需各种试剂,所需仪器使用得蒸馏水、试剂、标准溶液等。 五、认真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六、定期上报各监测站点得数据、图表、统计等。

检测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检测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检测站安全责任人必须对检测站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解决问题确保安全,对检测站发现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排除问题,并做好相应记录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将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汇报。 二.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作中出现事故应及时停机停车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检修,决不能带故障运转验车。 三.在工作时间不得醉酒上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处理,身体欠佳,睡眠不足决不得上岗操作验车。 四.非本站工作人员未经邀请不得擅自入站。参观人员必须遵守本站规章制度,在指定的地点参观。 五.摄像员在进行车下作业时,驾驶员或引车员不得启动车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必须由本站人员看管。 六.每周必须带领公司电工检查设备及所有带电线路的绝缘接口是否良好。检查时必须有人看管电闸或悬挂警告标志牌。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电源是否切断,如发现一次没切电源,公司给予处罚50元的警告。望各位员工相互转告,杜绝事故发生。 七.行车检测中严禁在检测线内超速加快,时速5km/h。检车过程中发生无油断电熄火. 油管气管破裂等意外事故发生。应立即制动停车向部门主管破裂等意外事故发生,应立即制动停车向部门主管进行处理。 八.所有工作人员下班时关好门窗并回收保管好仪器设备工具。员工须穿厂服上班,部穿拖鞋、凉鞋。发现一次未穿公司主管有权处罚,一次伍拾。希望遵守公司制度。 九.附加卫生每周一次检查,公司领导及车间管理人员陪同,不合检给予处罚100元。 卫生搞好的给予奖励。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管理 1.为了搞好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控制车间安全事故发生。特定制度,请各位员工 务必遵照执行。 2.现场生产员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酒后上岗、身体欠佳的员工坚决不 能上岗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上班前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穿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员工一次给予警告。二三次 不穿戴的处罚50到二百的警告不等。 4.在开机之前班组长对设备仪器、气焊、电焊、线路、钢丝绳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通 知更换后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5.在各班各组当班期间,对电路线气焊检查,发现裸露线损坏的及时反应,由专业人员电 工进行维修处理。 6.对地面物料要定期清理,以确保正常生产,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7.生产车间严禁烟火,严禁打架斗殴、闹事等事件发生。造成公司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公 司讲交于司法部门处理。 8.在使用起吊机时,检查好钢丝绳并禁止有人置于吊钩下方或站人。禁止斜吊或拉吊。杜 绝安全事故发生。 9.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定期检查消防器具,对员工进行培训消防器具。 10.对新招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11.对班组长、员工安全责任划分到位。没有发生事故工段的班组长公司给予奖励,有事的 工段公司培训讲解。 12.各工段班组卫生,每天下班进行打扫清理废料等工作。每周一公司老板陪同生产车间管 理人员进行卫生大检查。不合格的处罚金一至二百不等。合格的工段给予奖励。由班组长落实安排好划分到位。 以上制度公司决定即日起执行 年月日 执行厂部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管理制度(正式版)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管 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管理, 提高供水质量, 保证供水安全, 提高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农村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 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运行供水厂站及以后规划建设的供水厂站, 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 水质管理的任务是加强水质管理, 提高供水质量, 做到取水规范, 检测数据准确、真实;积累水质资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降低生产成本, 确保水质达标, 满足用户的需要。 二、组织领导 1、县水利局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管理的主管单位, 上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直接负责水质管理, 认真做好水质管理工作。 2、检测中心成立水质化验室, 具体负责水质的统计、分析、抽查、督导等工作。 3、建立健全检测中心、供水厂站、水质管理网络体系,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积极做好水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检测等工作。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修订稿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 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 二、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和坚持科学的原则,提供优质、热情、高 效的服务 三、热情、礼貌地应对咨询和提问,并耐心、细致地作出答复,当场不能作 出答复的,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便于之后解答 四、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 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五、佩戴相应的有效证件,依法监测。并做好衣冠整齐,仪容整洁 六、坚持实事求是、秉公执法,绝不允许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的思想和言行 七、在线监测子站房内配备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 等设施),并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八、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 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九、操作和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 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十、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不得在现场留存大量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不得在子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十一、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要时要先经过适当的转化等处理后,再行排放

十二、使用点、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十三、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十四、妥善保管好消防器材及其他安全防范、处理、急救用品,不得随意挪用。掌握相关安全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术,防范于未然 十五、下班或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取保安全,不得大意 水质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监测站点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 二、每周巡视监测站点1次,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三、每天查看各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四、定期更换监测站点所需各种试剂,所需仪器使用的蒸馏水、试剂、标准溶 液等。 五、认真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六、定期上报各监测站点的数据、图表、统计等 七、定期对信息管理中心和整体通讯进行测试和调试,并做好记录 八、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记录 九、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备件的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十、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超过24小时不能及时解决的向公司本部和业主方报 告,同时做好手工留样,进行实验室分析等应急补救措施 十一、做好监测站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措施,防止其他人或自然事故的发生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平度市蓼兰镇万家卫生院 实验室安全管理流程 l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烟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盛放被污染

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 1.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佩戴帽子。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人工作区,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1.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1.7)规定。 1.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10眼睛冲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1.11呼吸防护 在没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实验室或实验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险因素时,工作人员配戴呼吸防护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尘、气体、烟雾、蒸气污染的空气。这些防护器具包括:防尘面罩、机械或化学滤筒式呼吸器、导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给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护器具必须是根据现有标准专门设计的,对某些特殊危害应能提供足够保护的。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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