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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安全技术及使用管理

起重机安全技术及使用管理
起重机安全技术及使用管理

起重机安全

第一章概述

塔式起重机(简称塔吊)在建筑施工中已得到广泛使用,成为建筑安装施工中不可缺少的建筑机械。由于塔吊的起重臂与塔身相互垂直,可把塔吊安装在靠近施工的建筑物。特别是出现高层建筑物后,塔吊的工作高度更体现其优越性,再加上操作方便,变幅简单等特点,从综合情况来看,今后建筑业的起重、运输、吊

装作业的主导机械仍然是塔吊。

第二章类型

第一条、固定式塔吊

塔身不移动,工作范围靠塔臂的转动和小车变幅完成,多用于高层建筑物等工程。

第二条、运行式塔吊

它可由一个工作点移到另一个工作地点,如轨道式塔吊,可以带负荷运行,在建筑物群众使用可以不用拆卸,通过轨道直接开进新的工程幢号施工。

第三条、上旋式塔吊

塔身上旋转,在塔顶上安装可旋转的起重臂。目塔身不转动,所以塔臂旋转时塔身不受限制,因塔身不动,所以塔身与架体联接结构简单,但由于平衡重在塔身上部,重心高不利稳定,另外当建筑物高度超过平衡臂时,塔吊的旋转角度受到了限制,给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第四条、下旋式塔吊

塔身与起重臂共同旋转。这种塔吊的起重臂与塔顶固定,平衡重和旋转支承装置布置在塔身下部。因平衡重及传动机构在起重机下部,所以重心低,稳定性好,又因起重臂与塔身一同转动,因塔身受力变化小,司机位置高,视线好,安装拆卸也较方便。但旋转支承装置构造复杂,另外因塔身经常旋转,需要较大的空间。第五条、动臂变幅式塔吊

这种起重机变换工作的半径是依靠变化起重臂的角度来实现的。其优点是可以充分发挥起重高度,起重臂的结构简单,缺点是吊物不能靠近塔身,作业幅度受到限制,同时变幅要求空载动作。第六条、小车运行变幅式塔吊

这种起重机的起重臂仰角固定,不能上升下降,工作半径是依靠

起重臂上的载重小车运行来完成。其优点是载重小车可靠近塔身,作业幅度范围大,变幅迅速,而且可以带负荷变幅,其缺点是起重臂受力复杂。起重高度必须低于起重臂固定工作高度,不能调整仰角。

第三章安全技术

安全装置

第一条、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是用来限制起重机载荷重量超过允许额定值的安全装置,当荷载重量超过允许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限制器就切断吊钩上升方向的电源,停止起吊作业,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的运动,把重物卸下。

第二条、起重力矩限制器

起重机必须装起重力矩限制器。是用来限制起重机荷载倾覆力矩超过规定额定值的装置,在作业中由于荷载产生的倾覆力矩接近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就发生警报讯号,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第三条、变幅限位装置

1.对俯仰架式起重机,应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位装置,是防止臂架仰角达到60度以上时,上限位动作,切断起臂电源,使起重机臂仰角不致太高造成背杆事故。落臂时,当臂杆仰角到10-0度位置时,下限位动作,切断电源,以免臂杆受力不匀造成摔杆事故。

2.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应安装幅度限位装置。对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行时,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速运行。

第四条、行走限位

1.轨道或起重机运行机构,应在每个运动方向装设行程限位开关。在行程端部应安装限位开关挡铁,挡铁的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起重机的制动行程,保证起重机在驶入轨道两端不小于0.5范围内时能自动停车,挡铁的安装距离应小于电缆长度。

2.小车行程应在悬臂最大行程位置装设小车行程限位器,保证小车驶入未端不小于0.5-1m时能自动停车。

第五条、起升高度限位

起重机应安装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是控制吊钩起

升最高极限位置的装置,是防止吊钩发生冲顶,拉断钢丝绳等事故发生。小车变幅的起重机,起升高度限位器应能保证在吊钩架顶部至小车架下端规定距离时,切断上升方向电源。吊钩下极限位置的限制器,可根据要求设置。

第六条、回转限制

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制器。起重机回转部分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保证可自由旋转,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安装安全极限力矩联轴器。

第七条、小车断绳装置

对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应设置小车断绳保护装置。

第八条、风速仪

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警报。风速仪应安装在起重机顶部至吊具最高位置的不挡风处。

第九条、夹轨器

轨道式起重机必须安装夹轨器,夹轨器应能保证在非工作状态下不能在轨道上移动。

第十条、缓冲器

大车(小车)轨道未端需安装挡架,缓冲器安装在挡架式起重机上,当起重机与轨道末端挡架相撞时,缓冲器必须保证起重机能平稳的停车而不致于冲击。

第十一条、挡板

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在台车架上需安装排障挡板,挡板与轨道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

第十二条、滑轮组:人手可触及的滑轮组,应设置保护装置,以防止手挤入钢丝绳和滑轮之间。

第十三条、吊钩保险装置:是防止挂在吊钩上的吊索,自动脱钩的保险装置。

第十四条、卷筒保险装置:是防止卷筒钢丝绳松脱勒出的装置。

第四章电气系统

第十五条、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在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变电路。

2.起重机金属机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

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接地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电气安全的要求。

3.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牢固。电气连接应接触良好,防止松脱。导线、线束应用卡子固定。

4.电子柜(配电箱)应有门锁。门内应有原理图或布线图、操作警告标志等。

第十六条、电气控制与操纵

1.电气控制设备和元件应设置于柜内,能防雨、防灰尘、电阻器应设于电气室内或设置于工人员不易接触的地方,并有防护措施。接地电阻4Ω规定

2.操纵系统中应设有声响信号,此信号应对工作场地起警报作用。

3.保护零线和接地线必须分开,比不得用做载流回路。

第十七条、电气保护

1.起重机应根据GU/13752中的要求设置短路及过流保护、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路保护。

2.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3.起重机进线处宜设主隔离开关,或其它隔离措施,开关应做明显标记。

4.行程限位开关应能安全可靠地停止机构运动,但可向相反的方向运动。

第十八条、照明、信号

1.起重机应有良好的照明。照明应设专用电路,保证供电不受停机影响。

2.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220V。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3.塔顶高于30M的起重机应在塔顶和两臂顶端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

4.对夜间工作的起重机应在塔身部位设置对着工作面的聚光照明灯。

5.起重机在司机室内明显位置应装有指示总电源开合状况信号。

6.安全装置指示或声响报警信号应设置在司机和有关人员视力、听力可及的地方。

第十九条、电缆卷筒

1.轨道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卷筒应具有张紧装置,以防止电缆被搅乱或落于轨道上,电缆收放速度应与起重机运行速度同步。

1. 电缆在卷筒上的联接必须牢固,以保护电气接点不被拉拽。

第五章液压系统

第二十条、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第二十一条、顶升液压缸具有可靠。平衡阀或液压锁与液压缸之间不得用软管连接。

第六章安装与试验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安装架设时应按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进行。起重机在架设前应对架机构进行检查,保证机构处于正常状态。

第二十三条、在有建筑物的场所,应注意起重机的尾部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第二十四条、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以避免起重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区。

如果条件限制不能保证表中安全距离,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架设。

电压(KV)安全距离 <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1.0 1.5 2.0 4.0 6.0

第二十五条、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第七章基础与轨道

第二十六条、混凝土基础

固定式起重机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混凝土基础时,该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并应满足起重机抗倾翻稳定性要求。

第二十七条、碎石基础

1.起重机轨道当敷设在地建筑物(如暗沟、防空洞等)上面,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2.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按设计要求压实,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轨枕之间应填满碎石。

3.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保证路基没有积水。

第二十八条、轨道

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枕木可靠地连接,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得移动。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不大于1/1000;轨距误差不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mm,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距离不大于1.5,接点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

第八章试验

第二十九条、新设计的起重机各传动机构,液压顶升和各种安全装置,必须按有关的专项试验标准进行部件的各项试验,取得试验合格后方可装机。

第三十条、起重机安装后,投入使用前必须起吊最大起重量和最大幅度处的额定起重量,使各机构分别进行一个循环作业运动,并应调试及检验全部安全装置能否正常工作。

第九章安全管理制

第一条、必须建立健全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设备档案和交接班规章制度。并经常对司机和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定期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二条、对起重机要分台建立设备档案,记载其规格、技术参数,投产日期、技术检查、大、中修以及重大设备事故等情况。

第三条、起重机应由专职司机操作,并由指定的吊装工负责挂钩和指挥。司机指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指挥。

第四条、指挥人员必按规定信号指挥起重机的吊运工作。除紧急情况外,其他人不准指挥。

第五条、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负荷的物件,不得起吊,不准指挥人员强令司机起吊。对非起吊不可的超负荷物件,应由安全和设备部门采取措施,领导批准并参与指导。

第六条、吊运捆绑物件时,必须捆绑牢固,对吊运棱角的捆绑物

件,应用木板等垫好。起吊重物前,先稍吊离地面,确认重物挂牢,制动器可靠后,再进行吊运。严禁吊拔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且情况不明的重物和未拆开的设备零部件。

第七条、吊运重物应走规定路线。不准从人或设备上面通过,吊运物件上不准站人,不准放置工具及其它物件,不准在吊挂的重物上作业和对重物加工、检修等;不准吊挂重物在空间长期停留,如必须停留时,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物下通过,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第八条、起重机在运行中,大、小车上不准站人,不准进行检修,除停车检修外,禁止在起重机悬臂上行走。

第九条、起重机司机、维修人员要经常检查各自的设备、工具、吊具等。检修起重机应停电进行。检修起重机地面上应有标志或围上安全防护区,以防上面坠物伤人。

第十条、禁止斜吊,不得用起重机拖拉物件。

第十一条、起重机因事故不能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禁用牌。

第十二条、起重机的电气设备不准被雨水淋浇,要有防雨措施。

第十章安全运行制度

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交接班制度对起重机司机是非常重要的。认真进行交接班,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保证设备的完好运行。交接班司机,要在车上交接,说清当班记录情况。做到交得清、交得明;交待不清不下岗;接得不明不上岗。

第二条、交班司机应做到

1.将空钩升到上极限位置,在规定地点停车。小车停在司机室一边,各控制器置于零位,切断电源。

2.检查机械机电气设备情况。

3.写好交接班记录。写清当班工作和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4.当面向交接班司机交待设备运行情况,到设备故障处交待故障处理情况,到设备缺陷处交待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接班司机应做到

1.认真听取和了解上班司机的工作和设备运行、故障处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认真查阅上一班记录。

3.检查下列项目:操作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制动器和限位装置有无缺陷。传动系统和卷扬机系统有无问题。

4.进行空载运行,检查限位装置和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

5.双方认为明确无误,共同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班人员才可离车下班。

第十一章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起重机司机应经过培训,了解起重机的构造原理,设备性能,掌握故障处理和操作方法,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未取得合格证,不准独立操作。

第五条、起重机司机在工作中要集中精力。不准瞌睡,不准酒后开车。

第六条、起重机司机在起动前、运行中、接近同跨邻车及运行线上有人时,都要发出报警信号。

第七条、同跨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要严防运行中两车相撞。

第八条、起重机上有两人工作时,两人都必须都在司机室内,方准开车,不准有其他人。

第九条、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上下车,司机必须确认上下车人安全无误,方准开车。

第十条、在吊运多人挂吊的重物时,司机只能听从吊运前确定的指挥。但其他任何人发出紧急危险信号时,司机均应立即停车。第十一条、起重机在吊运物件过程中,当起升机构制动器失灵时,司机应立即发出信号,通知下面人员离开,并采取反复起落措施,把被吊物落在安全地段。不应任其自由降落,也不准在此过程中抢修。

第十二条、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应将重物落地,停车检查处理。原因未查清和未处理的,不准开车。

第十三条、吊运物件,要稳升稳降。不能突然升降,大、小车运行要平稳,不能开飞车。

第十四条、应合理操纵控制器手柄,操纵方向一定要准确无误。第十五条、吊运中如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等故障使重物无法下落时,司机应及时设法通知下面人员离开,并设警戒,然后再组织人员采取可靠措施抢修。

第十六条、起重机的控制器要逐级开动,不准将控制器手柄由顺转位置直接拉到反转位置。应把控制器拉到零位后,再换方向。

第十七条、起重机司机必须注意观察起吊物及周围情况。

第十八条、起重机停止工作时,要开到指定地点将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小车停屉司机室一端,所有控制器放在零位,切断起重机电源。

第十九条、起重机司机必须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起负荷不吊。

3.工件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物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埋设物不吊。

7.光线不好或看不清不吊。

8.斜拉不吊。

9.带棱角重物没有采取措施不吊。

第十二章维护保养制度

第二十条、为确保起重机的安全运行,司机要认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做到三好、四会。

第二十一条、三好

一) 管好:

1.自已所用的起重机,未经批准不准他人操作。

2.做好交接班和设备运行记录。

3.所用附件要清洁整齐,不得丢失。

二) 用好:

1.不超负荷使用。

2.遵守操作规程和所有制度,按规定使用。

3.设各保养完好,清洁文明好。

三) 修好:

1.了解设备工作性能,工作原理及操作程序。

2.能处理常见故障和一般小修。

第二十二条、四会

一) 会使用:

1.接班后或开车作业前,应先检查再做空载试运转。

2.熟悉生产工艺流程,合理使用设备。

二) 会保养:

1.按规定润滑,保证液压油路畅通。

2.修理更换小零件,保证设备零部件完好。

三) 会检查:

1.清楚自己使用的起重机的结构,懂得性能并能及时发现隐患。

2.了解安全技术检验要求和更新标准。

四) 会排除故障:

1.能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找到部位,判明原因。

2.对设备出现的故障会及时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3.严防事故,一旦出现事故要立即报告。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使用起重机械的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劳动部发布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在设备科、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要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关于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循环检查制度、定期检验制度、定期修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安全规程等制度,不断提高司机的操作技术水平,这些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减少起重事故的重要环节。 一、起重机械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1.部门的安全职责 (1).设备部门的职责 设备部门应负责安排起重机械的安装及大中小修。制定维护保养、更新计划和规定维修保养项目,并对其技术、质量负责。 (2).安全技术部门的职责 安全技术部门的职责包括: a.协助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规定等行政性法规及技术法规、标准。 b.在进行起重机械作业施工时,负责安排、检查施工安全方面的内容。 c.调查研究起重机械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加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d.组织制订或修订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负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现场,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f.协助有关部门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考核。 g.参加起重机械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h.参加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 i.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防止起重伤害事故的措施。 j.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给职工发防护用品。 2.建立与健全管理制度 要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还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使操作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所有操作者掌握并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就有了群众基础。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安全操作规程; (3)安装、修理验收制度; (4)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5)定期检验、修理、更换制度; (6)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度; (7)班前安全教育和交接班制度; (8)大、中型吊装工程或疑难构件的吊运,在施工前必须编写施工方案的制度; (9)起重机械的登记、建档和档案管理制度。 3.定人定机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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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议流动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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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中心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应我中心桥式起重机使用人员以及起重机管理人员。 三、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起重机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起重机作业人员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监督、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安全环保部门报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用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四、起重机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执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5、协助起重机械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起重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移动式起重机的安装、维护和吊装作业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移动式起重机 移动式起重机即轮胎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吨的起重机。 3.2 上限位装置 起重机上的一种能防止吊物或吊钩提升过高的安全装置。 3.3 起重指挥人员 能够辨识吊装作业危害,并能熟练使用起重机特定手势信号的人。 4 管理要求 4.1 HSE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作业部负责与移动式起重机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明确职责,吊装前的技术交底,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3 服务商保证移动式起重机性能合格,起重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4 超载、重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不吊,起重物捆绑不牢不吊,无人指挥不吊,警报器报警不吊,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4.5 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 4.6 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4.7起重机应接受政府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的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留检验记录。 4.8 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移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4.9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禁止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

5 吊装作业 5.1 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5.1.1 在吊装作业前,司机确认千斤支撑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5.1.2 较复杂的吊装作业由作业单位编制吊装作业方案,经作业部审批。 5.1.3 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5.1.4 起重作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起重机司机应与指挥人员保持可靠的沟通。 5.1.5 操作中起重机应处于水平状态。在操作过程中可通过引绳来控制货物的摆动,禁止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5.1.6 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行走,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 5.1.7 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a)货物处于悬吊状态; b)操作手柄未复位; c)手刹未处于制动状态; d)起重机未熄火关闭; e)门锁未锁好。 6 关键性吊装作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 a)货物载荷达到额定起重能力的75%; b)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c)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1.5m; d)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e)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 6.1 关键性起吊作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a)必要时,要编制关键性起吊计划书; b)起吊前对吊装司机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c)对吊车性能及绳套进行检查与评估,选择合适的吊索具; d)正确确定货物的规格尺寸和重心、起吊的支(固定)点; e)起吊重物时要设置牵引绳;

移动式悬臂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移动式悬臂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移动式悬臂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起重机作业、停放、行驶时,应与沟坑保持安全 距离。 二、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 斜度不得超过本机规定数值。 三、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绳上并 收紧。 四、起吊前应支好支腿;起吊结束后,先将臂杆放在 支架上方可收起支腿。 五、作业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 六、机身及吊物距架空电线须大于最小安全距离。 七、臂杆动作应缓慢,不得紧急制动。接近满负荷时

应检查臂杆挠度。 八、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正前方,离地不得过高,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2/3,拉好回绳,缓慢行驶。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2) 二、单位负责人职责 (2) 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3) 四、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4) 五、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5) 六、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 (11) 七、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2) 八、自行检查管理制度 (14) 九、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制度 (16) 十、安全管理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要求 (17) 十一、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8) 十二、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8)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要求 (19) 十四、执行起重机械登记规则以及有安全技术规范和执行本规则并接受安全监察的要求 (22)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在主要负责人或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的指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3.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起重机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确保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司机持证上岗; 5.负责督促做好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 6.明确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购臵、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 7.对起重机械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8.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10.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负责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臵、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单位负责人职责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起重机械安全的责任主体。起重机械使用单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辽河油田公司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8—2009),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的起重机。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是流动式起重机的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负责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安全环保处对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员工接受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培训,执行本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安全职责 第八条作业申请人职责: (一)作业现场负责人清楚吊装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作业申请; (二)办理作业许可票; (三)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五)组织实施作业; (六)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九条作业批准人职责: (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批准和取消作业。 第十条起重指挥人员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三)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 (四)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 (五)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第十一条司索人员(起重工)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 (三)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 (四)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 (五)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起重机司机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 (三)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四)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五)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 第四章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吊装前需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 第十四条使用前起重机各项性能均应由起重机操作人员检查合格。吊装作业应遵循制造厂家规定的最大负荷能力,以及最大吊臂长度限定要求。 第十五条禁止起吊超载、质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第十六条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第十七条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起重设备包括天车、汽车吊、真空吊、龙门吊。 2.起重设备的使用。 2.1.起重设备司机, 必需经有关单位考核合格后, 持有效证件方可独立操作。 2.2.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2.2.1.司机接班时, 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2.2.起重机运行时,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 2.2. 3.操作应按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 不论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2.2.4.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 才可以闭合主电源;闭合主电源前, 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至于零位。 2.2.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 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 然后逐级增减, 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2.2.6.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台站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 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严禁行走, 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正式版)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认真执行流动机械《安全通则》。 第二条启动前确认各部件是否完好。 第三条行驶前将钩头用封钩绳挂牢, 吊臂放到规定的角度, 支腿收好, 转台销牢。 第四条作业前: 1、了解现场情况(包括场地地基、作业船舱的深度和宽度等), 选择安全位置停车。 2、岸边作业要打好支腿, 选择安全合理的位置。无支腿的起重机必须与岸边平行停放, 拉好手刹车, 塞好车轮, 车身边缘距岸边不得少于1m。 3、应避免在斜坡上作业。特殊情况, 需在斜坡上作业时, 坡度不得大

于1/10(5度45分)。 4、空载试车, 检查升降、回转有无异常, 各部位的连接装置是否可靠。 5、重载试车, 将重物吊起, 高度不超过0.5m, 检查制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有效。 6、吊挂重物, 要确认吊钩汇合处的夹角不超过120°、吊绳受力点的棱角处已加衬垫。 第五条作业中: 1、服从指挥, 眼随钩走, 余光了望, 起钩平稳, 落钩轻准。 2、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负荷表的规定进行作业, 有力矩限制器的车辆要注意观察力矩限制器的显示。 3、起吊货物时要垂直起落, 货物吊起不宜过高, 重、空钩能越过障碍物即可。

起重机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一、起重机安全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安装完毕需要设保护接零或重复接地的必须接好,要试运转,按各项试验要求指标试运行,并要检查机械上的各部位装置,如提升机上的: 1、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的承担其自重额定荷载; 2、断绝保护装置,当机械运行中发生断绝时,应能可靠的将其停留住并固定在架体上; 3、安全门装置,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防止物料滚落; 4、上位限位器该装置应装在提升机最高工作位置,提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动作切断电源或自动报警; 5、下极限位器,当起重平台降到最低限位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其停止下降; 6、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定额荷载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7、通讯装置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讯装置,并能清楚的向每一站讲话,起重司机必须严格培训,持证上岗。 机械司机应按机械保护规定,随时加油、养护,不能带病作业,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维修。 二、乙炔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办法 按规定要求,定期检验气瓶,充气前检查钢瓶的气样,防止误充气体,

充气速度不能过快,防止剧烈震动撞击,避免日光曝晒,远离高温、明火及其它热源,应距可燃易燃物及明火10米以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品,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气现象,瓶阀或减压器不沾有油污,氧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应留余压(1-2公斤/厘米2),使用乙炔瓶必须合格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瓶温不准超过30°-40°,严禁瓶体倒置、卧放。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应注意通风换气,所用的仪表定期检验,以防失效。 压力容器的用途广泛,结构形式复杂,尤其是压力容器的介质,往往具有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因此,它发生爆炸造成的危害就更大,所以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气瓶的定期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五年检查一次,超过20年,每二年检验一次,压力容器在投用前,必须持出厂文件,压力容器登记表或检验报告,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使用许可证,本单位建立气瓶档案。 三、焊割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焊工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全省统一印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作业。 2、焊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为了确保焊割作业的安全,必须建立严格的动火制度。 四、动火制度的类别与审批 1、一类动火,在易燃易爆车间、装置设备管道及其周围动火称为一类动火,一类动火多数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或消防保卫部门批准。 2、二类动火,固定动火区、场和一类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称为二类动火,二类动火由本单位批准。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启动前确认各部件是否完好。 第三条行驶前将钩头用封钩绳挂牢,吊臂放到规定的角度,支腿收好,转台销牢。 第四条作业前: 1、了解现场情况(包括场地地基、作业船舱的深度和宽度等),选择安全位置停车。 2、岸边作业要打好支腿,选择安全合理的位置。无支腿的起重机必须与岸边平行停放,拉好手刹车,塞好车轮,车身边缘距岸边不得少于1m。 3、应避免在斜坡上作业。特殊情况,需在斜坡上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1/10(5度45分)。 4、空载试车,检查升降、回转有无异常,各部位的连接装置是否可靠。 5、重载试车,将重物吊起,高度不超过0.5m,检查制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有效。 6、吊挂重物,要确认吊钩汇合处的夹角不超过120、吊绳受力点的棱角处已加衬垫。 第五条作业中: 1、服从指挥,眼随钩走,余光了望,起钩平稳,落钩轻准。 2、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负荷表的规定进行作业,有力矩限制器的车辆要注意观察力矩限制器的显示。 3、起吊货物时要垂直起落,货物吊起不宜过高,重、空钩能越过障碍物即可。 第 2 页共 5 页

4、吊重物下降时,严禁紧急制动。 5、吊钩运行线下有人禁止作业。 6、起吊长、大、笨重货物时,速度要慢,货物两端须有安全绳牵拉。 7、当风力大于7级(风速13.9m/s)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防风措施。 8、吊钩不得触地,以免钢丝绳从滑轮中脱出。降钩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圈数不得少于3圈。 9、发现在吊起的货物上进行拆卸、加固、锤打等操作时,应停止作业并予以制止。 10、当起重机在松软或不平的地面上作业时,支腿下必须用坚固的垫板垫平,并降负荷使用。 11、在吊挂重物时,不准伸缩吊杆。 12、50T及以上吊车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六条严禁与船机、岸机或舱下机械同舱同时作业。 第七条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作业时: 1、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2、每台起重机的升降、回转应保持同步。 3、每台起重机所受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载荷的80%。 4、作业前,司机要了解安全注意事项、预控措施。 5、确认指挥工站位和指挥信号。 6、当起吊到0.5m高度时,停钩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 第八条严禁用吊钩牵拉车辆或做抽、拉、拔、拽等操作。 第九条严禁使用限制开关停止各机构的动作。 第 3 页共 5 页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48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及安全管 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桥式起重机的外观像一条金属的桥梁,它是在固定的跨间内装卸和搬运物料的一种机械设备,被广泛应用于车间、仓库或露天场地。桥门式起重机有着特殊的使用特性,如果不加强管理和检查,一旦出现事故,就会造成伤亡。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桥式起重机种类越来越多。引发桥式起重机起重吊运作业事故主要危险因素有:未发信号,使用不合格吊具超载吊运,安全防护装置失灵,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吊物捆绑不牢,歪拉斜挂吊运,棱角快口没有衬垫等。在对314起起重机事故按机型分类的统计中,桥式起重机发生事故数量是59起,所占比例为18.8%,

事故发生率是所有起重机械里面最高的。因此必须加强对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教育,提高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1起重机的机械事故 起重伤害与事故是指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由机具、吊物等所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据统计,在冶金、机电、铁路、港口、建筑等生产部门,起重机械所发生的事故占有很大比例,高达25%左右,其中死亡事故占15%左右。如表1所示,其中在吊具打击中,有3起脱钩事故,占吊具打击事故的50%;在断绳事故中,有5起过卷事故,占断绳事故的38.5%;在108起事故中,有2起是超载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9%。据统计结果可知,在108起典型起重伤害事故中,吊物脱落打击事故占总事故数的25%,其伤亡人数占总伤亡人数

移动式起重机操作注意事项示范文本

移动式起重机操作注意事 项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移动式起重机操作注意事项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工程机械操纵人员、起重工和维修人员是最容易从高 处跌落的群体。虽然高处跌落并不一定致命,但造成的背 部和膝盖损伤也许会是终生的,大大降低了工作人员的生 活和工作质量。 华盛顿州致命事故评估和控制评价(FACE)委员会推 出了各种防止类似事故放生的方法。把这些方法综合起来 编辑成下列指南,适用于所有移动式起重机和其他移动式 机械的操纵人员参考。 公司雇员应该接受攀爬起重机作业平台技术的培训 1. 培训和危险环境的辨识 减低风险首先要能够识别最有风险的活动,要让雇员 们人人皆知这点。一般情况下公司要编写上下起重机的步

骤,样本如下: ■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与地面或机器的三点接触姿势,三点指两只手和一只脚或一只手和两只脚; ■不论上下机器都要面对机器,以便于观察接触情况和保持身体平衡; ■绝不跳跃,以防脚下打滑或致膝盖或关节受伤; ■穿着防滑鞋袜,注意脚下有无泥、沙或冰,防止打滑; ■一定要从安装有踏板、梯子、栏杆或扶手的地方上下机器; ■用握手绳和袋子或桶来提升或下降工具,腾出手来攀爬; ■以上步骤不仅仅适用于进出操纵室,其他部位的登机作业都应照此进行。 下一步是对以上步骤进行培训,并监督雇员们落实。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临近带点设备线路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 1 -

8、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9、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0、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14、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5、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6、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7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方向参考文本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方向 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方向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强化安全监察力度。安全管理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 安全法规、标准的规定。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因 此,一要对起重机械制造资格进行安全认证,对其生产的 起重机械产品进行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安全质量不合格的 起重机械产品不得出厂,把好起重机械产品制造的安全质 量关;二要对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的企业实行安装、 维修资格的安全质量认证,不具备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维 修能力的企业,不得承担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业务,把好 起重机械安装、维修的安全质量关;三要把好起重机械安 全技术检验关。对新安装的、大修的、改变重要性能的起 重机械进行特殊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 合格证后方准投入运行。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每两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 小于 16 ㎜ 2 的软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当的警示标志牌。 2.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 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 1.2 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 不准超过制造厂的规定。不准在暗沟、地下管线等上面作业; 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准超过暗沟、地下管线允许的承 载力。 4.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 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准小于表11-4的规定,且应设专人监护。 表 11-4 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 (kv)1< 1? 10 35~63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 1.5 3.0 4.0 5.0 6.07.08.5 5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 隔离防护措施。 6汽车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 上并将钢丝绳收紧。车上操作室禁止坐人。

7汽车起重机及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 可进行其他操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完全收回,放在支 架上,然后方可起腿。汽车式起重机除设计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准吊物行走。 8汽车吊试验应遵守 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维护与保养应遵守 ZBJ8000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维护与保养》的规定。 9高空作业车(包括绝缘型高空作业车、车载垂直升降机)应按 GB/T 9465-2008 《高空作业车》标准进行试验、维护与保养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全)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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