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麻醉制度整理版本

麻醉制度整理版本

麻醉制度整理版本
麻醉制度整理版本

麻醉制度整理版本

麻醉制度

1麻醉质控制度

2麻醉医师岗位职责制度

3麻醉审批制度

4麻醉术前术后访视制度

5麻醉术前告知制度

6差错事故防范制度

7会诊制度

8药品管理制度

9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10麻醉物品消毒制度

11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12术后自控镇痛管理制度

13困难气道处理对策

14过敏反应处理对策

15术中心肌缺血防治对策

16术中心跳骤停救治对策

17局麻药毒性反应处理对策

18术中大失血处理对策

19恶性高热处理对策

20高风险择期手术麻醉前讨论制度

21麻醉不良事件无责上报制度等

22麻醉镇痛操作分级与授权管理制度

23麻醉镇痛风险评估制度

麻醉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麻醉记录单要求准确、清晰、全面。

2.麻醉医师在接到麻醉通知单后,应在手术前检诊病人。急症手术麻醉应在病人未入手术室前进行查看。

3.麻醉管理实行三级医师执行制度,一线医师负责检查病人,并进行麻醉前的准备工作。二线医师应严格审核,并在现场指导和协助操作。三线医师执行巡视制度。

4.对疑难麻醉病例应实行及时麻醉前讨论制度,由二、三线医师负责。

5.对危重病人抢救应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责任制,经治医师征得科主任同意后,应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发通知书及进行谈话、签字。

6.麻醉前访视完病人后应填写麻醉计划书和麻醉同意书,在同意书上应有家属签字。麻醉后应有总结。

7.紧急会诊应随时应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科内质量管理小组应明确质量管理目标及管理措施。

麻醉科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1.在科主任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配合各科手术麻醉。

2.麻醉前到手术科室访视需手术的病人,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工作。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遇复杂、异常情况及时告知手术者,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4.手术后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向病房医师交代病情及注意事项。

5.进行手术后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录在麻醉单上。如有并发症发生,应和病房医师共同协商处理。

6.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参加科研,总结经验,撰写论文。参加教学,负责进修、实习医师的带教工作。

7.认真执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严防事故、差错。

8.参加麻醉科值班,协助各科进行复苏抢救和镇痛工作。

麻醉审批制度

1.常规(含择期、急诊)手术病例需进行局部麻醉或全身麻醉前,由主刀医师申请,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方可通知麻醉科。

2.麻醉医师接到需麻醉手术通知单后,通知麻醉科住院总医师。由住院总医师安排麻醉工作,同时向麻醉科主任汇报。

3.特殊病人重症复杂手术麻醉,需先请示麻醉科主任。由科主任组织科内讨论后,再安排实施麻醉。

4.夜间急症手术由当日二线医师确认麻醉方案。

5.各种麻醉均按规定执行手术前再确认制度。

麻醉术前术后访视制度

麻醉术前访视制度:

1. 麻醉医师应于术前一日访视病人,做好相应麻醉前准备工作。

2. 麻醉前访视内容:

(1)了解病史,包括:现病史、既往史及个人史、麻醉手术史、食物药物过敏史等。

(2)体格检查,包括:血压、心率、呼吸、体温、体重,身高、ASA分级等。

(3)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生化、凝血功能、血气分析等。

(4)特殊检查:包括:心电图、超声心动图、Holter、通气功能、X 光、MRI、CT等。

(5) 与穿刺,气管插管等操作相关的检查:如脊柱形态,病变,有无义齿,门齿是否完整,颈部活动度,张口度等。

(6) 了解病人的精神状态和对麻醉的特殊要求,做出相关沟通与解释。

(7) 麻醉前用药:如镇静药、、镇痛药、抗胆碱药、抗组胺药等。

3. 评估病人整体状态并结合拟行术式进行麻醉方案设计,对病人接受本次麻醉和手术的耐受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对麻醉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并发症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4. 准备与麻醉实施相关的药物和器械。

5. 针对术前准备不完善,麻醉实施有困难或危险时,应与主管医师、上级麻醉医师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应向医院主管部门汇报。

6. 填写《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7.与患者、家属解释麻醉相关风险,共同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麻醉术后访视制度:

1. 对于麻醉后病人应连续随访三天,对呼吸、循环、神经、消化和泌尿系统进行逐项观察和检查。

2. 填写《麻醉术后访视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恢复情况、清醒时间、术后医嘱、是否拔除气管插管等,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记录,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3.如发现麻醉相关并发症,应会同主管医师共同处理,且随访至病情痊愈。

4.如发生麻醉意外、事故等,应分析病情,协同处理,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讨论并向医务处报告。

5.搜集积累临床麻醉相关资料,总结经验、教训。

麻醉术前告知制度

1. 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麻醉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 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

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 手术和麻醉前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必须向家属交待手术和麻醉的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就手术目的、手术和麻醉方式、术前注意事项和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向病人或家属做详细交待,决不能回避可能存在或发生的危险性。争取取得患者或家属理解,并签署麻醉同意书。

4.麻醉同意书是指麻醉前,麻醉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术前诊断、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可能对麻醉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麻醉中拟行的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情况,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5. 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6. 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7.有痛苦的或有一定危险的有创操作,在术前一定的时间内向患者和家属做好解释交待,说明诊疗项目的必要性、所存在的痛苦和危险性;对需要患方术前签字的,不能回避可能会出现的危险情况,但也不能不切实际的夸大其危险性。

8.告知地点包括患者床旁、麻醉医生办公室或其它院内场所。告知次数和时间依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告知内容必须具备充分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将有关告知内容记录于病程录中。

差错事故防范制度

1、经常开展安全医疗教育,树立以预防为主的思想,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实行医疗安全责任制,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疑有意外先兆,立即妥善处理;

2、按照各级医师职责和实际业务技术能力,安排手术病人的麻醉工作;

3、充分做好麻醉前准备的病情判断,严格检查各种麻醉器械设备,确保抢救器具完好和抢救药品齐全。麻醉医生在实施麻醉前应再次查对患者姓名、病区、床号、性别、年龄、手术名称和手术部位,询问手术前是否禁食禁饮,有无麻醉禁忌症;

4、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5、严格查对制度。麻醉期间所用药物及输血输液要做到"三查七对",对药品、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经等要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最易搞错的相似药物或相似安瓿。抽到注射器中的药物必须注明药物名称及浓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允许注射到病人体内。用过的安瓿及注射器等应保留到病人出手术室后方可丢弃,以便复查;

6、使用易燃易爆麻醉药须小心谨慎,严防起火爆炸,各种麻醉气体钢瓶颜色要标志醒目;

7、没有麻醉机设备,严禁开展手术的麻醉工作,施行椎管内麻醉必须能掌握气管插管术。上岗工作不到一年或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者不能独立担任主麻;严禁没有学历、非麻醉专业医师和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麻醉工作,不允许一位麻醉医师同时实施两台手术的麻醉;

8、新技术的开展,新方法的使用和新药品的引进,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经医院批准,并按照认真讨论后的预定方案实施;

9、严格交接班制度,坚持"接班不到,当班不走",坚持岗位交班、手术台旁交班,遇到病情危急和疑难病例的手术时一律不准交班,要协同处理,待病人情况稳定后方可交接班。交班内容包括病人情况、麻醉经过,特殊用药、输血输液等。

10、麻醉医师在麻醉期间应坚守岗位,根据病人变化及时采取措施,遇到有疑问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围麻醉期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采取处理措施。医疗事故、医疗差错、麻醉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均应进行全科讨论,吸取教训认真整改。

会诊制度

麻醉科会诊主要涉及麻醉处理、急救复苏、呼吸管理、重症监测(包括有创监测)、休克抢救和麻醉、疼痛治疗及危重患者麻醉适应证。

1.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均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科主任指派住院总医师负责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术后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术中疑难麻醉病例麻醉时(如困难气管插管、有创操作、及心肺复苏等),主麻医师可即刻联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上级医师应在最短时间内到场紧急会诊并提出处理意见。

2.科间会诊

麻醉科值班医生应24小时在岗,当接到医院内其他科室会诊电话时应及时与要求会诊科室医生沟通,问清会诊目的,患者大致情况,以最短时间赶到会诊科室。

为患者进行有创操作前(如中心静脉穿刺置管、动脉穿刺置管测压、紧急气管插管等),应由申请会诊科室医师和患者家属签署有创操作知情同意书,麻醉医师对操作过程不顺利患者24h内随访,及时协助主诊医师发现并治疗可能发生相关并发症。

3.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内科需要外科手术的病例,需多科会诊或对科研、教学有重要意义的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医教研部组织院内会诊。常规会诊时间定于周三、周五下午16时。申请会诊科室应由经治医师于会诊前日9:30前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教研部,医教研部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会诊。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治医师和经治医师均应到场,由外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报告病历,主治医师补充。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4.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或需做特殊检查,由科主任提出,经治医师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后,填写会诊单,写明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及拟邀请会诊医院科别及医师,经医教研部同意,医教研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会诊由申请会诊科主任主持。必要时,主治医师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

5.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及手术麻醉者,首先报请医务部门同意,由科室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指派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师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处置意见,供对方参考。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常用药品应有专门存储地点(如专用药房),指定专人管理,科主任定期检查并负相关领导责任药品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及药品性质专柜存放,按药品批号和有效期分类,对于名称、外观相似的药品要分开存放。近效期药品有明显标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急救药品应存放于显著、固定的位置,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丢失、被盗。

药品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药房和冰箱内温、湿度并作相应记录。

确保病人所使用的药品为有效期内的药品:拆零后盛药容器原则上使用原包装,包装内只能盛放一个批号的药品,标签上除标注药品名称和规格信息外,还应标注药品批号和有效期。科室药柜内拆零的药品必须标注药品批号和有效期;急救车或抢救箱内的药品,无外包装的安瓿上没有有效期的,应加贴标签,标注药品有效期。

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标有醒目标示的存储箱内,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并有醒目标识提醒临床人员注意。麻醉科常用高危药品包括10%氯化钾等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各种肌肉松弛剂、肝素等抗凝药、胰岛素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使用药品后,医务人员要监察药品的疗效,密切观察药品的副作用。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分析可能的原因,及时做出正确处理。药品的副作用及不良反应要记入病历或其他表格。对要求上报的不良反应,按照相关的要求上报。

麻醉性镇痛药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科室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分管麻醉、精神药品的负责人应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接受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3.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或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4.麻醉、精神药品应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请药品管理部门并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5.药品管理人员应将麻醉药处方及空安瓿核对准确后,定期到药库换领,领药时要认真核对,双人签字。

6.麻醉、精神药品负责人员应使用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领用人员、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7.具有麻、精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必须接受麻、精药品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在药剂科备留签字留样,并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麻醉药处方。

8.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9.使用后剩余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及其他对他人具有潜在危险性药品的处理,由执行人员和另外一名医务人员监督,双人核对,正确处理,签字备案。

麻醉科设备管理制度

1.科内各种设备有一览表、设备卡片并设专入管理。

2.设备设置专门管理人员

3.各设备定期检查,其中麻醉机、监护仪每天麻醉前均需检查,每月由设备员检查维护一次并登记。

4.麻醉后设备应脱离电源,整理各种导线。

5.设备出现故障后使用人员应在当天报告设备员,设备员在一周内安排维修并进行维修登记。

6.血液回收机设定专用登记本,使用后登记。

7.纤维支气管镜使用后需用清水清洗,交设备员消毒后备用。

8.血液回收、纤支镜、肌松监测、BIS、A-LINE、神经剌激仪等设备需经过培训后才可以单独使用,进修医生、实习医生不得单独使用。

9.遵守医院其他设备相关规定

麻醉科相关无菌操作流程

1. 非全麻病人使用一次性吸氧导管,湿化瓶使用后统一由医院消毒,并予无菌包装。湿化瓶消毒包装后置于无菌物品室架上,病人入室后,打开包装取用,使用过滤饮用水,不得超过相应刻度,使用后拧下,将水倒净,放到复苏室内以备集中消毒。

2. 喉镜、管芯:使用后置于麻醉车侧方小桶内,麻醉完成后专人统一用塑料袋拿到器械清洗室内,以清水清洗干净后碘伏擦拭消毒,至设备室内以无菌持物钳夹住,继续擦洗手摸部分后置于无菌盒内(无菌盒、持物钳每周灭菌一次)。取用时,治疗盘铺无菌巾,以持物钳夹出镜片,管芯,盖上无菌巾入手术室。使用后,喉镜片同上放置,药物及注射器放回治疗盘内。

3. 麻醉面罩使用后同喉镜片放置,清洗后爱尔施浸泡30分钟,取出置无菌盒内备用。

4. 安剖的打开方法:先以安尔碘棉签擦拭砂条切割处,以砂条切割后,再以安尔碘消毒后掰开取药。

5. 所有乙肝、HIV、梅毒等阳性及呼吸道感染病人所有物品一次性使用(包括止血带、喉镜、面罩、回路、管芯等)。

麻醉科麻醉苏醒室(PACU)工作制度

一、基本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每天的检查工作

检查抢救车、填充药柜、清理污物筒、清理吸引、备好氧气和吸氧管

2、病人由手术室护士和麻醉师推入苏醒室,共同交接。

3、病人入室后直接睡在手术室推床上,安排位置。

4、进行心电监护或呼吸支持

5、护士观察记录病人生命体征及其他护理治疗

7、病人神智清醒,生命体征平稳后,由苏醒室护士送回病房

二、苏醒室病人交接制度

1.交接内容

(1)术中情况: 手术部位、手术名称、各种留置管道

(2)麻醉情况:气管插管、术中用药、生命体征

2、既往病史

3、病人皮肤情况、随身带入物品情况

4.与病房或ICU的交接:呼吸和气道,生命体征,留置管道,皮肤,液体

三、苏醒室病人监测制度

1、所有病人必须监测ECG、BP、RR、SPO2,特殊病人监测体温

2、观察意识状态

3、观察呼吸、颜面与口唇颜色,保持呼吸道通畅。

4、保持留置各种管道妥善固定,引流通畅。

5、保持伤口敷料完好,观察病人的伤口情况和腹部体征。

6、烦躁病人用约束带约束。

7、发现特殊情况须立即通知当班医生:

四、苏醒室护士工作流程

1、工作职责:

1) 接受、观察、治疗、抢救、护理等

2) 医嘱执行和观察记录的书写

3) 院内感染

4) 物资准备和监护仪设备的检查

2、工作流程

1) 接收别人

2) 填写病人登记表、观察记录

3) 观察、护理病人

五、出入苏醒室的规定

1、进入PACU的标准

全麻术后的病人、各种阻滞麻醉后尚不稳定的病人、术前有严重合并症的病人

2、在PACU停留时间:成人全麻应至少观察1小时左右,局麻是半小时左右,腰麻和硬膜外麻醉的病人应在血压稳定后至少观察1小时。儿童一般情况较好,非插管儿童至少观察30分钟,插管需1小时左右.扁桃腺、腺样体摘除术、腭裂修补术等经口腔手术至少观察90分钟。.

3、离开PACU标准: 病人已完全苏醒(或意识达术前水平),血流动力学稳定,能正确回答问题。气道通畅,脱氧情况下能维持SPO2在术前水平;疼痛或恶心减轻或得到控制;或因病情需要转送ICU病房

4、转运管理:达到出室标准

有以下情况须有麻醉医生和护工一起护送

A 转ICU的病人

B 在PACU病情发生变化,经积极处理后转回原病房

C 发生过喉痉挛、舌后坠、支气管痉挛者,经积极处理后转回原病房

D 高龄且伴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或合并症

E 有特殊管道(如动脉插管、CVP管、胸腔闭式引流管等)

F 烦躁不合作的病人

术后镇痛常规

一、术后镇痛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术后镇痛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 根据手术的部位和性质,主动预防性地用药防治术后疼痛;

2. 联合应用不同种类的镇痛药物,尽量减少麻醉性镇痛药用量;

3. 镇痛药物需求个体差异大,疼痛治疗用药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做到用药个体化;

4.应用镇痛药物前,应观察和检查手术部位情况,明确疼痛原因,避免因疼痛治疗掩盖术后并发症的观察;

二、术后镇痛的方法

1 口服给药:门诊手术或住院病人体表手术一般以口服给药为宜。常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曲马多和阿片类

镇痛药。

2.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间断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麻醉性镇痛药是传统的术后镇痛方法,起效较快,但该方法有其显著的不足。给药后血药峰浓度过高易导致呼吸抑制,危及病人安全;给药后血药浓度达不到有效镇痛浓度则镇痛不全。常用药物有哌替啶或吗啡。

3. 局部镇痛:手术结束时将局麻药浸润注射到手术切口周围,可使切口疼痛减轻或消失数小时。常用药物为0.25-0.5%布比卡因。亦有在关节镜手术后在关节腔内应用小剂量的吗啡

4. 神经阻滞镇痛:

4.1肋间神经阻滞胸、腹部手术后可通过阻滞支配切口区和切口上下各一根肋间神经,达到术后止痛的目的。

4.2椎旁阻滞头部以下手术均可用椎旁阻滞解除术后疼痛。穿刺技术要求高,可并发蛛网膜下腔阻滞,目前临床较少应用。

4.3臂丛神经阻滞:主要用于上肢手术后镇痛,可采用单次或连续法给局麻药,效果可靠。常用药物是0.125-0.25%布比卡因。

5 病人自控镇痛: PCA是一种新型镇痛药给药装置。病人佩带输液控制装置,当意识到疼痛时,通过控制器将一次镇痛药物注入体内,从而达到止痛目的。PCA是现代疼痛治疗的较好方法,是术后疼痛治疗的重要手段。

PCA常用术语:负荷量(Loading dose)是指PCA开始时首次用药的剂量。单次给药剂量(Bolus)是指病人疼痛未消除或疼痛复发时追加的药物剂量。锁定时间(Lockout time)是指PCA装置两次单次剂量间的间隔时间,是PCA的安全保护方式之一。持续输注速度(continuous infusion rate)或背景输注速度(Background infusion rate)的目的是维持相对稳定的血药浓度,减少指令用药的次数。最大用药量(Maximal dose)是PCA 的另一安全保护装置。有1小时剂量限制(1-hour limit)和 4小时剂量限制( 4-hour limit)。PCA给药的模式分为单纯PCA、背景输注+单次剂量、负荷量+背景输注+单次剂量、连续输注。PCA 临床分类分为硬膜外病人自控镇痛、静脉病人自控镇痛、神经丛病人自控镇痛和皮下病人自控镇痛等。

6 椎管内镇痛:椎管内注射镇痛药用于术后镇痛的作用机理可能是药物进入脑脊液与脊髓后角阿片受体结合,通过激动阿片受体产生镇痛作用。阿片类药物椎管内应用阿片类药物是最常见的术后镇痛方法之一,占椎管内镇痛的80-90%。常用药物有吗啡、芬太尼、哌替啶、舒芬太尼等。硬膜外单次或连续应用局麻药均能达到有效的术后镇痛,硬膜外注射局麻药用于术后镇痛的理想目标是阻滞感觉神经而不阻滞运动神经,不影响病人的活动。常用药物有布比卡因和罗哌卡因。椎管内应用氯胺酮的镇痛效果存在争议。α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可用于硬膜外镇痛。

7 新方法:经皮贴剂可经皮肤给药,口腔粘模贴剂也科用于疼痛治疗。平衡镇痛技术将取得更好的镇痛效果,降低每种药物的剂量和副作用。

三、术后疼痛治疗的不良反应

1呼吸抑制治疗剂量的阿片类药物抑制脑干神经元对二氧化碳的敏感性,引起剂量依赖性的呼吸抑制。阿片类药物刺激肺部J受体可引起伴心动过缓的呼吸暂停。老年、肥胖、手术前存在心肺疾患的病人,无论何种途径使用阿片类药物,呼吸抑制的危险性增加。呼吸抑制持续时存在时,可按5μg.Kg-1.h-1连续静脉输注纳络酮拮抗镇痛药的作用。

2恶心、呕吐阿片内药物影响胃肠道的生理功能,恶心、呕吐的发生与药物的种类、用药途径、剂量和病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常用治疗药物有胃复安等加强胃动力药物和恩丹西酮等5-羟色胺受体拮抗药。

3皮肤瘙痒吗啡和芬太尼的发生率较高。硬膜外应用阿片类药物合用肾上腺素时皮肤瘙痒发生率增加。止呕药和抗组胺药治疗无效。

4 尿潴留阿片类药物作用于脊髓和膀胱的阿片受体引起尿潴留,与剂量无关。常规纳络酮能反转阿片类药物的呼吸抑制作用,但不能反转其对膀胱的作用。

5过度镇静阿片类药物作用于大脑皮质神经元和下丘脑的阿片受体可产生拟精神病效应。老年病人可出现镇静、睡眠障碍、幻觉、记忆力模糊的危险。

困难气道处理常规

困难气道的定义和分类

(一)困难气道的定义

1、困难气道,是经过正规训练的麻醉医师在行面罩通气和(或)气道插管时遇到了困难。

2、困难气管插管,即经过正规训练的麻醉医师使用常规喉镜正确地进行气管插管时,操作在4次以上或需时10min以上者仍不能完成为插管困难。

3、罩通气困难,即一个麻醉医师在无他人帮助的情况下不能维持正常的氧和和(或)合适的通气。

(二)根据气道困难发生的类型分为:通气困难和插管困难

1、急症气道:一般指通气困难同时插管也很困难的十分危急的病人,需要采取特别紧急的措施打开气道,并建立通气,通气困难往往发在诱导后。

2、非急症气道:病人能维持自主呼吸或在面罩辅助下能维持正常的通气和氧和,但插管困难,此种困难气道的处理比较从容,允许选择其他的插管方法完成气管内插管。根据术前估计分为:

1、已经确定或者预料的困难气道。

2、未能预料的困难气道:术前估计未能发现气道问题和未作术前检查而常规诱导,诱导后发生了困难气道,这是产生急症气道的常见原因。

困难气道的评估

1. 术前访视:术前访视需重点了解患者既往有无困难气管插管等情况。如患者曾有过困难气管插管病史,应特别注意以下四个重要问题:①气管插管的困难程度及所采用的解决办法。②直接喉镜操作期间患者的体位。

③气管插管所用的器械。④操作者对患者既往所采用的气管插管方法是否熟悉。

2.体格检查:良好训练的麻醉医师多半能一眼发现潜在的困难气管插管。短粗、肌肉发达和组织臃肿的颈部常可导致直接喉镜操作和声门显露困难。病态肥胖,因鼻道和声门周围区域有过多的组织可累及呼吸道,可阻挡在清醒和麻醉状态下行直接喉镜操作时的视野及接近声门口的径路。下颌短小、门齿前突,颈部肿物,疤痕挛缩,气管移位等。下颌骨在颞下颌关节处的活动度;头部在寰枕关节处的活动度;颈部的长度、周径和肌肉发达的程度;腭的大小和形状;下颌骨与面部大小的比例;上颌牙与下颌牙的咬合情况等,并目测其至颏凸和下颌角的大致距离。体检指标包括:

开口度:张口度小于3cm示气管插管操作困难;小于1.5cm则无法用直接喉镜进行气管插管。

牙列:上切牙突出在直接喉镜显露和气管插管操作期间可影响插管操作。

下颌骨活动度

舌咽部结构:即马兰帕蒂分级(Mallampati)。

寰枕关节伸展度:患者枕寰关节的仰伸度分级:Ⅰ级:伸展度无降低;Ⅱ级:降低1/3;Ⅲ级:降低2/3;Ⅳ级:伸展度完全消失。

下颌间隙:测量甲-颏间距和/或下颌骨水平支的长度,正常成年人喉前下颌骨内面和舌骨之间的空间平均至少应能达到两指以上。

3.影像学检查。

4.喉镜检查喉镜下所见到的喉部视野:Ⅰ级:能看到声带;Ⅱ级:仅能看到部分声带;Ⅲ级:仅能看到会厌;Ⅳ级:看不到会厌。局麻下喉镜暴露达Ⅱ级水平提示插管无困难,可放心进行全麻诱导插管。

困难气道的处理

1.已知的困难气管插管

一般准备:病人的心理准备必不可少,术前必需用抗胆碱药物。

局部麻醉:表面麻醉是清醒插管的主要麻醉方法,常用1%的丁卡因或4-8%的利多卡因5-10ml喷雾,气管内表面麻醉可经环甲膜穿刺注入,个别敏感病人需进行舌咽神经或喉上神经阻滞。

镇静、镇痛:原则为小剂量、短效、不抑制自主呼吸、能减少或消除病人的痛苦和不愉快回忆。在熟练掌握一定困难插管方法后,对预计无面罩通气困难、喉头显露为Ⅱ、Ⅲ级的病人,可选用短效肌松剂。对未完全掌握困难插管技巧的医师及预测重度插管困难的病人,诱导时不能用肌松剂。

插管失败可选择:①取消手术,重新准备;②如果极不合作,面罩通气正常,可选择全麻诱导;③手术必须完成,可选择局麻下手术或手术"建立气道"。

2.未预料的困难气道插管

保持患者呼吸通畅,利用面罩维持正常通气,保持正常氧和水平,排除CO2。

根据喉镜显露情况判断插管程度。

尽快寻求帮助。

能维持病人正常通气,则改用其他方法;或者使病人清醒,转为清醒插管。

切忌惊慌失措,延误处理时机,若没有其它插管方法,最好辅助病人呼吸直到自主呼吸恢复,再考虑清醒

麻醉授权管理制度守则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分级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级标准: I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II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功能处于代偿阶段; III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IV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V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生命。 2.特殊手术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手术麻醉,气管异物取出术麻醉,高龄手术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实施麻醉的基本条件 所有医疗机构在任何地点(包括手术室外麻醉),任何时间,对任何病人实施任何麻醉(包括各种神经阻滞)都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确保有一位麻醉医师(士)或麻醉护士始终在麻醉地点监测并记录被麻醉病人的基本生命功能和体征,有一位责任麻醉医师对该病人负责。一位责任麻醉医师一般同时最多负责3位病人的麻醉,急诊夜班时不得超过4位病人。 2、必须全程监测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和动脉血压; 3、手术室内每一个手术间必须有麻醉机和麻醉监护仪,手术室外麻醉每一位病人旁必须有麻醉机或简易呼吸器。 4、必须具备能通过面罩和气管插管给高流量氧气,并实施人工通气的条件。 5、必须有心肺复苏的条件(包括人员、仪器、用具和药品)。每个麻醉工作区域必须配备至少一台心脏除颤仪。 6、所有病人的手术或检查结束后,必须要在手术室、或麻醉苏醒室、或ICU观察至病人基本生命功能正常或恢复到术前水平,确认无残留麻醉危险后方能将病人送回病房交予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管理。 三、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年限等,规范麻醉与镇痛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完整版)麻醉科工作制度

麻醉科工作制度 1.负责麻醉者,在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员,了解思想情况,确定麻醉方式。开好术前医嘱。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 2.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3.麻醉者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对实习、进修人员,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 4.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5.麻醉后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其他重危病员,应于二十四小时内随访,将有关情况写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同处理,严重并发症向上级汇报。 6.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7.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等方面做好准备。

麻醉科岗位责任制度 ⒈麻醉前要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体检,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具准备情况和仪器能否正常运行。 ⒉实施麻醉前,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名称等。 ⒊根据病情与麻醉方法实施必要监测,随时注意监测仪是否正常运行。 ⒋实施麻醉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无菌操作制度。 ⒌麻醉期间不得兼顾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准确诊断,妥善处理。 ⒍如病情发生突变,应迅速判断其临床意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告知术者,共同研究,积极处理。 ⒎认真及时填写麻醉记录单、术中每5分钟记录一次血压、脉搏、呼吸、氧饱和度,必要时予心电图、尿量、体温、呼末二氧化碳、血气等监测,如病情不稳定时应反复监测并记录之。术中应详细记录麻醉期间用药、输血输液量、丢失量、主要手术步骤及有关并发症等。 ⒏严格掌握病人麻醉恢复标准,不达标准,不离病人。全麻及危重病人,须待病情许可后由麻醉者或恢复室医师护送病人回病房,认真做好交接班。 ⒐麻醉中使用过的药品空瓶,均应保留至病人送出手术室止。 ⒑术毕按规定写好麻醉分析小结。

麻醉科工作制度大全

麻醉科工作制度 1、麻醉质控制度 2、麻醉质量控制管理 3、麻醉科工作制度 4、手术室麻醉安全制度 5、手术麻醉审批制度 6、麻醉前访视、讨论制度 5、麻醉后随访、总结制度 6、会诊制度 7、岗位责任制 8、麻醉同意书签字制度 9、麻醉记录单管理 10、交接班制度 11、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12、差错事故防范制度 13、麻醉用具保管消毒制度 14、业务学习制度 15、药品管理制度 16、麻醉护士工作职责与流程 17、PACU护士工作职责与流程 18、疼痛治疗护士工作职责与流程 19、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20、麻醉科疼痛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21、恶性高热处理对策 22、过敏反应处理对策 23、局麻药毒性反应处理对策 24、困难气道处理对策 25、术中心肌缺血防治对策 26、术中心跳骤停救治对策 27、术中大失血处理对策 28、术后自控镇痛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 1、麻醉前要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体检,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具准备情况和仪器能否正常运行。 2、实施麻醉前,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名称等。 3、根据病情与麻醉方法实施必要监测,随时注意监测仪是否正常运行。 4、实施麻醉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无菌操作制度。 5、麻醉期间不得兼顾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准确诊断,妥善处理。 6、如病情发生突变,应迅速判断其临床意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告知术者,共同研究,积极处理。 7、认真及时填写麻醉记录单、术中每5分钟记录一次血压、脉搏、呼吸、氧饱和度,必要时予心电图、中心静脉压、尿量、体温、呼末二氧化碳、血气等监测,每30分钟记录一次,如病情不稳定时应反复监测并记录之。术中应详细记录麻醉期间用药、输血输液量、丢失量、主要手术步骤及有关并发症等。

麻醉药品五专三级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1、专人管理 (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库存量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的用量)。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专柜加锁 (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

(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5)、对出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6)、出库后及时核对库存,出库单据上发药和领用部门均需双签名、专用帐册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2年。 4、专用处方 (1)、医院可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及调剂培训和资格授权工作。 (2)、培训和考核对象为医院执业医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0、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 分级标准: 第一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 2 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上。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1~2 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3-4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4~5 级患者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推荐)麻醉科管理制度

YWC-GZZD-074: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制定日期:年月日修订日期:年月日 一、麻醉科医师分级授权专业技术依据 1、麻醉科患者病情分级: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I级和三甲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麻醉科患者病情分级标准为:P1: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或系统无器质性病变; P2: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P3: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患者生活尚能自理; P4: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患者生活不能自理; P5:存在严重影响生命的风险因素,预期生命难以维持24小时。 P6:确诊脑死亡,拟实施脏器移植患者。 2、临床麻醉操作技术与麻醉分级:依据麻醉科基本操作技术难易与风险程度,将临床麻醉操作技术与手术麻醉分为三级: A1:基础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神经阻滞麻醉及相应的监测技术;常规液体治疗与管理;围手术期输血管理与一般手术麻醉患者病情评估。 A2:下胸段椎管内麻醉;一般性气管内插管全身麻醉;心肺脑复苏;有创血管穿刺及监测技术、床旁超声技术、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管理等。 A3、MallampatiIII级以是困难气道处理、BMI大于30以上肥胖患者手术麻醉;心脏大血管手术;颅内动脉瘤、巨大脑膜瘤、脑干等高风险颅脑手术;肾上腺手术;多发严重创伤、休克、高位颈髓、器官移植、高龄病人、新生儿等特殊或危重手术麻醉管理。 3、麻醉科镇痛技术与管理分级:依据麻醉科临床镇痛患者病情与主要技术风险程度,将麻醉科医师镇痛治疗技术分为四级: A1、一般性术后镇痛管理包括日常手术后镇痛泵应用与管理、病房一般晚期镇痛会诊、常见慢性疼痛药物治疗和日常门诊舒适化无痛治疗技术等。 A2、麻醉患者病情评估P3级及以上患者术后镇痛、晚期癌痛三级方案确定与指导、神经阻滞镇痛治疗、一般性微创介入疼痛治疗和特殊患者的门诊无痛治疗。 A3、疑难危重手术患者术后镇痛、椎管微创介入疼痛治疗、恶性病理性癌痛治疗及患者病情评估P3级以上的无痛治疗技术。 A4、新引进的镇痛药物临床观察、新开展的镇痛技术与镇痛治疗相关的科研设计与实施指导。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为了确保麻醉质量和麻醉安全,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一)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 Ⅰ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V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VI级:确证为脑死亡,其器官拟用于器官移植手术。 (二)特殊手术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颅内动脉瘤、巨大脑膜瘤、脑干、肾上腺、多发严重创伤、高位颈髓、器官移植、休克患者、高龄患者以及新生儿等手术的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心肺脑复苏以及高风险诊疗操作等技术。 (三)新技术、新项目以及科研手术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以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年限,根据其考核成绩和实际临床操作技能对每一位医师进行分级授权。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及气管插管术等。

麻醉管理制度

麻醉管理制度 一、手术者应全面、详细、准确填写麻醉申请单,择期手术者应于术前一日上午十时以前将麻醉申请单送到麻醉科,较大的择期手术应在术前四天送出。特殊病例应填送麻醉会诊单,由麻醉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参加会诊。 二、麻醉科接到申请单后,科主任根据手术种类、病人状况和麻醉医师的技术水平,妥善安排麻醉。负责麻醉者,在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人的病历及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人,确定麻醉方式,开好术前用药医嘱,作麻醉前小结,向家属交代麻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与本人、家属或患者单位依次履行签字手续。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或单位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经科主任、医务科、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三、麻醉医师术前诊视病人后,如对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较大的择期手术应在术前三天提出术前讨论,充分估计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五、麻醉医师在麻醉期间严格观察并记录病人的呼吸,血压、脉博、血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必要时监测心电图、中心静脉压、尿量、体温及其他特殊项目。控制和调整病人

的生理活动,如手术中呼吸管理、控制性低血压等。防止并处理麻醉和手术对病人的生理扰乱,管理好术中输液、输血,调节酸碱平衡,遇有特殊问题可提示手术者注意,并商讨手术暂停或从简等问题。 六、麻醉医师记录手术主要步骤及病人术中反应,详细记录麻醉用药和其他处理。 七、麻醉期间如遇严重并发症及意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乃至医院报告,积极组织会诊抢救。 八、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医师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等病人神志恢复,生命体征平稳后才能送回病房。危重和接受全麻的病人,麻醉医师应亲自护送回病房,并向值班人员交代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48小时内应随访病人,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追踪观察,直至病情稳定。严重并发症及时向上级汇报。 九、术后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及时补充。 十、麻醉科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等方面做好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骤停等危重病人的准备。 十一、除急诊抢救外,任何人员不允许在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实施全麻和高风险麻醉。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一)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包括医务科、药学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见医院下发文件)。各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手术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由科主任负责。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等制度,制订各岗位人员职责。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与安全管理工作。 (四)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权限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且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五)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与培训。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淄博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二)药品采购员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准备材料填写医疗机构基本情况信息,并依据临床用量与库存量合理提出年度购用申请表,由药学部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医疗机构法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印鉴,加盖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公章。上报淄博市卫生局备案审批本单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麻醉药品(注射剂)购用申请表》。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由药库保管员与计划员依据临床用量及各药房库存制订后交药学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员填写《麻醉药品(注射剂)购用申请表》,报院办公室加盖医院公章后方可进行采购。

等级医院复审整理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等级医院复审 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手术科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病情分级标准:I~V级 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分级Ⅱ~Ⅲ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

麻醉科工作制度(精选.)

麻醉科工作制度 目录 一、岗位责任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术前访视会诊讨论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手术室麻醉安全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交接班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术后访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七、麻醉用具保管消毒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八、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九、麻醉科疼痛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差错事故防范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一、药品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二、业务学习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三、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四、麻醉质控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五、手术麻醉审批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六、麻醉护士工作职责与流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八、疼痛治疗护士工作职责与流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岗位责任制度 1、麻醉前要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体检,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具准备情况和仪器能否正常运行。 2、实施麻醉前,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名称等。 3、根据病情与麻醉方法实施必要监测,随时注意监测仪是否正常运行。 4、实施麻醉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无菌操作制度。 5、麻醉期间不得兼顾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准确诊断,妥善处理。 6、如病情发生突变,应迅速判断其临床意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告知术者,共同研究,积极处理。 7、认真及时填写麻醉记录单、术中每5分钟记录一次血压、脉搏、呼吸、氧饱和度,必要时予心电图、中心静脉压、尿量、体温、呼末二氧化碳、血气等监测,每30分钟记录一次,如病情不稳定时应反复监测并记录之。术中应详细记录麻醉期间用药、输血输液量、丢失量、主要手术步骤及有关并发症等。 8、严格掌握病人麻醉恢复标准,不达标准,不离病人。全麻及危重病人,须待病情许可后由麻醉者或恢复室医师护送病人回病房,认真做好交接班。 9、麻醉中使用过的药品空瓶,均应保留至病人送出手术室止。 10、术毕写麻醉后医嘱及按规定写好麻醉分析小结。

麻醉药品的三级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制度为保证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使用,我院实施严格的三级管理,药库、药房、临床病房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根据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特制订如下规定: 1、药库 1)药库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和管理,购买药品付款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药库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储存在保险柜内,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 5)储存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6)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人员应坚持日结日清,动碰复核,帐物相符率100%。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一律不得外借。 8)保管人调离岗位必须有第三者在场,双人清点帐物相符签字后办完交接手续,方可调离。 9)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保险箱应张贴相应标识。

2、药房 1)药库、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储存在保险柜内,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监控装置,张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标识。 2)门诊药房应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3)门诊药房、病区药房、急诊药房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应根据用量制定合理基数,并由保管人签字,药学科主任审核,主管院长批准,药库备案。 4)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必须是该部门负责保管该类药品的人员他人不得领用。 5)领药人及时将领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在保险柜内,及时做好台帐记录。 6)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7)药房不得为患者办理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退药,患者不再使用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将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还医院,做好记录,定期在卫生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 8)药房回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或废贴等包装应加锁保管,及时记录,定期审批,在药剂处负责人监督下销毁。

麻醉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任县医院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与 再授权管理制度”的 通知 手术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医务科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任县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脊髓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1.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麻醉科规章制度

麻醉科规章制度 一、麻醉记录单管理制度: 1、麻醉记录单是手术治疗病人的医疗档案,也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珍贵资料。因此,要求麻醉医师必须认真填写。 2、麻醉医师应认真、如实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完整清楚,要字迹清楚。 3、麻醉记录单专人负责管理,每月按日期整理一次。每年做出统计,统一管理。

二、麻醉前疑难病例讨论及会诊制度: 1、对于疑难病例或具有教学意义的病例、少见病例,在科主任的主持下进行术前讨论,对术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2、回顾性总结手术麻醉病例和重危病人的抢救过程及经验教训。 3、院外会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或高年主治医师担任,院内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担任。 4、因病情或术前准备不足需停止麻醉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会诊同意。 5、会诊病例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在专用本上。 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领取。 2、毒麻药品除有专人保管外,麻醉医师凭毒麻药处方领取。 3、急救药品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以利抢救急需。 4、麻醉中特殊用药,需经负责麻醉的主治医师同意后才可应用。 5、麻醉药品(毒麻药)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四、麻醉机和仪器管理制度: 1、麻醉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仪器。 2、麻醉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消毒螺纹管,呼吸囊等。 3、麻醉机、监护仪等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维护,

发现缺失或损坏立即报修,保证麻醉设备的完好率。 4、喉镜等麻醉器械专人管理,经常检修,以备随时应用。 五、消毒制度: 1、麻醉器械:螺纹管、呼吸气囊、舌钳等每次用完后浸泡、清洗、消毒或熏蒸,以防交叉感染。 2、浸泡酒精等溶液的容器定期更换。文秘114版权所有! 3、放置麻醉器械盘及盖单一人一用一消毒。 4、一次性消耗材料用后,由使用者浸泡、毁型。 六、交接班制度: 1、主班医师与夜班医师交接日间麻醉工作及尚未结束的急诊手术。 2、交接抢救箱、麻醉器具及毒麻药品使用的情况。 3、主班负责日间急诊手术病人的麻醉工作和科内院内抢救工作。 4、主班或护士负责请领补充当日使用的药品。 七、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1、麻醉恢复室是密切观察麻醉病人苏醒的场所,对手术、?麻醉后危重病人进行监测治疗,及时观察病情变化,提高手术麻醉后病人的安全性。手术后由于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作用尚未消失,常易发生呕吐、误吸、缺氧、高碳酸血症、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常导致心血管功能与呼吸功能紊乱。因此,在麻醉恢复室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和治疗,并及时记录。

麻醉科各种制度

麻醉科各种制度 麻醉操作规范一、临床麻醉工作程序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是提高麻醉医疗质量确保病人安全的重要保证。 麻醉医生必须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地执行工作程序与手术医师既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又有密切的互相配合遇有病情变化或意外情况时要全力以赴共同协作使手术病人顺利度过手术关。 、麻醉科接到手术通知单后由总住院医师根据手术种类、病人情况和麻醉医师技术水平、业务素质妥善安排手术病人的麻醉必要时向科主任报告麻醉安排情况。 、麻醉前准备是直接关系到病人手术麻醉的安全其准备工作包括麻醉前访视、麻醉前谈话和签字及麻醉前病人的准备①麻醉前访视:掌握病情和体检审查化验等检查结果进行ASA分级对病情进行评估预测麻醉和手术的危险程度。 麻醉医师手术前一日访视病人阅读病历检查病人拟定麻醉前用药麻醉选择。 手术前讨论决定麻醉方案麻醉方案包括麻醉方法用药途径、监测项目、管理措施以及对麻醉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其处理作出估计。 ②麻醉前谈话和签字:为完善管理措施必须实行麻醉前谈话将麻醉全过程及其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并发症向病人或家属交代清楚并办理麻醉协议书签字手续谈话由责任麻醉医师施行也一并签字作为病案必备项目。 ③麻醉前病人的准备:术前禁食小时婴幼儿禁食小时入手术室前

先行排尿并给术前用药胃肠道手术放置胃管等。 麻醉前用药:苯巴比妥钠mgkg、东莨菪硷mgkg或阿托品mgkg 剧痛病人术前可给哌替啶mgkg,心血管手术病人术前给吗啡mgkg均在术前min肌注。 麻醉前用药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作适当增减:①病情差、年老、体弱、休克、甲状腺功能低下、恶液质者应减量②年轻、体壮、激动、甲亢病人应酌情增加剂量③呼吸功能欠佳颅内压增高等禁用麻醉性镇痛药:④小儿全麻前抗胆碱药剂量应稍大⑤心动过速、甲亢、高热、暑天不用阿托品以用东莨菪碱为宜。 麻醉用具和药品的准备:麻醉机、插管用具、吸引器、麻醉药和抢救用药等。 、麻醉医师于麻醉开始前再一次检查麻醉器械、药品充分估计术中可能发生的麻醉意外并做好预防和抢救准备工作严格按麻醉原则选择麻醉方法并按计划方案施行麻醉严格无菌操作避免损伤。 麻醉期间坚守岗位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监测各项生理指标详细填写麻醉记录负责输血、补液和有关药物应用。 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处理并请示上级医师。 术毕病人完全苏醒和生命体征稳定后护送病人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护送途中要确保生命体征平稳与值班医师或病房护士做好交接班并予以记录。 ①大手术、危重疑难病速运行状态以备急诊手术和空气保洁。 每月应对洁净手术间进行空气消毒。

2018年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修订版)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修订版)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Ⅰ~Ⅴ级。 ASA分级标准: 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页脚内容1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 页脚内容2

麻醉科十大工作制度

麻醉科十大工作制度一、岗位责任制1.麻醉前要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体检,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具准备情况和仪能否正常运行。2.病人入室后、实施麻醉前、病人出室前,应与手术室护士及手术医师共同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名称等。3.根据病情与麻醉方法,实施必要的监测,随时注意监测仪是否正常运行。4.实施麻醉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无菌操作制度。5.麻醉期间不得兼顾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准确诊断,妥善处理。6.如病情发生突变,应迅速判断其临床意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告知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积极处理。必要时,应与患者家属沟通。7.认真及时地填写麻醉记录单,术中每5min记录一次血压、脉搏、呼吸、氧饱和度。必要时给予心电图、中心静脉压、尿量、体温、呼末二氧化碳,血气分析等监测,每30min记录一次。若病情不稳定,应反复监测并记录。术中详细记录麻醉期间的用药、输血输液量、体液丢失量、主要手术步骤及有关并发症等。8.严格掌握病人麻醉恢复标准,不达标准,不离病人。全麻及危重病人,须待病情许可后由麻醉者或恢复室医师护送病人回病房,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9.麻醉中使用过的药品空瓶,均应保留至病人送出手术室为止。10 术毕应写麻醉后医嘱并按规定写好麻醉分析小结 二、术前会诊、讨论制度1.麻醉前一天由专人或实施麻醉者到病房访视病人。2.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体检。如发现术前准备不足,应向手术医师建议或补充实验室检查或特殊检查项目,并商讨最佳手术时机。3.估计病人对手术和麻醉的耐受力,进行ASA(American Society of Anesthesiologists,简称ASA)评级;选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开具麻醉前医嘱。4.向病人介绍麻醉方式及围手术期必须注意与配合的事项,解除病人思想顾虑,使之增强信心。5.向病人或病人监护人介绍病情和与麻醉有关的情况,填写麻醉知情同意书,并办理患者本人(或患者委托人)、监护人签字手续。6.认真填写术前会诊单。7.手术当天早会由会诊者向全科报告会诊情况,决定麻醉方法,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重点进行讨论,制订合适的麻醉实施方案,对麻醉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积极的防范对策。8.麻醉前讨论应在麻醉科医师主持下认真进行,必要时向门诊部负责

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和流程

麻醉、精一药品“五专”管理制度 1、专人管理 (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专柜加锁 (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 (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