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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水果安全承诺书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生产者和经营者作出如下承诺: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城实守信,不搞欺诈作假行为;

三、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

四、若出现违法行为,愿意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农产品生产者承诺书篇二

一、制定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农产品采收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二、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建立完整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

三、坚决杜绝使用禁止的农药、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等,蔬菜、水果采收时注意农药安全间隔期,保证上市的蔬菜、

水果农药残留不超标。

四、一定健全农产品生产、销售档案,且按要求保存好档案;对

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召回制度。

五、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六、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承诺书篇三

一、严格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实行进销台帐记录;

二、从合法生产企业进货,把好进货质量关;

三、不经营国家规定禁售的农业投入品和假劣农业投入

品;

四、向购买者介绍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知识;

五、承担由自身销售的农业投入品直接引起的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2份。一份存县农业局;一份承诺本人留存)

承诺人:

二Oxx年四月二十日

水果安全承诺书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确保农产品流通安全,本市场(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农产品的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包装、贮存等场地

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

定距离;

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3、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防腐、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

理布局;

2、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农产品与非直接入口农产品类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米购农产品时查验供货者的农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

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所经营的下列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类一一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

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畜禽类——不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

3、水产类——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

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

3、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4、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由市场开办者进行检测,经检测合

格后,进入市场销售。

5、不盗用、伪造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示,以及农产品产地证明。

七、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

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进行退市、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向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报告。

八、实行质量安全结果公示制度

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品名、产地、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

九、实行标识管理制度

制作不同标识牌,挂牌销售,推行产品分级包装和产地

标识管理。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

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农产品质量管理部

门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月曰

水果安全承诺书篇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确保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是我们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校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师生人身健康安全高于一切,遵循“产品即为人品,安

全就是生命”的餐饮经营理念,牢固树立学校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始终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遵守“诚实可信”的商业道德,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开办餐饮业,并取得合法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执业。从业人员取得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四、严格把好原材料采购验收关、索票索证关,建立购进、销售的可追溯制度;严格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做到上岗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严格把好餐具用具消毒关,确保餐饮环境布局合理、卫生消毒设施齐全。

五、严格做到:原料不合格不入库、不制作,食品不合格不上桌。食品制作过程中,禁止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加工经营的餐饮食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

六、严禁制售冷荤凉菜、扁豆、豆角、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马铃薯、河豚鱼、织纹螺;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七、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积极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简要法律常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2、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3、第二十一条: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4、第二十四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5、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品的;(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6、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之欧阳音创编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条文解读 第一章总则 总则是对法律中的若干重要问题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是立法基本精神的核心体现,对整部法律中其他各项具体规定具有指导作用。本章共有10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调整范围、管理体制、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发布制度、以及国家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和先进生产技术的推广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等内容。 1、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人们每天消费的食物大部分是直接来源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因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民以食为天,食

以安为先”。保证人们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体现。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产品质量状况总体上不断提高,但亟待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虽已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但食品卫生法不调整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活动;产品质量法只适用于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为了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专门制定了本法。本条包括以下内容: (1)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作为城镇居民的主要食物来源,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首要目的就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国务院1992年就出台了《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1997年后我国农产品实现了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

食品典型案例

一、株洲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2009年10月22日,株洲市工商局收到株洲市农业局《案件移送函》。株洲市农业局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案件移送株洲市工商局进行处理。 经查:2009年9月22日,农业部开展2009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委托湖南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当事人经营的芹菜进行了抽样检验。经农业部蔬菜水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依据GB2763-2005对上述农产品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所检项目中毒死蜱的检测结果不符合GB2763-2005的技术要求,该批次农产品不合格。长沙鲜润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是当事人的蔬菜供应商。2009年9月22日上午,当事人从长沙鲜润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芹菜共计30公斤,每公斤进货价2.6元,销售价格为每公斤3.98元,抽样基数24公斤,抽样数量3公斤。截至2009年9月22日晚9点,该批芹菜已全部售出,盈利41.4 元。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行为构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毒死蜱列为国家允许使用的杀虫剂,但国家有严格的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当事人销售的芹菜毒死蜱的残留量严重超出国家标准,给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该农产品,并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41.4元; 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二、湖南佳惠百货有限公司新化分公司利用过期变质“精品酱肉”加工成“五香酱牛肉”销售案 2009年6月2日,新化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购买了问题酱牛肉,食用后出现面部浮肿、眼睛肿胀、血压升高等症状,请工商部门予以查处。 经查:湖南佳惠百货有限公司新化分公司于2009年4月从长沙某供应商购进武汉市洪山区顺达卤制品经营部出品的“精品酱肉”1331.56公斤,购进价为21元/kg,共计货款27962.76元,该批产品生产日期分别为2008年12月15日、2009年1月6日,保质期为30天,该“精品酱肉”原料为猪瘦肉,购进后,将其加工成“五香酱牛肉”销售,销售价19.6元/kg,货值金额总计26098元。至2009年6月2日止,已销售过期“五香酱肉”1133.06公斤,违法收入22207.96元,库存198.5公斤。

2016兽药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兽药、饲料经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 承诺书 为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兽药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积极参加兽药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2、自觉办理各类相关证照,并落实有关的管理制度。 3、如实登记兽药销售记录,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购买人、购买数量、药物批号等信息,建立兽药销售追溯制度。 4、所经营兽药全部为农业部GMP认证企业生产。 5、经营兽药经生产企业药检机构检验合格,在内包装上附有检验合格标志,在包装箱内附检验合格证。 6、不销售、使用假劣兽药、无批准文号的兽药、不符合质量标准兽药、国家规定的违禁兽药。 7、绝不经营农业部明令禁止使用、停用或者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发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或其他违禁物质。 8、进货时认真核对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绝不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9、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强化行业自律,坚决维护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强买强卖,不搞价格垄断,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不侵犯他人的商标和专利,不哄抬新产品价格和恶意压价倾销。 10、自觉接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依法公布的不合格兽药产品、饲料产品和违禁产品及时组织

自我清查,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相关票证和购销台账。 本承诺书一式叁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兽医站、承诺单位各一份。 承诺人(盖章、签字):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精解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精解 (2006年版) 1、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2、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4、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5、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6、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7、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8、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其成员应当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 9、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 10、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11、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12、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精选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3篇 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本人(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1、保证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生产。 2、坚决杜绝使用禁止的兽药、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使用饲料兽药,保证绝不使用“瘦肉精”、“氯霉素”、“蛋白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 3、保证出售前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符合质量要求的畜禽产品准予出售,确保不合格畜禽产品不流入市场。 4、一定健全畜禽产品生产、销售档案,且按要求保存好档案;一定对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实行召回制度。 5、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6、因畜禽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签名: 年月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流通安全,本市场(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农产品的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包装、贮存等场 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3、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防腐、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2、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 保持清洁,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农产品与 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 接入口农产品与非直接入口农产品类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农产品时查验供货者的 农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所经营的下列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 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畜禽类——不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 3、水产类——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 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 醒目位置公示。

食品安全法释义全文

食品安全法释义全文 导语:食品安全是我们生活的重中之中,下面小编整理了早安心语,欢迎阅读! 新《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

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释义】 一、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一是食品生产。 食品生产包括食品生产和加工,是指把食品原料通过生产加工程序,形成一种新形势的可直接食用的产品。比如小麦经过碾磨、筛选、加料搅拌、成型烘干,成为饼干,就是食品生产的过程。食品生产包括肉制品加工、调味品加工、水果制品加工、酒类加工、淀粉及其制品加工、膨化食品加工、糖果制品加工、饮料加工、水产品加工、禽蛋制品加工、面制品加工、乳制品加工、豆制品加工、米制品加工、薯制品加工、蔬菜制品加工等类别。随着中国食品工业生产的快速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品种档次更加丰富。据2019年的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食品生产企业近12万余家,除此之外,还有数量众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从事食品生产。从目前的情况看,食品生产行业整体的规模、水平还不是很高,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方式在整个食品行业中所占比重不高,小作坊、小企业较多。 二是食品经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问题解读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问题解读 2016年01月08日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二)通过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三)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参照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规定执行。 二、《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含义是什么? 《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三、《办法》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怎样划分的? 《办法》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强化了属地监管责任,对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了重点规定。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怎样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二)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 (四)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五)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对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六)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五、《办法》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规定了哪些义务?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除了履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一般义务外,还要履行以下义务: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流通安全,本市场(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农产品的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3、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防腐、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2、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农产品与非直接入口农产品类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农产品时查验供货者的农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所经营的下列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畜禽类——不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 3、水产类——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 3、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4、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由市场开办者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进入市场销售。 5、不盗用、伪造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示,以及农产品产地证明。 七、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 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进行退市、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向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报告。 八、实行质量安全结果公示制度 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品名、产地、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 九、实行标识管理制度 制作不同标识牌,挂牌销售,推行产品分级包装和产地标识管理。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 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经典案例考验变质事件商家可随意踢皮球新招追究商家责任市民王先生从某社区超市买的酸奶还在保质期内结果已经发馊变质。他打通厂家的电话投诉之后对方回应产品出厂前检查过没问题问题应该出在超市的销售环节比如保存温度过高。王先生又找到超市结果对方却坚称不是自己的问题。“厂家怪商家商家又推厂家到底该找谁负责” 专家诊断按照原来的法规销售企业的法律责任并不明确。换句话说如果是商家保存方法不当而导致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如果要追讨赔偿就缺乏有力和足够的法律依据。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明知故犯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在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如此一来对销售者的监督力度大大增强了消费者也有足够的依据可以向违反规定的销售者索赔。考验非法添加事件瘦肉精中毒频现新招细管狠罚也许你没听过盐酸克伦特罗但一定知道它的别名“瘦肉精”。这种对人有平喘功效的药给猪吃了会间接提高猪的瘦肉率再进入人体之后则会引起中毒。事实上不该在食品中发现的东西远不止“瘦肉精”还有用来增色的苏丹红、用来漂白的吊白块、泡火腿驱蝇虫的敌敌畏、给大米抛光的石蜡、用来防腐的甲醛等。专家诊断首先是企业有没有良心的问题其

次是对无良企业怎么惩罚。过去法规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犯罪成本太低所以屡罚屡犯。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将“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各种情况明确列入监管范围内。同时也提高了罚款金额按规定最高可罚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考验名牌免检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新招取消免检2005年4月世界最大食品企业雀巢在黑龙江双城生产的部分批次奶粉被浙江省工商部门检出碘含量超标。类似的“问题”名牌食品还真不少。同年6月初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爆出用过期牛奶回炉加工成新奶销售的“回炉奶”事件。不久后哈根达斯也因为其位于深圳的店铺在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西式糕点加工被当地卫生监督所罚款5万元。对于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接二连三出事许多消费者都感到非常震惊纷纷质疑名牌食品还可信吗难点诊断为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从2000年开始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不少知名食品企业也向国家申请成为免检产品由此也引发出新问题在免检期内如果食品出了质量问题该由谁来负责考验索赔事件结石患儿一度索赔无门新招先赔偿后处罚去年9月国内著名企业三鹿集团宣布召回700吨受化学物品三聚氰胺污染的婴

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暨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上的讲话

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暨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201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上,张昌平常务副省长特别强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可见省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新时期农业部门的重要任务,保质量安全与保障供给同等重要。我国农产品生产,建国初期主要是解决民众温饱问题,上世纪90年代主要是解决农民效益问题,如今农产品供给已经存在结构性过剩,主要任务是解决质量安全问题。今年的双汇“瘦肉精”事件,引发了整个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严峻的形势,要求我们牢牢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武器抓好监管工作,要求我们不断提升专业业务水平,有足够的能力灵活应对各种工作压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今年,《食品安全法》已经颁布实施2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经颁布5周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机构还不健全,监管队伍人员素质整体水平还比较低,各级农业部门监管机构仍没有理顺,尤其是县级农业部门急需理顺各种关系,建立监管机构充实监

管工作人员。本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我们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今天请大家来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目的是通过学习与交流,加深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理解,从而进一步提升大家的工作能力,增强依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这里,我讲四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 5年前,农业部在以保障供给为中心任务的情况下超前意识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填补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空白,明确了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赋予了农业部门必要的监管手段.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法律依据。各级农业部门应抓住机遇,准确把握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依法健全监管体系。2010年4月,为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省编办正式批准我厅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统一协调全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应抓住这轮机构改革的机遇,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乡镇也应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最近出台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的“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要求,设

食品安全案例

2010年3月20日,西安市药监局食品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在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总店,发现其存在泔水油回收装置,现场查获的账单也表明火锅店涉嫌回收地沟油。据此,西安市药监局食品稽查分局以涉嫌回收泔水油二次利用,违反《食品安全法》,责令该店停业整顿。此事在全国范围引发对地沟油的声讨,但至今地沟油仍然没有销声匿迹。 何为地沟油?地沟油是各类劣质油的通称,包括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提炼后产出的油以及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要求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地沟油的危害:地沟油的制作过程注定了它的不卫生,其中含有的大量细菌、真菌等有害微生物,一旦到达人的肠道,轻者会引发人们腹泻、腹痛,重者则会引起人们恶心、呕吐等一系列肠胃疾病。地沟油中含有黄曲霉素、苯并芘,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质,其毒性是砒霜的100倍。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 简易鉴别地沟油:一看看透明度,纯净的植物油呈透明状,地沟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混入了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会下降;再看色泽,纯净的油为无色,地沟油色深;看沉淀物,如有沉淀,其主要成分是杂质。二闻每种油都有各自独特的气味。可以在手掌上滴一两滴油,双手合拢摩擦,发热时仔细闻其气味。有异味的油,说明质量有问题,有臭味的很可能就是地沟油。三尝用筷子取一滴油,仔细品尝其味道。口感带酸味的油是不合格产品,有焦苦味的油已发生酸败,有异味的油可能是地沟油。四听取油层底部的油一两滴,涂在易燃的纸片上,点燃并听其响声。燃烧正常无响声的是合格产品;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嗞嗞”声音的,水分超标,是不合格产品;燃烧时发出“噼啪”爆炸声,表明油的含水量严重超标,而且有可能是掺假产品,绝对不能购买。 NO2.烤鸭油 多家媒体相继对西安市场烤鸭油普遍流入小餐馆的情况进行了报道,使得西安一些烤鸭摊点有所收敛。但走访发现,一些菜市场里的烤鸭摊点仍然在偷偷地对外销售。“鸭、油两销”、双重获利已成烤鸭行内无人不知的潜规则。 烤鸭油的危害:烤鸭油是垃圾油的一种,和煎炸废油、地沟油一样,都属于废弃油脂,已经失去食用价值,并且含有致癌物质,是禁止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填空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考试试卷(一)工作单位:姓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 2、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5、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6、和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7、国家引导、推广农产品,鼓励和支持生产,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8、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的技术规范。 9、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 并听取农产品、和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 10、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根据及 的需要,及时修订。 11、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由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2、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批准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13、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应 2

当采取措施,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 14、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和。 15、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或者其他。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 16、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 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17、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 18、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药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 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1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投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概论课程

《农产品质量安全概论》讲义 专题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解读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主要内容 1、农产品: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2、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即包括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质量要求,也包括涉及产品的营养成分、咳唾成珠、色香味等非安全性的一般质量指标。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可能的影响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会危及公众健康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会造成经济损失。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会引发国际贸易争端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会影响政府公信力。 三、现阶段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总体状况 中国农产品的合格率总体上是有保障的,达到了一些发达国家的水平。此外,我国优质安全的品牌农产品发展很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我们积极技术先进的认证品牌。 当然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发展基础仍薄弱: 一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一些地方善于抓数量,而对于抓质量安全这个新的工作领域,还行缺乏经验,有的地区存在认识不够和地方保护主义,重视程度不高,问题产品仍很突出。二是确有部分不法企业和生产者违规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三是投入不足导致检验检测方法还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国内国际形势发展发求。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管理的热点和主要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是解决农产品消费安全问题,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让老百姓吃上放心农产品。一系列重大行动的实施为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中我们了解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和主要内容。这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热点,也是今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重点。(一)、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从2002年开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的监管,有效改善和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用5年左右,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等水平。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产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无化验室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食品安全承诺书

城乡粮油交易市场主体责任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本市场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法从事食用农产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保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及时消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三、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保证销售和贮存食用农产品的环境、设施、设备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四、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食用农产品经营信息,保证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实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信息。 五、保证对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检测不合格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 六、建立食用农产品自查制度,对销售环境条件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七、在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示栏,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和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八、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权利义务。 九、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频次。 十、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项目。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法律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填空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填空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考试试卷(一)工作单位:姓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 2、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5、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6、和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7、国家引导、推广农产品,鼓励和支持生产,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8、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的技术规范。 9、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 并听取农产品、和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 10、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根据 及 的需要,及时修订。 11、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由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2、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批准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13、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

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 14、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和。 15、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或者其他。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 16、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 用、、、 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17、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 18、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药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 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解读

附件 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 二、质量体系

三、仪器设备

四、检测工作

55.* 样品有专人保管,有惟一性和检测状态标识,有措施保证样品在检测和 保存期间不混淆、丢失和损坏。有样品的处理记录。样品在流转过程中,交接时应检查样品状况,避免发生变质、丢失或损坏。如遇损坏和丢失,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按相应工作程序,保证样品接收、传递、检测方法采用、检测、异常情况处置、复检与判定,以及双三级审核等符合要求。原始记录有固定格式,信息齐全、内容真实,填写符合规定。非标准方法的采用应按《采用非标准方法程序》执行。开展新项目应按《开展检测新项目工作程序》实施。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采购应编制计划,计划实施前,其技术内容应经相关负责人审查同意。所购买的、影响检测质量的试剂和消耗材料,必要时应经过检查或证实符合有关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后,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规定要求。并保存符合性检查的记录。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服务和供应品的供应商应进行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对检测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差异和发生偏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例外偏离时,按《允许偏离控制程序》执行。有检测事故报告、分析、处理程序,并有记录。按《检验分包程序》实施分包。分包项目应控制在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且价格昂贵的范围内。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应保存分包方的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并有对分包方的评审记录。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检测人员工作作风严谨,操作规范熟练,数据填写客观、清晰。五、记录与报告评审意见序号评审内容符合对所有的记录实行分类管理,包括检验过 程和质量管理产生的记录,明确其保存期限。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原始记录应独立归档,保存期不少于五年。记录与报告的存放方法、设施和环境应防止记录损坏、变质、丢失等。按《记录管理控制程序》维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有为委托方保密的规定。检验报告应按规定发送并登记。当用电话、传真或其它电子等方式传送检验结果时,应有适当方式确定记录委托方的身份。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测数据、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贮或检索软件时,有保障其安全性的措施。检测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再现。至少包括样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是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唐山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幸福之都建设的伟大工程。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诚信为本、诚信兴业”的宗旨。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为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诚实守信、优质经营为重点,以优质产品取信于民,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放心农产品。自觉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实施检验、检测、检查、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以品牌建设为核心,增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的社会责任感,提高生产者的农产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维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 二、实行标准化生产,把好源头关。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决不使用禁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做到堵疏结合,减少用药,合理选择高效低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技术。采前自检,不合格的产品不采收,超标的产品不放行。提高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贮藏和加工标准化水平。积极申报无

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大力发展品牌农产品。 三、加快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追溯制度,推行入市检测和基地采收前检测“双检制”,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决不允许有问题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建立产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做到初级产品生产者有农事作业档案,加工品有原料来源和工艺流程档案,逐步实现农产品产加销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 四、严格行业自律,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从我做起,不断规范企业行为,努力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争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典范。坚决消除各种隐患,确保规范运行,不断加强企业间相互联系、相互监督。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建设,公开企业生产经营食品质量安全信息。防止不安全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坚持用户至上,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农产品安全知识水平,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感,用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回报社会,让社会各界满意,让人民群众放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民心工程”,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进农产品安全生产和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为社会创造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书 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同仁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法为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

《食品安全法》条文分类释义

《食品安全法》条文分类释义 一、适用范围 1、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餐饮服务环节; 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食品相关产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以及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 4、生产经营者使用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对食品及其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6、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制定、产品安全信息公布。 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横向方面 分段监管体制: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二)、纵向方面 1、中央: 食品安全委员会:代表国务院指导协调各部门。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食品安全分段监管部门:质检、工商、食品药品部门。 2、地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管。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监管责任制对监管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在本职责范围内做好监管工作。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本法及国务院规定调整。 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实施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务院食品监管部门要及时向卫生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卫生部根据信息及时调整计划。 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成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估。 四、食品安全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部分企业标准,为强制执行的标准。 (一)国家标准 1、制定、公布机关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编号)。 2、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3、新旧制度的衔接:由卫生部对旧标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整合成新的国家标准;旧的标准整合公布前继续适用。 (二)、地方标准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三)、企业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五、食品生产经营的主要制度 1、生产经营义务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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