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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通知

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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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通知

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高标准完成我市年度征兵任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征兵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兵役登记制度

每年4月上旬,分别以市政府和各区(市)政府名义发布《兵役登记通告》,确保登记时间、形式等公告到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应根据兵役机关需要,及时提供适龄**年详实数据,由各区(市)兵役机关组织辖区内适龄**年进行兵役登记,并发放《兵役登记证》。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高中学校(含普高、中职、中专、技校)做好在校适龄学生尤其是毕业生的网上兵役登记,基层人武部负责其他社会**年的兵役登记。

二、科学分配征兵任务

依据户籍人口和大学生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年度征兵任务,并适当向辖区内有高校的区(市)增加征兵任务。自2015年起,参照在校男生数量和应征报名情况,在各区(市)征兵任务总数中,直接向在**各高校分配大学生征兵指导性任务。

三、完善大学生征兵激励机制

自2015年起,入伍的大学生(包括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公办、民办高等学校的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下同),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发30%的优待金;除按照10000元/年为基准标准给予高等学校武装部征兵工作经费补助外,每从**市征召入伍1名大学生,再给予其不低于300元的经费补助,由所在区(市)财政负担,列入区(市)征兵办预算。2015年及以后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自主就业且接收安置地为**的,由各区(市)按照城镇退役士兵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四、落实征兵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发〔2011〕16号),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原则上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时,非专业岗位可按20%的比例招聘**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每年4月,市及各区(市)征兵办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上年度入伍大学生人员名单,市及各区(市)民政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上年度自主就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名单,确保各项优惠

政策落实到位。

五、加大考评检查力度

自2015年起,将征兵工作纳入对各区(市)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双拥考核内容,按照“兵役登记率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年度征兵任务是否完成,有无责任退兵”三项内容确定考评分值,具体所占分值以年度考核计划为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教育等部门在办理出国出境、招生、招录手续时,应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证》。每年,各级征兵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兵役登记制度落实、《兵役登记证》使用、征兵执法、优抚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兵役机关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和教育等部门提供拒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和拒绝、逃避征集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名单。

20XX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为依据,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着眼“能打仗、打胜仗”要求,坚持“依法征兵、规范征兵、廉洁征兵、艰苦征兵、文明征兵”,科学筹划,严密组织,确保征兵工作过程廉洁有序,确保征集兵员质量,确保不发生责任退兵事宜,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镇今年新兵征集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20XX年征兵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镇的征兵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xx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xx 三、征兵任务及政策规定 (一)征兵任务分配。 上级暂未明确我镇的征集任务,待具体任务明确后,再下达到各村。今年全镇大学生比例必须达到62.5%,初中生比例低于4%。 (二)阶段划分

按照上级征兵工作安排,今年我镇的征兵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大体分七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7月25日前完成)。主要工 作:一是镇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拟制征兵工作计划,落实征兵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和各种器材;二是召开镇征兵工作会议。传达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征兵工作任务。镇征兵工作会议结束后,各村尽快召开征兵工作会议,做好上级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三是做好宣传发动的准备工作,联络外出务工青年,搞好兵员的调查摸底,及时调整补充预征对象。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和报名阶段(7月22日至8月8日前完成)。主要工作:一是进行征兵宣传发动,利用墙报、板报、广播、宣传单、横额、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地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利用街日赶圩时机在闹市区开设征兵咨询站(点)进行宣传和解答征兵政策规定;二是组织预征青年网上报名与核实基本信息,收拢预征对象,对预征对象的年龄、文化、病史、政治方面进行调查核实;三是成立政治考核、体检队伍并组织上岗前的培训。 第三阶段:初检初审阶段(8月2日至8月8日)。主要工作:一是搞好预征对象的推荐和目测,确保预征对象的上检率;二是制订好体检计划,落实体检医务人员;三是搞好初审工

2018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2018 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为依据,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着眼能打仗、打胜仗要求,坚持依法征兵、规范征兵、廉洁征兵、艰苦征兵、文明征兵,科学筹划,严密组织,确保征兵工作过程廉洁有序,确保征集兵员质量,确保不发生责任退兵事宜,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镇今年新兵征集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2018 年征兵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镇的征兵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xx 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xx 三、征兵任务及政策规定 (一)征兵任务分配。 上级暂未明确我镇的征集任务, 待具体任务明确后, 再下达到各村。今年全镇大学生比例必须达到62.5%,初中生 比例低于4%。 (二)阶段划分

按照上级征兵工作安排,今年我镇的征兵工作,从7 月 下旬开始,至9 月底结束。大体分七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 组织准备阶段(7 月25日前完成)。主要工作:一是镇成 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拟制征兵工作计划,落实征 兵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和各种器材; 二是召开镇征兵工作会 议。传达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征兵工作任务。镇征兵 工作会议结束后,各村尽快召开征兵工作会议,做好上级会议精 神的传达学习; 三是做好宣传发动的准备工作,联络外出务工 青年,搞好兵员的调查摸底,及时调整补充预征对象。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和报名阶段(7 月22 日至8 月8 日前完成)。主要工作:一是进行征兵宣传发动,利用墙报、板报、广播、宣传单、横额、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地宣传报道工作, 同时,利用街日赶圩时机在闹市区开设征兵咨询站(点)进行宣传和解答征兵政策规定; 二是组织预征青年网上报名与核实基本信息,收拢预征对象,对预征对象的年龄、文化、病史、政治方面进行调查 核实; 三是成立政治考核、体检队伍并组织上岗前的培训。 第三阶段:初检初审阶段(8 月2日至8月8日)。主要工作:一是搞好预征对象的推荐和目测,确保预征对象的上检率; 二是 制订好体检计划,落实体检医务人员; 三是搞好初审工作,确定送县总检名单,初步整理好初检合格预征对象的档案。

拒服兵役,后果很严重

拒服兵役,后果很严重-法律 拒服兵役,后果很严重 文/雁翔 “既然来当兵,就知责任大,你不扛枪、我不扛枪,谁来保卫咱妈妈、谁来保卫她?谁来保卫她?……话虽这样说,有国才有家,你不站岗、我不站岗,谁来保卫咱祖国、谁来保卫家?谁来保卫家?”著名军旅歌唱家阎维文的这首《说句心里话》,通过普通战士的心声,唱出了军营生活的酸甜苦辣,也唱出了军人纯真、质朴的情感,表达了新时期解放军战士热爱并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坚定感情立场——为了祖国的一声召唤,为了人民的一份期盼,无数共和国卫士都把自己的青春与热血,毫无保留地献给了国家和人民。 服兵役是每个中国公民都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正如国歌中所要求的那样,当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当自觉投身到保家卫国的队列中去,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我国《宪法》、《国防法》和《兵役法》中的相关规定,也无不体现出“保卫祖国,人人有责”的思想,体现了公民在服兵役问题上有着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实行义务兵役制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保卫国防方面的具体体现。且兵役义务还不是一般的义务,它关系着国家的安危与民族的存亡,是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法律赋予所有公民的神圣职责,是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每一位达到服兵役年龄的公民都必须按规定和要求依法应征服役,切实履行自己应尽的保家卫国的义务。 无论是在哪个国家、哪个时代,逃避兵役均属违法行为,都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从我国当前的现实状况来看,拒服兵役既是一种爱国主义精神缺失的表现,也折射出部分当代年轻人缺乏吃苦奉献精神的问题,而这两种因素的共同

作用,已导致不少地方都出现了一些适龄乃至已入伍青年拒服兵役的案例。针对这类罔顾国防安全的违法行为,目前国内的不少地方都正在加紧出台相关制度措施,拒服兵役者将会面临非常严厉的惩处。 江苏出新规严惩逃服兵役 今年5月29日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当日闭幕的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由此预示江苏省即将推行兵役登记制度,适龄公民均须按时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即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市、区)级兵役机关的通知要求进行兵役登记,领取由兵役机关发放的兵役证,此兵役证上将如实记载适龄公民应征、缓征、免征、不征、已征等情况。 除了鼓励大学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积极响应祖国号召,投身国防建设”以外,该草案之前就已引起江苏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亮点之一,还在于对那些拒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拒服兵役的人们,明确了相应的处罚举措。譬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或在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拒绝、逃避征集的,均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二倍以上、八倍以下的罚款。入伍后逃避服兵役,造成严重影响,被兵役机关裁定作退兵处理或者被部队除名的,将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有关单位也不予其复工、复职、复学,且两年内不得出国(境);其家属亦将被取消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还可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五倍以上、八倍以下的罚款……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江苏公民若有逃避服兵役等行为而被行政处罚的,县级兵役机关还会将其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况

2019年大学冬季征兵工作总结-范文资料

2009年大学冬季征兵工作总结 一、我校在今年冬季征兵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1.准备工作阶段 10月25日,我校武装部有关人员参加了海淀区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动员大会后,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开始积极准备开展今冬的征兵工作,经学校领导批准,成立了xxxx大学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征兵工作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并进行了责任分工,制定了详细的征兵工作计划。 2.宣传动员和报名阶段 1 2 3 4 5 6 3.体检政审阶段 11月14日-11月30日,校征兵工作办公室召开了新兵政审工作会议,对体检完全合格同学的政审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半个多月的时间,我校武装部有关人员亲自开展政审工作,先后前往xxxx区和xxxx县进行政审调查,经过不懈的努力,两名同学的政审工作全部完成,政审合格,并报xxxx区武装部。 12月7日,确定xxxx两名同学应征入伍,并领取入伍通知书。同时两名应征入伍学生在xxxx区武装部领取服装。 1 2 3 4 5 6 12月8日,我校应征入伍的两名同学及家长在校武装部的组织下前往xxxx剧院,参加了xxxx区欢送新兵大会。 5.欢送新兵离校

12月8日下午四点,xxxx大学隆重召开欢送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暨欢迎参军同学返校大会。校党委书记xxxx同志出席了大会,全校各院系学生代表共200人参加了大会。会议首先举行了向两名同学颁发入伍通知书的仪式,并由校领导向两名名同学赠送了纪念品和慰问金。校学生处副处长xxxx同志宣布了学校武装部所作的“关于向xxxx两名同学学习的决定”。应征入伍学生代表xxxx同学作了充满激情的发言,她表示决不辜负学校领导和老师们的信任和期待,刻苦训练、磨练意志,培养能力,为xxxx 大学争光!在校学生代表xxxx同学代表在校全体学生预祝新兵在部队取得好成绩,为母校争光。老兵代表xxxx同学发言表示,要加倍珍惜大学时光;刻苦学习、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校党委书记xxxx同志在讲话中对应征入伍同学的高尚行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号召全校同学向他们学习。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同学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二、今年我校征兵工作的主要经验 1.大学生高涨的爱国主义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为圆满完成征兵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军入伍对每个青年人来说都是人生道路上的一次重大选择。对于已经通过高考进入高校学习的在校大学生来说,暂停学业,投入艰苦的军营生活更是一个需要认真权衡、深思熟虑的决定。因此,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不是一项简单的行政工作,而是要通过长期不懈的国防教育工作,激励同学们在关键时刻用实际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兵役制度 【发文字号】榕政综[2006]185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8.27 【实施日期】2006.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榕政综〔2006〕1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征兵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福州市征兵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义务兵征集、优抚、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福建省征兵工作奖惩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含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下同)、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公民。 第三条福州警备区、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为同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市、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为同级人民政府兵役执行机关;征兵办人员由兵役机关和公安、财政、交通、卫生、民政、宣传、监察、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征集时集中办公。 第四条征兵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要把义务兵征集、优抚、安置工作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内容,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实行严格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兵员征集 第五条每年九月三十日以前,适龄公民必须依法进行兵役登记。凡远离户口所在地并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返回的,必须委托他人代理登记,必要时兵役机关要主动巡回登记;

关于当前城市征兵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关于当前城市征兵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关于当前城市征兵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关于当前城市征兵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2013-12-29 10:36:50关于当前城市征兵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2011、2012年度**区新兵征集任务数完成率分别为90.9%和82%,一次性体检合格率分别为25.6%、37.2%。2013年,**区新兵征集任务数为255名,全区初选应征入伍青年只有299名,一次性体检合格仅有108名,合格率为36.1%,报名青年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43%,任务完成率为80%左右。**区连续三年未能完成上级规定的新兵征集数,征兵难的现象较为突出。最近,我们就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就改进相关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一、当前城市征兵工作难的原因今年的征兵工作是23年来首次由冬季改为夏季。为做好新兵征集工作,**区在宣传发动、工作人员培训、组织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工作进展看,适龄青年参军报名积极性不高,报名人数偏少、素质偏低,征集形势仍较为严峻。当前城市征兵工作难的主要原因是:(一)受社会人口数量和质会对军队的尊敬,但同时也使部分青年对军人生活产生恐惧,再加上现行退伍士兵安置优抚政策宣传不到位,严重影响了部分适龄青年入伍积极性。(五)兵役法刚性不强,监督执行落实难。现行的国家兵役法无实施细则,对违法惩处的规定过于原则。如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或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对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但具体操作实施较困难。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对于处罚虽然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对一些采取手段故意逃避服兵役的适龄青年,相关部门显得束手无策,有关规定并未有效执行。二、关于解决城市征兵工作难的对策建议征兵工作是我国国防建设的基础,事关个人、家庭的未来,事关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当前城市征兵工作难,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社会各界应群策群力,共同探索解决对策。(一)要强化宣传,切实加强

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注】《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6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劳动者就业,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求职择业、招用人员、职业介绍等劳动力市场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劳动力市场运行应当遵循平等竞争、双向选择、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力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劳动力市场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监督。 第六条工商、财政、物价、税务、公安、建设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求职择业 第七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八条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劳动力交流洽谈会或者直接向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求职等合法渠道求职择业。 第九条求职者到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手续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渠道求职择业的,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提供相应有效证件和材料,并如实介绍本人的有关情况。 从事技术工种或者特殊工种的求职者,还应当持有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第十条劳动者求职择业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如实提供与其择业有关的情况。 第十一条在职人员转换用人单位的,应当依法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离职。 第十二条境外人员来本省求职择业,本省劳动者出境求职择业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求职择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招用人员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招用人员的自主权。 用人单位应当遵循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择优录用的原则招用人员,自主确定招用人员的数量、条件和方式,自愿选择职业介绍机构或者人才流动等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 (一)通过职业介绍机构; (二)参加劳动力交流洽谈会; (三)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刊播招用信息; (四)利用劳动力供需信息网络; (五)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途径。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公布招用人员简章。招用人员简章包括用人单位的性质、地址,招

冬季征兵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根据市政府、军分区统一部署,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即将开始。刚才,XX同志传达了今年征兵主要政策规定,XX部长总结了去年我区征兵工作情况,部署了今年征兵工作任务。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进一步做好今冬征兵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 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做好征兵工作是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征兵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军80周年大会上强调:党和人民的事业之所以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社会主义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国际风云剧烈变幻中始终站稳脚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有人民解放军这样一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英雄军队。征集新兵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征兵工作搞得好不好,兵员质量高不高,直接关系到军事变革的进程快慢,关系到质量建军的成败。 (二)做好征兵工作是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虽然总体上趋于稳定,但是世界还很不安宁。我国面临各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的图谋从未改变;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恐怖势力等多次制造事端,我国安全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威胁。军队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稳定的武装力量,必须时刻做好军事斗争准备。随着军队现代化程度的提高,武器装备改善的速度越来越快,对军人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军队的基础在士兵,士兵的基础在新兵,新兵的素质越高,“打赢”的能力越强。各级要积极做好征兵工作,为实现军队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兵员条件。 (三)做好征兵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安全稳定的国内外环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和平建设时期,军队不仅要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重任,还要担负起应对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等各种急难险重的任务。从近年来军队参加抗击冰冻雨雪灾害、抗震救灾、藏区维稳和奥运安保等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实践看,军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实践证明,国家经济发展越快,越需要强大的国防作后盾;国防越强大,越有利于营造经济发展的安定环境。同时,部队也是培养、教育人的大学校,很多士兵在部队接受锻炼,退伍后成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骨干力量。因此,做好征兵工作,不仅能够推动军队现代化建设,而且对于提高全民素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征兵命令和有关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征兵任务,得到了部队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国家、军队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区征兵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受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影响,人们的国防观念趋向淡化;高等院校连年持续扩招,纯高中毕业生预征兵员基数不断缩小,致使新兵实际文化水平日趋偏低;农村劳务输出规模不断扩大,适龄青年外出打工增多,符合征集条件的农村青年相应减少;现行优抚安置政策相对滞后,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不高和城镇义务兵退伍安置难问题较为普遍,对高素质青年吸引力明显减退,等等。从目前形势看,国家正积极推进以征集对象主体调整为重点的各项改革,今年又专门就做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征兵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上述问题和形势,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切实

乡镇2018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2018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为依据,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着眼“能打仗、打胜仗”要求,坚持“依法征兵、规范征兵、廉洁征兵、艰苦征兵、文明征兵”,科学筹划,严密组织,确保征兵工作过程廉洁有序,确保征集兵员质量,确保不发生责任退兵事宜,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镇今年新兵征集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2018年征兵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镇的征兵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xx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xx 三、征兵任务及政策规定 (一)征兵任务分配。 上级暂未明确我镇的征集任务,待具体任务明确后,再下达到各村。今年全镇大学生比例必须达到62.5%,初中生比例低于4%。 (二)阶段划分 按照上级征兵工作安排,今年我镇的征兵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大体分七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7月25日前完成)。主要工作:

一是镇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拟制征兵工作计划,落实征兵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和各种器材;二是召开镇征兵工作会议。传达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征兵工作任务。镇征兵工作会议结束后,各村尽快召开征兵工作会议,做好上级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三是做好宣传发动的准备工作,联络外出务工青年,搞好兵员的调查摸底,及时调整补充预征对象。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和报名阶段(7月22日至8月8日前完成)。主要工作:一是进行征兵宣传发动,利用墙报、板报、广播、宣传单、横额、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地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利用街日赶圩时机在闹市区开设征兵咨询站(点)进行宣传和解答征兵政策规定;二是组织预征青年网上报名与核实基本信息,收拢预征对象,对预征对象的年龄、文化、病史、政治方面进行调查核实;三是成立政治考核、体检队伍并组织上岗前的培训。 第三阶段:初检初审阶段(8月2日至8月8日)。主要工作:一是搞好预征对象的推荐和目测,确保预征对象的上检率;二是制订好体检计划,落实体检医务人员;三是搞好初审工作,确定送县总检名单,初步整理好初检合格预征对象的档案。 第四阶段:总检阶段(8月9日至13日)。主要工作:一是送初检、初审合格的预征对象到县参加总检(我镇送县总

应征入伍相关政策

应征入伍相关政策 应征入伍的程序 (一)参加兵役登记(6月30日前)。根据《国防法》、《兵役法》的规定,2016年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户籍在本市的男性公民,或在我市就读全日制高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均应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的方法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418797637.html,),点击“兵役登记”,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登记。适合青年也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武部进行登记。往年已进行过兵役登记的青年,应当持“兵役登记证”前往户籍地兵役机关进行年度核验。(二)应征报名(8月1日前)。兵役登记完成后,有参军意向的青年还应进行应征报名。具体报名的方法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站同上),点击“应征报名”,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及参军意向。网上报名遇到问题的青年(如学历专业审核不通过等),可前往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手工报名。 (三)体检和政审(8月1日-8月底)。被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公民,接到体检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兵役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等到区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一般由所在镇或街道统一组织)。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对象,接受政治审查。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 (四)办理入伍手续(8月底-9月初)。经体检、政审合格,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在此期间,要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远离住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道。在新兵到达部队一个月内,其家属所在区政局,领取“优待安置证”凭证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抚政策。 (五)检疫复查(9月初-10月底)。检疫复查是指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将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应征入伍的基本条件 (一)征集对象。以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2016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正在普通高 校就读的学生以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 伍。 (二)征集条件。男青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至20岁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岁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的年龄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征集年龄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满17 周岁,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基本身体条件。按照国征【2014】年四号《关于印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身高标准:应征男青年身高160cm以上。 体重标准: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5。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后,无并发症。 高等学校学生参军入伍相关优惠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 【法规类别】兵役制度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6.09.25 【实施日期】1996.09.25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7月28日实施日期:2006年10月1日)修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 (1996年9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兵员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平时的征兵工作。战时的征兵工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命令和国家的专门规定实施。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公民和接兵部队人员,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凡户籍在本自治区的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和本条例服兵役。 每年征集新兵的数量、范围、对象、时间和要求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下达的征兵命令执行。 各单位必须承担上级下达的征集兵员任务,完成本单位的征兵工作。 第四条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征兵期间应当成立征兵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征兵办公室。征兵办公室由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民政、劳动、财政、教育、交通、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团体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兵工作。 第五条征兵办公室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兵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 (二)拟订兵役登记、宣传教育、兵员分配、被装发放、新兵交接和运输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保证新兵政治、身体、年龄、文化条件的措施,确保新兵质量; (四)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征兵工作; (五)做好征兵全过程的安全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六)负责承办征兵工作其他事宜。 第六条县级以上公安、卫生、劳动、民政、财政、教育、交通、工商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征兵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兵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征兵工作的需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2004)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 (2004) 【文 件 号】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2004-06-18 【实施时间】2004-07-01 【时 效 性】有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004年6月18日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 (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劳动、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环境保护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有关的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工会等组织对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群众监督。”

二、删去第十条。 三、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将第十九条改为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五、将第二十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和改造,必须遵守国家和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的规定。” 六、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矿山企业的设计、建设和开采,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 “对矿山企业实行安全许可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七、将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由法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验机构负责。” 八、将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企业事业单位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和特殊工作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项目和检查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大学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上海大学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一、征集任务、对象和条件 1.我校今年征集的兵员为义务兵,自愿应征。 2.征集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大专(高职)学生;男生年龄为2012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女生年龄为2012年年满18至20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户籍为本市户籍或上海大学集体户籍。 入学前为外省市户籍学生若未将户籍迁至学校集体户籍的,可先报名,待获得入伍通知书后至新兵运输前将户籍迁至学校集体户籍。 3.征集条件 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含162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生身高为160厘米以上(含160厘米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女生裸眼左眼视力4.5以上(含4.5)、右眼视力4.6以上(含4.6)。 三、征集方法和实施时间 符合条件的适龄在校男、女学生在就读学院向学院征兵工作小组报名应征;由校武装部指导学院进行政治审查;学校和宝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一下简称区征兵办)分别组织体格检查、政审复查等工作;符合征集条件、应征入伍的学生,由宝山区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具体工作实施时间: 1.预征报名阶段 10月15日 2.正式报名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3日)

校、学院征兵再动员、组织学生前往校武装部登录系统报名。 3.体检政审阶段(10月24日起至11月30日) 校、学院、区征兵办组织体检(校、区二级)、病史调查、心理检测;政审(初审、复审、联审)等工作。 4.审批定兵阶段(12月1日起至12月9日) 校、学院、区征兵办对“双合格人员”走访;定兵(一级、二级、三级);复检、复审;张榜公布新兵名单;发放入伍通知书等工作。 5.新兵运输阶段(12月10日起至12月31日) 学院、校、区征兵办对应征入伍大学生进行入伍教育;召开欢送会;新兵档案整理,交接;新兵运送等工作。 6.总结汇报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日) 学院、校武装部认真进行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总结。学院征兵工作总结报送校学工办、武装部;校武装部负责“上海大学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总结”,报送区、市征兵办。 根据通知,新兵入伍批准(军龄起算)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 以上征集工作的具体时间、工作安排以及局部调整以校武装部通知为准。 四、优待政策和保障 第一条:保留学籍,直至义务兵服役期满后的一年之内。服役学生退出现役后可复学,承认原已修学分。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准予复学(服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可复学)。 第二条:本学期课程已修完,但由于区征兵体检站组织的征兵体检与考试

“征兵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精选

“征兵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征兵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适应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的工作需要,做好今年征兵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征兵工作氛围,充分激发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的热情,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主席关于军队和国防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军队和国防建设主题主线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征兵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法规,紧紧围绕提高新兵质量,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突出抓好各阶段宣传重点、内容,不断加强和改进征兵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征兵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弘扬和营造“当兵光荣、军营成才”的好风气、好氛围,不断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的意识,在全县营造“关心国防、支持征兵”的社会氛围,确保年度兵员征集任务圆满完成。 二、宣传内容及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当兵无尚光荣、军营锻炼成才”这一主题,按照“宣传广泛、氛围浓厚、主题鲜明、手段多元、成效显著”的目标要求,紧密县域实际,针对适龄青年思想现状,重点突出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军队形象宣传。广泛宣传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成就,注重利用亚丁湾护航、神州系列飞船、中国第一艘航母列装、新型战机试飞等国防和军队建设新成就来激励广大适龄青年,增强参军入伍的光荣感和自豪感。二是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宣传《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广泛普及国家和军队以及省、市、县出台的各项优抚优待政策,使适龄青年及家长充分了解征兵政策的新变化新调整和有关优抚政策,发挥优抚政策的激励作用,激发全县适龄青年家长和适龄青年的拥军爱军参军热情,增强社会各界的国防观念。三是先进典型宣传。重点宣传“xx籍现役官兵在军营建功立业的典型、转业退伍返乡创业典型、双拥工作事迹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踊跃报名参军的应征青年”四类典型,用先进典型的事迹感召和带动广大适龄青年。 三、阶段划分 “征兵宣传月”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2日前)筹划准备阶段 成立组织,动员部署,研究“征兵宣传月”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 第二阶段(7月3日-30日)组织实施阶段

征兵年终工作总结范文.doc

满完成今冬征兵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措施,严把征兵操作环节关。 今年的征兵工作面临着任务重,适龄青年少等新情况、新问题,为确保顺利完成上级交给的征集任务,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四个环节: 1、严把兵役登记关,确保适龄青年登记一个不漏。 兵役登记是征兵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今年,我们从九月一日开始镇兵役登记工作,成立了由宣传、文教、工青妇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由武装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按照一抄、二核、三登记、四分类的程序,严把兵役登记质量关。今年,特别加强了对户口在口袋里的中专、中技毕业生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了适龄青年登记率达100%。 2、严把政审体检关,确保各项条件一丝不差。 今年,镇上专门成立了政审、体检两个组,抽调各单位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熟、责任强的同志担任,并按照上级关于政治、身体条件的有关规定,对政审、体检的人员专门进行学习培训,真正做到上级政策明,标准掌握细。在镇小体检过程中,体检医生都能尽心尽职,严格执行政策,正确掌握标准,特别是身体条件处于边缘和病史模糊不清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积极做好认真细致的核实调查,确保了体检的质量。在政审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政治条件规定,做到政策严把关,调查细到位,现场表现清见底。在具体操作中,真正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慎而又慎。如南塘村一名小青年参军热情很高,多次到武装部要求

应征入伍,但是在了解到本人在前几年社会交往复杂,特别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有联系,根据这个情况,我们坚决予以淘汰。由于对各项条件的严格把关,确保了政审、体检不出丝毫差错。 3、密切加强征接双方关系。 今年,镇武装部与接兵部队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妥善处理好征兵过程中的各项问题。一方面我们对接兵部队人员做到热情接待,为他们在生活上提供便利条件。另外,和接兵部队共同走访,并主动同他们介绍预征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定兵过程中,镇武装部也听取接兵部队意见,按照公开、民主、择优定兵的原则,集体共同定兵,确保兵员质量。 4、认真抓好优抚安置,妥善解决入伍新兵后顾之忧。 今年,镇武装部把入伍新兵的优抚安置作为征兵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并把这项工作作为调动适龄青年踊跃报名的有效途径。镇人武部多次到*企业,和单位领导商量入伍新兵的工作安置问题,并得到了单位的大力支持,在今年*名新战士中,有*名在入伍之前都有工作单位,按照“从哪来,到哪去”的安置原则,单位都已表示接收。另外*名在入伍前是在家务农和个体户也都安排落实了单位。*位非农户青年的安置工作在武装部的努力下,全部安置到*厂,为新兵本人及家属找到了满意的答复。 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激发广大应征青年参军报国热情。 一是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抓好兵役法规的宣传。今年,我们紧紧抓住征兵工作的各种时机,利用有线电视、征文赛、演讲

内蒙古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 【法规类别】兵役制度 【发文字号】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4.09.26 【实施日期】2004.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8号) 2004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4年9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2004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兵工作,保证兵员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征兵活动及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年满十八周岁至二十二周岁,或者符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当年征兵命令规定的服现役年龄的男性公民为适龄公民。 对女性公民的征集,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征兵命令的规定执行。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第四条内蒙古军区、各军分区(警备区)、旗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同级人民政府和兵役机关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 征兵办公室由同级兵役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选调人员组成,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兵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新闻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征兵办公室做好征兵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兵宣传教育纳入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规划。兵役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认真做好适龄公民的政治思想工作,鼓励适龄公民依法履行服兵役义务。 第六条自治区当年的征兵人数、范围、时间和要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征兵命令作出规定。 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各地总人口和应征公民的数量、素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征兵任务;对灾情较重的地区,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征兵任务。

江苏省劳动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江苏省劳动合同(合同示范文 本)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江苏省劳动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 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社会(养老)保险号码: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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