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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寺院做义工意义及功德

在寺院做义工意义及功德
在寺院做义工意义及功德

在寺院做义工意义及功德佛教义工是一群践行佛教忘我境界、慈悲济世精神、自利利他情怀的菩萨行弟子。义工没有固定做什么事,也没有固定的什么时间才去做。义工是哪个地方需要人,就到哪个地方去;什么时候需要人,就能及时帮忙,义工是救急,也是奉献。

做义工也是一种修行,只想着要护持寺庙的常住和帮助其他人,这种心,就是菩萨心肠,就是大修行,做义工就是行菩萨行,就是在度众生。如果,我们老是想到自己有苦有难,总是希望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来救自己,这样子的话还是学做菩萨吗?

要学做菩萨,就要常常想到人家有苦有难,就会去救苦救难。因此,如果要使我们的社会、人间更美好一点,生活环境更安全一点,我们一定要从自身做起,要多付出、多努力。

当义工,就是福慧双修,如果你只是为了赚取工资而去扫地、工作,这不算是修行,只是为了糊口,为了生活而工作;当义工,不论做多少都是修行,都是在修福、修慧。

三宝弟子在皈依典礼中念诵四弘誓愿(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就是发了菩提心的初发心菩萨,发了菩提心,便是具备了成佛的正因。因此,凡夫发心,便成初发心的菩萨,便已具备了六度万行的正因。虽不能于一时间万行具全,只要尽力去做,能有一行、二行,也就算是菩萨行了。

凡事尽心尽力去做,做义工,也就是发心担任菩萨行者,就要学习佛菩萨的精神,学着受苦受难,学着尽义务、尽责任,义工就是菩萨行者最好的成长历练。把义工的精神,带回自己的生活环境;在家里用义工的心态来服务你家里的人;在单位用义工的心态来服务其他人;在社会上用义工的态度为大众服务。若能人人如此,社会才会真正的祥和,也就能实现社会和谐,但愿我们把做义工的风气带起来,以此净化社会风气、建设人间净土。

有人常发心等到退休后,要从事这种以服务大众为主的义工工作,希望善加利用人生宝贵的经验,找到生命的第二个春天,获得一种鼓舞,产生一种力量。其实做义工,无论任何年龄层次,不必寄望于未来、此时此刻就可以实践菩萨道的义工精神,利乐有情、真正有心服务大众、更不必等到退休,眼前就能实现,做个“常精进菩萨”。人生难得,胜缘难再,把握当下每一分每一秒,在世间广结善缘,人生岂不更有意义?世界上没有谁能干,谁不能干,而在于是否心甘情愿。当义工能深刻体悟到:发心工作不但可以获得许多珍贵的友谊,更学习了智慧与灵巧,懂得

做事的程序,成就担当的能力。

《金刚经》说:若人以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所有功德不及受持四句偈功德之大。这句话是告诉我们金钱财宝的布施,有用尽的一天,唯有知识、技术、真理、法宝、心力的布施无穷无尽。佛教义工所作所为的功德正是如此。

当然,做义工除了根据自己的兴趣、专长、时间给予奉献外,还要能够做到下面四点:

爱语:做义工除了是一种力量、时间的布施外,更是一种生命、信心、赞美的布施。世间上最美又是容易做到的布施是爱语,人人都要讲好话,要做好义工的第一步,便是能讲爱语,多赞美佛教好、会员好、道场好、信徙发心,好话是不怕多的。

同事:同事者,就是能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对方的苦难就是自己的苦难,“同事”可以上对下、有对无、富对穷的感同身受,就能激发帮助人、包容人的热心与胸怀。

利行:给人方便,随时随地协助对方、帮助别人、举手之劳的功德,随时帮人度过难关,给人欢喜,更要给人信心。

舍得:舍是布施,“舍”即是“得”,没有佛法的布施,不能称为“舍”,有希望的回报是贫穷,故喜舍是布施欢喜给人。

另外还要做好:不说是非,不听是非,不传是非,不

打忘语。

义工是佛门的天龙八部,是来护持道场的各种善神,服务是快乐之本,不但自己做义工,更要鼓励大家来做义工。

义工,是一种慈悲与利行的奉献,是一种爱心和时间的布施,所以义工都是知行合一的菩萨行者。大家各尽己能,努力耕耘,为自己种福田积福的同时也在为家人和后代种福田积福,以一颗欢喜的心布施结缘,以一颗赤诚的心弘法护教,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在服务大众、服务社会的同时,也是在不断的提升自我、完善自我、成就自我,传播爱心、传播社会主义和谐精神。

做义工的目的

身为三宝弟子,自当效仿诸佛菩萨,以“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为己任。如何才能做到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呢?就必须通过“闻、思、修”“信、解、行、证”的过程达到最终圆满成就。要深信因果,深信佛法的教理,必能离苦得乐,究竟解脱;诵读经论,以求深解义趣;认真修行,坚持到底,必能成就无上菩提,成佛作祖。

大家不要认为义工就只是义务地去做事就叫做义工,我们佛教的义工,不但要义务地去做事服务大众,更要按照佛法的教义去工作、实践。所以,做义工的目的:

1、就是希望通过做义工,来实践我们所学的教法,积累成佛度众生的资粮;

2、护持佛教,护持常住安居办道,使弘法利生工作能顺利进行;

3、请善知识住世;

4、推动十善社会的建立。(十善:不杀生而行放生、救生、护生;不偷盗而行施舍;不邪淫而修梵(清净)行;不妄言而说老实话;不绮语而说质直语;不两舌而说调解语;不恶口而说柔软语;不贪而修不净观;不嗔而修慈悲观;不痴而修因缘观)

做义工的功德

能付出,便有福,更何况“三宝是大福田”,能奉献自己的身体、精力、时间,放下自我的执着,融入到义工团这个大集体当中,以团体的需要为需要,尽力去做,便是“无我”,提倡“三好运动:做好事,说好话,存好心。”身体做利益一切众生的事,口里说的是柔和、赞叹、感恩的话语,让听者心生欢喜心生智慧;心里想的是三宝的恩德、众生的恩德,念念想的是如何利益一切众生,这就是“身、口、意”的清净,自然能消业障,身心健康;

量大福大,心心相念的是团体的需要,为义工团而做义工,为寺院而做义工,为护持佛教,弘扬佛法而做义工,

为世界和平,众生安乐而做义工,这就是以我们的“身、口、意”大做供养、大行布施,不求回报也自然增长无量无边的福报和功德.

开智慧,通过在寺院学习做义工,既增长自己的见识和各种工作能力,又使自己体会义工团体与社会上的其他团体所担当的工作过程的不同,义工们和合增上、快乐的工作心态与世俗工作中各种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心态的不同,使自己懂得如何选择人生道路、照顾心态,健康快乐地生活。有很多时候我们明明知道面对问题发生时,不该抱怨、烦恼,可就是习气在那里,陷在那里跳不出来,这就是我们的资粮不足,无法转变业报,如法做义工的功德很大,资粮积累够了,面对问题时自然心态就不一样了;

佛是“福、慧”两足尊,是福德与智慧都圆满的人,我们用心向佛陀学习,实践佛陀的教法,就能积累成佛度众生的资粮,要度众生也要有缘才行,做义工就是广结善缘。若将做义工的功德回向十方法界一切众生则功德更大更殊胜。

做义工的存心

行为超不过思想,一切唯心造,一切法从心想生。

1、信心——信为道源功德母

2、菩提心——上求佛道,下化众生

3、感恩心——

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

感恩佛、法、僧三宝的教化之恩

感恩国家、地方、寺院培养之恩;

感恩家里人的理解支持;

感恩一起做义工的居士们的关心和帮助,义工领导的辛苦指导、其他居士的提醒是让我们提升工作能力和修正性格缺陷;

感恩社会大众的辛勤劳动和所有付出的人;

感恩所有的冤亲债主(逆增上缘,化烦恼为菩提);

感恩一切使我们坚定成就的人。

4、恭敬心——不但对住持三宝(佛像、佛经、出家僧人)要恭敬,也要对一切众生起恭敬心。印光大师教我们要“看所有人皆是佛菩萨,唯我一人是凡夫”,众生皆是未来佛,要用“沙堆中捡金粉”的态度去“找”众生的优点,而不要用“鸡蛋里挑骨头”的心情去“看”众生的过失。(常不轻菩萨的故事)众生示现好的给我们看,我们应作为榜样来学习;示现不好的给我们看,我们应知道这是佛菩萨在演戏教育我们,应作为镜子对照反省自己是否也有一样的过失,而不能生轻慢心。说四众的是非,口业大如山,说出家僧众的是非更是造作无量重罪。“见人善,即思齐,纵去远,以渐跻;见人恶,即内省,有则改,无加警”。

在寺院见到任何人,都要做到合掌当胸,恭敬地说一句“阿弥陀佛”,再说其他事。

5、惭愧心——“佛在世时我未生,佛灭度后我出生,忏悔此身多业障,不见如来金色身”。生在这个末法时代,实在是我们障深慧浅,业障凡夫的报应,应起大惭愧心,惭愧自己无德无能,无福报,无智慧,无证量。像印光大师那样菩萨再来的圣僧,也要示现给我们看,自称“常惭愧僧”,更何况我们呢?能惭愧才能谦虚,“越是成熟的稻穗越是低弯着腰”,越有德行的人越谦卑。

6、忏悔心——我们在无始劫以来,不知做多少恶事、结多少恶业、种多少祸根!故佛弟子应常常心怀惭愧忏悔心,忏悔以前所做的恶事恶业,发誓永不再犯,毫不留情地反省,至诚恳切地悔过。惟有在不断的忏悔之中,才能不断地改往修来,才能不断地迈向成佛之道;惟有天天都生活在“觉今是而昨非”的新境界中,才是最能变换气质的人,才是最有新希望最有新发现的人。

7、恒心——学习世间知识技术是“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学佛修行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十进九退”。既需要精进勇猛,也需要坚持不懈。在家每天的功课要坚持做,法会期间的工作也要认真细致,不厌其烦地做好,在工作当中磨练自己的心性。

志愿者行为准则

志愿者行为准则 (一)志愿者服务基本要求 1、具备参加志愿者服务队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2、自觉维护学院、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3、服从安排,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5、思想积极进步,集体观念强; 6、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7、有信念、有责任,积极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8、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现象; 9、准时参加志愿者组织的服务项目及活动,按时到会,不缺席; 10、应持互相帮助的平等精神,不应有“施予”的心理和“救世主”的态度。 11、应尽量了解服务对象,明白其真正需要,常设身处地为服务对象着想,在提供服务时,应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不应用自己的想法去强加别人。 12、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应随意公开服务对象的情况或资料。 13、要尽量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关系。 14、服务中要尽已所能,力求工作中的尽善尽美。 15、尊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做合格公民; 16、廉洁自律,不任何理由收取服务对象的钱物; (二)志愿者仪容与着装 1、志愿者应仪态端正、讲究卫生,妆容得体。 2、志愿者应按照统一标准穿戴志愿者服装。 3、志愿者服装只能在志愿时段穿着,不得随意改裁、涂鸦,更不得将服装转作他用。 4、志愿者的服装应做到整洁、配套、规范。 (三)志愿者行为与举止 1、遵守残联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工作制度,按照志愿 者职责要求,文明服务。 2、绝不允许利手志愿服务之便,开展促销、营销、传播不良言论等有违志愿者精神的任何活动,绝不允许以志愿服务收取服务费用。 3、自觉遵守文明公约,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喧哗; 4、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愿服务。如果不能解决的情况,要尽可能为服务对象联系相关人员或者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 5、与其他志愿者之间,相互尊重、关心和鼓励,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服务任务。

[集锦]培训义工守则

[ 集锦] 培训义工守则 孝贤家园学习营培训 义工守则 义工是孝道文化课程顺利、有序进行的保障,为了有力的配合课程的举办,现将义工的基本要求及服务内容做如下表述 义工服务宗旨和目标 在服务当中不断提升自我能力和心境,诚敬谦和、自始至终落实《弟子规》。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言为士则”,用行动、用身教说话,做身边一切人的榜样让爱传出去,让学员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升起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信心和责任感。 义工着装及行为礼仪 1. 着装 1) 服装【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 统一服装(建议着传统中式唐装,同时建议做到发型一致) ,具体事项以主办方情况来确定。 2) 发型及妆容 女士长发要盘于脑后,不得有乱发碎发,短发简洁整齐,尽量不要染色,额前刘海不能过长,过长要用发夹固定,不能遮住眼睛。可稍化淡妆,切忌浓妆艳抹。 男士头发不能过耳,不得染色。 2. 礼仪 1) 体态礼仪 鞠躬: 行礼时,两腿并拢,男士两手自然下垂,并于大腿两侧,女士双手自然交握于腹部,上身向前弯曲90 度,躬身后稍停一下再起身,动作要稳重缓和。 揖深圆,拜恭敬】 场内义工进出场都要向讲台行礼。场内站立不夹行,要平行站。 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得体热情的神态,积极、投入、专业地将传统文化渗透到举手投足间,时刻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仪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姿。

上下级礼仪: 作为一个临时性岗位的工作者,虚心接受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和调配,并视负责人为自己的上级。在值岗期间,时时注意表现出对上级的尊重,维护负责人的形象,并表现出足够的礼让和服从。 2) 团队合作礼仪 在岗期间要表现出团队合作的礼仪,并且意识到任何一个独立的岗位都是总体构成的一部分,只有顾全大局,讲究团队合作,才是完成整体工作的方式。我们不仅要接受可能产生的委屈和误解,始终忠实于自己的工作岗位,同时看到相关岗位有疏漏需及时提醒和协助解决。 义工服务标准和原则 课程期间,不论做事还是做人,标准只有一个——《弟子规》 具体而言,包括: 1. 态度“诚敬谦和” : 具足感恩心、恭敬心、真诚心。感恩一切参与这次学习的学员,对一切人礼貌恭敬,真诚为他们服务,满足他们的需要。 2. 行为示范: 随时注意谨言慎行,仪表端庄,脸上无嗔,坦荡光明,落落大方,恺悌君子,德风自化。 3. 身教而非言教: 用行动把圣贤教诲在自己待人处世服务的过程中演出来。不恼害,不批评一切人, 令一切人生欢喜。

义工队管理制度

常山县阳光义工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我县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常山建设,健全和完善常山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常山县阳光义工队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我县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常山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会问题,倡导常山市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常山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常山志愿服务的主体是常山志愿者各常山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常山阳光义工队是在常山县民政部门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常山县阳光义工队组织机构由常山县阳光义工队队委、队员和临时队员组成。 第五条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义工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义工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义工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 第九条注册义工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常山县阳光义工队填写注册登记表,义工队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义工档案。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义工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义工的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义工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队委的帮助解决; (三)义工队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个人服务档案; (四)义工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 权利。 第十一条义工和义工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义工须知(必读)

义工须知(必读) 各位义工朋友,大家好! 欢迎您的加入,能得到大家的信任和支持,我们深表谢意! 即将组建成立的新的义工团队,将在完善《章程》、《QQ群管理办法》、《会费缴纳及管理办法》、服务承诺书、义工申请登记表和申请民政审批、注册后开展活动。 为了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的管理团队,特请各位申请加入的义工朋友从加入伊始,就按制度、程序办理。 现从待批(审核)制度、章程中摘录出部分条规,请在正式运行前先行仔细阅读,共同遵守,谢谢配合支持! 一、宗旨: 坚持民主组建、议事和管理,做到会员权利平等、决策透明、财务公开;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其它有效的组织机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度。 二、性质: 是由全区热爱公益事业的人员组成的全区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三、目的: 促进社会公正与和谐,服务弱势群体、关注社会民生,发展民间力量,维护和弘扬传统文化 四、义工服务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利用业余工作时间服务社会,不计报酬进行公益活动。提供社会公益性的服务,科普、环保、关爱老人、妇女和青少年、社区服务、慈善服务、文明劝导、交通劝导、法律宣传及援助、政府配套服务以及各种公益宣传等服务; (二)提供社会孤寡老人、孤儿的扶助; (三) 提供贫困人群的生活帮助; (四)提供贫困学生的资助和对口联络帮扶;

(五)提供社会残障人士的辅助; (六)提供大型自然灾害后的支援; (七)与支持公益事业的企业、媒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公益活动。五、义工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义工工作者 我承诺: 尽己所能,奉献爱心; 不计报酬,服务社会; 遵守义工守则; 践行义工精神; 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六、入群基本原则 新团队官方QQ群(待申请)和新队员过渡群(众志成诚:238739698) 1.必须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常住江津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省内外在江津工作、读书的其他热心人士)。 2.加入QQ群的必须详细填写登记表内的所有内容,并上传免冠近照电子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理事会指定人员处予以登记(注:登记表内涉及到的内容务必详细填写,根据活动的需要理事会将会利用档案查询队员的区域优势和专长以及一些个人资源,以便用来帮助那些需要义工服务的弱势群体和个人,请理解合作),其它任何团队或单位名义加入者也请在登记表内详细说明,管理员需要在登记队员时做个解释,并强调加群后的称呼将不允许随意更改(除特殊原因外可以事先报群管理那里通过,方可修改)。 3.为方便通知义工公益活动和义工与义工之间称呼与交流(新成员加入的必须控制在两个字以上四字以内的简体中文字),方便群管理员进行有效管理,要求群名片呢称必须为简体中文呢称或实名,名字不能带有广告色彩,不能含不健康内容,不可为符号和数字或不能辨认不能称呼的符号,假繁体字、花哨字符、复杂英文名、数字、花俏拼音字母的新队员,在加入时管理并规劝其改名或管理员有权直接进行修改, 24小时内不改者视为不认同义工群管理制度则予以退群处理。(在能够辨认识别的情况下可以适度前后添加装饰符号,如识别男女和组

志愿者行为规范

第一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中国当代青年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维护国家形象与利益。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名利得失。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 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机构的各项制度与要求,服从工作安排和所在团队的管理,积极主动地展开工作。 第三条:珍惜志愿者的公众形象,上岗时着志愿者统一服装,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只在工作时间或上下岗途中穿着志愿者服装。 第四条:志愿者不得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廉洁自律,不任何理由收取服务对象的钱物;第五条:尊重受助者人格,严守受助人隐私。志愿者不得擅自带领陌生人去服务对象住处,不得公开其住址。非接对成员去看望老人或其他服务对象应提前通知服务队,避免人员过多影响服务对象正常生活。 第六条:待人以情,待人以诚。设身处地地为服务对象着想,了解其真正需求,尽力做好每项工作。接受监督,加强自律。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衣着、言行稳重。活动时间内不得有吸烟、玩耍、打闹、等不良行为。 第八条:参加集体活动时必须佩带志愿者帽子及胸卡。 第九条:服从组织需要,加强团队合作。出入相友,守望相助。服从安排,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志愿者因工作、学习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提供预定的服务,应尽量提前通知服务队。 第十条:志愿者不可轻易作出承诺,已承诺的服务应尽力完成。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履行承诺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一条:集体活动结束前,现场负责人必须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通过志愿服务,提升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服务技能。 第十二条:活动时,如造成服务对象或他人的物品损坏,必须及时反映,决不可隐瞒。查明原因后,根据责任情况,由志愿者本人或服务队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小额费用(如车费、电话费等),由志愿者以“AA制”形式承担。大型活动由服务队提供部分或全部活动经费。 第十四条:认真参加培训,熟知并准确把握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标准、流程、业务知识、信息、技能、组织联络体系、应急预案以及各项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珍惜志愿者的公众形象,上岗时着志愿者统一服装,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只在工作时间或上下岗途中穿着志愿者服装。 第十六条:按照“微笑热情文明专业”的标准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可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饮酒,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吃东西。 第十七条: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愿服务。急困难者之所急,帮困难者之所需。如果不能解决的情况,要尽可能为服务对象联系相关人员或者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 第十八条:与其他志愿者、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尊重、关心和鼓励,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服务任务。为社会尽一份责任,为他人送一片爱心。 第十九条: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换岗时按要求认真做好交接,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 第二十条:遵守各项工作纪律。针对媒体采访要求,遵从所在团队的工作安排,展示志愿者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不可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当利益,不得向服务对象所要签名、礼品或小费,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工作时间不主动与服务对象合影。

志愿者行为规范

2014青岛世园会志愿者服务规范 为保证2014年青岛世园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每一名志愿者在上岗前都必须要了解志愿服务的要求与服务规范,这是做好志愿服务的前提。 (一)世园会志愿者服务要求 遵守纪律、服从安排;按时上岗、真诚服务;举止文明、热情周到;尽职尽责、甘于奉献。 (二)世园会志愿者服务规范 1、仪表及着装的规范 (1)奉行微笑服务理念,面对他人以真诚的微笑主动示意。 (2)志愿者上岗服务期间必须穿着统一配发的志愿者服装,并只在工作中或上下班途中穿着。着装要保持干净整洁,T恤衣领要翻好,外套拉链要拉到胸前,外层衣服不要扎在裤子里面,衣服不能缺扣、不能立领、不能挽袖挽裤,不能穿无袖背心、短裤,严禁将外套围在腰间或披在肩上。 (3)遵守着装规定,志愿者上岗服务期间必须带帽子,帽檐必须正对前方,帽子帽檐不能太低或太高。女士要将两鬓头发、留海等碎发全部扎在帽内,确保清爽大方。

(4)在岗服务期间,女志愿者不能化浓妆,留长发的要束发;男志愿者不可蓄胡须、不能留长头发(头发不能盖耳、遮面)。 (5)在岗服务期间,志愿者不可穿拖鞋、高跟鞋,以不佩戴首饰为好,不要佩戴过于夸张的饰品和名贵珠宝饰品。 2、工作秩序规范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如需请假,应提前一天向上级领导及所在区域志愿者负责人请假,并妥善安排好工作。 (2)严格按照岗位分配在规定区域工作,轮岗时在本场馆指定的休息区休息,换岗时,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交接。 (3)工作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遇到问题应按照规定流程及时请示报告。 (4)除了工作需要外,不得在工作时间观看表演。午休或工作间隙,不得在园区内闲逛或到展区内观看。 (5)工作时间不得主动与服务对象合影,不得向服务对象索取签名、礼品等,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 (6)严禁携带安保规定的违禁品或为他人夹带不明物品进入工作区。

[集锦]培训义工守则

[集锦]培训义工守则 孝贤家园学习营培训 义工守则 义工是孝道文化课程顺利、有序进行的保障,为了有力的配合课程的举办,现将义工的基本要求及服务内容做如下表述: 一、义工服务宗旨和目标 在服务当中不断提升自我能力和心境,诚敬谦和、自始至终落实《弟子规》。“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言为士则”,用行动、用身教说话,做身边一切人的榜样;让爱传出去,让学员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升起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信心和责任感。 二、义工着装及行为礼仪 1. 着装 1) 服装【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 统一服装(建议着传统中式唐装,同时建议做到发型一致),具体事项以主办方情况来确定。 2) 发型及妆容 女士长发要盘于脑后,不得有乱发碎发,短发简洁整齐,尽量不要染色,额前刘海不能过长,过长要用发夹固定,不能遮住眼睛。可稍化淡妆,切忌浓妆艳抹。男士头发不能过耳,不得染色。 2. 礼仪 1) 体态礼仪 鞠躬:行礼时,两腿并拢,男士两手自然下垂,并于大腿两侧,女士双手自然 交握于腹部,上身向前弯曲90度,躬身后稍停一下再起身,动作要稳重缓和。【揖深圆,拜恭敬】

场内义工进出场都要向讲台行礼。场内站立不夹行,要平行站。 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得体热情的神态,积极、投入、专业地将传统文化渗透到举手投足间,时刻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仪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姿。 上下级礼仪: 作为一个临时性岗位的工作者,虚心接受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和调配,并视负责人为自己的上级。在值岗期间,时时注意表现出对上级的尊重,维护负责人的形象,并表现出足够的礼让和服从。 2) 团队合作礼仪 在岗期间要表现出团队合作的礼仪,并且意识到任何一个独立的岗位都是总体构成的一部分,只有顾全大局,讲究团队合作,才是完成整体工作的方式。我们不仅要接受可能产生的委屈和误解,始终忠实于自己的工作岗位,同时看到相关岗位有疏漏需及时提醒和协助解决。 三、义工服务标准和原则 课程期间,不论做事还是做人,标准只有一个——《弟子规》~ 具体而言,包括: 1. 态度“诚敬谦和”:具足感恩心、恭敬心、真诚心。感恩一切参与这次学习的学员,对一切人礼貌恭敬,真诚为他们服务,满足他们的需要。 2. 行为示范:随时注意谨言慎行,仪表端庄,脸上无嗔,坦荡光明,落落大方,恺悌君子,德风自化。 3. 身教而非言教:用行动把圣贤教诲在自己待人处世服务的过程中演出来。不恼害,不批评一切人, 令一切人生欢喜。

公益社团义工守则完整版

公益社团义工守则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义工守则 1.认同本公益社团的理念、宗旨以及运作方式。 2.严格按照本公益社团关于各类义工的所有规定、制度和纪律办事,这些规定也包括本公益社团各工作小组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3.在工作上与本公益社团工作小组或工作团队中的其它成员互相合作,友好相处,有团队工作意识。服从所在小组或团队负责人员的领导。依照本公益社团的要求,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诺的义务工作。 4.不从事任何违背本公益社团宗旨、原则、方针、理念的活动;不做有损于本公益社团声誉的事情;不参加任何会对本公益社团造成危害的组织或活动。 5.在为本公益社团做义务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不得以本公益社团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也不得以本公益社团的名义从事任何政治或宗教活动。 6.未经本公益社团授权,义工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本公益社团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活动,或为自己牟利; (2)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不属于本公益社团范围的邀请、访谈或者采访;或代表本公益社团向媒体公布任何有关本公益社团的新闻或报导; (3)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他人给予本公益社团(或被资助项目上)的金钱或物质资助;

(4)对外宣称自己代表本公益社团进行活动; (5)擅自利用在本公益社团工作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本公益社团的活动。 7.未经本公益社团允许,不得泄露在为本公益社团工作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包括其他义工的非公开的个人资料。 8.义工严格遵守本公益社团的财务制度。接受本公益社团委托从事的有关活动时,如果未经本公益社团同意或批准,所需费用一律个人自理,由此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与意外事故均自行负责。 10.如果对本公益社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义工应按本公益社团的规定向本公益社团的各级负责人员坦诚地反应。遇事应以大局为重,不做有损本公益社团利益的事情。 11.当义工无法从事本公益社团所托付的工作时,需提前通知工作小组或团队负责人,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相关资料。当本公益社团需终止义工权力时,需提前通知义工本人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取回相关资料。 12.本公益社团有权在任何情况下即时终止义工身份。义工离职后,仍需对其在参与义工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义工守则

福源禅寺义工守则 一、总则 欢迎您成为福源禅寺义工。 在佛教看来,义工就是践行佛教忘我境界、慈悲济世精神、自利利他情怀的佛弟子,我们真诚感谢您的无私付出。 为充分展示佛弟子良好形象及团队协作精神,让我们一起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参加义工活动,对佛、法、僧生起真实的恭敬之心,服从义工小组的管理和安排,忠于职守,完成交办的所有任务,以“热情周到、细致高效、安全务实”为原则,用“慈悲心、布施心、平等心、荣辱心、宽容心”这五心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勤行六度,修福修慧。 本《义工守则》是福源禅寺所有义工的基本行为准则,主要涉及服务内容、服务须知、入寺须知等内容,大家应认真阅读、理解并自觉遵守。如有未尽事宜或不明之处,请与各组组长联系咨询。 二、义工的概念 义工工作是指任何个人基于良知、道义、信念、同情心和责任心,资源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及技能,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帮助他人和团体满足需求,改善现状,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义工是有情有义的,完全出自个人的发心,用心甘情愿、满怀喜悦、无怨无尤的胸怀为他人及社会服务,虽然没有领薪,但是所从事的工作却是无价的;虽然默默耕耘,但是所有得到的喜悦却是无穷的。 寺院的义工,不但要义务地去做事服务大众,更要按照佛法的教义去工作、实践。为寺院而做义工就是广结善缘,为护持佛教,弘扬佛法而做义工,为和谐自他,众生安乐,利益人天而做义工。通过在寺院做义工,既可以增长自己对佛教和净土文化的认识,又使自己体会义工团体与社会上的其他团体所做得工作过程的不同。所以到寺院做义工,首先就要学习和了解佛教的基本知识,如恭敬三宝及佛门仪轨,以便能如法修行和工作,自利利他,以获得身心的安乐。 三、做义工的功德 能付出,便有福,更何况“三宝是大福田”,能奉献自己的身体、精力、时间,放下自我的执著,融入到义工团这个大集体当中,以团体的需要为需要,尽力去做,便是“无我”,身体做利益一切众生的事,口里说的是柔和、赞叹、感恩的话语,让听者心生欢喜心生智慧;心里想的是三宝的恩德、众生的恩德,念念想的是如何利益一切众生,这就是“身、口、意”的清净,自然能消业障,身心健康; 量大福大,心心念的是团体的需要,为义工团而做义工,为寺院而做义工,为护持佛教,弘扬佛法而做义工,为世界和平,众生安乐而做义工,这就是以我们的“身、口、意”大做供养、大行布施,不求回报也自然增长无量无边的福报和功德; 开智慧,通过在寺院做义工,既增长自己的见识和各种工作能力,又使自己体会义工团

义工守则

义工守则样本 为促进和规范义务工作,倡导“志愿、无偿”,“我心有你、助人悦己”的义工精神,弘扬“不仅崇尚成功事业,更要追求有价值人生”的道德风尚,保障义务工作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大连市义务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守则。 1、义务工作 义务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和技能,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推进社会文明进步与稳定和谐而提供的服务。 2、义务工作者 任何人士,不分年龄,性别,学历,职业,种族,宗教及政治背景,地域和国籍,只要志愿利用自己的时间,不为名誉和酬劳而去承担国家、社会、他人的责任,并勇于面对挫折和困难,为改进社会而服务,均可成为义务工作者。 3、义工的权利 3.1有对所参加组织的合法性有知情权的权利 3.2有了解参与服务的价值及成效的权利 3.3有获得工作指导和培训机会的权利 3.4有提供服务时得到安全保障的权利 3.5有选择与个人技能和兴趣相符的服务项目的权利

3.6有就义务工作对义工组织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3.7有自愿加入或者退出义工组织的权力。 4、义务工作的目标 4.1有效地运用义务工作者这一宝贵的社会人力资源,协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帮助弱势群体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4.2通过义工培训和参与社会活动提高义工个人素质; 4.3通过参与义工组织和服务社会的经验,促进义工的个人成长。5义务工作的范畴 义务工作的服务范畴十分广泛,并不局限于安老、扶幼、助残、济困、帮助不幸个人和困难群体等社会救助服务,其他如医疗、卫生、教育、环境等任何一项有助于改善社会生活的公益活动,都可以有义工参与。 6义务工作的纪律 6.1坚守工作岗位及守则,不能随意滥用服务机构给予的工作权利或利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做非法、欺骗或谋求私利的行为; 严守保密原则,未经服务对象同意,不得随意泄漏服务对象6.2 的背景及资料; 6.3未经服务机构同意,不可随意提供任何有关医疗方法/药物 的建议,或对服务对象的病况妄加评论及意见; 6.4未经机构允许,义工不可私自向服务对象作宗教传道的工作; 6.5未经服务机构同意,义工不可携伴(非义工身份)进行服务;

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word版

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选择。 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 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办事处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

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总支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 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 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 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八个有”: 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XX 社区志愿服务队”标牌〉;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 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 周岁以上的个人, 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 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一)志愿者 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 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

义工规范

一、包头义工制度汇编 一、义工的定义 义工是指本人出于自愿,在包头人家论坛注册,愿意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与帮助的个人。 二、义工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承认管理办法,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在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备参加义工服务的身体、能力素质,自愿无偿参加义工工作的公民。 3、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义务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义务服务工作。 三、义工的主要任务 1、自愿选择服务项目,为有困难的对象提供义务服务。 2、根据论坛的安排参与慈善宣传、善款筹募、扶贫济困等义务服务工作。 3、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义务服务任务(如大型慈善活动、救灾、紧急救援等)。 4、从事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义务服务工作等。 四、义工的招募 招募方式。主要通过论坛注册和活动报名。 五、义工的权利 1、根据自身情况参加本论坛组织的义务服务活动。 2、接受与义工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3、参与义工服务组织的管理,对组织者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参与义工服务计划的拟定、设计、执行及评估,获得所参与义工服务活动的完整信息。 5、请求义工组织解决在义务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获得从事义务服务工作所需的物质和安全保障。 7、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论坛义工组织的帮助和服务。 8、自由退出义工服务组织。 9、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六、义工的义务 1、遵守义工组织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本人已承诺参加的义务服务活动。 2、履行义务服务承诺。 3、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4、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5、妥善使用和保管义工徽标和工具等。 6、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义务。 7、义工组织者有必要将每次活动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将具体费用收支情况在论坛公示。 七、行为规范

志愿者守则和须知

BJHL志愿者守则 1、了解机构的基本实际情况、学员的概况、机构的理念、价值观和使命,并有义务在实际服务的 过程中继续加深了解; 2、认同慧灵的理念、价值观,愿意为智障人士融入社会尽一份力; 3、尊重学员,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予以学员适当的帮助。请以同理心对待学员,本着平等的原则 设身处地地为学员着想,并在科学的指导下对学员的发展及社会化做有意义的帮助工作; 4、请志愿者积极配合机构和活动组工作员工的工作,当出现志愿者组织的项目与机构安排有冲突 的状况时,志愿者应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5、志愿者在机构服务的时间及地点,要在协商的基础上服从机构社工部的安排。(具体时间要求请 看须知)并且请尽量与登记表中填写的保持一致; 6、在参与机构活动的过程中,一切行为要以确保学员安全为前提,协助员工全力保证学员人身安 全; 7、工作时间内请避免与其他工作人员或志愿者探讨私人事件; 8、请避免在机构不知情的情况下,擅用机构的名义和财物; 9、机构社工部有权监督志愿者实际工作状况,如若发现志愿者个人的行为对机构的工作造成了不 利的影响,社工部有权提出解决建议、警告以至终止双方的合作; 10、如果在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情况,北京慧灵将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分析来决 定相关的责任承担者,同时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补偿措施及补偿的力度。

BJHL志愿者须知 1、请志愿者在机构服务期间穿着整洁,言行举止大方,得体; 2、请志愿者避免对学员采取敌视、鄙视、包庇等任何不恰当的态度。学员之间出现矛盾时,请以 温和、公平的方式处理,遇到较困难的局面时,请尽快通知老师; 3、请不要以任何理由纵容学员的坏习惯。如学员提出礼物,亲吻等要求时,请以委婉方式拒绝; 4、一旦在慧灵注册为正式志愿者,请保证至少三个月的义务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 以协调服务的时间和频率。但请保证一定的义务服务时间及频率; 5、如果有特殊需要(如服务证明)请在参与服务前明确提出,服务时间需累计到60小时以上,并 有完整的参与服务记录表; 6、作为正式注册志愿者,请尽量按照选择的时间参与服务(登记表中均有填写),以便机构老师对 志愿者参与的活动进行安排; 7、若不能按时参与服务(如生病、有急事),请提前1—2天与各点的社工联系,以便社工部及时 协调人员。若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视为自动退出志愿者队伍。如要终止参与服务,请提前1—2天与社工部联系; 8、便于志愿者管理者的管理,请志愿者来注册登记前准备一寸照片2张; 9、请志愿者在每次服务结束前,认真填写参与服务记录表或是志愿者服务手册; 10、志愿者带朋友来做志愿者需向机构提前预约,新志愿者需要接受初级培训后上岗; 11、志愿者需加强与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增强对学员状况的了解,同时了解义务工作的良好方法; 12、非常欢迎志愿者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与机构坦诚交流,向机构提出意见、建 议,机构将及时给予反馈; 13、志愿者撰写有关慧灵的论文、调查报告或向媒体投稿,须先经过机构阅览、允许并给机构备份; 14、在参与活动时,志愿者有责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出于对志愿者私人 生活及隐私保护,我们善意提醒志愿者不要把个人联系方式泄露该学员,以免给您的生活带来困扰;同时,也请您注意保护学员的隐私; 15、志愿者不能随意使用公物(如电话),如有特殊需要须向机构申请才能使用,如果在服务过程 中不经意损坏公物,志愿者要主动承担责任。 我已经阅读并且愿意按照此守则和须知参与志愿服务!

公益社团义工守则

义工守则 1.认同本公益社团的理念、宗旨以及运作方式。 2.严格按照本公益社团关于各类义工的所有规定、制度和纪律办事,这些规定也包括本公益社团各工作小组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3.在工作上与本公益社团工作小组或工作团队中的其它成员互相合作,友好相处,有团队工作意识。服从所在小组或团队负责人员的领导。依照本公益社团的要求,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诺的义务工作。 4.不从事任何违背本公益社团宗旨、原则、方针、理念的活动;不做有损于本公益社团声誉的事情;不参加任何会对本公益社团造成危害的组织或活动。 5.在为本公益社团做义务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不得以本公益社团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也不得以本公益社团的名义从事任何政治或宗教活动。 6.未经本公益社团授权,义工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本公益社团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活动,或为自己牟利; (2)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不属于本公益社团范围的邀请、访谈或者采访;或代表本公益社团向媒体公布任何有关本公益社团的新闻或报导; (3)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他人给予本公益社团(或被资助项目上)的金钱或物质资助; (4)对外宣称自己代表本公益社团进行活动;

(5)擅自利用在本公益社团工作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本公益社团的活动。 7.未经本公益社团允许,不得泄露在为本公益社团工作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包括其他义工的非公开的个人资料。 8.义工严格遵守本公益社团的财务制度。接受本公益社团委托从事的有关活动时,如果未经本公益社团同意或批准,所需费用一律个人自理,由此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与意外事故均自行负责。 10.如果对本公益社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义工应按本公益社团的规定向本公益社团的各级负责人员坦诚地反应。遇事应以大局为重,不做有损本公益社团利益的事情。 11.当义工无法从事本公益社团所托付的工作时,需提前通知工作小组或团队负责人,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相关资料。当本公益社团需终止义工权力时,需提前通知义工本人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取回相关资料。 12.本公益社团有权在任何情况下即时终止义工身份。义工离职后,仍需对其在参与义工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志愿者、义工管理制度

义工等级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完善会员管理体制,促进机构长期发展,根据本会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等级 第二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机构义工的公益热情,加强义工队伍建设,鼓励义工组织争创先进,推动机构义工组织的发展。特设立铁杆义工、骨干义工、雷锋新秀、雷锋达人、雷锋侠等级评定。第三章评选原则 第三条机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组织考评、民主投票,评比出铁杆义工、骨干义工、雷锋新秀、雷锋达人、雷锋侠、先进义工组织。 第四章评选时间 第四条结合机构会员工作发展需求,每月进行一次铁杆义工与骨干义工评选,每季度进行一次雷锋新秀评选,每半年进行一次雷锋达人评选,每年进行一次雷锋侠评选,每年进行一次先进义工组织评选。第五章评选方法 第五条义工等级评选统一由本会会员部统筹开展,各工作站自行组织实施报会员部存档备案;铁杆义工从机构社会义工中组织评选,骨干义工从会员单位中评选;雷锋新秀、雷锋达人、雷锋侠适应于机构所有注册义工进行评选;先进义工组织按照会员组织开展评选、个工作站上报、义工联合会秘书处组织评定进行。

第六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铁杆义工评选条件: (一)已在机构进行义工注册登记; (二)认同机构义工公益发展理念且热心于公益事业; (三)参加机构组织新义工培训1次以上及2次以上公益活动; (四)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机构的各项规定。 第七条骨干义工评选条件: (一)已在机构进行义工注册登记; (二)认同机构义工公益发展理念且热心于公益事业; (三)隶属于机构会员单位义工成员,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四)参加机构组织的义工培训1次以上及参加所在会员单位组织的2次以上公益活动。 第八条雷锋新秀评选条件: (一)已在机构进行义工注册登记满3个月; (二)认同机构义工公益发展理念且热心于公益事业; (三)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机构的各项规定 (四)参加义工活动积极主动,能够维护义工形象,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五)参加机构义工培训2次以上,参加且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 第九条雷锋达人评选条件: (一)已在机构进行义工注册登记满半年;

公益社团义工守则

公益社团义工守则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义工守则 1.认同本公益社团的理念、宗旨以及运作方式。 2.严格按照本公益社团关于各类义工的所有规定、制度和纪律办事,这些规定也包括本公益社团各工作小组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3.在工作上与本公益社团工作小组或工作团队中的其它成员互相合作,友好相处,有团队工作意识。服从所在小组或团队负责人员的领导。依照本公益社团的要求,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诺的义务工作。 4.不从事任何违背本公益社团宗旨、原则、方针、理念的活动;不做有损于本公益社团声誉的事情;不参加任何会对本公益社团造成危害的组织或活动。 5.在为本公益社团做义务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不得以本公益社团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也不得以本公益社团的名义从事任何政治或宗教活动。 6.未经本公益社团授权,义工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本公益社团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活动,或为自己牟利; (2)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不属于本公益社团范围的邀请、访谈或者采访;或代表本公益社团向媒体公布任何有关本公益社团的新闻或报导; (3)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他人给予本公益社团(或被资助项目上)的金钱或物质资助; (4)对外宣称自己代表本公益社团进行活动;

(5)擅自利用在本公益社团工作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本公益社团的活动。 7.未经本公益社团允许,不得泄露在为本公益社团工作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包括其他义工的非公开的个人资料。 8.义工严格遵守本公益社团的财务制度。接受本公益社团委托从事的有关活动时,如果未经本公益社团同意或批准,所需费用一律个人自理,由此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与意外事故均自行负责。 10.如果对本公益社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义工应按本公益社团的规定向本公益社团的各级负责人员坦诚地反应。遇事应以大局为重,不做有损本公益社团利益的事情。 11.当义工无法从事本公益社团所托付的工作时,需提前通知工作小组或团队负责人,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相关资料。当本公益社团需终止义工权力时,需提前通知义工本人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取回相关资料。 12.本公益社团有权在任何情况下即时终止义工身份。义工离职后,仍需对其在参与义工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志愿者服务守则

志愿者守则 为使雷锋超市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项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心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钱物。

志愿者服务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红帽及其他相关标识,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必须讲信用,工作不能推诿,必须认真、高效的完成每次服务。 第四章登记制度 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及志愿者到岗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雷锋超市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为保证志愿服务质量,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建立雷锋超市志愿者服务信息反馈表,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服务到人。依靠服务对象填写的反馈表进行志愿者评优工作。

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 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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