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烤烟的验收规则

烤烟的验收规则

烤烟的验收规则
烤烟的验收规则

烤烟的验收规则

一、定级原则

烤烟成熟度、叶片结构、身份、油分、色度、长度都达到某级规定,残伤不超过某级允许度时,才定为某级。

这一原则表明,标准中对各级品质因素的规定都是最低档次要求,而控制因素规定的是最大允许度。只有当烟叶品质因素达到或超过某级的要求,而控制因素不超过该级允许度时,才可定为某级。

■例:一片上部柠檬黄色烟叶,其品级因素分别为:成熟度-成熟、叶片结构-尚疏松、身份-中等、油分-有、色度-浓、长度-42cm、残伤-17%。

■从该片烟叶的成熟度、叶片结构、身份、色度看均达B1L相应要求;但从油分、长度、残伤看均符合B2L相应规定而不符合B1L的要求,只能定为B2L。其原因是该片烟叶油分、长度未达到B1L品质因素规定的“最低档次”,残伤亦超出B1L

控制因素的“最大允许度”。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结论:对某一等级而言,允许一个

或多个因素高于要求,但不允许任何品质因素低于要求。

二、最终等级的确定,当重新检验时与已确定之级不符,则原定级无效

三、一批烟叶介于两种颜色的界限上,则视其他品质因素先定色后定级

烟叶颜色深浅多样,就基本色而言,其黄色由浅至深是连续变化的,各颜色间不可能有明显的空档,所以有些烟叶的颜色正介于两种颜色的界限上(或介于柠檬黄与橘黄之间,或介于橘黄与红棕黄之间),难以确切判定其颜色归属。针对这种情况,该条款做了相应规定,对这一规定的理解是:对于介于颜色界限上的烟叶,可参考其他品质因素适当定级。这里所称其他品质因素主要指身份或油分。一般情况下,同部位的烟叶,橘黄色烟叶要比柠檬黄色烟叶身份偏厚、油分偏多;而橘黄色烟叶比红棕色烟叶身份偏薄、油分偏多。按照这些规律,可对界限上的烟叶适当定组定级。

四、一批烟叶在两个等级界限上,则定较低等级

烟叶分级因素主要靠人的感官识别,各因素程度档次间没有明显的界限,而烟叶的品质却是千变万化的,因此当某些烟叶的品质因素介于两种程度档次的界限上时,往往很难确定其归属。针对这种情况,该条款规定明确了对处在两等级界限上的烟叶应定较低等级。

例:一片中部橘黄色烟叶,其品质因素分别为(成熟度)成熟、(叶片结构)疏松、(身份)中等、(油分)有、(长度)40cm,这些因素都符合C2F规定,但该烟叶“色度”档次却处于“强”和“中”的界限上。这种情况下,依据该条款规定,应该判定其为C3F。

又如:某上部橘黄叶,其成熟度、身份、长度、残伤均符合B1F规定,但其叶片结构、油分、色度这三项品质因素均处在B1F和B2F相应规定的两种程度档次界限上,依本条款规定,这样的烟叶亦应定为B2F。

五、一批烟叶品级因素为B级,其中一个因素低于B级规定,则定C级;一个或多个因素高于B级,仍为B级。

六、青片、霜冻烟叶、火伤、火熏、异味、霉变、掺杂、水分超限等均为不列级,不予收购。

七、中下部杂色1级(CXIK)限于腰叶、下二棚部位

该条款的含义是:列入中下部杂色1级的烟叶,除分级因素要符合该级品质规定外,

还必须具备腰叶、下二棚叶的条件,二者必须同时符合规定时,方可列入该级。对那些确系中部、下二棚的杂色烟叶,但分级因素达不到相应规定者,也不能定为该级。

八、光滑叶1(S1)级限于腰叶,上、下二棚部位

该条款的含义是:列入光滑叶1级的烟叶,除分级因素要符合该级品质规定外,还必须具备腰叶、上、下二棚叶的条件,两者必须同时符合规定时,方可列入该级。对那些确系中部、上、下二棚的光滑烟叶,但分级因素达不到相应规定者,也不能定为该级。

九、青黄1(GY1)级限于含青二成以下烟叶

此条明确表示:列入青黄1级的烟叶,除分级因素要符合级别品质规定外,还要符合含青度的要求。含青度限于二成以下,其既包括含青面积20%以下烟叶,也包括含青程度二成以下的烟叶。对青黄2级限于含青三成以下亦同样理解。

十、H组中H1F为橘黄色,H2F包括橘黄和红综色

十二、中部叶短于35cm者在下部叶组定级

此规定不能被理解为中部叶因叶长不足35cm而列入下部叶组定级时,可不考虑其长度。确切理解是:中部叶短于35cm者,可以在下部叶组依其品质在相应级别定级。换言之,仅从长度一项考虑,当中部叶不足35cm时,下部1级及下部2级亦已将其排除在外。

十三、杂色面积小于20%的烟叶,允许在主组定级,但杂色与残伤相加之和不得超过相应等级的残伤百分数,超过者定为下一级;杂色残伤之和超过该组最低等级残伤允许度者,可在杂色组内适当定级。

■该条款有三层含义:一是杂色面积小于20%的烟叶,不作为杂色烟叶处理,可列入主组定级。二是这种烟叶在主组定级时,应将烟叶上的杂色与残伤合并计算,所加之和不得超过相应等级残伤允许度。如:某品质因素为B1F的烟叶,其含杂色

为5%,含残伤为12%,如何判定其等级呢?首先,该烟叶含杂色不超过20%,应

在主组定级,其次,其杂色与残伤相加为17%,超过B1F残伤允许度,故应定为B2F。

在此例中,如杂色和残伤相加超过20%,小于30%,则只能在B3F定级。三是对那些虽然杂色面积小于20%,但杂色与残伤相加之和已超出该组最低等级残伤允许度的烟叶,仍归入杂色组内适当定级。

如:某上部黄色烟叶,含杂色面积10%,含残伤面积30%,二者相加为40%,已超过了上部叶组最低等级残伤允许度(35%),则该烟叶应在上部杂色叶组内根据质量适当定级。如:某上部黄色烟叶,含杂色面积10%,含残伤面积30%,二者相加为40%,已超过了上部叶组最低等级残伤允许度(35%),则该烟叶应在上部杂色组内根据质量适当定级。杂色与残伤

严格的说,烟叶上失去成丝强度的部分都属于残伤,而不论何种原因。

残伤与杂色的判断依据:

1. 传统的残伤概念,认为杂色透过叶背应该归属于残伤。这个观点是不严谨的,因为杂色透过叶背后如果有成丝的能力,还是要归属于杂色

2.卷烟加工过程中是否具有成丝强度。

3.应注意,凡是具有成丝能力的,不论是什么病斑或杂色,都不能列入残伤。

4.绝不能将成熟斑或赤星病斑等作为杂色处理。

残伤与杂色

5. 病斑或枯焦部分的含氮化合物较高,而糖类物质或酸类物质含量很低,吸食时杂气重,余味极不协调,质量差,与一般杂色烟叶相比质量更低。

6. 《烤烟》标准中允许残伤的烟叶在正组定级,而不允许杂色叶在正组定级的原因就在于,

残伤的部分失去了成丝强度,通常在打叶加工或切丝加工过程中已成为粉末而不能被卷烟利用,因此,对卷烟质量影响不大。而杂色的烟叶通常不影响成丝,因而对卷烟质量的影响很大。

十四、CX1K杂色面积不超过30%,超过30%为下一个等级;B1K杂色面积不超过30%,B2K杂色面积不超过40%,超过40%为下一个等级

十五、褪色烟在光滑叶组定级

十六、对基本色影响不明显的轻度烤红烟在相应部位、颜色组别二级以下定级

十七、叶片上同时存在光滑与杂色的烟叶在杂色组定级

该条表明:当叶片上光滑与杂色并存,且光滑与杂色面积都大于20%时,则将这类烟叶作为杂色烟对待,在杂色组相应级别定级。也就是说,杂色叶组内可以允许含光滑面积20%以上的光滑叶,但光滑叶组内却不允许含杂面积20%以上的杂色叶存在。

十八、青黄烟叶片在存在杂色时仍在青黄烟组按质定级

■该条款应理解为:当青黄与杂色在一张叶片上共同存在时,则按青黄烟对待。

对于青黄烟,无论其含杂色面积是否超过20%,一律作为青黄烟处理。同样,青黄烟叶片上含有光滑,也仍以青黄处理。也可以这样理解,杂色叶组或光滑叶组内不

允许存在青黄;但青黄烟组内可容纳含有杂色或光滑的青黄叶片。

■需要说明的是:杂色叶片或光滑叶片上可允许微带青存在,即一张叶片上杂色或光滑与微带青存在,仍在杂色或光滑组内定级。此条款文字标准中虽没有规定,

但在生产和收购中,这种烟叶比较常见,所以作此解释。在统一标准的尺度上,近

年来也正是按此执行。

十九、破损率的计算

二十、纯度允差

纯度允差指某一级允许混有下、下一级烟叶的幅度。这里上、下一级的总和,不得只低不高,也不得只高不低。之所以这样规定纯度允差,是由于考虑到烟叶是农产品,分级靠感官、经验,难免有混高或混低的现象这一实际情况。而那些因主观故意造成的混低现象则不能列为允差范围。

纯度允差的计算公式如下:

被检样品内上、下一级重量之和

纯度允差(%)= ×100%

被检样品重量之和

二十一、凡列不进标准级别但尚有使用价值的烟叶,可视作级外烟,收购部门可根据用户需要议定收购。否则,拒绝收购。

该条款表明,对于尚有使用价值的级外烟,将由收购部门根据用户的需求,以销定购,自行决定是否收购。

该条款所称的级外烟不包括不列级的烟叶,如:青片、霜冻、火伤、火熏、异味、霉变、掺杂、水分超限烟等,这类烟叶一律不得收购。

二十二、每包(件)内烟叶自然碎片不得超过3%。

分级过程中常见的误区

一、教条地对待部位分组

1.不考虑其他特征,总是以叶形、脉相等非化学成份和吸食特性关联程度较低的特征为依据判定烟叶部位。

2.不考虑其他特征,简单地将身份偏薄的上部烟叶判定为中部或下部。

二、错误地认识微带青组

1.认为有些使用价值较高的微带青烟叶可以归入正组。

2.认为只要是微带青状态的烟叶质量达不到要求,仍应归入微带青组。

三、错误地认识光滑叶组

1.认为平滑烟叶应归入正组。

2.认为一般僵硬的烟叶应归入正组。

四、错误地处理颜色组别

1.有意识地将橘黄色组色域放宽。

2.红棕色叶组烟叶严重偏深,且杂色和僵硬明显。

3.挂灰烟叶大量进入柠檬黄组。

4.严重烤红、潮红进入橘黄组。

以上错误的直接结果:

1.上部叶组烟叶可用性明显降低。

2.红棕叶组烟叶可用性明显降低。

3.柠檬组,特别是上部柠檬大量混入杂色。

4.光滑叶和微带青大量进入正组,光滑和微带青叶组烟叶可用性降低。

五、一般对成熟度认识的误区

1.认为提高成熟度就是延长采收时间。

2.认为成熟的标准就是烟叶变黄。

导致的结果:

当烟叶正常生长时,烟叶变黄意味着成熟。当烟叶某生长阶段异常时,烟叶很难正常落黄。此情况下,靠延迟采收来提高成熟度,不仅不会使烟叶内部化学成分协调,反而会导致成分的畸形,如:烟碱含量过高,碳水化合物降低等。这种看起来象是成熟的烟叶,其化学成分和吸食性并不是我们所期望的,是虚假的成熟。

六、关于杂色

标准中对CX1K、B1K、B2K等级烟叶杂色面积的规定有不合理的方面。

1.仅规定面积而不考虑杂色程度,使烟叶的使用价值与等级不吻合。

2.规定的面积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行。

桥梁钢箱梁制造与验收规范

4 材料及材料管理 4.2 材料管理 4.2.1钢箱梁制造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除必须有材料质量证明书外,还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能使用。 4.2.2钢材应按同一厂家、同一材质、同一板厚、同一出厂状态每10个炉(批)号抽验一组试件;焊接与涂装材料应按有关规定抽样复验。 4.2.3钢板应采用色带标识,色带标识的每种色带宽度不小于30mm。加工过程中发现钢材缺陷需要修补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2.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螺纹损伤;进场后应按包装箱上注明的批号、规格分类保管,室内架空存放,堆放不宜超过五层。保管期内不得任意开箱,防止生锈和沾染污物。 表5.2.3手工气割切割面质量要求 5.2.4采用普通切割机下料的零件,应先作样。制作样板、样条、样杆时,应按工艺文件规 定留出加工余量和焊接收缩量。 5.2.5切割工艺经工艺评定确定,保证切割面无裂纹,切割面硬度不超过HV350。 5.2.6剪切加工的零件,其切割边缘应整齐、无毛刺、反口等缺陷,并应满足下列偏差要求: 板件长度、宽度: ±2.0mm ;板边缘缺棱: <1.0mm ;板边直线度:<1/1000 ; 型钢长度: ±1.0mm;型钢端面垂直度: ≤2.0mm 5.2.7顶板、底板、腹板等主要受力零件下料时,应使钢板轧制方向与其主应力方向一致。 5.2.8焰切或剪切的零件应磨去边缘的飞刺、挂渣,使断面光滑匀顺。 5.3 零件矫正

5.3.1 零件矫正宜采用冷矫,冷矫时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2℃。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 明显的凹痕或损伤。 5.3.2 采用热矫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600~800℃,然后缓慢冷却,不得用水急冷;温度降 至室温前,不得锤击钢材。 5.3.3 零件矫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5.4 零件边缘、端头的加工 5.4.1零件的边缘、端头可保留其轧制、锯切、剪切、焰切状态,也可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机械加工,但经剪切或手工焰切后不再进行机加工的零件边缘应打磨匀顺。 5.4.2零件边缘的需进行机械加工时,加工深度应大于2mm(当边缘硬度不超过HV350时,加工深度不受此限),零件加工的表面粗糙度应不低于表5.2.1的规定。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2001—0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2001—12—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的配套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验收提出了必须遵循的规则。 本标准没有相同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可供采用,在具体内容上主要参考了有关电子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装、验收的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标准,并结合国内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和安装的实践经验编写而成。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技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三盾安全防范系统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联合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金元、李祥发、汪广杰、郑文、沈伟斌、陶焱升、李仲男。 1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以被GA/38—2004替代) GB/50057-19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7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JGJ/T16-1992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 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 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钢箱梁制造验收规则

钢箱梁制造验收规则 一、总则 1)为满足钢箱梁制造及验收的技术要求,确保钢箱梁制造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则。 2)本规范适用于钢箱梁梁段的工厂制造、验收及焊接与涂装。 3)钢箱梁制造及验收必须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4)应对设计图进行工艺性审查。当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并签署设计变更文件。 5)应根据设计图绘制施工图并编制制造工艺,钢箱梁制造应根据施工图和制造工艺进行。 二、引用标准 钢箱梁制造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08) 《桥梁用结构钢》(GB/T 714-200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头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GB/T 1231-2006)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 10433-2002) 《铁路钢桥制造规范》(TB 10212-2009)

)JTG/T F50-201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201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5)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11/1072-2004) 《碳钢焊条》(GB/T 5117-1995)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1995)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2470-2003) 《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TB/T 1558-84)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1989)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T 3323-2005) 《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JT/T 722-200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88) 三、材料及材料管理 3.1、材料 1)材料是指构成钢箱梁结构所发生的材料,包括钢材、高强度螺栓、剪力钉、焊接材料和涂料等。 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材料应符合GB/T 1228~1231-91的规定,栓接面采用HES-2防滑防锈涂料或2号防锈铝。 3)剪力钉的化学成份和力学性能应符合《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 10433-2002)的规定。 4)焊接材料牌号及规格应根据本桥钢塔的焊接工艺评定确定。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参考文本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参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内容适用于安全防范工程在系统试运行后、竣 工验收前对设备安装、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性能、系统 安全性和电磁兼容等项目进行的检验。 1.2安全防范工程的检验应由法定检验机构实施。 1.3 安全防范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材料应符合国家相 应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要求,并与正式设计文件、工 程合同的内容相符合。 1.4 检验项目应覆盖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的主要内 容。 1.5 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 格,性能应稳定可靠。

1.6 检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检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主要技术文件、资料。技术文件应包括: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系统配置框图、设计变更文件、更改审核单、工程合同设备清单、变更设备清单、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主要设备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等。 2 检验机构在实施工程检验前应依据本规范和以上工程技术文件,制定检验实施细则。 3 实施检验,编制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评述(判)。 1.7 检验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检验目的、检验依据、检验内容及方法、使用仪器、检验步骤、测试方案、检验数据记录表及数据处理方法、检验结果评判等。 1.8 检验前,系统应试运行一个月。 1.9对系统中主要设备的检验,应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

最新XXX桥梁钢箱梁制造与验收规范资料

4材料及材料管理 4.2材料管理 421钢箱梁制造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除必须有材料质量证明书外,还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能使用。 4.2.2钢材应按同一厂家、同一材质、同一板厚、同一出厂状态每10个炉(批)号抽验一组试件;焊接与涂装材料应按有关规定抽样复验。 4.2.3钢板应采用色带标识,色带标识的每种色带宽度不小于30mm加工过程中发现钢材缺陷需要修补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2.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螺纹损伤;进场后应按包装箱上注明的批号、规格分类保管,室内架空存放,堆放不宜超过五层。保管期内不得任意开箱,防止生锈和沾染污物。 表5.2.3手工气割切割面质量要求 5.2.4采用普通切割机下料的零件,应先作样。制作样板、样条、样杆时,应按工艺文件规 定留出加工余量和焊接收缩量。 5.2.5切割工艺经工艺评定确定,保证切割面无裂纹,切割面硬度不超过HV350 5.2.6剪切加工的零件,其切割边缘应整齐、无毛刺、反口等缺陷,并应满足下列偏差要求: 板件长度、宽度:±2.0mm ;板边缘缺棱:<1.0mm ;板边直线度:<1/1000 ; 型钢长度:土 1.0mm型钢端面垂直度:<2.0mm 5.2.7顶板、底板、腹板等主要受力零件下料时,应使钢板轧制方向与其主应力方向一致。 5.2.8焰切或剪切的零件应磨去边缘的飞刺、挂渣,使断面光滑匀顺。

5.3零件矫正

531零件矫正宜采用冷矫,冷矫时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2C。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或损伤。 5.3.2采用热矫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600?800C,然后缓慢冷却,不得用水急冷;温度降 至室温前,不得锤击钢材。 5.3.3零件矫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5.4零件边缘、端头的加工 5.4.1零件的边缘、端头可保留其轧制、锯切、剪切、焰切状态,也可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机械加工,但经剪切或手工焰切后不再进行机加工的零件边缘应打磨匀顺。 5.4.2零件边缘的需进行机械加工时,加工深度应大于2m(当边缘硬度不超过HV350 寸,加工深度不受此限),零件加工的表面粗糙度应不低于表5.2.1的规定。 精品文档

钢箱梁制造

钢箱梁制造 全桥钢箱梁单元制造划分成47个梁段,梁段间连接采取全断面焊接的连接形式。梁段长度12m (标准段)、13.0m (中央段)、18.5m (端梁段)。单元梁段最大重量为252.5t (端梁段)。 全桥梁段划分成25个吊装段,即跨中吊装段(1个)、标准吊装段(20个)、合拢段(2个)、端部吊装段(2个),其中标准吊装段为24m ,即两个标准梁段焊接而成。跨中吊装段采用单节段吊装,长度13m ,最大吊装重量278.0吨(标准吊装段)。亦可根据跨缆吊机的数量采用单节段吊装。 2.9.3.1 钢箱梁制造总体工艺概述 钢箱梁主体结构形式及单元件划分见图2.9-20。 主桥加劲梁采用正交异性板流线型扁平钢箱梁,梁高3.0m ,宽(含风嘴)27.8m ;顶板厚16mm ,U 形加劲肋厚18mm ,底板厚10mm ,其U 形加劲肋厚6mm ;吊耳板厚60mm 。钢箱梁标准梁长12m ,内设4道实体式横隔板,为加强桥面板刚度,减小桥面板变形对铺装层的部利于影响,横隔板间距确定为3.0m 。吊索处横隔板厚12mm (承力板为20mm ),其余横隔板厚10mm 。在端梁段有永久竖向支座处的横隔板厚度为20mm ,端横隔板厚度为20mm 。根据构造需要,端梁段局部设纵隔板2道。支座处横隔板上设置起顶加劲构造,以备更换支座时使用。 图2.9-20 官山大桥钢箱梁示意图 ? 钢箱梁制作重点及对策 官山大桥为双塔单跨悬索桥,钢箱梁其他部位均采取焊接结构,其制作重点及相应工艺措施如下: 横隔板 底板 斜底板斜顶板顶板 吊索锚板

钢箱梁制作重点: ●梁段组装预拼线型与全桥成桥线型一致性; ●悬索锚箱的制造、安装; ●相邻梁段端口与U型肋组装的一致性; ●梁段端口外形尺寸; ●梁段组装焊接质量。 工艺保证措施: ●制定合理的焊接工艺,减少结构变形造成的误差; ●推广应用先进的焊接方法,保证钢箱梁的焊接质量; ●设计合理的胎架和工装,保证结构尺寸的一致性; ●制定完善的装配工艺,保证结构的安装精度; ●梁段组装完成后按成桥线形进行预拼装,预拼装时对高度、里程及锚箱位 置等关键部位进行控制。 ?钢箱梁制作总体思路 根据官山大桥钢箱梁设计特点,结合其它大型钢箱梁桥制作经验,该桥钢箱梁制作分为以下五个工艺阶段: ●单元件制作 ●梁段匹配组装 ●梁段预拼装 ●钢箱梁水路发运至桥址 ●钢箱梁吊装及工地连接 2.9. 3.2钢箱梁制造技术准备工作 钢箱梁制造技术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工艺要求来执行。所有钢材经复验合格后才能投入预处理工序。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调试检验批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816050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智能建筑/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 分项工 程名称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调试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 负责人 检验批 部位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调试 检验批 施工依据验收依据《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 主控项目 验收项目 设计要求及 规范规定 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 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 功能 第19.0.5条/ 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控制功 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存储功能、 回放功能、报警联动功能和图像丢失报 警功能 第19.0.6条/ 3 入侵报警系统的入侵报警 功能、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记录及 显示功能、系统自检功能、系统报警响 应时间、报警复核功能、报警声级、报 警优先功能 第19.0.7条/ 4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出入目 标识读装置功能、信息处理/控制设备 功能、执行机构功能、报警功能和访客 对讲功能 第19.0.8条/ 5 电子巡查系统的巡查设置 功能、记录打印功能、管理功能 第19.0.9条/ 6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 识别功能、控制功能、报警功能、出票 验票功能、管理功能和显示功能 第19.0.10条/ 一般项目1 监控中心管理软件中电子 地图显示的设备位置 第19.0.11条/ 2 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第19.0.12条/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年月日 注:本表内容的填写需依据《现场验收检验批检查原始记录》。本检验批质量验收的规范依据见本页背面。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749-61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建成后,经过试运行和试生产阶段,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或符合设计要求和正常使用后,都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安全防范工程建成后,同样在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和正常运行以后,也要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工程验收和工程移交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在规定上基本一致,只是标准的性质和出版的时间不同。

XXX桥梁钢箱梁制造与验收规范标准

4材料及材料管理 4.2材料管理421钢箱梁制造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除必须有材料质量证明书外,还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能使用。 4.2.2钢材应按同一厂家、同一材质、同一板厚、同一出厂状态每10个炉(批)号抽验一组试件;焊接与涂装材料应按有关规定抽样复验。 4.2.3钢板应采用色带标识,色带标识的每种色带宽度不小于30mm加工过程中发现钢材缺陷需要修补时,应符合本规附录A的规定。 4.2.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螺纹损伤;进场后应按包装箱上注明的批号、规格分类保管,室架空存放,堆放不宜超过五层。保管期不得任意开箱,防止生锈和沾染污物。 表5.2.3手工气割切割面质量要求 5.2.4采用普通切割机下料的零件,应先作样。制作样板、样条、样杆时,应按工艺文件规 定留出加工余量和焊接收缩量。 5.2.5切割工艺经工艺评定确定,保证切割面无裂纹,切割面硬度不超过HV350 5.2.6剪切加工的零件,其切割边缘应整齐、无毛刺、反口等缺陷,并应满足下列偏差要求: 板件长度、宽度:±2.0mm ;板边缘缺棱:<1.0mm ;板边直线度:<1/1000 ; 型钢长度:土 1.0mm型钢端面垂直度:<2.0mm 5.2.7顶板、底板、腹板等主要受力零件下料时,应使钢板轧制方向与其主应力方向一致。 5.2.8焰切或剪切的零件应磨去边缘的飞刺、挂渣,使断面光滑匀顺。 5.3零件矫正

531零件矫正宜采用冷矫,冷矫时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2C。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或损伤 5.3.2采用热矫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600?800C,然后缓慢冷却,不得用水急冷;温度降 至室温前,不得锤击钢材。 5.3.3零件矫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5.4零件边缘、端头的加工 5.4.1零件的边缘、端头可保留其轧制、锯切、剪切、焰切状态,也可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机械加工,但经剪切或手工焰切后不再进行机加工的零件边缘应打磨匀顺。 542零件边缘的需进行机械加工时,加工深度应大于2m(当边缘硬度不超过HV350寸,加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样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7237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 Acceptance Code for Safety Prevention Engineering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建成后,经过试运行和试生产阶段,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或符合设计要求和正常使用后,都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安全防范工程建成后,同样在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和正常运行以后,也要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工程验收和工程移交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在规定上基本一致,只是标准的性质和出版的时间不同。下边仅对《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结合实际存在的问题作一些说明。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从施工质量、技术质量及图纸资料的准确、完整、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对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技术服务乃至工程建设后的长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说明了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该“验收什么”,同时也说明了“怎么验收”,是我们对安全防范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一、验收条件 安全防范验收只是质量评定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把握质量的最后一通关卡。只有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的全程质量控制,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一)工程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按照正式设计文件施工。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提出的问题

桥梁钢箱梁制造与验收规范

4 材料及材料管理 材料管理 钢箱梁制造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除必须有材料质量证明书外,还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能使用。 钢材应按同一厂家、同一材质、同一板厚、同一出厂状态每10个炉(批)号抽验一组试件;焊接与涂装材料应按有关规定抽样复验。 钢板应采用色带标识,色带标识的每种色带宽度不小于30mm。加工过程中发现钢材缺陷需要修补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螺纹损伤;进场后应按包装箱上注明的批号、规格分类保管,室内架空存放,堆放不宜超过五层。保管期内不得任意开箱,防止生锈和沾染污物。 表手工气割切割面质量要求 采用普通切割机下料的零件,应先作样。制作样板、样条、样杆时,应按工艺文件规定留出加工余量和焊接收缩量。 切割工艺经工艺评定确定,保证切割面无裂纹,切割面硬度不超过HV350。 剪切加工的零件,其切割边缘应整齐、无毛刺、反口等缺陷,并应满足下列偏差要求:板件长度、宽度: ±;板边缘缺棱: < ;板边直线度:<1/1000 ; 型钢长度: ±;型钢端面垂直度: ≤ 顶板、底板、腹板等主要受力零件下料时,应使钢板轧制方向与其主应力方向一致。 焰切或剪切的零件应磨去边缘的飞刺、挂渣,使断面光滑匀顺。

零件矫正 零件矫正宜采用冷矫,冷矫时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2℃。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或损伤。 采用热矫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600~800℃,然后缓慢冷却,不得用水急冷;温度降至室温前,不得锤击钢材。 零件矫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零件边缘、端头的加工 零件的边缘、端头可保留其轧制、锯切、剪切、焰切状态,也可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机械加工,但经剪切或手工焰切后不再进行机加工的零件边缘应打磨匀顺。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范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范GA 308 1 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T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7—19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JGJ/T16—1992 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1-08-23 2001-12-01实施 GA 308—2001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 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活动。 3.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 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3.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4 验收条件 4.1 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论证 根据GA/T75—1994规定,一、二级系统(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整改落实意见。 4.2 系统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 4.2.1试运行: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并做好试运行记录(见表1)。 4.2.2 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依据试运行记录,提出系统试运行报告。内容包括: a) 系统运行起迄日期,试运行是否正常; b) 故障(包括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次数、原因和排除故障的日期; c) 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 4.2.3 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系统的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4.3 技术培训

钢箱梁制造验收规则

一、总则 1)为满足钢箱梁制造及验收的技术要求,确保钢箱梁制造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则。 2)本规范适用于钢箱梁梁段的工厂制造、验收及焊接与涂装。 3)钢箱梁制造及验收必须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4)应对设计图进行工艺性审查。当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并签署设计变更文件。 5)应根据设计图绘制施工图并编制制造工艺,钢箱梁制造应根据施工图和制造工艺进行。 二、引用标准 钢箱梁制造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08) 《桥梁用结构钢》(GB/T 714-200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头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GB/T 1231-2006)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 10433-2002) 《铁路钢桥制造规范》(TB 10212-2009)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201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5)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11/1072-2004) 《碳钢焊条》(GB/T 5117-1995)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1995)《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2470-2003) 《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TB/T 1558-84)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1989)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T 3323-2005)《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JT/T 722-200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88) 三、材料及材料管理 、材料 1)材料是指构成钢箱梁结构所发生的材料,包括钢材、高强度螺栓、剪力钉、焊接材料和涂料等。 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材料应符合GB/T 1228~1231-91的规定,栓接面采用HES-2防滑防锈涂料或2号防锈铝。 3)剪力钉的化学成份和力学性能应符合《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 10433-2002)的规定。 4)焊接材料牌号及规格应根据本桥钢塔的焊接工艺评定确定。 5)防腐涂装材料应符合涂装设计方案的规定。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308—2001 1 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T 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19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JGJ/T 16—1992 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 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3.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 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3.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4 验收条件 4.1 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论证 根据GA/T 75—1994规定,一、二级系统(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整改落实意见。 4.2 系统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 4.2.1 试运行: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并做好试运行记录(见表1)。 4.2.2 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依据试运行记录,提出系统试运行报告。内容包括: a)系统运行起迄日期,试运行是否正常; b)故障(包括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次数、原因和排除故障的日期; c)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 4.2.3 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系统的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4.3 技术培训 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应提供有关设备、系统操作和日常维护的说明、方法等技术资料。培训内容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钢箱梁制作过程检验注意事项

钢箱梁制作过程检验注意事项 一、下料注意事项 (1)量具采用一级密纹钢卷尺,并经孝感市专业计量单位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始终保持5kg恒值拉力,该尺作为本工程的“标准尺”,使用前应与本工程的下部施工单位等使用的钢尺相核对。 (2)放样须由富有经验的技师承担,放样技师必须详阅全部图纸,核对安装尺寸,如发现施工图有误,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核对工作,在未得到确认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放样排板应根据原材料规格确定接缝位置,尽量用足材料;同时按照规范的规定,桥面板、桥底板、腹板的接缝要与构架错开100mm以上。 (4)样板、样杆材料必须平直;若有弯曲,必须在使用前予以矫正。样板、样杆制作时,应按施工图和构件加工要求,作出各种加工符号、基准线、眼孔中心等标记,并按工艺要求预放各种加工余量,然后号上冲印记,用磁漆(或其它材料)在样板、样杆上写出工程、构件及零件编号、零件规格孔径,数量及标注有关符号。 (5)对有线型的不规则的零件,经数学放样后编制下料软件,采用数控切割机进行下料。 (6)对于平直的零件如桥面板等采用高精度龙门切割机切割。 (7)扁钢采用半自动切割机下料。 (8)放样工作完成后,对所放大样和样杆、样板(或下料草图)进行自检,无误后报专职检验人员检验。 (9)号料前,号料人员应熟悉样杆、样板或号料草图所注的各种符号及标记等要求,核对材料牌号及规格,炉批号。对本工程由技术主管部门编制统一的材料配割(排料)计划,专料专用。 (10)号料时,复核使用材料的规格,检查材质外观,凡发现材料规格不符合要求或材质外观不符合要求者,须及时报质管、技术部门处理;遇有材料弯曲或不平值超差影响号料质量者,须经校正后号料。 (11)根据不同的切割要求和对刨、铣加工的零件,预放相应的切割及加工余量和焊接收缩量。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 ----------- 1 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 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 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 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T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7—19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JGJ/T16—1992 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1-08-23 2001-12-01实施 GA 308—2001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 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 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活动。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 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 他相关产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4 验收条件 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论证 根据GA/T75—1994规定,一、二级系统(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 过,并根据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整改落实意见。 系统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 试运行: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并做好试运行记录(见表1)。 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依据试运行记录,提出系统试运行报告。内容包括: a) 系统运行起迄日期,试运行是否正常; b) 故障(包括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次数、原因和排除故障的日期;

钢箱梁监理细则

钢箱梁监理细则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一、工程概况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体育公园市政配套桥梁工程其中1#桥梁单跨25 米,宽度0.25米护栏+6米车行道+0.25米护栏=6.5米。采用钢箱梁。 4#桥单跨20米,宽度0.25护栏+4米人行道+0.25米护栏=4.5米,采用简支钢箱梁。 6#桥三跨,长度=13米+38米=64米,宽度0.25护栏+4米人行道+0.25米护栏=4.5米,采用连续钢箱梁。 二、监理依据 1 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授权书、公证书、履约银行保函 4 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5 合同专用条件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6 合同附件 附件 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支件 7 合同通用条件 8 技术建议书及辅助资料 9 财务建议书 10 业主提供的监理服务依据 11 监理规范

12 构成本合同的施工图纸。 三、监理范围 本工程桥钢箱梁及附属设施结构等的制造、涂装、运输、安装、现场连接的全部工作。 四、监理内容 监理内容包括钢箱梁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其中包含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 五、钢箱梁主要使用规范及标准 ⑴技术规范 JI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TB10212—98铁路钢桥制作规范 GB50205—2001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82—91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⑵钢材 GB/T1591—1994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700—1988碳素结构钢 GB/T3077---1999合金结构钢 GB/T714—2000桥梁用结构钢 GB/T709—1998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8162—1987结构用无缝钢管 ⑶焊接

钢箱梁制造与验收规范

大型公路桥 钢箱梁制造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满足大型公路桥钢箱梁制造及验收的技术要求,确保钢箱梁制造质量,做到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钢箱梁梁段的工厂制造、验收及形成加劲梁的焊接与涂装。 1.0.3钢箱梁制造及验收必须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0.4制造厂应对设计图进行工艺性审查。当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并签署设计变更文件。 1.0.5制造厂应根据设计图绘制施工图并编制制造工艺,钢箱梁制造应根据施工图和制造工艺进行。 2引用标准钢箱梁制造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JTJ 041-200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 061-97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TB 10212-98 铁路钢桥制造规范 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714-2000 桥梁用结构钢 GB/T 700-88 碳素结构钢 GB/T 3077-88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1591-94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5313-85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14977-94 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 GB/T 5117-95 碳钢焊条 GB/T 5118-95 低合金钢焊条 GB/T 14957-94 熔化焊用钢丝 GB/T 14958-94 气体保护焊用钢丝

ANSI/AWS A 5.20-95 药芯焊丝电弧焊用碳钢焊丝规程 GB/T 8110-95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 12470-90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 GB/T 985-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T 986-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JB 3223-83 焊条质量管理规程 TB J214-92 铁路钢桥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规定 TB/T 2137-90 铁路钢桥栓接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方法 JGJ 82-9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GB/T 1228-9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 1229-9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母 GB/T 1230-91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T 1231-9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头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 10433-89 圆柱头焊钉 GB/T 1031-95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13288-1991 涂装前钢材表面粗糙度等级的评定 GB/T6060.5-1988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工表面 GB/T 8923-198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 13312-1991 钢铁件涂装前除油程度检验方法(验油试纸法) GB/T 5210-1985 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法拉开法 GB 9286-1988 涂膜附着力的测试法划格法 GB/T 11375-1989 金属和其他屋脊覆盖层热喷涂操作安全 ISO 8503-6:1998 金属表面可溶性盐渡电测法 GB/T 4956-1985 磁性金属表面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法 GB/T 9793-1997 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 GB 14444-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涂室安全技术规定 GB 11373-89 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 GB 11374-89 热喷涂涂层厚度的无损检测方法 GB 6062-85 轮廓法触针式表面粗糙度测量仪轮廓记录仪及中线轮廓计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 一、验收的条件与验收组织 (一)、验收条件: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工程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按照正式设计文件施工。 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由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署设计整改落实意见。工程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必须完成正式设计,并按正式设计文件施工。 2、工程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出具系统试运行报告。 1)、工程调试开通后应试运行一个月,并按GB5038表8.2.1的要求做好试运行记录。 2)、建设单位根据试运行记录写出系统运行报告。其内容包括:试运行起迄日期,试运行过程是否正常,故障(含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日期、次数、原因和排除情况;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等。 3)、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系统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3、进行技术培训。根据工程合同有关条款,广场,

施工单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使系统主要使用人员能独立操作。培训内容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提供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操作和日常维护的说明、方法等技术资料。 4、符合竣工要求,出具竣工报告。 1)、工程项目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由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方案,经试运行基本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也可视为竣工。 2)、工程竣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工程竣工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对照设计文件安装的主要设备;依据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所完成的工程质量自我评估;维修报备条款以及竣工核算报告等。 5、初验合格,出具初验报告 1)工程正式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提出的设计、使用要求对工程进行初验,要求初验合格并写出工程初验报告。 2)初验报告的内容主要有:系统试运行概述;对照设计任务书要求,对系统功能、效果进行检查的主观评价;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