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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企业营运、安全、服务之间的关系

公交企业营运、安全、服务之间的关系
公交企业营运、安全、服务之间的关系

公交企业营运、安全、服务之间的关系

随着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的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在

一个城市的经济建设和市民的工作和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明显。政府和市民对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服务管理

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公交作为一个城市的形象和民生“产品”,在城市发展规划中显得尤为重要。

公交营运,是公共交通部门根据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确定客运线路和班次,并应保持相对稳定。根据确定

的线路、班次、车辆保有量及完好率、平均车日行程,考虑临时班次、包车的需要,编制月度单车和综合调

度命令,保证运行作业计划的执行和完成。要求客车班车应正点发车,正点到达。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优化公交资源配置,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理顺公交营运体制、夯实公交发展基础、提升公交服

务水平、增强公交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交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

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发展统筹规划、经营安全有序、服务质量高效、

政策保障有力的原则,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

必要方式。

公交安全是公交运营的第一要素。交通文化的核心是“安全”,加强公交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是公交行业

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只有安全的车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乘员的健康和生命,只有安全的车辆才能为“公交优先”、“公交优秀”政策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安全--就是公共汽车的核心价值,切实加强营运客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公交安全的主要表现形式。安全工作是一项综

合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必须齐抓共管才能达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目的。强化公交安全管理要加强司乘

人员应急培训,要加强监管,做到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应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具体化,并将其纳入安全行

车考核内容,切实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大公交车辆的更新和维护力度,确保车辆达到安全运

行条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安全是天,安全是企业生产的命脉”,加强安全服务管理

工作是我们目前面临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们每个人需要共同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

们每一个员工应义不容辞的承担起这份责任,不断加强各自的工作责任心,扎扎实实的做好每一件事,抓好

工作中的每一个中心环节,我们的安全工作就会有一个新的突破。

公交服务是公交营运的关键。公交行业是服务型的社会公益性行业,对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服务社会意识的

要求。优质的公交服务对于城市构建社会主义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提高公交营运服务质量,这是

公交每个干部职工必须面对的现实,管理不能靠纸上谈兵,而是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实践。同时需要社会

公众的理解支持和政府部门更多的扶持,全社会共同努力。

所以,公交营运、安全、服务三者之间的关系应该理解为,公交营运是基础,安全是营运的第一要素是保障,服务是关键。同时,安全和优质的服务能够推动公交行业的自身净化和升级。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关系密切,任何一方的变化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其他两个环节。因此,要做好公交行业,公交营运、安全、服务应同

步推进、协调发展。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证城市公交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加城市公交运营源头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公交车辆的安全运营管理。特制定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一、加强对公交营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交车运营安全工作的监管,要充分认识加强公交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公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履行指导公交安全运营的职责。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公交企业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市公交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定期研究公交安全问题,保持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落实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公交企业是公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公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日常安全检查、营运动态安全监管、隐患排

查整改、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全面做好公交营运车辆维修和日常保养工作 加强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定期检查公交车的转向、制动、传动、灯光、轮胎、悬挂、雨刮、灭火器等装置,建立规范的车辆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要制定严格的每天发班前和收班后实行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在交通运输部未出台城市客运车辆维修保养相关规范前,严格遵照《城市客运车辆保养通用技术条件》(CJ/3052-1995)要求,公交车行驶里程达到3000公里,必须进行一级保养;行驶16000公里,必须进行二级保养;行驶50000公里,必须进行三级保养;行驶110000公里,必须进行四级保养。公交营运车辆维修,必须在具备资质的汽车维修厂家进行维修,严禁在加油站、加气站检查维修车。 四、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要重点检查公交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行驶中接打手机、吸烟、抢闯信号灯行驶、违章占道及不按规定进站上下乘客等行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二要加大对公交车的安全检查,重点是车辆电路、油路等管路设施及安全锤、灭火器、三角架、车门手动应急开关等随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完好。对存在漏油、漏气、漏液和电路、管路老化问题以及没有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器材的车辆,要责令立即进行整

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规范

*交发…2011?20号 关于印发**市区城乡公交运营服务 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市运输管理处、市区各城乡公交客运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城乡公交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公交车辆经营行为,提高公交行业服务质量,经研究,制订了《**市区城乡公交运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县交通运输局可参照执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工作规范。 特此通知。 附件:1、**市区城乡公交运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2、**市区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考核评分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一: **市区城乡公交运营服务 工作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市区城乡公交客运市场管理,规范城乡公交车辆经营行为,提高驾乘人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对外窗口形象,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舒适的城乡公共交通服务,特制订本规范。 一、从业人员规范 1.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调度员等窗口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或工号牌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仪表大方、举止文明、热情服务。 2.驾乘人员在行车中严禁吸烟、吃零食、聊天、打手机等妨碍行车的行为。 3.驾驶员应正确使用电子报站器,劝导乘客主动投币或刷卡,向乘客宣传和解释《乘车须知》。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号。 4.驾乘人员应积极疏导乘客顺序上车,避免拥挤。遇有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上车,及时主动宣传让座。 5.驾乘人员应及时劝导乘客在行车中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在车厢内吸烟、编织织物等,以免影响安全和他人健康。 6.驾乘人员对持有免费乘车证件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秀人才、盲人、现役军人及1.2米以下的儿童等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人群,应当提供便利和优质服务,不得拒乘。 7.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遵守票务管理制度,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或认可的客运车票,文明售票。

公交运营方案

XXXXX公交服务有限公司 公交运营方案 XXXXX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重点服务于七师机关及七师区域内车辆租赁服务,结合胡杨河市建设规划需求,城市建设“公交先行”。为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贯彻落实执政为民方针、顺应群众出行新期待的重大战略决策,提高城市活力、转变城市发展。根据胡杨河市建设发展需求,按照师党委的要求确保2019年胡杨河市行政人员通勤需求,尽快完成奎屯至胡杨河市通勤保障,制定以下公交运营实施方案: 一、成本规制目的:实现公交企业财务健康可持续 目前公交企业面临主要问题的直接体现就是财务问题;公交主要体现公益性;过高的债务负担和难以制度化的财政补贴成为城市公交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 财务健康是其持续提供公交服务的前提。企业长期存在严重亏损,对维持公交运营以及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因此,保障公交企业财务健康,使企业获得合理收入弥补其成本支出变得十分必要,在“收入弥补成本”的管理思路下,公交企业的成本规制就成为首要的、基础性的管理环节。 综上所述,公交运营,建议实行成本规制。 二、政府职能 1.完善线网场站规划,辅之以道路资源优先分配等制度措施;确定适合当地实际的运营模式和主体结构;质量监管;价

格管制和必要的补贴。 2.明确公交企业成本费用构成。公交企业成本费用由直接营运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营运成本等组成。 3.明确审计评价的要求 一是公交企业接受营运审计必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的会计信息;二是胡杨河审计根据公交企业经营状况和成本费用审计,对其作出客观、清晰、及时、准确的评价;三是公交企业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等途径,使其实际成本低于标准的,所获差额利润应留企业发展;若实际成本超过成本标准要求的,其亏损由企业自负。 4.明确成本费用评价的应用 一是建议将公交企业成本规制执行情况纳入董事会对经营者考核的内容之一;二是把成本费用评价和审计结果作为政府制定公交票价的依据之一;三是把成本规制的评价意见作为政府完善公交事业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四是把成本规制执行情况纳入公交企业诚信和线路经营权评议考核的内容。 运营测算 一、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 公交公司的人员架构是,设立管理人员,专职驾驶员,保安。其中管理人员分别是:经理、副经理、调度,业务主要财务、安全管理、综合、维修、安全例检人员等,以后根据需要逐步调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通 用版)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进一步加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证城市公交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加城市公交运营源头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公交车辆的安全运营管理。特制定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一、加强对公交营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交车运营安全工作的监管,要充分认识加强公交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公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履行指导公交安全运营的职责。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公交企业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市公交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定期研究公交安全问题,保持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落实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公交运营服务人员基本要求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224 公交运营服务人员基本要求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224 2 / 2 公交运营服务人员基本要求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身体条件符合岗位工作的要求。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4、 岗位培训合格。 5、 工作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或放置服务证、卡。 6、 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文明礼貌。 7、 使用普通话服务,吐字清楚,语速适中,用语文明。 8、 尊重乘客,态度和蔼,耐心解答乘客的询问。 9、 在服务过程中,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与他人闲谈,不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工作岗位。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公交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定知识讲解

公交公司 运营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营服务,减少和杜绝服务投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树立优秀企业形象。结合我公司运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行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是对运营生产中发生违规违章行为监督和认定的说明文件,是进行教育和处罚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交公司所属单位运营车辆驾驶员。 第二章运营质量监督管理 第四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未按运营计划时间到位; 2、车辆运行不逢站必停、溜点、甩站; 3、违反平峰时段区间点运行规定; 4、车辆发生故障抛锚,未按规定负责转换乘客; 5、运营车辆早晚班运营,上下乘客时不开启照明灯;

第五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30元罚款。 1、未规范进出站、遇阻未二次进站; 2、进站未按规定先开中门、再开前门上下乘客; 第六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同时分公司范围内通报,有书面检查。 1、非本路线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2、线路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 3、运营行驶中途带客购买物品或就餐; 第七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范围内通报,组织其不少于3天培训。 1、首末两班不准点发车; 2、车辆脱线运营、私自收车; 3、车辆运行中私自请人替班,代班; 4、未执行运行计划无故脱岗; 5、私自拆卸、损坏车辆电子设备; 6、发班不到起点站或收班不到终点站; 第八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其不少于7天培训、有书面检查,公司范围通报。 1、越站甩客或对免费范围内乘客拒载; 2、不服从调度指令、更改运行计划; 3、承载超范围物品或违禁品; 4、职能部门在检查纠章中,拒不在检查表签字;

优质服务对公交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优质服务对公交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公交优先发展”已成为各地城市交通发展的主基调,公交企业也从自负盈亏的经营性转变为服务型的社会公益性企业,这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体察民情而确立的一项亲民政策。新的形势对于公交企业可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公交行业是一个服务行业,不讲服务,就失去了生存的根,服务不好,就没有生命力。实践表明服务的好坏关系着一个行的兴衰,决定着一个行的前途与命运。服务的好,一个落后的行也可能重现生机,起死回生;服务的差,一个先进的行也会走向衰败,步入穷途。一个不懂得服务的价值,没有服务意识,不重视服务的人或企业,不可能以最好的心态状态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强扭的瓜不甜,被迫去服务,不是发自内心的主动去服务,不会有好结果。要解决优质服务的根本问题,必须让所有的人了解服务的内涵,意识到优质服务对于企业、个人的重要意义与价值,让服务入脑入心,服务才有可能得以提升,达到优质服务的层次。作为关系国家交通安全的公益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提高服务的优质化,能够赢得社会和各级政府的信赖与支持,是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企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具体表现为: 一、提高公交营运服务质量是服务服从于全市工作大局的需要。 郑州市政府已明确提出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同时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

容;作为增强郑州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作为公交企业惟有进一步提高营运服务质量,提高车辆流动窗口的文明程度,才能不辜负党和政府的重托。 二、提高公交营运服务质量是满足广大市民乘车的心理需求。 改革开放所带来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而对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也有明显的企盼。出行不光是满足能乘上车的需要,更希望有一个安全、快捷、舒适、文明、温馨的乘车条件和环境,期待得到行车人员的保护、尊重和理解。 三、提高公交营运服务质量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优秀的企业始终把拥有核心竞争能力作为影响企业长期发展的关键因素。当前地面公交面临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竞争,使部分线路压缩,客流分散;面临行业内部各家企业的经营竞争,使线路重复,客流分散;面临非法经营恶性抢占客运市场的竞争,使营运秩序受到影响。公交企业只有以优质的车辆、优良的服务、规范的营运,来赢得政府的信任、市民的放心,才能在客运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服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具有无限创造性,关键是要有特色。不同的人对服务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理念、不同的行为;同一个人不同阶段、不同背景、不同环境,对服务理解与追求也会有诸多的不同。从广义上讲所有人的工作过程都是一个服务的过程,无论你从事什么工作,在服务单位的同时,都在服务着社会,为他人提供着服务,正所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从狭义上讲服务最直接地体现于服务行业,

2020年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公交车辆运营管理,理顺经营秩序,提高线路及车辆运行质量,切实服务好城区居民出行,根据公交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各车司机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服从公司管理。 二、各车司机要按发车表发车,早上发车时间提前五分钟到站点,对表后发车,迟到3分钟以上扣款50元。 三、班次必须整点发车,整点进站(包括整点进入每个小站点),如果提前2分钟以上或晚3分钟以上进站的扣款20元。 四、同方向两个站点之间有两部车辆以上的为串车,串车有错方每次罚款10元。 五、严禁中途调头,中途甩客,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当月服务奖,发现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运营中不开启或关闭监控设备的扣款50元。 七、驾驶中做本岗位不相符的行为每次扣款50元。 八、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教育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公交站牌、站点不按规定停车,中途乱停乱放的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50元。 十、待岗驾驶员岗位,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一、驾驶员有事需请假(上午班的需前一天下午六点前报,下

午班需提前至少四个小时,否则就按脱班),经过调度室批准后,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二、驾驶员拒绝生产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顶班加班,每次扣100元。 十三、依线运营,不能私自变更行车路线(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则,一经查实扣款300元,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不服从调度人员指挥及时发车的每次扣款50元;有顶撞现象的待岗; 十五、在运营管理中,被处罚人对管理人员侮辱谩骂的待岗;人身攻击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构处理。 十六、如遇雨、雪、雾天气及特殊情况,运行时间及线路另行调整。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标准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 第一章司乘人员服务标准规范 第一节司乘人员服务规范 l 服务规范就是服务的主体(服务性企业或单位)对服务的客体(服务对象)所提供服务质量的内在标准和外在表现形式,是根据服务对象的基本要求制定的,是服务质量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公共交通的服务规范是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将乘客的各种需求进行整理和归纳,以成文的形式确定下来,将服务质量具体化、标准化、程序化,便于操作。 公共交通的服务规范主要是对公交乘务人员的服务程序、服务方法、服务语言等方面提出的具体要求。 一、首站发车前 I 1、司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向调度员报到。 2、按规定佩戴胸卡,领取并核对车票及清洁工具、电脑报站机,签注私款,签票,签路单。 3、提前检查服务设施的完好,搞好车辆卫生,按标准提前进站,车等乘客。 4、报清行车方向,下车迎乘客,售清底票。 5、乘务员在运营中做到站立服务。不得坐乘客座位。 二、坚持三报 l、司机正确使用电脑报站机(使用报话器)。乘务员

必须口报,报站清楚、齐全。 2、报路别、行车方向。 标准:XXX路.开往XXX,请先下后上。 3、预报站。 标准:下一站XXX,请您准备下车。 4、报到达站。 标准:XXX站到了,请您下车。 三、主动售票 l、首站售清底票 标准:乘务员要走下售票台到乘客身边售幕,两名乘务员的车组,两名乘务员同时向车中间绞接盘售票。直至二人会合。 2、中途积极宣传 标准:每站起步后向车内宣传“没有票的乘客请买票”。 3、主动问票 标准:根据上车乘客的人数或特点.有针对性地问票。 4、人多立席售票 标准:车辆满载五成以上时,应站立售票。 5、按规定收取包裹单 标准:在车辆满载允许的情况下,走下售票台,流动售票。

公交车站台管理及维护办法

公交车站台管理及维护 办法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公交车站台管理及维护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公交站台维护保养、卫生保洁和容貌管理,打造亮丽的城市风景线,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本办法所称的公交站台指城区范围内在城市道路上运营的公交车辆停靠站台和公共场所的信息发布亭。公交站点服务设施是指在公交站点上设置的站台、站牌、站架、候车亭等为公交线路运营提供服务的设施,不包括公交总站设施。 二、公交站点服务设施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公交站点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施工,并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 三、公交站点服务设施的迁移、改造、拆除必须符合有关公交站点规划及临时调整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改建或损毁公交站点服务设施。 四、因道路改造等社会公众利益需要,必须拆除、迁移、改造公交站点服务设施的,公交站点服务设施建设和经营单位应当服从,并配合做好相关的施工工作,所发生的施工费用由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公交站台的维护管理包括设施维护、卫生保洁、广告发布等。 六、公交站台维护管理实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按照市政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好维护管理职责,也可以委托环卫作业单位承担卫生保洁工作。 七、公交站台设施要保持外观整洁、大方,整体保养、粉刷、油漆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材破损更换要与原材质一致。

八、公交站台广告要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内容健康、品位高尚,经常维护,保持画面完好。 九、设置、更换广告画面应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十、公交站台的环境卫生要保持洁净,清扫保洁频次不低于一周一次,包括站台设施的污渍和浮沉物洗刷,无乱张贴、乱涂写,无擅自悬挂物品,无污渍。 十一、如需新增设公交站台,应将相关方案及合同报至县市政管理部门及城管部门备案。 十二、对不及时维护、保洁、违法设置广告的行为,市政环卫主管部门或城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对本办法有任何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达不成一致,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罗甸县天美广告制作服务中心 年月日

公交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定

公交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管 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公交公司 运营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营服务,减少和杜绝服务投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树立优秀企业形象。结合我公司运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行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是对运营生产中发生违规违章行为监督和认定的说明文件,是进行教育和处罚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交公司所属单位运营车辆驾驶员。 第二章运营质量监督管理 第四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未按运营计划时间到位; 2、车辆运行不逢站必停、溜点、甩站; 3、违反平峰时段区间点运行规定; 4、车辆发生故障抛锚,未按规定负责转换乘客; 5、运营车辆早晚班运营,上下乘客时不开启照明灯; 第五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30元罚款。 1、未规范进出站、遇阻未二次进站; 2、进站未按规定先开中门、再开前门上下乘客;

第六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同时分公司范围内通报,有书面检查。 1、非本路线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2、线路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 3、运营行驶中途带客购买物品或就餐; 第七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范围内通报,组织其不少于3天培训。 1、首末两班不准点发车; 2、车辆脱线运营、私自收车; 3、车辆运行中私自请人替班,代班; 4、未执行运行计划无故脱岗; 5、私自拆卸、损坏车辆电子设备; 6、发班不到起点站或收班不到终点站; 第八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其不少于7天培训、有书面检查,公司范围通报。 1、越站甩客或对免费范围内乘客拒载; 2、不服从调度指令、更改运行计划; 3、承载超范围物品或违禁品; 4、职能部门在检查纠章中,拒不在检查表签字; 5、监督检查时,驾驶员不配合、不停车或驶离检查点逃避检查; 第九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交企业营运安全服务之间的关系

公交企业营运安全服务 之间的关系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公交企业营运、安全、服务之间的关系随着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的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在一个城市的经济建设和市民的工作和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明显。政府和市民对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公交作为一个城市的形象和民生“产品”,在城市发展规划中显得尤为重要。 公交营运,是公共交通部门根据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确定客运线路和班次,并应保持相对稳定。根据确定的线路、班次、车辆保有量及完好率、平均车日行程,考虑临时班次、包车的需要,编制月度单车和综合调度命令,保证运行作业计划的执行和完成。要求客车班车应正点发车,正点到达。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优化公交资源配置,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理顺公交营运体制、夯实公交发展基础、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增强公交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交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发展统筹规划、经营安全有序、服务质量高效、政策保障有力的原则,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方式。 公交安全是公交运营的第一要素。交通文化的核心是“安全”,加强公交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是公交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维护社会

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只有安全的车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乘员的健康和生命,只有安全的车辆才能为“公交优先”、“公交优秀”政策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安全--就是公共汽车的核心价值,切实加强营运客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公交安全的主要表现形式。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必须齐抓共管才能达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目的。强化公交安全管理要加强司乘人员应急培训,要加强监管,做到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应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具体化,并将其纳入安全行车考核内容,切实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大公交车辆的更新和维护力度,确保车辆达到安全运行条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安全是天,安全是企业生产的命脉”,加强安全服务管理工作是我们目前面临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们每个人需要共同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每一个员工应义不容辞的承担起这份责任,不断加强各自的工作责任心,扎扎实实的做好每一件事,抓好工作中的每一个中心环节,我们的安全工作就会有一个新的突破。 公交服务是公交营运的关键。公交行业是服务型的社会公益性行业,对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服务社会意识的要求。优质的公交服务对于城市构建社会主义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提高公交营运服务质量,这是公交每个干部职工必须面对的现实,管理不能靠纸上谈兵,而是需要

公交车站台管理及维护办法

公交车站台管理及维护办 法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公交车站台管理及维护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公交站台维护保养、卫生保洁和容貌管理,打造亮丽的城市风景线,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本办法所称的公交站台指城区范围内在城市道路上运营的公交车辆停靠站台和公共场所的信息发布亭。公交站点服务设施是指在公交站点上设置的站台、站牌、站架、候车亭等为公交线路运营提供服务的设施,不包括公交总站设施。 二、公交站点服务设施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公交站点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施工,并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 三、公交站点服务设施的迁移、改造、拆除必须符合有关公交站点规划及临时调整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改建或损毁公交站点服务设施。 四、因道路改造等社会公众利益需要,必须拆除、迁移、改造公交站点服务设施的,公交站点服务设施建设和经营单位应当服从,并配合做好相关的施工工作,所发生的施工费用由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公交站台的维护管理包括设施维护、卫生保洁、广告发布等。 六、公交站台维护管理实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按照市政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好维护管理职责,也可以委托环卫作业单位承担卫生保洁工作。 七、公交站台设施要保持外观整洁、大方,整体保养、粉刷、油漆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材破损更换要与原材质一致。

八、公交站台广告要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内容健康、品位高尚,经常维护,保持画面完好。 九、设置、更换广告画面应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十、公交站台的环境卫生要保持洁净,清扫保洁频次不低于一周一次,包括站台设施的污渍和浮沉物洗刷,无乱张贴、乱涂写,无擅自悬挂物品,无污渍。 十一、如需新增设公交站台,应将相关方案及合同报至县市政管理部门及城管部门备案。 十二、对不及时维护、保洁、违法设置广告的行为,市政环卫主管部门或城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对本办法有任何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达不成一致,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罗甸县天美广告制作服务中心 年月日

公交驾驶员服务规范

公交驾驶员服务规范 为了促进我市公交事业的健康发展,服务好广大市民的出行,营造一个舒适、便捷的乘车环境,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强化服务质量,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此公交驾驶员服务规范。 第一、公交驾驶员的职业道德 1、遵纪守法,服从指挥:持证上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执行驾驶员操作规程及各项行车管理规定,服从调度指挥。 2、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各行其道,安全礼让,控制车速,熟悉线路,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情况;进出站做到“七必须,七不准”,确保行车安全。 3、学习技术,提高技能:钻研驾驶技术,熟练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按岗位规范程序,做好出车前各种例检,运行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节能降耗,执行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配合修复。 4、整车爱车,完成任务:精心维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运营指标。 5、驾乘配合,规范服务:驾乘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规范服务,文明礼貌,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条件。

第二、公交驾驶员的职业纪律 1、乘务纪律: 不准擅离职守,无故摆车不走; 不准私自甩站,严禁用车门卡甩乘客; 不准歧视、刁难乘客; 不准在工作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不准讽刺、谩骂、殴打乘客、盲目介入他人纠纷; 不准乱罚款。 2、文明驾驶纪律: 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警察指挥,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 车辆检查不漏项。确保刹车、转向、灯光、雨刷、低压警报器等安全设施灵敏有效。 第三、公交驾驶员仪容规范 1、上班时应着公司统一规范的工作服装,戴袖章。工作服装洁净、平整、无异味、无破损,不赤背、不穿吊带、背心、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高跟鞋等; 2、身体无异味,勤洗澡更衣;口气清新,营运前不得食用带有刺激性异味食物; 3、发型大方、勤于修剪、梳理整齐,无怪异发型及颜色,手部洁净,指甲修饰得体。男驾驶员不剃光头、留盖耳长发、畜胡须;女驾驶员不长发披肩。 第四、公交驾驶员行为规范 1、微笑服务,举止得体,态度诚恳、礼貌;

公交运营管理

公交运营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运营工作的管理,规范公交运营参与人员的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践行许昌公交“亲情、安全、满意”的服务理念,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着装规定 (一)、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着装管理规定。四季服装以公司所发为主,所有在岗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 (二)、在岗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或者短袖、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装时应衣着端正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穿拖鞋、赤脚,不准袖手插兜,不准勾肩搭背、嬉笑打闹。 (三)、禁止制服与便服混穿,着春、秋装必须着统一规定的衬衣应束腰,公司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四)、严禁改变制服样式,因季节变换而更换服装,由公司统一确定换装时间。 (五)、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六)、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二、运营部岗位职责 (一)、负责贯彻公司运营服务的各项管理规定。制定工作措施,落实上级管理部门和公司对运营服务工作的各项举措,定期对运营服务工作开展分析,不断提高运营服务质量。 (二)、负责组织运营生产计划的编制、调整和修改,负责公司年、季运营计划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运营计划的落实和运营生产过程中指挥调度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公司公交线路网络的优化,以及线路开辟、延伸、调整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编写可行性方案及时上报。 (五)、负责运营服务参与人员的培训工作。

城乡公交客运驾驶员管理规定

城乡公交客运驾驶员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执行公交行业服务规范,加强公交客运营运管理,规范公交客运经营行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提高城乡公交客运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交通客运行业形象,努力实现营运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民、服务社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营运线路驾驶员,望遵守执行。 第一章驾驶员营运服务规范 第三条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职业道德,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各项培训和职业教育,掌握熟悉全市地理环境、行车路线、站点名称、运行班次、运价等各项知识和规定。 第四条自觉遵守《××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公交客运行业管理考核办法》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规范操作,安全行驶,热情服务。 第五条驾驶员上岗须提前20分钟到场,按操作规程要求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即:向所属部门报到,领取当天

的行车路单及银箱跟踪单,认真做好车辆例保检查工作,检查电子线路牌(头、腰、尾)、GPS是否完好、报站器是否与营运线路一致相符;检查投币箱、下车门铃、标志标语、车票等是否完好及正确;车辆内外卫生、驾驶室仪表操作台上保持清洁。车辆车容车貌要做到晴天当班清,雨停车辆净,脏车不出场。 第六条发车前5分钟须到达起点站候客,首发车时须正确填写当天的银箱跟踪单并投入投币箱内,在车站始发的,发车前须至车站检票员处领取当班车的结算三联单并核对上客人数是否正确,结算三联单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填写、涂改;晚班收车后,须将当天行车路单及结算三联单交回到所在分公司。 第七条上岗时须统一着装,正确佩戴服务工号证、工作服要干净整洁,驾驶车辆时严禁赤膊、穿拖鞋、运行途中接打手机、吸烟、饮食、闲谈等行为,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必须服从所属公司的调度管理,按核定营运路线、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无故脱班、空班、私自更换线路、变更发车时间。按站停靠,逢站必停,有客必带(客满除外),运行中不得随意滞站、甩站甩客、拒载、中途逐客、强行拉客、跨线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协议样本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协议样本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协议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以下简称“公交”)行业建康稳定发展,公平合理地配置和监管公共资源,根据《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条款。 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授予乙方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经营(以下简称“线路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永胜县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如下::第一条许可经营内容及期限(一)甲方授予乙方线路经营的城市公交线路77条(分别为11路、22路、33路、44路、55路、66路、77路)。 首末站、运营车辆数、运行路线、站点、里程、首末班车时刻见附表。 乙方不得私自更改附表载明的内容,确需调整时,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二)甲方授予乙方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乙方必须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实现公车公营,即::公交线路经营权、车辆产权统一归公司所有,不得采取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等方式经营,不得向驾驶员转移购车成本及经营风险。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一)甲方的权利、省有关公交的政策法规,监督乙方经营行为,并对乙方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考核结果作为经营权是否延续的依据之一;调整每年的线路运营服务评议考核标准,调查并及时处理乘客对乙方运营服务质量的投诉;、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车辆整洁合格率、车厢服务合格率、发(行)车正(准)点率和运营里程、运力配置等指标进行监督检查;、维修和实施交通管制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等原因,致使线路无法通行的,及时对线路实施调整。 、优质服务、社会公益活动,指令性应急保障运输;、站台((站点))广告按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发布;,乙方在运营中车辆有以下违规情况的,甲方可根据实际约定服务质量标准和违约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11)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或越级上访、违法群访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整改或通报批评,直至收回终止违规线路或车辆运营; (22)不按规定的时间发车或提前收班的,或不及时报站的;

市区城乡公交运营服务工作规范9页word文档

**市区城乡公交运营服务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强化市区城乡公交客运市场管理,规范城乡公交车辆经营行为,提高驾乘人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对外窗口形象,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舒适的城乡公共交通服务,特制订本规范。 一、从业人员规范 1.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调度员等窗口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或工号牌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仪表大方、举止文明、热情服务。 2.驾乘人员在行车中严禁吸烟、吃零食、聊天、打手机等妨碍行车的行为。 3.驾驶员应正确使用电子报站器,劝导乘客主动投币或刷卡,向乘客宣传和解释《乘车须知》。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号。 4.驾乘人员应积极疏导乘客顺序上车,避免拥挤。遇有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上车,及时主动宣传让座。 5.驾乘人员应及时劝导乘客在行车中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在车厢内吸烟、编织织物等,以免影响安全和他人健康。 6.驾乘人员对持有免费乘车证件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秀人才、盲人、现役军人及1.2米以下的儿童等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人群,应当提供便利和优质服务,不得拒乘。 7.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遵守票务管理制度,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或认可的客运车票,文明售票。 8.因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驾乘人员应当向乘客说明原因,并负责安排乘客改乘其它车辆,同线、同方向车辆的驾乘人员不得拒绝,并不得二次收费。 9.车辆从首末站发车前,调度人员应督促驾、乘人员及时到岗,让乘客提前上车,以保证车辆准时离站。调度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调度纪律,按规定程序、行车计划依次调度车辆出站。

10.调度人员应督促驾乘人员按行驶线路检查行车标识,确保头、腰、尾牌齐全并与行驶路线一致。 二、车容车貌规范 1.车容整洁,漆膜完好,无起皮脱落现象,车身外表无破损。 2.平峰一趟一清扫,雨后及时清洗,车辆内外无积泥、脏物,无卫生死角。玻璃明亮无缺损、清洁无污渍,地板干净,车门无油污。 3.在车身外部规定位置喷涂经营企业名称和监督机关及投诉电话。车辆配置LED显示屏的,应在车辆头、腰、尾牌位置电子显示路名和线路起讫站点名称;车辆未配备LED显示屏的,应在车身规定位置规范设置含起讫点站名和路别等内容的统一式样的头牌、腰牌、尾牌。 4.在车厢内规定位置设置线路走向示意图、票价表、乘车须知、禁止和提醒等标志。 三、线路运行规范 1. 根据季节、客流的变化合理编制线路行车作业计划,并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减少线路车辆数量。 2.城乡公交线路首、末班按线路服务时间准点发车,保证线路运行间隔正常,不发生责任性晚点,不得推迟发班或提前收班。 3.城乡公交车在营运过程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在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中途逐客、滞站揽客。 4.确保车辆准点驶出停车场、站,按核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行路线。如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等情况确需变更线路走向或者站点的,需向市运管处申请批准,并提前10天在站点张贴公告,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5.建立城乡公交线路正常运行的应急保障预案,在客流高峰期要及时增加运力,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及时启动预案。 四、服务设施规范

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试行) 二0一0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2. 仪表仪容规范 2.1 仪表规范 2.2 仪容规范 3. 运营服务 3.1 车容及服务设施规范 3.1.1 车容车貌规范 3.1.2 服务设施规范 3.1.3 服务标识及广告规范 3.1.4 站点服务设施规范 3.2 文明服务规范 3.2.1 车厢服务规范 3.2.2 文明行车规范 3.3 文明用语规范 3.3.1 文明用语基本要求 3.3.2 文明敬语 3.3.3 报站用语 3.3.4 售验票用语 3.3.5 解答询问用语 3.3.6 疏导乘客用语 3.3.7 温馨提示用语 3.3.8 节日问候用语 3.3.9 处理问题用语 3.3.10 接听来电用语 1.总则

为提高我司城市公交线路营运服务水平,规范营运服务行为,维护乘客利益,提高各服务窗口服务质量,提升公司整体服务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1.2工作目标 公交服务要体现“服务为本、乘客(顾客)至上”服务宗旨,服务要求做到“安全、准点、方便、舒适、快捷、文明”。 1.3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株洲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总公司)下属单位所有城市公交线路的运营服务及后勤服务;凡是总公司下属运营单位和后勤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范。 1.4职能 本规范是总公司进行服务质量的监管、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的主管部门为总公司经营管理部;服务质量监管中心负责具体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5其他要求 公交线路的运营服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行业相关标准。 2.仪表仪容规范 2.1仪表规范 仪表应做到着装规范,穿着得体。 2.1.1职业装着装标准 职业装应保持干净、平整、无破损、无异味。穿着应做到端正、规范,按照季节更换职业装,各季服装不得混穿。 2.1.1.1夏装 夏装为短袖衬衫和西式长裤,应整套穿着。衬衫领口平整,衣扣除领口第一颗扣子可敞开外,其他全部系上。西裤应干净平整,系好拉链和扣子,衣袖和裤腿不能挽起。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准穿拖鞋或凉鞋。 2.1.1.2春秋装 春秋装为长袖衬衫和西式长裤。衬衫下摆须掖入裤内,袖扣系好,袖口不得卷起,衬衣内可套穿其他衣服,但不得外露。 2.1.1.3冬装 穿着冬季防寒服,应系好门襟拉链。防寒服外不得套穿其他服装。 2.1.2.工号牌及职业装标示佩戴规范

公交公司运营管理处罚规定

公交公司运营管理处罚规定 1、未经调度人员批准擅自缺班、绕近道、改变运行线路、不按照规定起止站点发车、中途调头、随意更换驾乘人员、甩站甩客的,当班驾驶员和乘务员各罚款50元;末班车不按照规定站点、时刻发车、中途下线、不到终点站的,驾乘人员各罚款100元。 2、乘务员早上迟到耽误发车时间的,每次罚40元,造成缺班的由本人或所属车主承担缺班车的缺班损失(按当天线路班次收入计算)。 3、因事故、路阻、修车必须停班时,该车驾驶员应当立即电话告知调度、安全、稽查人员,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停班,除因事故被扣车外,驾乘人员应随时准备上线运营,不得离开车辆办私事,否则按照擅自缺班处理,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车辆正常运营时间,驾乘人员不准随意离车、离岗(包括车辆在站等班、等客时间),违者按照私自缺班处罚,每人每次罚款30元。 5、驾乘人员应当保持车内外卫生,驾驶员负责车体外表,乘务员负责车内卫生。除雨雪等特殊情况外,凡车辆卫生不合格的,当班驾乘人员根据各自责任每次罚款20元。 6、乘务员必须熟悉线路站点,按照运行线路站点提前报站,并组织乘客有序上下车,因乘务员不报站或报站不正确而造成乘客越站、漏乘、错乘等服务质量事故,每次罚款30元,由此引起的一切服务纠纷和后果由乘务员本人承担。 7、驾乘人员在车辆正常运行时间(中午用餐时间除外)不准在车上看书、睡觉、打电话聊天、聚堆嬉闹、吃零食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8、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准酒后驾驶,不准闯信号,不准超速,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车辆到站停靠时车轮距离路沿石不超过40厘米,车辆回场后必须按照划定位置停放,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场。因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完全由本人自负。发现酒后驾车者每次罚款500元。 9、驾乘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路单,如实填写修车缺班、包车缺班情况,如果发现虚填班次、私改路单,按贪污票款论处,每次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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