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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槽、基础、主体验收程序及资料

验槽、基础、主体验收程序及资料
验槽、基础、主体验收程序及资料

验槽需要哪些资料?

所有建( 构) 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

工程施工。

一、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 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 、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2) 基

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 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

基槽。

二、无法验槽的情况

(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三、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1) 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 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3) 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 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是否存在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

(5) 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四、推迟验槽的情况

(1) 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2) 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 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五、验槽的主要内容

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 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 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 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 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六、验槽方法

验槽方法通常主要采用观察法为主,而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要先辅

以钎探法配合共同完成。

( 一) 观察法

1. 观察槽壁、槽底的土质情况,验证基槽开挖深度,初步验证基槽底部土质

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观察槽底土质结构是否被人为破坏。2. 基槽边坡是否稳定,是

否有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存在,如地下渗水、坑边堆载或近距离扰动等(对难于鉴别的土质,应采用洛阳铲等手段挖至一定深度仔细鉴别)。

3. 基槽内有无旧的房基、洞穴、古井、掩埋的管道和人防设施等。如存在上述问题,应沿其走向进行追踪,查明其在基槽内的范围、延伸方向、长度、深度及宽度。

4. 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式贯入仪作为辅助手段。

(二)钎探法

1. 工艺流程

绘制钎点平面布置图T放钎点线一核验点线一就位打钎一记录锤击数一拔钎—盖孔保护—验收—灌砂。

2. 人工(机械)钎探

采用直径? 22?25mm ffl筋制作的钢钎,使用人力(机械)使大锤(穿心锤)自由下落规定的高度,撞击钎杆垂直打人土层中,记录其单位进深所需的锤数,为设计承载力、地勘结果、基土土层的均匀度等质量指标提供验收依据。是在基坑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主要方法。

3. 作业条件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后由人工清底到基础垫层下表面设

计标高,表面人工铲平整,基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钎杆上预先用钢锯锯出以300mm为单位的横线,0刻度从钎头开始。

4. 主要机具

钎杆:用直径为? 22?25mm勺钢筋制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2.1?

2.6m;

大锤:普通锤子,重量8?lOkg ;

穿心锤:钢质圆柱形锤体,在圆柱中心开孔? 28?30mm穿于钎杆上部,锤重lOkg ;

钎探机械:专用的提升穿心锤的机械,与钎杆、穿心锤配套使用。

5. 根据基坑平面图,依次编号绘制钎点平面布置图

按钎点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洒上白灰点,用盖孔块压在点位上作好覆盖保护。盖孔块宜采用预制水泥砂浆块、陶瓷锦砖、碎磨石块、机砖等。每块盖块上面必须用粉笔写明钎点编号。

6. 就位打钎钢钎的打入分人工和机械两种。人工打钎:将钎尖对准孔位,一人扶正钢钎,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用大锤打钢钎的顶端;锤举高度一般为50cm自由下落,将钎垂直打人土层中。也可使用穿心锤打钎。

机械打钎: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套在钎杆上,扶正钎杆,利用机械动力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距为50cm把触探杆垂直打入土层

中。

7. 记录锤击数

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时,记录一次锤击数。钎探深度以设计为依据;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钎点按纵横间距1.5m梅花形布设,深度为2.1m。

8. 拔钎、移位用麻绳或钢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撬棍或钢管,利用杠杆

原理,将钎拔出。每拔出一段将绳套往下移一段,依此类推,直至完全拔出为

止;将钎杆或触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继续拔钎。

9. 灌砂

钎探后的孔要用砂灌实。打完的钎孔,经过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用盖孔块盖住孔眼。当设计、勘察和施工方共同验槽办理完验收手续后,方可灌孔。

10. 质量控制及成品保护

(1) 同一工程中,钎探时应严格控制穿心锤的落距,不得忽高忽低,以免造成钎探不

准,使用钎杆的直径必须统一。

(2) 钎探孔平面布置图绘制要有建筑物外边线、主要轴线及各线尺寸关系,外圈钎点要超出垫层边线200?500mm

(3) 遇钢钎打不下去时,应请示有关工长或技术员,调整钎孔位置,并在记录单备注栏内做好记录。

(4) 钎探前,必须将钎孔平面布置图上的钎孔位置与记录表上的钎孔号先行对照,无误后方可开始打钎;如发现错误,应及时修改或补打。

(5) 在记录表上用有色铅笔或符号将不同的钎孔(锤击数的大小) 分开。

(6) 在钎孔平面布置图上,注明过硬或过软的孔号的位置,把枯井或坟墓等尺寸画上,以便设计勘察人员或有关部门验槽时分析处理。

(7) 打钎时,注意保护已经挖好的基槽,不得破坏已经成型的基槽边坡;钎探完成后,应做好标记,用机砖护好钎孔,未经勘察人员检验复核,不得堵塞或灌砂。

( 三) 验槽注意事项验槽时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四) 轻型动力锨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现场也可用轻型

动力触探替代钎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 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 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 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基础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一、二、地基验槽记录预检工程记录

三、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四、

五、六、七、八、九、十、地基钎探记录基础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基础混凝土开盘鉴定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土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一、回填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二、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十三、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十四、砌体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十五、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十六、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基础验收流程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f建设单位监理预验(包括现场实体建筑物和资料整理)f合格后,通知质检站设计院勘察单位验收时间f正式举行验收f验收通过后,几方共同签字认可

基础分部(桩基子分部)验收表,此验收表要甲方监理设计院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共

同签字盖章认可的?另外别忘记准备验收签到表

主体结构验收流程

主体结构验收的基本程序:

主体结构验收的基本:

1. 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内容,并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对将验收的施工的内容进行自评。

2. 由施工单位报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主体结构分部的实体检测报告。

3. 监理单位对验收部分检查工程资料和验收,并出评估报告。

4. 由业主向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申请进行主体结构工程

的中间验收。

5. 在当地质安站的监督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按设计要求和

附录:基础(主体)验收程序及准备事项

一、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参加单位

1.1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质量科负责人;

1.2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1.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1.4质量监督站项目负责人

1.5监理公司项目监理组人员

二、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程序:

2.1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由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2施工单位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组织、自控等方面施工情况及基础(主体)质量自评结果;

2.3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总监、总监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监理所做的监理工作及基础(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意见;

2.4 与会各方代表到施工现场实地察看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

2.5 检查完毕后回会议室,由设计及各单位专家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

2.6 由建设单位项目代表队对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

2.7 由项目总监结合各方意见,形成基础(主体)综合验收意见;

2.8 最后请质量监督部门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定。

三、基础分部验收需要准备的事项:

3.1 承包方:

3.1.1 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报监审批(申请验收时一并将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理审核);

3.1.2 验收申请经监理批准后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将基础分部验收汇报材料报监理审核(基础分部验收汇报材料应加盖施工单位行政章);

3.1.3 清理施工现场及基础内垃圾杂物;

3.1.4 拆除所有基础内模板;

3.1.5 堵好基础墙脚手洞;

3.1.6 弹好基础地圈梁上表面轴线及-0.10m 标高线和竖向轴线。

3.2 监理方:

3.2.1 根据施工承包方申报的验收申请,首先核查基础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效(重点检查砼试压报告和砂浆试压报告数量、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3.2.2 复核基础地圈梁轴线和截面尺寸偏差及表面平整偏差;

3.2.3 抽测基础地圈梁(框架工程)砼回弹强度,有地下室工程抽测板墙、柱砼强度;

3.2.4 现浇板面厚度、室内净高、开间尺寸;

3.2.5 编写基础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加盖代公司行政章(评估报告份数一般按到会验收单位每单位1-2 份);

3.2.6 上面工作经检查、复核评定合格后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形式及时联系业主方商洽验收时间。

3.3 业主方:

3.3.1 根据监理方报告确定基础分部验收时间,及时提前通知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监站项目负责人,告知基础分部验收时间。

四、主体分部验收程序及准备事项

4.1 承包方:

4.1.1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报监理审批(申请验收时一并将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是审查);

4.1.2 验收申请经监理批准后,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将主体分部验收汇报材料报监理审核(汇报材料应加盖施工单位行政章)

4.1.3 拆除主体工程所有梁、柱、板模板并清理出建筑物内垃圾;

4.1.4 堵好内外脚手洞及框架填充墙体斜塞墙体;

4.1.5 弹好楼层0.50m 的水平线;

4.1.6 配合监理进行楼层现浇板厚度、楼层净高、开间等几何尺寸、梁、柱砼回

弹检测工作。

4.2 监理方:

4.2.1 根据施工方申报的验收申请,首先核查主体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

齐全、有效(重点检查砼及砂浆试压报告和砂浆试压报告、

主体结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第一部分开工前资料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3、质量监督登记书

4、施工图会审记录

5、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开工报告

7、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9、技术交底记录

10、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隐蔽验收记录

4、监理单位对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砖强度试验报告

6、钢材质保书、复检报告

7、钢筋连接(焊接、机械连接)检验报告

8、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9、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第四部分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 天补强报告)

2、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4、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5、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

6、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第五部分施工过程资料

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4、施工日志

5、砼进场记录

6、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7、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

8、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9、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10、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

11、工程复工通知书

12、监理大纲、监理细则、监理日志

13、旁站监理记录表第六部分其他资料

1、施工单位主体分部工程自评报告

2、质量监督记录整改回复

3、行政处罚记录

钢筋隐蔽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图会审记录

2、技术核定单或工程洽商文件

3、钢筋、水泥、砂、砖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

4、钢筋连接(焊接、机械连接)检验报告

5、钢筋、模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基础验收程序

基础验收由监理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

1、首先由质量监督站核实五方责任主体是否到场,是否具备资格;

2、由施工方介绍施工基本情况,并作出自我评价;

3、由地勘单位介绍地质勘探及验槽情况;

4、由监理单位专监介绍施工过程监控情况及对施工质量作出评价,在由总

监对施工过程或施工质量作出评价;

5、由设计院介绍工程设计基本情况及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6、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对施工质量作出评价;

7、由总监综合五方责任主体的意见,评定基础是否通过验收;

8、请质量监督站领导发言作指示

9、最后由建设单位项目主管或项目经理总结。

主体验收程序

主体验收由监理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

1、首先由质量监督站核实五方责任主体是否到场,是否具备资格;

2、由施工方介绍施工基本情况,并作出自我评价;

3、由地勘单位发言;

4、由监理单位专监介绍施工过程监控情况及对施工质量作出评价,在由总监对施工过

程或施工质量作出评价;

5、由设计院介绍工程设计基本情况及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6、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对施工质量作出评价;

7、由总监综合五方责任主体的意见,评定基础是否通过验收;

8、请质量监督站领导发言作指示

9、最后由建设单位项目主管或项目经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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