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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卫体改发[2014]2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9.10

【实施日期】2014.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

通知

(桂卫体改发〔2010〕2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10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1号)提出7个方面36项工作任务,其中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完成26项,配合完成10项。现提出任务分工如下:

一、牵头任务(26项)

(一)加快推动县级公立医院为主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做好全区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布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各市要根据自治区已出台的“十二五”期间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十二五”期间区域卫生规划指导意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等,抓紧修改完善本市辖区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所属县(市)做好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县级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及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自治区要按照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启动“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工作。将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纳入规划,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的职能,优化结构布局。(规划和信息处、医政医管处共同负责,本任务分工只确定牵头处室,不另列委内配合处室,下同)

2.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1)破除以药补医,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其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补偿80%,财政补助资金补偿20%,财政补助资金由自

治区财政和县财政按6:4的比例承担。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要求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民族医(含中西医结合)的投入倾斜政策。(财务处、体制改革处共同负责)

(2)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缩小医保基金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基层卫生处)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各地所需的新增编制,应在本地区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调剂确有困难的,可核定聘用人员控制数。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在制定和完善编制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的前提下,逐步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各级医院及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为医务人员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县级公立医院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核定的编制和聘用人员控制数总额内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岗位。医院岗位结构比例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人事处)

4.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要依托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鼓励各地根据实际进行不同方式的探索,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和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逐步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的剂型、规格和包装。完善鼓励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县级公立医院应当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县级公立医院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自治区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交

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品种,有效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控制医疗成本。加强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能力建设,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降低药品价格。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实行部门和区域共享。(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5.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体制改革处、人事处共同负责)

(2)改革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试行院长聘任制,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产生。突出院长职业化管理能力,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强院长管理能力培训,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院长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人事处)

(3)强化内部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处)(4)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相互分工协作的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到2014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体制改革处、人事处共同负责)(5)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医政医管处)

6.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1)加快制定分级诊疗的标准和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财政、价格等手段,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住院分级诊疗审批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管理,简化转诊手续,严格控制转诊率和平

均住院日,建立医保资金结算联审制度。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便捷的转诊通道,县级医院为基层转诊的危急重症与疑难病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老年护理、康复等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自治区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基层卫生处、医政医管处共同负责)

(2)研究完善方便流动人口参保和就医的政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7.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按照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广西增补的非目录药品执行。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鼓励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不低于60%,采购金额不低于30%,其他二级及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及采购金额不低于30%。保留合理的中药饮片价格加成。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逐步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把是否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回款管理,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实行信用等级管理,严格落实市场清退制度,保障基层用药需求。(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8.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结合实际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切实做到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全面落实政府财政补偿、专项补助、一般诊疗费、公共卫生经费等保障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立足吸引、留住、

用上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完善“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切实落实用人自主权。(人事处、财务处共同负责)(2)借鉴并衔接县级医院薪酬制度,认真实施我区“托低不限高”的绩效工资政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鼓励引入第三方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完成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任务。(基层卫生处)

9.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1)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要同步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乡村医生退出和准入机制。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办基层函[2017]591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14 【实施日期】2017.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函〔2017〕5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为了应对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以及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形势,从国家层面系统性、全局性地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做好这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自2009年项目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下,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同时,也存在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获得感需进一步增强的问题。为此,我委决定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时间和主题

2017年7月为项目主题宣传月,以“基本公共卫生我服务你健康”为主题,各地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制订主题。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传播国家主题。各地要积极传播国家主题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和电子微页(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下载),以国家主题宣传海报和电子微页内容为基础,设计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二)深入宣传项目内容。针对国家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地要积极利用不同载体,采取问答等形式,详细解读项目目的和意义,使不同人群了解、熟知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权利义务及获得渠道,有针对性地解决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晓率不高而导致的依从性低的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脑卒中综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办疾控发[2016]49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02 【实施日期】2016.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国卫办疾控发〔201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降低脑卒中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和有关要求,加强督查考核,保证方案目标如期实现。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脑卒中是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一种疾病,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年)》,2012年中国居民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为271.8/10万,是第一位死因,其中脑卒中死亡率为140.3/10万。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降低脑卒中危害,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低10%的目标,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脑卒中防治体系建设,实施脑卒中综合防控策略和措施,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到2020年,脑卒中发病率增长速度降到5%以下,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10%。 二、工作内容 (一)深化部门协作,推进脑卒中综合防控策略。将脑卒中防治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点内容,逐步完善防治政策。依托国务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脑卒中综合防控部门协作机制,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强化脑卒中危险因素控制,倡导膳食结构多样化,开展控烟减盐控油等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儿童青少年的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推广全

张翠萍在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会上讲话(完整版)

张翠萍在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坚定信心深化医改 努力推进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在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大同市卫生局局长张翠萍 (2010年3月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会议,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围绕医改开展的各项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医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安排部署2010年医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推进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开局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卫生厅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

系建设、推进卫生资源调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实现了稳步、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联系实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20 09年,通过参加全市第二批、指导开展全系统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保障健康上水平,实现卫生新跨越”的主题,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推动卫生事业大发展”的共识。局党组以身作则,立足医改,完成了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等“六个方面”的调研报告,查找了影响和制约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七个方面”问题,建立了人才强卫、社区卫生、卫生应急等“八个方面”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化解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难题的良策。整个活动联系实际、紧扣主题,有特色、有创新,受到了中央、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成为大同市上报省委两个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单位之一。 二是把握大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根据全国和全省医改精神,市政府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广泛动员,深入调研,起草了《大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市卫生局组织各县区卫生局长和市、县级医院院长共46人,集体赴京参加医改培训,把握医改实质,增强医改信心。确定城区、南郊、左云、灵丘四个县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全面实施了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4项新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率先制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历史进程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历史进程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卫生和医疗两部分,但是由于历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区分,所以二者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回顾,而医院改革则作为本部分的主要线索。按照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特点,结合医疗改革的实际进展情况,现将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划分为五个阶段,并逐一分析每一阶段改革的背景原因,具体措施及改革成果。 第一阶段 1978~1984年 背景原因 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政府坚持了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结合等一系列正确方针路线,建立了完善的农村和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并取得了显著成就。据统计,中国人均期望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前的35岁提高到1981年的67.8岁,新生儿死亡率从新中国成立前的200‰降低到1981年37.6‰,孕妇死亡率大幅度降低。但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卫生事业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国家在经济上濒于崩溃,财政基础薄弱,卫生费用紧缺;医疗卫生队伍青黄不接,领导水平、技术水平、工作效率都十分低下,从粉碎“四人帮”到1978年期间虽然做出过一些努力,但是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恢复。很多医疗机构硬件设施落后,医生护士比例失调,护理人员不足,专家、学者、专业人员知识老化;许多地方疾病多发,卫生状况差。与此同时卫生系统长期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控制,导致我们不得不思考新的路径进行恢复性的改革的孕育。1978年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拉开了中国30年改革的序幕,一方面为医改提供了动力,另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深刻影响中国社会的发展,不断为卫生事业提出新的要求。 具体措施 本阶段的改革主要针对十年浩劫对卫生系统的严重损害进行调整、建设;同时,也包括培养相关人员业务技术,加强卫生机构经济管理等内容。 1979年,当时的卫生部部长钱信忠在接受采访时提出“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提出“卫生工作重点转移到医疗卫生现代化建设上,建设全国三分之一重点县”。同年,卫生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接着又开展了“五定一奖”和对医院“定额补助、经济核算、考核奖惩”的办法,并展开了试点。传统医院管理的弊端在这一阶段逐步显露出来,随后加强医院管理的政策相继出台。1981年3月,卫生部下发了《医院经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卫生机构经济管理的意见》,开始扭转卫生机构不善于经营核算的局面。在此基础上,1982年卫生部颁布《全国医院工作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对医院相关工作要求。 在加强对医院管理的同时,也开辟了医疗主体多元化的先河。1980年,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得到国务院批准,这为转变国有、集体医疗机构一统天下,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医疗服务机构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对医疗资源投入的不足,促使国有医院的改革更加顺利地进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 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妇幼卫生 【发文字号】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15 【实施日期】2015.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一、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省(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业务部门设置应当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省级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科室设置齐全,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业务科室。 3.部门设置应当符合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职能任务。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孕产群体保健科; (2)婚前保健科; (3)孕前保健科; (4)孕期保健科; (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 (6)产科;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活 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全国12320管理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将2016年世界卫生日的主题定为“应对糖尿病”,主要目标定为扩大预防、加强护理、增强监测。现就做好2016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委宣传活动口号定为“糖尿病要早预防,分级诊疗帮您忙”,制定了糖尿病防治核心信息(2016版),制作了宣传片和宣传海报,请在委网站下载。各地要在世界卫生日前后在基层卫生机构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糖尿病防治核心信息(2016版)制作发放宣传品。 二、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动员医务人员走进社区开展义诊或健康咨询活动,利用自有媒体并组织协调地方电视、广播、报社、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各界对糖尿病的重视。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地区要将宣传重点放在政策宣传上,提高分级诊疗政策知晓率。 三、请于2016年5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有关的宣传材料、音像资料等报我委宣传司、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沈闰州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王斐 联系电话:68792324、68791889 附件:世界卫生组织糖尿病主题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3月11日 附件 世界卫生组织糖尿病主题相关信息 一、背景 2008年全球估计约有3.47亿人患有糖尿病。目前流行率仍呈上升趋势,尤其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 2012年总共约有150万人直接死于这一疾病,其中80%以上的死亡病例发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30年,糖尿病将成为第七项主要死亡原因。 糖尿病是一种慢性病,当胰腺产生不了足够的胰岛素或者人体无法有效利用所产生的胰岛素时,就会发生糖尿病。胰岛素是一种调节血糖的荷尔蒙,能够给予生命所需的能量。如果糖不能进入细胞作为能量消耗掉,就会大量蓄积在血液中造成危害。 糖尿病有两种主要形式。一型糖尿病患者通常不能自己分泌胰岛素,因此需要注射胰岛素来维持生命。二型糖尿病占糖尿病病例总数的90%左右,患者通常自己能够产生胰岛素,但不能产生足够的胰岛素或无法妥善利用。二型糖尿病患者通常超重和久坐不动,这两种状况加剧了患者对胰岛素的需求。 随着时间推移,高血糖会严重损害身体各主要器官系统,造成心脏病、中风、神经损伤、肾功能衰竭、失明、阳痿以及可能导致截肢的感染。 二、主要信息 世界卫生组织将2016年4月7日世界卫生日的重点定为应对糖尿病,其原因如下: (一)糖尿病在许多国家加速流行,数据显示,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中增幅最为显著。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年3月17日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投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因此,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既要坚定决心、抓紧推进,又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一、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省(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业务部门设置应当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省级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科室设置齐全,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业务科室。 3.部门设置应当符合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职能任务。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孕产群体保健科; (2)婚前保健科; (3)孕前保健科; (4)孕期保健科; (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 (6)产科; (7)产后保健科; (8)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产前诊断等科室。 2.儿童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儿童群体保健科; (2)新生儿疾病筛查科; (3)儿童生长发育科; (4)儿童营养与喂养科; (5)儿童心理卫生科; (6)儿童眼保健科; (7)儿童口腔保健科;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动各项医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要求,我省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重点推进和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2.制定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制定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政策文件。(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4.制定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5.制定完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性文件。(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6.制定我省或转发国家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性文件。(省国资委负责) 7.制定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政策文件。(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8.制定医教协同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文件。(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共同牵头负责) 9.制定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指导性文件。(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0.制定建立卫生人员荣誉制度的政策文件。(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共同牵头负责) 11.制定在部分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指导性文件。(省编办负责) 12.制定改革完善仿制药管理政策的指导性文件。(省医改

办负责) 13.制定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文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14.制定药品购销信用管理文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以上任务只列牵头部门,未列参与部门。其中1、2项任务按国家规定时限完成;3—14项任务于国家相关文件印发后3个月内完成。 二、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 15.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范围,确定1个市(地)作为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推荐1个县(市)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候选县(市),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16.明确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以齐齐哈尔市为试点,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编办、财政厅、物价监管局、人社厅负责)

【医疗药品管理】发改委: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改委: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肩负着繁重的任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

县卫计局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情况报告 尊敬的市检查组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卫计部门的精心的指导下,我县扎实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现将2017年医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改工作落实情况 1、公立医院改革。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卫体改发〔2014〕2号)的要求,2015年4月1日我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实施。改革实施两年半以来工作平稳开展,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改革医院内部管理,转变服务方式,改善就医流程,实行先治病后付费,节假日门诊,健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等,为群众就医提供更多便利,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切断了医院药品加成收入来源,增加了医疗服务收入,“以药养医”机制得以改变。2017年,药品总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从医改前的48.3%下降到39.7%,同比下降9.4%;中草药使用情况与同期相比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县中医医院门诊中药收入占门诊药品比例的84%,住院中药占住院药品费用的44%,达到了“业务量上升、药品比例下降”的预期效果。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得到

一定程度体现。伴随药品价格的下降和药品总收入的减少,优化了医院收入结构,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的回归。 2、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我县已于9月底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县人民医院为我县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已进行外出务工农民信息数据采集,可以进行跨省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3、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自2011年6月20日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零差率销售,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100%。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做好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的通知》(Y卫计药政发〔2016〕1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实施办法》(X卫计函〔2016〕6号),要求全县范围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增补目录的670个药品通用名中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的品种、剂型、规格)作为首选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品规占比达到50.9%。 4、建立健全分级诊疗。我县制定了《XX县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根据县域医疗技术水平及基层医疗技术力量,进一步细化病种,真正做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调整并落实服务功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

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 一、严禁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二、严禁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宫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严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五、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 六、严禁危害新生儿人身安全的行为。医疗机构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并建立严格的24小时监控和管理。 七、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八、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脐带血采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 九、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死胎、死婴,必须经产妇或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其自行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存在感染性、传染性疾病的,不得自行处理,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 十、严禁任何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倒卖和泄露产妇和新生儿相关信息。

十八大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述评

十八大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述评 让亿万百姓病有所医 ——十八大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述评 北京11月6日电(吕诺、胡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十八大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向纵深推进,百姓病有所医的梦想正在变为现实。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 任务已经明确,改革扎实推进。 ——201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人数分别为2.65亿人、2.71亿人、8.05亿人。全国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约为75%,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为70%。 ——2013年,以省区市为单位,推开20种重大疾病保障,在明确临床路径和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际补偿比达到70%左右。 ——2013年8月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已在23个

省份的94个统筹地区开始试点,已有7个省在全省推开,覆盖城乡居民2.1亿,累计补偿金额6.3亿元。 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四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主体,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慈善救助等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 国务院医改办政策组负责人傅卫说,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进程,巩固和扩大覆盖面,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不断筑牢医疗保障底线,将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患者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问题。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医改的攻坚方向:“基层”将成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关注的重点。 2013年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巩固完善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等关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等关于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办宣传函[2015]436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a27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5.19 【实施日期】2015.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宣传函〔2015〕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文明办、爱卫办、教育厅(教委)、新闻出版广电局、团委、科协,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两办《通知》)精神,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

度,推进我国控烟履约法制化进程,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定于2015年5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为期1年。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无烟生活”,推荐使用口号见附件1。 二、活动安排 (一)国家级活动。 1.启动活动。5月31日在北京举办“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会。 2.开发控烟主题公益广告和海报。针对公众的认识误区和常见问题,开发“无烟生活”主题公益广告和海报,整合控烟传播材料等资源,供各地、各机构开展相关活动使用。 3.组织“无烟生活”主题知识竞赛。通过报纸、互联网、微博、微信等途径发动公众参与答题,学习、掌握控烟知识。 4.开展志愿者活动。一是通过快闪歌舞、跑酷、联合签名、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公共场所劝阻吸烟活动。二是开展“无烟中国,我挺你--我的控烟宣言”一分钟创意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三是创作控烟主题广场舞,举办“无烟生活”广场舞大赛。四是开展“我要告诉你,因为我爱你--图形警示上烟包”倡导活动和“携手灭烟,拥抱晴天”无烟环境倡导活动。 5.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在主要媒体制作播放控烟专题节目、开辟控烟专栏。组织媒体沟通会和培训会,提高媒体控烟传播能力。继续开展2015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评选优秀控烟媒体作品。 (二)地方活动。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讯录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应急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广东省口腔医院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 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 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广东省泗安医院 省深圳牙科医疗中心 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 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 广东省卫生医疗对外合作服务中心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 广东省干部保健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人之初杂志社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中山大学第六医院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 暨南大学医学院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汕头大学?香港中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广东医学院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广东药学院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荔湾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

国卫办妇幼发〔〕5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一、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省(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业务部门设置应当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省级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科室设置齐全,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业务科室。

3.部门设置应当符合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职能任务。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孕产群体保健科; (2)婚前保健科; (3)孕前保健科; (4)孕期保健科; (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 (6)产科; (7)产后保健科; (8)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产前诊断等科室。 2.儿童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儿童群体保健科; (2)新生儿疾病筛查科; (3)儿童生长发育科;

疾控中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工作汇报

疾控中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工作汇报 年是国民经济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也是认真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化推进的一年。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措施,事关医药卫生行业利益格局重大调整和健康发展,其根本目的是要建立新的基层医疗卫生运行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使广大老百姓不生病、少生病。我中心认真组织落实和推进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重点完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现将中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 情况汇报如下: 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主要成效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实施居民健康工程,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为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建立健康档案,年全县共建立健康档案人数人,规范建档率。 (二)、加强健康教育宣传 去年共举办各类健康教育讲座次,出健康教育专栏期,利用气象平台宣传期,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份,健康教育受益群众人次。有效地加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减少和预防疾

病发生,控制了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 (三)落实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工作 年接种儿童疫苗达人次,儿童接种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达,加强免疫接种率达。自年以来,消除脊髓灰质的成果得到巩固,实现了无脊髓发病状态,年我县一定要实现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和我国政府承诺的消除麻疹的奋斗目标。在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中儿童计划免疫实现了高接种率、高保护率,相应传染病有效的得到了控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广大老百姓真正的享受到了国家实施公共卫生服务的优惠政策。 (四)、重视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各乡镇指导开展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老年健康干预建档管理例,管理率。并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工作。 (五)、加强对慢性病人的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量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电话随访,开展疾病咨询、指导用药和健康锻炼、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去年高血压健档管理例,管理率。辖区岁以上成人首次测血压率≥以上;糖尿病建档管理例,管理率,跟踪随访率达到。 (六)、强化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 对我县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重性精神疾病建

(医疗药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肩负着繁重的任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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