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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要求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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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要求 规范

RTK(含CORS)图根点测量

在网络RTK覆盖的区域首先选用网络RTK技术,具体方法参照CH/T 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1、观测时采用三角架对中整平,不能使用对中杆,对中整平后量测仪器高度,并正确设置仪器高类型(斜高、垂高)和量取位置(天线相位中心、天线项圈、天线底部等)。图根点间平均边长大于100m为宜。每次观测历元数应大于20个,采样间隔2s-5s。

2、观测前应对仪器进行初始化,并得到固定解,当超过5分钟长时间不能获得固定解时,宜断开通信链路,再次初始化操作。

3、每个图根点均应有两次独立的观测结果,测回间应对仪器重新初始化,测回间的时间间隔应大于60秒,也可采用两个时段进行观测。两次测量结果的平面坐标较差不得大于±3cm,高程的较差不得大于±5cm,在限差内取平均值作为图根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

4、每次作业前、作业结束后或重新架设基准站后,均应进行至少一个高等级已知点检核,平面坐标较差不应大于7cm。

5、获取测区正确的转换参数。平面残差不应大于图上±0.07mm(1:500图3.5cm),高程拟合残差不应大于1/12基本等高距(1米等高距,8cm)。

6、每测回观测控制手簿设置,控制点的平面收敛精度不应大于2cm,高程收敛精度不应大于3cm。

7、经、纬度精确至0.00001″,平面坐标和高程精确至0.001m。天线高精确至0.001m。

8、卫星状况基本要求

9、RTK图根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10、RTK测量检查

对观测成果进行100%内业检查和不少于总点数10%的外业检测,平面坐标外业检测采用相应等级全站仪测量边长方法进行,边长较差的相对误差≤1/3000,高程检测采用相应等级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高差较差≤1/7基本等高距,检测点均匀分布测区。

11、每天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将各类原始观测数据、中间过程数据、转换数据和成果数据等转存至计算机或移动硬盘等其它媒介上。外业观测数据应提交完整的原始观测记录、检查记录表、成果表、资料整理等,参照公司RTK资料整理样板。

3 地籍图测绘

3.1 基本要求

1、野外测图,作业区域应沿明显线状地物划分,责任明确,避免重测和漏测。各作业组测图结束后,图形文件应进行接边检查。检查是否有重漏测现象,跨区域地物应合理接边,各作业小组必须对成果检查无误后,方可交项目负责人。

测量以村为单位,原则上按203图斑进行测绘,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均要测量,村庄外围农民私自搭建零星养殖场可以不测量,村庄外围相邻道路、沟渠等线状地物的应测绘完整。原来的203图斑外围现在已经扩大新建的房屋需测量。远离203图斑的房屋暂不测量。

2、电子图骨架线需保留,且面状填充类的植被(符号填充为35mm)、地貌、水系等骨架线应闭合。图形文件及图面整饰应符合以下规定。

3、测绘前注意仪器的棱镜常数的改正,其常数应和测量点位与棱镜放置部位相对应,镜头必须为小镜头。

4、全站仪设站时注意定向点的选择,禁止短边定向测量长边。

5、每次设站应至少测量两个重复点(内业整理资料必需的),提交地籍图时将实测点展绘到电子图上和展点文件一并提交,(展点文件以日期命名)。

6、图形文件分层、颜色按cass8.0软件设置进行,文字注记规格应符合下表规定。

7、地籍图的基本精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解析界址点的精度

注1:土地使用权明显界址点精度不低于一级,隐蔽界址点精度不低于二级。

3.2 地籍图的主要内容和表示方法

地籍图的内容包括行政区划要素、地籍要素、地形要素、数学要素和图廓要素。3.2.1 行政区划要素

1、行政区划要素主要指行政界线和行政区名称。

2、不同等级的行政界线相重合时应遵循高级覆盖低级的原则,只表示高级行政区界线,行政区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转角处绘出点或线。

3、地籍图上不注记行政区代码和邮政编码。

3.2.2地籍要素

1、地籍要素包括地籍区界线、地籍子区界线、土地权属界址线、界址点、地籍区号、地籍子区号、宗地号(含土地权属类型代码和宗地顺序号)、地类代码、土地权利人名称等。

2、界址线与行政区界线相重合时,只表示行政区界线,同时在行政区界线上标注土地权属界址点,行政区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转角处绘出点或线。当界址线与地形地物要素重合时,要突出显示界址线。

3、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叠置于省级界线、市级界线、县级界线、乡级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之下。叠置后其界线仍清晰可见。

4、地籍图上,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宗地号及其地类代码用分式的形式标注在宗地内,分子注宗地号,分母注地类代码。宗地面积太小注记不下时,允许移注在空白处并以指示线标明。

5、按照标准分幅编制地籍图时,若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被图幅分割,其相应的编号应分别在各图幅内按照规定注记。如分割的面积太小注记不下时,可移注在空白处并以指示线标明。

6、地籍图上应注记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单位名称。个人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一般不需要注记。还应在内外图廓线之间、行政区界线与内图廓线的交汇处的两边注

记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编号。

7、地籍图上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用紫色线性区域表示,界址线用红色表示,其它用黑色。

3.2.3 地形要素

1、界址线依附的地形要素(地物、地貌)应表示,不可省略。

2、主要的地形要素包括建筑物、道路、水系、地理名称等要注记。

3、可根据需要表示地貌,如等高线、高程注记、悬崖、斜坡、独立山头等。

3.2.4 地物要素

(1)建筑物、构筑物

实地面积大于等于6m2的固定建筑物、构筑物,用相应符号表示其位置和占地情况;

固定的永久性建筑物要测绘其占地状况,在建筑物右上角用分数形式标注层数和结构,如2/4,分子为层数,分母为建筑物结构代码,同一栋建筑物层数、结构不同时应分

别标注。层高低于2.20m的不作为一层。各房屋的属性信息,按CASS8.0软件进行录入;

建筑物结构分类及其代码

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此两项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测量中出现较少,仅指大型厂矿的车间等房屋(遇到具体情况再另行商榷)。

钢筋混凝土:指框架结构的房屋,主体由钢筋混凝土构成,先建好主体再用砖封闭,墙体的砖不承重。主要指商场、办公楼、教学楼、学校餐厅礼堂、高层住宅楼等。

混合结构:指砖和混凝土搭建的房屋,有砖砌的承重墙。目前农村大多房屋均为混合结构,主要指农村平房,或两层以上起脊房屋,6层以下住宅楼通常为混结构。

砖木结构:指过去的老式房屋,有木制大梁和砖搭建,上有瓦片,通常为宽5米左右的砖瓦房;若墙体主要为土坯,有1米左右砖基础、四角或梁下有砖支柱的房屋也为砖。

其他结构:土木房、棚房、简易房、彩钢瓦等其他材质搭建的房屋,一般指简单、临时性的房屋。

破房、建房、简房按符号注记,棚房用相应符号表示;

宗地内地物按外围形状表示,宗地内可适当取舍;(例:主体房屋旁牲口房与厕所如果从宗地外看是一体就直接作为一个房子表示,牲口房前面的围墙舍去);

位于建筑物上的楼梯间不表示;

实地占地面积大于等于6m2的台阶、有柱雨蓬等应表示,不落地的阳台、雨蓬用虚线表示;

简易房、棚房与围墙重叠,以围墙为主的,把围墙表示清楚,房边线画内侧,反之以实际情况表示;

宗地附近的厕所应表示出来;

主房和偏房结构、层数一样但高度不一样的情况要分开表示;

围墙符号封闭,骨架线按权属归属位置绘制;

围墙与房檐(阳台)重叠时保留房檐(阳台),舍去重叠段围墙,且围墙与房檐(阳台)相接部分,围墙短线删除;

对于大型院落进院通道需要绘出门洞,个体住户一层房屋下的通道不单独表示出来,直接作为房子表示为一体;独立的两边有墙、有顶的大门通道用门顶表示,小门顶不表示。门顶下围墙不表示,围墙接到门顶。

阳台(房檐)无论是否有墙体支撑都要与房子主体分开表示;房顶边檐超出阳台部分舍去,只取阳台部分;

建筑群内井式建筑中面积大于等于6m2的天井或院子须表示;

建筑物外围小于50cm×50cm的装饰性细部(如墙面外砖柱)可舍去;

室外落地的扶梯、楼梯等允许包括在建筑内,不落地的可舍去;

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表示;

房前屋后的坡坎应表示;

院落内部小片菜地、小片绿化、小片水泥地不表示;

宗地内大片铺面材料性质应注记;

房前屋后大片的水泥地和水泥板,与地面平的用地类界表示注记“水泥”;高于地面,下面空的用“台”表示;高于地面半米,下面实的用加固坎表示,并注记高程和“水泥”。

注意区分房屋的正交,门廊、阳台、檐廊、飘楼等和房屋的正交。

房屋自身及房屋之间不允许有不合逻辑的重叠和裂隙。

建筑物线条应各自闭合,建筑物内的注记和线条属性保持一致。

门牌号注在入门相应处,字头向内,字体垂直街道,新建“门牌号”图层。

按照《细则》要求,界址点布设有所增加,界址类型变换处均加设界址点,故在测绘这些地物点时,按照界址点精度测量。

(2)道路

①道路以两旁宗地界址线为界。道牙石线是界址线的要表示,不是界址线的酌情表示;通过城镇的铁路用相应符号表示。

②道路中间或两边的小绿地、小花池、花坛、行树可不表示,当面积较大或与界线相关时表示。

③道路附属物、里程碑、筑路牌可不表示。

④桥梁、大型涵洞、隧道用相应符号表示,且须符合投影原理。

⑤地下道路、架空道路用相应符号表示。

⑥村庄内的道路,有铺装路面(水泥、沥青)以等外公路表示,线型宽度改为0。村庄外围道路,没有铺装路面实地大于2米以大车路表示,小于2米以乡村路表示,道路取平均宽度。有铺装路面能通行汽车按等外公路表示,高于地面路基以陡坎表示,要绘出路基路面。铺装路面注记材料性质。

(3)水系

①河流、湖泊、沟渠、坑塘等以堤、岸为界绘出,有界址线的标明界址线和界址点;堤面高出地面0.5m以上的,视情况用堤岸符号表示。

②河流中线为界址线时,按实际河流中心标绘。

③地下河流、地下排水沟、农村家庭使用的小水井不需要采集。

④位于村内、村边的河流、坑塘等,可以粗略在拐点处采集坐标,勾勒出其大致轮廓。

⑤水渠遇到不依比例涵洞时,要封闭。

(4)地貌

①地籍图上不用等高线表示地貌。

②山区、丘陵区须表示大面积斜坡、陡坎、路堑、路堤、台阶路时,可适当注记台地、低地、道路交叉口、大面积农地等处的散点高程。

③高程注记点应分布均匀,道路交叉口、桥面、广场、庭院、空地、农田、花圃、坡坎上下方或其他地面倾斜变化处均应实测高程。

(5)地类界

①宗地内部除建筑物之外的较大面积的绿化地、水面等也应实地测绘,并按相应图式表示。

②根据不同土地利用类型,按照沟、渠、路、堤等线状地物,划分为若干个地块。当地类界线弯曲过多时,在保持地类界线特征的前提下,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最小地块。

③位于村内、村边的林地、坟地等,可以粗略在拐点处采集坐标,勾勒出其大致轮廓。

(6)土壤植被

①各宗地外大面积绿化地、街心花园、公园等用相应土壤、植被符号表示。

②宗地内的绿地、花坛、零星植被可不表示。

③村庄内房前、房后的菜地不表示。

(7)其它

①一般电力线不表示,但110KV以上的高压线及塔位应表示。圆形钢管杆按不依比例铁塔表示,不能用线杆表示。

②通讯线、架空管线、电杆、路灯、消防栓、窨井等一般不表示,但与土地他项权利有关时应表示。

③地下室一般不表示,但与土地他项权利有关的大面积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应表示。

④宗地内部的次要道路、水塔、纪念碑及与权属界址无关的围墙可不表示,危险品仓库、保密车间应注记。

⑤农贸市场内的摊位、临时售货棚不表示。

⑥各种变压器按图式要求表示。

⑦图面上任何表示的地物、地貌要有属性、代码,归层要统一,“0”层空白。

图面上所有复合线具有面状性质能闭合的都应闭合。复合线不应有回头线和重复点,复合线不拟合,弯曲部位加点表示。

属性相同并连续的线条必须为一根,不能打断,比如道路、坡坎、水系等。

清理电子图上实体的残点、残线以及绘图辅助线。

3.3字体注记

1:500标准分幅图字体注记标准

测量规范标准[详]

测量培训 一、平面控制测量 (一)、一般规定 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平面控制网精度等级的划分,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依次分为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导线及导线网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三角形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级。 (二)、导线测量 1.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各等级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1的规定。 注:1 表中n为测站数。 2 当测区测图的最大比例尺为1:1000时,一、二、三级导线的导线长度、平均边长可适当放长,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相应长度的2倍。

当导线平均边长较短时,应控制导线边数不超过表2.1相应等级导线长度和平均边长算得的边数;当导线长度小于表2.1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cm。 导线网中,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点之间的导线段长度不应大于表2.1中相应等级规定的0.7倍。 2.导线网的设计、选点与埋石 导线控制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网用作测区的首要控制时,应布设成环形网,且宜联测两个已知方向。 (2)加密网可采用单一附合导线或结点导线网形式。 (3)结点间或结点与已知点间的导线段宜布设成直伸形状,相邻边长不宜相差过大,网不同环节上的点也不宜相距过近。 导线点位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点位应选在土质坚实、稳固可靠、便于保存的地方,视野应相对开阔,便于加密、扩展和寻找。 (2)相邻点之间应通视良好,其视线距障碍物的距离,三、四等不宜小于1.5m;四等以下宜保证便于观测,以不受旁折光的影响为原则。 (3)当采用电磁波测距时,相邻点之间视线应避开烟囱、散热塔、散热池等发热体及强电磁场。

房 产 测 量 规 范

房产测量规范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2月22日发布,2000年8月1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在国家测绘局1991年5月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近期科技发展和生产的需求并参照国内外标准和规定制定的。 GB/T 17986在《房产测量规范》的总标题下,包括以下两个单元:《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第二单元:房产图式》。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标准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南京房屋产权管理处、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司、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产籍处等单位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永江、华如宏、唐国芳、刘大可、黄保华、岳答孝、孟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取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邻居民点的房产测量。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60--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 6962--1986 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B/T 17986.2--2000 房产测量规范第二单元:房产图图式 CH 1003--1995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3 总则 3.1 房产测量的目的和内容 3.1.1 房产测量的目的 房产测量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的资料。 3.1.2 房产测量的基本内容 房产测量的基本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等。 3.1.3 房产测量的成果 房产测量成果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 3.2 房产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 3.2.1 房产测量的精度指标与限差 本标准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3.2.2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 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超过± 0.025m。 3.2.3 房产分幅平面图与房产要素测量的精度 3.2.3.1 模拟方法测绘的房产分幅平面图上的地物点,相邻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 0.5mm。 3.2.3.2 利用已有的地籍图、地形图编绘房产分幅图时,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 0.6mm。 3.2.3.3 对全野外采集数据或野外解析测量等方法所测的房地产要素点和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 0.05m。 3.2.3.4 采用已有坐标或已有图件,展绘成房产分幅图时,展绘中误差不超过图上± 0.1mm。 3.2.4 房产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计量技术规范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目录JJF (截止2014年05月) 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 1002-2010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定规则 JJF 1004-2004 流量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JJF 1005-2005 标准物质常用术语和定义 JJF 1006-1994 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 JJF 1007-2007 温度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JJF 1008-2008 压力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JJF 1009-2006 容量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 1010-1987 长度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JJF 1011-2006 力值与硬度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 1012-2007 湿度与水分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JJF 1013-1989 磁学计量常用名词术语及定义(试行) JJF 1014-1989 罐内液体石油产品计量技术规范 JJF 1015-2002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 JJF 1016-2009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 JJF 1017-1990 使用硫酸铈-亚铈剂量计测量γ射线水吸收剂量标准方法 JJF 1018-1990 使用重铬酸钾(银)剂量计测量γ射线水吸收剂量标准方法 JJF 1019-1990 60Co远距离治疗束吸收剂量的邮寄监测方法 JJF 1020-1990 r射线辐射加工剂量保证监测方法 JJF 1021-199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 JJF 1022-1991 计量标准命名规范 JJF 1023-1991 常用电学计量名词术语(试行) JJF 1024-2006 测量仪器可靠性分析 JJF 1025-1991 机械秤改装规范 JJF 1026-1991 光子和高能电子束吸收剂量测定方法 JJF 1028-1991 使用重铬酸钾银剂量计测量γ射线水吸收剂量标准方法JJF 1029-1991 电子探针定量分析用标准物质研制规范 JJF 1030-1998 恒温槽技术性能测试规范

等导线测量规范

导线测量规范 (Ⅰ)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各等级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注:1 表中n为测站数。 2 当测区测图的最大比例尺为1:1000时,一、二、三级导线的导线长度,、平均边长可适当放长,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相应长度的2倍。 3.3.2 当导线平均边长较短时,应控制导线边数不超过表相应等级导线长度和平均边长算得的边数;当导线长度小于表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 3.3.3 导线网中,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点之间的导线段长度不应大于表中相应等级规定长度的倍。 (Ⅲ)水平角观测 3.3.7 水平角观测所使用的全站仪、电子经纬仪和光学经纬仪,应符合下列相关规定: 1 照准部旋转轴正确性指标:管水准器气泡或电子水准器长气光在各位置的读数较差,1秒级仪器不应超过2格,2秒级仪器不应超过1格,6秒级仪器不应超过格。

2 光学经纬仪的测微器行差及隙动差指标:1秒级仪器不应大于1秒,2秒级仪器不应大于2秒。 3 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指标;1秒级仪器不应超过10秒,2秒级仪器不应超过15秒,6秒级仪器不应超过20秒。 4 补偿器的补偿要求:在仪器补偿器的补偿区间,对观测成果应能进行有效补偿。 5 垂直微动旋转使用时,视准轴在水平方向上不产生偏移。 6 仪器的基座在照准部施转时的位移指标:1秒级仪器不应超过秒,2秒级仪器不应超过1秒,6秒级仪器不应超过秒。 7 光学(或激光)对中器的视轴(或射线)与竖轴的重合度不应大于1㎜。 3.3.8 水平角观测宜采用方向观测法,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不应超过表3.3.8的规定。 表3.3.8 水平角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 注;1 全站仪、电子经纬仪水平角观测时不受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之差指标的限制。 2 当观测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0的范围时,该方向2C互差可按相邻测回同方向进行比较,其值应满足表中一测回内2C互差的限值。 2 当观测方向不多于3个时,可不归零。 3 当观测方向多于6个时,可进行分组观测。分组观测应包括两个共同方向(其中一个

控制测量技术设计书

控制测量技术设计书 1.工程名称及任务。 2.测区概况简述。 3.已有资料的来源及分析、利用论证。 4.坐标系统的选择及处理方法的论证,起始数据的配置和处理。 5.水平控制网布设方案阐述,其中包括: (1)首级网的等级和布网方式,以及本次控制网在精度和密度方面对日后布设加密网的保证。 (2)控制网(点)精度估算的简要过程及结果。 (3)从经济上、技术上、精度上对两个以上布网方案进行对比论证,从中确定一个最优方案。 (4)填写精度统计表。 6.技术依据及作业方法。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执行的规范及施测细则。 (2)觇标及标石图并注明规格,材料及埋设方法(绘出示意图)。 (3)仪器的选择及检验项目要求。 (4)观测方法及各项限差(参阅规范或教材,不能杜撰)。 (5)概算内容和平差方法。 7.工作量综合计算及工作进程计划表(自行估计)。 8.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包括名称、型号和标称精度)、材料及经费预算。 9.工程项目完成后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目录 一.测区情况 1.1测区位置及面积 1.2地理状况 二.作业依据 三.测区已有资料及利用 3.1平面控制资料 3.2高程控制资料 3.3其他资料 四.平面控制测量 4.1E级GPS测量 4.2三级导线测量 五.高程控制测量 5.1四等水准测量 5.2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六.一级导线、水准测量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平差计算6.1观测数据的检查 6.2平差计算 七.提交成果资料 7.1技术总结 7.2控制点成果表的制作 7.3控制网图的制作要求

八.图根控制测量 8.1图根导线 8.2图根高程测量 8.3平差计算 8.4提交资料 九.附图、附表、附件 本次实习的目的是了解控制测量作业的全过程,通过对长沙县水渡河及其周边地区实现控制测量,巩固课堂学习的理论知识,将理论及实践有机结合,提高理论水平及外业操作能力。 一.测区情况 1.1测区位置及面积 东经113°,北纬28°向涉及周围13km左右。 施测范围呈不规则形状,范围面积约14km2。 1.2地理状况 测区位于长沙县水渡河区,交通便利。东至水渡河大桥、筒灰村、望新村、孙家坡、长沙人民政府一线,南到开元路、国防科大,西沿洪山路一线,北止水渡河。 测区为经济开发区,农田。构成了以经济开发去为主的城市建筑物,以星沙大道、开元路、洪山路、潇湘西路、湘龙路及附属街坊的建筑区,西北边的成片 农田,该区地势平坦,便于开展成片测绘作业,测区东南部建筑密度较大,对于开展成片测绘作业有一定的影响。

施工组织设计测量控制程序

一、编制依据 1、田湾核电站排水口工程投标文件 2、田湾核电站技术规格书 3、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基线布设) 4、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 203—94(施工测量) 5、核电发《JCAL—M—0002—JHGI》号文 二、技术设计(执行《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 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工程情况和业主提供的控制点的坐标和高程,确定基线布设采用闭合导线方法,基点为导线点。高程点以02#点高程H=8.2930m(黄海高程系)为施工高程控制点。 本工程使用测量仪器:距离测量为日本索佳SET5B全站仪,角度测量为苏州产J2经纬仪,高程测量为苏州产DSZ3水准仪和钟光DS3—DZ水准仪。 首先根据具体情况对业主提供的6个控制点 02# A=2946.0192/B=6069.0183 H=8.2930 04# A=3119.0377/B=5855.0228 H=8.3157 HX04#A=3070.3862/B=6044.9025 010# A=3393.4176/B=5322.0251 011#A=3540.5771/B=5443.4149 012# A=3576.5792/B=5580.4284进行了平面位置校核和高程校核。 实测三角形04—010—012: 测回法测∠010—04—012=31o47′25.28″(6个测回),理论值∠010

—04—012=31o47′27.54″。 全站仪测距D04—010=599.496m,理论值D04—010=599.476m。 D04—012=533.633m,理论值D04—012=533.633m。 符合规范要求。详见附件。 012:A=3576.5792 B=5580.4284 010:A=3393.4176 B=5322.0251 04:A=3119.0377 B=5855.0228 图一 复核02—04点的高程:采用三等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实测高差0.0235m,理论值0.0227m。符合规范要求。详见附件。 平面控制网布设如图: A=2738.1647 1 B=6136.4934 010:A=3393.4176 B=5322.0251 B=5649.612 基1 A=2738.1647 采用一级闭合导线,观测、计算和平差见附件。B=6150.0393 高程控制网布设:因业主提供的02#点(H=8.2930m,黄海高程)位

房产测量规范

1总则 1.0.1为了规范房产面积测量,保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登记的房产面积测量。 1.0.3本规则所称房产面积测算系指房屋水平投影面积测量计算,它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术语 2.0.1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2房屋的自然层数 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以上自然层计算,房屋的地下层(负层)数按±0.00以下的自然层计算。 2.0.3房屋层高 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屋面的垂直距离,局部不一致时,以主要部分的层高为准。 2.0.4地上层数 房屋±0.00以上的自然层数。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下同)的,计入地上自然层数。地上层数用正整数表示。 2.0.5地下层数 房屋±0.00以下,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的地下室(含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下)层数。地下层数用负整数表示。 2.0.6房屋总层数 房屋的地下层数与地上层数之和。假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房屋层数。 2.0.7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的建筑物。 2.0.8半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但不超过1/2,且采光窗在地坪以上的建筑物。 2.0.9架空层 底层架空一定的高度,作为入口、存车、储藏、公共活动使用的空间。 2.0.10结构转换层 简称转换层,是指建筑物某楼层因上部与下部的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而采用不同建筑结构类型,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 2.0.11消防避难层 简称避难层,是指作消防避难用的楼层。 2.0.12技术设备层 简称技术层(设备层),是指专用于为安装布置水、电、暖、卫系统等设施的楼层。 2.0.13假层 位于两自然层之间,在房屋外部难于判断的局部楼层。 2.0.14夹层 亦称附层,是指位于房屋自然层内的局部楼层,未形成完整楼层结构但属于房屋整体结构的一部分。 2.0.15插层 位于房屋两自然层之间与房屋整体结构不相关联而加插进去的局部楼层。 2.0.16挑楼 楼房向外悬挑的封闭楼层房屋。 2.0.17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控制测量规范与要求

第一部分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第15标)控制网复测技术设计书 一、编制依据及技术标准 (1)、《大广高速公路蒙冀界至承德高速公路GPS控制网成果表》(设计院交给的)(2)、《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4)、《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5)、《公路勘测规范》(JTGC10-2007) 二、平面GPS、四等水准加密方法与精度要求 根据《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平面控制测量等级规定和本项目实际情况,隧道段控制网采用GPS观测方法时,精度按四等网技术要求施测。为确保线路衔接的平顺性,加密点必须联测其相邻的GPS平面控制点。 平面加密控制网的施测精度控制按:加密GPS网最弱边相对中误差小于1/70000,基线边方向中误差不大于1.7″的要求进行。 2.1具体精度控制标准 2.2 四等水准施测技术要求 四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标准见表6.3-3. 注:表中L为往返测段、符合或环线的水准路线长度,单位Km。 三、平面控制网复测实施计划 3.1 GPS复测组网实施

为保证线路上所有控制点成果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尽量保证点位精度的均匀性,平面控制网复测采用4太GPS接收机同时作业的观测模式,以此提高GPS观测网形的图形强度。GPS 网各时段全部以边连接方式构网,形成由大地四边形组成的带状网。 3.2 采用GPS测量方法的平面复测 遵循与设计单位建网时相同的构网原则,本次GPS方法的控制网复测组网以大地四边形为基本构网图形组成带状网,采用边联式构网。实际外业测量必须遵循基线组网设计所确定的作业模式,并在接收机或控制器上配置GPS外业观测参数,参与作业的接收机所配制的参数应相同。 每天出工之前,必须检查电池容量是否满足作业要求,数据存储设备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仪器及其附件必须齐全。 天线安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开始GPS外业观测前,必须确认天线安置基座的对中器合格,天线安置基座的对中精度要求为1mm。天线应利用脚架和天线安置基座直接实现队中—在开始GPS外业观测前,必须确认天线安置基座的管水准器合格,天线安置基座必须严格整平。脚架必须稳定、牢固安置。 —如天线有指北定向标志,则应借助指北针或罗盘,在开始观测和观测过程中都使接收机天线指北标志指向正北方向。 —雷雨季节架设天线时,要注意防雷击。雷雨过境时,应立即停止观测,并卸下天线。GPS测量需要遵循的操作要点有: —观测组必须严格遵守调度命令,按规定时间开始同步观测。当没按计划到达点位时,应及时通知其他组,并经观测计划编制者同意后对观测时段作必要调整,观测者不得擅自更改观测计划。 —经检查,接收机的电源电缆、天线电缆等各项连接正确,接收机设置状态和工作状态正常后,方能启动接收机开始测量。 —每时段观测前后分别量取天线高,天线高丈量必须按接收机使用规定,从天线相位中心标志处丈量至地面点位标志,丈量的天线高是垂直高还是斜高必须在记录手薄上清楚的表明,且无论是垂直高还是斜高,直接丈量距离的误差在前后2次丈量中必须小于等于1mm,方取两次直接距离丈量的平均值作最终距离丈量的结果。 —不同时段的观测间隔期间必须重新进行天线安置基座的整平、对中操作,并重新丈量仪高。 —接收机开始记录数据后,应及时将观测站名、测站号、时段号、天线高等信息完整地记录在观测手薄上。同时严密注意仪器的警告信息,及时汇报和处理各种特殊情况。

【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 GB/T 17996.1—2000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总则 4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5 房产调查 6 房产要素测量 7 房产图绘制 8 房产面积测算 9 变更测量 10 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房屋、房屋用地调查表与分类 附录B (提示的附录)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 前言 本标准是在国家测绘局1991年5月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近期科技的发展和生产的需求并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的。 GB/T17986在《房产测量规范》的总标题下,包括以下两个单元:《第l单元:房产测量规定》;《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南京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司、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产籍处等单位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永江、华如宏、唐国芳、刘大可、黄保华、岳答孝、孟娟。 返回目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

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返回目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60-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 6962-1986 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B/T 17986.2-2000 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 CH l003-1995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返回目录 3 总则 3.1房产测量的目的和内容 3.1.1房产测量的目的 房产测量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为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 3.1.2 房产测量的基本内容 房产测量的基本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等。 3.1.3房产测量的成果 房产测量成果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 3.2房产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 3.2.1房产测量的精度指标与限差 本标准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3.2.2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 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025m。 3.2.3房产分幅平面图与房产要素测量的精度 3.2.3.1模拟方法测绘的房产分幅平面图上的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O.5mm。 3.2.3.2利用已有的地籍图、地形图编绘房产分幅图时,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土0.6mm。 3.2.3.3对全野外采集数据或野外解析测量等方法所测的房地产要素点和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土O.05m。 3.2.3.4采用已有坐标或已有图件,展绘成房产分幅图时,展绘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1mm。 3.2.4房产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房产界址点(以下简称界址点)的精度分三级,各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不超过表1的规定;间距未超过50m的界址点间的间距误差限差不应超过(1)计算结果。 表1 房产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986-2000 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6962—1986 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17986.2—2000 第二单元:房产图图式CH1003—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3、房产面积测算 3.1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 3·1·1 面积测算 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1·2 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1·3 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3·1·4 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1·5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1·6 面积测算的要求 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 3·2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 3·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a)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b) 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c)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 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e) 房屋在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只计算。 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房产测量规范

《房产测量规范》附录B成套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一、一般规定 l、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 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就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就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二、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与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与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

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原始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与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4、玻璃幕墙、金属幕墙以及其她材料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体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其墙厚亦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15、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与房屋相通的有柱雨蓬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雨蓬上盖面积小于柱外

测量技术要求及规定

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及放线技术要求及规定 东营市公路勘察设计院 二OO七年十月

一、总则 1、项目名称: 2、项目工作内容:控制测量、地形测量、1:2000地形图成图、路线定测 3、项目执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 二、控制测量 (一)平面控制测量 平面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度?分。首级控制为5秒级的光电测距导线,布设成符合导线,导线可沿道路中心线两测100m左右布设,起闭在Ⅲ等以上的国家三角点上。兼作水准点的导线点高程应起闭在Ⅳ等以上的水准点上。 1、一级光电测距导线布设的要求 (1)导线点应选在透视好、利于发现和查找、稳定、便于架设仪器及今后工程测量施工放样处。导线点埋石间距平均为500m,点要选在道路中心线两侧,与中心线垂直距离在100m左右。在线的一侧埋石一般不超过两个点,最好能结合地形沿路中线两侧交错设置。 (2)标石、标志和点之记(栓桩) 导线点的埋石规格为0.1×0.1×(0.6—0.8)m永久性标石,标石顶面埋Ф8mm的钢筋,露头1—2mm,钢筋表面锯“十”字。标石埋置要稳固,埋置时用石头回填夯实或用水泥砂浆敷面,标石露出地面3—5cm,标石上面用红漆正规编号,字头朝北,编号为TNi(i为序号)。当不能埋石时可用铁钉或在其它固定物上刻十字代替。大中桥和互通立交附近应适当加密导线点。 所有导线点和水准点,均要求做点之记(栓桩)。点之记要详细绘制位置图(数字化文件),从附近两个明显地物点上量取距离,无明显地物时必须钉木桩,并做详尽记录,同时在所量取的地物上用醒目的红漆作出标记指示。 (3)电光测距导线和图根点误差必须满足下表要求:

施工控制测量规范

2 施工控制测量 (Ⅰ)场区平面控制: 第7.2.1条场区的平面控制网,可根据场区地形条件和建筑物、构筑物的布置情况,布设成建筑方格网、导线网、三角网或三边网。 第7.2.2条场区的平面控制网,应根据等级控制点进行定位、定向和起算。 第7.2.3条场区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和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场地大于1K㎡或重要工业区,宜建立相当于一级导线精度的平面控制网; 二、建筑场地小于1K㎡或一般性建筑区,可根据需要建立相当于二、三级导线精度的平面控制网; 三、当原有控制网作为场区控制网时,应进行复测检查。 第7.2.4条建筑方格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建筑方格网的主要技术要求表7.2.4 第7.2.5条建筑方格网的首级控制,可采用轴线法或布网法,其施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轴线法。 1轴线宜位于场地的中央,与主要建筑物平行;长轴线上的定位点,不得少于3个;轴线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cm;

2放样后的主轴线点位,应进行角度观测,检查直线度;测定交角的测角中误差,不应超过2.5″;直线度的限差,应在180°±5″以内;3轴交点,应在长轴线上丈量全长后确定; 4短轴线,应根据长轴线定向后测定,其测量精度应与长轴线相同,交角的限差应在90°±5″以内。 二、布网法,宜增测对角线的三边网,其测量精度,不应低于本规范第 2.1.8条中四等三边网的规定。 第7.2.6条标桩的埋设深度,应根据地冻线和场地平整的设计标高确定。 第7.2.7条建筑方格网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角度观测可采用方向观测法,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2.7的规定; 角度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表7.2.7-1

房产测量规范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发布时间:2006-5-26 浏览次数:57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听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曩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响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为: 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九条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关于房产测量规范与建设工程测量规范之间的区别

关于《房产测量规范》与《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之间的区别 在工作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从事建筑施工的从业人员,他们拿着我单位出具的房产测量报告来咨询房屋建筑面积。同一幢房屋,房产测量中房屋建筑面积与建筑施工中的房屋建筑面积结果不一致。这是因为《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与《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535-2011)中有些部分的计算规则不同造成的。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是由国家建设部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00年8月起实施的,适用范围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为村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及资料。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535-2005)是由国家建设部自2005年7月起实施,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 上述两个规范的目的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同样的一幢房屋,《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具体不同之处究竟在哪里呢?

第一:低于2.20米得房屋计算规则不同 《房产测量规范》中明确指出:“8.1.2条: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调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灯,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含2.20m)的永久建筑。”“8.2.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a)层高小于2.20m 一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l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汁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

测量规范1

矿山测量工作 矿山测量是指矿山建设时期和生产时期全部测量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1、建立足够精度的矿区基本控制网及建立满足井下生产所需的测量控制系统。 (1)测绘矿区地形图及矿界。 (2)进行地上、地下各种工程的施工、竣工测量。 (3)绘制反映矿山生产现状的各种采掘工程图和各种矿山专用图。 (4)验收采掘、支护工程量和质量。 (5)开展岩层地表移动及建(构)筑物变形的观测研究。 2、矿区地表平面、高程控制测量 (1)测设四等控制网,高程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平均边长1 Km,控制面积约10 Km2 ,控制网完全覆盖采矿权范围,控制网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高程为1956年黄海高程系,控制网为3°带正形投影,边长投影至矿区平均高程面1000 m,在2009年以后,确定矿区四等控制点与1980年西安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转换关系。 (2)矿区地表各项测量工作在四等控制网点上进行,四等控制点无法到达时,在四等控制网内采用全站仪测设5″级闭、附合导线,导线主要技术要求及规定见《有色金属生产技术规程》。

(3) 5″级导线点高程可采用三角高程,采用全站仪对向观测导线边传递;高程精度要求高时,可采用四等水准测量要求传递。 (4)矿区地表GPS静态定位测量按C级要求,执行《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GPS测量基本技术要求按此规范中10.3.1表7,数据处理按规范中12要求。 3、矿区矿界测量及矿区地形测绘 (1)矿区矿界具有法律的采矿权属功能,矿界测量工作、采矿权范围,按要求勘测并埋设了标志。 (2)矿区地形图基本比例尺为1:1000,更小比例尺通过软件缩小绘制。 (3)地形图图根点采用30″级闭、附合导线全站仪测设,高程采用三角高程闭、附合路线,各边均应对向观测。测图工作开始前须进行仪器、工具等各项常规检校工作。 (4)采用全站仪测量1:1000地形图地形点间距20-40米,碎部点视距最大长度< 250米。 (5)矿山测绘和编绘各种比例尺地形图,符号、注记、整饰等测绘要求,按国家颁发的国家标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的规定执行。 4、近井点在矿区四等控制网的基础上建立,精度按地表5″导线要求施测,为了满足井巷贯通测量的精度要求,多井口

GPS作业宝典-GPS控制测量各种规范限差整理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规范》CJJ/T 73—2010 GPS网的主要技术要求表1-1 注:边长小于200米时,边长中误差≤2cm。二、三、四等网相邻点最小边长不宜小于平均边长的1/2,最长边长不宜超过平均边长的2倍。一、二级网最大边长可在平均边长的基础上放宽1倍。 异步环或附和线路边数的规定表1-2

GPS 测量各等级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 表1-4 各项限差规定 σ())((22bd a +=σ采用表1-1加乘常数) 同步环闭合差限差 σω53x ≤ , σω53y ≤, σω53z ≤, σω5 3 ≤ 同步环只计算三边同步环,))((22bd a +=σ,d 按照该等级平均边长计算,ω—环闭合差, 22 2z y x ωωωω++= 异步环闭合差限差 σωn 2x ≤, σωn 2y ≤, σωn 2z ≤, σωn 32≤ n —独立环的边数,d 按照该等级平均边长计算,))((22bd a +=σ,ω—环闭合差, 222z y x ωωωω++= 重复基线限差 复测基线的长度较差ds ,同一基线不同时段较差应满足 σ23ds ≤(σ按照实际边长 计算) 三维无约束平差中,基线分量的改正数(X V ?,Y V ?,Z V ?)绝对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σ?3V X ≤,σ?3V Y ≤,σ?3V Z ≤ ))((22bd a +=σ d 按照基线边长计算 约束平差中,基线分量的改正数与经过剔除粗差后的无约束平差结果的同一基线相应改正数较差应满足下列要求(或者进行已知点检查,已知点点位变化相对于约束点的边长相对中误差不应低

于表1-1规定的上一等级控制网中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σ?2dV X ≤,σ?2dV Y ≤,σ?2dV Z ≤ ))((22bd a +=σ d 按照基线边长计算

最新房产测量规范标准

最新房产测量规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6962—1986 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17986.2—2000 第二单元:房产图图式CH1003—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3、房产面积测算 3.1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 3·1·1 面积测算 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1·2 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

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1·3 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3·1·4 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3·1·5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3·1·6 面积测算的要求 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 3·2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 3·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a)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b) 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 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c)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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