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病理科一体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病理科一体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病理科一体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第二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苏省第二中医院病理科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

JSDY-2020G003

2、项目名称及内容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病理科一体化建设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335万元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B类安全考核证书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 第4.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7、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报价表、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一式肆份,叁份为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材料,壹份单独装在信封中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作为采购单位评审前资质审查依据。

9、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9.1时间:2020年04月03日14:00至14:30;

9.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第一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略)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23号

1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周沛文、牛娟

电话(略)/025-********

电话(略)

办公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12、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在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出售方式: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3月30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止;地点:南京市江东北路95号3楼前台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提供4.2特定条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3、采购公告期限

自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4、其他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020年3月23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