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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778号文件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778号文件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778号文件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价[2004]77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由于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还在研究制定之中,为了便于正常工作,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仍按《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渝价[1999]398号文)执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执行中各地反映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05年2月28日前已按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审批的,仍按其规定执行;2005年2月28日后,继续按《实施办法》执行。

二、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综合评定制度。即根据物业具备的条件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按照申报所对应的分值表打分评定其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

经考评达到101分以上为特级;90至100分为一级;80分至89分为二级;70分至79分为三级;60分至69分为四级;60分以下为等外级。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见附表。

三、别墅、高级公寓(住宅)、厂房、市场、物业改变用途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和特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服务和被服务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物管企业将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主城九区报市物价局,其于区县、市报当地物价局)。

四、物业在未达到申报的环境绿化、设备设施等条件的,在审批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应下浮30%收费,下浮的30%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费实行专款专用,按栋建帐,不得挪着它用,并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六、由于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如楼道照明、消防通道照明、电梯间照明、院墙路灯、小区路灯、草坪灯、小区水景、二次供水泵、自备发电机油料)的用水、用电费用未进入物业服务收费成本,应按户据实分摊后由产权人或使用人缴纳。据实分摊的共用数量必须是专表计量或正常情况下总表与各分表的差额。

七、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或使用人的空臵房,经物管企业与使用人双方认定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业主或使用人应交纳50%的物业服务费。

八、住宅小区内停车场的物业服务费:对已购买车位产权的,物管企业对其停车场进行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清扫保洁、车场管理服务的,应对停车位收取物业服务费。普通停车场收费标准30-80元/车位、月;特级停车场收费标准50-100元/车位、月。停车场属物业服务费以外的单列的经营性收费,成本费用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收费成本之中。

九、为了明确审批权限和减少审批环节,物业服务收费只按物业服务收费等级确定收费审批主体。收费标准(以住宅为准)在二级以上的由市物价局审批;二级收费标准(不含二级)以下的由区、县、市物价部门审批。并按分级管理权限,由谁审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就由谁审批该小区或大厦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十、价格主管部门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从发生纠纷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及时作出裁定或处理。

十一、关于《实施办法》附表“普通写字楼、商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中“清洁卫生室内外全方位服务”和“清洁卫生只负责业主进户门外公共地段”作如下解释:1.“清洁卫生室内外全方位服务”的范围是指写字楼、商场室外和楼内的门厅、梯间、公共通道(包括整层楼产权为一个业主所有的公共通道)、公共卫生间(含整层楼产权为一个业主所有的公共卫生间,不含公寓式写字楼办公室内的卫生间)的清扫、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服务。2.“清洁卫生只负责业主进户门外公共地段”的范围是指写字楼、商场室外的清扫、垃

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服务,不包括楼内的门厅、梯间、公共通道、公共卫生间的清扫和保洁服务。

十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渝价[2004]778号文附表:物业收费表

表一:

重庆市住宅、商住楼、写字楼、商场等

物业服务内容、质量标准(软件)分值表(60分)

序号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分值备注

1 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 2分

2 签订有物业服务合同并执行 2分

3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财务制度等)健全并落实 2分不完善的相应扣分

4 物业档案资料齐全(含住户档案),查阅方便 3分

5 服务体系完善并执行ISO9000标准 2分

6 无违章建筑物、外观保持好,共用通道、走廊等无乱堆放和占用 2分

7 房屋完好率达95%以上 3分每个百分点增减0.5分

8 公共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好,完好率达95%以上,保养记录齐全 6分每个百分点增减0.5分

9 零星维修及时率达95%以上,合格率达98%以上,维修记录齐全 6分每个百分点增减0.5分

10 公共区域卫生每天拖扫、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8分标准下降相应减分

11 窨井、排污(水)管、生化池按有关政策规定清浚 3分

12 绿化专人管护,花、草、树等生长良好、无病虫害、无杂草、杂物,并定期浇灌、施肥、松土、喷药等,及时修剪整型,补种及时。 5分视管护水平减分

13 小区主出入口(大门)24小时安全值守,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站式服务,对外来人员询问或登记,文明礼仪,对进出小区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运行、停放,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8分

14 重大事项回访率在95%以上 2分

15 实行定期业主评议,业主与公司关系融洽,对服务工作满意率在90%以上 3分每个百分点增减0.2分

16 重大节日布臵和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三次以上 3分

17 其它

备注:

1、房屋完好率:指在所管理的全部房屋中,完好房屋与基本完好房屋所占的百分比。

房屋完好率=完好房和基本完好间数(或平方米)/房屋总间数(或平方米)×100%。

完好房:结构构件安全可靠,整体性好,装修及设备完整且无破损,能保证正常使用的房屋。

基本完好房:结构构件安全可靠,装修及水电卫生设备个别部位有轻微破损,但整体现状基本良好,尚能保证正常使用的房屋。

2、房屋零修工程及时率:指报告期内住户要求进行房屋小修零修项目的户次中,物管部门能够及时进行修理的户次所占的百分比。

零修工程及时率=小修工程及时修理户次数/住户要求小修项目总户次数×100%。

及时修理标准:专有部分的维修自住户报修之日算起,室内水电零修不过夜,土建零修三日有结果。

小修工程:为修复房屋局部构件的轻微破损,保证正常使用而进行的修缮项目。包括:整修门窗、疏通下水道、排除水电故障,修补地面、屋顶、墙面等。

表二:

重庆市住宅、商住楼环境及公共设备设施(硬件)

维护养护分值表(40分)

序号考评内容分值备注

1 人均公共绿化面积2平方米。 4分未达到条件的按比例扣减。每超出1平方米增加1分。名贵花草、树种加1-3分。

2 物业管理用房(2分),业主活动用房(2分)。 4分低于应配面积的,按比例扣减

3 游泳池(1分)、网球场(1分)。 2分有偿使用。

4 羽毛球场(1分)、篮球场(1分)或其它(如足球场、门球场等)运动场地(1分)。3分不另收费。每增加一项运动场地增加1分。

5 健身活动区(2分)、儿童娱乐区(2分) 4分不另收费。健身活动区、儿童娱乐区各不得小于50平方米。

6 喷水池(2分)、流动水景(2分)。 4分水不喷扣1分,水不流动扣1分。

7 精装修进户门厅(15—50平方米)。 1分有大堂(50平方米以上)加1分;摆放植物、有地毯另加1—2分。

8 小区实行人车分流。 2分不含单体楼。

9 公共卫生间。 1分不另收费。专人管理加1分,设盥洗盆加1分。

10 电子门禁系统。 2分有电视监控、户外周界等智能化系统的,每增加一种加2分。其余(背景音乐、巡更系统)加1分。只有电子对讲扣1分。

11 消防栓。 2分中央监控室(手动联网)加3分、有烟感、喷淋再加2分。

12 电梯轿厢装修。 1分电梯运行费按规定计收。

13 双回路电源或自备发电机。 4分

14 二次供水(含消毒、杀菌、检疫费)。 4分运行费按规定计收。

15 维修机具设备、现代办公设备配臵齐备。 2分

16 其它。有偿使用不作为加分条件。

表三:

重庆市写字楼公共设备设施运行、

日常维护养护分值表(40分)

序号考评内容分值备注

1 双回路电源或自备发电机。 4分

2 二次加压供水。 4分

3 进口或国产优质电梯,并且每层具备4台电梯或每层每350平方米内具备1台电梯(含消防电梯)。 10分每减少1台扣2.5分。

4 中央监控消防设备。 6分其中:有中央消防监控中心、烟感、喷淋(6分);有手动联网报警装臵(4分);有消防栓(2分)。

5 中央监控防盗设备:电视监控防盗中心、摄像探头、24小时录像、录像带保留半月。5分

6 中央空调。 3分不含中央空调所耗水、电费。

7 物业管理用房(1分),活动用房(1分)。 2分

8 每层楼均有公用的卫生间(2.5分),卫生间设盥洗盆(1分)、烘手机(0.5分)。 4分

9 门厅、过道等公共地段楼地面敷设大理石或高级石材,且臵放有绿色植物。 2分

10 其它:如设备设施超出上述条件等。有偿使用不作为加分条件。

表四:

重庆市商场公共设备设施运行、

日常维护养护分值表(40分)

序号考评内容分值备注

1 双回路电源或自备发电机。 4分

2 二次加压供水。 4分

3 进口或国产优质电梯、扶梯,并且每层电梯、货梯、观光梯、电扶梯共具备4台或每层每300平方米内具备1台(含消防电梯)。 10分每减少1台电梯(货梯、观光梯)扣3分;每减少1台电扶梯扣2分(不含电扶梯电费)。

4 中央监控消防设备。 6分

其中:有中央消防监控中心、烟感、喷淋(6分);有手动联网报警装臵(4分);有消防柱(2分)。

5 中央监控防盗设备:电视监控防盗中心、摄像探头、24小时录像、录像带保留半月。5分

6 中央空调。 3分不含中央空调所耗水、电费。

7 物业管理用房(1分),活动用房(1分)。 2分

8 每层楼均有公用的卫生间(2.5分),卫生间设盥洗盆(1分)、烘手机(0.5分)。4分

9 门厅、过道等公共地段楼地面敷设大理石或高级石材,且臵放有绿色植物。 2分

10 其它:如设备设施超出上述条件等)。有偿使用不作为加分条件。

表五:

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一多层

住宅

物业服务费

一级物业服务费 0.40 二级物业服务费0.33

三级物业服务费 0.26 四级物业服务费 0.20

日常维修养护费

一级日常维修养护费0.12 二级日常维修养护费0.12

三级日常维修养护费0.12 四级日常维修养护费0.12

高层住宅 (商住混合楼)

物业服务费

一级 0.45 二级 0.37 三级 0.27 四级 0.19

日常维修养护费

一级0.20 二级0.20三级 0.18 四级 0.18

特级

住宅物业服务费0.50-0.80

日常维修养护费:多层住宅0.15--0.40;高层住宅0.25--0.70 等外级住宅(不含电梯房)

物业服务费0.07--0.15

日常维修养护费:0.07

二写字楼

物业服务费

一级 5.50-7.00 其中:含日常维修养护费40%

二级 4.20-5.20 其中:含日常维修养护费40%

三级 3.00-4.00 其中:含日常维修养护费40%

四级 1.80-2.80 其中:含日常维修养护费40%

三商场

物业服务费

一级 7.00-8.00 其中:含日常维修养护费40%

二级 5.50-6.50 其中:含日常维修养护费40%

三级 4.00-5.00 其中:含日常维修养护费40% 物业服务费

四级 2.50-3.50 其中:含日常维修养护费40%

四门面

物业服务费:无烟感、喷淋设施:0.30—1.00;

有烟感、喷淋设施:0.50—1.50。

其中,含日常维修养护费40%。

备注:

1、本表所列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不含电梯费,电梯费包括:电梯运行电费、日常维修(小修)及保养费、年检费、电梯司机工资等。住宅电梯费按常住人口计算(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第二层业主自愿不乘座电梯的,可不收电梯费,从第三层开始计收。

高层住宅电梯费收取方式:可实行月票和次票,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原则上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选择一种收费方式)。

月票票价:(1)按层计算;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2)按常住人口计算:每人每月10元计收。

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2、本表所列商场、写字楼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不含中央空调所耗电费、水费和电扶梯运行电费;但日常维修费中含电梯(不含电扶梯)运行电费、年检费、小修费。

3、等外级住宅物业服务内容:(1)清洁卫生:进户门外公共地段每天清扫一次,下水道、窨井、化粪池及时检查、疏通,并保持常年通畅;(2)安全保卫:白天物管企业安排有人员负责守楼护院;(3)公共设备设施及房屋共用部位由物管企业负责日常养护维修,保持完好。

4、业主购买或租用整层写字楼、公寓式写字间、商场,物管企业不需提供过道和公用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日常维修服务的,按本表所列写字楼、商场相应等级标准下浮15%执行。

2019年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b10422836.html,专业的论文在线写作平台 2019年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市协会在市社团办和市房产局各位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全体会员单位的密切合作,理事会和协会秘书处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使市协会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对市协会2019年工作做如下总结并对2019年工作提出如下设想:一、2019年工作总结根据市协会二届二次理事会的精神,坚持抓好双向服务、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围绕行业工作的主要问题积极发挥了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和组织优势,使协会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推动我市物业行业改革和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一)搞好协会换届工作根据《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组织各区分会的换届工作,解决了近年来各区分会人员变动较频繁,各区分会领导层人员短缺,而使分会开展工作存在一定困难的问题。组织召开市协会、区分会理事会议、会员会议24次,沟通了行业内的信息交流了工作经验,增强了市、区协会会员单位之间的亲合力。(二)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颁布《物业管理条例》工作1、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起草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2、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起草了学习、宣传、贯彻《<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工作方案》及宣传画册。3、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一清理、两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活动并注销了19家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证书,责令12家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4、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开展了“市民信得过的物业管理企业”、“沈阳市市民满意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评选活动。5、精心组织积极参加中物协举办的“第二届中国物业管理发展论坛暨全国物业管理行业文艺调演活动”及“关于征集物业管理服务纠纷法律适用研讨会”

重庆市业主委员会成立最新流程 含流程说明文字

确定业主身份及首次投票权 未达到 ⑩ ⑨ ⑥ ⑧ ⑦ ③ ④ ⑤ ① ② 达到 开发商 物业管理处 区房管局物管科 成立筹备组 确定业主代表及业主委员侯选人产生程序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内容 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和管理规约 第一次业主(代表)大会 制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选举 业主委员会委员 审议通过 管理规约 发布业主委员会公告 房管局申请登记 法定份额 停止召开 报告全体业主 及房管局 物业管理 其他重要事项 业主公约 刻章

(一)物业管理用房(其中含业主委员会办公室)按(《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物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渝国土房管发〔2006〕548号)要求配置: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3-5‰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配置物业管理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具体比例参照指导意见。(二)需准备的资料: 1、小区建设各项批准文件(如立项、规划、施工等许可证、国土使用权证等); 2、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7、该项目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三)小区公共收益帐目。 (四)会所或泛会所、露天停车场的产权情况。 (一)物业已出售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二年的; (三)物业十分之一以上业主联名。 (一)当出现有第一项所列述条件之一时,开发商和管理处须将下述资料上报房管局物管处,并咨询其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意见,领取有关表格。(流程图①②) 1、物业总建筑面积;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1 ―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一)和远郊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 第五条(用地功能混合)鼓励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作住宅功能; (二)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B)等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第六条(零星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居住、公建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据―2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016年版)

最新2016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重庆市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了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自治县)价格、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交流物业管理经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作为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行为规范,调解物业服务企业纠纷,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由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历程

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历程 姓名:那爱慈 宁夏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宁夏银川市 750021 摘要:我国物业管理经过23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已开始进入市场化、规划化、法制化发展的新时期,这 其中经历了很多难题,但是随着国家对物业管理的不断的改进,我国的物业管理已经逐步走向正轨,并涌现 了一批大型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活动主题也趋于理性和成熟。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并且 成为房地产以及人们居住环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关键词:物业管理;发展历程;我国;法治;规范化; 1981年,深圳市第一家涉外商品房管理的专业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成立,这是我国内地物业管理的起步阶段。此后,从深圳到广州,从南方到北方,物业管理公司大量出现。1994年,建设部颁发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住宅小区应当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从而正式确立了我国物业管理的新体制,为房屋管理体制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法规依据。1998年8月,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文本》,建设部制订了《业主公约示范文本》,1999年10月制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这些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推动了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物业管理企业已超过2万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家,一些城市实施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达到50%以上。【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物业管理 20世纪20年代初期,中国沿海及内地大城市的房地产业蓬勃发展,高楼林立。房地产业的发展带动了物业市场的发展。当时已经出现的代理经租、清洁卫生、住宅装修、服务管理等经营性专业公司,形成了中国现代物业的雏形。 2 物业管理的起源 2.1 早期的物业管理 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引起对城市房屋需求的增加,城市原有的房屋设施已远远不能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房屋的空前紧张成为一大社会问题。房地产开发上建造建议住宅以低廉价格租给贫农和工人家庭。由于设施的简陋, 环境极差,承租人拖欠租金严重,房屋破损问题突出,居住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业主的经济效益。奥维克娅希尔女士为其名下出租物业制定了一套规范租户行为的管理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当地业主纷纷向其学习.这就是早期“物业管理”。1885年,英国政府颁发了世界上第一个对住宅问题产生重要影响的物业管理法令《1885年工人阶级住宅法》.1868年组建房地产专业协会—英国皇家测量师协会,它实际上可视为一个“准”全国性的物业管理协会. 2.2现代物业管理的形成【1】 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美国先后出现了如下专业型物业管理机构和物业管理的行为组织:①1908年,芝加哥建筑理人员组织(Chicago Building Managers Organization,简称CBM); ②建筑物主组织(Building Owners Organization,简称BOO);建筑物业主理人员协会(Building Owners and Managers Association,简称BOM)。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经济阶段的美国,金融托拉斯和官僚垄断资本的跨国经营积累巨额财富,带来了大规模的国内民工潮,国际移民潮和求学潮,加速了美国城市化和规模化进程,促进了美国高层建筑的发展。高层建筑物附属设备多,结构复杂,防火、保安任务重,大厦的日常管理、服务、维修、养护工作的专业和技术有求大大超出传统物业管理要求。同时摩天大厦的业主常常是数十个或数百个,面临着不知该由谁来管理的难题,于是,一种适应这种客观要求的专业性物业管理机构应运而生。该机构应业主要求,对楼宇提供统一的管理与系列服务,开启了现代物业管理运行的大门。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全文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74号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11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2002年9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与物业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完善政策扶持措施,促进物业管理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承担物业管理活动指导和监督职责的工作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职责,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部门职责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部门职责 综合部 1.负责协会重要公文的策划、起草、修改、印发、贯彻及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文件的收文、传阅、落实承办和办结; 2.负责会长办公会和秘书长办公会的准备、记录、纪要撰写,会议决定或部署事项的落实及检查; 3.负责协会秘书处年、月、周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分解,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4.负责协会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5.负责协会印章、执照、证书的使用、登记与保管工作; 6.负责协会有关证书的年检工作; 7.负责牵头组织协会重大会议和活动; 8.负责秘书处人事管理与绩效考核; 9.负责协会外事和外联工作; 10.负责协会分支机构的联系与工作协调; 11.负责秘书处公务接待与信访工作; 12.负责秘书处办公用品购置与管理; 13.负责秘书处内部学习的组织落实; 14.负责做好秘书处后勤保障工作; 15.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员服务部

1.负责会员的管理与服务。根据协会章程制定落实会员管理办法,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入会手续办理和会员会籍的动态管理; 2.负责会员档案建立和保存,会员基本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以及会员数据库的维护;3.负责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 4.负责会员交流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根据分工,参与筹备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等会议,为协会与会员搭建交流平台; 5.负责加强与会员的联系,为会员提供信息、技术、法律等咨询服务,收集会员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会员信用档案系统管理及投诉处理; 7.负责会员创先争优和示范项目创建等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8.负责协会与各地协会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工作沟通。 9.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信息部 1.负责制定协会年度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2.联系协调相关新闻媒体,负责建立媒体宣传信息沟通机制; 3.负责整合业内宣传资源,组织建立全国物业管理行业通讯员队伍; 4.负责对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 5.负责制定协会网络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6.负责协会“行业动态”及协会网站、微博、微信等对外媒体的管理和维护; 7.负责研究制定协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8.承办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部(培训中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城管建设的指导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城管建设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6]119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6.27 【实施日期】2016.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城管建设的指导意见 (渝府办发〔2016〕11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等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的具体定位以及《重庆市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方案(2016-2020)》(渝府办发〔2015〕135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智慧城管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时限及总体目标 建设时限:2016-2020年。

总体目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使行业物联感知技术应用显著提升,实现重大桥梁、隧道、行业作业车辆、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监控率达到100%,照明设施、重要环卫设施、重要区域下水道危险源监控覆盖率达90%;加大行业数据库建设,城市管理地下管网、数字城管普查达到100%;加强互联网与行业管理结合应用,构建扁平化工作机制;信息化助力行业管理改革创新的效应不断凸显,建立城市管理用数据说话、数据决策、数据管理和数据创新的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实现城市管理要素、过程、决策等全方位的信息化、智慧化。 二、建设原则及整体构架 (一)统筹规划。坚持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确保我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推动行业信息化一体发展。 (二)统一标准。坚持过程管理,建立智慧城管建设、运行标准规范和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系统功能,按照整合、共享、集约、安全建设原则,破除信息孤岛,节约资金投入。 (三)试点示范。坚持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区先行开展智慧城管示范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在需求强烈、技术成熟的领域率先启动,分阶段发展,分步骤实施,形成可复制的解决方案,促进智慧城管整体发展。 (四)因地制宜。按照五大功能区,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实际情况,体现差异性和针对性,突出辖区管理重点和特色,重视创新驱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确保系统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分级建设。坚持市、区县(自治县)分级建设,建立高效的市、区县(自治县)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全市统一行动与区县(自治县)自我运行的有机统一,实现上下联动合力推动智慧城管发展。 重庆市智慧城管建设的整体构架概括为“1322”:1个城市管理大数据中心;城市管理

重庆物业管理政策

附件 《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2015年3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办法》),2015年3月23日,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贯彻<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6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积极稳妥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5月《办法》在涪陵区、江北区、永川区、奉节县试点实施;2016年9月《办法》试点范围扩大至主城区;2017年5月《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和企业正确理解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市物价局和市国土房管局对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出台和实施的相关背景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物业服务关系民生,涉及千家万户。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覆盖率逐年提升,物业管理的类型涵盖了住宅、商场、酒店宾馆、写字楼、医院、学校、工厂、展览馆、市政道路等多种形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改革,

市物价局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渝价〔1999〕398号)进行了修订,拟定了《办法》上报市政府,并经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办法》实施的背景 《办法》是对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机制的改革,包括服务等级量化评定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等内容都在原政策基础上作了较大调整。实施《办法》可发挥服务等级标准和政府指导价引导作用,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但由于《办法》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物业小区各类矛盾较多,通过试点可及时总结新的机制取得的成效,并研究解决《办法》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为全市稳妥实施《办法》奠定基础。因此,经市政府同意,市国土房管局、市物价局出台《实施方案》和《试点方案》,按照先行试点、分批实施的原则推进《办法》的实施工作。 二、《办法》实施时间和范围 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5月1日起,《办法》在涪陵区、江北区、永川区、奉节县试点实施;2016年9月1日起,《办法》试点范围扩大至主城区;2017年5月1日起,《办法》全市范围内实施。 三、新旧政策衔接 《办法》实施时,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

关于调整福州市马尾区自来水价格收费标准的实施细则

关于调整福州市马尾区自来水价格收费标准的实 施细则 根据《调整马尾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榕开发改综[]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合理的水价调控机制,贯彻实施本次水价调整“补偿成本、合理盈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城区各类别自来水终端基础水价 调整后的马尾区各类别自来水终端基础水价按下表执行:

二、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三、居民一户多人口用水量调整 (一)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的居民生活用水用户,经向我司申请、核实确认后,按照下表执行用水量调整:

(二)马尾城区内的居民用户,五口人及五口人以上家庭可申请一户多人口月用水量调整,人口数以户口簿或居住证为准,每户每增加一人,每月增加用水基数吨,每户最高月增加水量不超过吨。同一户口簿仅可申请一套房产的一户多人口月用水量调整,不得重复申请。 年月日以前办理调整手续的,用水量基数自月起开始调整,年月日以后办理调整手续的,用水量基数自变更次月开始调整。 (三)申请一户多人口月用水量调整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居民一户多人口月用水量调整申报表(应填写完整)。 、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及复印件(含索引页)。

、申请调整的供用水合同的用水人(以下简称“用水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用水人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有)。 、非用水人本人办理申请业务的,还应当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申请调整的计量水表的当期或历史水费备款通知单(该计量水表应当与供用水合同登记的计量水表一致)。 (四)居民一户多人口月用水用户经我司核定后,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将自动恢复为基础阶梯水价计价。居民用户应在签约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司申请办理续期手续,所需材料参照申请业务所需材料。 在年有效期内住址内人口数如有变动,用户应及时到我司窗口办理人口增减手续;否则我司有权根据核实的住址内人口数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五)用水人变更引起的失效 因房屋产权变更等原因引起《供用水合同》用水人变更时,新《供用水合同》生效之日,原核定的居民一户多人口用水量调整标准随原《供用水合同》一并失效。新《供用水合同》不执行居民一户多人口用水量调整标准,符合条件的新用水人可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申报。 五、关于合表用水价格的实施细则 (一)根据文件要求,对多户共用一表的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合表价格,各表价格按基础水价倍执行。 (二)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水、电、气价格政策

778号文件《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12-31 渝价[2004]77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由于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还在研究制定之中,为了便于正常工作,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仍按《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渝价[1999]398号文)执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执行中各地反映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05年2月28日前已按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审批的,仍按其规定执行;2005年2月28日后,继续按《实施办法》执行。 二、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综合评定制度。即根据物业具备的条件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按照申报所对应的分值表打分评定其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 经考评达到101分以上为特级;90至100分为一级;80分至89分为二级;70分至79分为三级;60分至69分为四级;60分以下为等外级。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见附表。 三、别墅、高级公寓(住宅)、厂房、市场、物业改变用途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和特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服务和被服务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物管企业将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主城九区报市物价局,其于区县、市报当地物价局)。 四、物业在未达到申报的环境绿化、设备设施等条件的,在审批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应下浮30%收费,下浮的30%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费实行专款专用,按栋建帐,不得挪着它用,并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六、由于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如楼道照明、消防通道照明、电梯间照明、院墙路灯、小区路灯、草坪灯、小区水景、二次供水泵、自备发电机油料)的用水、用电费用未进入物业服务收费成本,应按户据实分摊后由产权人或使用人缴纳。据实分摊的共用数量必须是专表计量或正常情况下总表与各分表的差额。 七、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或使用人的空置房,经物管企业与使用人双方认定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业主或使用人应交纳50%的物业服务费。 八、住宅小区内停车场的物业服务费:对已购买车位产权的,物管企业对其停车场进行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清扫保洁、车场管理服务的,应对停车位收取物业服务费。普通停车场收费标准30-80元/车位、月;特级停车场收费标准50-100元/车位、月。停车场属物业服务费以外的单列的经营性收费,成本费用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收费成本之中。 九、为了明确审批权限和减少审批环节,物业服务收费只按物业服务收费等级确定收费审批主体。收费标准(以住宅为准)在二级以上的由市物价局审批;二级收费标准(不含二级)以下的由区、县、市物价部门审批。并按分级管理权限,由谁审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就由谁审批该小区或大厦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十、价格主管部门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从发生纠纷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及时作出裁定或处理。 十一、关于《实施办法》附表“普通写字楼、商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中“清洁卫生室内外全方位服务”和“清洁卫生只负责业主进户门外公共地段”作如下解释: 1.“清洁卫生室内外全方位服务”的范围是指写字楼、商场室外和楼内的门厅、梯间、公共通道(包括整层楼产权为一个业主所有的公共通道)、公共卫生间(含整层楼产权为一个业主所有的公共卫生间,不含公寓式写字楼办公室内的卫生间)的清扫、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试卷

(学院)系:社会工作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班级:A1002班姓名:江凌学号:010*******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试卷 考试科目:国外职业教育思想与我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能力提升研究 考试时间: 120分钟 试卷适用专业(班):合班(选修课) 考核方式:开卷(√)闭卷()考核类别:考试()考查(√) 2011 学年度 1 学期套别:A套(√)B套()考试成绩: 一、根据德国职业能力理论,结合实际,谈谈您应该采取哪些措施,以提升自我的关键能力。(25分) 提示:德国的职业能力理论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和个性能力,也称为关键能力。专业能力是指基本的职业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关键能力中的方法能力主要指对整个任务进行划分;界定问题;分析系统和状态;评价所提出方法的可行性;寻找可供选择的方法,并评价;结论或方法传输;创造性技术的应用等能力。社会能力主要指具有团队能力;承担社会责任;清晰地表达需要和兴趣;包容不同的观点;群体意识;能提供别人帮助;公正地批评;构建有活力的组织;建立信任等能力。个性能力主要指能承担责任;识别问题并促进问题解决;能承受压力;有责任感地处理事情;准时;守纪律等。可以看出,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个性能力在职业教育中是明确而具体的。 答:德国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正如其职业教育对经济的推动力一样,举世瞩目并始终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如果说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那么制造这些秘密武器的是德国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而促进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理论基础——职业教育学的发展、改革与创新的,则是德国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在诞生了像黑格尔、康德等世界著名的哲学大家以及马克思、恩格斯这样伟大的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的德国,其思辨的传统对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产生了极大影响。正是在这思辨的土壤中,产生了许多极具职业教育特色的理论成果,凸现了职业教育自身的规律。我认为最适合中国的应该是德国的教育制度,而不是美国的教育制度。提升自我的关键能力包括提高自我的专业能力 作为一个大二的学生现在我们更要认真学习专业核心课,把专业的课程与实际的紧密联系,学习专业课不仅仅需要记忆,更需要理解,更要注重它的原理和实用性。多参加并且重视每一次的专业实验和专业实习,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业知识有时很抽象或者很深奥,难于理解,实践是帮助我们理解的一个有效途径,而且这些实践是开拓我们的视野、提高我们的动手操作能力、将我们的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良好机会,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除了学校组织的实习之外,我们还可以自己到某些相关企业做一些实习多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提高自己的创新和思维能力。现在大学生展现才能的机会越来越多,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挖掘我们的潜力和创新力。进一步了解专业知识,关注专业前沿方向,提高自己在专业方面的创新能力。在寒暑假可以去有些公司实习可以培养自己,这样可以培养自己适应社会和与人沟通的能力,对自我能力的提升是十分重要的。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考试试题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计20分) 1. 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动产权属登记已经完成,涉及物业服务用房等调整的,相关权利人应当到物业所在地 ___________办理变更登记。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不动产登记机构) 2. 业主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_____________。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业主委员会) 3.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由___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党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和建设单位派员共同组成。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 4.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人数所占比例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_______,业主代表应当由__ ____、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并告知全体业主。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百分之五十|街道办事处) 5. 业主大会成立前,_________由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代管,存入银行专户。________应当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设立单独账目。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 6. 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_________,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7. 业主委员会成员受业主监督。()有权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业主大会)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计46分) 8.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单选题]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诚信自律公约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诚信自律公约 (经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物协”)会员单位管理服务行为,增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意识,建立健全诚信自律机制,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由中国物协全体会员单位共同约定,是全体会员单位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加入中国物协的会员,应当在入会申请中提交履行本公约的书面承诺。 第三条中国物协倡导全国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和机构遵守本公约,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共同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二章自律条款 第四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国物协发布的团体标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第五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依法参与市场竞争,反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认真做好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和交接工作,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六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七条认真遵守信息保密原则,不利用业主的信息,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第八条积极参与行业内外的合作与交流,互尊互助,共同提高行业服务水准,维护行业声誉。 第九条积极参与、配合行业内开展的调查研究和相关数据的采集等工作,对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建言献策,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条加强对员工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益。 第十一条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完善服务,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十二条自觉接受协会自律管理,会员单位之间在业务活动中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应从维护行业利益出发,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解决争议,自觉维护行业团结。 第三章公约的执行 第十三条中国物协理事会是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 第十四条中国物协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本公约执行的日常工作,向会员单位传递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诚信自律信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愿和诉求,维护会员单位的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会员单位有违反本公约自律条款的行为,均有权向公约执行机构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十六条会员单位有违反本公约自律条款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由公约执行机构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记录企业诚信档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和取消会员单位资格等惩罚措施。 第十七条会员单位有权对公约执行机构和工作人员执行本公约的公开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公约经中国物协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公约生效期间,经公约执行机构或十分之一以上会员单位提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单位同意,可以对本公约进行修改。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榕价房[2008]23号)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等相关 事项的通知(榕价房[2008]23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各相关物业企业: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闽价房[2008]159号)精神,结合福州市实际将具体贯彻意见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车辆停放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为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二、福州市区范围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服务费由市物价局制定,各县(市)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由县(市)物价局核定,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三、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其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停车服务费标准(不含场地使用费及充电费)如下: 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其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也可以参照上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物业小区主要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必须依法办理停车经营业务有关审批手续,取得经营资格后,其车辆停放服务费按下列规定执行: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性质的建筑物,经有权部门批准有配套专用停车场所的,其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供电、供气、供水、交通、银行等单位经有权部门批准配套专用停车场所的,其车辆停放服务费按社会公共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即小车停放:8:00-20:00(含)每辆次5元,20: 00-次日8:00(含)每辆次10元。占用两个车位的,按上述收费标准两倍收取。 上述没有配套专用停车场所的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均按上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1、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邮递、执法等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时; 2、业主搬家车辆; 3、临时送货车辆。 五、实施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物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有发放车辆出入证的物业管理区域,其出入证制作费用应在车辆停放服务费中列支,不得另向业主及车辆停放人收取)、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视(或监视)等服务,并对停车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七、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企业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布服务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计价方式、免费对象和时限、价格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业主、业主大会和相关部门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予以查处。 八、本通知自2008年 9 月15日起试行至2010年 9 月14日止。

重庆物业管理政策

附件 《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2015年3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办法》),2015年3月23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贯彻<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6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积极稳妥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5月《办法》在区、江北区、区、奉节县试点实施;2016年9月《办法》试点围扩大至主城区;2017年5月《办法》在全市围实施。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和企业正确理解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市物价局和市国土房管局对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出台和实施的相关背景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物业服务关系民生,涉及千家万户。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覆盖率逐年提升,物业管理的类型涵盖了住宅、商场、酒店宾馆、写字楼、医院、学校、工厂、展览馆、市政道路等多种形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改革,市物价局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

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渝价〔1999〕398号)进行了修订,拟定了《办法》上报市政府,并经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办法》实施的背景 《办法》是对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机制的改革,包括服务等级量化评定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等容都在原政策基础上作了较大调整。实施《办法》可发挥服务等级标准和政府指导价引导作用,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但由于《办法》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物业小区各类矛盾较多,通过试点可及时总结新的机制取得的成效,并研究解决《办法》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为全市稳妥实施《办法》奠定基础。因此,经市政府同意,市国土房管局、市物价局出台《实施案》和《试点案》,按照先行试点、分批实施的原则推进《办法》的实施工作。 二、《办法》实施时间和围 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5月1日起,《办法》在区、江北区、区、奉节县试点实施;2016年9月1日起,《办法》试点围扩大至主城区;2017年5月1日起,《办法》全市围实施。 三、新旧政策衔接 《办法》实施时,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的,在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仍按原收费标准(包括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年度工作要点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年度工作要点一、贯彻《政府工作报告》,大力发展物业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最近,温家宝总理在向全国人大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一次强调“要大力发展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社区服务等 面向民生的服务业”,这不仅表明我们行业的地位和作用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而且又被赋予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保障民生的历史重任。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今年协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认清当前经济形势,继续发挥物业管理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二、推动物业管理的扩面提质,在挖掘和扩大居民消费上下功夫;三、转变行业经济发展方式,改善行业生存状况;四、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为低碳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五、抓住国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遇,推进物业管理在中西部地区的进一步崛起;六、开拓农村物业管理市场,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奉献行业力量;七、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和储备,切实提高从业队伍的执业能力;八、关注弱势群体,自觉承担促进就业和保障民生的社会责任。二、做好理事会换届工作,有效发挥协会的行业组织作用根据国家关于社团管理的有关精神和本会章程规定,今年将筹备召开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即换届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总 结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协会工作和行业发展目标任务;选举产生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协会领导

班子;研究安排行业发展30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协会秘书处要根据理事会的决议精神,认真组织做好换届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择时召开换届大会。三、协调落实物业管理师考试计划,启动贯彻物业管理师制度相关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分工意见,协会主要通过全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管理委员会的协调工作,把物业管理师资格的公开考试作为年度目标落到实处。参与做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并组织做好物业管理师考试参考教材供应等服务工作;参与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制定物业管理师继续 教育管理办法,编写注册物业管理师继续建立物业管理师个人信用档案。;制定物业管理师执业规则,教育教材的持续改善环境四、继续深化行业发展研究,促进行业发展近两年来的行业发展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已开始在引导全行业正确把握行业面临的客观形势、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19年行业发展研究要结合《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精神和行业发展的客观情况,在现有的基础上,侧重抓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行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物业资产经营管理和物业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年内基本完成重点课60%等主要课题的研究,上半年结题率要达到. 题的论证、修改、定稿工作,年底将组织编印行业重点课题研究论文集。培训设备管理指南,开展专业技术岗位五、出版设施在《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指南》出版发行工作初步完成的基础上,抓紧物业管理设施设备师资培训,同时,充分发挥地方协会作用,分期分批组织各专业岗位技术培训,争取用二至三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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