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主体资格。

(1)年龄达到60周岁的老年人;

(2)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妇女;

(4)残疾人;

(5)农民工。

2、经济条件(农民工及刑事案件不要求经济困难,但仍需提交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1)符合黑龙江省经济困难标准:

a) 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b) 城镇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的;

c) 农场享受“五保户”“特困户”待遇的;

d) 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人员;

e) 社会福利机构中由国家供养的;

f)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g) 其他情况特别审批。

(2)经济状况低于黑龙江省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二、案件范围:

1、民事:

(1)各种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人为权利人);

(2)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收养、抚养、扶养等婚姻家庭纠纷;

(3)社保、低保、抚恤金、救济金等给付纠纷;

(4)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纠纷;

(5)涉农(土地、种子、农药、化肥、农资)纠纷;

(6)消费者权益纠纷。

2、刑事:

(1)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的案件(未成年人和盲、聋、哑人除外);

(2)申请人为被害人的案件。

3、执行:无范围要求。

4、其他:需特别审批。

法律援助申请表范本

法律援助申请表范本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住宅电话: 工作单位:职业:工作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文化程度:□文盲□小学□中学□大专以上 身体状况:□健康□残疾□严重疾病 人群类别:□残疾人□老年人(60岁以上)□未成年人□妇女□一般贫困者□其他 是否曾申请过法律援助:□否□是前次申请时间:地点:申请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的法律地位: 民事(行政仲(转载自天天范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10670460.html, 请保来源地址。)裁):□原告□被告□笫三人 刑事:□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其他 申请法律援助方式: □刑事辩护□刑事被害人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 □仲裁代理□公证□非诉讼调解 中请法律援助事项案由: □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扶养□工伤□劳动纠纷□损害赔偿 □请求抚恤金等□其他 申请事项法律状态: □尚未进入法律程序□诉讼中(□侦查□起诉□一审□二审□重申□再审)

□仲裁中□调解中□行政处理中□行政复议中□投诉无答复 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理由概述: 其他情况说明: 申请人家庭每月基本经济情况: □无收入□职业收入(含离退休金)__________元□救济金_____________元□其他收入__________元 月平均收入:___________元年度总收入:___________元

法律援助代理协议(范本)

委托代理/辩护协议 甲方:受援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办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案,经五指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处)审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乙方承办。现双方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安排(承办人)担任本案,提供下列第()项的法律援助: (一)刑事辩护;(二)刑事被害人代理;(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四)自诉代理;(五)民事诉讼代理;(六)行政诉讼代理;(七)劳动仲裁代理;(八)其他非诉讼代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办人的权限包括 。 三、乙方承办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受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完成受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承办人代理甲方以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对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乙方承办人应当告知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并提供协助。 四、乙方及承办人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不得接受甲方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五、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地叙述案件事实,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法、合理,并对所提供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或者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承办人。

六、甲方有权向乙方承办人了解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法律咨询。乙方承办人应当向甲方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答复甲方询问。 七、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承办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承办人。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更换的,乙方应当另行安排承办人,并与甲方变更本协议。乙方因客观原因无法另行安排的,应当书面报告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承办机构的,乙方与甲方解除本协议。 八、乙方承办人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中止委托事项,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 (一)甲方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 (三)甲方又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四)甲方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甲方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终止法律援助的,甲乙双方解除本协议。 九、甲乙双方就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终止。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法律援助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细则(修改版)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保证受援人得到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四川高扬律师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是指法律援助案件从申请到办结、归档的全部环节,包括申请、审查、立案、编号、指派、办理、结案、监督、归档等。 第三条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应当遵循合法、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细则由本所公益法律事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请与审查 第五条申请法律援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与申请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 (二)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或者是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三)有具体的申请事项、诉求; (四)诉求具有合法性; (五)属于本细则规定的法律援助受案范围; (六)所涉案件在成都市主城区范围内(青羊区、武侯区、锦江区、成华区、金牛区、高新区); (七)其他特殊情况经本所主任审核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残疾人、未成年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的; (七)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 (八)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 (九)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十)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二)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

法律援助委托书范本

法律援助委托书范本 本人(身份证号) 委托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人关系),办理一案法律援助申请有关事宜。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法律援助委托书范本[篇2] 委托人因一案向xx县 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已获批准。现委托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委托人就此案担任辩 护人(或代理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委托权限如下: 1、一般代理:□调查取证□出庭应诉□代领诉讼文书 2、特别代理:□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 □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3、 委托人: 二○年月日

持一份,交 审理机关一份。 法律援助委托书范本[篇3] 委托人与一案 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已获批准。 现委托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委托人案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人: 年月日 委托人: 年月日 法律援助委托书范本[篇4] 委托人因一案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已获批准。现委托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单位),为委托人案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委托权限如下: 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以下无正文) 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以下无正文)委托人:年月日

持一份,交审理机关一份。 法律援助委托书范本[篇5] 本人(身份证号) 委托(身份证号), 系本人(与本人关系),办理 一案法律援助申请有关事宜。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2012)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2012)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保证法律援助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他社会组织和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第四条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服务业务规程,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保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第六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章受理 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公示办公地址、通讯方式等信息,在接待场所和司法行政政府网站上公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 第八条公民因经济困难就《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由义务机关所在地、义务人住所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公民因经济困难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第九条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应当如实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转交申请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受理法律援助请流程图

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图

职权名称: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职权类型:其他权力 办理时限:见流程图 设定依据:1、《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7月国务院令第385号,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2、《大连市法律援助条例》 (2013年12月17日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号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应当载明不予法律援助的理由以及申请人提出异 议的权利。 法律援助机构经过审查,认为不属于该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法律援助机构提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照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提交材料清单: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状况证明表,并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加盖公章;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 审核标准: (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 6、因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污染以及

申请法律援助初审操作规程剖析

法律援助操作规程 操作办法: 1.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辖区审理或者处理; 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3.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事项范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8)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10)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11)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12)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二是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群众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是公诉人

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是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并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下列人员,可申请法律援助;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下岗职工、军人军属、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病灾户”、优抚对象、其他符合援助条件的人员。 二是盲、聋、哑、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是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为受援人。 服务流程: 1、咨询及申请法律援助;

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1、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前应先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立案,携带立案通知书及案件材料到所在的法援机构咨询。经法援机构专人初审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就会发给一份《法律援助申请表》。 2、公民如实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同时应提交证件、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若申请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有关代理资格的证明。(2)经济困难证明。(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如合同、契约、协议等权利义务文件;与相关当事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有关机关、部门发出的鉴定性、结论性文件;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和其他有关资料;(4)申请人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的声明;(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对给予法律援助的,法援机构应当与受援人或者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5、对不给予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将会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

起三日内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审议,司法行政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6、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 7、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法律援助的决定,指派律师提供服务;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并将理由函复人民法院。 申请法律援助注意事项:1、申请人获取法律援助后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与援助律师予以必要合作,否则,法律援助中心有权视情节中止或撤销法律援助。2、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个人情况及案件事实,申请人如果采取欺诈或讹骗方式获得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一经发现将撤销其受援资格和向其追索有关费用,并视情节通过有关途径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广州市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指导(最新)

广州市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指导(最新) 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公安、检察院和法院通知案件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主要形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 (二).刑事辩护或者刑事代理; (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四).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一)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市审理或者处理,或者本市户籍人员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市外审理或者处理; (二)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或属于免予经济审查的情形; (三)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广州市现行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以下标准计算,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如下两个条件: (一)、按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计算,越秀、海珠、天河、荔湾、白云、黄埔、南沙、萝岗、番禺9个区1025元以下,花都区、增城市925元以下,从化市888元以下; (二)、申请人及家庭没有《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价值较大的资产。此处所称的价值较大的资产包括: (1)别墅、高档住宅; (2)有两套以上的城镇房产且已超过政府公布的当地人均居住面积; (3)汽车(经营性运输工具除外); (4)足以按规定的最低法律服务价格购买其必需的法律服务的现金、储蓄存款、有价证券、高档消费品、收藏品等其他个人及家庭资产。

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审查的情形 (一)享受五保户、特困户救济待遇的; (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三)其家庭被认定为“低收入困难家庭”的; (四)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其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 (五)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 (六)被政府列为扶贫对象的; (七)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 (八)被工会组织认定为特困职工或者建立特困职工档案的; (九)被妇联组织认定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 (十)被残联组织认定为困难残疾人家庭的; (十一)属于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一户多残及老残一体、孤残

老百姓怎样去申请法律援助

老百姓怎样去申请法律援助? 上海莫律师2020-04-11 22:26:47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国家为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弱势群体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而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党和政府近年来也在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这么重要的一项的民生工程,对普通老百姓来讲,遇到法律问题时怎样去申请法律援助呢? 廖海军及其辩护人 一、法律援助机构的信息在哪里查? 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07月01日),法律援助机构的办公地址、通讯方式、法律援助条件、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信息,应在县级以上司法局的政府网站上和办公现场公示。大家可以到相关的网站查询,也可以到现场去查看。

司法行政机关的服务窗口,来源网络图片 二、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2015年0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2018年12月27日)等规定,下面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是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主要是针对经济困难公民请求国家赔偿,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支付劳动报酬等类案件,以及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并探索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安徽省发放法律援助业务用车,来源网络图片 二是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已经在全国试点了2年,下步将全面实施,目的就在于让每一件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辩护和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律师发挥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目前全国各地均已经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在法院、看守所均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全文)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 《法律援助条例》已经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法律援助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法律援助范围 第三章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 第四章法律援助实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 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第六条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国家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 第八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法律援助范围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委托代理辩护协议等)

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号)委托(身份证号),系本人(与本人关系),办理 一案法律援助申请有关事宜。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代理/辩护协议 甲方受援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系受援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承办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一案,经法律援助中心(处)审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乙方承办。现双方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安排(承办人)担任本案 阶段的代理/辩护人,提供下列第项的法律援助:(一)刑事辩护;(二)刑事被害人代理;(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四)自诉代理;(五)民事诉讼代理;(六)行政诉讼代理;(七)劳动仲裁代理;(八)其他非诉讼代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办人的权限包括 。 三、乙方承办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受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完成受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承办人代理甲方以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对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乙方承办人应当告知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并提供协助。 四、乙方及承办人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不得接受甲方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五、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地叙述案件事实,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法、合理,

并对所提供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或者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承办人。 六、甲方有权向乙方承办人了解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法律咨询。乙方承办人应当向甲方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答复甲方询问。 七、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承办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承办人。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更换的,乙方应当另行安排承办人,并与甲方变更本协议。乙方因客观原因无法另行安排的,应当书面报告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承办机构的,乙方与甲方解除本协议。 八、乙方承办人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中止委托事项,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 (一)甲方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 (三)甲方又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四)甲方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甲方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终止法律援助的,甲乙双方解除本协议。 九、甲乙双方就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终止。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法律援助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申请法律援助法院旁听有什么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法院旁听有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只要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多必须允许旁听,一般情况下,只要凭身份证就可以进入法庭了。 近年来,我国案件的诉讼越来越多,各种民事刑事案件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但是在一些案件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家庭困难为律师费做困扰,这时候符合条件的就会申请法律援助。那么,申请法律援助法院旁听有什么条件?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申请法律援助法院旁听有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只要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多必须允许旁听,一般情况下,只要凭身份证就可以进入法庭了。有些案件需要时,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不一定满足所有人的旁听愿望,所以必须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1总则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司法部)、《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的规定以及上海市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业务指引。 1.1 律师应积极支持并参加法律援助工作,接受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其执业机构所属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的案件。律师接受案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或中止办理案件,也不得擅自转交给其他律师办理。 1.2 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3 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实施,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受援人的隐私,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 1.4 律师在办理案件或咨询的过程中,严禁其以交通费、文印费等任何名义向受援人或其家属收取费用,严禁接受受援人或其家属的各类直接或间接利益。1.5 律师所在执业机构应当对律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督 促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1.6 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时不得借机向受援人为自己、其他律师、本执业机构或其他律师所在执业机构承接有偿法律业务。 2.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与代理申请法律援助 2.1 法律援助案件范围 2.1.1 律师在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下,为受援人依法提供以下法律援助服务: (1)征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受援人的同意并与其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金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为明确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卷宗内容、装订顺序及装订要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卷宗装订坚持一案一卷原则,即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装订一个卷宗。 二、卷宗由封面、卷内文书材料、封底组成。其中: 1.封面、封底应采用显示法律援助的卷皮; 2.卷内文书材料以白色A4打印纸或白底黑格A4纸作为标准用纸;不能或不宜采用A4纸张时,可以采用相当规格的纸张; 3.书证、照片等不符合A4纸张规格的文书材料,可以用A4纸张粘贴后入卷。 三、卷内文字材料除铅印、复印的以外,使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四、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准确,美观整洁。 五、卷内文书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其中: 1.卷宗目录中,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标题、页码填写完整、准确,页码应当填写起始页码至终结页码。 2.卷内文书材料按卷宗目录次序排列,并逐页编排页码,写在文书材料每页的右上角;若文书材料背面有内容,页码写在背面的左上角。卷内文书材料有页码重复或者缺页的,应当加以注明。 1六、卷宗一律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装订时,应剔除卷内金属物,案卷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5.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6.法律援助审批表; 7.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8.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9.指派通知书; 10.送达回执; 11.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2.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3.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或者上诉状、二审答辩状、一审判决书; 14.证据材料; 15.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6.出庭通知书,或者出庭通知电话记录;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219.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裁定书; 20.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21.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2020年新编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一) 一、受理 (一)民事、行政及非诉讼案件 1、法援中心接待人员对申请法援的当事人要详细询问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做好网上记载,查看当事人所提证明材料。 2、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至法援中心主任审批。 (二)刑事案件 1、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应及时审查被告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提至法援中心主任审批。 2、对被告人亲属或被告人提出刑事案件法援申请,接待人员应审查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做好记录在个工作日内提至法援中心主任审批。 3、通过公安、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申请,中心在三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量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公安、检察机关。 三、指派 1、中心主任根据接待人员的建议,及时召开中心人员进行讨论,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在天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对不受理的法援案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复核申请。 3、受理的法援案件,应当与受援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及相关手续。 4、法援案件审批后,在三日内由法援中心指派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 监督制度 二、案件的监督 (一)法援中心对指派的案件进行跟踪了解案件办理情况; (二)对重大的民事、刑事案件组织相关人员集体讨论; (三)举行定期不定期法律服务质量的督查,以及受援人的满意度; 案件卷宗归档制度 一、案件办结后,承办人应及时填写法援案件结案报告表。

二、承办人员在案件结案后需在30天内将案件卷宗按程序装订好后报送法援中心。 三、法援中心接收报送卷宗档案后应及时检查,如不符合归档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在15天内给予补充完善。 考核奖惩制度 一、法律服务机构 1、法律服务机构在接到法援中心指派后应在2日内安排法律服务人员并告之法援中心; 2、承担对案件承办人的业务指导; 3、案件承办人遇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办理案件时,负责及时调换承办人并及时告之法援中心; 4、法律服务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法援中心指派。 二、法律服务人员 1、承办人员应在接到办案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做好代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2、在办案过程中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与法援中心联系; 3、案件办结后30天内必须按规定将结案报告和案件卷宗送交法援中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办案补贴费: 1、办理法援案件中向受援人收取费用或财物的; 2、由于承办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引起受援人投诉的; 3、案件办结后无正当理由卷宗不按时归档或归档材料不完整,经指出仍不纠正的; 4、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的; 5、按规定必须通案的案件无特殊情况而没有通案的。 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请在给予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劳动报酬的; 三、因工伤请求赔偿;

法律援助申请书范本(2021)

编号:YK-HT-015249 法律援助申请书范本 Model application for legal ai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法律援助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XXX,男,汉族,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系XX省XX县XX镇XX村村民,系该村低保户。联系电话:XXXXXXXXX申请事项:因申请人与XXXX、XXX二人返还彩礼一事请求XX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诉讼法律援助。 事实和理由: 2011年6月,申请人经人介绍与XX县XX乡XX村二社村民XXX认识,后双方均表示愿意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后在XXXX 及其叔叔XXX的要求下,6月20日申请人向XXXX及其叔叔XXX 送彩礼2万余元及其他物品,并将彩礼送至XXXX叔叔XXX家。后于7月23日双方按照民间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均表示办理完结婚仪式后进行结婚登记,但之后XXXX在转户口的过程中,

找各种理由没能将户口转移至申请人户下,并一直推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于8月20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XXXX这种“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家出走的“逃婚”行为导致本就系低保户的申请人一家更加贫困,申请人望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所送彩礼,但由于申请人不懂法律知识及生活比较贫困请不起律师,又得知基层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像申请人这样的贫困群众。故此,特请求贵援助中心给予申请人诉讼法律援助,帮助申请人追回已送彩礼,望县法律援助中心批准为盼,申请人一家将感激不尽! 此致XX县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人: 年月日 XX文创设计有限公司 Yunbo Graphic Design Co., Ltd.

法律援助格式范本

枣庄市法律援助格式文书 示范文本 枣庄市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

法律援助来访/电/信咨询登记表 ()援咨字[ ]第号 咨询人性别文化程度 咨询时间联系电话 住所 咨询 内容 答复 意见 接待人员(签字): 日期:备注

法律援助申请表 ()援申字[ ]第号 申请人性别身份证号 申请 时间 住所 联系电话 村(居)委会 办公电话/民调主任电话: 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对方当事人对方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类别□刑事案件□公证事项□司法鉴定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其他 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及理由 申请人承诺: 本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因此就上述事项申请法律援助。以上所填内容均为真实情况。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 日期: 备注

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 收入情况 □职业收入(工资,含离退休金):元/月 □种植、养殖、个体经营扣除成本后的净收入:元/月 □其他收入:元/月 □无收入 每月平均收入元/人 支出情况每月平均开支元/人 申请人家庭主要 财产状况 房产处,价值元 汽车辆,价值元 存款元 其他 家庭成员 经济状况 姓名年龄关系职业收入 申请人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申请法律援助,特此证明。 出证单位(盖章): 日期: 说明: 1、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由其供养的尚在求学的成年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并由其供养的其他人员或未成年申请人的父母。 2、平均收入指在申请日前12个月的收入的平均值。 3、月基本开支包括房屋租金、日常生活费用、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必要开支。 4、出证单位包括村(居)委会、乡镇(街办)及其他有权出具证明的单位。

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

法律援助申请表

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 编号:(杭西)非申援字[ ]第号 ————————————————————————————— 申请人:性别:本地/外来:农/居: 学历:人群类别:免法律服务费: 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职业: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援助事项: 援助方式:非诉讼代理 申请人法律地位:申请人 援助事项状态:未进入诉讼程序————————————————————————————— 申请理由: 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申请人又不懂法律。 申请人: 年月日—————————————————————————————

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中心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编号:(杭西)非援决字[ ]第号XXXX: 你于2006年10月11日向本中心提出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请你收到决定后及时与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办理相关手续。 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年月日附: 1、免法律援助服务费; 2、法律援助工作征询意见表1 份(请受援人于案结后15日内交援助中心);

3、法律援助承办单位: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浙大路9号 邮编:310013负责人:徐至淮电话:87968548 承办人:电话: 温馨提示: 各位受援人:当你获得法律援助后,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的司法救助,同意与否由相关法院决定。 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 编号:(杭西)非援指字[ ]第号 法律援助工作站: 根据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本中心决定关于一案提供法律援助。现将该案指派给你们,请收到本通知书之后,及时与受援人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年月日

法律援助刑事指派民事指派内容

法律援助刑事指派民事指派内容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1、刑事案件中存在侦查、审查起诉、公诉三个阶段,诉讼阶段又分一审、二审两个审判级别,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从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即可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被害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我们在申请法律援助后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就会负责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统一指派,下达法律援助指派书通知书,根据事件可以分为法律援助刑事指派和民事指派,那么具体指派有那些要求呢,小编为大家说明如下。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 1、刑事案件中存在侦查、审查起诉、公诉三个阶段,诉讼阶段又分一审、二审两个审判级别,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从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即可委托辩护人参 与诉讼,被害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2、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人民法院的《指定律师函》后,由法律援助受理部落实承办律师事务所。填写《受理指定辩护案件函》交付人民法院,并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函》及有关材料发送到承办律师事务所。 3、律师事务所收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函》后,及时落实承办律师,并将承办律师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告知法律援助中心。 4、法律援助中心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及时通知人民法院。 二、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 1、民事案件分非诉讼代理、诉讼代理,非诉讼案件包括仲裁代理、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在不服裁定决定或打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应发一审、二审甚至再审,每一种情形下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均可以给予法律援助。 2、经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同意予以援助的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受理部填写《律援助案件法指派函》,指派律师事务所承办。 3、律师事务所收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函》后,落实具体承办律师,并将承办律师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反馈至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申请表

法律援助申请表 援审字[ ]第号 说明:1、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须仔细阅读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人的实际情况。 3、请按照栏目要求使用正楷文字填写,或在适当□内打√。――――――――――――――――――――――――――――――――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性别:出生日期:民族: 法定代理人(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时填写):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邮政编码: 文化程度:□文盲□小学□中学□大专以上 身体状况:□健康□残疾□严重疾病 人群类别(可重复交叉) □残疾人□老年人(60岁以上)□未成年人□妇女□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农民工□失业人员□少数民族□军人军属□盲聋哑□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其他(请注明)――――――――――――――――――――――――――――――――――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类别 □刑事案件 □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会保险待遇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补充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请注明) 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的法律地位 民事诉讼:□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第三人 行政诉讼: □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第三人 劳动仲裁:□申请人□被申请人 非诉讼:□申请人□被申请人 刑事: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自诉人□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 申请事项法律状态 □尚未进入法律程序□侦查□起诉□诉讼(□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程序)□申诉□仲裁□调解□行政处理□行政复议 申请法律援助援助方式 □刑事辩护□刑事被害人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自诉代理□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