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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合作共育健康儿童

家园合作共育健康儿童

作者:李建群

来源:《现代教育科学(普教研究)》2010年第03期

摘要:家园合作共育健康儿童已经成为幼儿教育工作者和幼儿家长的共识,在合作共育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儿童为出发点、归宿,以教师为指导者、创设者;以家长为合作者、参与者。

关键词:家园合作;健康;儿童

中图分类号:G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10)03-0027-02

我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刚要》)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条件。”陈鹤琴先生也曾指出“幼稚教育是一种很复杂的事情,不是家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也不是幼稚园一方面能单独胜任的,必定要两方面共同合作方能得到充分的功效”。笔者对幼儿园的30名家长进行调查后发现,80%的家长认为学前期的儿童最需要的是身体健康,其次是行为习惯良好、情绪愉快,排在最后的是读书认字。调查中涉及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主要责任者时,所有的家长都选择“家长和幼儿园”。可见培养健康儿童的任务应由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在内的整个社会来承担,应注意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的密切配合,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本文旨在理清两个基本概念。着重讨论在培养健康儿童的过程中,幼儿、教师、家长分别担当的角色及承担的任务,并尝试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家园合作共育健康儿童有所裨益。

一、概念的界定

所谓家园合作是指“幼儿园和家庭(社区)都把自己当作促进儿童发展的主体,双方积极主动地相互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过幼儿园与家庭的双向互动共同促进儿童的身心发展。”

由于学前儿童年龄较小,道德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生理和心理的健康成为衡量他们是否健康的主要指标因此健康的学前儿童指儿童“各个器官、组织的正常的生长发育,能较好地抵抗各种急、慢性疾病;性格开朗、情绪乐观,无心理障碍,对环境有较快的适应能力。”

二、儿童是出发点、归宿

幼儿教育最根本的任务是促进儿童的发展。对儿童发展负责,最根本的是对儿童全面、积极、健康的成长负责。关注和促进儿童社会性、人格的积极健康的发展,包括使儿童从小养成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积极的社会情感、态度,良好的社会行为具有初步的社会交往能力,良好的同伴关系,并且具有积极健康的自我概念,活泼开朗、积极愉悦的性格,具有初步的责任

感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对学前儿童进行健康教育是培养健康儿童的主要途径,健康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儿童健康行为的养成,学前儿童可塑性大,易形成“动力定型”,他们较易形成良好的行为、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一旦获得卫生知识、价值观和行为技能,不仅学前儿童本身可以茁壮成长,对其父母、亲友、社会也能产生良好的影响,因此家园共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应该是儿童。只有坚持一切以儿童为中心,一切从儿童出发,教师和家长所作的一切才能切实转化为儿童的行为。苏霍姆林斯基在《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一书中指出:我们与之打交道的是“自然界中最娇嫩、最精细和最敏感的东西,是小孩子的大脑。当成人想到大脑时,就要想象这是一朵挂着露珠的娇嫩的玫瑰。”既然儿童的大脑是如此的需要小心呵护,那么教师和家长在教育儿童,帮助他们养成健康行为的过程中就更加需要教育艺术了。

三、教师是指导者、创设者

(一)教师是指导者

幼儿教师作为专职的教育工作者精通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他们对孩子的教育必然具有目的性、计划性和组织性;而家长由于职业不同、工作繁忙,往往不能抽出专门的时间学习这些知识。通过笔者调查发现,95%的被调查家长都认为自己对于科学的幼儿卫生知识和有关幼儿健康的知识只知道一点点,仅有5%的家长认为他对这方面的知识很了解。其中90%的家长获得科学育儿知识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报刊和书籍,10%的家长主要通过网络。但是鉴于社会上各种有关幼儿健康的书籍良莠不齐,而且缺乏针对性,家长往往难以选择适合自已孩子的教育方法,幼儿教师能以专业化的知识、判断和反应积极地支持和帮助家长更新教育理念,改善教育行为,掌握更多适宜、有效的教育策略和方法,增进亲子之间的积极互动,提高教育能力,共同促进幼儿全面、健康的发展。因此在家园合作共育的过程中,教师理所当然应担当指导者的角色。

(二)教师是创设者

我国《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出,“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教师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支持的原则,积极争取广大家长对幼儿园工作、对幼儿教育的理解、支持与主动参与。教师在家园合作共育健康儿童的过程中应当积极为家长创设沟通和合作的条件。如:实行开放教学,邀请幼儿家长到幼儿园参观日常教学;建立家园联系簿,教师每天记下幼儿的行为表现以供家长了解,家长也可以把孩子在家的表现记录下来,以方便教师和家长及时沟通,长期观察;组织健康讲座,请专家到幼儿园给家长讲授有关幼儿卫生和幼儿健康方面的知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儿童健康观和教育观,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提出建议或要求;也可以由本园的骨干教师组织家长们进行一些教学案例的分析,共同研讨如何根据本园幼儿的实际情况开展健康教学活动。《纲要》还特别指出:“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教师的态度和管理方式应有助于形成安全、温馨的心理环境;言谈举止应成为幼儿学习的榜样。”

四、家长是合作者、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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