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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强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1

富强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1
富强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1

贵州富强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预案编码:FQS--YA2014001

编制单位:生产技术部

发布实施时间:二O一四年四月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煤矿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司应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死伤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贵州省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贵州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富强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矿井在生产、基建过程中,井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启动本预案命令。公司控股的企业及公司所属单位地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执行《贵州省毕节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预案体系

根据煤矿企业特点,公司预案体系包括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1)富强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矿井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顶板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水灾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备和手段,切实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和科学指挥能力。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公司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事故矿井和救援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3)平战结合、专辅互补。充分发挥生产矿井作为应急救援第一回应者的作用,将日常生产、消灾演练与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一人多长,培育和发挥辅助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4)采集信息、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多元化获取事故区域的各种信息、数据,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和水平。

二、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贵州富强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4日,注册地: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谯家镇。公司注册资金为3096.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能源投资、煤矿投资;销售矿产品、煤矿机械设备及电线电缆。我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2010]46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47号)等档精神,充分利用贵州省政策鼓励和扶持煤矿集团化的机会,扩大产能增加后备煤炭储备,把公司做大做强。

公司下属煤矿企业共9个,总产能219万吨/年,现备案资源储量2亿吨,远景储量约11亿吨,计划在2018年前通过兼并、购买、扩能扩界等方式将产能规模提升到480万吨/年。

2.重大危险源危险分析预测

在煤矿重大事故中,导致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根源,有系统内危险物质,如瓦斯、可燃物燃烧、爆炸性煤尘,也有系统外的自然界失控的能量和物质,如顶板事故中具有很大势能的岩石,突水事故中有很大压力的地下水或地表水,瓦斯突出事故中的地应力与瓦斯压力作用下突出的煤、瓦斯和岩石。根据我公司矿井的特点,公司煤矿重大危险源有以下几种: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重大危险源,矿

井火灾事故重大危险源,矿井顶板事故重大危险源,矿井突水事故重大危险源,矿井煤尘爆炸事故重大危险源,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重大危险源。我公司所属煤矿矿区所有生产矿井都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可能性,以上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破坏和影响采掘工作面、采区以至整个矿井的系统、巷道、设备和设施等,但产生的后果一般局限于矿井内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如下图)。

通知

通知 事故汇报及抢救程序图

事故单位汇报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公司总调度室) 总指挥部领导和成 员 值班长 各专业组组长及成 员 向上级机关汇报事故情况;随时接受现场指挥部汇报;接受上级指示并及时传达;请求兄弟单位支援。 通知煤矿签订的救护队 立即到达 事故现场 到指定地点或调度室集中 了解情况下达指令 有关人员及专业组成员抵达现场 现场听取事故汇报 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 制定抢险方案 指挥抢救 救护队及各专业组进入现场进行抢救

接受总指挥部或上

级的指示 建立与总指挥部的通讯联系,及时汇

报抢险情况

2.应急职能部门的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交通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2)安全通风部:负责向省、市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上报事故信息,参与重大事故的抢险;

(3)生产技术部:在分管领导指挥下,参与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抢险方案的制订和落实,负责煤矿事故及应急救援信息的报送和处理,提供指挥平台,跟踪事故进展情况;

(4)机电运输部:在分管领导指挥下,参与分管业务范围的事故抢险方案制订和落实;

(5)物资供应部: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事故抢险过程中所需公司和煤矿提供的物资、装备;

(6)财务部: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事故抢险过程中所需的资金;

(7)人力资源部、矿后勤部: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8)宣传部: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事故及救援信息;

(9)保卫科: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事故矿井的治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的畅通无阻;

(10)综合部:负责矿区和公司专用调度电话等通讯方式保持畅通;

(11)救护大队:在现场抢险指挥部指挥下,积极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12)毕节市人民医院:负责煤矿事故工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成员构成

在公司统一领导下,设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总经理任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部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煤矿副矿长组成,成员由公司相关副总工程师、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救援队伍负责人组成。

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生产矿井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煤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室,主任由总经理兼任或由总经理授权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相关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有关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煤矿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煤矿井下现场抢险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应急指挥部命令;

(3)调动煤矿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煤矿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煤矿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煤矿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煤矿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煤矿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在事故矿井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煤矿副矿长及有关部门领导和煤矿签订的救护大队负责人等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由事故矿井的矿长担任组长负责指挥抢救。必要时,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指定专人担任组长。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是:

(1)根据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订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

(2)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传达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

(4)随时和井下基地、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救援指令;

(5)宣布现场抢险工作结束,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措施。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需设立煤矿应急救援技术组,同时为煤矿应急救援提供以下技术支持:

(1)参加煤矿事故灾难救援方案的研究;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防范事故措施建议;

(4)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四、预防预警

1.危险源监控

(1)公司在对各矿井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加强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并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负责管理。对危险性较高的矿井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有关监控信息,跟踪整改情况;

(2)公司调度室负责全公司矿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3)各矿井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矿井基本情况和事故隐患及危险源台账,同时上报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立即上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同时要立即停止生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需要建立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台账如下:

①瓦斯的监测监控。

②煤与瓦斯突出监测监控。

③自燃发火监测监控。

④煤尘监测监控。

⑤水害监测监控。

⑥顶板监测监控。

2.预警行动

(1)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报告制定。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必须逐级上报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必须逐级上报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必须上报毕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必须上报公司调度室、安全监察局。

(2)各矿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3)对重大危险源可能酿成事故的预兆,矿调度室要立即上报公司调度室,由公司总经理安排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煤矿有关人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方案,以消除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一旦发生事故,根据事故灾难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信息报告与沟通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要及时上报公司调度室,公司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当日公司总值班人员,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单位负责人。(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公司需立即向毕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毕节市政府及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事故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紧急报告,其内容为: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⑤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⑦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五、应急回应

1.应急分级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回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矿按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矿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或启动本预案。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照发生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和特别重大(一级)四级煤矿事故灾难,分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级回应标准:(矿级救援指挥部回应)本矿井发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回应的事故灾难。

三级回应标准:(矿签订的煤矿救援指挥部回应)事故发生后,矿级应急机构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煤矿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回应的事故灾难。

二级回应标准:(省级煤矿救援指挥部回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10~30人死亡,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省级煤矿救援指挥部。

一级回应标准:(国家级煤矿救援指挥部回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0人死亡;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国家级煤矿救援指挥部。

2.基本应急程序

(1)四级应急回应

矿井发生事故达到四级回应标准时,事故矿井立即启动矿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可能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等内容。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

①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领导和有关成员报告事故情况,指挥部主要成员到位;下达煤矿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

②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别、灾害情况和救援工作的需要,通知应急救援技术组、签订协议的煤矿救护大队、医院等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三级应急回应

公司矿井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达到三级回应标准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回应:

①公司调度室负责接收事故的报警信息,接到事故报告后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调度室集中。

②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决定启动本预案,指挥部正式运转。

③指挥部办公室整理事故资料、图纸,提供区域内煤矿救援力量、煤矿救援技术组等相关资料,供指挥部决策、指挥使用。

④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研究、决策救援方案,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部命令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⑤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确定委派现场工作组的人选和救援技术组的人选。

⑥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指挥部调动签订协议的煤矿救护大队救援力量增强救援;对于矿井瓦斯煤尘事故、大型火灾和水灾事故,通知物资供应部联系物资公司,做好调动大型装备实施救灾的准备;根据受伤人员情况,由公司调度室联系通知毕节市人民医院出动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同时医院要做好伤员住院治疗的准备工作。必要时调动医疗救护技术组加强对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⑦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队伍人员,根据煤矿事故的类别、性质,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抢救井下事故以和煤矿签订的专业救护队人员为主,矿方人员配合时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各矿调度室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安全保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抢救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4、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都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⑧在事故的应急救援中,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安设专人,记录事故抢险方案和执行情况,监测监控事故发展态势,提前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

⑨应急救援指挥部各部门成员按各自职责投入抢险救灾中。

应急救援体系回应程序图

事故发生

Y 警情判断

N 关闭

回应级别

Y

N 事态控制

Y

接警 应急启动 救援行动 应急恢复 应急结束(关闭) 人员救助 工程抢险 警戒与交管 医疗救护 人群疏散 环境保护

现场监测 专家支持 总结评审

报警 中心人员到位 信息网络开通 应急资源调配 现场指挥到位 申请增援 现场清理 解除警戒 善后处理 事故调查 扩大应急 信息反馈

3.专项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煤矿企业重大危险源特点,公司根据事故类别制定专项应急处理方案,包括矿井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水灾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冒顶事故应急预案。

现场抢救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中,应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的救援情况,按照专项处置预案要求,做好施救工作。

4.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井下条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公司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六、信息发布

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领导下,公司宣传部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宣传部负责对外准确发布事故信息,包括事故性质、事故伤亡情况、应急救援进展等,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避免公众的猜疑,发布的时间和内容由总指挥审定。

七、后期处置

矿井灾害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设施设备的损坏,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合理有效地做好事故的后期的处置工作,后期处置是及时、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环节。

1.善后处置及恢复生产

为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的亲属,公司及事故矿井有关部门组织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详细资料统计,并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妥善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如果是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单位的善后处置力量不足,可在公司的领导下,抽调人员统一处置。公司对善后处理场所的选择、维修、建设、管理应统筹安排,提前制定相关预案。应急救援结束后,公司根据统计报告,对于应急救援期间征用物资和发生的救援费用给予补偿和支付。

同时尽快恢复生产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即在短期内将事故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由于在此过程中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顶板垮落、火区复燃等,因此在恢复通风、清理现场时必须制定和采取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加强支护等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应急救援结束后,参加救援的各部门和单位都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并重新定期检查和维修,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资源必须重新更换配备,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整理好抢险救灾记录、图纸等,及时组织开好总结分析会,写出救灾报告。

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事故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保险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必须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待遇支付,并协助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保险申请进行调查取证,确定工伤补偿”。事故灾难发生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派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保险受理、赔付工作,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3.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及改进

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档,要保证定期或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针对煤矿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在实施中暴露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现场应急救援各部门和单位都应在应急救援结束后,组织召开战评总结会,全面从预案的预防机制、应急回应、保障措施等各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找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提出改进煤矿救援工作的建议,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毕节市人民政府、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毕节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等单位建立畅通的通讯网络。

(2)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专线电话,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的住宅电话和手机作为备用联系方案,移动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

(3)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建立专线通讯联系。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通讯联系畅通。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井下基地、井下基地与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系也须在灾害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建立起来。

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公司无应急救援队伍,但公司旗下各煤矿都与矿山救护大队签订救援协议。

3.应急装备保障

(1)国家级煤矿救援基地毕节煤矿救护大队所储备的重点救援装备;

(2)各矿井负责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扇、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方木、木板等)必需救灾装备、物资;

(3)物资供应部门与生产厂家需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应急救援时,急需的装备能及时购买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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