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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维修政府采购项目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维修政府采购项目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维修政府采购项目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维修政府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合格企业名单

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现制定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制定。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共享中央主管部门的协议采购招标结果。 救灾物资、病虫害防治物资和设备、农用机械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教材和专用教学设备、消防装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指警用特种车、消防用车、环保用车、医疗用车等专业技术车辆,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载货汽车、乘用车、客车除外)、文化活动、城市规划编制、云计算服务原则上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具体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分散采购及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一)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二)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扶持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北京市政府采购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服务

北京市政府采购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服务 供应商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资质要求下述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均须提供,其中注明只须由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在京分所或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在京分支机构提供的文件,则只由要求提供的单位提供。 一、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时须上传的资质文件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提供) 3.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资产评估机构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 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财务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二、供应商递交资质文件时须附带下列原件,复核后当天返还(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除外):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提供)原件 3.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 三、供应商另制作资质文件一份(无须密封)。供应商资质文件应按以下

顺序排列,统一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资质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资质文件采用胶封。递交时请在封面标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公章是指供应商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签字或名章。 1.承诺书(附件一):按附件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册在北京市行政区域之外的总所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的或其在京分所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的,须提供总所和在京分所的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只须会计师事务所在京分所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时提供)(附件二):按附件格式填写,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授权委托书(只须资产评估机构在京分支机构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时提供)(附件三):按附件格式填写,签字,盖章。 5.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只须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书(附件四):按附件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不能参与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时,必须出具本授权书,授权书均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

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中标总价格(大写): 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____监察审计部门、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国资发[2017]1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5.10 【实施日期】2017.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 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 (京国资发〔2017〕10号) 市属各企业、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区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办法》将企业增资和资产转让行为纳入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范围,规范了各类国有资产交易的审批权限和操作程序,促进了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变。深入贯彻

《办法》,有利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本安全运行;有利于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体现国有资产交易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有利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二、明确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和交易主体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内容包括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和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主体是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 1.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 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2.第1项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3.第1、2项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三、明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职责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会同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审核批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事项,选择确定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机构,指导和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活动。 所出资企业、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办法》,按照明确职责、严格监管、有序流转、推动改革的原则,根据本意

最新整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docx

最新整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强化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维护和促进商品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合法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设备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xxx8]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政府采购的范围 市财政局核定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在市场购置的各类设备及服务项目,列入政府统一采购范围。 (一)设备采购 1 小汽车大客车货车摩托车其他用车; 2 电梯锅炉食堂炊具空调; 3 微机复印机电传机打印机音响和摄像设备照相机及镜头; 4 农机林业水利机械设备; 5 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 6 其他设备及备品材料等。 (二)工程采购由财政拨款的基建项目市政建设项目一律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标。 (三)服务采购 市直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各类服务项目支出。 1 机动车辆定点维修; 2 机动车辆定点供油。 二政府采购管理

在市财政局设立x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并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组建市政府采购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审核批准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批准,处理采购投诉;负责对政府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行政事务。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责:编制本级政府实行集中采购的计划和目录;设立本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负责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与管理;确定采购方式,组织集中政府采购业务,组织培训采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承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务;日常管理工作。 三政府采购程序 (一)政府采购程序 1 货物采购: (1)市直单位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小数目采购,只要“货比三家”,采购人认为价格合理,并能满足需要,填报有关《政府采购审批表》,报送财务主管部门审查。财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可以自行直接向任何厂商采购。 (2)市直单位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货物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一次性批量采购总值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的中等金额采购,各有关采购人必须进行采购报价,至少必须邀请3家厂商投标,对他们的报价进行比较后,择定供应厂商,填报有关《政府采购审批表》,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可以自行直接向选定的厂商采购。 (3)市直单位采购货物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一次性批量采购总值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的较大金额采购,必须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统一实行招标采购。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4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4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有关事 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京财采购[2004]33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4.03.10 【实施日期】2004.03.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4年 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财采购[2004]331号) 市属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做好2004年北京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现将2004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府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 (一)财政预算下达后,各预算单位要按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尽快落实采购项目,上报采购计划。为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在接到市财政预算批复后的20天内,将本系统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单位、资金额度、项目安排及采购

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报《2004年政府采购项目汇总备案表》,报送市采购办备案。 (二)凡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和规定的用途安排采购项目,上报采购计划。各项目的资金额度不得超过财政批复的预算额度,项目内容要与财政批复的项目内容相一致。采购计划上报备案后,不得再随意调整和变更。 (三)属于定点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应在市本级招标确定的定点单位范围内选购。 二、关于政府采购立项的审核与批复: (一)各预算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政府采购立项手续。由市财政年初批复预算安排的项目,办理立项的时间不得超过4月底。由市财政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项目,项目单位在接到财政预算下达的指标文件后的10日内到市采购办办理政府采购立项手续。 项目单位到市采购办办理政府采购立项手续时应携带如下项目资料及文件: 1、政府采购立项表和采购清单。需特殊说明的事项应另附书面报告一并报送。 2、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填写政府采购立项表和采购清单时,应注意项目内容和采购清单汇总金额必须与已在采购办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额度和内容相一致;拟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是在财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查询中介机构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12172591.html,) (二)因特殊原因,4月底以前不能办理政府采购立项的;或年内不能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位要及时向市财政部门预算处室说明原因或申请进行项目调整。凡10月底以前未申明原因,不办理采购立项,也未办理项目调整手续的政府采购项目,经核实后,由市财政局预算处统一进行核减,以平衡财政预算。 三、关于采购方式的确定和项目的实施:

26关于北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北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采购[2004]第1723号 关于北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 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属各委、办、局; 各区县财政局、建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2004 年政府采炖工作要点》精神, 加强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为, 促进政府采胸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提高采购效率, 现将我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包括: 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房屋装饰装修工程。 二、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政府采胸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仍按现行管理模式实施, 即在同级建委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完成招标工作。招标工作完成后, 项目单位需将有关资料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三、已纳入当年政府采购计划的续建项目或新建项目, 项目单位需将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及批复等文件的复印件一次性报采胸办备案。 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公开招标。纳入当年政府采购计划的续建项目, 项目单位需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含评标办法) 、评审专家名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复印件报采购办备案; 纳入当年政府采购计划的新建项目, 项目单位需在开标前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含评标办法) 等复印件报采购办备案, 公开招标投标活动结束后, 项目单位需将评审专家名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复印件报采购办备案。 五、除投资主管部门已批准招投标活动方式外的修缮、维护及改造项目, 采购资金在100 万元( 不含100 万元) 以下, 但建筑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 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 政府采购中心) 或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实施。采购活动结束后, 项目单位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批复、项目评审意见书、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有关手续到同级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方 ___________________受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一、货物及其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通用条款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致和本专用条款;2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_________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见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协 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聘请第三方监管项目 项目编号:BZCG[2017]146号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十二月

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聘请第三方监管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BZCG[2017]146号 甲方: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话: 乙方: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电话: 见证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58-******* 甲方通过见证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经谈判小组的认真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等。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有关规定相一致。 3、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聘请第三方监管项目,包含对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的监管。具体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4、合同金额 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承诺,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陆仟元整(¥1986000.00元)。 5、付款条件 监管服务费用分2期等额支付,每半年期满支付一次,成交人在收到季度考评结果后办理申请资料,采购人收到成交人

提交的申请资料和发票后15个工作日将应付价款直接支付至成交人基本账户。 6、服务期(工期) 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后, 365日历天内完成。 7、质量保证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所述的质量严格执行。 8、服务承诺 按甲方的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9、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管局、市财政局国库科及甲方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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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通用条款(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致)和本专用条款; 2.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_________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北京市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北京市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批准 事项名称: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批准 基础编码: 实施编码: 设定依据: 、[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 法条内容:第二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须经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依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法条内容:第三章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第二十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立分所。第二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所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应当由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二十三条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年以上,内部管理制

度健全;(二)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低于名;(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四)申请设立分所前年内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已设立的分所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的,其成立时间可以合并或者分立前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时间为准。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二)至少有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第二十五条分所的名称应当采用“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分所所在行政区划名分所”的形式。第二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申请表(附表);(二)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做出的设立分所的决议;(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四)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五)会计师事务所拟设立的分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所的管理办法;(七)分所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合并当年提出设立分所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材料,但应当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第二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的,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就设立该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日内回复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分所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会计师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9-01-15T11:43:26.24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1期作者:高晓滨 [导读] 自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制定以来,虽然取得了很多成果,但依然存在很多潜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勃利县政府采购中心黑龙江勃利 154500 摘要:政府采购支出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中占比很大,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就是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是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些年来政府采购工作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积极的作用。正是因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在具体实施政府采购工作中要不断地进行探索和研究。本文将财政预算资金和政府采购工作相结合,并结合基层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对现行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问题;对策 1导言 自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制定以来,虽然取得了很多成果,但依然存在很多潜在的问题,比如政府采购不规范,出现盲目采购或重复采购的现象,直接导致采购人员滥用政府资金,大大降低了资金使用的效率,进而会影响事业单位的财务安全。 2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政府采购的重要意义 其一,能够有效降低采购方面的费用,规范相关采购人员的行为,政府采购能够实现采购资金的降低,以此来提升财政资金在使用方面的效率,同时政府采购还能够对资金的支出予以有效的管理,这样就能够规范采购人在采购方面的行为;其二,能够对公共资金予以合理的运用,因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资金方面的主要来源为国家下拨的财政资金,但政府未采取资金回收等相关方式来获取经济利益,政府在采购制度方面的主要方式为招标,招标成功的供货商则直接向财政部门提供商品与服务,这样一来,行政事业单位就可以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与服务,同时也可让资金支出大大节约,促进了资金使用效率的显著提升;第三,可促进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提高,作为社会总需求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将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每个环节,包括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可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起到有效调节作用。 3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问题 由于我国地域宽广,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仍存在分布不均衡的现象,大多数处于基层的事业单位,政府的采购工作往往受人员素质低和管理水平不高的影响,从而会导致政府采购工作出现问题。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采购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改变,同时政府采购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还没有形成成熟的管理体系,仍然还有待改善。 3.1依法采购的意识不强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导致人们不能立即摆脱旧观念,因此政府采购工作会在一定程度上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尤其是面临高额采购的情况时。特别是在我国某些地方乡镇的基层事业单位,某些事业单位的作风自由散漫,时常出现私自采购的问题,到最后才进行上报,无视政府的采购制度。 3.2政府采购预算不准确 编制采购预算制是我国事业单位采购工作中最基本、最科学的采购计划,即使采购工作有编制采购计划作为采购的参照依据,但依然不能避免出现采购预算与实际数据不对号的现象,会出现滥用资金、随意采购的问题。在实际采购预算中,全部采购预算应包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型号、数量、单价、资金和项目实施的具体时间。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的全部采购预算内容往往会缺少一些内容,从而会制约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具体实施。除了缺失采购预算内容之外,还有对采购预算进行后期追补的预算方式,或者是事先抬高采购预算,不利于我国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3.3缺乏专业采购人员 由于事业单位的采购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缺乏专业采购人员是导致部分事业单位采购工作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政府的采购工作涉及多个方面,例如法律的完善和经济的发展速度等,与所要购买的商品或劳务具有紧密的联系。由于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必须要有专业的采购人员,才能确保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并且采购人员必须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的采购人员,导致不能顺利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3.4政府采购绩效的评价机制不健全 政府的采购绩效评价机制主要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进行合理评价,以准确、真实、客观、科学和公正为主要评价标准。目前,我国部分事业单位逐渐建立了完善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机制,但依然面临采购绩效评价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导致政府采购绩效仍然不能进行完整评价。 4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建议与对策 4.1切实将采购预算嵌入到预算管理中来 严格控制依照预算采购,严禁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或先进行采购活动后追加预算;执行先预算后采购的原则。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编制科学合理全面规范的政府采购预算,年初编制预算时各单位就应当将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的资产购置手续报送财政部门,并详细列出采购的项目、数量、时间、金额;财政部门据此列入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要严格执行,对无预算或超预算的采购,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充分体现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强化政府预算的约束性。 4.2严格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机制 信息公布必须规范化运作,各地都要统一合理选择公布媒体,以确保信息发布的有效性。要求政府采购信息公布遵循信息发布及时、内容统一规范、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明确公告必须公布的基本内容。 4.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政府招标领域出现的腐败问题 关于分散采购中采购单位选择代理机构的决策事宜,应列入单位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从源头上控制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的串通

政府采购服务类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招标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合同法律审核部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项目)委托(代理机构名称)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号)招标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号)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保密协议或条款 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 第二条合同内容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服务一览表》 第三条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服务总金额:¥元。 大写:元。 分项价款在《服务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 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3)其他材料。 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的%,第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服务运行期满月后,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的个工作日内付清。 4.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意向乙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贷款(附《借款合同》),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乙方履约进度将采购资金支付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1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

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现制定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制定。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共享中央主管部门的协议采购招标结果。 救灾物资、病虫害防治物资和设备、农用机械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教材和专用教学设备、消防装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指警用特种车、消防用车、环保用车、医疗用车等专业技术车辆,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载货汽车、乘用车、客车除外)、文化活动、城市规划编制、云计算服务原则上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具体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分散采购及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一)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二)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扶持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北京市政府采购会议定点供应商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资质要求

北京市政府采购会议定点供应商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在网上注册时,上传全部资质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包含以下四种情形: 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能够证明供应商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非独立法人的其他组织参与投标须提供: ()上级法人单位(或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其中负责人应与营业执照负责人一致; ()上级法人单位(或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能够证明上级法人单位(或公司)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被授权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属于承包或者租赁其他单位的场所进行经营的须提供: ()场所产权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场所产权单位(或公司)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能够证明供应商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场所产权单位与供应商的承包(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军产单位须提供:军队对外经营有偿服务许可证。 注:供应商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一种情形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仅需提供一份证书原件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 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申报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卫生许可证(投标时提供住宿的供应商须提供)原件。 、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供餐饮的供应商须提供)原件。 、旅游饭店星级证书(未参加星级评定单位无须提供)原件。 、经营场所消防、电梯安全等资质的有效证明(投标时不提供餐饮、住宿服务,仅提供单一会议功能的专业会议场所须提供)原件。 二、供应商递交资质文件时,还须附带下列原件进行现场复核,除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不予退回外,其他原件复核后当天返还: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包含的情形同上述第一条第款)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仅需提供一份证书原件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要求同上述第一条第款)

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类)

合同书格式(服务类) 政府采购 合同书 (服务类) ,

甲方: 电话:传真: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地址: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3.......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发放职工等有关人员粮油价格补贴的通知[失效]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发放职工等有关人员粮油价格补贴的通知[失效] 【文 件 号】京预财[1993]578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1993-04-27 【实施时间】1993-05-01 【时 效 性】失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93〕1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粮食、食油价格改革的通知》精神,我市放开粮油销售价格。为了不使城镇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决定同时给予职工及有关人员适当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2.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离、退休人员;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费的退职人员;城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和劳动服务公司系统企业按月发给退养费的退养人员;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和研究生(不含自费大学生);

4.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生活费的优抚救济对象; 5.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中、小学民办教师; 6.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经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批准使用的临时工; 7.领取待业救济金的城镇待业人员,在领取救济金期间,可定为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离、退休人员,城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和劳动服务公司系统企业按月领取退养费的退养人员,中、小学民办教师、临时工、领取待业救济金的城镇待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0元。 2.对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生活费的优抚救济对象,提高伤残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救济金标准10元。 3.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和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7元。 三、资金来源 粮油补贴增加的开支,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 1.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发给在职职工和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补贴,民政部门增加的伤残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救济金,在行政事业费中开支。市级单位增加的支出,由市财政负担;区、县级单位增加的支出,由区县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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