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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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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要求(一)、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法规主要为: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其中《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在第二十三条中规定“证券公司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成立规模的5%,并且不得超过2亿元;参与多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5%”在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单个集合计划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

证券公司将其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不得收回所投入的资金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对其所投入的资金数额和承担的责任等做出约定证券公司投入的资金,根据其所承担的责任,在计算公司的净资本额时予以相应的扣减.(二)、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法规为: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在二十五条中规定“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允许客户投资的范围”。

在四十五条第五款中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得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第六款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得以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规避监管要求”。

二、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相关要求在网络论坛中有关于“《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信托公司关联业务的监管指引》机构部部函【2006】431号中规定了证券公司只能购买非定向的信托产品。

而且实务操作中信托公司必须要对项目有内控审核程序,即便证券公司担任财务顾问,信托公司的内核程序还是不可避免。

再一个如果证券公司跟信托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当地银监局需要事情沟通,不能只是项目备案”的帖子,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信托公司关联业务的监管指引》没能找到,只在证监会网站上找到《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信托公司关联业务的通知》青证监发【2006】176号文件。

《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信托公司关联业务的通知》是青海证监局对中信万通证券有限公司的回复性文件,其中在第二条规范你公司与信托公司联合开发信托产品的行为中规定“你公司与信托公司联合开发信托产品应事先向我局报备,在我局无异议时方可进行”。

在第四条规范购买信托产品的行为中规定“你公司只能购买非定向信托产品”。

三、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其他规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规定: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二)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三)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四)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计算自营规模时,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营投资的类别按成本价与公允价值孰高原则计算。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证券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或者投资比例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关证券业务许可。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要求 (一)、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法规主要为:《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其中《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在第二十三条中规定“证券公司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成立规模的5%,并且不得超过2亿元;参与多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5%” 在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单个集合计划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证券公司将其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不得收回所投入的资金 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对其所投入的资金数额和承担的责任等做出约定 证券公司投入的资金,根据其所承担的责任,在计算公司的净资本额时予以相应的扣减. (二)、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法规为:《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该《细则》在二十五条中规定“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允许客户投资的范围”。 在四十五条第五款中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得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第六款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得以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规避监管要求”。 二、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相关要求 在网络论坛中有关于“《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信托公司关联业务的监管指引》机构部部函【2006】431号中规定了证券公司只能购买非定向的信托产品。而且

603886元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2020-12-30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公告编号:2020-044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肆仟万元整)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62天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万元认购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公司披露的《元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2月25日到期,获得收益人民币1,150,027.40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鉴于闲置募集资金在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理财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4,000万元将继续用以购买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现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7号)核准,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273,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9,326,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1日全部到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601045号)。上述募集资已全部到位。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和使用情况良好。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购买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1、购买金额:4,000.00万元人民币 2、客户收益率: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与黄金美元定价(伦敦黄金市场协会发布的伦敦黄金下午定盘价,以每盎司黄金折合美元表示)最终定价日与期初定价日的波动情况挂钩。波动幅度=最终定价日价格-期初定价日价格

代销产品规定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行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第三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监会的规定,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增加常规业务种类的条件和程序,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申请进行审批。 第四条证券公司可以代销在境内发行,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各类金融产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代销的除外。 第五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适当性原则,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六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建立委托人资格审查、金融产品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销售适当性管理等制度。 证券公司应当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的职责。禁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 第七条接受代销金融产品的委托前,证券公司应当对委托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确认委托人依法设立并可以发行金融产品后,方可接受其委托。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审慎选择代销的金融产品,充分了解金融产品的发行依据、基本性质、投资安排、风险收益特征、管理费用等信息。证券公司确认金融产品依法发行、有明确的投资安排和风险管控措施、风险收益特征清晰且可以对其风险状况做出合理判断的,方可代销。 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代销合同。代销合同应当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明确约定以下事项: (一)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风险揭示以及后续服务的相关安排; (二)受理客户咨询、查询、投诉的相关安排和后续处理机制; (三)出现委托人对客户违约情况下的处置预案和应急安排;

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是否安全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有哪些

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是否安全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有哪些 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是否安全中信证券目前的理财产品种类非常多,比较齐全,如中信理财系列产品:中信理财2号,理财3号,中信聚宝盆,中信回报等等,其中,中信理财2号成立5年来年化收益32%、中信聚宝盆C年化收益20%。 中信证券所发行的理财产品一般叫做集合理财产品或者是券商资管产品,如果还有伙伴不知道的可以通过集合理财或者是资管产品的栏目里面进行查找,那么问题来了中信证券理财产品好吗? 在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收益好不好这个问题上,我们得先知道其理财产品的定义,就是一种正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而且收益能在很大概率上超越我国通货膨胀的投资品种。 有了以上讲解,再看中信证券公司理财产品跟银行理财之间的pk战了: 一、从预期收益上面来看,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就是天热的好过国有银行,而证券公司的套利就是对冲的是基金、债券类等这些固定收益信托,他们大多数都在10%到13%。 二、再从风险系数上面了解,更多投资用户都相信国有银行,就目前的形式来看,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主要有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可转债集合理财以及债权类信托等等,这些都是属于银行理财产品的金融工具。 三、从流动性上面来看,国有银行大多是在几十天左右,基本上是比不了国债逆回购,最少的估计也是有3%之多,要比起建行的天

天盈2%要强许多。 四、从投资所参与的门槛来讲,国有银行是5万元起是占了绝大一部分,证券公司的国债逆回购1000元就可以参与了。 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有哪些中信证券目前的理财产品种类非常多,比较齐全,如中信理财系列产品:中信理财2号,理财3号,中信聚宝盆,中信回报等等,其中,中信证券周玉雄执掌的中信理财2号成立5年来年化收益32%、中信聚宝盆C年化收益20%。另外,中信贵宾系列,针对100万以上客户专属理财,3000万以上客户,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制对应产品。 其中现在正在销售中信理财8号中信卓越成长 聚宝盆C与中信卓越成长投资理念相近,均是挖掘高成长性行业和企业的投资机会,投资持续成长性和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追求持续的超额回报。该产品债券比例为5-50%,股票投资比例为 50-95%。 投资亮点:封闭期内,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适度的绝对收益。封闭期结束后,在实现适度绝对收益后,追求超越投资基准。

柯利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1)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公告编号:2020-057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28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5年2月16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20元。截至2015年2月1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327.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柯利达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巨人网络: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公告编号:2020-临022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0年4月29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1.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2.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3.投资品种 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4.审批额度使用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6.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证券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XX证券公司开放式基金(金融产品)交易流程

09-02 开放式基金(金融产品)交易流程 一、版本信息 V2.0.2 修订日期:2019.05 二、业务简述 2.1 在集中交易系统内为合格个人、法人机构客户、合伙企业(创投企业)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拆分、合并、预认购、预申购、预赎回等各类交易业务。 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的基本交易流程参照本流程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有其他具体要求的,依照产品销售通知的要求执行。 2.2 基金认购:基金在首次发行募集期内申请购买基金的行为。 2.3 基金申购:基金首次发行完成之后,客户日常申请购买基金的行为。 2.4 基金赎回:客户申请将基金卖回给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即为赎回。 2.4.1 赎回限制:不同基金公司不同,通常有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和最低剩余份额限制。对于不符合赎回限制的申请,部分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会对该类委托确认失败,部分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会将剩余份额强制赎回。(注:强制赎回:强制赎回本身不是一种业务,而是由于客户某次赎回造成某账户余额低于最低持有份额,部分基金公司会依照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强制赎回剩余份额。) 2.5 基金转换:客户申请将持有的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只开放式基金转换成该公司另外一只开放式基金。转换涉及的两只基金需为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且基金公司需公告或在法律文件中载明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2.6 基金拆分、合并。 指发行分级基金的基金公司的基础基金份额和两个在深交所交易的分级基金份额之间在场内系统进行的合并与分拆业务。 2.7 预认购、预申购、预赎回:根据资管产品设计要求,在产品开放日仅为一个交易日或天数短暂的情况下,为保障投资者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认购、申购或赎回委托,在开放日前的N个交易日,系统可接受投资者的预认购、预申购或预赎回委托,而后在开放日统一发送给中登TA。 2.8 基金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2.8.1 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8.2 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9 巨额赎回: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 三、操作平台、工具 3.1 操作平台:集中交易系统、公安部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系统。 3.2 辅助工具: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磁卡读卡器。 四、适用表格、协议、凭证 4.1 《证券交易委托申请表》(个人/机构)。 五、权限管理和风险控制 5.1 操作柜员:柜台业务岗、复核岗。

证券公司创新型理财产品推广工作计划

证券公司创新型理财产品推广工作计划 一、创新型理财产品的作用分析 创新型理财产品是利用各种新的投资品种和投资策略构建出来的理财产品,在产品创设过程中,通常是针对某一项新业务品种或特定类型客户需求而设计的。由于创新型理财产品与传统的基金产品相比更具有针对性,能够实现客户、营业部和公司三方共赢。 对客户而言,创新型理财产品能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例如单一客户很难直接参与股票定向增发或大宗交易,但是通过参与相应的专户理财产品,就能够分享相应事件性投资收益;对营业部而言,成功推广创新型理财产品有利于稳定并吸引新增客户,在市场下跌,股票投资收益水平低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除股票以外的其他可投资品种的推介和策略维护,经纪业务客户资产极有可能被银行、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计划和分红保险抢走,创新型理财产品恰好是股票以外的其他交易选择,不仅能起到稳定客户的作用,而且还能帮助客户资产保值增值,为行情转暖时的股票交易提供更大的资产基数;对公司而言,创新型理财产品一般是由基金公司或信托公司发行,与这些公司的合作进行创新型理财产品推广将会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基金分仓收入。 二、创新型理财产品推广的思路 考虑到创新型理财产品的重要作用,我部计划在2012年充分发挥产品支持岗的作用,以“深入研究,快速反应,持续推介,有效沟通”为整体思路,在产品开发、策略制定、理念宣导和同业交流等四个方面扮演好“先锋队、参谋官、教导员、传令兵”的角色。 三、创新型理财产品推广的工作安排 (一)在产品开发方面深入研究,做公司创新型理财产品学习的“先锋队”

由于创新型理财产品种类繁多,每一只产品都有特定的目标客户群体,在不了解产品基本属性时,很难对产品进行有效推广,因此,产品开发是推广创新型理财产品工作的第一步。在2012年,我部将从“创新型理财产品的基本特征”和“市场创新带来的客户需求”两个角度双管齐下,深入进行产品研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对市场上现有的创新型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梳理,重点研究其产品特征及适应的客户群体 目前,市场上现有的创新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基金公司设计的专户理财产品和信托公司设计的信托产品。这些产品在设计时通过投资方向、客户分级等方面的安排,形成了迥然不同的产品特征,有的承诺保本,有的进行杠杆放大,有的参与定向增发或股权融资,有的进行套利交易……因此有必要对这些产品进行梳理分类,从而在未来出现市场机会时能迅速选择相应的产品。 第一,根据投资方式对创新型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初步计划将所有产品分为杠杆类、套利类、保本类等。 第二,根据投资方向对创新型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初步计划分为定向增发类、股权投资类、大宗交易类、债券类、货币类、基金类和权益类等。 第三,根据创新型理财产品要求的最低资金、投资期限等规定进行分类,初步计划分为短期高资金类、长期高资金类、短期低资金类和长期低资金类等。 在完成以上分类后,再将所有分类维度进行整合,从而形成更多的细分子类,一旦公司某一营业部提出相应投资需求时,可自动进行对照,选择适合的创新理财产品。 2.持续跟踪证券市场上的业务创新带来的投资机会,根据客户需求寻找相应创新型理财产品 创新型的理财产品最大的特点就是针对证券市场上的业务创新

国检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公告编号:2020-035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北京银行五棵松支 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6,3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共3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21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3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5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2,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451,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749,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48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于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半年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 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产品代码:DFJ2005293 (2)挂钩标的:3个月美元LIBOR利率

2020代销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实务及案例分析

代销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实务及案例分析 100分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证券公司应在代销合同签署()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金融产品说明书、宣传推介材料和拟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A.10 B.7 C.5 D.3 我的答案: C 2、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开展适当性自查的间隔周期为? A.每半年 B.每一年 C.每两年 D.不定期 我的答案: A 3、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开展适当性自查的间隔周期为? A.每半年 B.每一年 C.每两年 D.不定期 我的答案: A 4、对于证券公司分支机构通过营业网点开展的“双录”,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分支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出相对独立的双录室或双录区域,录制背景能够清晰辨识处于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B.分支机构双录工作录制人员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总部提供的双录标准话术内容,对投资者进行完整、充分地介绍 C.分支机构双录的影像资料应可清晰辨别工作人员和客户的面部特征,录制全程客户未离开画面,并完整、清晰记录双方的交流过程 D.分支机构可以对录制的影像材料进行剪辑、加工 我的答案: D 5、私募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A.6 B.12 C.24 D.36 我的答案: C 多选题(共1题,每题 20分) 1、以下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推介销售环节,表述正确的是()。

A.分支机构可以以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但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宣传 B.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 C.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冷静期满后,分支机构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与进行投资回访确认 D.应当约定给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分支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我的答案: BD 2、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R5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时,应向其完整揭示以下事项,以下哪些事项应向投资者揭示? A.基金产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重点特性和风险 B.基金产品或服务的主要费用、费率及重要权利、信息披露内容、方式及频率 C.基金产品或服务的主要费用、费率及重要权利、信息披露内容、方式及频率 D.普通投资者投诉方式及纠纷解决安排 我的答案: ABCD 判断题(共2题,每题 20分) 1、投资者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对错 我的答案:对 2、对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可以向其主动推介、销售风险等级为R2-相对保守型的产品。 对错 我的答案:错 3、证券经营机构评估相关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得低于行业协会制度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 对错 我的答案:对 4、对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可以向其主动推介、销售风险等级为R2-相对保守型的产品。 我的答案:错 5、在资料保管与保密环节中,证券公司对适当性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我的答案:错

2020-11-20中颖电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授权的300327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理财产品选择的灵活性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未来经营的资金安排,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授权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加总的理财产品总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或证监会公布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级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银行风险等级R1或同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42个月内有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加总的理财产品总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购买银行或证监会公布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级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4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会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子公司进行理财业务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7、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 8、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且单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相关法律法 规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要求 (一)、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法规主要为:《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其中《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在第二十三条中规定“证券公司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成立规模的5%,并且不得超过2亿元;参与多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5%” 在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单个集合计划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证券公司将其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不得收回所投入的资金 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对其所投入的资金数额和承担的责任等做出约定 证券公司投入的资金,根据其所承担的责任,在计算公司的净资本额时予以相应的扣减. (二)、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法规为:《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该《细则》在二十五条中规定“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允许客户投资的范围”。 在四十五条第五款中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得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第六款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得以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规避监管要求”。 二、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相关要求

某证券公司理财业务的战略选择

1.家庭财富增长与理财阶层的形成 1.1家庭财富的迅速增长 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2005年末发布的《中国理财市场》报告,中国内地家庭的财富额1[1]正以年均10%的高速度增长,在1999~2004年间,家庭财富额由0.89万亿美元增加到1.44万亿美元,增长幅度为61.8%。 资料来源:波士顿咨询公司《中国理财市场——振奋时刻指日可待》 在此期间,家庭财富额10万美元以下的家庭占全部家庭数量的99.6%,拥有的财富总额保持在36%的水平,0.4%的富有家庭拥有全国家庭60%以上的财富,而在富有家庭之中,70%的财富又掌握在家庭财富额5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中。总体而言,中国内地家庭财富额呈现整体增长并向富人集中的趋势。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投资商机的不断涌现,家庭财富额不断积累。据波士顿咨询公司预测,内地富有家庭的财富额在未来几年将以13%左右的比例增长,到2009年内地家庭财富总额将达到2.63万亿美元,增幅将近一倍。 1.2理财需求与理财阶层的形成 家庭财富额的迅速增长,从客观和主观方面形成了旺盛的理财需求。客观方面的理财需求指的是家庭财产的结构不合理,具有优化的现实需要;主观方面的理财需求是指人们为了达到家庭财富的保障和投资的功能,具有投资的冲动。 1.2.1家庭理财的客观需求 2002年,我国10%的富裕家庭的财产总额占城市居民财产的比重达到了45. 0%,财产100万元以上的城市家庭的平均家庭财产额为253.45万元。富裕家庭的财产结构与中、低收入家庭的财产结构有着较大的差别,在富裕家庭中,金融类资产达到了98.27万元,占家庭财产的比重为38.8%,高于平均水平8.2个百分点。 2002年城市家庭户均金融资产占全部家庭财产的比重仅为34.9%,而在家庭金融资产中,储蓄存款的比重接近了70%,股票、基金的比重仅有10%。与美、欧、日等发达市场相比,中国城市家庭投资类金融资产的比重非常小。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城市家庭财产调查报告(2002)》 1.2.2家庭理财的主观需求

华统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公告编号:2020-08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5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75,471.70元,再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23,584.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400,94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7号”《验证报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海思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公告编号:2020-03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提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用于购买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牵头择机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议案及授权获股东大会通过后原授权自动终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2、授权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 4、投资品种:主要投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固定收益类

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亦不购买以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得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6、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实施方式及风险控制 公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财务部门对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对理财产品的分析以及提出的申请,审慎行使决策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应向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并监督理财活动的收益情况。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本项授权内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C15023课后测验 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以下关于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所涉及的金融产品,说 法正确的是()。 A. 大部分金融产品属于私募范畴,可通过特定渠道进行 公开宣传 B. 一般无认购起点的限制 C. 产品种类多,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公 司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保险产品等 D. 风险等级不高,风险相对可控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二、多项选择题 2. 根据《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审慎 选择代销的金融产品,充分了解金融产品的()等信息。 A. 发行依据 B. 基本性质 C. 投资安排及风险收益特征 D. 管理费用 您的答案:C,D,B,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3. 根据《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对金融产 品以下()几方面的要素确认后方可代销。 A. 依法发行 B. 有明确的投资安排 C. 有明确的风险管控措施 D. 风险收益特征明显 您的答案:C,B,D,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4. 对金融产品风险管控措施的评估,主要关注()。 A. 流动性 B. 收益率 C. 安全性 D. 亏损率 您的答案:C,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5. 证券公司作为金融产品代销机构或面临以下()几类风险。 A. 代销的金融产品的质量风险 B. 销售不当的风险 C. 金融产品到期兑付的风险 D. 代销的金融产品设计缺陷可能引发的未来风险 您的答案:B,D,C,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三、判断题 6. 通常情况下,通过两种以上金融工具进行嵌套设计的金融产品 一般被认定为复杂金融产品。()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7. 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禁止、暂停发行或者正处在清理整顿 中的金融产品以及产品设计存在明显缺陷和风险隐患的金融产品,证券公司不得代销。()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证券公司开展收益凭证业务规范 试行

附件1: 证券公司开展收益凭证业务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为规范证券公司开展收益凭证业务,防范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定义性质】本办法所称收益凭证,是指约定本金和收益的偿付与特定标的挂钩的有价证券。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及基础商品。 证券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收益凭证认购协议,明确约定债权债务关系。 第三条【适用范围】证券公司非公开发行与转让收益凭证,适用本规范。 第四条【发行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可以在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和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价系统)发行和转让收益凭证。 第五条【基本原则】证券公司开展收益凭证业务,应

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欺诈、误导投资者,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内控要求】证券公司开展收益凭证业务,应建立健全业务组织构架、决策授权体系、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第七条【自律管理与风险续监测】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证券公司开展收益凭证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协会授权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场监测中心)对收益凭证进行风险监测。 第二章业务管理规则 第八条证券公司发行收益凭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最近12个月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 (二)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机制及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适当的业务隔离和内部控制技术支持系统; (三)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产品设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设计收益凭证挂钩的特定标的、收益结构、流动性安排、增信措施等条款。 证券公司可以设置回购、投资者回售和自动提前终止条款。

晨化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公告编号:2020-033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决议及意见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a8440895.html,)。根据上述决议及意见,近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3,000万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二、主要投资风险揭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主要投资风险揭示 理财产品发行单位揭示了理财产品具有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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