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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省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检查评审。

第三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省建设厅组织评审。

第四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五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授予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省建设厅成立“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总站),具体负责“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组织评审工作。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初评,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工作。

第七条“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实行总量控制,每半年评审一次,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省建设厅审批确定。

第三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八条参加评选“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工程规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一)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300万元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并且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

(三)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

(四)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以及保密工程暂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九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建筑业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建设部或省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

第十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他企业共同创优,一项工程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建筑业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参与评选。主要参建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总包企业(主要承建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第十一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四)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

(五)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六)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评价,综合评价为优良,且达到85分及其以上,并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

(一)没有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提出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并在省总站备案的;

(二)发生四级及其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三)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的;

(四)发生重大火灾和治安事件以及发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五)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受到举报、投诉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

(六)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七)使用自制井字架、自制吊篮、摩擦式卷扬机、木制配电箱,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以及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建筑机械设备的;

(八)施工现场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和使用通铺的;

(九)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十)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第四章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三条拟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表》。由工程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条件审查。

第十四条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底前,将新接受申请的工程项目报省总站备案。

第十五条当工程项目基本竣工,且符合“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条件,由工程总承包单位(主要承建单位)填写《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连同有关申报资料报工程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审查,由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省总站。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总包单位一同申报,申报资料上注明“××工程项目主要参建单位申报资料”。

第十六条申报资料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之前报送。凡未按时报送资料的,不予进行“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

第十七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次报送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二)《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工程项目汇总表》及汇总表软盘;

(三)工程项目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

第十八条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资料目录;

(二)《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与申报资料装订,两份单列;

(三)《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和分包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程项目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一份;

(六)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情况汇报材料一份;

(七)各阶段《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表》及《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综合评定表》复印件各一份;

(八)工程项目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和本地区其他安全奖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九)结构(主体)验收质量评定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

(十)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大门及五牌一图、现场住宿、食堂、厕所、消防设施、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等)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的5寸彩照20张(附文字说明);

(十一)能反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情况的光盘一张,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一份。

第十九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表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填写“同意申报”;

(二)申报资料中工程名称、企业名称等应准确无误,涉及到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三)申报资料中提供的资料、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四)申报资料统一打印成A4规格,装订整齐,并在封面标明“××工程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资料分册装订。

第二十条对不按规定要求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第五章检查与评审第二十一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考核。省总站根据各地申报备案情况,结合全省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巡查,不定期对申报工地进行抽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省总站接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报告后,结合检查情况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在随机抽查中达到“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且无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情况的工程项目,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评审的,报省建设厅审批确定。审批通过的工程项目授予“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并予以颁发铜牌和荣誉证书。

第二十三条凡未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工程项目,不得再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四条申报单位要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评审资格。

第二十五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二十六条检查和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客观公正、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者按有关党纪政纪处理。

第二十七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对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主要承(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监理负责人,由省厅发文公布名单,在全省通报表彰。

第二十九条“省安全文明工地”业绩作为企业考核、晋升级、评优评先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监理负责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各地对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在投标时应与质量奖项给予同样量化考核或其他奖励。

第三十一条已颁发铜牌和荣誉证书的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核实,取消“省安全文明工地”获奖资格,收回铜牌和荣誉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隐瞒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不报、漏报的;

(二)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

(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河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建设厅发布的“省级文明工地”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

工程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主要承建单位)填写。

2、工程项目和单位名称均应填全称,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填写。

3、本表在开工后一月内,报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由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条件审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本表一式两份,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和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河南省重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2014

附件1 河南省重点建设工程 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全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重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省重点工程安全文明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以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检查评审。 第三条“省重点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由承建重点工程的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省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委托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组织评审。 第四条申报“省重点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五条“省重点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授予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成立“省重点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省重点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组织评审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创建“省重点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初评及推荐上报工作。 第七条“省重点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实行总量控制,每半年评审一次,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推荐,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省工程建设协会审批确定。 第三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八条参加评选“省重点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九条申报“省重点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建筑业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住建部或省住建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 第十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他企业共同创优,一项工程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建筑业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参与评选。主要参建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总包企业(主要承建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10%以上。 第十一条申报“省重点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卫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88年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相关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比标准化工地评选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下简称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荣誉奖。 第三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部门指导、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曰常监督检查,按各个申报工地的具体施工情况及时组织评选。 第四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五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由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凡建设地点在南宁市行政区域的在建工程项目,达到以下工程规模的均可参加评选: 1、县城及乡镇的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市区内工程建筑面

积在3000㎡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 3、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0000㎡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 4、属住宅小区、公用建筑、工业建筑组团的项目、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施工企业要按施工许可证的范围申报。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七条参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执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履行建设程序,并已经申领“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参评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是市建设质安协会会员。 第九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入监控使用专项账户。 第十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安装、使用远程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一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无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下发执法检查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或立案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未发生性质较严重的安全文明施工投诉。 第十二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十三条参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政府令第14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13—81—2006 建设部备案号:JI0796—2006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securitied and civilized building site

2006—05—15发布2006—07—01实施 福建省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securitied and civilized building site DBJ13—81—2006

建设部备案号:JI0796—2006 组织单位: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 批准部门:福建省建设厅 施行时间:2006年7月1日 2006年福州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 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06]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统一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进一步促进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由各省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

专业委员会组织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编制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81—2006,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在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我厅科学技术处。 该标准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福建省建设厅 二00六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同意《建筑施工安全 文明工地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便[2006]61号 福建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备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报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一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0796—2006。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

洛阳泉舜财富购物中心项目 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 2011年

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 泉舜财富购物中心工程是我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洛阳市承建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该工程位于洛龙新区展览路与兴洛东街交叉口(开元音乐喷泉南侧),由厦门泉舜集团洛阳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4层,建筑高度24 米,结构形式为框剪。本工程功能布局为购物中心,其中地下二层为车库,地下一层到地上四层为商场及餐饮、电影院、设备用房等。我项目部对本工程的管理目标是创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顺利的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来加强现场的管理。 一、建立健全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宋庆飞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们项目部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状态进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 (2)、坚持动态管理 安全管理涉及到生产活动方方面面,涉及到从工程开工到竣工交付和全部生产过程、全部的生产时间和一切变化随着生产因素。因此,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动态管理。 (3)、健全管理体系 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安全施工管理网络如下:

安全施工管理网络图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有效的管理。 (4)、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是经常性、制度化和规范的管理,通过执行制度,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现场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5)、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针对现场实际情况,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具体贯彻、检查、监督现场各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实施。 (6)、定期安全活动制 项目部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总结上阶段安全工作,针对工地施工期间需要注意事项,阐述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3.3脚手架施工方案审批制和脚手架搭设验收制。做好分层验收,并做好书面验收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精编版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起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省厅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第三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依据为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国家和部颁规范、标准。 第四条评选工作采取施工企业自愿自下而上,逐级筛选申报的办法。在获得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评选的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本着从检查评分最高分开始择优推荐的原则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经江西省建设业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省安监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评选,并经初审公示后,报省建设厅批准。 二、申报评选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必须是在我省境内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施工工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其企业必须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 2、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的项目; 3、县(市)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应在3000m2以上,各设区市所在城市的单位工程应在5000m2以上(含5000m2); 4、承发包合同在200万元以上的专项承包的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及构筑物; 5、凡申报评选的工程应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或建设部批准使用的其他脚手架,

省级文明工地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1、3#楼建筑工程概况 2、4#楼建筑工程概况 3、5#楼建筑工程概况

4、7#楼建筑工程概况 第二章编制依据一、应用的主要安全施工规范及标准

二、应用的主要图纸 三、主要项目施工方法 (一)模板工程 1、柱模、剪力墙模、电梯井筒模、楼梯踏步模均采用覆面竹胶合板配制定型模板。 2、顶板、梁模板均采用竹胶合板、方木支设。 3、支撑全部采用钢管架支撑体系。 (二)钢筋工程

1、钢筋采用现场制作安装。 2、钢筋连接方式: (1)柱筋≥16全部采用直螺纹连接新技术。 (2)梁、板等受力钢筋≥16的采用单面搭接焊,小于≥16的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方式 (三)混凝土工程:全部采用泵送。 (四)脚手架工程 1、主体结构施工采用悬挑式双排钢管脚手架一次挑三层,砌筑采用内搭活动脚手架。 2、外墙抹灰、涂料施工采用吊篮,内装修采用活动式脚手架。 (五)垂直运输方式 1、3#、7#楼结构施工各安装两台QTZ—630塔吊。装修阶段A区、B 区、C区各安装一台上料井字架,卷扬机提升。 2、4#、5#楼结构施工各安装一台QTZ40塔吊,装修阶段各安装一台井架上料,卷扬机提升。 第三章现场条件 帝景园3#、4#、5#、7#楼位于廊坊市北外环路北,廊坊市文化艺术中心以西的阿尔卡迪亚小区内,北邻喷水池绿化草坪,西临华景园8#、9#楼,南临华景园4#、7#楼,位置最佳,环境优美。现场平整无地下障碍。 第四章管理规划 依据公司规划,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一般发生频率控制到10%以内;分部分项施工安全自检合格率为100%。 预控目标:省级文明工地

河南省文明工地申报要求

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目录; (二)《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与申报资料装订,两份单列; (三)《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和分包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程项目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一份; (六)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情况汇报材料一份; (七)<<安阳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手册>>一份 (八)工程项目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和本地区其他安全奖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九)结构(主体)验收质量评定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 (十)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大门及五牌一图、现场住宿、食堂、厕所、消防设施、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等)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的5寸彩照20张(附文字说明); (十一)能反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情况的光盘一张,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一份。 (十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具的安全无事故和竣工证明各一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管理人员花名册; 3、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5、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与考核记录; 6、经济承包合同; 7、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安全员考核证; 9、安全值班;10、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1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2、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 (二)目标管理 1、安全管理目标; 2、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3、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4、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记录; (三)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基础工程; 2、主体工程; 3、屋面工程; 4、装饰工程; 5、门窗工程; 6、脚手架工程; 7、临时用电工程; 8、垂直运输机械; 9、施工机具及设备; 10、水暖、通风工程;11、电气安装工程;12、防火工程;13、其它工程;1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五)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记录; 3、隐患整改报告书; 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JGJ59-2011) (六)安全教育

合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合建质安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15】33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

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脚手架分包企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申报单位为会员单位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 2、脚手架工程按照规范组织施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分项得分为85分及以上;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3、该工程拟申报的脚手架分包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报现场评审之前经总承包单位推荐,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建筑劳务与模板架业分会报送《脚手架分包企业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总承包单位可在申报现场脚手架分包企业中择优推荐。 4、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5、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报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合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88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沂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

第四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沂南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报制,由企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申报。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由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领导,沂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第六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创建优质工程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八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

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创建资料

一、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 1、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02地块一期工程设计蓝图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 4、《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00)230号) 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9、《安全帽》(GB2811-81) 10、《安全带》(GB6095-85) 11、《安全网》(GB5725-85) 12、合肥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规定、条例。 二、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第一节、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02地块一期工程 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西侧、烟墩路以南,西藏路以东,杭州路以北 建设单位:安徽省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安徽安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 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滨湖工作站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范围:合同中全部 投资性质:自筹 合同质量目标:合格 合同性质:施工总承包 合同工期:500天 第二节、建筑设计概况 本工程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东临徽州大道,西临西藏路,北靠方兴大道,南靠杭州路。均为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住宅均为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三层。 3#楼为住宅用房,地下二层层高4.1m,地下一层层高2.9m,地上一层至三十三层层高为2.9m,建筑面积为11508.20m2;

河南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总则 1.0.1为规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科学化、规化、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中平能化建工集团六处围的施工现场。 1.0.3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1.0.4项目部应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现代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1.0.5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采取相应措施,保持施 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避免对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为省行政区域的房屋和市政工 程,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标准之一: 1、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300万元以上新

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2、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并且由一个施工 单位总承包; 3、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 市政工程; 4、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 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 要求高的工程。 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以及工程暂不列入评选围。 2.0.2申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 2、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 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及标准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特 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 培训; 4、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 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 5、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 际情况;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最新范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 (六)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 (七)未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要点

安全文明工地要点(小区) 目标:创安全文明工地 组织领导: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对每一项有责任人、有管理人、定人定时定措施。 一、脚手架 (一)具体负责人:搭设人:督促人: (二)具体要求 1、落地式脚手架: (1)方案能指导现场、且现场与方案一致,交底有针对性,签字齐全,验收每两层一次,并在脚手架拐角处设置“验收合格牌”(蓝底白字)且醒目、美观。 (2)排水沟:上口25cm,下口10cm,深15cm左右,内侧15%—5%坡度;四角和中间每隔20米设一处集水坑,集水坑上刷黄黑相间的警示漆,并标注“集水坑”字样; (3)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距地面不小于20cm,横向扫地杆设于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满设。 (4)连墙杆: a、从第一步小横杆开始,以拐角处必设的连墙杆为起点,逐层按三步三跨设置;脚手架断开处两侧层层设置。 b、连墙杆与内外排架体连接,采用扣件加钢管方式与柱子或墙体连接,后者短管≥50cm,距节点≤30cm; c、内外设标示。伸出架体部分刷红漆并挂标有“蓝底白字”字样的连墙杆标牌;楼内固定处设置标有“禁止拆除”字样的标示;标示

规格宜为“100㎜×200㎜”。 (5)剪刀撑: a、跟上施工层连续设置,底斜杆落在支撑板上; b、宽度≥4跨,小于6跨,45°—60°角; c、设于脚手架近端、变截面处、中间间距不大于15m;搭接不小于1米、三个扣件。 d、刷红白漆,刷漆均匀; e、在其它变截面处不能设剪刀撑的应设“之字撑”,同样需刷漆。(6)小横杆: a、每个大横杆与立杆交点设一根,两端均固定; (7)底座与梁板: a、150×150×8钢板¢57×3.5×150钢管; b、垫板:50厚×200宽长木垫板,长>3m,平行于墙设,长2— 2.5m,垂直于墙设置; c、若采用12—16号槽钢,可不设垫座,但需垫板。 (8)层间(操作层)搭设 a、每层(或操作层)应设护身栏杆,高度60cm,刷红白或红黑漆,并设不小于18 CM的踢脚板,刷黄黑漆,至少操作层应设; b、操作层应铺木板或竹笆。 若为木板,小横杆间距≤1m,一般75CM,若为对接,对接处设两根小横杆,间距不大于30cm,外伸不小于150mm;若为搭接,搭接处设一根小横杆,搭接长度为300mm 若为篱笆,主钢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铺设,且采用对接,四角用直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我市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促进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容市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深圳市建设局同意,原安监站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移交深圳建筑业协会组织。 第三条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的评选,分为文明施工工地(简称文明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工地(简称双优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简称双优样板工地)三个奖项。 第四条评奖活动按照“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及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深圳建筑业协会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检查评审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1998)、《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第二章评审机构

第六条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下辖的“委员会”为“双优工地奖”审定机构;“文明工地奖”由“委员会”授权予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第七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若干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深圳建筑业协会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委员由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担任,并组成若干专家组。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批评审方案; 2、审定“双优工地”获奖项目; 3、审查“双优样板工地”获奖项目。 二、专家评审组职责: 1、按评审方案进行现场检查评分; 2、提出“文明工地”入围名单,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3、提出“双优工地”入围名单,报“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深圳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秘书处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其主要职责: 1、受理并审查“文明工地”、“双优工地”、“双优样板工地”申报材料; 2、编制评审方案; 3、安排检查计划;

陕西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陕西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以下简称外资办)公路建设项目工地的规范化管理,创建 行业文明窗口,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水平,根据《陕 西省公路建设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外资办(陕西交通外资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所管建设项 目从事建设活动的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文明 工地建设。 第二章第二章现场管理第三条项目管理处在开工前必须做好绘 制总体项目施工组织网络图、总路线布置图、形象进度图等 施工图表并张挂上墙,各种图表标注规范、醒目。第四条施 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组织网络 图、现场总体平面布置图,并做到科学、合理。主要规章制 度及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网络图、形象进度图等 张挂上墙,各种图表标注规范、醒目。主要规章制度包括: 施工质量控制制度、施工安全制度、岗位职责、现场管理制 度、档案资料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第五条各类公告 牌、标志牌内容齐全,式样规范,位置醒目。各施工企业驻 地设置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 设计单位、设计代表、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总监理工x line check (read tablets) 3. high requirements (1) learning disease species: disease species abdominal TB (intestinal tuberculosis and TB sex peritoneal inflammatory) chronic diarrhea chronic pancreatic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浙江省省标化工地)

鄞州区集士港镇xxxxx#地块工程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职务(称): 审核人:职务(称): 审批人:职务(称): 批准部门(章) 编制日期: 目录

第一节、工程概况 (1) 一、工程概况 (1) 二、文明施工目标 (1) 三、施工平面布置图 (1) 第二节、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架构 (1) 第三节、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保证措施 (3) 一、安全管理 (3) 二、宣传教育 (4) 三、卫生防疫及文明施工 (5) 四、安全管理网络及责任分解 (7) 五、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9) 六、安全防火 (11) 七、大型机械施工 (11) 八、季节性施工措施 (13) 九、钢筋混凝土工程 (14) 十、砌筑工程 (15) 十一、装饰工程 (15) 第四节、附件 (16)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6) 二、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8) 三、临时用电验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9) 四、宿舍管理制度 (20)

五、卫生管理制度 (22) 六、卫生间、浴室卫生制度 (22) 七、门卫制度 (22) 八、治安保卫制度 (23)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xxxx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xxx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xx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xxx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xxx 工程地点:xxx 建筑面积:28787.2m2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 总工期:xxx 二、文明施工目标 施工现场和环境管理按规范、省市文明施工标准、安全生产工地以及环境管理标准进行布置和管理,实现以下目标:确保合格,并获“宁波市标化工地”。 三、施工平面布置图 见附图1 第二节、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架构 一、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架构

河南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总贝!) 1.0.1为规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科 学化、规化、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省 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中平能化建工集团六处围的施工现场。 1.0.3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1.0.4项目部应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现代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各项管 理制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 项管理工作。 1.0.5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采取相应措施,保持施工 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避免对作业人员身 心健康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除应 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 制性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为省行政区域的房屋和市政工程, 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标准之一: 1、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300万元以上新

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2、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并且由一个施工单 位总承包; 3、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市 政工程; 4、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 具 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 求高的工程。 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以及工程暂不列入评选围。 2.0.2申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木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 2、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 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特种 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4、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 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 5、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 际情况;

浙江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 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规范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管理,提高创建积极性,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示范工地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评审等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级示范工地的评审。 第五条省级示范工地按年度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省级示范工地实行动态考核管理,评选重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评选方式实行创建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评选与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结果,并对参建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记入信

用档案。 第二章申报 第八条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项目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建筑面积5000 m2或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合同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九条省级示范工地由施工单位进行申报,符合上述规模的项目均可申请列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参选工程”(以下简称“参选工程”)。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附表1)一式四份; (二)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一式一份(复印件); (三)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式一份; (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式一份(复印件)。 第十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施工单位的创建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参选工程。 第十一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参选工程通过网络报送的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报备采用“浙江省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附件: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每年度在当年竣工后取得《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的申报工程项目中评选,表彰通报文件和荣誉证书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定建设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评选实行企业自愿制度,企业可在工程开工后自愿申报,在施工全过程接受相关部门检评、工程竣工后提交《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由评选组织综合评审确定。 第二章评选组织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员设立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评选领导小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领导小组工作。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样板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设立“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委成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推荐派出,由办公室审定聘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可推荐人员参与评选工作。 第七条:评委成员实行检评回避制度,凡属评委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施工、监理的建设项目,评委本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 第三章参评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办理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承建单位可填报申请表向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创建样板工地评选。 第九条:创建样板工地项目应达到以下建设规模: (一)总承包施工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综合建设项目; (二)投资为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管线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投资为1000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 (四)独立中标的15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方案及措施

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方案及措施 ××××工程位于××市×××路×××号,建设单位为××××××××,由××××××负责地质勘察,××××××××进行设计,××××××××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公司承建施工。根据目前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建筑业内激烈的行业竞争,我公司要求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必须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结构型式为×××××,总建筑面积××××㎡。计划开工时间为××××年×月××日,竣工时间为××××年×月××日计划工期为534天。 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对工程实行全过程控制管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严格按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一标、四规范”及本地区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执行,力争达到:创建郑州市“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2、安全管理目标: 伤亡控制指标:轻伤事故率不超过3%,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3、安全达标目标:优良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公司派出精兵强将组建×××××××××××工程经理部,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三级安全保证体系,对××××××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方位控制管理。 (二)、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地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2)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交底与实施,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要有安全指挥要求和奖罚措施。 (3)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经常开展活动,并有活动记录资料。 (4)发生事故后,组织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制定防范措施。 (5)负责组织对现场的主要临建设施、脚手架、塔吊、垂直升降机、吊架及重要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2)负责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 (3)组织安全技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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