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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常石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常石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常石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浙江海洋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常石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日本常石控股株式会社常石造船公司与浙江海洋学院关于设立“常石奖学金”的有关协议,决定开展2013年“常石奖学金”评选工作,重点奖励我校船舶类相关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现将“常石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人数及金额

1. 奖励对象:学校与船舶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在读三年级学生(具体见附件1);

2. 奖励人数:10人;

3. 奖励金额:3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应为前两学年加权平均后排名在本专业前50%,英语或日语为前两学年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前两学年的所有课程无补考(重修)。

2.诚实守信,无旷课或处分记录。

3.优先考虑毕业后准备去造船及海运相关单位就职的学生。

三、评选程序

本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班主任签署意见,学院推荐,学

生处审核,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报常石集团备案。

四、其他说明

1.请有关学院根据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并将材料于10月15日前上交学生处(行政楼122办公室)。

2.常石奖学金的颁奖仪式时间待定。

附件:

1.常石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表

2.常石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常石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表

学院专业名额数备注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

海运与港航建筑工程学院轮机工程(船机修造方向) 2

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系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系 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系 1

合计10

国家奖学金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志存高远,为理想努力奋斗 ——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XXX XXX,女,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4月出生,西北XXXXXX大学XX学院XXX 工程专业2007级学生。获得2009-2010学年度学习成绩专业第四、综合测评专业第一,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和计算机二级考试。曾连续两年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被授予“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团干”等称号。 时光荏苒,转眼间她已经是大四的学生了。回顾过去的三年的大学生活,她感触颇深,发现自己没有虚度时光,自己迈出每一步都坚实而有力。既为自己在学业上取得的成绩感到高兴,也为自己能从工作和实践中得到锻炼感到欣慰。在这三年的大学学习生活中,她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在老师和同学的鼓舞帮助下,她在学习、思想、工作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较为优异的成绩,收获颇多。 不甘于落后,奋发图强,自强不息 作为一名贫困山区的学生,她的生活阅历、工作能力等整体素质与很多同学相比较差,同部分来自农村的学生一样,她刚跨入大学时,表现出胆小、缺乏自信,不善于言谈甚至有时还会刻意的回避等弊病。进入大学后,她明白自己与别人的差距,以及自己的不足之处。大学会给予她很好的改善平台,她曾说如果她想缩小和别人的差距,获得别人同样自信,她就应该充实地去过大学的每一天,培养自己积极的

情感体验和正确的价值观,要敢于面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她坚信只要自己肯努力,任何差距都可以改变。而如果甘于落后,仍活在过去的生活里,那么不求上进则意味着后退,不自信的心态将永远困惑她。孔子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她告诉自己,大学是改变自我、提升自我的时机,要敢于面对,敢于付出;要自强自立、奋发图强,坚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成功一定会到来。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进入大学后,她首先向优秀的学长学姐寻求成功的方法,请教他们是如何度过自己的大学生活、拥有什么理想、如何处理曾经遇到的困惑等经历。她努力扩大自己的交际圈,和自信、自立的人做朋友,将成功的人士作为自己的榜样,虚心学习他们的成功之道,用他人的辛酸经历来勉励自己,不畏艰险,不畏坎坷,坚定信念,时刻注意弥补自己的缺陷。“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她结合自己的情况充分吸纳探索到成功的方法,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涯,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处世能力等各方面,时常以身边的同学来自我比较、自我反省、自我提升。 目标+行动+勤奋=成功 在大学生活中,她时常分阶段地为自己制定目标,并坚持不懈地为之付出。有志者,事竟成。经过她的奋斗,终于叩开了成功的殿堂。 在思想素质方面,大学期间她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积极参加实践工作,注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四项根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总则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平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第二条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注:因我院情况较为特殊,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为我院在校四年级的学生)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特别优秀。 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三、评选和发放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七条每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部、系(院)提出申请,各班候选人在学工办与监管委成员的统一监督下,按要求计算自己的分数,要求如下: (一)学习成绩:本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年级第一名加50分,第二名加40分,第三名加35分,第四名加30分,第五名加25分,第六名加20分,第七名加15分,第八名加10分,第九名加5分,第十名不加分,两学期累加求平均分。 (二)综合能力:校学生会职务、护理学院学生分会职务、班级职务等每项加5分,同级别的不可累加。 (三)各项荣誉:本学年所获得的校级荣誉、系级荣誉每项加5分,省级及其以上荣誉每项加10分,可累加。(注:荣誉不包括各种活动得奖情况以及各种奖学金,本处荣誉是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十佳大学生、军训先进个人、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奖项)。 (四)若候选人计算的总成绩相同,相同分数的候选人则以同样的办法计算上一学年的总成绩,以此类推。 (五)若各学年总成绩均相同,则投票推选。 (六)参加评选的各年级候选人总成绩第一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四年级总成绩第二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七)获得奖学金的候选人在本日向监管委上交个人证明材料,包括年级成绩单(注:成绩单需要两位班委的签字,以及五名本班同学的签字,班委和签字同学均不能是自己宿舍成员以及相同宿舍成员不超过三人)和各项荣誉证书。

各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附件: 各专项奖学金评选申报具体要求 一、“长江环境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除符合第(一)款外,本科新生申报的,高考成绩原始分应排名本专业前名。 (三)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申报的,除符合第(一)款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在上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学业总成绩应在专业排名前名以内,并且积极参与学校科研创新活动,取得较大科技创新成果; (四)研究生申报的,需符合第(一)款,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硕士生研究生:()国外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且有收录证明)值>;()国外《》或《》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有页码);两者达到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博士生研究生:()在国外刊物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且有收录证明)值>;()在国外《》或《》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有页码);两者达到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五)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六)除国家及湖南大学设立的奖学金外,其他各类捐赠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兼得“长江环境奖学金”。 二、“朝阳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遵纪守法,上学年未受学校违纪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原则上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以内。 (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四)除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精神品德等方面或在寻访优秀校友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社会效应及较大社会影响; .在全国文体竞赛中获重要奖项的个人或团队骨干成员。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担任校、院级、年级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 ()热爱学生干部工作,有较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 ()工作能力较强,工作成绩突出; ()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学生中威信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五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关于本学期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16号)

资助字[2013]16号 关于本学期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使本学期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评优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现将评定工作的操作办法及要求做以下安排: 一、评定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雪佛龙奖学金、斯伦贝谢奖学金、宏华奖学金、华油天然气奖学金、辽河油田奖学金、中原油田奖学金、东营大明奖学金、中国石油东方物探奖学金、百勤石油奖学金、杰瑞奖学金、勘探励志奖学金、神州方圆奖学金、宝石奖学金、宏生石油奖学金、新奥奖学金。 特别提示:中国石化英才奖学金评选文件和资金目前未到我校,经多次咨询,估计奖励指标和标准与往年相同,请相关学院做好预案。 二、评定原则 (一)本学年内(2013年9月—2014年7月),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不允许兼得;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助学金。 (二)全校统一考察上学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再结合各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三)本科生大一学年和本学年专升本学生不参评各项奖学金,但可参评助学金。 (四)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组织申请奖学金的学生签订“爱心传递承诺书”,并鼓励、督促获奖学生于本学年内兑现承诺;对于去年签订承诺未履行的学生,本次评奖不予考虑。 三、各项奖学金基本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1、奖励对象: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奖励标准:8000元/年。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无重修科目,学分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 (5)对于学分绩点与综合测评中任何一项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沪电机院学[2008]110号 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5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学校2008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2.《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 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 单表》 上海电机学院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通知 上海电机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 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为激励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本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申请人上学年应获校一等以上综合奖学金或两次校二等综合奖学金,并在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服务或创新能力或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程序: 我校按照上级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申请评审工作: 1.每学年开学后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二级学院(系)递交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每年截止9月30日,各二级学院(系)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审,确定名单并上报校大学生资助中心。上报前名单需公示3个工作日,并填写本学院《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填写完毕后将此表连同学院初审合格学生的《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交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3.校大学生资助中心组织面试,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 4.校大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5.院长办公会备案,审议通过后将名单公示在学校校园网和学校布告栏,公示

奖学金评选条件

西南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2009/2010学年度学生(本科)奖励办法 根据学校2010年颁发《学生手册》中关于学生奖励办法的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2009/2010年度的本科生评优中,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奖项的评选条件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学生个人奖励的基本条件: 1、学生个人奖励的思想素质等基本条件按学校《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者在上一学年未受任何处分(包括通报批评); 3、学生申请个人综合奖和各单项奖的具体条件按本规定执行。 二、学生个人奖励的比例和标准如下: 三、学生集体奖励的比例和标准如下: 四、集体奖、个人综合奖和各单项奖的具体条件 (一)校级奖励 1、西南科技大学三好学生

(1)本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不低于80分,且综合测评排名列全班第1名,学年内无补考、重修,07、08级学生须通过CET-4; (2)本学年获单项奖数不少于3项(须包括学习成绩优秀奖); (3)本学年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 2、西南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本学年干部考核分不低于90分,在本年度连续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 (2)本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不低于80分,且排名列班上前1/3,课程补考不超过一门; (3)本学年获单项奖数不少于3项(须包括院学生干部奖)。 3、先进班级、优良学风寝室 3.1先进班集体 (1)辅导员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 (2)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学年平均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班成员学年内累计重修人(门)次不超过班级人数的60%,外语通过率达到B级以上(等级条件见下表)。 (3)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团干部集体。班、团支委会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定期开会安排本班工作和开展团组织活动,带领全班同学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班团干部能主动及时向学校、学院有关领导、辅导员反映同学的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和要求,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4)全班同学关心国家大事,集体荣誉感强、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关心国家和学校的改革、积极投身改革,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作贡献。 (5)爱清洁、讲卫生,文明寝室评比中成绩良好,学年中至少有一个寝室被学校评为文明寝室,且无一个寝室被评为“最差寝室”。 (6)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学术

奖学金评选通知

材料提交要求请拉至本文件末端,请大家严格遵守,谢谢! 综合课程奖学金、民族班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综合课程奖学金的评选条例,2011-2012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比例及要求: 1.获奖学生名额严格按照本专业人数的比例和金额。 2.特等奖学金空缺的情况下,一等奖学金按3%比例进行评选,各学院严格按照各等级比例进行评选。 3.请参照附件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及流程。 4.人数采取“七舍八入制”即0.8可增补为1,0.8以下不予增补,获奖总比例不得超过40%。 5.评奖人数依据当年6月份上报的各专业、年级、人数。 6.各专业、年级获奖比例和层次不得调剂。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奖学金评选资格和基本条件,严格审核获奖学生条件,学院

把评到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上海市奖学金(评奖通知在附件,上海奖学金另行通知)的同学从校综合课程奖学金名单中删除,校综合课程奖学金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2.部分课程的分数折算: (1)对以具体分数形式记分的课程,按照实际成绩计算。 (2)学习平均总成绩按上学年所选学的课程成绩进行核算,转专业的同学补学(非重修)的几门课程也须计入成绩核算。 (3)综合课程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形式政策”课分数不计入课程成绩核算。(4)对以优、良、合格、不合格形式的课程评分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折算出量化成绩后,参与奖学金评定。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校档案记载及有关证明确定)获一等奖学金,给予增补至全额学杂费金额/人·学年;获二等奖学金给予增补至1/2学杂费金额/人·学年;获三等奖学金给予增补至1/4学杂费金额/人·学年。请在奖学金登记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栏里注明相应金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上一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结果为准。 4.民族班奖学金评选条例范围扩大到新疆内地班、新疆民族班和西藏内地班学生。民族班奖学金成绩评选采取“四舍五入制”即0.5分可增补为1分,0.5分以下不予增补。具体评选要求请参见民族班评奖条例。

大学生申请奖学金事迹材料

大学生申请奖学金事迹材料 苏xx,男,1993年生,XX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20XX级应用技术专业软件班班长。20XX年7月带领"XX创业工作室"获得"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二等奖。20XX年组建灯塔志愿者支教服务队,暑假前往贵州省支教,受到当地学生的热烈欢迎。他负责的"翔宇数码工作室"成为学院创业园首批入园项目。 提起苏志团,认识他的人总会说,他是一个忙碌的人,而用他的话说,自己是一个充实的人。在两年多的大学生活中,他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在领导、老师的辛勤教育指导下,在自己的不懈努力下,他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端正了学习和生活的态度,明确了人生发展的目标,坚定信念,激励自己向高素质的技术应用型人才靠拢,并坚持不懈地为之努力奋斗。 一、思想上力求先进 成功需要一种积极的心态。苏XX同学在刚刚进入大学时就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他始终坚持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掌握时事动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生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处处为同学着想,在各方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他通过参加党校培训、学生干部培训班,认真地学习了各种政治理论知识,在思想上有了质的飞跃,现已被党组织列为预

备党员。 二、在行动上积极主动 (一)接下XX工作室的重担 刚进入大学,他就凭借自信和优秀的组织能力竞选上了班长,而后以身作则,积极配合院系各项活动。大一时他就配合学校创办了馨声工作室。馨声工作室完全是从零开始的,最初只有几名志同道合的同学和指导老师傅刚老师,但是苏志团同学不服输、不退缩,坚信工作室能取得成功。在校方和企业的扶持下,他完成了工作室的分工,将工作室分为:运维组、设计组、销售组、生产组和公益组。 在一年的磨合期后,工作室慢慢走上了正轨。工作室帮助系里的听障生同学进行专业实训,作为工作室的负责人苏志团同学并没有手语基础,一开始与他们存在沟通困难,交流都要用笔纸写出来。但是苏志团同学在与他们的沟通交流中认真学习,逐渐学会了使用一些简单的手语,克服了和特教生交流的障碍,让听障生在工作室的实训得以顺利开展。在这次的实践取得成功后,他再接再厉,把整个计算机系的特教生全都吸收到工作室当中,让他们能以在工作室的工作来换取报酬,尤其是为贫困的听障生同学提供了兼职的机会。之后他自学了许多创业的知识,努力提升工作室的销售业绩和盈利率。 起初的艰辛换来的是成功,工作室取得的部分收益用于回报学校和同学,从创办至今每年都赞助院系学生活动和晚会。每当问起他为什么这么做的时候,他说:"没有学校的支持和帮助,没有馨声

1国家奖学金奖评选细则

新师校字〔2014〕70号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细则(修订) (经2014年3月21日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教育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确定下达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我校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要统筹兼顾,做到公开公正,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条件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人每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人每年。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面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基本条件及评审办法: 一、爱国爱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同等条件下,发表核心期刊、出版著作、获得授权专利或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优先考虑; 五、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根据入学前三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奖励以及入学、复试成绩等综合条件予以推荐; 六、评审实行赋分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予以推荐。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平均分+科研成绩+获奖成绩+社会实践成绩(具体计算公式详见附件1); 七、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研究生国家奖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奖学金分为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校外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两大类,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限制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 奖学金按类别设有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七项,其中,特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奖学金在一年内不能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特困奖学金在一学期内不能兼得。 (一)特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目前最高荣誉奖学金,它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在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颁奖。 1.奖学金人数与金额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学金为5000元。 2.评选条件 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获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称号。

3.评选办法 见《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 (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的前1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25%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全部中等以上。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5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全部中等以上。 (4)在第五、六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在第七、八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通过。 (5)在第五—八学期评定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 3.评选办法 (1)本奖学金评定在每年的三、九月份结合大学生素质考评结果进行。 (2)辅导员、班主任负责主持年级、班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在奖学金评定时,以院系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4.对不及格成绩的处理

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综合奖学金评比方案

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综合奖学金评比方案 (广中医学〔2012〕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行综合奖学金制度,目的在于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开拓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并有利于学生发挥自己的专长,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评比范围: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境外生。 第三条为体现评比的公正性,评比采取分类评分综合权重的方法,按综合分高低评比各奖项。 一、品德表现分(100分); 二、智育表现分(100分); 三、文体表现分(100分)。 每项加分后超过100分按100分算,三项依次分别占25%、60%、15%的权重。 第四条综合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和智育、德育、文体优秀单项奖。综合奖学金评定等级占年级学生人数(不含境外生)的比例:一等奖2%,二等奖10%,三等奖12%;智育、德育、文体优秀单项奖各占2%;奖励金额分别为25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已获得一、二、三等奖者不参加单项奖的评定。 第五条获一等奖学金者品德行为表现分必须在85分以上,学年平均学分成绩在全年级排名必须在前25%以内。获一等奖学金者同时授予“三好学生标兵”称号;获二等奖学金者,同时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第六条所有获得奖学金的同学由学校颁发证书。 第七条在校期间历年均获二等奖学金以上(含二等奖学金),且思想品德表现较好者,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综合奖学金资格: 一、在评比过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弄虚作假者; 二、一学年有1门以上(含1门)必修(不含体育课)或限选课程不及格者(德育、文 体优秀单项奖除外)。 三、违法违纪受处分者; 四、考试违规者; 五、品德表现分不及格者。 第二章实施程序及方法 第九条实施程序 一、综合奖学金的评比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处)进行部署,指导、监督和审核,各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评比工作在每年9月份进行(具体时间按当年评比通知),毕业年级的评比工作在每年5月份进行。 二、单项评分:根据每位同学一学年的表现及取得的成绩,分别就品德表现、智育

奖学金事迹材料4篇

奖学金事迹材料4篇 *目录 .奖学金事迹材料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大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个人事迹材料 .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 林xx,女,汉族,出生于1993年10月,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XX级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获得过校级三等奖学金一次,一等奖学金一次。 看着身边的人,我不得不感叹时光匆匆,旧人去,新人来,于是生活就这么新旧交替着。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初入校门的愣头青了,我终于成了大二的一名学生。眼中褪去了稚嫩,我已长成我眼中这么真实的自己。 我是xx工程学院XX级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一名学生,我来自农村,我还有一个弟弟。从小时候我就在憧憬着大学,想着自己上大学的情景,如今我站在这片土地,实现了小时候的愿望。 我为自己高中所付出的的努力感到欣慰,那是段无悔的岁月。在一些同学放弃自己的时候我坚持了下来,因为我不能对不起家,

对不起自己。“努力,加油!”这句从小听到大的话,终于有了好的结果。 现在的学习生活让我知道自己有多么的不足,我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但是多学一点东西总是好的。上大学后,我的人生观,世界观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可以说这是重要的一年,不可或缺的一年。就像跳出井底的青蛙,终于知道世界原来可以这样。这更坚定了我要努力生活,努力奋斗的信念。 我以前不理解为什么父母要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在我还是那么小的时候,一年可能才可能见的了一次面,我是那么的渴望和他们在一起。现在长大的我理解了他们浓浓的爱。他们那么累,那么苦都是为了我。我很感谢父母为我做的一切,感谢他们对我的教育。前二十年是父母给了我一切,以后的时间就让我来守护他们。父亲,母亲,我一生的情。 从小我和父母的沟通比较少,他们不在我身边,打电话也是常常没话说。现在每次放假回家我却会经常和父亲沟通,像朋友那样,有时也会打打电话。我喜欢和父亲聊天,他的人生经验,忠告总是可以给我很大的帮助。父亲总是给我很大的自由,他从不干涉我过多,也很信任我。我感谢他的信任,也不会辜负他的信任。父亲总说,我跟弟弟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骄傲。我也想说有这样的父亲也是我的骄傲,虽然并不富有,不高大,却是我们一

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缓解在校生活困难而设立的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为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财教[2007]91号)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取得我校的本科学籍的全日制普通类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 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活俭朴,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4.学习刻苦努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 于80分,且学年内无重修、重考课程;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

7.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评定资格: 1)无故经常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会 议、各项集体活动; 2)经常缺席早操、晚自习,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校外租房住宿; 4)不遵守作息规定,经常通宵上网; 5)破坏公共财物,造成一定损失; 6)不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或通报批评; 7)有吸烟、酗酒和其他不良消费情况; 8)有其它违纪行为,受过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 分。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依据甘肃省 教育厅每年下拨人数具体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 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 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 刘丹,女,汉族,现就读于湖南省邵阳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一班,现任中文系心理健康教育部副部长,入党积极分子。 自从2009年入学以来,我本着“学习为主、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文化活动、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的原则,在思想上,积极进取、乐观向上,树立正确的认识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学习上,学习目的明确,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能力;在生活上,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积极参与班级、部门的竞选,以及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踊跃上台、积极表现,锻炼自己的综合能力;在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态度严谨、认真、负责,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具体事例如下: 一、在思想方面 我在思想方面,积极乐观,与时俱进。通过系统全面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学会用正确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永远保持于时俱进,认真学习党的工作路线,拥护党的领导方针政策。我要求自己不断进步,高一的时候,我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了申请书。由于在校表现优秀,我还被评为了入党积极分子。自从2009迈入邵阳学院,我又一次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参加了学院的党课培训,并取得了党校结业证书。我时刻要求自己,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要自觉向先进看齐,时时以一名优秀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关注国内外新闻,了解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学习方面 学生的本职就是学习。虽然不同于高中紧凑的学习生活步调,大学轻松,时间可供自己自由支配,但知识是人类的天阶,我仍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正确掌握学习技巧,积极进取,不投机取巧,上课认真听讲,不早退、不旷课,。虽然我加入了系部门以及班委会,但我仍然以学习为重。即使工作再忙,我也坚持这个原则。我严格要求自己,利用工作之余全身投入到学习中,向同学、老师请教学习问题、积极讨论、深入学习,做到集思广益、广开思路。经过自己一年的努力,我的学习成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经过这一年,我有了很大的收获。但我一定会更加珍惜现在取得的成绩,在今后的三年大学生活中,更加严格的要求自

2017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说明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2007年,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暂行办法》,对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基本条件提出了原则性规定。具体为: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010年,教育部办公厅根据《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从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等方面对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一)学习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 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3.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4.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 申请资格。 (二)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 5 篇)(篇一)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第二条全优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不参加评定;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毕业班只评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窗体底端窗体顶端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各等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五条评定条件: 1、除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外,特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90 分,一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二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

2、三等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各学院(中心)制定,但获奖者必须符合奖学金评定资格。 3、全优奖学金要求一学年内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 90 分。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定奖学金资格: 1、受到学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 2、评定学期内有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除外。 第七条评定程序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班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依据本细则评出获奖学生。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经各学院(中心)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发放。三等奖学金经所在学院(中心)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由各学院(中心)发放。 第八条报批前必须在本学院(中心)和班级公示。班级公示材料必须有班主任和班级评比小组成员签名并由学院(中心)存档备查。 第九条本细则自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篇二)根据《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 **﹞ 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 **级直博、

关于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关于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以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 提高育人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形成良好的学生激励机制,根据《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四川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本细则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评选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无必修课程不及格(重新修读已经通过的必修课考试不及格除外),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评选大一学年国家奖学金除外),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评选学年综合成绩名列前茅。 (5)、在评选年度中受到任何纪律处分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在奖励颁布以前受到任何纪律处分的同学,取消已获得的奖励。 3、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本科生学年综合成绩按专业分别进行计算,包括学业成绩和素质加分两部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素质加分 (1)、学业成绩 综合成绩中的学业成绩以评选年度一学年所学必修课(不包括重新修读已经通过但考试成绩低于以前修读成绩的必修课)的成绩进行计算,包括先修和重修的本专业必修课。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成绩=∑(某门必修课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素质加分 综合成绩中的素质加分包括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加分、科研能力加分、社会活动加分三部分。 1)、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加分 评选前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水平考试(425分以上)加0.5分,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达639分加1分,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425分以上)加1分,六级水平考试成绩达568分加2分。本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项。 2)、科研能力加分 A、评选学年参加科技、知识类竞赛(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课外科

某奖学金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XX奖学金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想要申请奖学金,当然少不了写个人事迹材料,那么XX 奖学金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奖学金个人先进事迹材料xx,女,共青团员,安徽省宿州市人,生命科学学院制药工程专业XX级1班学生。 自入校以来,我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秉承“明德崇智,厚朴笃行”的校训,坚定“朴实无华,无私奋献”太阳石精神,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和生活当中。“认真进取,创新拼搏”是我的原则,“脚踏实地,仰望星空”是我的信仰,我始终坚持以严谨的学习和处事态度,勤奋耕耘、拼搏向上,踊跃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在思想、学习、生活、实践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并以明确的学习目标,稳扎稳打,真正地实现自我的极大飞跃。 每每想起“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句话,总能让我心潮涌动。自强不息,当是内心一种强大的力量,催人奋进;厚德载物,则是外化的一种生活态度,发人深省。我也将这两种高尚的人格品质作为自己的生活、学习、待人接物的准则,时时刻刻勉励、督促自己。 刚刚进入大学那会,对我来说一切都充满着新奇,也对第一次离开父母的我来说有许多的不适应,陌生的人群、环

境,里面的林林总总让我充满了迷茫。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法在消极的情绪中逃脱出来,带着这样的烦恼和舍友以及辅导员进行沟通,我才慢慢觉得自己的这些烦恼都太多余,甚至在浪费我自己的时间,既然不能改变现状,为什么不换一种态度去对待它,去克服它呢?所以,当我摆正自己的心态以后,我觉得我应该去努力让自己成为学习上的强者,在同学的帮助下,我的大学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使我不断的得到成长。 “最难得的勇气,是思想的勇气”。在思想方面,我坚持“慎之思之,勤之行之”的原则,不断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始终保持着较高的思想觉悟,树立了良好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同时,我以实际的行动,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潜心学习党的先进思想和理论,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永远保持着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正确贯彻和坚持党的方针政策,时刻关注着党和国家的发展形势,以及国内外的局势变化,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在XX-XX学年“五四评优”活动中,我荣获了“优秀团干部”的称号。在道德素质的培养上,我坚持虚心、热心以及给予的原则,无论是学习、工作还是为人处世,我都以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本职工作,以饱满的热情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成他人之所需,尽自身之所美。在班级内我经常帮助同学解决疑难,并把我在各方面所学到的经验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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