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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案例学习(81):验资报告瑕疵解决之道

投行案例学习(81):验资报告瑕疵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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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案例学习(81):验资报告瑕疵解决之道

【案例情况】

一、精锻科技:因汇率差异导致验资瑕疵

2008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美国檀岛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87.5万美元。同日,美国檀岛公司与夏汉关等11名自然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09年3月26日,姜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姜外经贸资字﹝2009﹞13号),批复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09年4月19日,江苏省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200400000908)。

公司2009年4月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时,将公司原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按股权交割日的汇率折算为34,173,000元人民币,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而根据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应按投入时的汇率折算为36,246,315元人民币,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少登记2,073,315元。

200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就上述注册资本更正事宜作出决议,同意对公司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时的注册资本按投入时入账汇率折算为36,246,315元人民币,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公司2009年11月增资后的注册资本随之更正为40,273,684元。同日,各股东签署了章程修正案,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修改,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009年12月25日,姜堰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姜明会验(2009)第221号),确认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合计应为人民币3,624.6315万元,实收资本应为人民币3,624.6315万元,并对姜明会验字(2009)第052号《验资报告》中确认的实收资本金额予以更正。

2009年12月25日,苏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州岳华验字﹝2009﹞1341号),对相关注册资本更正事宜予以验证确认。

就上述注册资本更正事宜,泰州市姜堰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公司勘误核准通知书》(公司变更﹝2009﹞第12290004号),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由于本次注册资本勘误更正,2009年12月,公司与江苏鼎鸿、青岛厚土、上海石基和汇智创投签订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为按持股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公司实收资本,并相应调整了资本公积。上述《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没有对赌条款,也没有其他可能影响股权变动的条款。除上述《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之

补充协议(一)》,公司与江苏鼎鸿、青岛厚土、上海石基和汇智创投未签订任何对赌协议或其他可能影响股权变动的协议。

江苏鼎鸿、青岛厚土、上海石基、汇智创投已于2011年1月出具《承诺》:“本公司于2009年11月与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称“太平洋”)签订的《增资协议》及2009年12月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虚假、伪造情况。除以上协议,本公司与太平洋不存在其他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对赌、回购、期权等利益安排。

二、银信科技:老公司法的分期出资

(一)基本情况

1、公司设立

银信有限成立于2004年5月31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梁宝山和曾丹分别出资510万元和490万元。银信有限于2004年5月24日首次出资为50万元,其中梁宝山缴纳

货币出资25.50万元,曾丹缴纳货币出资24.50万元,并明确将于2004年11月30日、2007年5月30日缴纳未缴部分。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银信长远设立过程与当时《公司法》的规定有所不符,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但股东出资验资及分期缴纳均符合2004年2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的规定,股东已足额实际缴纳相应出资,符合北京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的要求,并依法取得工商设立登记,不构成公司上市的实质障碍。

2、2005年2月变更

2005年2月,股东梁宝山和曾丹分别缴纳货币出资242.25万元和232.75万元,共计475万元出资,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变更为525万元。

经核查,上述出资已超过了原定出资期限2004年11月30日,不符合2004年2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对分期出资期限的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该期出资未能在原定出资期限内到位,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不过,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且依法取得了工商变更登记,不构成本次上市的实质障碍。

(二)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1:关于银信有限2004年成立及2005年2次增资时,是否按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验资及缴纳出资】

1、银信有限成立时验资及缴纳出资情况说明

2004年5月10日,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分别出具《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No. 0107217)、《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No.0107218),确认曾丹已交存银信有限入资资金人民币245,000元,梁宝山已交存银信有限入资资金人民币255,000元。

2004年5月19日,曾丹及梁宝山签订《公司章程》,其中载明银信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梁宝山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曾丹出资人民币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004年5月31日,银信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1010826995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明: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根据银信有限设立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经金杜核查,曾丹及梁宝山向银信有限缴付的首期注册资本的金额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且未按照二十六条的规定履行验资程序。

经金杜核查,曾丹及梁宝山首期向银信有限出资人民币50万元,系依据北京市工商局颁发并于2004年2月15日实施的《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市场准入若干意见》”)办理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该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注册资本(金)实施分期缴付。企业设立时投资人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数额,其余部分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清或分两期缴清。投资人应当在章程中规定注册资本(金)数额、设立时缴付的数额、分期缴付的数额、分期缴付的期限,以及投资人以承诺的全部出资数额对企业承担责任的内容。注册资本(金)的缴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金杜认为,曾丹及梁宝山在银信有限设立时未依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全额缴付注册资本,但曾丹及梁宝山已在银信有限设立时缴付了人民币50万元注册资本,并在银信有限于2004年5月19日通过的章程中约定了剩余注册资本分两期缴足,第一期于银信有限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第二期于银信有限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全部缴清,该等情形符合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并已取得了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外,《市场准入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到设有“注册资本(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账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币出资数额”,而未强制要求提交验资报告。金杜认为,银信有限在上述入资过程中虽未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验资程序,但银信有限已按照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对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取得了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综上,金杜认为,发行人前身银信有限设立时的验资及缴纳注册资本相关情况虽然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但符合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并取得了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银信有限2005年增加实收资本时验资及缴纳出资情况说明

2005年1月25日,银信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银信有限实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25万元,并对银信有限的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No.0108950)、《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No.0108949),确认曾丹已交存银信有限入资资金人民币2,327,500元,梁宝山已交存银信有限入资资金人民币2,422,500元。

2005年2月4日,银信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明:实缴注册资本525万元)。

根据银信有限2004年5月19日通过的章程第五条的规定,银信有限股东梁宝山及曾丹应当于银信有限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付人民币475万元注册资本。根据《市场准入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注册资本(金)一次性缴付的,应当在企业设立之日起一年内缴付其未缴部分。注册资本(金)分两期缴付的,第一期应当在企业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付其未缴部分的50%,第二期应当在企业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全部缴清。”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No.0108950)及《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No.0108949)并经金杜核查,银信有限的股东于2005年2月1日缴纳上述银信有限第二期人民币475万元注册资本,而未在银信有限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04年11月30日之前)缴付银信有限第二期注册资本,且银信有限未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二十六条的规定履行验资程序。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缴纳注册资本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010年5月12日,梁宝山及曾丹签署了《确认函》,分别豁免对方因未按期交付本期注册资本而承担的违约责任。金杜认为,由于第二期注册资本已于2005年2月缴足,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管理办法》及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未对股东未按时履行出资义务设置具体处罚,且银信有限已经就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增加取得了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述延期出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依据北京市工商局颁发并于2004年2月15日实施的《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到设有“注册资本(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账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币出资数额”,而未强制要求提交验资报告。

金杜认为,银信有限在上述实缴注册资本增加过程中未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验资程序,但银信有限已按照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对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取得了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综上,金杜认为,发行人前身银信有限2005年实收资本增加时的验资及缴纳注册资本相关情况虽然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但符合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并取得了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关于发行人第二次实缴注册资本超过原定期限

2005年1月25日,银信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银信有限实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25万元,并对银信有限的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No.0108950)、《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No.0108949),确认曾丹已交存银信有限入资资金人民币2,327,500元,梁宝山已交存银信有限入资资金人民币2,422,500元。

2005年2月4日,银信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明:实缴注册资本525万元)。

根据银信有限2004年5月19日通过的章程第五条的规定,银信有限股东梁宝山及曾丹应当于银信有限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付人民币475万元注册资本。根据《市场准入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注册资本(金)一次性缴付的,应当在企业设立之日起一年内缴付其未缴部分。注册资本(金)分两期缴付的,第一期应当在企业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付其未缴部分的50%,第二期应当在企业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全部缴清。”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No.0108950)及《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No.0108949)并经金杜核查,银信有限的股东于2005年2月1日缴纳上述银信有限第二期人民币475万元注册资本,而未在银信有限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04年11月30日之前)缴付银信有限第二期注册资本,且银信有限未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二十六条的规定履行验资程序。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缴纳注册资本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010年5月12日,梁宝山及曾丹签署了《确认函》,分别豁免对方因未按期交付本期注册资本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金杜认为,由于第二期注册资本已于2005年2月缴足,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管理办法》及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未对股东未按时履行出资义务设置具体处罚,且银信有限已经就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增加取得了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述延期出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依据北京市工商局颁发并于2004年2月15日实施的《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到设有‘注册资本(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账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币出资数额”,而未强制要求提交验资报告。

金杜认为,银信有限在上述实缴注册资本增加过程中未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验资程序,但银信有限已按照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对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取得了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综上,金杜认为,发行人前身银信有限2005年实收资本增加时的验资及缴纳注册资本相关情况虽然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但符合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并取得了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佳讯飞鸿:非货币性出资没有验资报告的价值核验

2004年10月27日,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以下转让,转让价格参考2003年12月31日的每1元出资所对应净资产值2.56元(未经审计)并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相关各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此次股权转让中受让方资金系自有资金。另外,根据《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改制改组工作的试点意见》第六条规定:“鼓励投资者对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投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其作价出资的总金额占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最高可达60%,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林菁等22人以非专利技术——铁路数字化指挥调度技术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该非专利技术经北京科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科评报字【2004】第134号),评估值为506万元。林菁等22人拥有的上述非专利技术的评估值如下: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2月15日下发的《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三、改革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验证办法(十四)投资人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注册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的资产价值,确认投资人缴付的非货币出资数额。非货币出资涉及国有资产的,其价值和权属应当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国家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的部门确认。(十五)企业设立后出具非货币出资的权属证明或审计报告,证明资产归属本企业所有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备案登记”,有限公司聘请北京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非专利技术产权转移至公司名下的事实进行了审验,认定上述非专利技术已完成转移手续,其中500万元用于股东出资,另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出具了正大审字(2004)第B0119号《审计报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4年11月25日核准了上述事项。

2007年,有限公司改制成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或“公司”),股份进入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以下称“三板”)挂牌交易,同时,公司开始运作国内资本市场公开发行并上市。在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辅导过程中,相关股东认识到前述用于增资的非专利技术是公司财产,不能用于对公司增资。12月17日,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前述22人采取现金增资的方式改正。

鉴于马燕平、郭超、杨涛、巢南成、倪进、邱吉民当时已不再是公司股东,股东林菁同意代为支付该等人员的增资款。2007年12月27日,各出资方均用自有资金一次性缴纳了款项。

本次2004年增资的非专利技术权属情况及出资程序如下:

(1)2004年10月,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新增的500万元,由林菁等二十二名股东以非专利技术——铁路数字化指挥调度技术增资。该项非专利技术经北京科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铁路数字化指挥调度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科评报字【2004】第134号)评估,评估值为506万元。北京正大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10月25日出具了编号为正大审字(2004)第B0119号《审计报告》确认:“上述非专利技术合计为506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股东出资,另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科目。”审验结论为:“经过对贵公司提供的2004年10月21日第0801号凭证和有关资料的审验,以上非专利技术已完成转移手续。”公司于2004年11月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上述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11010824611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前述22名股东以非专利技术——铁路数字化指挥调度技术增资时,认为该非专利技术属于业余发明,应为个人所有,且将对公司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经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该非专利技术评估后投入公司。2007年在发行人上市辅导期间,辅导机构认为该项非专利技术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不排除利用了公司的场地和办公设备甚至公司的相关技术成果,认定为业余发明理由不够充分,以此出资存在瑕疵,应将该部分出资予以补正。

(3)2007年12月17日,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以该非专利技术增资的22名股东将增资部分用现金补正,同时该非专利技术归公司所有。鉴于原股东马燕平、郭超、杨涛、巢南成、倪进、邱吉民目前已不再是公司股东,股东林菁同意代为支付该等人员的补缴金额。

2008年4月10日,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原股东补正增资款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3283号《专项审核报告》。根据该《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公司原股东补正增资款的情况真实、合法、完整。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股东2004年以非专利技术增资的行为存在瑕疵,但此次增资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得到补正,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补正后本次增资行为合法、有效。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股东2004年以非专利技术增资的行为是真实的,虽然由于认识错误,使此次增资行为存在瑕疵;但此次增资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得到补正,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补正后本次增资行为合法、有效。

四、数码视讯:无偿增资问题的关注

1、基本情况

2004年6月24日,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数码有限的注册资本由830万元增加到1,300万元,其中张刚以非专利技术无偿增资470万元。2004年6月24日,北京中育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京中评报字(2004)第A06-16号《张刚先生“数字电视编、解码器技术”非专利技术评估报告书》,该评估报告记载:“非专利技术—‘数字电视编、解码器技术’评估价值为489.27万元”。北京正大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6月24日出具正大审字【2004】第B0070号《审计报告》,对此次增资予以审验,并确认该非专利技术已完成转移手续。数码有限于2004年6月25日完成了工商变更。

北京市工商局于2004年2月25日颁布《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京工商发[2004]第19号),该文件对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验证办法做如下规定:“投资人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注册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的资产价值,确认投资人缴付的非货币出资数额。企业设立后出具非货币出资的权属证明或审计报告,证明资产归属本企业所有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备案登记。”根据该规定及当时工商局的具体要求,张刚此次增资没有向北京市工商局提交《验资报告》,但依照法规履行了必要增资审验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根据《若干意见》的规定,《验资报告》并非本次增资所需要提交的文件;发行人已经按照《若干意见》中相关规定提交了本次增资所需的全部文件,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本次增资款项足额缴纳。

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的历次出资均已到位,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的情况。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8年5月7日颁布的《<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办法》(国科发政字数码视讯[1998]171号)的要求,“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金额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或科技开发型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的,由技术出资方或企业出资各方共同委托的代表,向科技管理部门提出高新技术成果审查认定申请。”

此次增资时,张刚以非专利技术作价470万元,该非专利技术增资额占数码有限增资后注册资本1,300万元的36.15%。数码有限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仅由数码有限全体股东签署《高新技术成果说明书及确认书》确认出资技术为高新技术,没有按照当时科技部、国家工商局的要求履行相关认定程序。

鉴于此次增资没有按照当时国家科技部和工商局的相关规定对出资技术进行认定,数码视讯已向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补充提出高新技术成果审查认定申请,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于2008年3月4日补充出具《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认定“张刚于2004年6月24日向公司增资470万元的非专利技术数字电视编、解码器技术为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另外,数码视讯现有股东已按股权比例于2009年6月30日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增加股东投入4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无偿增资

为支持公司发展,张刚自愿以非专利技术“数字电视编、解码器技术”增资未增加自身股权比例,该行为符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管理规定。

张刚200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不久即加入公司研发部,作为公司创业者之一参与研发工作,2003年4月经提拔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至今。2004年,张刚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出较为成熟的数字电视编、解码器技术,但要把该项技术实现完整的产业化、付诸实践并实现价值,则还需要配套的生产设备及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同时还更需要适宜的管理团队和销售网络。与此同时,2004年,公司在数字电视领域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为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品牌知名度和成功竞标的实力,急需扩大注册资本。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并实现自己技术研发成果的价值,张刚自愿以该非专利技术增资并不增加自身股权比例,以支持公司的发展并实现自我价值。

张刚先生于2009年8月12日出具《确认函》:确认此次以非专利技术增资未增加自身股权比例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对此次增资无任何异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此外,张刚以该非专利技术增资并不增加自身股权比例已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表示。因此,根据《关于企业登记注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京工商发[2001]69号),此次增资中张刚以该非专利技术增资并不增加自身股权比例导致的出资额比例与股权比例不一致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

【案例评析】

1、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有很多问题值得重点关注,而出资问题无疑是重中之重。很多历史问题如果能够保证结果公允且不存在潜在风险那么曾经的一些瑕疵和不合规是可以容忍

的,但是审核实践中对于出资问题的关注从来没有放松,因为出资问题直接涉及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甚至股东诚信问题。而作为股东出资行为最直接也是最重要证据的验资报告是否合规完备,则是中介机构解决出资问题最重要的依据和支持,首发上市申报文件中需要报送有关验资报告也说明了验资报告的重要性。小兵曾在以往案例中对于出资问题做过一些专题的总结,在本节中将主要对验资报告的问题做一些简要的分析。

2、验资报告出现的问题,简要总结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①验资报告形式不合规;

②验资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③验资报告要件不全;④没有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形式不合规的情形倒不是很常见,主要是由于中介机构在审核验资报告问题时主要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在后面几种情形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验资报告如果与实际情况不符,那么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股东出资的审验,由会计师出具复核报告;如果是要件不全,比如银行入账单不全等情形,那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全部入账单找齐,必要时出具复核报告。没有验资报告的情形呢,这种情况就比较严重了,就相当于股东的出资没有了最核心的依据,需要重点关注。

3、没有验资报告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当地工商局有明确要求不需要验资报告,另外一种就是企业认识不够同时工商局审核不严而没有验资报告,前者如案例中提到的北京工商局的情形。不论哪种情形导致股东出资时没有验资报告,都要面临一个比较棘手也是跨不过去的问题,那就是怎样验证股东出资的真实性和充实性。

4、尽管北京市工商局规定出资可以没有验资报告,但是也有着严格的程序:①如果是货币出资,需要全部银行入账单和审计报告以确认公司收到出资;②如果是非货币性出资,则需要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说白了这个审计报告有点验资报告的意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没有验资报告,只要能取得入账单或者评估报告也是可以验证股东出资的真实性和充实性的。那么如果不是北京地区的企业出现这种情况呢?小兵认为也应该遵循这样的思路去处理,从入账单或者评估报告的各个角度去审验出资情况,最后由会计师出具复核报告。

5、还有更离谱的怎么办?比如货币资金没有全部入账单,那么需要从银行存款及现金流转情况来核查;如果是非货币性资产没有评估报告,那么要从购买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资金流转等角度进行核验。当然,小兵还建议在核查清楚之后至少需要省级工商总局出具证明文件,以保证合规性。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这样比较严重的验资违规行为一定是在整体变更股份公司之前甚至是报告期前,比如某案例整体变更时没有验资报告,尽管由省级人民政府出具证明但是也没有获得认可,会里意见还是需要主管部门工商总局出具意见。

6、上述案例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一起与大家分享并探讨:①精锻科技:在外资转内资时由于汇率计算基准日问题而导致出资不实,最后验资报告进行可勘误,同时说明一点在外资转内资时需要会计师根据汇率从新出具验资报告。②银信科技:北京工商局不仅规定股东出资可以不用验资报告,甚至出台了违反老公司法的可以分期出资的规定;③数码视讯:股东无偿增资的合规性解释,也就是股东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而不增加持股比例导致出资与股份不一致的情形。

投行经典并购案例分析

招商银行并购永隆银行案例分析

招商银行并购永隆银行案例分析[内容提要]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金融市场波动明显加剧,银行业也面临重大的挑战。但同时金融危机又为银行业的并购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促进了银行业资源的优化配置。3月中旬,永隆银行董事长宣布愿意出售永隆银行53.1%的家族股份,多家银行参与竞争,招商银行最终以总计港币193亿元的现金方式收购永隆银行53.12%的股份。商业银行的并购,有助于深入推进国际化战略,拓展国内和海外市场、优化业务结构、推动经营战略调整、增强协同效应。本文以招商银行并购香港永隆银行为例,通过对其并购过程及并购后的经济效应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对中国银行业并购的启示。 [关键字] 招商银行永隆银行并购 一、相关背景介绍 1、招商银行 1987年,招商银行作为中国第一家由企业创办的商业银行,以及中国政府推动金融改革的试点银行,成立于深圳。2002年,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成立二十多来,秉承“因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不断创新产品与服务,由一个只有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1个网点、30余名员工的小银行,发展成为资本净额1170.55亿元人民币、机构网点700余家、员工3.7万余人的中国第六大商业银行,跻身全球前100家大银行之列,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经营特色和优势。 2、永隆银行 永隆银行为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拥有70多年历史的香港本地银行,是一家管理风格保守的小型家族银行。其发行的股份于1980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2008年注册资本为港币15亿元。公司是除东亚银行之外,规模最靠前的香港本土银行,在香港拥有35家分支机构,永隆银行主要从事提供银行及有关的金融服务业务。永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永隆银行集团”)主要业务包括接受存款、期货及证券经纪服务、投资业务、保险业务、保险代理、信托、受托代管服务及物业管理等。 收购前永隆银行历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管理实例分析报告-英文版

Case Studies The wedding 第17组:吕沁文于鸿雁孙光莹

The wedding 5.1Make a list of assumptions that will be used as the basis for panning the wedding. 1.Determine Wedding location, determine the ceremony and wedding feast style. 2.Determine Wedding banquet food supply. 3.Estimate costs and determine the scope of the cost. 4.Draw up the guest list: relatives, college classmates, neighbors and friend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813935623.html,municate with families and friends about the wedding plan. 6.Make a Clear division of tasks 7.Determine the best man, bridesmaid, minister, and chief witness at a wedding ceremony 8.Make certain of the weather condition in case it rains 5.2Make a list of activities that need to be done between now and the wedding day. 5.3For each activity ,identify the person who will responsible for seeing that the activities is accomplished. 6.1Develop a duration estimate for each activity. 6.4Develop a cost estimate for each activity and determine the total budget for the wedding. numb er activity time cost people 1 Invitation 31 120 Peggy,Tony 2 Procurement 29 6000 Peggy,Tony 3 Decorate homes 27 1000 Peggy,Tony 4 Character design 180 1500 Peggy,Tony 5 Determine a priest 4 100 Peggy,Tony 6 Make Reservation for Restaurant 15 3000 Mialdied,Peggy,Tony 7 Make a makeup appointment 3 200 Peggy,Tony 8 Wedding car booking 6 100 Big Tony,Carmell 9 Make a Wedding photography appointment 6 100 Mialdied 10 Others 9 500 Peggy,Tony,Little Maria,Teresa 11 Make communications with the stakeholders again 14 50 Peggy,Tony 12 Confirm readiness of the spokesman 6 50 Lucy 13 Final confirmation of the 2 50 Mialdied

投资项目管理案例分析及答案

1.市场战略部分 案例分析1 甲企业位于B地区,主要生产A产品。某咨询公司接受甲企业的委托,完成了下列咨询服务工作。 (1)A产品成熟度分析:A产品的技术趋于稳定,市场需求迅速增加,生产规模逐步提高,生产该产品的企业数量也在迅速增加,生产成本呈下降趋势。 (2)A产品销售量预测:咨询工程师收集了2005-2009年A产品在B地区的平均销售价格和销售量(见表1),采用移动平均法预测了2010-2019年A产品在B地区的销售量(见表2)。 表1 A产品在B地区的销售价格和销售量 表2 2010-2019年A产品在B地区预测销售量 (3)甲企业的内部与外部影响因素评价:运用评价矩阵对甲企业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矩阵见表3。 表3 甲企业的企业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价矩阵 【问题】 (1)根据咨询公司对A产品的市场分析结论,判断A产品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 (2)如果B地区2010年A产品的销售价格下降到7000元/台,用价格弹性系数法预测2010年A产品在B地区的销售量。 (3)某咨询工程师选择移动平均法预测A产品的销售量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4)根据对甲企业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价结果,画出SWOT分析图,指出甲企业应选择何种战略? 答案:1.A产品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成长期。(2分) 2. 2005--2009年各年价格弹性系数的平均值=(-1.69-1.84-1.71-1.92)/4=-1.79(2分) [(7100-7000)/7100]×1.79=2.52%(2分) 因此,2010年A产品在B地区的销售量为100×(1十2.52%)=103(万台)(2分) 3.不恰当(2分),移动平均法只适用于短期预测,而对A产品的销售量要进行中长 期预测(2分)。 4.(1)根据甲公司的企业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价结果计算综合得分: 优势劣势得分为:4×0.20+4×0.25+3×0.15-3×0.10-2×0.1 0-3×0.2=1.15(1分)

投行案例分析

最佳主板IPO项目 农业银行 最后的IPO航母 估值相对较高,发行时又值市场低迷,上市首日将破发的预期影响了散户对农行新股的申购热情,但由于保荐机构抓住了农行的三大亮点进行路演,机构投资者则相当给力。加之上市时进行了多种模式的创新,农行IPO最终功德圆满。 2010年8月16日,农业银行(601288)宣告,通过在香港和内地两地市场成功行使绿鞋机制,最终募集资金221亿美元,成为当年全球最大IPO,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系统工程至此圆满收官。 相比建行、工行、中行等大块头,农行的上市时机并不理想。其路演招股期间(2010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恰值上证指数处于年内低点,银行股的估值水平也受回收流动性等预期的影响回落至2008年金融危机来的最低点。据Wind数据统计,当时14家上市银行对应2009年业绩的加权PE值仅为10.06倍。而农行以2.68元发行,发行市盈率对应2009年业绩为14.43倍。农行缘何在极其不利的环境下高市盈率发行且全部行使绿鞋机制? 万亿改制,农行脱胎换骨 成立于1951年的农业银行,在长期经营中积累了沉重的包袱,不仅盈利能力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垫底,资产质量也长期为人诟病。在其他三大银行借势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之际,推动农行改制上市,已经不再是一个企业的经济问题。而要将资产质量相对低下的农业银行推上国际资本舞台,首当其冲的就是为其打造靓丽的身段。 据招股书披露,为使农业银行符合上市条件,前后进行了国家注资、财务重组、发行次级债券和社保基金入股等四个步骤。 第一步:国家注资。2008年10月,汇金公司向农行注入约190亿美元资产(与1300亿元人民币等值)。随后,财政部和汇金公司签署《发起人协议书》,财政部以截至2007年末经评估的农行净资产权益为基础,保留1300亿元作为对农行的出资,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双方各持50%股权,并于2009年1月得到银监会批准。自此,农行上市主体得以清晰。 第二步:剥离不良资产。2008年11月,农行按账面原值剥离不良资产8156.95亿元,其中可疑类贷款2173.23亿元、损失类贷款5494.45亿元、非信贷资产489.27亿元。财政部以无追索权方式购买该等不良资产,并对其中的1506.02亿元以2007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农行免息再贷款方式等额置换,其余6650.93亿元形成农行应收财政部款项,且自2008年1月1日起按3.3%的年利率计息。 第三步:发行次级债券。2009年5月,农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次级债券,包括5+5固定利率、5+5浮动利率及10+5固定利率三个品种,筹集资金500亿元。该次发行的次级债券使农行的资本充足率进一步提升。 第四步:社保基金理事会入股。2010年4月,社保基金理事会斥资155.20亿元认购农行向其新发行的100亿股。农行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700亿元,财政部、汇金公司、社保基金理事会所持农行股份的比例分别约为48.15%、48.15%、3.7%。 上述改制中,剥离不良资产至为关键。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此后农行的不良贷款率从2007年的

企业并购案例分析

企业并购案例分析 一、引言 企业并购作为一种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行为,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100 多年的历史了,经历了五次并购高潮。每一次并购高潮都显示出了它强大的经济推动力。我国从二十世纪 90年代推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国民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一批批企业逐渐壮大。2001年加入WTO 的成功,为我国这些大企业在全球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使中国经济逐步成为全球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2004年底发生一宗跨国并购案——联想集团并购IBM PC 部门,在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引发了极大的争议!种种结论——看好、保留、不看好——也皆来自于形形色色的判断理由。到底如何看待这些评论呢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因为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战略的问题,也关系到我们怎样理性地评价并购个案的方法与原则问题。 本文的产生正是基于对联想集团公司并购IBM PC案例的浓厚兴趣,为了寻求科学有效的并购案例的评价方法而展开的。本文运用理论探索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研究方法,依据有关的企业并购理论和战略管理理论,借助于图表、统计、对比等分析方法,对联想购并IBM PC部门案例的收益与风险作了系统化的深入剖析。 文章首先介绍了企业并购方面的有关理论知识。然后作者在掌握联想集团并购案大量事实资料的基础之上,按照有关并购的动因理论和风险理论结构化地分析了联想集团并购案的利弊得失。 二、联想并购IBM—PC业务背景介绍 (一)并购背景简介 % 2004年12月8日,在中国个人电脑市场占有近30%市场份额的联想集团宣布,以12.5亿美元的现金和股票收购知名品牌I BM的全球台式电脑和笔记本业务,及5亿美元的净负债转到联想名下,交易总额达到17.5亿美元。届时,IBM将持有联想集团18.9%的股份,成为联想的第二大股东。 此次联想收购IBM全球PC业务,将组建起继戴尔,惠普之后的世界第三大个人电脑厂商。并意味着联想的个人电脑年出货量将达1190万台,销售额将达120亿美元,从而使联想在目前个人电脑业务规模基础上增长4倍。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交易,将对全球PC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并购双方概况 联想集团成立于1984年,由中科院计算所投资20万元人民币、11名科技人员创办,到今天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在信息产业内多元化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2002财年营业额达到202亿港币,目前拥有员工14000余人,于1994年在香港上市(股份编号992),是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2003年,联想电脑的市场份额达28.99%,从1996年以来连续9年位居国内市场销量第一,至2004年3月底,联想集团已连续16个季度获得亚太市场(除日本外)第一(数据来源:IDC),2003年,联想台式电脑销量全球排名第五。 IBM,即国际商业机器公司,1914年创立于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信息工业跨国公司,目前拥有全球雇员30万多人,业务遍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0年,IBM公司的全球营业收入达到八百八十多亿美元。但联想收购的其个人电脑业务在过去三年半里持续亏损。2004年12月3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的档案显示,到2004年6月30日为止,IBM的个人电脑业务亏损总额已高达9.73亿美元。 三、联想收购lBM—PC业务的动因 (一)联想集团面临的危机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LenovoGroupLimited)创建于1984年,一直是中国PC市场的龙头企业。

企业财务管理失败案例分析

企业财务管理失败案例分析 百富勤公司倒闭分析 摘要: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简单的说,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是一种价值管理主要利用资金,成本,收入,利润等价值指标,运用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运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手段来组织企业中价值的形成,实现和分配。它还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本文以百富勤公司为例,分析其因财务管理有误导致失败的原因,最后谈谈此案例带给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百富勤,财务管理,失败案例 正文: 一公司背景 在香港证券史上,百富勤是港人推崇的白手起家、勇于进取的典范。1988年,被誉花旗“三剑客”中的杜辉廉和和梁伯韬携手创立百富勤公司,起始资本仅为3亿港元,两人各占35%的股权。梁伯韬的企业财务专长配合杜辉廉的证券买卖经验,使百富勤劳企业在港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发展相当活跃。1989年9月,百富勤用3亿港元资金以杠杆收购方式成功收购当时市值14亿港元的广生行,1990年2月再收购上市公司前泰顺国际,改名为百富勤投资,买壳上市,市值一度逾25亿港元,总资产达240亿港元,在

东南亚和欧美拥有28家分支机构。 作为投资银行,百富勤率先涉足国内企业在香港上市业务,1992年安排海虹集团、中国海外、中旅香港在港上市,创下认购倍数和冻结资金的记录。1997年,百富勤安排百富勤北京控股在港上市,创1275亿美元筹资记录。作为香港第一大华资券商,百富勤有着辉煌的历史。 然而,由于现金流量不足,百富勤于1998年1月12日宣布清盘,正式结束了不到10年的创业生涯。1月13日,法院委任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百富勤公司的清盘人负责接管该公司。 二百富勤倒闭的原因 1、亚洲金融风暴引起信贷风险导致资金短缺 导致百富勤倒闭的诱因是亚洲金融风险,主要的原因是公司在报告及会计程序、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上的基础系统性均不足,“反映了百富勤过于重视招揽生意,而忽略提供所需监管系统的公司文化。 2、缺乏基本制衡的经理阶层 和企业治理结构中对于经理阶层的制约和激励,是保证整个企业平稳运行的两个既互相制约、又互相依赖的方面。缺乏基本制衡的经理阶层必然会导致其做出损害投资者的行动,对于投资银行这样相对来说要求机制比较灵活的企业来说,投资者往往屈从于经理阶层给予更大自主权的要求,这可能会有利于一个阶段内的业务发展,但却肯定是长远发展的隐患。 百富勤先后在欧美和亚洲多个国家开设分行。杜梁二人之分工按区域划分的。杜辉廉主要负责欧美及东南亚,而梁伯韬主管大中华区。杜辉廉在主管的业务领域内独断专行,被称为国王。如果一个企业内有一个国王,那么,基本的制衡机制从何谈起?在这样的治理结构下,这些超然于制衡之外的经理人员才可能不顾基本的风险管理原则、摈弃内部可能的制衡机制和监控机制进行孤注一掷的冒险;这种冒险在特定的时候可能还会给企业带来巨额利润,但是,在巨额利润之后,是阴险地冷笑着的魔鬼,是负面影响不断扩大的治理结构方面的隐患。 百富勤作为一家东方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投资银行,在相当程度上带有家长式的色彩,对于主要决策人员缺乏基本的制约;反观中国内地的许多证券公司,主要的总经理何尝不是这样的家长式国王,基本的制衡机制无从谈起。 3、较弱的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 投资银行内部独立的风险控制体系远远没有有效运行。小型投资银行在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发展,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风险防范和控制的重要性就会日益显现出来。百富勤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一跃成为香港投资银行界的佼佼者,但随着其规模的扩张,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却没有能够相应地得到提高4、扩张带来的风险和回报不对称(如图)

投资控制案例分析

【案例1】某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在土方工程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过晾晒后才能填筑,增加蜂拥30000元,工期延误10天。 事件二:基坑开挖深度为3米,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的放坡系数为(已经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为避免坑壁塌方,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使土方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支10000元,工期延误1天。 事件三:施工单位在主体钢结构吊装安装阶段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缺少相应的预埋件,经查实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遗漏预埋件的错误所致。要返工处理。 事件四: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时间到场,施工受到影响,施工单位要求索赔。 事件五:某分项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使用功能的调整,须进行设计变更。增加了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要求索赔。 问题: 分析以上各事件中监理工程师是否应该批准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 【答案1】 分析要点: 事件1:不应该批准。 这是施工单位应该预料到的(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 事件2:不应该批准。 施工单位为确保安全,自行调整施工方案(属施工单位的责任)。

事件3:应该批准。 这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中错误造成的(属建设单位的责任)。 事件4:应该批准。 是由于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按计划时间到场造成的(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事件5:应该批准。 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变更造成的(属建设单位的责任)。 【案例2】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标明的混凝土工程量为2400m3,投标文件综合单价分析表显示:人工单价100元/工日,人工消耗量工日/m3;材料费单价275元/m3;机械台班单价1200元/台班,机械台班消耗量台班/m3。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进行计价,其中,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5%,间接费费率为10%,利润率为8%,综合计税系数为%。施工合同约定,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5%时,混凝土全费用综合单价调整为420元/m3。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基础混凝土浇筑时局部漏振,造成混凝土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施工单位拆除存在质量缺陷的混凝土60m3,发生拆除费用3万元,并重新进行了浇筑。 事件2:主体结构施工时,建设单位提出改变使用功能,使该工程混凝土量增加到2600m3。施工单位收到变更后的设计图样时,变更部位已按原设计浇筑完成的150m3混凝土需要拆除,发生拆除费用万元。

并购案例分析分享,权当抛砖引玉

本人IT出身,未上过会计跟法律课程,进入投行也是误打误撞(投行研的,顺手投了投行),一年半了,IPO,再融资,并购都做,前两者都没做成,后者过了3个case。总觉自己基础不扎实,会计和法律很多东西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虽然cpa过了4门,司考也12年过了),可能很多东西是需要慢慢沉淀的。 以下是自己写的一些案例分析(团队分享用),以前IPO是看投行小兵的(基本上,他的东西我都看了两遍以上),并购重组就看finantree的,多谢两位分享,受益匪浅。这里分享这些,一呢我自己对有些东西把握不准,希望各位指点,二呢希望对刚入门的人有点帮助吧,三呢,希望对自己的一个鞭策,每周都能看点新东西,写点新东西。哈 我比较喜欢看最新的案例,主要是看创新程度,一般来说创新点都是有预沟通成分在里面,有利于借鉴;还有就是刚拿到批复的案例,拿到批复就得批复完整的重组报告书,一般来说,修订说明是整个报告书的精华,重点写了证监会对于本报告书关注了什么问题。 下面2个案例是最近炒得比较火的通过并购退出的IPO案例(同捷科技和XX集团,前者是2009年创业板被否,后者是2011年中小板被否),我已知的还有XX集团借壳山鹰纸业,新大新材同业并购易成新材,各位可补充。 个人觉得以后拟IPO企业通过并购退出会遇到一个共性问题:利润同业比较偏高。拟IPO企业都是咬着牙冲利润,以前是为了IPO,现在是为了估值,但是最近宏观经济不好,很多行业内的上市标杆企业却是忙着利润“大洗澡”,反正亏了,做大亏损额,为以后的利润增长做铺垫。这样的话,重组报告书一比较,问题就会比较大。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新大新材同业并购易成新材,已经有很多媒体和人士质疑该交易,两者都是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却差别较大。 案例分析的结构:1)介绍上市公司;2)介绍交易标的;3)介绍交易方案;3)我认为比较特别的地方。【各位看官喜欢看什么,可以提】 一、成飞集成同业并购同捷科技案例分析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成飞集成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汽车覆盖件模具制造业务,经过多年稳健发展及2007 年首发A 股上市的良好促进作用,已成为这一细分市场的龙头企业。近年来,公司积极谋求业务转型升级,致力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力求成长为具有突出地位的汽车领域核心供应商。 2011 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增资控股中航锂电,成功介入锂离子动力电池这一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制造行业,上市公司从以汽车覆盖件模具为主业 1 / 37

英文案例分析

Case 1 One Chinese company exported a contract of Grade B Peanuts to a foreign country importer. When the seller was working on the delivery of the goods, he found that the Grade B Peanuts were out of stock. Without prior consent of the buyer, the seller delivered the Grade A Peanuts instead of Grade B Peanuts and stated on the invoice “Grade A Peanuts, price is the same”, while the buyer refused the consignment. Question: In this situation, does the buyer hold the repudiation rights? Why? Answer: The buyer has the right to refuse to pay. This is because both sides confirmed the Grade B Peanuts when signing the contract, which holds a legal effect. If the seller gets the buyer’s consent, he can change the peanuts grade. So the buyer has the power to refuse to pay. Case 2 One Chinese company exported a contrac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o a German company. The contract stipulates that moisture not exceeds 15%, impurity not more than 3%. Before the deal closing, the seller sent the buyer the samples and after the contracting the seller immediately faxed the buyer that the consignment was similar to the sample. After the shipment arrived at Germany the buyer had the goods inspected. Later, the buyer showed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saying that the quality of the goods was inferior to the samples’, and then he put forward a claim for compensation of £6 000, finally the Chinese company paid the compensation. Question: Please analyze the case. Answer: The transaction belongs to the sample trading. I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order to avoid the situation that the seller’s delivery quality is inconsistent with the requirement of the buyer, which leads to the buyer’s claim, the seller may ask the buyer for a sample in advance and the seller shall provide a tailored sample according to the sample from the buyer for confirmation; this is called “confirming sample”. When the sample is confirmed by the buyer, all the quality of the goods must be the same as the sample’s. In the contract, it’s beneficial for the seller to issue the quarantin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ertificates. Case 3 A China’s export company made a transaction of apples with a foreign company. It’s stipulated “second-class apple”in the quality terms on the contract of sales and letter of credit. However, they found the second-class apple had been all sold out when they began to arrange the shipment. As a result, the company switched to the delivery of “first-class apples”, and the invoice stated that: “the price of the first-class apples is the same as that of the second-class”. Finally, the importer refused to accept and to pay due to the inconsistency with the quality contract terms. Question: What do you think of this case? Answer: Under normal circumstances, the practice of substituting the superior goods for the inferior ones will be quite acceptable. However, if the market price of the goods is nose-diving or some other

企业并购案例分析

企业并购案列分析 -----阿里巴巴并购雅虎中国 一、引言 2005年8月11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所有业务,包括门户网站、雅虎搜索、即时通讯、拍卖业务,以及3721网络实名服务等。根据协议,雅虎将拥有阿里巴巴35%的投票权和40%的经济获益权,同时向阿里巴巴支付10亿美元,雅虎因此成为阿里巴巴最大的战略投资者。 二、并购双方简介 (一)阿里巴巴简介 阿里巴巴()是全球企业间( B2B )电子商务的著名品牌,是全球国际贸易领域内最大、最活跃的网上交易市场和商人社区。2003年5月,阿里巴巴投资 1 亿人民币推出个人网上交易平台淘宝网(), 2004年7月,又追加投资亿人民币。截至 2005 年7月10日,淘宝网在线商品数量超过 800万件、网页日浏览量突破 9000 万、注册会员数突破760万、2005 年二季度成交额达亿人民币,遥遥领跑中国个人电子商务市场。2003 年10月,阿里巴巴创建独立的网上交易安全支付产品支付宝(),目前,支付宝已经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以及国际的VISA 国际组织等各大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 (二)雅虎简介 雅虎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的互联网通讯、商贸及媒体公司。其网络每月为全球超过一亿八千万用户提供多元化的网上服务。雅虎是全球第一家提供互联网导航服务的网站,不论在浏览量、网上广告、家庭或商业用户接触面上,雅虎都居于领导地位,也是最为人熟悉及最有价值的互联网品牌之一,在全球消费者品牌排名中位居第 38 位。雅虎还在网站上提供各种商务及企业服务,以帮助客户提高生产力及网络使用率,其中包括广受欢迎的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网站解决方案的雅虎企业内部网;影音播放、商店网站存储和管理;以及其他网站工具及服务等。雅虎在全球共有24个网站,其总部设在美国加州圣克拉克市,在欧洲、亚太区、拉丁美洲、加拿大及美国均设有办事处。 三、并购背景及其动因 (一)并购背景 1.雅虎: 雅虎中国当时已经进入了一个很严重的瓶颈期,在本地化的道路上步履艰难,因此作为投资一方的软银公司本着投资回报最大化的考虑,自然希望能够将其优化整合。从雅虎的角度出发,把自己处理不了的中国业务盘出去,正好有利于集中精力在其他市场竞争。 2.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本身在国内的B2B领域是无可非议的老大,在业务上与雅虎无大冲突,同时雅虎强大的搜索功能与国际背景还将对阿里巴巴的发展大有益处,因此进行内部处理也就显得合情合理了。 3.国际背景: 百度在美国上市,股票表现抢眼之极,中国概念在纳股再度成为助推力,而阿里巴巴作为中国下一个极具潜力的网络企业,不应忽略,在合并案中,雅虎只是以业务并入和现金入股的方式进入,并不影响阿里巴巴原有董事会的结构与权利分配。 (二)并购动因 一般而言,企业并购的动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为了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二是实现企业特定的发展战略,三是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就阿里巴巴而言,我们认为,其收购雅虎中国的动因有两方面。 1.站在集团战略发展角度,构建一个综合性的网络大国,使其在国内网络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 收购雅虎中国后,阿里巴巴的业务范围将拓展到除了无线、游戏外的所有互联网领域。在中国互联网市场上,阿里巴巴的B2B、C2C已经成为市场领导者,即时通讯工具有雅虎通和淘宝网,搜索是第2名,这时,挤进四大门户的行列也非难事;同时,以阿里巴巴积累的商务用户为基础,加上淘宝网用户群和雅虎中国以白领为主的受众群,若要发展广告业务,其竞争力已与很多门户网站不相上下;另外,有了流量基础,定位可以不再局限于电子商务。

真功夫企业失败案例分析

真功夫企业失败案例分析 1.故事介绍 麦当劳、肯德基在国内大受欢迎,中餐连锁一直愤愤不平,不断有人跳出来挑战洋快餐。从十几年前的“红高粱”到现在很红火的“真功夫”,“红高粱”早已不知所踪,“真功夫”似乎真的有点功夫,连锁店面越来越多了。 跟公司名字一样,2009年8月,“真功夫”的广州总部爆发的一场真功夫表演,在投资界和创业界颇为轰动:共同创始人及公司大股东潘宇海委任其兄潘国良为“副总经理”,并派到总部办公,但遭到“真功夫”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达标的拒绝后,引发剧烈争执。 要理清“真功夫”的管理权矛盾,还得从头说起。1994年,蔡达标和好友潘宇海在东莞长安镇开了一间“168蒸品店”,后来逐渐走向全国连锁,并于1997年更名为“双种子”,最终更名为“真功夫”。真功夫的股权结构非常简单,潘宇海占50%,蔡达标及其妻潘敏峰(潘宇海之姐)各占25%。2006年9月,蔡达标和潘敏峰协议离婚,潘敏峰放弃了自己的25%的股权换得子女的抚养权,这样潘宇海与蔡达标两人的股权也由此变成了50:50。 2007年“真功夫”引入了两家风险投资基金:内资的中山联动和外资的今日资本,共注入资金3亿元,各占3%的股份。这样,融资之后,“真功夫”的股权结构变成:蔡、潘各占47%,VC各占3%,董事会共5席,构成为蔡达标、潘宇海、潘敏峰以及VC的派出董事各1名。 引入风险投资之后,公司要谋求上市,那么打造一个现代化公司管理和治理结构的企业是当务之急。但蔡达标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努力触及另一股东潘宇海的利益,“真功夫”在蔡达标的主持下,推行去“家族化”的内部管理改革,以职业经理人替代原来的部分家族管理人员,先后有大批老员工离去。公司还先后从麦当劳、肯德基等餐饮企业共引进约20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占据了公司多数的要职,基本上都是由蔡总授职授权,潘宇海显然已经被架空。 双方矛盾激化。2011年4月22日,广州市公安机关证实蔡达标等人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并对蔡达标等4名嫌疑人执行逮捕。 蔡潘双方对真功夫的混乱争夺让今日资本顶不住股东压力,而选择退出。2012年11月30日,今日资本将旗下今日资本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今日资本香港公司)所持有真功夫的3%股权悉数转让给润海有限公司。至此,真功夫股权又再次重回了蔡潘两家对半开的局面。 三年之后,真功夫原总裁蔡达标一案尘埃落定。根据广州中院二审判决,蔡达标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被维持14年刑期。随着蔡达标刑事案件终审判决生效,蔡达标所持有的41.74%真功夫股权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有传言股权估值高达25亿元。 2.一般原因分析 公司的联合创始人蔡达标和潘宇海,在共同经历了创业早期的艰难之后,因为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持有不同的看法,其中又掺杂着家族情感的变异,双方由昔日的联合创业者变成了今天的利益敌对方。因为双方的股权份额几乎相当,

最新投资管理案例分析资料

精品文档 1、某公司拟投资建设一个生化制药厂。这一建设项目的基础数据如下: (1)项目实施计划。该项目建设期为3年,贷款实施计划进度为:第一年20% , 第二年50%,第三年30%,第四年项目投产。 (2)建设投资估算。本项目工程费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的估算额为52150万元,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为4500万元。 (3)建设资金来源。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总额为佃740 万元,从中国建设银行获得,年利率为12.36%,按季度计息。 (4)生产经营费用估计。建设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以后,全 厂定员为1000人,工资和福利费按照每人每年7200元估算。每年的其他费用为855万元。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估算为18900万元。年经营成本为20000万元,年修理费占年经营成本10%。各项流动资金的最低周转天数分别为:应收账款36天,现金40天,应付账款30天,存货40天。 问题: (1)估算项目建设期分年贷款利息; (2)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拟建项目的流动资金; (3)估算拟建项目的总投资。 解:(1)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 有效利率=(1+12.36十4)A4 - 1 = 12.95% 贷款额度:第一年为:19740X 20%=3948 (万元) 第二年为:19740X 50%=9870 (万元) 第三年为:19740X 30%=5922 (万元) 贷款利息:第一年为:(0+3948- 2)X 12.95% = 255.63 (万元) 第二年为:[(3948+255.63)+ 9870- 2] X 12.95% = 1183.45万元)第三年为:[(3948+255.63+ 9870+1183.45+5922-2] X 12.95% =2359.24 (万元) 建设期贷款利息合计=255.63+1183.45+2359.24=3798.32万元) (2)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 应收账款=年经营成本/年周转次数 =20000(360 - 36)=2000 (万元) 现金=(年工资福利费+年其他费)十年周转次数 =(1000X 0.72+855)-(360- 40)= 175 (万元) 存货: 外购原材料、燃料=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费*年周转次数 =18900^(360- 40)= 2100 (万元) 在产品=(年工资福利费+年其他费用+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费+年修理费)十年周转次数 =(1000X 0.72+855+18900+20000X 10%)-(360- 40) =2497.22 (万元)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十年周转次数=20000^(360-40)= 2222.22 (万元)

企业并购案例财务分析

企业并购是一个企业以某种条件取得另一个企业部分或全部产权,以取得其控制权的行为。 并购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目标企业选择错误,支付过多及整合不利,其中并购目标选择错误是最主要的原因。 为了确保并购交易的成功,并购方必须对潜在的多个目标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尤其是财务状况的审查。通过对其会计资料真实性调查,了解其真实的财务状况,发现其财务方面的缺陷以及可能存在的财务陷阱,进一步确认各个潜在的目标企业出售的动机,这不仅便于并购方依据事先确定的财务标准和要求进行动态的取舍,筛选出与之相匹配的目标企业,而且可降低并购风险和成本。 一、潜在目标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价 对潜在的目标企业财务状况的揭示主要是通过分析其财务报告进行的。财务报告分析的原始信息来自各个潜在目标企业公布的年度报告、中期业绩报告等。并购方通过对潜在的目标企业财务报告的审查,确认潜在的目标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以便正确估算潜在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出于保护其自身利益的角度,着重分析各潜在的目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重大问题,通过运用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对潜在的目标企业在资本结构合理性、盈利能力、未来发展潜力、偿债能力、资金利用的有效性等进行评价。 通过对潜在目标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与评价,确认目标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经营风险程度;从行业相关性分析是否与并购方匹配,即能否实现经营协同效应;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表右边的分析,确认其股权结构、负债权益比率、短期负债与长期负债之间比率,计算其资本成本的高低和财务风险程度的大小,倘若

并购发生,能否使资金成本降低或通过风险冲抵实现财务协同效应;通过对潜在目标企业的资产结构分析,其是否存在独特的资源,如商誉、专有技术等,而这项独特的资源正好是并购方所缺少的;通过现金流量表的分析,计算以前年度的自由现金流量,与其自身的投资机会所需的现金需求量相比较,看目标企业是否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若目标企业是上市公司的话,分析其股价是高估了还是被低估。 二、潜在目标企业让售的动机分析 1. 潜在的目标企业出于生存和发展的目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潜在的目标企业可能势单力薄,因财务实力不强或较弱的市场竞争力,销售和盈利增长缓慢,甚至是负增长。为此,潜在的目标企业选择与一家公司联合,以联合的财务和资源优势,加速企业盈利增长,使企业在生存中求得发展。 2.潜在的目标企业大股东以出售股权换取现金,用于更好的外部投资机会。这种情况下,可能并非潜在的目标企业经营不善,而是股东从投资战略目标出发,优化投资组合,通过减持潜在的目标企业股权所换取的现金,进行其他方面的投资,以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率。并购方抓住潜在的目标企业股东急于出手的心理,可以压低并购价格。 3.潜在的目标企业旨在控制经营风险,实施多角化经营战略。当企业通过混合并购将经营领域扩展到原经营领域相关性较小的行业,意味着整个企业在若干不同的领域内经营。这样当其中某个领域或行业经营失败时,可通过其他领域内成功经营而得到补偿,从而使整个企业的收益率得到保证。 4.潜在的目标企业获利能力低下,财务状况不佳,发展后劲不足。研究表明,恶意并购中目标公司具有如下的财务特征:在并购发生前的年份内,股东报酬率低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论文 英文版

Contents 1.Introduction (1) 2. The gains of International trade to the involved countries………………….……1. 3.The effec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2) 4.Negative impacts of International trade (3) 5.Conclusion (3) 6.Reference (4)

1.Introduction To start with the issue, it’s necessary to know what is International trade at the very first beginning. International trade refers to those transactions that including the exchange of any kinds of sources among nations. The most possibly trading content is those what a country did not produce while its citizens have the demand of it .The demand for such goods has finally becomes a big net all over the world. It’s called International trade in modern society. Ancient people tried many ways to exchange from others, and till now International trade is still one of the main form of communications. 2.The gains of International trade to the involved countries As the case showed, it’s easier to get touch with other country’s leader in nowadays. People have more opptunity to communicate with others outside nationwide. In order to cater the citizens’ demand for goods, governing class has th e responsibility to find the right international trade partners to bring benefits to it’s own people. The case said that with the increasing investment in Cambodia, both side were pleased about the result, such as a decreasing percentage of unemployed (for Cambodia, the exporting country), a movement of domestic economy and a better social life environment (for Singarpore, the importing country). (Ecological Economics,2012) The gains from international trade were not only in economy, but also in culture area. The exchange of goods brings the communications of different lifestyle. People from both sides could have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each other that could strengthen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countries. In addiction, the exchange of service and technology accelerates the less developed countries to become more competitive in the world. On the other hand, those technologies could be transferred into resources for the exporting countries in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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