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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与修辞学

逻辑学与修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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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与修辞学

逻辑学与修辞学

〔比〕Ch.佩雷尔曼

原载《哲学译丛》1988年第4期

过去的50年中,我们看到了逻辑的范围由语形学扩展到语义学和语用学。但仍然存在问题:如何从逻辑到达修辞?换言之,在形式系统的研究与文体(style)及修辞手段的研究之间是否存在着一种关系?

作为逻辑学家,我对人们在价值问题上看法不一这个事实很感兴趣。从经验的逻辑实证主义的观点来看,这种不一致是由于价值判断的主观性所致,因而它们不能得到证实。但我不能接受这个结论。这便提出了一个问题:是否有价值判断的逻辑?价值判断能否通过推理加以证明?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这次会议之初,鲍亨斯基神甫将他关于逻辑的定义限制于对形式推理的研究,而排除了所有其他的逻辑概念。他这是在隐含地做出一个价值判断。他是仅仅断言逻辑应以这种方式定义而未给出任何理由呢?还是试图证明他的定义是合理的,亦即:他的定义较其他可选择的阐述方式更为可取呢?这里就涉及一个关于选择的问题的例子。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靠任意的、主观的决断,而是根据其合理性。当必须在两种对立的方法论或定义之间进行

选择时,人们不仅将这种推理方式用于法律和哲学,而且也用于科学。

因此,我着手研究价值判断的逻辑。我的研究很像弗雷格在一个世纪前所做的那样,是依据经验来进行的。但是弗雷格分析了数学的演绎方法,而我则考察人们如何证明合理的选择。经过几年的工作,我得出一个令人失望的结论:价值判断的逻辑根本不存在。后来,我意识到了作为逻辑学家的我完全忽略了的某种东西:除了那些在形式逻辑中研究的推理工具外,还有其他的推理工具,即亚里士多德称之为辩证推理的工具。但我倾向于称其为论辩推理(argumentative reasoning)。人们往往忘记亚里士多德不仅是他称为分析推理的形式逻辑的奠基人,而且也是辩证推理的奠基人。他专门在《修辞学》、《论辩篇》和《辩谬篇》中谈到了辩证推理。当我探究的结果凭其自身开始构成一个领域时,也就到了为其择名之时。最自然的选择是修辞学和辩证法,这是亚里士多德有关辩证推理研究的两个主要分支(他是分别在《修辞学》和《论辩篇》中对它们进行讨论的)。选择修辞学似乎更为周全,因为黑格尔和马克思曾在一种十分不同的意义上使用“辩证法”。此外,听众这一概念完全未出现于《论辩篇》,它仅是在《修辞学》中起明显作用。我认为这一概念对理解论辩推理至关重要。

当我着手研究这一问题的历史时,我注意到,亚里土多德对

分析推理和辩证推理所做的重要区分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却被莫名其妙地遗忘了。这两起推理形式都被统称为辩证法。但是有些逻辑学家强调形式逻辑。而其他的逻辑学则侧重于修辞学。例如,鲍亨斯基教授提到的瓦拉的三卷本论文集《论创意的辩证法》,其中“创意”是修辞学的主要成分(其他成分有布局、演说术、记忆和动作)。在修辞学的传统方面,其他重要的逻辑学家还有斯特姆和阿格里科拉。

在拉姆斯之前,辩证法一直表现为缺乏统一性。拉姆斯是16世纪著名的法国逻辑学家,死于圣巴塞洛缪节的大屠杀。拉姆斯将辩证法理解为是对全部推理形式的研究。因而在他的雄心勃勃的著作里,既包括了分析推理也包括了辩证推理,两者之间并未划定任何界限。他将“修辞学”这一术语专门用于严格说来不能称为推理的那些劝说性交际成份(演说术、记忆和动作),并把这些问题留给了他的朋友O·塔隆。塔隆是在修饰语言的艺术这一狭窄的意义上理解修辞学的。因此从塔隆的时代以后,修辞学不过被看作是研究文学形式和语言表达方式的。这样,它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就逐渐消失了。

相比之下,在亚里士多德的分析法基础上扩展的现代逻辑却蒸蒸日上。然而,亚里土多德所讲的辩证推理的学问又怎么样呢?并且,我试图在“修辞学”的名称下予以

复兴的那种学问又怎样呢?

令我极为感兴趣的问题是,如何把劝说性论说一方面与修辞学(在拉姆斯和塔隆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术语)联系起来;另一方面与形式逻辑联系起来。显然,拉姆斯在断言修辞手段仅是作修饰而用,并不具有推理的特征这点上是错误的。事实上它们是压缩的论证.这就是修辞手段被用作有效的劝说方法的原因。劝说性论说与形式逻辑的联系又怎样呢?一个辩证论证可被评价为有力或软弱、恰当或不恰当,但却不具有无可争议性或自明性。无可争议性或自明性乃是分析论证的特征。而且在形式逻辑中,必须消除任何引起争议的东西,这就必需发明人工语言。人工语言具有处理符号和构成完好定义的语句的形式规则。

在这一简短介绍之后,我将提出自己关于“新修辞学”的思想。

在弗雷格、罗素和那些受过数学训练的逻辑学家的影响下,将逻辑归结为形式逻辑变得十分普遍。这种看法导致了对广大的非证明的推理领域的忽视,这些推理使我们能在一系列的观点中,选择看上去最完善、最能令人接受和最合理的观点。它是一个与争论、批评及各类辩护有关的推理的广泛领域。我们试图依据这种推理,通过在商讨过程中为某一论点寻找支持和否定的理由来说通和劝服个人或集体。因此,我们应当以被认为是论辩理论的修辞学来努力完善被看作是

证明理论的形式逻辑,以弥补上述归结的有害影响,这样做是不会令人感到意外的。

让我们迅速地考察一下标志二者区别的特征。建立一个形式逻辑系统的基本条件是必需预先排除任何只有靠解释的力量或者裁决方能解决的困难。这就是为什么形式逻辑的

“语言”必须从一开始就排除任何歧义性的缘故。当说到“X=X”或者

“P→P”时,我们并非在陈述一个自然规律,而不过是断言在每一个这样的命题中,必须以相同的值替换符号“X”和“P”,因为它们不能得到两种解释。

当涉及自然语言时,这一条件并非必需满足。人们假定相同的词具有相同的意思,但是相反情况的证明也是可接受的。因此,当只有以导致不一致、繁琐或不可接受为代价才能保持单义性时,背离这一假定似乎是正常的。

通常很难令人相信一个有理智的人断言某种我们一眼就看出矛盾的东西。当赫拉克利特说“我们两次踏进又不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时,我们试图通过对“同一条河流”的两种不同的解释来避免明显的矛盾。当听到象“战争就是战争”这样一个命题时,我们知道遇到的是一个“拟重言式”,其目的在于为在和平时期会令人感到震惊的一种行为辩护。倘若我们将

此命题仅仅考虑为是对同一律的运用,就不会有上述的结论。帕斯卡在他的《思想录》中告诉我们:“如果上帝的真话在字面上是假的,则它在心灵中是真的”。他这样说是敦促我们为维护圣经条文的真理性而去寻求它

的一种新的解释。

在自然语言中,符号的单义性不象在人工语言中那样是在所有情况下都要求的一个条件。作为结果,符号的重新解释总是可能的。这阻止了我们依据一个形式的标准断然决定一个命题的真假。法学和神学提供了大量的实例,由于种种原因,一个法律条文或者一个宗教条文的字面解释是不能令人接

受的。

一个形式逻辑的系统包括演绎规则,这些规则使一种性质(真、概率、模态)从前提传递到结论成为可能。但前提具有所提到的性质的保证何在呢?古典逻辑学家相信自明性

是公理的真理性的保证,而公理被看作是一门科学的原则。但是亚里士多德已经指出(《论辩篇》,101),当对话者拒绝把这些原则当作真理时,为了说服他,求助于论辩是必不可少的。这使我能够强调论辩与证明推理之间的区别:一个形式的、逻辑的或数学的系统能独立于任何人的同意而发展,但论辩只有考虑去坚持(ad-herencce to)一给定的命题时才能进行。

坚持总是某人的坚持,这种明显涉及的坚持是说明预期理由

并非逻辑错误,而是一个论辩错误的唯一途径。鉴于以

“如果P,则P”表达的同一性原则在任何逻辑中都是一条勿容置疑的规律,当论证的目的是要说明这种坚持合理时,预先假定去坚持一命题就构成了一个不可否认的预期理由。在这方面我必须补充:对一个命题的信服可以是因人而异的,并且其信服程度也会不同。

任何可用的逻辑赖以建立的前提是:系统内一个命题的真是客观的;并且根据不矛盾律,它不能与其他任何命题不相容。然而在论辩中,却不保证某人同意的一个命题将不与他也坚持的另一命题相矛盾。说到不相容性,我并非意指存在着形式上的矛盾,而是指两个命题不能同时适用于一给定情况。这样,如果家长中的一方唆使孩子说谎,则“人不可说谎”以及“人须惟父母之命是从”这两条道德规范就变得不相容了。在法律和道德中存在有大量的矛盾之处。当矛盾不可避免时,我们被迫做出选择,以限制至少是命题中的一个的适用范围。我们应当限制对我们较不重要的命题的有效范围。

无论听众是商谈的个人、讨论的对话者、听演讲的与会者还是普遍意义上的听众,即由所有能对所听内容进行判断的人组成的理想的听众,论辩的目的都在于增强听众对一命题的信服。就这一目的而言,论辩必须明确地或假定地信服其他将作为出发点的命题。这些命题必须通过一个种语言来表

达,无论这种语言是自然语言还是技术性语言。同意这样的一些命题意味着同意所使用的语词的意义。这构成了一个初步的已知条件。如果同意一命题的语词伴之以不同意对它们的解释,则论辩的目的将在于使其中的一方占优势。因此,已知的东西与必定是论辩的东西之间的界限并非是在讨论

之前就划定了的。这个界限是作为参与者的态度的结果而出现,并且,参与者的态度只是在辩论的过程中才显露出来。论辩之初所接受的命题构成了一个多少不大确定的整体,讲话者,即提出论辩的人,必须从中选择那些似乎与他的目的最相关的命题。命题类型的选择将决定于论题与听众。有时,它们可限于一些老生常谈、事实或普遍接受的价值标准;有时,则必须包括科学、法律或神学的全部领域;它们甚至可以包括权威作者著作中的神圣条文。

在一场论战或政治辩论中,每个说话者所坚持的命题不同,然而却都试图使听众接受这些命题这一情况是可能发生的。他们的论辩常常导致不相容的结论。在这样的场合中,讨论要么对准从已接受的命题到有争议的命题的论证的评价;要么将要求更大的精确性,或者最终要求就说话者用作前提的命题进行交锋。通常,只有当相互对立的命题得到充分展开时,才能揭示出有问题的地方,即意见分歧之所在。

当把形式逻辑比作修辞学、证明手段和论证技巧时,我们认识到证明是在一个封闭的单义性的系统内展开的,而解释和

选择的问题在此之前已经消除。另一方面,论辩涉及一批假定得到承认的命题,这些命题是不确定的和多义的,倘若需要,对它们所包含的每个成分都可进一步提出疑问。这就是为什么论辩绝非是与个人无关的、机械的和强制的、正确的或错误的,而是强些或弱些的缘故,因为论辩的价值是不同的、甚至对立的观点交锋的结果。证明则犹如独脚戏,它是在一个系统内展开的,而典型的论辩则构成争论,构成相反命题和论述的对抗。对这些命题和论述,听众常常又是评判者,他们在做出决定之前,必须对它们进行比较。这说明了为什么在诉讼案中,公平的判决是以兼听为前提的。判决既依靠审理程序,又有赖于辩论的实质。其结果将导致个人或集体的行动,或者单纯地导致对一个普遍命题的信服,无论它是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哲学的命题,还是宗教的命题。

教育的目的在于造就一种心理状态,在于从成人向儿童,从老师向学生,从有创造性的人向没有创造性的人逐渐灌输一些普遍的命题。这一目的是要达到对命题的信服,而这些命题将作为对所考虑的最为具体的情况做进一步论辩的前提。普遍命题和它们于特殊情况下的运用之间的区别。在古代修辞学中就是指人所共知的“问题”和“原因”之间的区别。

在20多年前以《新修辞学》①为名出版的关于论辩的论文

里,我们对论辩的各种类型,以及诉诸论辩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特殊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这里我们不可能详述那些观点,而仅指出如下这点就足够了:我们是将联系的论证(arguments of association)与概念的分离(dissociation ofconcepts)相互区别的(前者指准逻辑的论证,指基于现实的结构和规定着现实的结构关系的论证)。但也许以对所有逻辑学家都感兴趣的一个问题的少许评论来结束这一话题是值得的:“各种类型的论证都能归结为纯粹的形式结构吗?”对这样的问题要给出一个完全普遍性的回答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可以试着列举可能将论辩归结为形式运算所要求的条件。

首先,应使在论辩之初所接受的命题具有单义性,以保证排除一个短语的不同解释和任何进一步解释的可能性。所有澄清了的命题具有一种性质(真、概率或者模态),以保证它们独立于任何听众的信服,这一点应是必需的。其次,应无例外地列举出所有在开始时接受的命题,以避免任何意外——并且这样构成的整体应当是一致的。对各种非形式有效的论证来说,得出一个有关概率的结论也是必不可少的,而概率应当是没有争议的,因为这种概率的确定应独立于各方的观点。

这样的条件在某些学科中能够得到满足。对这些学科来说,诉诸论辩可由诉诸归纳逻辑和概率论来代替。然而,尽管在

那些使用联系论证(假设它们有准逻辑的性质,或与现实的结构有关)的领域,这种归结最终可以成功,但每当发生争辩的概念要求调整时,毫无疑问,概念的分离应经得起形式化的检验。当我们被从单一概念引至创造一个哲学的对偶概念时,我们就是在面临这样的一种典型情况。现成的例子是现象与实在之间的对立。

这个对立所服务的目的是通过详细阐明一个标准以消除不

相容。当经验似乎不相容时,这一标准使其一方服从另一方成为可能。例如,倘若幸福被描述为与善相对立,则我们可通过称这类幸福是表面的而取消它的资格。

这就是我认为精细的哲学思考所特有的方法论是靠修辞学

提供的,而不是靠形式逻辑提供的原因。②

(原载E.阿加奇《现代逻辑概观》,许毅力译张兆梅校)-------------------------

①Ch.佩雷尔曼(Perelman)和L.奥尔布莱茨-图泰卡(Olbrechts-Tyteca)《新修辞学:论论辩》,1958年法文版,1969年英文版。

②参见Ch.佩雷尔曼《哲学、修辞学与老生常谈》,载《新修辞学与人文科学》1979年英文版,第52至61页。

逻辑学论文

《逻辑学》 课程大作业 题 目 生活中的逻辑学 姓 名 邱作磊 学 号 3110113075 专业班级 电子商务112 学 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 完成日期 2013年12月22日 宁波理工学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学逻辑逻辑通常指人们思考问题,从某些已知条件出发推出合理的结论的规律,逻辑反映的是事物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本文中所使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学逻辑概念,是描述和反映这样一种社会现象的内在规律:公有制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人的层面上的含义、要求和体现,即公有制条件下的私人剩余劳动交换关系提升到人的高度,其应有的内在要求是什么。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特殊性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是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基础和承担者,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社会经济现象时,既要把人放在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中去考察,同时也要把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提升到人的高度去理解,即要正确把握“人”与“物”的两个层面的关系。 就“物”的层面来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规定性是在与市场经济一般本质的结合与分离中获得的,上述过程主要是:个人之间的等价交换、企业之间的等价交换、个人与企业之间的等量劳动交换。前两个过程是结合,后一个是分离,正是后者的分离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有本质。 就“人”的层面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人主要存在于三层面:个人,企业,社会,但在经济运行实践中,主要是两个,即个人和企业,只有这两个才真正成为实体。社会在剩余劳动水平阶段还无法成为经济实体。换言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交换关系具有三种

类型:个人之间、企业之间和个人与企业之间,前两者具有市场经济一般性,主要是价值规律和等价原则起作用,后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有,等量劳动交换原则起作用。因此,对这一过程,我们不能用价值规律去衡量,道理很简单,就像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与资本交换是等价的,但我们决不能就以此原则去衡量剩余价值生产过程。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具有特殊的规定性。弄清这种特殊性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这种特殊性是什么呢? 我认为,它特就特在社会主义的企业具有双重性。就资本主义企业来讲,总体上讲企业是资本的社会载体,是物化的资本家。但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看,情况就复杂。一方面,企业是不完全的社会的代表或象征,因为剩余劳动水平决定了其主体是私人,虽然生产资料公有,但公有的层次还只是停留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层次上,也就是说,并非社会每个人所有――社会所有,因此,他在与“社会”进行等量劳动交换时,这里的“社会”并非指人类社会,而只是社会的一部分――企业。根本原因是,剩余劳动水平还无法提供足够的社会总劳动,社会总财富还达不到“充分涌流”的程度。总之,企业成为社会的象征和代表。另一方面,企业同时还是扩大了的私人,因为在公有程度还不充分的前提下,在企业内部,劳动者是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他们只拥有劳动财富,因此他们个人劳动直接就是“社会劳动”,个人之间交换直接就是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交换;但在企业之间以及不同企业里的劳动者之间,由于占有生产资料的数量和质量不一样,他们

逻辑学深刻复习知识点

逻辑学复习知识点 前言:逻辑学:传统逻辑、现代逻辑;它是基础性,工具性的学科(更直接,更系统)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什么是逻辑学 1.“逻辑”的含义:源于古希腊,原意:思想,言辞,理性,规律。 逻辑是一门学科,即逻辑学(思维科学)。 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逻辑学的研究目的:总结出人们正确运用各种思维形式的逻辑规律。 思维:感性认识(感觉,知觉,表象)和理性认识(概念,命题(判断),推理) 思维的形式结构(思维的逻辑形式):包括逻辑常项和变项 逻辑常项:不随思维具体内容变化而变化,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具体类型的唯一依据。 传统逻辑:自然语言(日常用语)现代逻辑:人工语言(符号语言:表意符号,公式,公式序列) 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逻辑规则:仅适用于某种思维形式。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普遍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思维形式。(传统逻辑定义)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表现方式: 现代逻辑的基础部分:经典命题逻辑,经典谓词逻辑(表现方式:重言式(重言蕴涵式,重言等值式))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1.逻辑学的性质:工具性,全人类性(没有民族性,阶级性) 2.逻辑学的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年规定的七大基础学科:逻辑学、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三方面作用:促成逻辑思维由自发向自觉转变;培养和提高人们认识事物、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帮助识别、驳斥谬误和诡辩。 3.第三节逻辑简史 逻辑学的历史:两千多年逻辑学的三大源头:古中国、古印度、古希腊。 西方逻辑:以古希腊逻辑为先河,在发展的历程中完整地经历了传统和现代两个形态。(以此为例) 传统逻辑的诞生与发展: 传统逻辑:由亚里士多德开始直至莱布尼兹之前的整个逻辑类型。特点:借助自然语言,主要范围是常见日常思维类型。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公元前322):古希腊著名学者,第一次全面、系统研究逻辑学主要问题,首创逻辑学这门科学。被称作“西方逻辑之父”,主要逻辑著作《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辩谬篇》,分别论述概念、命题(判断)、推理、论证、论辩的方法和如何驳斥诡辩的问题。哲学著作《形而上学》系统论述了矛盾律、排中律,涉及同一律。奠定了西方逻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及欧洲中世纪的逻辑学家:研究了假言命题、选言命题、联言命题和推理形式,提出相应推理规则。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17世纪,实验自然科学兴起和发展,研究了科学归纳法问题。《新工具》一书中提出科学归纳的“三表法”:“存在和具有表”、“差异表”、“程度表”,奠定归纳逻辑的基础。 穆勒(1806-1873):19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在《逻辑体系》(我国近代学者严复译为《逻辑名学》)把科学归纳法发展为五种: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至此,传统逻辑的基本框架大致形成。 现代逻辑的兴起与发展: 现代逻辑(“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由莱布尼兹奠定基本思想,目前仍在不断发展中的逻辑类型。特点:借助人工语言(符号语言),建立形式系统,对研究对象整体把握。 莱布尼兹(1646-1716):德国著名数学家、哲学家。17世纪末期,提出用数学演算的方法处理演绎逻辑;

逻辑学 期末考前复习练习题

考前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同一素材性质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中的下反对关系,可以进行推演的是( 2 )。 (1)由真推假 (2)由假推真 (3)由真推真(4)由假推假 2、“如果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那就什么工作也干不好。”这个命题的逻辑形式是( 3 ) ①p∧q ②p∨q ③p→q ④p←q 3、负全称肯定命题的等值命题是( 3 ) (1)SAP (2)SIP (3)SOP (4)SEP 4、“负命题”可概括为(2 )。 (1)性质命题(2)复合命题(3)简单命题 (4)否定命题 5、把“企业管理就是对企业进行管理”这句话作为“企业管理”的定义,所犯的逻辑错误是(3 ) (1)定义过宽(2)定义过窄(3)循环定义 (4)同语反复 6."所有S都是P"与"有M不是N"这两个逻辑形式它们(D ) A.变项和逻辑常项都相同 B.变项不同但逻辑常项相同

C.逻辑常项不同但变项相同 D.变项和逻辑常项都不同 7.在属概念与种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之间存在着(D )关系。 A.真包含 B.真包含于 C.交叉 D.反变 8.相同素材的A命题与I命题之间的关系是(C ) A.反对关系 B.矛盾关系 C.差等关系 D.下反对关系 9.在一次讨论中,某人说:"我虽然完全同意你的看法,但还有一点不同意见。"这一说法B A.违反同一律 B.违反矛盾律 C.违反排中律 D.不违反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10.直接推理"SAP→SEP"属于( )推理。 A.换质法 B.换位法 C.换质位法 D.换位质法 11.类比推理不是一种( a)推理。 A.必然性 B.或然性 C.结论超出前提范围的 D.个别到个别的 12."所有的朋友都相信我,你是我的朋友,所以,你也相信我。"这一推理的结构与下列(b )推理结构相同。 A.所有毒品对人类都是极端有害的,艾滋病对人类也是极端有害的,所以,艾滋病是毒品 B.所有的正常人都应有理性思维,你是正常人,所以,你应有理性思维

逻辑学的概念

第二章概念 第一节概念的概述 一、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 概念是对象本质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形式,属于意识的范畴,并非客观对象本身,因而它具有主观性。由于概念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因而它不能脱离客观。如果没有客观事物,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可见,概念又不是完全脱离客观的纯主观的东西。所以,概念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二、概念与语词 (1)概念与语词的联系 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有的概念用一个词来表达,有些概念则用词组来表达。 (2)概念与语词的区别 第一,所有的概念都要用词语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一般来说,汉语中的实词是表达概念的。虚词一般不表达概念。 第二,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 第三,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由于语境不同,同一个语词也可以表示不同的概念。 例:“阎锡山登报征求下联” 1937年,阎锡山经过无锡,游览了锡山,写了上联:阎锡山过无锡登锡山锡山无锡 登报征求下联,当时无人能对。你能对吗请能对者在纸上写出下联交给我。8年后,范长江随陈毅同志到天长县采访。范对陈毅说:“阎锡山的绝句我对上了,是‘范长江到天长望长江长江天长’。”陈毅连声赞道:“妙!妙!长江,才子也。” 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1.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特征 概念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同时也就反映了具有这种本质属性的对象,因而概念有客观的内容和确定的范围,这两方面分别构成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就是指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对象,即概念的适用范围。 2.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确定性与灵活性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的质的方面;概念的外延是指概念的量的方面。确定某一概念的内涵,也就相应地确定了这个概念的外延。从

逻辑学知识要点

逻辑学知识要点 上篇逻辑推理 逻辑学主要是从形式上or结构上来研究推理的正确性或者有效性的科学。 任何推理形式都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组成。∕逻辑常项:推理形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是判定一种推理形式的类型的唯一根据,也是区别不同类型的推理形式的唯一根据。∕无论给变项代入何种不同的具体内容,推理形式不会改变。 如果只要分析到所包含的简单命题即原子命题为止即可判定,那么这类推理称为复合命题推理,简称推理命题,相应的逻辑称为命题逻辑。∕逻辑常项、命题变项。 必须分析到简单命题即原子命题所包含的概念即词项才能判定,则这类推理称为简单命题推理,简称词项推理,相应的逻辑称为词项逻辑。∕逻辑常项、词项变项。 第一章基本复合命题及其推理 1、负命题 负命题:就是通过否定某个命题所得到的命题,又叫做命题的否定。 一般公式是:并非¬。∕“并非“为联结词,常用符号“¬”表示,读作“并非”。 真假特征:p与“¬p”矛盾。 2、联言命题及其推理 ⑴联言命题:就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命题。 一般公式是:p并且q。∕“并且“为联结词,常用符号“∧”表示,读作“合取”。 “……和……”、“即……又……”、“不但……而且……”、“虽然……但是……”等表示并列关系、递进关系、转折关系的词语都是“并且”的意思。 真假特征:联言支p,q同时真,联言命题p∧q为真;p,q同时假,p∧q为假。 ⑵联言推理:就是前提or结论为联言命题,并且根据其真假特征所进行的推理。 推理形式有:分解式(由前提中一个联言命题为真,推出其任一支命题为真的推理)、组合式(由前提中一些支命题为真,推出这些支命题所组成的联言命题为真的推理)。 3、选言命题及其推理 选言命题是断定几个可能的事物情况中至少有一个事物情况存在的命题。 ①⑴相容的选言命题:至少有一个存在并且可以同时存在的选言命题,即选言支(p,q)之间具有并存的关系,p,q不同假。 一般公式是:p或者q。∕“或者“为联结词,常用符号“∨”表示,读作“析取”。

逻辑学期末复习题(一)打印6份共8页

2011秋川大锦城学院逻辑学期末复习题(一) 一、写出与下列判断的负判断逻辑等值的判断,并写出所依据等值式:(每小题5分) 例1 这个村没有人家不是外来户。 解:原判断形式为SAP,(1分)根据?SAP≡SOP,(2分) 所求判断为“这个村有的人家不是外来户。”(2分) 例2 只有多施化肥,才能提高水稻亩产。 解:原判断形式为p←q,(1分)根据﹁(p←q)≡﹁p∧q,(2分) 所求判断为“不多施化肥,并且,能提高水稻亩产。”(2分) 1、除非老陈放弃这一方案,否则老李退出合作。 2、如果他知道税收的重要性,那么他就会按期纳税。 3、或者甲公司负责此项工程,或者乙公司负责此项工程。 4、甲队和乙队都能小组出线。 5、要么甲队战胜乙队,要么甲队降级。 6、没有金属不是固体。 7、这个班有的学生没有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二、将下列判断改写为等值的选言判断,并写出所依据等值式:(每小题5分) 例除非资金到位,否则工程不能按期完成。 解:原判断形式为p←q,根据p←q≡p∨﹁q, 所求判断为“或者资金到位,或者工程不能按期完成。” 1、并非张某是歌唱家而不是舞蹈家。 2、如果甲队不战胜乙队,则甲队不能得冠军。 3、只有对别人以诚相待,才能得到别人的理解。 三、将下列判断改写为等值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并写出所依据等值式:(每小题5分) 例并非老王和老李都负责这项工程。 解:原判断形式为﹁(p∧q),根据﹁(p∧q)≡p→﹁q, 所求判断为“如果老王负责这项工程,那么老李不负责这项工程。” 1、除非某甲不搞财务工作,否则他会犯错误。 2、并非小张和小李都入选国家队。 3、或者老王负责这项工程,或者老李负责这项工程。

逻辑学名词释义

①,指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 ②,指一种观点、思想方法和理论。 ③,指人的思维的规则和规律。 ④,指逻辑的科学即逻辑学。 逻辑形式是用逻辑变项和逻辑常项表示的思维结构。 (1)逻辑变项是思维内容的符号表示,在逻辑形式中代表可以变化的经验内容,也可以看作一种“空位”;对于一个逻辑形式而言,在空位上填入什么“内容”不会影响逻辑形式的特征。 (2)逻辑常项是逻辑形式中不变的部分,如果逻辑常项(个体常项除外)不同,逻辑形式的性质也就不同。因此,逻辑形式的性质是由逻辑常项决定的 :不同内容的命题和推理自身所具有的共同结构。 对逻辑而言,人工语言是用来表示或显示逻辑形式的,我们把这个人工语言叫做对象语言。 对象语言是用来表示思维对象的语言,对象语言是被陈述的语言。 言,元语言是陈述语言的语言。 简单命题(原子命题)是由词项构成的命题。它自身不再含有其它命题了。 复合命题是由命题构成的命题。也就是说,复合命题可以分析为命题和逻辑联词。(基本的复合命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联言、选言、假言和负的复合命题,它们是复合命题与推理讨论的基本对象。) 复合命题基本结构是“主项+谓项”,按照量词划分,全称的,特称的,单称的。 联言命题是反映一个或几个思维对象同时具有某些属性的复合命题。(显然,,联言命题就是几个命题的“联合”,他陈述的是几个同时存在的事实。) 联言判断:就是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 选言命题是反映一个或几个思维对象所具有的某些属性至少有一种情况存在的复合命题。 相容选言判断:断定几个选言支至少有一个为真的选言判断。 不相容选言判断:断定其选言支中有并且只有一个选言支为真的选言判断。 选言判断:就是断定几种可能事物情况至少有一种存在的判断。 假言命题陈述的是两个思维对象之间的条件关系。因此又叫条件命题、蕴涵命题。

逻辑学心得体会

逻辑学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逻辑学感想 结合本人实际,简述学习本课程后的体会(收获);并且提出对本课程的教学意见和建议。字数要求:1500字以上。时间过的真快啊,不知不觉间,学习逻辑学的课程也结束了。在这段时间里面,伴随着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的变化,使我们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充满了迷茫,显现出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整天都不知道干什么。就在我们处在迷茫的时候,它走进了我们的身旁,更走进了我们的心里。它就是逻辑学。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因为这门科学乃是思维的思维。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学习逻辑学对我还有很大的帮助学习逻辑学使我懂得更多,使我有了深深的体会心得。它就像我们的父母一样的疼爱我们;像老师一样的关心我们;像朋友一样的帮助我们。在它那盏明灯的指引下,我们走出了人生的迷茫期,大步的迈向幸福的阳光大道。 什么是逻辑?翻开厚重的逻辑学导论,上面的解释清晰而有深意:“逻辑学是研究用于区分正确推理与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学问。”正确推理的界定有着许多客观标准,而如果不了解这些标准,也就无法运用它们。逻辑学研

究的宗旨,就是发现并塑述这些标准,使之能够检验论证,把好的论证与坏的论证区别开来。我知道这才是学习逻辑的最终目的,习得知识并运用到实际活动中指导我们的生活与学习,也算是拥有了一份比别人更睿智的理性,在问题的分析上,我们会更占优势。因为在某些问题上,主观感官直觉做出的判断也许就是片面的,被蒙蔽的,而在这种时刻就应当辅助以逻辑的敏锐思维,丁是丁,卯是卯,不允许有丝毫含糊的地方。我认为这种严谨求精的态度也是学习文科需要注意的地方,这再也不单单是理科学生的专利。 也许人们受够了一些不实际的说教和死板的学术研究,觉得没有逻辑,生活照样进行的很好,而学习逻辑不过是多浪费了一些可以享受的时间和精力,在大学生的潜意识里,已经把逻辑学归到了马哲、军事理论这些可上课不上的课程里。大多数人将这些课程看做自由市场,想上就上,不想上了当然就翘课,这种风气已经逐渐得到大家的认可,成为了一种默认的习惯和做法。当然,一开始我也不例外,这确实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当初上逻辑课,也是奔着学分去的。然而在逐步的学习过程中,老师生动的举例,多是涉及到我们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让我觉得,逻辑学并没有想象中的乏味于枯燥,逻辑与生活并不是完全割裂开来的。生活离不开逻辑,逻辑也渗透在生活的各个层面。 我们都有逻辑思考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显然还没有

完整word版逻辑学重点整理

逻辑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什么是逻辑学 答:逻辑是关于思维过程自身规律的学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逻辑规律及简单 的逻辑方法的科学。 2、什么是概念 答: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及其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 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概念的外延就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对象。 3、什么是命题 答:命题是反映思维对象情况的思维形态。 4、什么是推理 答:推理是依据已知命题得到新命题的思维形态。 5、什么是定义 答: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6、什么是划分 答:划分是把一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分为几个小类,从而明确这个概念的外延的逻辑方法。 划分的三要素:母项、子项、划分的根据 7、什么是直言命题 答:直言命题是直接地无条件地反映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8、什么是直言三段论 答:直言三段论也叫三段论,它是借助于一个共同的词项(概念)把两个直言命题联结起来,从而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命题的间接推理。 9、什么是同一律 答:同一律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 10、什么是不矛盾律 答:不矛盾律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即互相矛盾或者互相反对的思想不能同真,庇必有一假。 11、什么是排中律 答:排中律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即互相矛盾或下反对关系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12、什么是充足理由律 答:充足理由律是在思维或论证过程中,任何一个被确定为真的思想总有它的充足理由。 二、用图解法表示下列概念间的关系。 1. A船B轮船C货船 答:这几个概念间的关系可用图表示为:

2.A泰山B山东C中国D联合国答:可用图表示为: A 3.A词B褒义词C贬义词D合成词 4.A现代化B社会主义现代化C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答:可用图表示为: 5.A石拱桥B卢沟桥C拱形桥洞 6.A小说家B戏剧家C诗人D文学家答:可以用图表示为: 三、将具有下图所示关系的概念分别填入图中

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参考题《排板后》

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示例参考习题 示例题型一: 指出下列各复合命题的联结词,并写出它的符号公式 1.书记员的记录有错误,或是听错了,或是记错了,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 2.该厂的产品并不是像广告所讲的那样物美价廉。 3.三名嫌疑人中至少有一人是柳州鹿寨人。 4.除非刑事专家能获知作案者的主要资料,否则无法画出他的图形来。 5.如果一个推理的前提真且形式有效,则其结论也是真的。 答案: 1、“或”,p∨q 2、“并不是”,¬p 3、“至少有一”(或者),p∨q∨r 4、“除非,否则”,p←q 5、“且,如果,则”,(p∧q) 示例题型二: 用真值表法判明下列公式是否为重言式 1.(﹁p∨q) ∧(p∧﹁q) 2.(p→q) →((p→r) →(p→(q∧r))) 答案:1、 P q (¬p∨q) ∧(p∨¬q) 1 1 0 1 0 0 0 1 0 0 0 0 1 1 0 1 1 1 0 0 0 0 0 1 1 0 0 1 (¬p∨q) ∧(p∨¬q)不是重言式,是永假式。 2、证明略:(p→q)→((p→r) →(p→(q∧r)))是重言式。 示例题型三:综合选择题 1.“人类假如要想知道自己的渺小,无需仰视繁星密布的苍穹,只要看一看在我们之前就存在过、繁荣过、而且已经消逝了的古代文化就够了。” A.(p∧(q→r)) →q B.p→(﹁p∧q) C.P→(﹁q→(p→r)) D.p→(﹁q∧r) E.r→(﹁p∨(p∧﹁q)) 2.依据真值表,“S不是刑警,也不是交警”与“如果S不是刑警,则他是交警”在真值上的情况是: A.可同真,可同假 B.可同真,不同假 C.不同真,可同假

逻辑学名词解释

逻辑学名词解释 1、概念:反映事物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 单独概念:是指仅反映一个特定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事物。 普遍概念:是指由若干个分子所组成的类的概念。它的外延包括许多的对象。 集合概念:把一类对象作为一个集合体来反映的概念。 非集合概念:不把一类对象作为一个集合体来放映的概念。 正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负概念: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只有带否定词并使用其含义的,才是负概念。论域:指一个正概念与其相对的负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组成的类。 定义:就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揭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的方法。 划分: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就是将外延较大的属概念根据一定的标准,划分出若干个外延较小的概念,从而明确概念全部外延的逻辑方法。 概念的限制: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减少概念的外延的逻辑方法。 即概念的限制就是从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的逻辑方法。 概念的概括: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其外延的逻辑方法。 命题:陈述事物情况的思维形态。特征在于其真假性。命题有具体内容和逻辑形式,逻辑学不研究具体命题内容上真假,只研究命题形式真假性质和命题形式之间的真假关系。模态命题:就是包含“必然”等模态词的命题。 复合命题:就是包含其他命题的命题,包括联言命题、选言命题、假言命题和负命题。 简单命题:就是没有包含其他命题的命题,主要包括直言命题和关系命题。 推理:就是由一或若干个命题推出另一个命题的思维形态。 直言命题:就是陈述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性质命题) 肯定命题:就是陈述事物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联项一般用“是”表示。 单称命题:就是陈述一个特定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主项专有名词,不需量词。全称命题:陈述一类事物的全部分子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主项普遍概念,量省。特称命题:就是陈述一类事物中至少存在着一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主项普遍概念,量项不可省为“有的、有些” (其逻辑含义就是“有”即至少有一个,不排斥全部) 周延性:是直言命题主项与谓项在量的方面的逻辑特征,是直言命题形式中对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的陈述情况。在一个直言命题形式中,如果陈述了它的主项或谓项的全部 外延,那么其主项或谓项就是周延的。 直言直接推理:就是前提只有一个命题的直言推理。 A:全称肯定 E:全称否定 I:特称坑定 O:特称否定 反对关系:A与E之间的关系是:不能同真,得以同假。即,当一个真时,另一个必假; 当一个假时,另一个真假不定。 矛盾关系:AO、EI之间的关系是: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即,一个为真时,另一个必假; 当一个为假时,另一个必真。 等差关系:AI/EO之间的真假关系:全称真,特称必真;全称假,特称真假不定;特称假,全称必假;特称真,全称真假不定。 下反对关系:IO之间的真假关系:不能同假,可以同真。即当一个假时,另一个必真;当

逻辑学完成论文

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的区分与复合命题的真假判断 张玉杰 哈尔滨师范大学(150025) 黑龙江哈尔滨 摘要:在逻辑学中,判断是对客观事物所有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所以判断有真有假。在数学中用来表示数学判断的语句或符号的组合称为数学命题。同时在逻辑学上把不含逻辑联结词“或”、“且”、“非”的命题称为简单命题,由简单命题与逻辑联结词构成的命题是复合命题.下面我们就详细地介绍一下如何判断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区别与判断复合命题真假的方法。 关键字:简单命题复合命题区别真假判断 1.问题的提出 从小学我们就学习数学,到了初中、高中更是感觉数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通过对以前知识掌握牢固的基础上再来对同样是基础学科的逻辑学进行了解。学习简易逻辑知识,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进行简单推理的技能,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我们在学习与生活中不断锻炼自己的逻辑思维。 首先在学习逻辑的理论知识上作为我们大学生可以通过老师的讲解、查阅资料进行研究,于是在本文中我们对逻辑学中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做了详细的研究。就是如何区分与判断命题的真假。具体到首先是如何区分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其次是通过具体方法来判断复合命题的真假。 真和假两个概念在逻辑学中有不同的含义:一是在命题的特征中它们表达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是否和客观实际情况相一致的问题;二是在复合命题中,复合命题的真假是指命题的真假是否反映了由于逻辑联结项的不同所形成的不同逻辑关系的正误。一个命题对事物情况的断定,如果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就是真命题;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就是假命题。 2.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的区分 从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的定义到判断与区分,似乎是很容易理解和掌握的。其实并不然,我们举出一个例子: 例1:说明命题“4的平方根是2或-2”是简单命题还是复合命题? 第一种看法,认为该命题是简单命题.这是因为,若是复合命题,则有: p:4的平方根是2; q:4的平方根是-2; p或q:4的平方根是2或-2. 由于这里的p及q都是假命题,由真值表可知,将p或q看成是由p及q用“或”联结的形式是不正确的.据此认为命题是简单命题。

逻辑学基础重点_逻辑学重点归纳

逻辑学基础重点_逻辑学重点归纳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重点 一、填空题1分*10 二、单选题2分*10 三、图解题共10分 1.用欧拉图表示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3分*2 2.在括号内填上适当的符号,使之成为一个有效的三段论 2分*2 四、证明题共12分 1.证明三段论的有关规则 6分*1 2.依据判断变形进行的直接推理 3分*2 五、分析题 4题共24分 三段论、对当关系推理、逻辑的基本规律、穆勒五法、真值表六、综合题 3题共24分综合推理 1亚里士多德被成为逻辑学之父。 2.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是概念质的规定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是概念量的规定性。 3.概念的种类: 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肯定概

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4.概念间的关系: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所有的b都是a,则a、b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都是a,但有的a 不是b,则a、b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但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4)交叉关系:若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交叉关系; a b (5)全异关系(不相容关系):若所有的a都不是b,所有的b都不是a,则a、b之间为全异关系,包含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6)矛盾关系:反对关系: 5.下定义的方法:属加种差的方法,公式:被定义项=种差+属概念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是同一个系。否则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否则犯“同语反复”或

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资料

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资料. 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历史上先后产生的国家有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国家,无论何种类型的国家都是阶级专政的工具。”这几个判断对“国家”这个概念是( )来说明的。 A.仅从内涵方面B.仅从外延方面C.先从内涵,再从外延方面D.先从外延,再从内涵方面 2.概念与语词的关系是( )。 A.所有的语词都是表达概念B.所有的语词都不表达概念

C.所有的概念都要通过语词来表达D.有的概念不通过语词来表达 3.“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中“民”这个概念属于( )。 A.集合概念B.非集合概念C.普遍概念D.负概念 4.“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判断的主项是( )。 A.单独概念B.普遍概念C.集合概念D.负概念 5.在“知识分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和“大学教师是知识分子”这两个判断中,“知识分子”这个概念( )。A.都是集合概念B.都是非集合概念 C.前者是集合概念,后者是非集合概念D.前者是非集合概念,后者是集合概念。 6.如果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并且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那么,a与b这两个概念具有( )关系。 A.全异B.全同C.交叉D.真包含 7.当“所有S是P”与“有的S是P”均假时,则S与P在外延上的关系是( )关系。 A.全同关系B.全异关系C.交叉关系D.真包含关系 8.“物理学就是研究物理的科学”作为定义,犯了( )的逻辑错误。 A.定义过宽B.定义过窄C.同语反复D.循环定义 9.“圆是平面上的点对一个中心保持相等距离运动所形成的封闭的曲线”作为定义,属于( )。 A.语词定义B.发生定义C.功用定义D.关系定义 10.“犯罪不是合法行为”作为定义,犯了( )的逻辑错误。 A.定义过宽B.定义过窄C.定义用否定联顶D.以比喻代定义 11.下列各组概念依据箭头所示的推演关系,属于正常限制的有( )。 A.思维形式→推理→演绎推理B.判断→简单判断→复合判断

(完整版)普通逻辑学教案(二)第二章概念

第二章概念 [目的和要求]使学生理解概念的本质、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和外延)、概念的种类及其语言达形式,以及概念之间的关系;帮助学生掌握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培养学生在思维过程中准确地理解和使用概念,以便正确地进行判断和推理。 [课时] 6课时 [要点] 一、什么是概念 二、概念的基本特征 三、概念的种类与相互间的关系 四、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五、定义和划分 第一节概念的概述 一、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 概念是对象本质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形式,属于意识的范畴,并非客观对象本身,因而它具有主观性。由于概念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因而它不能脱离客观。如果没有客观事物,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可见,概念又不是完全脱离客观的纯主观的东西。所以,概念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二、概念与语词 (1)概念与语词的联系 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有的概念用一个词来表达,有些概念则用词组来表达。 (2)概念与语词的区别 第一,所有的概念都要用词语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一般来说,汉语中的实词是表达概念的。虚词一般不表达概念。 第二,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 第三,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由于语境不同,同一个语词也可以表示不同的概念。举例:“阎锡山登报征求下联” 1937年,阎锡山经过无锡,游览了锡山,写了上联:阎锡山过无锡登锡山锡山无锡 登报征求下联,当时无人能对。你能对吗?请能对者在纸上写出下联交给我。8年后,范长江随陈毅同志到天长县采访。范对陈毅说:“阎锡山的绝句我对上了,是‘范长江到天长望长江长江天长’。”陈毅连声赞道:“妙!妙!长江,才子也。” 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1.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特征 概念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同时也就反映了具有这种本质属性的对象,因而概念有客观的内容和确定的范围,这两方面分别构成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就是指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对象,即概念的适用范围。 2.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确定性与灵活性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的质的方面;概念的外延是指概念的量的方面。确定某一概念的内涵,也就相应地确定了这个概念的外延。从这方面来说,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具有相对确定性,即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概念的内涵和外

逻辑学论文_郑腾飞

姓名:郑腾飞 班级:软件0901 学号:200909020132 逻辑学结课论文 何谓逻辑学?记得第一节课的时候,老师以简短的开场白告诉我们,逻辑学即是一门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它是由亚里士多德创立的。 在这个课程中我收获很多,其中最精彩的莫过于老师在课堂上列举的一个个生动的小例子或者老师一些曾经亲身经历过的事情。除此外,再加上理论的抽象与概括,我们不但对逻辑学有了一定的认识,而且还能简单的运用逻辑学原理来解决生活中的一些小问题。譬如这样一个原理吧:矛盾中必有一真。在课上老师给出了许多相关的例题,也许在学习之前我们会很头疼这些题,不知道如何下手解决,但通过老师的讲解后,我们能够迅速的得到正确答案。 下面是我学习过逻辑学后的一些收获: 关于概念:概念是反应某种事物及其特有性质的思维形式。一般来说,概念是反应某种事物及其特有性质的思维形式,这里“特有性质”就是该事物本身具有,而其他事物不具有的性质。比如:人是会使用工具的动物,这就是人的特有性质,而其他事物不具备这种性质。如果你看见一个会使用工具的动物的话,它必将会是人。人这个概念,就是反应人这种事物及其特有性质的。我们周围的事物有很多种,有些事物是比较简单的,比如:男的、女的,我们一看便知,但有些事物比较复杂且具有非常复杂的性质,需要我们掌握其概念,才能完全了解它们。不论是简单事物还是复杂事物,只要我们认识这些事物,我们的头脑中就会有相应的概念了。 关于三段论:三段论理论是逻辑学上的一个基本推理学说。它最早是由古希腊著名哲学

家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他最广为人知的例子就是: “人都是会死的 苏格拉底是人 所以苏格拉底是会死的” 在这里第一句“人都是会死的”叫大前提,“苏格拉底是人”叫小前提,而第三句就是结论。小前提要符合大前提。这样一个看起来并不难的推理就构成了形式逻辑的基础,逻辑学也就由此发展开。任何一个三段论都包含三个不同的词项,分别叫:大项、小项和中项。在结论判断中作谓项的词项叫大项,大项通常用“P”来表示;在结论判断中作主项的词项叫小项,小项通常用“S”来表示;在前提判断中出现两次而在结论判断中不出现的词项叫中项,中项通常用“M”来表示。任何一个三段论都包含着三个不同的判断,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其中,包含着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包含有小项的前提叫小前提;包含有大项和小项的判断叫结论。 关于悖论:老师经常提到的归谬法的例子——“理发师悖论”,即是著名的“罗素悖论”。“罗素悖论”的通俗形式就是“理发师悖论”:一个理发师声称他给且只给不为自己理发的人理发。那么问题来了,这个理发师是否给自己理发?如果他不给自己理发,那么按照他的声称,他应该给自己理发。如果他给自己理发,那么他便具有“不为自己理发”性质的,也就是他不为自己理发。结合我从离散数学中了解到的,数学家“日用而不知”的“集合”概念居然存在矛盾,这对于当时的数学家们不啻一记晴天霹雳。打个比方,一个人早上醒来,却发现自己脚下都是沙土。或者正如一个百万富翁突然发现自己的钱都是假钞。或者正如一个小孩放学回来,却发现自己的家人都不见了,自己的家都“空”了。这样的感觉无疑是使人震惊,甚至恐惧的。既然朴素的集合论思想是不严密的,那么数学家们就要建构更加严密的集合论,在朴素集合论的概念里加上一些限制,以防止不适当集合的出现。如此,公理集

(完整版)逻辑学基础复习要点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要点 第一章引论 1、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思维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构成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主要看他们的逻辑常项。 第二章概念 1、概念: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或者说概念是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 2、概念与语词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维形式。 (2)区别: 第一,概念是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第二,概念借助语词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 第三,同一概念可用不同的语词表达;第四,同一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概念。 3、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 4、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5、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 6、正概念与负概念: 正概念又称肯定概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负概念又称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7、概念间的关系 (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所有的b都是a,则a、b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都是a,但有的a不是b,则a、b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但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期末逻辑学练习题一

A D 逻辑学试题(一)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 在“p →q ”中,逻辑常项是 2、从“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属性”来分析,“非法出版物”是 概念。 3、根据对当关系,当“所有S 不是非P ”为真时,“所有S 是非P ”的逻辑值为 。 5、与p ∧q 的负判断相等值的判断为 。 - 6、由S A P 换位推理,可得结论 。 7、“马克思主义者是实事求是的,所以我们要实事求是。”这个三段论省略了 前提。 8、一个大前提为p ∨q 的有效推理形式,当结论为q 时,小前提为 。 9、在进行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时,可能犯 的逻辑错误。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在SIP 与SEP 之间( ) (1)常项和变项都相同 (2)常项和变项都不同 (3)常项不同,变项相同 (4)常项相同,变项不同 2、当S 与P 为真包含于关系时( ) (1)SAP 与SEP 都真 (2)SAP 与SEP 都假(3)SIP 与SOP 都真 (4)SEP 与SOP 都假 3、从概念间外延关系上看,“复合命题”与“命题”之间的关系为( ) (1)真包含关系 (2)真包含于关系(3)交叉关系 (4)同一关系 4、通过减少“黑龙江大学”这一概念的内涵,将其外延扩大为“大学”这一概念,运用的逻辑方法是( ) (1)概括 (2)限制 (3)定义 (4)划分 5、从命题的形式结构看,“他不是党员就是团员”是( ) (1)负命题 (2)假言命题(3)联言命题 (4)选言命题 6、“教师讲课要生动的说法我不赞同,因为讲课又不是表演相声,用不着逗人发笑。”这一议论( ) (1)违反同一律 (2)违反矛盾律(3)违反排中律 (4)不违反逻辑规律 7、结论是必然性的推理为( ) (1)类比推理 (2)直言三段论(3)简单归纳推理 (4)科学归纳推理 8、下列正确表达“演绎推理”(A )、“选言推理”(B )、“归纳推理”(C )、“类比推理”(D )这四个概念之间外延关系的欧拉图是( ) (1) (2) B C A B D C

逻辑学论文

本学期选修了逻辑学这门课程,使我对逻辑学有了更深层的认识,在书本上学到了以往不能接触到的知识,使我了解学会了逻辑学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下面就让我谈谈我对逻辑学的认识: 知识内化为品格,品格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为个体的能力。品格是个体在知识作用下所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心理品质,能力是品格的精神外显,是知识解码后的具体运用。知识、品格、能力,构成个体的总体素质。关于品格理论我们暂不在这里探讨。本文研究的是能力的基本特征及其逻辑关系,由此探讨高等教育对个体能力培养的有效途径及其对自身导引社会前进的基本方式。 1.经验,能力构成的基本要素 小编所论经验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指书本知识通过实验操作内化后或个体初步掌握知识的内涵、外延、结构后走向社会实践,对知识使用范围和方法的表象阶段理解的总和。这部分经验是低层次实践活动的结果;二是指科学研究实践对思维改造、开拓的总和,即思维自觉过程的总和。第一个方面经验是对学科知识应用的探索,既有深化书本概念的一面,也有框正实践前的好奇和无知的举措。经验,是无数次实践筛选出并储存在大脑记忆库中的“重复映象”,它们的重复,表证着实践提示的事物规律性(即科学性),而“映象”本身说明,它们仅是对知识的一种印证,实践的简单和肤浅,不可能使经验走向二次抽象,即经验的思维创造过程。从思维发展上看,个体已经学过的学科知识在这个阶

段印证后,使知识走向内化,但不是知识创新。如果要进行知识创新,就要在复杂的实践中使思维突破表象限制而走向二次抽象(第一次抽象是前人做完的)。第二次抽象才进入经验的高层次阶段。个体在第一阶段的经验里尽管知识的应用仍然停留在表象阶段,但心理上的知识坐标已经产生了应用后的效果,实践使个体承受的感觉和印象,不仅砸实学科知识在思维中的根基,而且可能为改造世界和改造自我带来新的冲动和快感。正是这无数次的实践的提示,个体驾驭知识的能力也就初步形成了。初级阶段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个体三个方面工作的完成,即:①对已学过的学科知识总体认识阶段的完成,随着知识的逐渐“解码”,“知识的休眠期”渐趋结束;②随着知识的使用范围和方法的基本确定,个体心理对知识的理解加深和知识内化为品格;③使用知识初期阶段的畏惧感和好奇心初步完成,从而转入了新一轮的知识幻想和应用联想。尽管在这个阶段里,个体的经验十分有限,但就是这点有限的能力已经能保证个体从事相应的技术工作或开展局部以应用为主的创造发明。教育实践和科学实践都证明,尽管个体在生产实践中,经验总要受着书本概念的掣肘,但他们仍然突破了桎梏,驾驭和改造了某些先进设备。在此,仍以工科为例,工科学校强调培养学生的大工程概念和生产实践中的动手能力,而这些都集中表现在毕业生就业后的成就上。但初期经验确实是有限的。个体一旦在生产实践中遇到书本知识无法解决的难题就会仓皇失措,这是因为毕业生理科基础不足或对工程过程的一知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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