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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社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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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西安市旅行社分支机构管理规定

根据《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了规范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经营秩序,现就西安市旅行社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一、旅行社分支机构的性质

旅行社分支机构指旅行社根据业务需要在设立社以外设立的具有不同功能的分社或服务网点。

旅行社分社(简称分社)是旅行社在本社办公地点以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以旅行社的名义从事《条例》规定的经营活动的机构,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

旅行社服务网点是指旅行社在本市辖区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机构(以下统称门市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

二、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一)旅行社分社的条件

1.地区: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

2.名称:分社的名称中应当包含设立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和“分社”或者“分公司”字样。

3.办公场所。

(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2)营业用房应当不少于20平方米,能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4.营业设施。

(1)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2)配有传真机、复印机;

(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5.质保金: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有出境权的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6.经理资质:分社经理应具有从事旅游经营管理的经历、无不良信誉记录。

7.员工管理:旅行社应当与分社从业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8.设立社应对分社实行统一的人事、财务、招徕、接待制度。

(二)门市部的条件

1.地域:旅行社设立门市部的区域范围,应当在西安市的行政区划内。

2.场所:门市部应当设在临街门面或写字楼等方便旅游

者认识和出入的公众场所,应有明显的标示,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租期不少于1年。

3.名称:旅行社门市部名称应当由设立旅行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和“门市部”三部分构成。

4.办公设施:

(1)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2)有传真机、复印机;

(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4)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使用统一的电子网络报名系统。

5.经理资质:门市部经理有从事旅游经营管理的经历,无不良信誉记录。

6.人员管理:设立社应当与门市部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7.设立社应当对门市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和统一咨询,服务规范。

三、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

(一)分社设立程序

旅行社可在设立分社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级或区级)办理设立分社登记,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下列文件向分社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分社的《营业执照》;

3.分社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4.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没有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门市部设立程序

旅行社向设立门市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级或区级)办理门市部设立登记,并在办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文件向门市部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门市部的《营业执照》;

3.门市部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没有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受理程序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受旅行社分社或门市部备案时,应在20个工作日内按《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本规定对旅行社分支机构进行备案检查,对符合规定的向其发放《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门市部备案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旅行社改正后,向其发放备案登记证明;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通知进行设立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旅行社分社的业务范围的划分:对不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中的业务经营范围,应当标明为:“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中的业务经营范围,应当标明为:“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旅行社门市部业务范围的划分:对不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门市部《备案登记证明》中的服务范围,应当标明为“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门市部《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备案登记证明》中的服务范围,应当标明为“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招徕、咨询服务”。

四、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经营规范

(一)按时备案

旅行社设立分社或门市部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工商注册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违反本条的规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悬挂有关等证件

旅行社分社、门市部,应当将《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者《旅行社门市部备案登记证明》,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要位置。未悬挂备案登记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

1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社或门市部变更时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撤消的旅行社应当将其备案登记证明及时交备案发证机关销毁。

(三)不得超范围经营

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违反本条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社门市部应当在设立社的经营范围内,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社分社不得设立门市部,门市部不得再设立门市部。

(四)自觉接受管理

旅行社分支机构应当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旅游合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财务账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四、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监督检查时,应当由两名以上持有旅游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可以进入其经营场所,查阅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相关文件、资料,以及财务账簿、交易记录和业务单据等材料,旅行社分支机构应当给予配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附件: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项目书(登录西安市旅游局网站下载)

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示范文本) 申请人(投资人姓名或名称): 申请设立旅行社名称:_北京经过旅游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地址:

填表须知 1、申请人请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示,复印件粘贴在《设立旅行社申请书》的指定位置。 3、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经营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中所填人员应填写至少一名财务人员(并附财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至少一名“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5、申请设立旅行社应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6、拟设立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应与注册地址一致。 7、营业设施、设备基本要求:应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有传真机、复印机;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8、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请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于此页。 2.请将投资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粘贴于此页。

申请人(应与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的投资人姓名或名称一致): 申请设立旅行社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设立旅行社英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对应): 申请设立旅行社英文名称缩写:__________ 经营场所面积平方米,为□自有□租赁,租期年 办公电话: 办公室传真: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 邮编:

旅行社条例(2017修订)

旅行社条例(2017修订) (2009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 次修订) 现行有效国务院国务院令第676号发文日期:2017年03月01日生效日期:2017年03月0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旅行社的设立 第三章外商投资旅行社 第四章旅行社经营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本法变迁史】 旅行社条例[20090220]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6)[20160206] 旅行社条例(2016修改)[20160206]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7)[20170301] 旅行社条例(2017修订)[20170301] 旅行社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旅行社的导游管理制度

旅行社的导游管理制度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 一:导游出团前准备工作 1、导游出团前应认真准备和阅读团队文件,了解、研究带团文件中涉及的问题,向导游部经理、负责操作该团的计调了解详细情况。 2、全陪导游出团前应与地接导游,司机、客源单位进行电话沟通,核实团队情况。地接导游领到计划单后,与全陪打电话核对人数,并提示:××旅游目的地天气温度,穿什么衣服。 3、导游出团前应查阅团队游览涉及的相关资料,丰富讲解内容。 4、导游出团前应认真参加出团说明会,对重点内容要做记录,不清楚问题要及时提问。 5、新导游带团前,应向熟悉此条线路的老员工请教,老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新员工做好出团准备。 6、导游出团前领取团费时要认真清点并妥善保管,领取带团物品要过数,导游在出团前应和操作人员沟通好所有的带团工作细节,检查所有应配备的签单、介绍信、派团单等,如有遗漏现象,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全额赔偿所产生的损失。 带团必带的东西有:导游旗,公司专用接站牌,导游IC卡,话筒,组团社确认件,计划单,派团单,介绍信,公司签单纸,意见卡(组团地接均要填写) 二:导游地接团服务 1、导游的带团表现是代表公司的对外形象,在工作期间,应严格按照标准的服务程序完成各项服务工作,处理好组团社、公司及客人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司经济利益不受到损害。 2、导游应按公司指定接人地点:火车团在出站口接人;飞机团在机场出口;自带车团在高速路出口处接车;接站时应举接站牌或导游旗接团,接到客人后要热情地表示问候,向他们介绍自己和旅行社,并告诉与自己联络的办法;致欢迎词要热情、介绍讲解要详尽要给客人及全陪留下好的第一印象;向客人告知行程和三餐的安排,及第二天早上集合的地点和时间。

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设立旅行社 申请书 申请人(投资人姓名或名称): 申请设立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注册地址:

填表须知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并按照旅行社申办程序的要求如实填写《设立旅行社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应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示,复印件粘贴在《设立旅行社申请书》的指定位置。 3、申请人应将拟设立旅行社验资报告原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示,并将复印件粘贴在《设立旅行社申请书》指定位置。 4、管理人员业务资格审核表中所填人员如是旅行社员工,需附加盖社章的旅行社证明(如离职证明);应填写至少一名财务人员(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已取消,无需提供)。 5、拟设立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应与注册地址一致,自有房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应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含房产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经许可设立的旅行社,应将《设立旅行社申请书》(一份)进行存档备查。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要求:请将拟设地工商局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粘贴于下方,同时出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请注意预先核准名称的有效期)。

申请人(应与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的投资人姓名或名称一致): 申请设立旅行社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设立旅行社英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对应): 申请设立旅行社英文名称缩写: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指出:旅行社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其中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下文是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欢迎阅读!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务; (二)安排住宿服务; (三)安排餐饮服务; (四)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五)导游、领队服务; (六)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 (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 (二)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

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三)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 (四)其他旅游服务。 前款所列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代办。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称国内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条例》第二条所称入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条例》第二条所称出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第四条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本细则的规定和职责,

[原创]旅行社规章管理制度

[原创]旅行社规章管理制度 旅行社规章管理制度 本文总则 1、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罚则处理。 2、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言谈举止优雅大方。 3、出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进入他人办公室、办公区应有礼貌或先示意。如进入时,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或打断。 4、工作时间不串岗、抽烟、睡觉、饮酒,不互相搭讪攀谈、说笑、搬弄是非,不打与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通话要简明扼要。 5、不吵闹、斗殴、扰乱秩序。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应通力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单位内与同事应点头行礼以示致意。 7、与上司、同事、客户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目光,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8、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维护企业整体办公形象。 9、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已负责的文件、公函或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10、接听电话应先问候,并自报公司。对方讲述时应留心听,并记下要点,通话结束时礼貌道别。 11、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12、尽忠职守,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荣誉的行为。 13、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得将所保管的文件、财物等私自携出或外借。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利益遭损害时,应负责赔偿。 14、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挪借财物、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15、不私自经营或兼任所在单位以外的职业,不得对外擅用公司名义。 16、执行公务时,应争取工作时效,不得畏难,拖延或积压。严格遵循本职岗位业务程序,对所承办公务的执行情况须有复命制,做到善始善终。 1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当日事务应当日办理完毕。 18、公司职员在递交文件时,要将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 19、注意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20、对待客人、来宾应保持热情、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待客人委托的事项应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怠慢对方或敷衍、搁置不办。 21、与客人有不同意见时,不允许大声争吵,须保持冷静,做好解释工作。当其询问公司有关业务及人员情况时,如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婉言谢绝,非本职范围内的,不得信口开河。 22、在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越权处理有关事务。属本职业务范围内的事务须对外签署时,应事先通报部门经理及公司授权批准后方可签署;非本职务范围的业务,须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23、公司各部门办公室人员(或加班)下班时,应关闭所有灯具、空调、电脑设备等电源开关,紧锁房门后方可离开。因上述原因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损失。 24、电话管理制度: a:严禁使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 b:非业务需要严禁上班时间上网。

旅行社设立的申请书

旅行社设立的申请书 申办对象资格 1、营业场所必须是独立建筑、写字楼、商务楼、旅游饭店或临街门头房等非居民住宅用房;面积非常多于50平方米;临街并有醒目的标志; 2、有2台以上电脑,其中一台配置在p4以上且能专线上网;有2部以上的直拨电话;有传真机以及其它相应的办公设备。 3、有必要的经营治理人员:包括持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至少二名持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一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并持有会计上岗证。 4、有非常多于3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并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提交文件 填报《申请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内容包括: 1、设立申请书。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类不、名称(须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中须含有旅行社字样和设立地;企业形式、投资者(自然人投资的应具有2名以上股东)、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刻。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和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治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讲明的其他内容。 3、旅行社章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旅行社治理人员履历表和任职资格证书(须附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须附场地租约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 1、申请人设立旅行社,应到旅游行政治理部门购买《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认真进行填报。各区(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将《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报至各区(市)旅游局,经审核后转报XX市旅游局;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的申请人直截了当报至XX 市旅游局。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2009解读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旅行社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 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务; (二安排住宿服务; (三安排餐饮服务; (四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五导游、领队服务; (六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 (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 (二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三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 (四其他旅游服务。 前款所列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 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代办。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称国内旅游业务, 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和接待 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条例》第二条所称入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 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 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 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条例》第二条所称出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 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 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第四条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本细则的规定和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 第五条鼓励旅行社实行服务质量等级制度; 鼓励旅行社向专业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 第二章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第六条《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 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 1年的营业用房; (二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第(二项规定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 (一 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二传真机、复印机;

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

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 总则 1、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罚则处理。 2、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言谈举止优雅大方。 3、出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进入他人办公室、办公区应有礼貌或先示意。如进入时,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或打断。 4、工作时间不串岗、抽烟、睡觉、饮酒,不互相搭讪攀谈、说笑、搬弄是非,不打与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通话要简明扼要。 5、不吵闹、斗殴、扰乱秩序。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应通力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单位内与同事应点头行礼以示致意。 7、与上司、同事、客户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目光,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8、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维护公司整体办公形象。 9、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已负责的文件、公函或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10、接听电话应先问候,并自报公司。对方讲述时应留心听,并记下要点,通话结束时礼貌道别。

11、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12、尽忠职守,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荣誉的行为。 13、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得将所保管的文件、财物等私自携出或外借。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利益遭损害时,应负责赔偿。 14、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挪借财物、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15、不私自经营或兼任所在单位以外的职业,不得对外擅用公司名义。 16、执行公务时,应争取工作时效,不得畏难,拖延或积压。严格遵循本职岗位业务程序,对所承办公务的执行情况须有复命制,做到善始善终。 1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当日事务应当日办理完毕。 18、公司职员在递交文件时,要将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 19、注意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20、对待客人、来宾应保持热情、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待客人委托的事项应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怠慢对方或敷衍、搁置不办。 21、与客人有不同意见时,不允许大声争吵,须保持冷静,做好解释工作。当其询问公司有关业务及人员情况时,如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婉言谢绝,非本职范围内的,不得信口开河。

旅行社更名申请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更名申请报告

编号:FS-DY-20285 旅行社更名申请报告 更名组建国际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南昌是京九线上唯一的省会城市,江西政治、经济、文化和旅游事业的活动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江西要在中部地区崛起,南昌要努力做好建成现代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这两篇文章的要求,以旅游业作为沟通南昌与海内外联系的桥梁,把南昌推向世界,招徕广大的游客和更多的外商来昌旅游、投资势在必行。为增强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旅游行业中的竞争能力,进一步壮大旅游集团公司的经济实力,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原南昌红黄蓝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更名组建xx 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一、更名组建国际旅行社的市场条件: 1.根据《江西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绘就的旅游蓝图,未来20年,江西省的旅游业将取得长足发展。到2020年,

江西接待国内游客将由XX年的0.25亿人次提高到1.5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将由129.6亿元提高到1500亿元左右,旅游创汇将由0.62亿美元提高到11.7亿美元。 2.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今后江西旅游业将着力推广最 具代表的三条金牌线路,它们分别是名山名水名城瓷都文化游:南昌(滕王阁)——九江(庐山)——景德镇——婺源;名山名城道教文化寻踪游:南昌(滕王阁)——龙虎山——龟峰——三清山;中华红色文化研习游:南昌(滕王阁)——井冈山——赣州——瑞金,以上三条金牌旅游线路设计合理,能够形成江西旅游的积聚效应。尤其对海外游客具有比较强的吸引力,上述线路推广以后,将极大地促进江西旅游业的发展,必将为全省旅行社行业的发展带难得的机遇,尤其对国际旅行社的运行注入了新的内涵。 3.XX年江西接待国内游客3269.52万人次,旅游收入185.14亿元人民币,接待海外游客2 4.09万人次,创汇7161.77万美元。南昌市近两年旅游接待人次、旅游收入分别为XX年接待国内游客447万人次,旅游收入27.16亿元人民币,接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修正)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修正)颁布单位:国家旅游局 发文字号:令第42号 颁布时间:2016-12-12 实施日期:2016-12-12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有效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 第42号 《国家旅游局关于修改〈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废止〈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2月6日国家旅游局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 2016年12月12日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务; (二)安排住宿服务; (三)安排餐饮服务; (四)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五)导游、领队服务; (六)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 (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 (二)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三)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 (四)其他旅游服务。 前款所列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代办。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称国内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条例》第二条所称入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台湾地区居民

旅行社管理制度

XXX旅行社管理制度 总则 1.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罚则处理。 2.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言谈举止优雅大方。 3.出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进入他人办公室、办公区应有礼貌或先示意。 如进入时,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或打断。 4.工作时间不串岗、抽烟、睡觉、饮酒,不互相搭讪攀谈、说笑、搬弄是非。 5.单位内与同事应以礼相待,工作中应通力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维持公司整体办公形象。 7.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负责的文件、公函或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8.接听电话应先问候,并自报公司名称。对方讲述时应留心听,并记下要点,通话结束时 礼貌道别。 9.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 遵照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10.尽忠职守,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荣誉的行为。 11.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得将所保管的文件、财务等私自携出或外借。因过 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利益遭损害时,应负责赔偿。 12.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挪借财物、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13.不私自经营或兼任所在单位以外的职业,不得对外擅用公司名义。 14.执行公务时,应争取工作时效,不得畏难,拖延或积压。严格遵循本职岗位业务程序, 对所承办公务的执行情况须有复命制,做到善始善终。 15.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当日事务应当日办理完毕。 16.对待客人、来宾应保持热情、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待客人委托的事项应周 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怠慢对方或敷衍、搁置不办。 17.与客人有不同意见时,不允许大声争吵,须保持冷静,做好解释工作。当其询问公司有 关业务及人员情况时,如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婉言谢绝,非本职范围内的,不得信口开河。 18.在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越权处理有关事务。属本职业务范围内的事务须对外签署时, 应事先通报部门经理及公司授权批准后方可签署;非本职务范围的业务,须通知有关部

旅行社申请书模板

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2 申请书——————————3、4 资信证明———————————— 5 可行性研究报告———————————6、7、8 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9 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一览表—————— 10 管理人员资格审核备案表————11、12、13、14 导游人员从业备案表—————————— 15 公司章程—————————— 16、2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6

申报旅行社 技术报告书 申报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旅游局 申请设立的旅行社名称: E-乐途旅行社 英文名称及缩写: The E-Lotto Travel 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类别: 国内旅游 注册地: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号 申报时间: 2013年12月28日

申请书 _福建泉州市_旅游局: 兹有 _xx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在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号设立国内旅游旅行社。 旅行社中文名称为: _泉州_ E-乐途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及缩写为: QuanZhou E-Lotto Travel 该旅行社采取 _股份合作企业___方式设立,主要投资者及其投资额、出资方式为: 1、xx出资80万元人民币 2、xx出资50万元人民币 3、xx出资50万元人民币

4、以货币形式上缴公司财务 总投资额为___壹佰捌拾_______万人民币。 特此申请,请给予审批! 申请人签章:xxx 2013年12月28日

资信证明 泉州市旅游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拟设立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28日 止的实收资本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 验。在审验过程中,我们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 验资》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泉州E-乐途旅行社的 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完整;我们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 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泉州E-乐途旅行社申请的注册资本为壹佰捌拾万元。根据 我们的审验,截至2012年12月28日止,泉州E-乐途旅行社 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壹佰捌拾万元,其中实收资本壹佰捌 拾万元,资本公积壹佰捌拾万元。与上述投入资本相关的资产 总额为壹佰捌拾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壹佰伍拾万元,实物资产 贰拾万元,无形资产拾万元。 附件1:投入资本明细表 附件2:验资事项说明 人和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注册会计师: XXX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 报告日期:2013年12月28日

旅行社条例练习题

第三章旅行社条例 一、判断题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和颁发。(×) 2、质量保证金必须为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凭证不得作为抵押或偿还债务的凭证。( √ ) 3、质量保证金必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不足部分旅行社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 √ ) 4、按《湖南省旅游统计管理办法》规定,对旅游统计一年内违规超过四次的旅行社,给予不予通过业务年检的规定。(×) 5、湖南省旅游局从2002年5月1日起,统一制定《湖南省旅游服务质量监督表》,由旅行社发给游客,回收率不得少于每团人数的50%。( √ ) 6、旅行社拒不按规定补足注册资本、质量保证金的,不予通过业务年检。( √ ) 7、出境旅游业务包括中国境内居民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 ) 8、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组织大陆居民到港澳地区旅游。(×) 9、香港地区的旅游经营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旅行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 ) 10、有出境权限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40万元人民币。( × ) 11、有出境权限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 √ ) 12、有出境权限的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为140万元人民币。( √ ) 1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和颁发。(×) 14、质量保证金必须为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凭证不得作为抵押或偿还债务的凭证。( √ ) 15、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 √ ) 16、有出境权限的甲旅行社连续三年没有受到旅游行政机关的处罚,可以申请减少质量保证金70万元。( √ ) 17、按《湖南省旅游统计管理办法》规定,对旅游统计一年内违规超过四次的旅行社,给予不予通过业务年检的规定。( × ) 18、湖南省旅游局从2002年5月1日起,统一制定《湖南省旅游服务质量监督表》,由旅行社发给游客,回收率不得少于每团人数的50%。( √ ) 19、出境旅游业务包括中国境内居民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 ) 20、从2009年5月1日起所有的旅行社都能组织入境游。( √ ) 21、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组织大陆居民到港澳地区旅游。( × ) 22、旅行社未经批准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属于超范围经营。( √ ) 23、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 ) 24、所有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都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 ) 25、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 ) 26、外商投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 ) 27、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可以是现金形式,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或工业产权,旅行社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凭证可以作为抵押。( × ) 28、旅行社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是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经营活动。( √ ) 29、中国公民前往港、澳、台旅游属于出国旅游。(×) 30、中国公民前往港、澳、台旅游属于出境旅游。(√) 31、外商投资旅行社是指外商独立投资和经营的旅行社。(×) 32、旅行社同时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时需要的质量保证金为140万元人民币。(√) 33、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万元人民币。(√)

3.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制度

旅行社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门市部设立标准: 1、旅行社门市部应由设立社全额投资设立; 2、门市部营业场所功能布局合理、设施齐全、装饰整洁; 3、门市部负责人应取得《旅行社经理岗位职务培训证》,并由设立社 委派,从业人员与设立社签订劳动合同; 4、总量控制、适度发展。旅行社上一年度组接人数达3000人次的可 设立一个门市部,每增加2000人次可增设一个门市部。 二、设立门市部应向旅游局提交的备案登记文本: 1、旅行社设立门市部预先备案登记申请; 2、门市部经营场所租赁或自有产权证明;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旅行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门市部负责人履历表和《旅行社经理岗位职务培训证》及有效身份 证明; 5、门市部从业人员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6、上一年度旅行社组接人数证明; 7、旅行社制定的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三、门市部管理规范 1、旅行社门市部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旅行社对其所属门市部负有管理 职责。严禁通过设立门市部名义,以承包、交纳管理费等方式,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 2、设立社应按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宣传、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的原则,制定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3、旅行社门市部的名称统一规范为:“设立社全称﹢(县、区)街道 名称﹢门市部”。 4、旅行社门市部实行登记证制度。《登记证》不设副本,有效期为两 年,旅行社在《登记证》到期前一个月内持《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换发。

5、旅行社须持《登记证》到其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注册手续。旅行社门市部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6、旅行社及所属门市部实行统一标牌、统一形象,应为门市部工作人 员制作统一的工作胸牌,有条件的要制作统一工装。 7、旅行社变更门市部负责人和经营场地,歇业及撤销所设门市部,均 应到原预先备案登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四、门市部业务规范 (一)门市部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开展业务: 1、门市部招徕旅游者时必须由设立社统一与旅游者签订加盖设立社印 章的旅游合同,并出具相关票据; 2、门市部应与设立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设立社网络平台实现统一 计调、统一团队操作; 3、门市部应建立旅游招徕业务档案,并定期交由设立社统一存档; 4、旅游产品由设立社统一策划、制定和发布。 (二)门市部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得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和以门市部名义自行发布旅游产品广告; 2、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 3、不得以门市部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不得与设立社以外的旅游经营者签订合同; 5、不得私自聘用、委派导游自行操作旅游团队; 6、不得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 7、不得与旅行社合署办公; 8、不得以门市部名义招聘员工; 9、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和为外地旅行社办事机构及人员提供便利

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江苏省南京市旅游局: 兹有贾大宝申请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设立一家国内旅行社。旅行社中文名称为南京晓庄旅行社 英文名称及缩写为NJXZTS 该旅行社采取合资方式设立,主要投资者及其投资额、出资方式为: 1、贾大宝出资30万元 2、陈小红出资20万元 总投资额为50 万元人民币。 特此申请,请按规定审批。 申请人签章: 2017年3月6 日

法定代表人履历及身份证明 姓名贾大宝性别女出生年月 照片民族汉文化程度本科专业旅游管理参加工作时间—至今 从事的主要工作导游计调旅行社部门经理 身份证号码51720联系电话 任职资格证书号码90颁发机关及时间南京市旅游局 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从事旅游及相关工 作经历

人员资格审核备案表 职务:总经理 姓名宋小花性别女出生年月 照片民族汉文化程度本科专业旅游管理参加工作时间—至今 从事的主要工作导游计调旅行社部门经理 身份证号码51720联系电话 任职资格证书号码91颁发机关及时间南京市旅游局 从事旅游及相关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中国青年旅行社导游计调 —2017.2海外旅行社计调人事部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职务:副总经理 姓名赵小燕性别女出生年月 照片民族汉文化程度本科专业旅游管理参加工作时间—至今 从事的主要工作导游计调旅行社部门经理 身份证号码51720联系电话 任职资格证书号码91颁发机关及时间南京市旅游局 从事旅游及相关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中国青年旅行社导游计调 —2017.2海外旅行社计调人事部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财务部主管经理 姓名李小明性别男出生年月 照片民族汉文化程度本科专业财务管理 参加工作时间—至今 从事的主要工作会计审计 身份证号码41720联系电话 任职资格证书号码91颁发机关及时间中国 从事旅游及相关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中国青年旅行社会计—2017.2海外旅行社财务部主管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示文本) 申请人(投资人或名称): 申请设立旅行社名称:_经过旅游 申请注册地址:

填表须知 1、申请人请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示,复印件粘贴在《设立旅行社申请书》的指定位置。 3、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经营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中所填人员应填写至少一名财务人员(并附财会人员从业书),及至少一名“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5、申请设立旅行社应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6、拟设立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应与注册地址一致。 7、营业设施、设备基本要求:应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有传真机、复印机;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8、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请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于此页。 2.请将投资人有效证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粘贴于此页。

申请人(应与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的投资人或名称一致): 申请设立旅行社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设立旅行社英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对应): 申请设立旅行社英文名称缩写:__________ 经营场所面积平方米,为□自有□租赁,租期年 办公: 办公室传真: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 邮编:

《旅行社条例》解读

《旅行社条例》解读 (一) 在新的《旅行社条例》中,有几项调整特别引人注目。 一是旅行社类别调整。原《旅行社管理条例》把旅行社分为国内旅行社和国际旅行社两大类,对比新《旅行社条例》没有对旅行社作分类。 二是注册资金制度调整。原《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内旅行社注册资金为30万元,国际旅行社为150万元,对比新《旅行社条例》规定最低注册资金为30万元,旅行社入门门槛进一步降低。 三是审批旅行社条件调整。原《旅行社管理条例》分别规定了设立条件和申请设立旅行社必须提交的文件,新《旅行社条例》则简化了审批条件。 四是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管理制度调整。原《旅行社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对比新《旅行社条例》则规定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五是强化处罚力度。新《旅行社条例》就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安全保障制度、出入境滞留不归、团款支付、低于成本经营、对管理部门人员行为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相比较原《旅行社管理条例》处罚力度加大,最高限额达到50万元。 (二) 新《条例》将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所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150万元降低为30万元,降低准入门槛会否导致低质旅行社林立,使旅游市场环境进一步恶化? 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坚钟:“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就证明了,管得越死、越不放开,市场越不可能好转。”只要有公开的、充分的、公平的竞争,加上严格的监管,市场就可以自然优胜劣汰,游客自己就会做出选择。 “阳光下低质社自然会消亡” 张坚钟透露,目前全国共有旅行社19800家,“而非法、地下的黑旅行社数量是这一数字的三倍。” “一年交个5万、10万元钱,就可以打着正规社的牌子在外揽客、侵害游客利益,最多的时候一家正规社下面可以挂靠着百八十家黑社。”张坚钟说,新《条例》可以创造更公平、更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让黑社走到阳光下,接受监管,低质的自然消亡。” (三) 新旅行社条例的实施有不少看点,这里摘取和收集部分专家的相关解读,希望大家看看。 1、严禁零团费负团费揽客 零团费、负团费,就是旅行社以成本价格甚至低于运营成本的价格承接旅游团队,这是旅行社以低报价吸引旅游者参团,然后在旅游行程中诱导,甚至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和参加自费项目;最终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零负团费现象,以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加以禁止,法律也没有规定该如何处罚。新《旅行社条例》严格禁止这一做法,严格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招徕旅游者,以期从

旅行社基本规章制度

旅行社基本规章制度 1.1. 总则 第一条本旅行社员工的聘用、报到、试用、任用、工作准则、请假、工资、考绩、奖惩、解聘、福利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悉依本手册办理。 第二条本旅行社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的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 第三条试用人员、实习人员、新进人员及临时员工的管理,参照本手册办理。 1.2. 聘用 第一条本旅行社员工的聘用以能力、品德、学识、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方式。有旅行社副总经 理或以上管理人员推荐,只需要面试,否则必须先通过考试 再进行面试。 第二条应聘人员的任用以考试、口试为准,必要时进行个人背景状况调查。 1.3. 报到 第一条应聘人员经核定录用后,由综合部通知录用人员报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报到,于报到前办妥下列手续,并在报到 时上交,无故不在期限内办理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1.上交学历证书、经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标准半身相片 两张。 2.经医院检查合格的体检表一份。

1.4. 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是本旅行社和员工双方在以平等、协商为基础,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的一种书面约定,是双方合作成功 的开始。 第二条旅行社《劳动合同》是以国家正式的《劳动合同》为范本,结合本旅行社特点编写的,并通过劳动部门审查,具有法律 效用。 第三条旅行社聘用的正式员工,一律与旅行社签署劳动合同。聘用期限最低为一年,其中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六 个月。 1.5. 试用 第一条试用期。新进员工到职后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者,由各部门经理报请总经理核准为正式 员工。 第二条试用期间成绩欠佳者,旅行社可随时予以解雇。 1.6. 任用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本旅行社员工: 1.被通缉、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被旅行社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4.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营私舞弊、声名狼藉者。 6.年龄未满18岁者。 7.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8.欠缺语言机能、行动不便影响工作者。

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示范文本) 申请人(投资人姓名或名称): 申请设立旅行社名称:_北京经过旅游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地址:

填表须知 1、申请人请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示,复印件粘贴在《设立旅行社申请书》的指定位置。 3、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经营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中所填人员应填写至少一名财务人员(并附财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至少一名“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5、申请设立旅行社应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6、拟设立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应与注册地址一致。 7、营业设施、设备基本要求:应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有传真机、复印机;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8、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请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于此页。 2.请将投资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粘贴于此页。

申请人(应与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的投资人姓名或名称一致): 申请设立旅行社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设立旅行社英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对应): 申请设立旅行社英文名称缩写:__________ 经营场所面积平方米,为□自有□租赁,租期年 办公电话: 办公室传真: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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