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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2009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5)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6)

第一章总则 6 第二章诚信 6 第三章独立性 6 第四章客观和公正7 第五章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7 第六章保密7 第七章良好职业行为8 第八章附则8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2号——职业道德概念框架 (9)

第一章总则9 第二章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9 第三章应对不利影响的防范措施11 第四章道德冲突问题的解决12 第五章附则13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3号——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 (14)

第一章总则14 第二章专业服务委托14 第三章利益冲突16 第四章应客户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17 第五章收费18 第六章专业服务营销19 第八章保管客户资产20 第九章对客观和公正原则的要求20 第十章附则21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22)

总则22 第一章基本要求22 第三章经济利益27 第四章贷款和担保31 第五章商业关系32 第六章家庭和私人关系33 第七章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35 第八章临时借出员工36

第九章审计项目组成员最近曾任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特定员工37 第十章兼任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37 第十一章与审计客户长期存在业务关系38 第十二章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39 第十三章收费52 第十四章薪酬和业绩评价政策54 第十五章礼品和款待55 第十六章诉讼或诉讼威胁55 第十七章含有使用和分发限制条款的报告56 第十八章附则58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5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59)

第一章总则59 第二章基本要求59 第三章经济利益63 第四章贷款和担保65 第五章商业关系66 第六章家庭和私人关系67 第七章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69 第八章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最近曾任鉴证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特定员工70 第九章兼任鉴证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70 第十章与鉴证客户长期存在业务关系71 第十一章为鉴证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71 第十二章收费73 第十三章礼品和款待74 第十四章诉讼或诉讼威胁75 第十五章附则75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术语表 (76)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 (7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 (79)

第一章总则79 第二章职业道德基本原则79 第三章职业道德框架概念81 第四章潜在冲突83 第五章信息的编制和报告83 第六章专业知识和技能84 第七章经济利益85

第八章礼品和款待85 第九章附则86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术语表 (87)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本守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公众利益。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客观和公正原则,在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保持独立性。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保持应有的关注,勤勉尽责。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声誉,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章诚信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守信。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或其他信息存在下列问题,则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一)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

(二)含有缺少充分依据的陈述或信息;

(三)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

注册会计师如果注意到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应当采取措施消除牵连。

第九条在鉴证业务中,如果存在本守则第八条第一款的情形,注册会计师依据执业准则出具了恰当的非标准业务报告,不被视为违反第八条的规定。

第三章独立性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性。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在承办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的独立性。

第四章客观和公正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公正处事、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第十三条如果存在导致职业判断出现偏差,或对职业判断产生不当影响的情形,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第五章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确保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第十六条在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关注,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其领导下工作的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和督导。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在必要时应当使客户以及业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了解专业服务的固有局限性。

第六章保密

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客户授权或法律法规允许,向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获知的涉密信息;

(二)利用所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拟接受的客户或拟受雇的工作单位向其披露的涉密信息保密。

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涉密信息保密。

第二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在社会交往中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警惕无意中泄密的可能性,特别是警惕无意中向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员泄密的可能性。

第二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下级员工以及提供建议和帮助的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在终止与客户的关系后,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以前在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如果获得新客户,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以前的经验,但不得利用或披露以前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

第二十六条在下列情形下,注册会计师可以披露涉密信息:

(一)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且取得客户的授权;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所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

(五)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在决定是否披露涉密信息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客户同意披露的涉密信息,是否为法律法规所禁止;

(二)如果客户同意披露涉密信息,是否会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三)是否已了解和证实所有相关信息。

(四)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对象。

(五)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第七章良好职业行为

第二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任何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在向公众传递信息以及推介自已和工作时,应当客观、真实、得体,不得损害职业形象。

第三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诚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二)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守则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2号——职业道德概念框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建立职业道德概念框架,指导注册会计师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职业道德概念框架是指解决职业道德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用以指导注册会计师:

(一)识别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

(二)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三)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第三条在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

第四条如果发现存在可能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情形,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在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性质和数量两个方面予以考虑。

第五条如果认为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超出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能够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第二章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遵循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不利影响。不利影响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因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类型的不同而不同。

可能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自身利益、自我评价、过度推介、密切关系和外在压力。

第七条自身利益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在鉴证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

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过分依赖某一客户;

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与鉴证客户存在重要且密切的商业关系;

会计师事务所担心可能失去某一重要客户;

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正在与鉴证客户协商受雇于该客户;

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就鉴证业务达成或有收费的协议;

注册会计师在评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以往提供的专业服务时,发现了重大错误。

第八条自我评价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客户提供财务系统的设计或操作服务后,又对系统的运行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为客户编制原始数据,这些数据构成鉴证业务的对象;

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担任或最近曾经担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目前或最近曾受雇于客户,并且所处职位能够对鉴证对象施加重大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对象信息的其他服务。

第九条过度推介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会计师事务所推介审计客户的股份;

在审计客户与第三方发生诉讼或纠纷时,注册会计师担任该客户的辩护人。

第十条密切关系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担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是客户的员工,其所处职位能够对业务对象施加重大影响;

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所处职位能够对业务对象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最近曾担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合伙人;

注册会计师接受客户的礼品或款待;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高级员工与鉴证客户存在长期业务关系。

第十一条外在压力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客户解除业务关系的威胁;

审计客户表示,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不同意对某项交易的会计处理,则不再委托其承办拟议中的非鉴证业务;

客户威胁将起诉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受到降低收费的影响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围;

由于客户员工对所讨论的事项更具有专长,注册会计师面临服从其判断的压力;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告知注册会计师,除非同意审计客户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否则将影响晋升。

第三章应对不利影响的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判断,确定如何应对超出可接受水平的不利影响,包括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或者终止业务约定或拒绝接受业务委托。

在运用判断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注册会计师当时可获得的所有具体事实和情况后,是否很可能认为这些防范措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以使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不受损害。

第十三条应对不利影响的防范措施包括下列两类:

(一)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规定的防范措施;

(二)在具体工作中采取的的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规定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一)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需的教育、培训和经验要求;

(二)持续的职业发展要求;

(三)公司治理方面的规定;

(四)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五)监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的监控和惩戒程序;

(六)由依法授权的第三方对注册会计师编制的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或其他信息进行外部复核。

第十五条在具体工作中,应对不利影响的防范措施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层面的防范措施和具体业务层面的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层面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一)领导层强调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重要性;

(二)领导层强调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应当维护公众利益;

(三)制定有关政策和程序,实施项目质量控制,监督业务质量;

(四)制定有关政策和程序,识别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五)制定有关政策和程序,确保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六)制定有关政策和程序,识别会计师事务所或项目组成员与客户之间的利益或关系;

(七)制定有关政策和程序,监控对某一客户收费的依赖程度;

(八)向鉴证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时,指派鉴证业务项目组以外的其他合伙人和项目组,并确保鉴证业务项目组和非鉴证业务项目组分别向各自的业务主管报告工作;

(九)制定有关政策和程序,防止项目组以外的人员对业务结果施加不当影响;

(十)及时向所有合伙人和专业人员传达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及其变化情况,并就这些政策

和程序进行适当的培训;

(十一)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质量控制系统是否有效运行;

(十二)向合伙人和专业人员提供鉴证客户及其关联实体的名单,并要求合伙人和专业人员与之保持独立;

(十三)制定有关政策和程序,鼓励员工就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方面的问题与领导层沟通;

(十四)建立惩戒机制,保障相关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守。

第十七条具体业务层面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对已执行的非鉴证业务,由未参与该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复核,或在必要时提供建议;

对已执行的鉴证业务,由鉴证业务项目组以外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复核,或在必要时提供建议;

向客户审计委员会、监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

与客户治理层讨论有关的职业道德问题;

向客户治理层说明提供服务的性质和收费的范围;

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或重新执行部分业务;

轮换鉴证业务项目组合伙人和高级员工。

第十八条下列防范措施也有助于识别或制止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行为:

监管机构、注册会计师协会或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有效的公开投诉系统,使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和员工以及公众能够注意到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行为;

法律法规、职业规范或会计师事务所政策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有义务报告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行为。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业务的性质考虑依赖客户采取的防范措施,但是仅依赖客户的防范措施,不可能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第二十条客户通过制定政策和程序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要求由管理层以外的人员批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具备足够经验和资历的员工,确保其能够作出恰当的管理决策;

执行相关政策和程序,确保在委托非鉴证业务时作出客观选择;

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对其服务进行适当的监督。

第四章道德冲突问题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在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解决遇到的道德冲突问题。

第二十二条在解决道德冲突问题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与道德冲突问题有关的事实;

(二)涉及的道德问题;

(三)道德冲突问题涉及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四)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解决道德冲突问题的程序;

(五)可供选择的措施。

在考虑上述因素并权衡可供选择措施的后果后,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适当的措施。如果道德冲突问题仍无法解决,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适当人员咨询。

第二十三条如果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或外部单位存在道德冲突,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或外部单位治理层讨论。

第二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记录涉及的道德冲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以及作出的相关决策。

第二十五条如果某项重大道德冲突问题未能解决,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注册会计师协会或法律顾问咨询。

第二十六条如果所有可能采取的措施都无法解决道德冲突问题,注册会计师不得再与产生道德冲突问题的事项发生牵连。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退出项目组或不再承担相关任务,或者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守则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3号——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指导注册会计师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解决提供专业服务时遇到的具体职业道德问题,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在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许多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此保持警觉,并按照本守则的规定办理。当遇到本守则未列举的情形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予以解决。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从事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诚信原则、客观和公正原则以及职业声誉的业务或活动。

第二章专业服务委托

第一节接受客户关系

第四条在接受客户关系前,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接受客户关系是否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客户的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以及客户是否涉足非法活动(如洗钱)或存在可疑的财务报告问题等。

第六条客户存在的问题可能对注册会计师遵循诚信原则或良好职业行为原则产生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一)对客户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治理层和负责经营活动的人员进行了解;

(二)要求客户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或内部控制作出承诺。

第七条如果不能将客户存在的问题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接受客户关系。

第八条如果向同一客户连续提供专业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定期评价继续保持客户关系是否适当。

第二节承接业务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仅向客户提供能够胜任的专业服务。

在承接某一客户业务前,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承接该业务是否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第十条如果项目组不具备或不能获得执行业务所必需的胜任能力,将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了解客户的业务性质、经营的复杂程度,以及所在行业的情况;

了解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和业务对象,以及注册会计师拟执行工作的目的、性质和范围;

了解相关监管要求或报告要求;

分派足够的具有胜任能力的员工;

必要时利用专家的工作;

就执行业务的时间安排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

遵守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仅承接能够胜任的业务。

第十一条当利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专家的声望、专长及其可获得的资源,以及适用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因素,以确定专家的工作结果是否值得依赖。

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以前与专家的交往或向他人咨询获得相关信息。

第三节客户变更委托

第十二条如果应客户要求或考虑以投标方式接替前任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专业角度或其他方面确定应否承接该业务。

第十三条如果注册会计师在了解所有相关情况前就承接业务,可能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由于客户变更委托的表面理由可能并未完全反映事实真相,根据业务性质,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直接沟通,核实与变更委托相关的事实和情况,以确定是否适宜承接该业务。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因客户变更委托产生的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一)当应邀投标时,在投标书中说明,在承接业务前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以了解是否存在不应接受委托的理由;

(二)要求前任注册会计师提供已知悉的相关事实或情况,即前任会计师认为,后任注册会计师在作出承接业务的决定前,需要了解的事实或情况;

(三)从其他渠道获取必要的信息。

如果采取的防范措施不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不得承接该业务。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客户要求在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基础上提供进一步的服务。如果缺乏完整的信息,可能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将拟承担的工作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提请其提供相关信息,以便恰当地完成该项工作。

第十六条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保密原则。前任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或必须与后任注册会计师讨论客户的相关事务,取决于业务的性质、是否征得客户同意,以及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在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前,应当征得客户的同意,最好征得客户的书面同意。前任注册会计师在提供信息时,应当实事求是、清晰明了。

如果不能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通过询问第三方或调查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治理层的背景等方式,获取有关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三章利益冲突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识别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形。这些情形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存在直接竞争关系,或与客户的主要竞争者存在合资或类似关系,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注册会计师为两个以上客户提供服务,而这些客户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或者对某一事项或交易存在争议,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或保密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利益冲突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在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之前,如果与客户或第三方存在商业利益或关系,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所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具体情形,采取下列防范措施:

(一)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商业利益或业务活动可能与客户存在利益冲突,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客户,并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二)如果为存在利益冲突的两个以上客户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所有已知相关方,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三)如果为某一特定行业或领域中的两个以上客户提供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客户,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第二十一条如果客户不同意注册会计师为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终止为其中一方或多方提供服务。

第二十二条除采取本守则第二十条规定的防范措施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防范措施:

(一)分派不同的项目组为相关客户提供服务;

(二)实施必要的保密程序,防止未经授权接触信息。例如,对不同的项目组实施严格的隔离程序,做好数据文档的安全保密工作);

(三)向项目组成员提供有关安全和保密问题的指引;

(四)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五)由未参与执行相关业务的高级职员定期复核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如果利益冲突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并且采取防范措施无法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承接某一特定业务,或解除一个或多个存在冲突的业务约定。

第四章应客户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

第二十四条在某客户运用会计准则对特定交易和事项进行处理,且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应客户的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第二次意见不是以前任注册会计师所获得的相同事实为基础,或依据的证据不充分,可能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取决于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为提供第二次意见所能获得的所有相关事实及证据要求。

第二十五条如果被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一)征得客户同意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

(二)在与客户沟通中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的局限性;

(三)向前任注册会计师提供第二次意见的副本。

第二十六条如果客户不允许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考虑所有情况后决定是否适宜提供第二次意见。

第五章收费

第二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在确定收费时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

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

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

在专业服务得到良好的计划、监督及管理的前提下,收费通常以每一专业人员适当的小时收费标准或日收费标准为基础计算。

第二十八条收费是否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取决于收费报价水平和所提供的相应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一)让客户了解业务约定条款,特别是确定收费的基础及在收费报价内所能提供的服务;

(二)安排恰当的时间和具有胜任能力的员工执行任务。

第二十九条在承接业务时,如果收费报价过低,可能导致难以按照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执行业务,从而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收费报价明显低于前任注册会计师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应报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一)在提供专业服务时,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使工作质量不受损害;

(二)客户了解专业服务的范围和收费基础。

第三十条或有收费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取决于下列因素:

(一)业务的性质;

(二)可能的收费金额区间;

(三)确定收费的基础;

(四)是否由独立第三方复核交易和提供服务的结果。

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注册会计师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

第三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或有收费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一)预先就收费的基础与客户达成书面协议;

(二)向预期的报告使用者披露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工作及收费的基础;

(三)实施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四)由独立的第三方复核注册会计师已执行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注册会计师收取与客户相关的介绍费或佣金,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以及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不得收取与客户相关的介绍费或佣金。

第三十三条注册会计师为获得客户而支付业务介绍费,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以及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不得向客户或其他方支付业务介绍费。

第六章专业服务营销

第三十四条注册会计师通过广告或其他营销方式招揽业务,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在向公众传递信息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声誉,做到客观、真实、得体。

第三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在营销专业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二)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三)暗示有能力影响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或类似机构;

(四)作出其他欺骗性的或可能导致误解的声明。

第三十六条注册会计师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或骚扰等方式招揽业务。

第三十七条注册会计师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但可以利用媒体刊登设立、合并、

分立、解散、迁址、名称变更和招聘员工等信息。

第八章礼品和款待

第三十八条如果客户向注册会计师(或其近亲属)赠送礼品或给予款待,将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十九条注册会计师不得向客户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第四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接受款待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如果款待超出业务活动中的正常往来,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接受。

第八章保管客户资产

第四十一条除非法律法规允许或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服务。

如果注册会计师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应当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第四十二条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尤其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以及良好职业行为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注册会计师如果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将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与其个人或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分开;

(二)仅按照预定用途使用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

(三)随时准备向相关人员报告资产状况及产生的收入、红利或利得;

(四)遵守所有与保管资产和履行报告义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三条如果某项业务涉及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有关接受与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政策的要求,适当询问资产的来源,并考虑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如果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来源于非法活动(如洗钱),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保管资产服务,并应当向法律顾问征询进一步的意见。

第九章对客观和公正原则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在提供专业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如果在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或者与客户董事、高级

(精选)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

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正当职业的人们在特定的工作和劳动岗位上进行职业活动时,从思想到行为都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它时刻体现着社会道德。它是社会道德基本规范与职业具体实践活动相结合的产物,有社会的、时代的烙印。 今天或许人们更加关注职业人的职业道德,美国最著名的《哈佛商业评论》评出了9条职业人应该遵循的职业道德:诚实;正直;守信;忠诚;公平;关心他人;尊重他人;追求卓越;承担责任。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敬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责的道德操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自己工作岗位的爱,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经,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从业者应该自觉遵守的道德要求。 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在职业活动中,却是了诚信就会失去人们的信任,失去社会的支持,失去成长和发展的机遇。诚实守信作为社会主语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办事公道,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做到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以权损公,不以私害民,不假公济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从业者之间以及从业者与服务对象之间都是平等的,他们的职业差别只是所从事的工作不同,而不是个人地位高低贵贱的象征。同时,职业的划分也不是为特殊的利益集团和个人创造谋取私利的机会,而是为了公平地满足人们的需要。办事公道,就要做事讲原则,无论对人对己都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挟私欲,遵循道德和法律规范来处事待人。 服务群众,就是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奉献社会,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树立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并通过兢兢业业的共组,自觉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这些诗我国各行业职业道德共同规范。 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知识化、信息化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学毕业生要想在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中站稳脚跟,不但要有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科技动手能力,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良好的职业素养是大学毕业生职业成功的基础,更是其通向理想彼岸的通行证。大学毕业生能否顺利适应职场并取得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人的职业素养。职业素养是指职业内在的规范和要求,是在职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包含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作风、职业形象和职业意识等方面。人的职业素养越高,获得成功的机会就越多。而职业道德是正职业素养中必备的元素。 作为刚刚进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要想使自己尽快成为一个职业人,除了提高职业道德以外,职业意识和职业形象的提升也是大学毕业生成功的基础。 职业意识的提升,职业意识,即从业者在特定的社会条件和职业环境影响下,在教育培养和职业岗位任职实践中形成的某种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的思想和观念。它反映一个人对于职业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职业认知与职业行为的统合,包括职业认识、职业情感、职业意志和职业行为,它可集中地表现为一种爱岗敬业的精神,同时。也自然地体现在从业者自我行为的规范、进取心和工作信条上。在职业素养的提升中职业意识的转变是决定性的,因为人的行为由意识来控制,只有意识有了根本性的变化,行为才能发生根本变化。因此要想真正具备职业人的素质,转变意识是第一位的。而转变职业意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提升职业素质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创新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对于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树立正确的职业意识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因此,培养良好的职业意识,把自己造就为高素质的劳动者,必然有利于自己的职业发展。 2、导航个人职业生涯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内容 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 一、爱岗敬业 (一)爱岗的涵义 1.爱岗,就是会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并为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爱岗是会计人员的一种意识活动,是敬业精神在其职业活动方式上有意识的表达,这种表达可概括为一个“忠”字,即忠于职守,具体表现为会计人员对自己应承担责任和义务所表现出的一种责任感和义务感。 这种爱岗意识所形成的责任感和义务感包含两方面的内容:社会或他人对会计人员规定的责任和会计人员对社会或他人所负的道义责任。 2.敬业,就是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充分认识到会计工作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相作用,以从事会计工作为荣,敬重会计工作,具有献身于会计工作的决心。 对会计职业的不同认识采取不同的态度可以直接导致不同的职业行为及其后果。 (二)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是会计人员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和条件,是其应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爱岗敬业不仅仅是一种观念、一种精神,它更需要有具体的行动来体现。会计人员只有把会计职业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恪尽职守,出色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才能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这就是爱岗敬业意识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能,勇于革新,争做行家里手。 1.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会计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自始至终都是以他们对职业的认识程度以及所采取的态度作

员工职业道德规范守则

员工职业道德规范守则独立、客观、公正执业是我们每个广厦人的基本操守,也是我们公司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出路。规范严谨的执业纪律是确保我们业务质量的基础。 (一)造价咨询部员工道德守则 第一条结算审核业务,工程师完成初审后,必须及时向部门经理书面报告初审结果,上报初步审核明细表电子版。资料不全或不详尚不能确定部分,要在书面报告中逐项说明。 第二条整个审核过程中,禁止业务人员直接与施工方联系,需与施工方联系时,先通知甲方让甲方决定后,再由甲方通知施工方。 第三条经部门经理初步复核无误后,再联系委托人并向委托人报告初审结果。禁止业务人员未经部门经理初核就向委托人、施工方直接汇报结果。 第四条通知甲方联系施工方核对,必须有甲方人员在场,否则不予核对,禁止业务人员单独与施工方核对。 第五条在核对过程中甲方与监理方共同做出的补充资料(包括对账时所做现场说明)。必须书面纪录于统一格式的“询证工作底稿”,并要求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统一签字并盖章;条件允许的,审核人员要现场勘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必须先经本单位部门经理签署意见。 第六条与施工方核对时,原则上应要求在本单位办公室或会议室进行,特殊情况确需在甲方办公场所核对的,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单位应有两人在场,相互协助工作。 第七条工程师最终定案前应向部门经理报告最终结果。核对结束,与核对前初审结果不一致部分要有充分证据支持。

第八条员工应洁身自爱,不辜负公司、委托方的信任,坚决不允许工程师收受施工方或投标人钱物,如有违反,所有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全部罚没。触犯法律的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招标代理部员工道德守则 第一条要依法代理,不违规操作和违法乱纪; 第二条要诚实守信,不畏惧权势和弄虚作假; 第三条要优质服务,不敷衍塞责和玷污信誉; 第四条要正直公正,不隐瞒真相和营私舞弊; 第五条要公平竞争,不互相拆台和私下交易; 第六条要爱岗敬业,不玩忽职守和推诿扯皮; 第七条要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和感情用事; 第八条要遵章守纪,不违章违纪和泄露秘密; 第九条要开拓创新,不因循守旧和固步自封。 (三)工程监理部员工道德守则 第一条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第二条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第三条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第四条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第五条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第六条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第七条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第八条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准则

XX公司商业道德及行为准则概要 一、制定本准则的目的 1.规范公司员工在商业活动中应遵守的道德诚信标准,以及相应的行为准则,包括对于公 私利益冲突时的处理方式; 2.确保公司向监管机构和公众披露的信息充分、公允、及时、准确,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3.加强对于违反商业道德的内部报告机制; 4.明确本规定在贯彻落实中的惩戒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XX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全体员工。 三、准则概要 1.识别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的主要情形如下: ?受雇于竞争对手; ?利用公司的商业机会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利用公司资源和工作时间,直接或间接从其他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在有竞争关系的私人企业持股,或持有存在竞争关系的上市企业5%以上的股票; ?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中持股; ?从竞争对手、重要客户、供应商处获取借款、担保或其他经济利益; ?在任何企业或组织担任董事、监事或委员会成员,需事先获得董事会批准,如该企业或组织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则不应该接受该职务。 2.披露利益冲突事项 员工须将其有可能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的情形如实向公司披露,任何对于利益冲突的疑虑或发现,均应立即报告给CFO(xxx@https://www.wendangku.net/doc/7d5889827.html,)。 3.披露家庭成员信息 员工须将其直系亲属(配偶、兄弟姐妹、父母、岳父母、子女)在竞争对手持股或存在其他经济利益,或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情况如实向公司CFO报告。 四、商业礼品及招待 1.赠送与接受商业礼品或招待必须以遵守法律为前提; 2.金额应合理,并且不应与业务决定产生直接联系; 3.收受的价值100美元以上的礼品,必须提交给公司行政部管理;

4.禁止商业贿赂和回扣。 五、《反海外腐败法》(FCPA)条款 任何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工作人员行贿以开展业务。 六、公司资产保管 员工需保护和正确使用公司资产,避免资产由于偷窃、浪费等原因使公司蒙受损失: 1.切实保护公司资产免于盗窃、损毁、滥用; 2.对于发现的资产管理问题,及时上报; 3.保护电子数据,避免未授权的访问。 七、知识产权及信息保密 员工需保证维护并合理使用知识产权并注意信息保密: 1.工作中的所有发明创造、软件、技术及商业秘密,均属于公司资产; 2.员工离职时,应交还所有资产,并不得保留副本; 3.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保密制度,对获知的公司及客户的信息予以保密; 4.除非获得公司批准,员工不得对外透露公司的任何商业信息,并应对公众场合的讨论保 持警惕; 5.员工离职后,仍应对公司信息予以保密。 八、财务报告和其他公告 1.所有员工应主动上报下列问题: ?财务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缺乏明显商业目的的交易; ?回避或跳过必要审批的申请。 2.所有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的阻止、操纵、误导公司的独立审计程序,使财务报告产生重 大误报。 九、资料保存 员工应完整妥善的保存与公司商业及财务信息相关的资料,包括账簿、邮件、电子文档、合同、薪酬资料、业绩记录等等。员工禁止伪造、篡改、故意损毁原始公司资料。 十、遵规守纪 员工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准则规定。

公司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公司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公司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一、标准条件 良好的职业修养是每一个员工必备的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每一个员工必备的基本品质,这两点是企业对员工最基本的规范和要求,同时也是每个员工起自己的工作责任必备的素质。 每个人平时都有习惯,但不一定是职业习惯,更不一定是符合要求的职业习惯。那么,哪些才是符合要求的职业习惯呢 第一,早到公司。每天提前到公司可以在上班之前准备好完成工作必须的工作条件,调整好需要的工作状态,保证准时开始一天的工作,才叫不迟到。 第二,搞好清洁卫生。做好清洁卫生,可以保证一天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同时也利于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 第三,工作计划。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利于有条不紊的开展每天、每周等每一个周期的工作,自然也有利于保证工作的质和量。 第四,开会记录。及时记录必要的工作信息,有助于准确的记载各种有用的信息,帮助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遵守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为了保证正常工作秩序、维持必须工作环境而制定的,不仅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升,也有利于工作能力的提高。 第六,工作总结。及时总结每天、每周等阶段性工作中的得与失,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习惯,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技能。

第七,向上级汇报工作。及时的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不仅有利于工作任务的完成,也可以在上级的指示中学习到更多工作经验和技能,让自己得到提升。 职业习惯是一个职场人士根据工作需要,为了很好的完成工作任务主动或被动的在工作过程中养成的工作习惯,也是保证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必须具备的品质。良好的职业习惯,是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的必要前提,如果不具备良好的职业习惯就不能按照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所以每一个人都需要一个良好的职业习惯。 二、规范内容 1、对待本职工作 ①热爱本职工作,计划周密,措施到位。 ②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协调,提高效率。 ③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④精益求精,确保质量,强化学习,开拓创新。 2、对待集体 ①集体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他人利益、班组利益、部门利益与公司利益的关系。 ②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树立大局观念,时刻维护企业形象。 ③团结协作,友爱互助,爱护公共财产,做一名主人翁。 3、对待同事和客户 ①相互尊重,诚实守信。 ②加强沟通,取长补短。

心理咨询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守则是什么

心理咨询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守则是什么 心理咨询师职业守则: 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社会做贡献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求助者建立平等 友好的咨询关系。 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 (一)心理咨询师不得因求助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求助者。 (二)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起来之前,必须让求助者了解心理咨询的工作性质、特点、这一工作可能出现的局限性以及求助者 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三)心理咨询师在对求助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求助者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疗法)应与求助者 达成书面协议。 (四)心理咨询师与求助者之间不得产生和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尽量避免双重关系(尽量不与熟人、亲友、同事建立咨询关系),更不得利用求助者对咨询师的信任谋取私利,尤其不得对异性有非 礼的言行。 (五)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于对某个求助者进行咨询时,应向求助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 绍给另一位合适的心理咨询师或医师。 (六)心理咨询师应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措施如下: ①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时的限度; ②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

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 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③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 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④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求助者的有关信息。 ⑤心理咨询师对于心理咨询服务的记录、开具的诊断、照会或医嘱,应指定适当场所及人员保管,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⑥心理咨询师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询问时,不得做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七)心理咨询师应将其开业执照、收费标准及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悬挂于心理咨询服务场所的明显位置。 (八)心理咨询师及心理咨询服务场所的相关人员应保持心理咨询场所的整洁、卫生、秩序和安宁,并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及安全。 (九)心理咨询师向求助者收取费用时,应向求助者出具收费名细表和合法的收费凭证。 (十)心理咨询师不得以不正当方法招揽业务。

钳工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

钳工理论题库-A1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 职业道德 5%(题量:25+15=40) 单项选择题 1、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 B ) A.必须遵循的命令要求 B.应该积极履行的行为规范 C.衡量绩效的核心标准 D.决定前途命运的唯一要素 2、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A)。 A.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B.仁、义、礼、智、信 C.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 D.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要做到遵纪守法,对每个职工来说,必须做到( D ) A.有法可依 B.反对“管”、“卡”、“压” C.反对自由主义 D.努力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4、下列关于创新的叙述,正确的是( C ) A.创新与继承根本对立 B.创新就是独立自主 C.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 D.创新不需要引进国外新技术 5、下列哪一项没有违反诚实守信的要求( A ) A.保守企业秘密 B.派人打进竞争对手内部,增强竞争优势 C.根据服务对象来决定是否遵守承诺 D.凡有利于企业利益的行为 6、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不断地从一个企业“跳槽”到另一个企业,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人才流动,但同时也说明这些从业人员缺乏( B ) A.工作技能 B.强烈的职业责任感 C.光明磊落的态度 D.坚持真理的品质 7、忠于职守就是要求把自己( B )的工作做好。 A. 道德范围内 B. 职业范围内 C. 生活范围内 D. 社会范围内 8、以下关于节俭的说法,你认为正确的是( D )。 A.节俭是美德但不利于拉动经济增长 B.节俭是物质匮乏时代的需要,不适应现代社会 C.生产的发展主要靠节俭来实现 D.节俭不仅具有道德价值、也具有经济价值 9、企业文化的核心是( A )。 A.企业价值观 B.企业目标 C.企业形象 D.企业经营策略 10、顺利就业的必备条件是( D )。 A. 良好的机遇 B. 良好的人际关系 C. 浓厚的个人兴趣 D. 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1、企业价值观主要是指( B )。 A.员工的共同价值取向,文化素养,技术水平 B.员工的共同取向,心理趋向,文化素养 C.员工的共同理想追求,奋斗目标,技术水平 D.员工的共同理想追求,心理趋向,文化素养 12、企业形象是企业文化的综合表现,其本质是( C )。 A.企业建筑和员工服饰风格 B.员工文化程度 C.企业的信誉 D.完善的规章制度 13、某机械厂的一位领导说:“机械工业工艺复杂,技术密集,工程师在图纸上画的再好、再精确,工人操作中如果差那么一毫米,最终出来的可能就是

XX公司总部员工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

员工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塑造企业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对XX公司员工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是进行员工管理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不断发扬“XXXXX”的企业精神,把“XXXX”行为十典自觉作为个人管理行为和习惯,自觉遵循礼仪九章“XXXXX”,为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XX公司总部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条热爱祖国,严守规范。 (一)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二)不做有损国家尊严和利益的事情,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 (三)积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第六条忠诚企业,笃诚守信。 (一)热爱和忠诚于企业,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二)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执行。 (三)不做有损企业利益和形象的事情。当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不一致时,应将企业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得失;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违法、违纪和违章行为,要勇于抵制并及时举报。 第七条协同联动,融合高效。 (一)树立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二)领导要善于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合理安排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搞独断专权,不搞任人唯亲;要积极关心和指导员工的工作和学习,多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员工要忠于职守、尊重领导,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地做好岗位工作;有保留意见的,可择机反映,但在领导改变决定和意见前,不可拒绝执行或消极应付,杜绝阳奉阴违,不得疏忽或拒绝领导指令和工作安排。在工作过程中要多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问题积极与领导沟通。 (四)要积极加强与领导、同事间的沟通和交流。对同事工作中的不足,应积极当面指出并帮助改正,不背后议论、指责或向领导随意夸大汇报,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五)同事间相互尊重,不挑拨离间、造谣生事,不拉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特征及职能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特征及职能 一、主要内容 (一)职业理想 会计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安心于会计工作,将会计职业 作为自己的崇高理想,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主观能动 性和追求自我的不断完善,以达到比较高的理想境界,真正将会 计工作做好。 (二)职业态度 会计人员对待自己的工作应主动热情、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同时必须富有一定的创造性。 (三)职业责任 会计人员是具体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直接责任人,所以会计人员应忠于职守,致力于认真履行会计职业责任,自觉 遵守会计法律、准则、制度,将会计人员的职责作为一项道德义 务具体落实在行动中。

(四)职业技能 会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技术,不仅掌握扎实的会计理论 知识,而且应在会计中不断开拓,更新知识,具有丰富的会计实 践经验。 (五)职业纪律 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正直诚实、严以律己、廉 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不泄露需要保密的会计信息等。 (六)职业作风 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不铺张浪费,处处精打细算, 不仅善于守财,而且要善于开辟财源,生财、用财、聚财。 二、特征 会计道德是从社会与经济生活之内的会计活动中提炼出来的,会计工作的特征必然对应于会计道德与职业道德的特征。具体说,会计道德的特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容的一致性

在我国会计工作已成为社会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人员的个人利益、职业利益和社会利益是一致的。会计人员的职业活动不是为了个人利益,他们受国家或集体的委托从事会计工作,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故个人利益能在社会和人民需要中实现。因此,会计工作的目的与会计道德对会计人员的行为要求是一致的。 (二)法律的制约性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规有着诸多职能上的区别。前者要求会计人员“应该怎么做”,是一种道德意识的内心的信念。而后者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怎样做”,是一种对禁止性后果的确认,是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但应该看到,会计道德主要通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形式和其他规章制度被固定下来,从而也含有“必须这样做”的内在规定性,使会计道德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 (三)稳定的连续性 会计道德在内容上与会计工作时间是紧密结合的。在长期的会计工作中,会形成一种比较成熟的职业品质,并且在一个较长时间内这些道德的性质和方向保持不变。如任何社会的会计人员都希望自己正直廉洁,而这一点很少成为其他职业者的标准。会计人员这种行为方向的稳定性决定了会计道德的连续性,这种连续性表现为世代的会计传统、会计习惯和会计风格,正是这种稳

软件工程职业道德规范和实践要求

软件工程职业道德规范和实践要求 软件工程职业道德规范和实践要求(5.2版) IEEE-CS和ACM软件工程道德和职业实践联合工作组推荐 经IEEE-CS和ACM批准定为讲授和实践软件工程的标准 序言 本规范的简明版以更高级的摘要形式归纳了规范的主要意向,完整版所包括的条款则给出了范例和细节,说明这些意向会如何改变软件工程专业人员的行为,没有这些意向,细节会变得过于法律化和繁琐,而没有细节补充,意向又会显得高调而空洞,因此意向和细节使规范构成一个整体。 软件工程师应履行其实践承诺,使软件的需求分析、规格说明、设计、开发、测试和维护成为一项有益和受人尊敬的职业。为实现他们对公众健康、安全和利益的承诺目标,软件工程师应当坚持以下八项原则: 1)公众:软件工程师应当以公众利益为目标; 2)客户和雇主:在保持与公众利益一致的原则下,软件工程师应注意满足客户和雇主的最高利益; 3)产品:软件工程师应当确保他们的产品和相关的改进符合最高的专业标准; 4)判断:软件工程师应当维护他们职业判断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5)管理:软件工程的经理和领导人员应赞成和促进对软件开发和维护合乎道德规范的管理; 6)专业:在与公众利益一致的原则下,软件工程师应当推进其专业的完整性和声誉; 7)同行:软件工程师对其同行应持平等和互助和支持的态度; 8)自我:软件工程师应当参与终生职业实践的学习,并促进合乎道德的职业实践方法。 完整版 序言 计算机正逐渐成为商业、工业、政府、医疗、教育、娱乐和整个社会的发展中心,软件工程师通过直接参与或者教授,对软件系统的分析、说明、设计、开发、授证、维护和测试作出贡献,正因为他们在开发软件系统中的作用,软件工程师有很大机会去做好事或带来危害,有能力让他人做好事或带来危害,以及影响他人做好事或造成危害。为了尽可能确保他们的努力会用于好的方面,软件工程师必须作出自己的承诺,使软件工程成为有益和受人尊敬的职业,为符合这一承诺,软件工程师应当遵循下列职业道德规范和实践. 本规范包含有关专业软件工程师行为和决断的八项原则,这涉及那些实际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经理、主管人员、政策制定者以及与职业相关的受训人员和学生。这些原

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0190525142317)

职业操守 1. 基本概念 职业操守是指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必须遵从的最低道德底线和行业规范。 它具有“基础性”、“制约性”特点, 凡从业者必须做到。 “职业操守”这又是一个因为中国人的过度使用而概念模糊化的词语。操守, 往往指涉道德。职业操守是个听上去很抽象但实际上很具体的概念。其实职业操守是并不单指是一个道德问题。个人道德也是职业操守的来源之一,甚至不是首要来源。职业操守集体败坏,成为一种行业现象,成为或明或暗的行业运作规则。只认其是从业者的道德问题,不认其是社会公共系统的治理混乱,这是道德驱逐理性的表现。对于职业操守屡屡被突破的问题,长期以来,舆论似乎习惯归咎于制度惩处的不严厉。 2. 主要内容 职业操守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既是对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要求,又是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一个人不管从事何种职业,都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否则将一事无成。良好的职业操守包括:2.1 诚信的价值观 在业务活动中一贯秉持守法诚信,这种价值观是通过每个员工的言行来体现的。 良好的职业操守构成我们事业的基石,不断增进我们的声誉。 2.2 遵守公司法 遵守一切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始终以诚信的方式对人处事,是我们的立身之本,也是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所在。 2.3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并保证公司资产仅用于公司的业务。这些资产包括电话、 设备、办公用品、专有的知识产权、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其他资源等。 2.4 诚实地制作工作报告 正确并诚实地制作工作报告是每个员工的基本责任。这里指的工作报告是您在业务活动中产生或取得的信息记录,如工作记录、述职报告或报销票据等。任何不诚实的报告,例如虚假的费用报销单、代打卡等都是绝对禁止的。禁止向公司内

职业道德规范

员工职业道德与规范准则 1、总则 1.1、为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得企业形象,规范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得职业道德行为,按照公司相关章程与建立内控制度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得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准则。 1.2、行政部及各办事处负责人负责本规范得实施与督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爱岗敬业、优质高效 3、1 热爱淳中,关心企业效益,主动献计献策。服从全局利益,维护企业声誉,爱岗敬业,克己奉公。 3、2 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优化办事程序,讲求办事效率,发扬淳中优良传统,争创一流服务水平。 3、3勤勉敬业,不因个人得事务、日程安排或者其她行为影响职责得正常履行。 3、4杜绝粗心大意、无故拖延、贻误工作得行为,认真、及时、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 4、诚实守信、公平公正 4、1诚实守信就是公司与客户、股东与社会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得基本准则,也就是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关系得基本准则,所有员工都应该遵守。 4、2员工对公司负有诚实守信得义务,恪守商业道德,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存在欺骗或任何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得行为。 4、3应公平对待公司得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与公司其她员工。 4、3、1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依法保护客户得通信秘密与通信自由,尊重客户得自主选择权,依法依规处理与销售相关得佣金、折扣、授信、补贴与回扣等,禁止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与方法与客户建立商业关

系。 4、3、2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对方人格尊严、宗教信仰与个人隐私,禁止任何形式得骚扰与造成胁迫性或敌对性工作环境得行为,应发扬团队合作精神,树立全局意识,共同创造、共同进步,建立与谐得工作环境。 5、遵纪守法、约束业外活动法 5、1、员工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上市及注册地得现行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5、2、员工从事各种非本职岗位得业外活动,应遵纪守法,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相违背得、可能影响公司及个人形象与公正履行职责得不良嗜好与行为。 5、3、不得参加带有邪教性质得组织。 5、4、员工参加有助于社会及单位得学术研究与其她社会活动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司权威、不影响工作为前提。 5、5、除本职工作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5、5、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5、5、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5、5、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5、5、4、不得借工作影响力从事下列行为:如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有任何非法收入; 任何形式利用公司财产谋取个人利益;与公司竞争者建立或保持间接或直接投资、雇佣等关系;自营、合营或为她人经营与公司构成竞争业务得活动;从事损害公司利益得其她活动。 6、保密义务 6、1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得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得经营状况、业务数据等资料、信息。 6、2不得泄露与业务或职务有关得信息、资料、成果。凡涉及公司得,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6、3员工对通过职务行为或其她渠道获悉公司客户或潜在客户得保密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doc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1、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在作用上相互补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2、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 (3)实现形式不同。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49585

摘要 本文以会计职业道德概念为出发点,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进行了简要阐述,并针对当前会计职业道德不容乐观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剖析。提出通过加快完善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健全会计制度,加强培训抓教育、改进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开展道德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规范会计职业行为等手段从根本上解决会计职业道德缺失问题。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诚信教育;激励约束机制

目录 引言…………………………………………………………………………………( )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述…………………………………………………………( )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分析……………………………………………………() (一)会计职业道德总体现状…………………………………………………() (二)会计职业道德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一)加快完善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二)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 (三)以人为本,加强会计教育培训…………………………………………() (四)改进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五)加强会计道德诚信教育…………………………………………………() (六)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七)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规范会计职业行为…………………………………() 结束语………………………………………………………………………………() 致谢…………………………………………………………………………………() 参考文献……………………………………………………………………………()

软件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

要做一个真正的软件工程师除了技术过硬,还需要有相当的职业素养,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下面是由IEEE-CS/ACM 软件工程师道德规范和职业实践(SEEPP)联合工作组制订的一个规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软件工程师道德规范 1993年5月,IEEE计算机协会的管理委员会设立了一个指导委员会,其目的是为确立软件工程作为一个职业而进行评估、计划和协调各种活动。同年,ACM理事会也同意设立一个关于软件工程的委员会。到1994年1月,两个协会成立了一个联合指导委员会,负责为软件工程职业实践制定一组适当标准,以此作为工业决策、职业认证和教学课程的基础。为完成这项工作,他们提出了如下建议: *采用标准定义; *定义所需的知识主体和推荐的实践活动; *定义道德标准; *定义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和继续教育(再培训和转岗)的教学课程 指导委员会决定通过设立一系列的专题组实现这些目标。最初的几个专题组包括:软件工程知识主体和推荐的实践活动;软件工程道德和职业实践以及软件工程课程体系。 软件工程道德和职业实践小组的目标是为软件工程师在道德上和职业上

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一份文件。本道德规范(草案)由IEEE计算机协会和ACM联合指导委员会的软件工程道德和职业实践专题组开发,并且已经过该委员会的审查。 任何规范,如果认真制定并正确推行,都会成为推动职业化和建立社会安全保障的有力工具。它们不应该也不会只开花不结果,但这常常是人们对规范的错觉。本规范草案是在对多个计算学科和工程学科规范进行广泛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意在教育和激励采用规范的职业群体和成员。规范也告诉公众,一种职业的职责及其重要性。规范向实践者指明社会期望他们达到的标准,以及他们同行的追求和相互的期望。规范并不意味着鼓励讼争,并且它们也不代表立法;但它们的确就影响专业人员及其客户的一些问题给出了实际的建议,同时也给政策的制订者提供借鉴。 序言 现在,计算机越来越成为商业、工业、政府、医疗、教育、娱乐、社会事务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中心角色。那些直接或通过教学从事设计和开发软件系统的人员,有着极大的机会既可从事善举也可从事恶行,同时还能影响或使得他人做同样的事情。为尽可能保证这种力量用于有益的目的,软件工程师必须要求他们自己所进行的软件设计和开发是有益的,所从事的是受人尊敬的职业。为此,软件工程师应该坚持下面的道德规范。 本规范含有8组由关键词命名的准则,这些准则均与专业软件工程师的行为和他们所作出的决定有关,也适用于本行业的从业者、教育者、管理者和督办人、下午制定者以及职业受训者和学生。这些准则对参与其中的个人、群体

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高管管控)

XX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经公司2018年6月XX日董事会例会决议通过) (经公司2018年6月XX日董事会决议修订生效) 根据XX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本准则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总监、副总监,及其他享受副总监级以上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有关条款的适用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不确定某种行为是否会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了解到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隐瞒不报将视为违反本准则。 一、勤勉尽责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 二、处理个人与公司间的利益冲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有诚信和道德的行为,不得从事存 在公司与个人利益有实际或名义上冲突的行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权利为自己、 家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三、处理潜在的商业机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真诚地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 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公司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2、除非先将商业机会介绍给公司并被公司拒绝,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不得将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在公司的地位取得的商业 机会以任何方式占为已有或转予他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公司竞争;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与职务相关的佣金。 四、保密责任 1、秘密信息指如果披露会对公司及分支机构有害或对竞争对手 有益的非公众信息。 2、除非法律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其任职期间所获 得的涉及公司、分子公司或其它关联公司的秘密信息; 3、除非以公司利益为目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为其它目的利用 上述秘密信息。 五、披露义务 1、在公司向行政机构或股东报送的文件或其它公开披露信息中, 应该征得董事长或总裁的同意,按照公司有关程序和要求披 露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应全面、公正、准确、及时和清楚的 披露。 2、将信息对外披露时,必须依照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客观上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使其成为各行各业财会人员所必须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自律标准,这既是贯彻执行新《会计法》、整顿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还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之一。会计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在会计职业中的特殊表现形式。会计工作处于各单位经济管理工作的前沿,会计人员身处财政大权的关键地位,在一些不健康的环境影响下,其价值观念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突出表现为会计资料虚假、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直接影响国家的经济预测和决策,因此有必要制定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笔者认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爱岗敬业。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它要求财会人员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整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工作中自觉主动地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责权利三者关系;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核算规程,杜绝渎职行为,更不得搞账外账甚至做假账。诚实守信。诚实要求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确无误。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在履行专业职责时,应保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丝不苟的责任感。因此,建立健全会计工作的信用,培养会计人员的诚信品德是事

关会计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顺利推进的重大问题,也是落实“以德治国”方略的基础工程。廉洁自律。职业声望关系到行业利益也关系到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作为会计人员,没有“理万金分文不沾”、“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道德品质和高尚情操是不行的。会计人员必须做到不贪污、不沾便宜、不受礼,闯过金钱关,度过人情关,以廉洁自律的行为,爱惜会计的职业声誉。坚持原则。工作中,会计人员有时需要牺牲局部与个人利益以维护国家利益,有时需要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而去得罪领导。只有坚持原则,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关系。客观公正。公正的本质体现为合理性,对一些特殊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这不仅是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财会人员个人品德的体现。财会工作的首要职能就是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记录与反映,其本质特征体现为“真实性”,离开了实际发生的客观经济事项去进行会计处理只能是造假账。提高技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我国逐渐融入到WTO体系中去,需要会计人员提供服务的领域更加广泛,专业化、国际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这样才能胜任现代会计工作。

机械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

《工程师职业道德与责任》学生演 讲稿 演讲主题: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及机械工程师职业道德 演讲团队:机设1191班第一组(乔守苏,郭浪,何建伟,刘胜,罗明俊,李亮,曹送炳,蔡引东,韦灌原) 主讲:罗明俊,乔守苏 演讲时间及地点:2012下学期第三周七八节课,南一教302

机械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 为什么要有职业道德 我认为做一个称职的劳动者,首先必须遵守道德。职业道德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培养和树立道德行为主体的道德责任意识,也就是这些年人们比较关注的道德主体意识问题。如果做为一个劳动者在劳动岗位上连必须遵守的道德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干好工作呢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好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做一个好的建设者。 道德或品德是企业或员工成功的最强大动力之一。一个企业如果苟且偷生或者欺行霸市,可能有一朝一时的获利;一个员工如果投机取巧、假公济私,可能也有暂且的经济利益。但是,真正丧失的却是道德或品德——这成功最伟大的力量源泉,马丁路德指出:—个国家的繁荣,不取决于它的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却决于它的公共没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的文明素养,即在于人们所受到的

教育,人们的远见卓识和品格的高下。这才是真正的利害所在、真正的力量所在。 中国已不同以往,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WTO的加入,将使我国跨入国际化的行列,但作为最基层劳动者的我们,如果不为祖国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的话,那就象盖楼房一样,地基不稳,怎能撑起一座大楼呢所以我们劳动者就象地基一样,必须牢牢的扎在社会的最底层,做一个好的稳固的基石,那样才会使我们的国家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才会使我们的国家稳固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了,一定会当好这块基石,所以必须从自身做起,培养自己对工作的责任感、道德感、发挥自己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更加繁荣。 总之,职业道德状况是社会风气的晴雨表,行风的好坏,不仅反映着本行业的自身形象和整体素质,而且对社会风气的改善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常绿的生命之树,吸取着充足的雨露和阳光,灿烂的职业道德之花,植根于挚爱和深情的肥沃土壤。职业道德建设也将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赢来它的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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