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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AA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AA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AA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树名牌、创精品、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第三条AA市建筑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市优质奖)评选活动,接受AA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业务指导,由AA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市优质奖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施工、监理应为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五条市优质奖的评选以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1.有10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2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15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楼工程,以及4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或由20栋以上单位建筑组成,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住宅小区群工程。

3.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建工程。

4.多层单体工程,可按15栋以上(含15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整体工业建筑群。

3.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或一条完整生产线。

(三)市政工程

1、城市规划区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给水、排水系统,及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水厂等市政工程。

(四)其他工程

1.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对发展国民经济有重大意义的工程。

2.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质量优良,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特别纪念意义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市优质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满足有关节能、消防、环保、规划等的规定。

(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合法,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个春冬的使用。

(三)工程技术资料真实完整,符合《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要求和城建档案要求,能反映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过程。

(四)每个单位工程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主体结构无裂、漏、渗等质量通病,设备体系完善,符合规划、消防、环保和建筑节能要求。

(五)工程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并有设计、监理、建设、使用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意见。

(六)工程在施工技术上应用了现行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四项以上。

第八条申报市优质奖的承建、参建、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总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建、参建、监理单位分别为独立法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分别为相应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承建单位是申报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或工程中标通知书列明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对于大型建设项目,两家以上(含两家)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并分别完成了20%以上的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可由相关企业共同申报。

(三)参建单位是工程合法分包的单位,每个参建单位所完成施工部分的工作量必须达到申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量10%以上。

第九条群体工程申报市优质奖的,由完成工程量最多的施工企业作为承建单位进行申报;若群体工程由多家施工企业分别承建工程量相同,则由建设单位进行申报,并可由建设单位从承建单位中选定不超过两家施工企业作为参建单位进行申报。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

(二)将工程整体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四)建筑节能消防、环保、规划等验收不达标及不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

(五)施工期间发生过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或主体结构有质量隐患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工程;

(六)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七)未装修面积超过25%以上的,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八)未按我国技术标准在AA市境内承建的工程;

(九)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十)保密工程;

(十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仍未解决的工程;

(十二)出现房屋质量投诉而又未妥善处理的工程;

(十三)未执行《AA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工程;

(十四)工程技术资料未采用现行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

表》,难以核查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的工程;

(十五)申报施工、监理企业未在AA市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或信用等级为D级的。

第四章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

第十一条申报程序:

(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填写《AA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向市建筑业协会申报。

(二)市建筑业协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预审通过后,即可进入市优质奖的评审程序,并通知申报单位提交工程综合技术资料,安排现场实物检查。

第十二条申报市优质奖资料的内容:

(一)《AA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

(二)承建及参建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复印件;

(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五)《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

(六)《注册建造师证书》、《参建单位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七)《施工许可证》、《质量报监证》复印件;

(八)《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九)《建筑节能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

(十一)《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复印件;

(十二)《规划验收报告》复印件;

(十三)《环保验收文件》复印件;

(十四)《消防验收报告或消防验收备案文件》复印件;

(十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工程创优实施细则

中交二公局新恩陶铁路工程指挥部 工程质量创优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新恩陶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新恩陶铁路工程质量管控向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依据《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质量创优目标 2.1 新恩陶铁路质量目标 新恩陶铁路全线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整体质量达到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水平,并经得起运营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具体指标为: 2.1.1 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及铁道部Ⅰ级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全部合格。 2.1.2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满足以下要求: ①确保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确保桥隧主要承重结构达到设计使用期要求; ②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杜绝工程质量事故。 ③实车最高检测速度达到设计速度110 %,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 ④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和隧道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2.1.3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完整规范。 2.1.4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齐全,一次交接合格。 2.2新恩陶铁路质量创优目标 新恩陶铁路创优目标应分总体创优和单项创优两部分。创优工作指导思想是: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标准化管理;高标准,零缺陷,一次成优;以创优活动为载体,强化新恩陶铁路的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建设目标。 2.2.1总体创优目标 工程总体创优目标是创中交集团优质工程奖,力争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 2.2.2单项工程创优目标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 法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活动,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江西省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建设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质建设工程奖分杜鹃花奖、百花奖、优良工程奖三大类。杜鹃花奖和百花奖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杜鹃花奖和百花奖从优良工程奖中择优产生。 第三条杜鹃花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百花奖的评选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第四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县(市)、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厅局审核后,择优推荐。 第五条省建设厅成立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杜鹃花奖和百花奖评审工作。获奖项目由省建设厅审批表彰。

第六条优良工程奖实行分类评审。房屋建筑工程由建管处和省质监总站评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城建处和省质监总站评审;建筑装饰工程由建管处、省装饰装修管理站和省质监总站评审。获奖项目报省建设厅批准后,授权省质监总站表彰。 第七条优质建设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八条参加优良工程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了各项建设手续,且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并达到以下规模: (一)单位工程建筑面积省会城市在5千平方米以上、设区市在4千平方米以上、县(市)在3千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千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幕墙面积在1千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各类幕墙工程。 (三)安装造价在300万元以上(不包括设备价值)的工业安装工程。 (四)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日供水能力2万立方米以上的供水工程;日供气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燃气工程;日处理能力1万立

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实施细则

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参加京沪高速铁路建设的施工单位多创优质样板工程,实现样板引路、以点代面、全面创优,整体质量水平达到世界一流的目标,根据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优质样板工程的评选应充分体现其样板性和时效性,按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两种类型评选。 第二章评选规模 第三条分部工程的优质样板工程规模 (一)桥梁工程 1.桩基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3公里; 2.墩身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3公里; 3.梁体工程:(1)场预制梁不少于100片或架设后连续里程不小于3公里;(2)连续现浇梁或钢构梁为一处完整的连续段; 4.桥面系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3公里。 (二)隧道工程 1.开挖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500米; 2.衬砌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500米; 3.洞门工程:一座。 (三)路基工程

1.桩基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1公里; 2.填筑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1公里; 3.挡护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500米。 (四)房建工程(仅适用300平米以上的房屋) 1.基础工程:一座范围; 2.墙体工程:一座范围混凝土框架或砖砌体; 3.装饰工程:一座范围; 4.屋面工程:一座范围。 (五)涵洞:一座整体范围。 (六)轨道工程 1. 无碴道床连续里程不小于3公里,有碴道床连续里程不小于5公里; 2.铺轨整道连续里程不小于10公里。 (七)“四电”工程:连续里程为10~20公里。 第四条单位工程的优质样板工程规模,按验标或公司批准的单位工程划分规模执行。 第三章评选标准 第五条基本要求 (一)保证工期,未超过批准概算; (二)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过程控制严格有序,内业资料齐全规范,质量监督手续齐备; (三)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013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公示名单

附件 2013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公示名单 序号工程名称 (全称) 承建单位 (全称) 建造师 姓名 参建单位 (全称) 监理单位(全称) 广州市 1 利通广场项目主体施工 及施工总承包管理与配 套服务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 局有限公司 苏亚武 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北京 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 安鑫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 第三装修有限公司/广东建雅室 内工程设计施工有限公司/江苏 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工程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 2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中国建筑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建筑股份 有限公司 张学森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 建三局装饰有限公司/中建三局 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四 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 钢构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 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 司/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广州城建开发装饰有限公 司/广州市安鑫消防工程有限公 司/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弱电电子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建开发集团 名特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 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城建开发工 程咨询监理有限 公司 3 安利22#23#楼工程广东浩和建筑股份 有限公司 陈晓光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广州永安建设监 理有限公司 4 新建商业、办公、住宅 综合楼工程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黎志强 广州市金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广东华工工程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 5 商业、办公、住宅楼2 幢(自编A1、A2栋)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 局有限公司 李毅中建四局安装工程公司 广州宏达工程顾 问有限公司

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考核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结合中交路建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 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评分 第三条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质量考核,质量管理综合考评执行100分制; (一)公司质量管理情况(15分) 各单位日常质量管理情况。依据《中交路建二级公司质量管理评分表》(附件1表二),按照中交路建年度对各单位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的平均得分的15%折算。 (二)现场质量情况(66分) 中交路建对各单位所属项目现场质量监督检查情况。依据《中交路建项目质量检查总评分表》(附件2表一),按照中交路建年度对各单位项目质量检查平均得分的66%折算。 (三)质量信息统计报送(3分) 质量报表、总结等报送情况。当质量数据弄虚作假,出现瞒报、谎报,对文件 没有传达执行等情况不得分。质量报表、总结报送延迟,内容不符合要求,数据不 准确,文件执行不力等每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四)年度质量重点工作开展情况(3分) 中交路建部署的年度质量工作落实开展情况。由中交路建部署的年度质量工作未部署落实不得分。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总结上报不及时

等每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五)信息化质量管理模块应用(3分) 中交路建每年按不少于两次的频度对各单位进行信息化工作检查和考评,按其信息化应用考评平均得分的3%折算。 (六)质量信誉(10分) 1.质量问题及事故(5分)。性质恶劣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报送与处理情况。每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2.质量投诉与通报(5分)。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通报、信誉评价降级、投诉、举报属实等,且未酿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信誉蒙受损失,每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七)加分项(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中交路建和中国交建奖项,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对获得质量奖按下列情况予以加分奖励。 1. 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和国外知名质量奖项等,每项加5分。 2. 获省(部)级、中国交建质量奖,每项加2分。 3. 获中交路建级优质工程奖,每项加1分。 4. 直属项目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质量奖励通报,每次加1分。 第四条对项目质量考核,分为总体考核和单项考核两部分。 (一)总体考核 分为内业、外业和业主奖罚三个部分,执行100分制,若质量考核累计总体分值超过100分,按照100分计。

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模板】

XX自治区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树立典范、营造良好执业氛围,表彰和鼓励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建造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自治区自治区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在XX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开展。 第三条自治区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申报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申报范围 (一)参评人员所在企业为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域外注册企业,工程业绩应在自治区境内。 (二)从业5年以上并持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申报条件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恪守执业

道德,独立主持过两个以上工程项目(单项工程为1万m2以上,住宅小区为5万m2以上)。 (二)负责承建的工程,近三年获得过二项盟市级或一项自治区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国钢结构金奖”、“智能建筑精品工程”、“自治区草原杯”、“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自治区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自治区钢结构金奖”、“XX安装工程优质奖”、“XX智能化优质工程奖”、“自治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奖”等。 (三)创新能力强,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学习与应用,积极开展绿色施工。近三年获一项自治区以上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奖,包括“国家级工法”、“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自治区级工法”、“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自治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 (四)近三年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无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并获得一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或自治区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荣誉。 (五)以上为必备条件,(二)(三)项中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公路工程公司生产管理办法及制度

目录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规模等级划分标准(试行) (4)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统计治理方法(试行) (7)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生产区、生活区、办公 区治理方法(试行) (12)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局内中标项目协调治理规定(暂行) (21)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完工项目资源交接治理方法(试行) (22)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治理方 法(试行) (29)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打算治理方法(试行) (36)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前期策划治理方法(试行).. 59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队考核评价注册治理方法(试行) (77) 1 / 325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治理方法(试行) (10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治理委员会工作方法(试行) (137) 优质工程评选奖励方法(试行) (14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治理方法(试行) (151)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子分公司及项目质量工作考核打 分方法(试行) (169)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产品服务和中意度治理方法(试行) (175)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治理大纲(试行) (187)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治理考评方法(试行) (202)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分包治理方法(试行) (243) 优质工程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255)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公路信用评价治理方法(试行). 26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项目治理考评方法(试

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附: 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进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创建活动,规范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金山杯”奖)是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金山杯”奖每年评审一次,遵循“自愿申报,科学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强化“目标管理、过程创建、严格考评”三个环节。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后,30天内填写“金山杯”奖立项目标管理申报表。 第四条“金山杯”奖评优工程在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下,由镇江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镇江市“金山杯”奖优质工程评审规模标准:(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M2或8层以上单体工程(不含砖混结构)。 (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500 M2以上单体住宅工程,

总建筑面积20000 M2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不含砖混结构)。 (三)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4000 M2以上或跨度18M 以上单体工程,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四)装饰装修工程: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完成装饰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单报。 (五)安装工程:新建工程的安装工程完成安装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申报。独立安装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六)市政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和广场工程;单跨跨度30M以上或总长7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泵站工程;3万吨/日以上给水厂工程,3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工程。 (七)园林和环境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八)港口、交通、电力、水利、通讯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金山杯”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10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七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一、二的规定。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程序

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程序 发布时间:2009-09-16 一、工程结构质量工程评优阶段:(一)、企业制定创优良样板质量目标计划;(二)、填写好《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见穗建筑[2002]5号文附件二)办理申报手续;(三)、工程转由所属质量监督机构初评小组跟踪;(四)、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至50%左右,倘初评小组及施工单位认为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特别好,或工程质量目标是省级或国家级奖项时可推荐参加工程结构优良样板工程评选;(五)、填好《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良样板推荐表》(见穗建联[2002]8号文附件),及时送到市评优办(如工程已封顶则不接受推荐);(六)、市评优办组织专家组对推荐工程进行检评,每年确定一批结构优良样板工程项目;(七)、各质监机构初评小组须及时把参评工程的基础和主体结构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于工程封顶后30天内报送市评优级办;(八)、参加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工程,其基础和主体结构经质监机构初评小组评为优良或经市评优办评为结构优良样板,竣工后才可参加竣工样板评选。 二、工程竣工样板评选阶段:(一)申报:1、每年年初前后,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发文公布申报时间;2、施工企业在规定日期内,填写好《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见每年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评优文件),按时申报;(二)工程资料审查:1、对申报工程,组织工程资格审查及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2、对达不到“基本齐全”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工程资料评分未达到85分以上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由评优办公室归纳存在问题,书面通知申报单位,不再安排工程实物验评。(三)工程实物验评:1、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参评工程安排现场实物检评。2、按得分高低次序,结合工程类型,施工工艺、资料审查情况等综合评选,由市评优办初评出当年度的广州市优良工程。“五羊杯”奖工程等项目,以及同时初评出的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项目。 三、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讨论、审查通过市评优办初评出的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以及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确定推荐申报省级或更高奖项,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等评选项目。 四、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发文通报表彰。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工程优质奖)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省工程优质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 第三条省工程优质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工程优质奖荣誉称号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或省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部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 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建工程。 4.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整体工业建筑群。 3.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或一条完整生产线。 (三)市政工程 省内城市规划区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铁、污水处理厂、水厂、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防洪、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交通工程 1.新建、改建的标准达到二级以上,全长在20公里以上的公路工程。 2.新建、改建的全长400米或单跨9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 3.长60米、500吨级以上内河港口码头工程;长80米、1000吨级以上的沿海码头工程。 4.通航能力在100吨以上的船闸。 (五)电力工程 1.发电厂(站),单机容量135MW以上。 2.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5MW以上。

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名单

附件: 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名单 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22项) (排名不分先后) 1、云南澜沧江小湾水电站工程 主申报单位:华能小湾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华能小湾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 勘察及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参建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小湾141水电工程联营体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四局三局联营体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昆?科?瑞”小湾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程项目部2、中国文昌航天发射场工程 主申报单位:总装备部078工程指挥部

建设单位:总装备部078工程指挥部 勘察及设计单位: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所 工程监理单位:总装备部工程建设监理部 施工总承包单位: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参建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特种工程技术安装总队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城建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工程 主申报单位:国网新源张家口风光储示范电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国网新源张家口风光储示范电站有限公司 勘察及设计单位: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参建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张家口宏垣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送变电公司 4、江苏国电泰州扩建“二次再热”示范工程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质量兴业”的宗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倡导科技进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白玉兰奖)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受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委托,负责市白玉兰奖的评选工作。 第四条申报市白玉兰奖工程的企业必须是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且是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市白玉兰奖的申报,一律通过创优赛区进行选拔。赛区分为上海建第五条 工(集团)总公司和中建总公司、江苏省、浙江省进沪企业分别组成的赛区,以及由其他本市和中央部属、外省市进沪企业组成的综合赛区(综合赛区的会员单位按预报预审的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市白玉兰奖的评选一律实行预评制,当年通过预评的工程,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告,并经受一冬一夏的考验后,无质量问题反映的,方能予以正式认定。 第七条市白玉兰奖每年评选两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 第八条申报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从市白玉兰奖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九条市白玉兰奖评选工程范围是: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其工程的规模要求如下:

一、8层以上(含8层),且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工程。 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三、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 四、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群体。 五、单项安装工程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且产值不少于3000万元。 六、单项装饰工程是指对原有建筑的改建,并全面完成工程的整体装饰,且产值不少于5000万元。 七、市政工程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且产值不少于8000万元。 八、绿化面积4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园林绿化工程。 九、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园林建筑群体。 十、学校、厂房、医院、别墅、度假村等每个单体工程未达到评选工程规模,可以群体工程申报,但建筑面积应在20000平方米以上。其他要求还须参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九款的有关条件执行。 十一、个别建筑设计独特,工程质量突出,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工程,本着严格控制的原则申报推荐。 第十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在市外、国外的工程。 二、凡属于地下隐蔽的、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三、改建历史保护性建筑的工程。 四、已经参加过市白玉兰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各赛区推荐市白玉兰奖评选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中交XXX有限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附件1 中交XXX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工程技术质量奖惩的内容、原则和办法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直管项目部、部门、团队或个人的奖惩。 2 管理职责 工程技术质量奖惩方案由公司技术中心提出,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 奖励 对获得工程技术质量奖的单位、团队或个人,经公司决定予以表彰,并按照《工程技术质量奖管理细则》的规定和奖励额度给予奖励。 3.1 获得国家级、部(省)级、中国交建级和公司级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奖的单位。 3.2 获得中国交建级或公司级优质混凝土的单位。 3.3 主申报获得部(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目的团队。 3.4 获得部(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主申报单位领导班子。 3.5 首次获得各专业类别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单位。 3.6 获得中国交建或同级别的上级主管单位年度工程技术管理示范项目的单位。 3.7 获得中国交建优秀项目总工程师、公司优秀项目总工程师或优秀项目质量总监。 3.8 获得公司优秀施工组织设计的单位和优秀施工日志的个人。 3.9 获得公司优秀试验站和优秀试验站负责人。 3.10 对公司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提升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团队或个人。 3.11 获得其他工程技术质量奖的单位、团队或个人。 3.12 获得各级质量奖的主要贡献人及荣获优秀施工日志、总工程师、工地试验室等奖项的团队和个人,将计入人力资源系统个人业绩档案。 - 3 -

4 处罚 4.1 凡管理松懈、质量低劣、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均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4.2 处罚的方式以约谈和通报为主,情节严重的、质量低劣的予以罚款。 4.3 公司对发生下述情况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立即进行处罚,并整改闭合。 (1)工程技术质量指标未达到公司下达计划的单位,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2)项目未设置技术质量管理机构或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严重缺失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 (3)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控不严格受到业主等投诉的单位,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4)技术方案严重缺失或未进行审核即上报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处罚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5000~10000元;经复查,仍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 (5)违反施工程序、工艺纪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标准和施工规范的单位,通报批评,要求立即整改,并责令该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处罚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5000~10000元。 (6)对施工过程管控不严格,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粗制滥造的单位,通报批评,同时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处罚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10000元;经复查,仍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 (7)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含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单位,对该单位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罚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10000~20000元。 5 技术质量否决 5.1 凡没有完成工程技术质量指标计划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5.2 发生质量事故单位的责任人,不得参加相应年度的各种荣誉评选。 - 4 -

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活动,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多创“精品”工程,以点带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赣州市范围内优质建设工程奖的评选与管理。 第三条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分结构优良工程奖和优良工程奖两大类。 第四条结构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申报优良工程奖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必须先申报结构优良工程奖,获得优良结构工程奖的工程,才具备参加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资格。

第五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辖区内的工程项目须经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 第六条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成立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优良结构工程奖和优良工程奖的评审工作以及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的推荐申报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并委托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七条优质建设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项目由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审批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八条参加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是我市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其建设规模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含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在3000平方米以上,县(市)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等特殊建筑工程规模可适当降低。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4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幕墙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或工

日照市港城杯评选办法

日照市建筑工程质量 “港城杯”奖 ( 市优质样板工程 )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在全行业开展工程创优评奖活动。将日照市“十佳工程”更名为日照市建筑工程质量“港城杯”奖(以下简称“港城杯”奖 ) 。 第二条“港城杯”奖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日照市建设委员会和日照市建筑业联合会联合颁发。“港城杯”奖的具体评选工作由日照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组织实施。 第三条获得“港城杯”奖的工程,是经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建筑业主管部门推荐出来的工程中优中选优,质量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港城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 1O 一 15 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评选“港城杯”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县 ( 区 ) 、省直有关部门的建设计划,通过正式立项、报建,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 二、建筑面积 3500 平方米 ( 含 ) 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 ( 含 ) 以上的住宅小区组团和单体建筑面积2500 平方米 ( 含 ) 以上的住宅工程。 第六条评选“港城杯”奖工程的规模低于第五条各款所列标准要求时( 但不少于原列标准的 80 % ) ,也可申报、推荐,但工程质量必须特别突出,具有代表性、社会反映好。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本市辖区以外的工程。 二、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的工程。 三、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 四、在原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工程。 五、由于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六、虽已通过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 ( 包括初装修建筑 ) 的工程。 七、纪念性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港城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最终版)中交一公局万利万达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万利路创优计划

中交一公局 万利万利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万利路创优计划 二○一三年十二月

中交一公局万利万利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万利路创优计划 编制: 审核: 批准: 单位: 中交一公局万利万利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创优方针和目标 (1) 三、创优标准 (2) 四、目标和标准分解 (3) 五、创优组织机构与职责 (4) 六、进度创优措施 (6) 七、质量创优措施 (8) 八、安全生产创优措施 (25) 九、文明施工管理创优措施 (27) 十、廉政建设创优措施 (30) 十一、治安管理创优措施 (30) 十二、工程创优申报资料编制 (31) 十三、创优考核和奖罚机制 (35)

中交一公局万利万利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 万利路创优计划 一、工程概况 1、线路概况 本项目起于万州城东北熊家镇的马鞍石,设马鞍石枢纽立交与万云高速公路相接。后延沟谷南行,在驸马处设长江大桥跨越长江,过长岭镇,沿G318前行,经长滩、赶场,在龙驹镇附近偏离G318,靠东南沿X302的右侧沟谷前行,于万州龙驹镇的三元场附近与万州至利川高速公路湖北段相接,路线全长52.408km。 2、工程规模 路线起点为-K0+570,终点为K51+832.742,路线长度52.408km。全线共设特大桥3438.8米/3座,大桥10424.2米/32座,中桥433.6米/6座,特长隧道3268米/1座,长隧道6041米/4座,中短隧道3243米/6座,(桥梁均折算为双幅,隧道均折算为双洞)互通式立交叉6座,天桥4座,涵洞兼通道96道(主线),路基土石挖方:749.72万立方米,填方642.39万立方米,防护及排水(圬工)54.69万立方米,路面水泥稳定碎石43.59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16.66万立方米。 3、主要技术标准 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4.5m,桥涵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Ⅰ级,大中小桥、涵洞、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4、建设工期 合同总工期为四年。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企业树立精品意识和“质量兴业”方针,落实措施、强化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台市优质工程奖是全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也是申报山东省“泰山杯”奖的基本条件。市优质工程奖包括建筑工程奖、市政工程奖和装饰工程奖三个类别,分别由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市政工程协会、建筑装饰协会等三个协会联合颁发。 第三条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的评审管理工作,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建筑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烟台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市市政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烟台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市装饰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 第四条烟台市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量为建筑工程约50个、装饰工程约25个、市政工程约15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申报市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部门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竣工验收、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一)住宅工程分为单体住宅和小区组团,其规模要求如下: 1.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 2.小区组团建筑面积为 3.5万平方米(含)以上。 (二)大型公共建筑,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体育场1.5万座以上; 2.体育馆3000座以上; 3.游泳馆1500座以上; 4.影剧院1500座以上; 5.饭店、宾馆客房150间以上; 6.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展览馆等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颂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完善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奖)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省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优质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专业行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 -1-

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 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民用建筑群体工程。 3.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缮工程,或具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工程。 4.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2-

广东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 (粤建管字[2001]4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以下简称省优良样板工程)称号,是我省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省级荣誉奖励。凡被推荐申报此项荣誉奖励的工程,其质量应达到省内一流水平,按有关规定应进行施工安全评价的,其安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 第三条 省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以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及有关行业评优标准为依据,对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和实物质量进行综合验评,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择优评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申报省优良样板工程的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五条 省优良样板工程每年评选一次,由广东省建设厅分别委托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和广东省市政工程协会具体组织。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厅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经省建设厅核准后公布。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国家、省、市、县(区)计划建设的项目及外资、合资、集资的项目,符合下列规定的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一)有150 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 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二)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或由20 栋以上单体建筑组成,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住宅小区或群体工程。 二、工业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一)8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二)投资在500 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或一条完整生产线。 三、市政园林工程 (一)在我省城市规划区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给水、排水(包括污水泵站、管线)、防洪、燃气、供热、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水厂、地铁、隧道等市政工程。 (三)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四、交通建设工程 (一)新建、改建的标准达到二级以上,全长在20 公里以上的公路工程。 (二)新建、改建的全长400 米或单跨9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 (三)500 吨级、长60米以上内河港口码头工程,1000吨级、长80米以上的沿海码头工程。 (四)100 吨以上的船闸。 五、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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